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路径选择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路径选择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路径选择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路径选择研究

作者简介:黄彬,女,贵州贵阳人,法学硕士,贵阳中医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法社会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摘要】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珍贵文化资源的组成部分,在构建中国文化多样性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针对少数民族非物质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模式。构建科学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无论从宏观的国家文化多样性发展层面还是从微观的源生民族群体利益获

取的层面而言,都是必要的,更是必须的。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公法;私法;法律体系中国是一个拥有众多民族资源的国家,56个民族经过悠久的历史积淀,形成了各具特色、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中国也因拥有这些绚烂的民族文化资源而形成了文化的多样性国度。包括少数民族文化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然而,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状况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选择和制定行之有效的针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模式越

发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术语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一个渐进式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这个过程直接反映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对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术语的选择出现的一系

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增强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民革XX市委今年3月,组织部分党员对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XX市是地处太行山的一个山城,独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独特的历史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和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丰富文化资源。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六大类:一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传统竞技与杂技。主要有武术社火、故事火、牛斗虎等。二是历史悠久、盛传全市的民间民俗。主要有平定风秧歌、跑马、平定城柏井古庙会上会迎驾与祈雨等。三是传统手工技艺。主要有刻花瓷制作工艺、平定砂货制作工艺、珐花瓷制作工艺等。四是道具简单、轻便灵活的说唱艺术。保存至今的说唱艺术主要有阳泉评说。五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的民间舞蹈。主要有文迓鼓、武迓鼓等。六是历史悠久的民间文学,主要有赵氏孤儿传说、浮山女娲补天的传说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开发利用并重,通过各种活动大力传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全面普查整理,精心申报保护名录。2006年以来,我市开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研究,将搜集整理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记载下来。同时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市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编辑出版了各种资料。2008年10月市政府正式公布了申报第二批省级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此基础上,平定武迓鼓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保护计划,确定了保护单位,明确了项目普查、申报责任人,使非物质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我们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和传承这种鲜活的文化的道路。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我国有着曾经灿烂多彩的文化发展历史,五千年漫长时间的文化传承给我们留下的是丰富厚重、种类繁多、各具地方或民族特色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口技、说书、京剧、庙会……数也数不清。这些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文化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1、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范围 ①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②传统表演艺术。 ③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⑤传统手工艺技能。 ⑥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堪忧

大学生应该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学生应该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学生应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做呢?其他的不说,就从我们大学生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大学生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吧!大学生是社会文化传承的优秀群体,具有文化优势、教育传承优势,我们应积极探索利用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提高自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和参与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首先,学校是知识传授、文化传播、技术创新的大本营,我们应该认识到大学生积极参与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学校通过老师为我们营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的平台,了解更多的关于非物质遗产的知识,融入非物质文化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保护,更清楚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现在全国有近20所大学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方向,各高校和各地研究机构的不少理论研究人员正在进行这一方面的研究,以高校为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意识的普及,是合乎国家民族文化复兴的举措。为此,各个高校应该普遍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方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以配合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国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应该响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号召,积极参与,我们大学生都是来自不同的地区,多少都保持着对自己地方民间民俗活动、文化活动的印象,有些学生还有着相当的感情。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也是非常

