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居住的外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北京定点医院的审批表的办理经验

在北京居住的外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北京定点医院的审批表的办理经验
在北京居住的外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北京定点医院的审批表的办理经验

在北京居住的外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北京定点医院的审批表的办理经验

wangxun, Apr. 2,2014

我岳母是河北省任丘市华北油田的职工,退休,长期居住在北京,希望能指定北京的医院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这样方便医保报销。华北油田社保中心给岳母下面的表格,要求一式两份盖章。我昨天花了3个小时跑了四个机构,顺利完成了妈妈的委托。写下本文,希望能够帮到那些后来者。

过程:

1.到两个医院盖章。

要到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办公室盖章后会给一个小纸条,写明这个医院的正式名称、等级、联系电话等。自己再抄到审批表上。

评论:我到北京协和医院是中午12点半,本以为中午休息时间办不了,结果门诊大楼一层的医保办公室门上贴了一个通知,说中午休息时间可以到另外一个楼的医保办公室办理,这个服务太贴心了。点赞。办事过程5分钟。

2.到当地医保部门盖章。

通过查询北京市社保热线电话12333,了解到由于本人居住在北京市丰台区,所以要到丰台区社保中心,地址是丽泽桥东,北京西站南路168号,电话(010)6325815。

评论:丰台区社保中心的一楼大厅有多个窗口可以办理。办事过程5分钟。

3.到居住地的管理部门盖章。

我先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说没有权限盖章,要到上级的街道办事处盖章,并给我出具了居住证明。我到街道办事处后盖了章。办事过程30分钟。

医院和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比我想象中好很多,点赞!

附表:华北油田社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定点医院审批表

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京政发〔2010〕3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 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名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首都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适当保障门诊需求,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二)个人参保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 (三)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确定筹资标准和支付待遇; (四)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统筹安排,促进各类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城镇老年人”);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居住证成功)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登记编号:

顺义区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房屋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顺义区街道(镇)社区(村),单元(巷)号。 (二)房屋建筑类型(平房/楼房/地下室/人防设施)。(三)房屋租赁间数:(间),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的其他主要设施:。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 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押付 .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A类医院及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北京市医保定点A类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名单 A类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名单 东城 115100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1151003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1151004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1151005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1151006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1151007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1008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1152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2002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53001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154001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155001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155002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155003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 2110013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2151001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2130016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中医 2153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科三级甲 2154001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专科三级甲 2155001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

社会保险——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 (一)西药及中成药,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京卫公字[1997]15号)和《关干实施<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补充意见》(京卫公字[1998]第2号)文件执行。 药品中注明“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费用,个人要先负担10%,其余费用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医院制剂;按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医院制剂报销范围>的通知》(京卫公字[1999]2号)文件执行。 (三)中药饮片支付范围及使用 1、需个人负担的中药饮片 按市卫生局《关于检发<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的通知》(京卫财字[77]第267号)文件第一条执行。 2、单味使用及因病情需要在复方中合理使用(不超过正常用量者)的中药饮片,按市卫生局《关于检发<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的通知》(京卫财字[77]第267号)文件第二条执行。 3、上述1、2款中的中药饮片,在危重病人抢救期内合理使用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用药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时,以下药品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肿瘤用药 《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西药的“第十一类肿瘤用药”中除去甲斑蝥素片、免疫核糖核酸注射剂、胸腺肽注射剂三种药物外,其他59种肿瘤用药。 2、促白细胞生成药 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特]注射剂(进口)、利血生片、鲨肝醇片、肌苷片注射剂4种药品。 3、抗感染用药 《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第一类抗感染用药”中的“抗生素”(45种)及“抗真菌药”(5种)。共50种药品。 (五)肾移植门诊抗排异用药范围 环孢素、强的松、地塞米松、甲基强的松龙、硫唑嘌呤共5种。 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 (一)普通床位费 普通床位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未经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 16元;经过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24元;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支付。 (二)急诊观察室、抢救病房、血液病房的床位费纳入支付范围,执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骨髓移植、血液病化疗因病情需要住入层流病房费用,可纳入支付范围。 (四)加强病房,按市卫生局《加强病房(ICU)收治标准》(京卫公[1996]8号)文件执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产假根据:根据1988.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的第八条,产假为90天。 根据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09.01实施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晚育(已婚妇女到达24岁的)的增加产假30天。 报销费用及生育津贴:根据 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2001]第68号令 第二十条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四)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所以35岁以下的员工个人帐户每月就是自己交的8%和按规定划入的0.8% 你说的2%+3元人家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分别是医疗和大额医疗互助的个人缴费额度另:现在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已经按照新规定划入,70岁以下的为100元,70岁以上的为110元 社保基数就是计算你缴纳多少社保金的基数。 社保基数一般是以上一个缴纳年度的总收入除以12为社保基数,在本绵费年度内按上年度的平均收入作为基数计算缴费额。比如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缴费年度,在这12个月中平均收入12万,则社保缴纳基数为1万元。 1.养老保险金——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金——单位8%+补充医疗1.2%=9.2%,个人交2%; 3.失业保险金——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金——单位0.6%; 5.生育保险金——单位0.9%。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点击登入>>>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北京8日上午首发居住登记卡 10月1日起,北京开始实施“居住证制度”。本市公安机关346个户籍派出所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来京人员,从今天(8日)起,可在全市第一批346个流动人口管理站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 《法制晚报》记者走访多个流管站发现,上午不少来京人员前来办理暂住登记并领取居住登记卡,部分服务站系统出现短时异常。 此外,本市派出所十一期间共受理2.29万来京人员前来办理居住证。 探访丰台彩虹城 办卡人太多站点发号排队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丰台区彩虹城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在社区服务中心的门口,早已经贴出办理登记卡所需的流程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在京住所证明(包括自有住房、租住、寄宿借宿、居住在学校、单位等情况)、个人近期照片、代办人证明等材料。 记者8点40分到达站点时,已经有五六人在等待,为了维持秩序,工作人员打印了号码,拿到号码的人排队进行办卡。但由于首日办理,工作人员对办卡系统还没有完全熟悉,所以彩虹城服务站今天

