天津美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天津美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4年度部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

天津市河北区志成道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6年6月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现为国内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学院目前拥有美术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均为市级重点学科。现有美术学、绘画(包括油画、版画、壁画、综合绘画方向)、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包括服装设计与染织设计方向)、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包括数字媒体和移动媒体方向)、中国画、书法学、动画等14个专业,目前有各类在校生4400余人,教职工440人。学院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基点,造就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单位岗位数量条件

当代艺术研究所教师岗11.本、硕、博均为美术史专业;2.在国内和海外高校均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3.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a12286092.html,)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均可(采用邮寄报名的,报名截止日以邮戳日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应聘”字样。)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 6月18日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详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3)论文代表作复印件,论著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专业代表作品图片、图集等;

(4)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项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或邮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00141;

电话:022-********;联系人:郭号林。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6月 19日—— 6月20日;

2.程序:人事处汇总接收的应聘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人事处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安排参加考核。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试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如有不符合条件或与所提交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2014年6月21日—— 6月27日)

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方式包括面谈与学术成果评价等。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进行评分。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且在应聘岗位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体检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将在天津美术学院校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a12286092.html,)上公布。

因取消或放弃体检形成的空额,我校将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六、体检

拟聘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校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各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拟聘岗位工作,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期为2个月。人事处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非我院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和资格复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将

在信息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对有关投诉或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及投诉电话:人事处022-********,纪检监察办公室022-********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天津美术学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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