丰富的,有些技艺为大学生所喜爱,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投入一些传统技艺的学习,了解更多的社会地理文化的不同,亲身接触知识和技艺,并成为其人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覆盖面,促使更多的年轻人投入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年轻人的积极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不哀的关键。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之所以濒临危机,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年轻人根本就没有参与,导致其传承乏人,濒临断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一刻不可放松,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非物质遗产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文化作业(含题目)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1) 问答题 1.法律文化的概念及意义。 答:法律文化是一个宏观的法学新思维,它渗透在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之中。法律文化论体现作为隐性的法律意识形态之中,也体现在作为显性的法律秩序结构之中。法律文化既是历史文化的遗留,也是现实的人类创造。过去人们创造了法律文化,今天人们仍在发展着法律文化。法律文化上一种集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观念与制度在内的宏观整体性文化。 意义:对法律文化概念进行研究,不仅仅是法律文化基本理论的研究需要,而且是所有的法律文化研究所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2.简述法律文化研究的方向。 答:(1)法律文化基本理论的研究。(2)法律文化比较研究。(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史的研究。(4)法律文化的社会实证研究。 (5)法律文化的部门研究。 论述题 阐述一下美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基本理解。结合我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理解,试阐述中美两国法律文化的不同。 答:美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基本理解: (1)法律文化是一种法律观念形态。 (2)法律文化多被用来说明不同社会的法的产生、发展所仰赖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因素以及由不同法的文化传统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法系 (3)在不同的法律及法律制度中,凝结着各自所特有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对法律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具有巨大的力量和作用。 我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理解:虽然每位学者关于法律文化概念的理解在内容概括、文字表述、范围界定上都有差异,但大体上我们可以将他们归为以下三类: 答:第一类是把法律文化看作是法律现象的综合体现和产物,包括内在和外在、主观和客观、制度和观念等各个方面。 第二类是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现象的主观方面,主要是法律意识形态和观念形态。 第三类是把法律文化看作法律意识中非意识形态的那部分内容,即体现人类智慧、只是、经验等的文化结晶。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2) 一、判断题 1.《法律的文化解释》是由梁治平先生的著作。(v) 2.梁治平先生认为法律文化是具有对象化的实体内容的,不仅限于研究立场和方法。(x) 3.严景耀先生认为:对于犯罪的理解只能从产生犯罪的文化传统来考虑才能得到解释。(v) 4.由“习惯调整文化”到“习惯法调整文化”再到“法律调整文化”,是人类法律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三步曲”。(v) 5.法律文化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x) 6.一般认为法律文化有两大结构:法律文化的深层结构和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v) 7.法律文化的深层机构可以有三个层次: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思想体系。(v) 8.法律心理较之法律意识具有较大的易变性。(x )

浅析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浅析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邵冬梅B090902023 在这学期的课程中,我学习了非遗保护技术这一对于我的专业最重要一门专业课。虽然整个教学过程换了许多人,而且上课的内容也形式不一。但所有老师都围绕了关于非遗要我们这一代人去发掘区保护的主题。作为一名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生我想这也是我们的责任。 既然要在期末结束之际交一篇论文,那么我就说说我的家乡(黑龙江)的非遗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永恒的,对它的研究和保护也将是永远的。随着黑龙江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诞生,从政府部门到普通百姓,人们开始更加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据“突出黑龙江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代表性及与众不同的历史文化价值,80年以上的传承史,传承谱系清晰,传承人具有代表性,项目处于濒危状况”等标准,最终确定了“宁古塔民间文学”、“五大连池药泉会(圣水节)”、“古驿道站丁习俗”、“秋林里道斯红肠制作技艺”、“海伦剪纸”、“望奎皮影戏”、“鄂伦春族狩猎文化”、“黑龙江传统魔术”、“罕伯岱达尔斡尔族民歌”、“鞑子秧歌”、“满族萨满家祭”和“蒙古族草原赛马”等13个类别的49个项目。其中,涉及七个少数民族的26个项目,满族8项,鄂伦春族7项、赫哲族5项、蒙古族3项,达尔斡尔族、鄂温克族、朝鲜族各1项。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于2004年春启动。目前,黑龙江省的“二人转”、“东北大鼓”、“桦皮工艺”、“鱼皮工艺”及一些少数民族的说唱、舞蹈和民俗等9个项目已被列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保护名录。 下面我就简单的介绍几个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起源、特色。 1、“满族珍珠球”像篮球的运动项目 据五常当地人介绍,珍珠球是满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分布于五常拉林镇及周边区域,其他满族聚集区也能见到。满族珍珠球历史悠久,最初源于满族人采集珍珠的劳动。努尔哈赤时代居住白山黑水的满族青年男女,在采珍珠欢庆丰收之际,在陆地上用“绣球”比做大珍珠,竞相往鱼篓里投,投中者预示未来能采到更多的珍珠。为与风浪搏斗,蛤蚌神化成“蛤蚌精”张开贝壳,防止珍珠被夺走。至此,一种攻守兼备的满族球类竞技项目诞生。 满族珍珠球是既古老高雅又文明适度的体育竞技活动,具有满族文化传统,目前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在五常等地,人们只有在庆祝民族节日时才玩起这种运动,这对“珍珠球”的发展、传承是非常不利的。孙主任透露,下一步保护的措施,除了采取通过信息、图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200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作者荣子涵 系别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级08级 学号0828150088 成绩 指导教师张春香 2010年08月21日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东方国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内容源 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严峻挑战,学会结合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出一条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医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1900年发表的《二十世纪太平洋歌》中首次提出四大文明古国的概念,然而在中国、古埃及、古巴比伦王国、古印度这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中国外,其他的三大文明发源地的历史都没能延续至今。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五千年的历史,无数的王朝被覆灭,又有新的统治者站起来,然而哪怕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外敌入侵战争——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也没能打断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五千年的延续,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流传至今的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然而对于这些精髓我们并没有好好的保护与利用,只是任他们自生自灭。 2001年中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愈来愈多的与世界接触,我们喊着让中国国际化世界化,可是那样的后果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的被人们所淡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出台,人们才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多东西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一些事情我们经历的久了,就会忘记它不平常的来历。直到韩国抢先注册端午节这一原本属于我国的纪念节日后,我们才真正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乐府诗集》中“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中的女英雄花木兰。然而当下又有多少人不是一边吃着快餐一边看着迪士尼版的《花木兰》。迪士尼乐园中被许多美国土生土长的卡通人物围绕的木兰亭即灿烂夺目又让人觉得不合时宜。若木兰真的知道了,恐怕现在又要多叹息了。中国的茶文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背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饮茶始