上午只发出不到十个号码。来晚的人被告知要到下午两点以后再来领号。 为了提高效率,工作人员会给每个来咨询的人发放办理居住卡所需带的证明材料明细单,让大家准备好材料再来排队。 40分钟制成首张居住登记卡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来办理居住登记卡的人需要办理先填写一张《暂住人口登记表》并需要签字和粘贴照片。在这张登记表背后,有具体的填表说明,包括个人信息、就业情况、受教育程度等等。 现场工作人员称,为了应对首日办理,之前已经模拟过办卡的流程,“就差打印这个没模拟,因为那个没办法模拟”。 填好表后,首位办卡人需要带着证明材料到办理台去办理。办理居住登记卡的设备包括一台登记信息的电脑、人像采集系统以及一台制卡的打印机。 不过第一个办卡人在录入信息时,工作人员的电脑先是“卡”了一会儿。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系统需要登录相关的内网,所以速度目前很慢,还在不断调试。另外在准备照片时,有的办理者把之前暂住证的旧照片揭下来重复使用,电脑摄像头在采集信息中很难识别。 在最后打印居住登记卡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工作人员调试后才顺利进行,前前后后办理者用了40分钟。见办卡成功,现场等待的人也好奇地围了过来。 这是一张浅蓝色的居住卡,卡的背面写有居住登记卡字样,正面则有个人信息、照片和有效期,卡上注明有效期到2017年4月8日,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初次申报指南完善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初次申请指南 1、政策查询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工作居住证专栏,网址如下 https://www.360docs.net/doc/d012800130.html,/scene/165/175/#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办理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员工,起草业务联系单至申请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办理申请。 (2)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为员工本人开通注册帐户,员工自行上网填写系统信息,并提交;

(3)员工本人同时自行准备所需材料,并提交人力资源部专办人员审核; (4)人力资源部专办人员(申请人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海淀区(根据自己所在区来定)人才提交办理申请; (5)办理结束后,根据网站通知前往取证。 4、申报材料及要求(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供办理工作居住证”) (1)申请人个人业绩说明,包括学习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以及在我公司工作期间的主要工作业绩,400字左右; (2)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学历证书(毕业证)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备案表,一并提交。具体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d012800130.html,/xlcx/,同时请提供在此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认证注册过程中,需要使用手机接收认证码,每次2元RMB.并且有认识有效期,基本上是一个月的有效期,如果不着急,最后再认证。

居住人口登记表(可用A4纸打印)

居住人口登记表 本人已阅读,完全知悉并自愿遵守《XXX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暂住人口登记表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无误。