法律文化作业答案

法律文化作业答案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最初主要形成于部族之间的征战。(√)2.西方古代法(古希腊与古罗马法)是阶级矛盾冲突的产物。(×)3.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大体处于形成前的萌芽状态。(√) 4.上古三代的法律分别统称为禹刑、汤刑和九刑。汤刑是夏朝法律的统称,禹刑是商朝法律的统称,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 5.夏朝的肉刑,到商汤时经过加工,已演变成完整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 ) 6.部族征战不仅是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藉以形成的特殊途径,也是古代司法官和司法机构产生的重要渊源。(√) 7.在古代中国,上古时期,法和刑基本上是一个意思,法即刑,刑即法。(√)P16 8.在古代西方社会认为,一个社会,法律越多意味着问题越多,最理想的社会是没有法律或法律设而不用,达到“无讼”的境界。(×) 9.中国古代法中的“刑”具有不容置疑的军事独裁性和专制性,缺乏古希腊与古罗马法上那种城邦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性和妥协上的平等性。(√) 10.古希腊文明在空间和时间上太广阔和多样,但是仍然形成了一个单一的法律体系。(×) 11.一般认为,希腊雅典城邦德古拉立法标志着成文法在雅典历史中的出现。(√) 12.一般认为,雅典城邦提修斯改革标志着雅典城邦立法的完成。(×)13.雅典克利斯提尼改革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最后形成。(×) 14.《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典的诞生,也意味着罗马早期法律形成的历程已告结束。(√ ) 15.中国古代法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 16.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只有东方社会的法才是集团本位的。(×)