申请人(代办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___填表说明 1.表中带“*”项为必填项目。 2.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填写“暂无”。 3.民族:除56个民族外,选择“其他”需描述具体情况。 4.政治面貌:(1)中共党员(2)中共预备党员 (3)共青团员 (4)群众 (5)农工党党员 (6)致政党党员 (7) 九三学社社员 (8)民革会员 (9)台盟盟员 (10)民盟盟员 (11)民建会员 (12)民进会员 (13)无党派民主人士。 5.受教育程度:(1)研究生 (2)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 (4)高中(职高、中专、中技、技工) (5)初中(6)小 学 (7)不识字。 6.户籍类型:(1)非农业(2)农业(3)无户口。 7.婚姻状况:(1)未婚(2)有配偶(3)丧偶(4)离婚。 8.户籍地址:应按照身份证件上所记载内容填写,无身份证件的应详细询问清楚后填写。 9.家庭户流入:来京人员以亲属关系共同居住一处的为家庭户,户主为家庭户成员之一。 10.与户主关系:(1)配偶(2)子女(3)父母(4)祖父母/外祖父母(5)岳父母/公婆 (6)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 女 (7)媳/婿 (8)兄弟姐妹 (9)其他。 11.来京原因:(1)务工 (2)务农 (3)经商 (4)学习培训 (5)婚嫁 (6)随迁 (7)治病疗养 (8)投亲靠友 (9)工 作调动。 12.居住类型:(1)自购房屋 (2)租赁房屋 (3)寄宿 (4)借住 (5)单位宿舍 (6)建筑工地 (7)工作场所。 13.现住地址:填写至村、街巷、楼(院)、门牌号。 14.目前状况:(1)就业 (2)学生(3)丧失劳动力 (4)退休 (5)从事家务 (6)正在找工作。 15.就业单位行业:(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制造业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5)建筑业 (6)批发和零售业 (7)建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住宿和餐饮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业 (17)卫生和社会 工作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国际组织。 16.职业:(1)单位负责人 (2)专业、技术人员 (3)办事人员 (4)商业、服务业人员 (5)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 员 (6)生产运输工人。 17.备注:不在本表数据向范围内,根据要求需要掌握的内容,按照具体工作要求填写。 18.表中任何项目选择“其他”均需填写具体内容。

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政策

申请北京工作居住证政策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报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其中一项即可):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③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④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模版附后)和双方身份证;⑤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下载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11、其它有关材料。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册 一、适用人群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 二、报销须知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全额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欺负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为18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为650元。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费用、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精神病患者,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费用为65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为325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三种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参保人住院治疗不超过90天,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期;超过90天,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三种特殊病的结算期为360天;患精神病住院治疗的结算期为360天。

参保人员连续住院并转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示意图: 医 院 比 例 支 付 段 起付标准至 3万元(含)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统筹支付个人支付90%10%87%13%85%15%3万元至4万 元(含) 4万元以上95%5%92%8%90%10%97%3%97%3%95%5%

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计算方法

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计算方法 医保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线根据医疗费用来定 东城区劳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公费医疗和自费医疗有啥区别? 几乎每位去医院就医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挂号、开药时医务人员总是要问患者是医保还是公费医疗或是自费。难道看病、吃药也要“看人下菜碟”?某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问这个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医保参保人员只有消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才能报销,在疗效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为参保人员选择能够报销的药。而对于自费的患者来说就可以有更多的选择。那么,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是如何确定的呢?记者从市劳保局医保处了解到,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的药品主要是以劳动部公布的目录为主,北京市有权在15%的范围内根据本市的发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调整。一般来说,选择的原则是安全可靠、费用合理、临床必需,而一些费用比较贵、副作用大、临床应用少的药品不列入目录,如果患者要使用只能自费。 医保卡中的钱是怎么回事? 东城区劳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相关规定,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加入医保后,参保人员都会拿到一个北京银行的活期存折,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一般到门诊看小病的钱由个人账户出,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可以自由支配,原则上是用来支付日常小额医疗费用和按规定应该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利息是按照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但国家不收取账户中存款的利息税。因此参保人员只能从这个账户里往外取钱,而不能存钱。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居住证登记卡用)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1、甲方将房屋作为居住出租给乙方,月租金为元整(大写)。 2、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付款方式为(季付)同时乙方向甲方付押金元,租期满后,对公共物品没有损坏和欠费现象,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智能卡押金的收据、租房押金收据等收据丢失,押金不退)。 3、协议签约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无故退租者,租金、押金不退。 4、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等费用,每月提前5天交房租,概不赊欠,逾期3天,视为此协议无效,有权将房内物品视为废弃物处理,退房提前10到15天通知甲方。如果退房不提前10到15天通知甲方,押金不退,中途退房,不退房租。 5、乙方租住时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姓名、籍贯、工作单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有效证件,不能提供者,不予以租赁。 6、乙方只能自己(自家)居住,不得转租或做非法活动之场所,不得随意改动房内设施,对居室内和公共设施要爱护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乙方自入住之日起,电费和有线费、水费、卫生费、网费等费用也由自己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漏电漏水等责任自负,并赔偿损失。 8、为了防火、防盗,乙方不得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居所,离开居室时做好电器和电源的断离,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间内,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如有丢失,后果自负,禁止使用热毯,热得快,电炉子,煤气等地下室禁止使用的电器和物品,(如私自使用,押金不退,没收禁止使用的电器等物品)。