重庆有多少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重庆有多少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目前重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39项。其中 (1)民间文学1项。走马镇民间故事(重庆市九龙坡区)。 (2)传统音乐(民间音乐)14项。石柱土家啰儿调(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川江号子(重庆市)、南溪号子(重庆市黔江区)、木洞山歌(重庆市巴南区)、接龙吹打(重庆市巴南区)、金桥吹打(重庆市万盛区)、梁平癞子锣鼓(重庆市梁平县)、秀山民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民歌(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梁平抬儿调(重庆市梁平县)、龙骨坡抬工号子(重庆市巫山县)、永城吹打(重庆市綦江县)、酉阳古歌(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河锣鼓(重庆市渝北区)。 (3)传统舞蹈(民间舞蹈)3项。铜梁龙舞(重庆市)、土家族摆手舞(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高台狮舞(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4)传统戏剧2项。川剧(?重庆市)、梁山灯戏(?重庆市梁平县)、 (5)曲艺6项。四川竹琴(重庆市三峡曲艺团)、车灯(重庆市曲艺团)、四川评书(重庆市曲艺团)四川扬琴(重庆市曲艺团)、四川清音(重庆市曲艺团)、金钱板(重庆市万州区)。 (6)传统美术(民间美术)3项。梁平木版年画(重庆市梁平县)、蜀绣(重庆市渝中区)、梁平竹帘(重庆市梁平县) (7)传统技艺(传统手工技艺)7项。荣昌夏布织造技艺(重庆市荣昌县)、重庆漆器髹饰技艺(重庆市)、永川豆豉酿制技艺(重庆市)、涪陵榨菜传统制作技艺(重庆市涪陵区)、荣昌折扇(重庆市荣昌县)、土家族吊脚楼营造技艺(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荣昌陶器制作技艺(重庆市荣昌县)。 (8)传统医药2项。刘氏刺熨疗法(重庆市渝中区)、桐君阁传统丸剂制作技艺(重庆市南岸区)。 (9)民俗1项。秀山花灯(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科教文史委 根据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分工,科教文史委牵头筹备了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协商活动。通过本地观摩,外出参观,听部门情况介绍,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初步了解,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传承人来完成的文化遗产。目前,我市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都年事已高,比如的传承人,的传承人等。这些人的身体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非遗项目的损坏或者消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音、文字资料库,以供将来教学、研究时使用。一要利用现代数字媒体技术,全面完成所有非遗项目的影音采录工作,包括传承人口述史、技艺流程、剧目或者节目、仪式规程等等。要让每一个非遗传承人、每一种非遗文化、每一个非遗项目、每个项目的所有细节,都以最完整的形式原汁原味保留、记录下来。二要整理好历史非遗资料。许多历史非遗资料,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文字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难免出现发霉、老化现象,建议用数字化手段重新翻新保存。三要做好非遗资料的挖掘工作。对一些缺失的或者仍然散落在民间的非遗文化及项目,要及时进行挖掘和收集,查漏补缺,比如要及时收集散落民间的剪纸老纹样等,使档案库更加完善。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地传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解决其传承的重要手段。因此,和被动保护相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讲堂,同时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让普通群众、下一代了解非遗文化、热爱非遗文化、甚至愿意传承非遗文化,是保护非遗文化的更加长远、高效之计。一要做好对“下一代”的传播,推动合适的非遗项目进课堂,使学生增强“非遗”保护意识,培养学习和保护“非遗”的兴趣。建议有关部门联手,让等武术类项目进入小学、初中、老年大学的体育课程;让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手工课,让民俗、非遗类音乐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音乐课。二要做好对机关干部、教师、大企业等集中性群体的传播,推动相关非遗项目进各种讲堂。比如,等同志,既是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又有着丰富的民俗知识和很高的文化素养。建议有关部门让他走进学校、机关、老年大学等讲堂,宣讲等传说。三要做好在全社会的普及性传播,让非遗专栏进入报纸、电视台、电台。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把更多的非遗文化和项目做成喜闻乐见的动漫、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等,使之真正在生根发芽。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青州的农民画产业现在正在兴起,其题材和内容大多来自于当地人的吃穿住行,很具乡土气息。比如当地的特产水果银瓜就是农民画的热门题材,许多福禄寿喜画作就是用银瓜排列组合而成的,很受当地人和外地游客的欢迎。建议我市相关部门也能够引导非遗传承人借鉴这种经验,不断拓展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将之和我市经济、社会、文化、旅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既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又需要确定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责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和谐文化的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的文化它的价值不单体现在传承人创作的作品更在于传承人所拥有的技艺技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生存于民间,传承于民间没有任何文化形式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是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失去了传承和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 保护文化遗产具有很多现实的意义。 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和谐世界。四、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使得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我国及世界文化的和谐发展。五、《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能够增强人类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同时也是创造性和文化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我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真正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保护意识,有利于实现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从而更有力的反作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促使其早日完成这一系统而艰巨的任务。 综上所述,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并且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次的文化基因,是人类生命的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的文化源泉,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下面是为你整理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篇1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

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在2014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14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

2012年秋《法律文化》第二次作业答案

一、判断题(共 25 道试题,共 50 分。只需要判断正误即可) 1. 实际上传统中国社会的法律体系主要是由国法和家法族规这两者构成的。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2. 传统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部族)到家族(宗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 位道路。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3.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只有东方社会的法才是集团本位的。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4. 罗马的个人主义法律观是近代以来欧洲个人主义法律思想和制度的渊源。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5. 所谓公法,指的是侵犯他人人身或私人财产的行为,犯者只负赔偿损害的责任,且只 有蒙受损失的人才可以起诉。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6. 中国古代社会,国家本位与家族本位是共存的,且家族本位优于国家本位。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7. 近代以前,中国历史上也曾有宪法性质的法典。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8. 《欧洲理事会法》要求每个成员国接受法治原则、所有人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9. 在欧洲,主要是以私法作为法的基底和根干。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10. 从汉代开始确立的“容隐”原则,在运行过程中是毫无限制的。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11. 和法家学说相比,儒家学说可以说是典型的国家本位或者说皇权主义学派。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12. 唐律“十恶”中的前三恶都是维护以皇帝代表的王朝统治,是国家本位制唐律中最 直接最根本的体现。 A. 错误 B. 正确 满分:2 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学生姓名:谢奎 年级、专业:13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指导教师:符昌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北黄梅戏为例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其中湖北的黄梅戏作为南方戏曲种之一极具代表性。黄梅戏原称黄梅调,又叫采茶调,发源于湖北省黄梅县。黄梅戏是我国名闻天下的五大戏剧种类之一。它起源于明朝黄梅县的民歌小调(特别是采茶调)和鄂东地区流行的“山歌畈腔”。黄梅县的紫云,龙坪,多云等山区,早在唐宋时就盛产茶叶,并享誉全国。每年春天采茶时,茶农们习惯于一边采茶一边唱着山歌小调和民歌,来调剂生活。就在这种漫山遍野歌声不绝之中,黄梅采茶戏孕育成熟。黄梅采茶戏在自身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积极向外地拓展,约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黄梅采茶戏随着黄梅县的逃荒难民和说书艺人大量入赣而流传到安徽鄱阳湖一带,并形成成熟的黄梅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其他历史遗迹、遗址及人文景观一样,都是人类伟大文明的结晶。这两者作为现存文化记忆,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性,决定了其包含的“文化记忆”更容易随时代迁延与变革而被人们忽略或忘却。因此,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因其本身存在形态限制而受到现代社会发展冲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间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黄梅戏的艺术性与价值性 黄梅戏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唐代。据史料记载,早于唐代时期,黄梅采茶歌就很盛行,经宋代民歌的发展、元代杂剧的影响,逐渐形成民间戏曲雏形。至明清,黄梅县戏风更盛。明崇贞年间,黄梅知县曾维伦在《黄梅风教论》中就有“十月为乡戏”的记述。清道光九年,在别霁林的《问花水榭诗集》中,一首竹枝词的描述就更为生动:“多云山上稻荪多,太白湖中渔出波。相约今年酬社主,村村齐唱采茶歌”。黄梅戏文化,即指发生于历史上的皖、鄂、赣以及由此辐射周边地区的一种民间文化。黄梅戏来源于该区域的劳动人民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文化表现方式,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定:其一,黄梅戏文化是指历史上该地区范围内的文化。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安徽、湖北和江西界线上的相关区域。其二,黄梅戏文化约有两三百年左右的历史,其文化与长江流域的文化息息相关。严格意义上来讲,黄梅戏文化在建国后达到了鼎盛,因此有“梅开二度”一说,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发展及后期演变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其三,黄梅戏文化不仅仅是该地区的一种盛行文化,她更有徽州人带向外省,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黄梅戏文化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演变,日渐成熟,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若干问题与建议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若干问题与建议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范围及其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悠悠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见证,是中国人勤劳、智慧、创造的结晶,是携刻着人类智慧光芒的“活化石”。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延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已经历尽沧桑,很多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危机。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做为一名文化工作者做为一名中华儿女,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应结合实际探索出一条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保护、传承好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源于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28日批准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发展。”《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