9、乙方要文明入住,邻居之间和睦相处,晚上10点以后禁止大声喧哗,不许大声播放音响、电视等,乙方不要带外来人员到本地下室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与小区居民发生冲突,搞好与小区居民的关系,共同创造美好居住环境。 10、乙方要遵守公共卫生,不随便丢弃垃圾、果皮、烟头等,不随地吐痰,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上完厕所请冲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给自己创造一方洁净世界。 11、在本地下室入住期间请安全居住,如遇滑倒、碰、撞等身体伤害等事件,乙方自己负责。 12、有来人访客必须跟管理员打招呼,做好来访登记。 13、甲方须持有乙方房间钥匙一把,以备公安机关检查。 14、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乙方都不能把押金转化为房屋租金。 15、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共事,认真遵守本协议内容,友好相处,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1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员工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员工,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 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 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 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 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 ?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办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者,需要引进并符合条件者,可由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推荐,经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后,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全文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全文 为保证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特制定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下文是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办法最新全文, 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保证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根据 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城镇老年人”)。包括以下人员: 1.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2.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3.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二)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 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以 及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 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包括以下人员:

1.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 2.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 3.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4.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5.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6.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 7.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学生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8.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 9.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以下简称“无业居民”); (四)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的城镇居民。 以上统称“参保人员”。 第三条普通高等院校,是指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机构(独立学院和分校、大专班)。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须知

事项名称: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事项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就劳社医发〔2001〕11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辖区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办理条件: 一、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三、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1、制定并执行符合北京市卫生局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的常见病诊疗常规; 2、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材料、医疗统计、病案管理、财务等管理制度; 3、准确提供门(急)诊、住院、单病种费用等有关资料。 四、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面上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并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价格备案及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必须执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及专用设备。 1、根据业务量配备合理数量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有主管院长负责的医疗保险办公室; 2、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等设备,满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要求; 3、及时准确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4、执行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5、参加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监测网。

六、严格控制门诊人次费用、住院人次费用、日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等。 七、对医疗机构(对内服务)医务人员和服务人数的要求,按照《关于认定在京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及北京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3号)和《关于认定在京中央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供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告。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评审的合格材料及复印件。 5、药品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证明材料。 6、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收费200元以上)清单及价格。 7、市物价局单独批准医疗机构开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以外的收费价格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上报医保科核准,经实地考查符合条件后上报市医保中心。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材料上报市医保中心待审批,不符合规定、材料欠缺、项目填写不全或欠规范者,立即告之,退回材料。 办理部门名称:医疗保险管理科318室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流 程及方法 第一步: 报销材料: 1.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 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第二步: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 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 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http://210.73.89.188/csibiz/home/index.html,进入后找到”下载 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 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 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 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

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 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 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 1.2 等如下步骤的操 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 1.2等步 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 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1.2.1住院录入: 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 →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身 份证号”→点击“查询”→点击 “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 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 →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 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 入” 1.2.2数据报盘: 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 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 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 点击“查询”→点击“报盘”, 将文件存入U盘,报送到各区县 医保中心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及注意事项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知 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申报单位的要求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申报单位需到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三、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报送的材料 (一)聘用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先由聘用单位进行注册,聘用单位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件(优盘)。 (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新办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配偶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诚信声明书;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8)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9)诚信声明书。 注:A、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括以下内容:聘用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缴纳险种、缴纳保险起始时间;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细则

以下是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细则,分为总则和分项介绍。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以及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制定的政策,每个和医保有关的人都需要仔细了解医保政策,以使自己充分履行义务行驶权利。 【摘要】以下是北京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细则,分为总则和分项介绍。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以及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制定的政策,每个和医保有关的人都需要仔细了解医保政策,以使自己充分履行义务行驶权利。 (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公布根据2003年12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1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5年6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8号令第二次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补充医疗保险 第六章医疗管理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时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医疗保险工作。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五条本市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第六条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 (五)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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