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典故与传说等);2.民间表演艺术(包括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与竞技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包括传统节日、民族节日和传统习俗);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包括生产和生活知识、传统医药、宗教信仰等);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包括民间美术和公益类、生产类、商贸类手工技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 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非遗的保护传承,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先进文明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明多样化及可持续发展。所以保护、传承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国家的软实力,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还处于起始阶段,出现的问题不少,需要我们共同关注、探讨和解决。 目前,从我所处的永康市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资源消亡速度快 就如2011年永康云溪村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为发掘云溪古村落文化,在收集编写《云溪传说》时,很多经口口相传、口传心授、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意义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2012电大《法律文化》平时作业答案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最初主要形成于部族之间的征战。(对,P1 ) 2.西方古代法(古希腊与古罗马法)是阶级矛盾冲突的产物。(对,P1 ) 3.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大体处于形成前的萌芽状态。(错) 4.上古三代的法律分别统称为禹刑、汤刑和九刑。汤刑是夏朝法律的统称,禹刑是商朝法律的统称,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错,P9 ) 5.夏朝的肉刑,到商汤时经过加工,已演变成完整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对,P11 ) 6.部族征战不仅是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藉以形成的特殊途径,也是古代司法官和司法机构产生的重要渊源。(对,P1 2——13 ) 7.在古代中国,上古时期,法和刑基本上是一个意思,法即刑,刑即法。( P16 ) 8.在古代西方社会认为,一个社会,法律越多意味着问题越多,最理想的社会是没有法律或法律设而不用,达到“无讼”的境界。(错,P336 ) 9.中国古代法中的“刑”具有不容置疑的军事独裁性和专制性,缺乏古希腊与古罗马法上那种城邦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性和妥协上的平等性。(对,P1 9 ) 10.古希腊文明在空间和时间上太广阔和多样,但是仍然形成了一个单一的法律体系。(错,P1 9 ) 11.一般认为,希腊雅典城邦德古拉立法标志着成文法在雅典历史中的出现。(对,P22—23 ) 12.一般认为,雅典城邦提修斯改革标志着雅典城邦立法的完成。(错,P22 ) 13.雅典克利斯提尼改革标志着罗马法律的最后形成。(错,P26 ) 14.《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典的诞生,也意味着罗马早期法律形成的历程已告结束。(对,P33 )15.中国古代法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错,P38 )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中国史前时期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最初形式主要表现为( ABC P10 )。 A.死刑 B.肉刑 C.流放之刑 D.财产刑2.梭伦变法将雅典公民分为(对,P24 )。 A.富农 B.骑士 C.中农 D.贫农 3.西方法律文化在最初形成阶段具有( BC 对,P35 )等属性。 A.封闭性 B.开放性 C.社会性 D.平等性4.下列关于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说法正确的是( A B D)。A.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国家政治史就是一部法律史。B.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C.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法律早期主要是为了对付异族而产生的。 D.古希腊雅典和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 5.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 B C )。A.中国古代法主要被看做镇压的工具。 B.中国古代法主要是在战争和与战争相关的环境中形成的。C.中国古代法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 D.中国古代法具有一定的平等性。一、判断题 1.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只有东方社会的法才是集团本位的。(错P36 ) 2.传统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部族)到家族(宗族)再到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对P37 ) 3.西方法律本位经历了一条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氏族)到个人的道路。(对P37 ) 4.宗法家族制度的要害是政治的统治关系与家族(宗族)的血缘关系合而为一。(对P40 ) 5.宗法制在西周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父位形成大宗,庶子实行分封形成小宗,两者组合成家国一体化的政治体。(对P41 ) 6.儒家的学说可以说是典型的国家本位或者说皇权主义学派。(错P45 ) 7.中国古代社会,国家本位与家族本位是共存的,且家族本位优于国家本位。(对P47 ) 8.实际上传统中国社会的法律体系主要是由国法和家法族规这两者构成的。(对P53 ) 9.从汉代开始确立的“容隐”原则,在运行过程中是毫无限制的。(错。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另一类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 10.在西方法律史上,雅典法从一开始就是城邦本位法。(对) 11.罗马的个人主义法律观是近代以来欧洲个人主义法律思想和制度的渊源。(对P63 ) 12.在法律进化史上,凡以血缘为标准的必是属人法。(对P64 ) 13.西欧中世纪的法律主要还是个人本位法。(错P65——66 ) 14.最早维护人权的法律文献是英国的《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错P71 ) 15.《欧洲理事会法》要求每个成员国接受法治原则、所有人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对) 16.在比较法的视野中,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谓一种刑事性的或者说以刑法化为其基本特色的公法文化。(对)17.在欧洲,主要是以私法作为法的基底和根干。(对)18.近代以前,中国历史上也曾有宪法性质的法典。(错)19.中国传统法律刑事性(刑法化)最关键的社会原因是国家权力和观念的发达。(对) 20.私法主要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是主要的,法典化的民法(民法典)更是私法的核心。(对) 21.所谓公法,指的是侵犯他人人身或私人财产的行为,犯者只负赔偿损害的责任,且只有蒙受损失的人才可以起诉。(错) 22.英国在本国的法律发展史上也形成了统一的民法典。(错) 23.西方私法文化的传统与发达正是对市场自由和个人权利尊重的体现,是西方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在法律上的表达。(对) 24.西方法律中的个人本位和传统的权利法哲学,以及近代以前国家观念与权力的相对薄弱,也能促使刑事的民法化。(对)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

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市政府统筹文化、财政、教育、民族宗教、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经信、旅游、卫生、体育、公安、环保、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市财政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相关资金的保障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教育工作; (三)市民宗局负责协调与民族宗教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市国土局负责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土地规划使用工作; (五)市规划局负责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遗存、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的申报、规划工作; (六)市建设局负责历史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 (七)市经信局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 (八)市旅游局负责宣传、推介与旅游项目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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