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

魏晋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
魏晋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

魏晋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

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

曹魏创行的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影响甚大,本章将在后面专门论述。这里仅研究一下:当九品中正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阶层变化相结合之后,在官吏的选拔、任用上,呈现一些什么特征。最明显、最主要的特征,便是西晋的“二品系资”。《晋书·李重传》:重上奏日,“如(癸酉)诏书之旨,以二品系资或失廉退之士,放开寒素以明尚德之举”。此“二品系资”既为诏书承认,自为一种正式制度,而非仅社会风气。按李重上奏在惠帝元康年间,“二品系资”之制当建立于上奏之前,或许就在晋武帝太康末年。

所谓“二品”,乃中正品第,目的是“平次人才之高下”①,与官品不同。本文试称之为“人品”②。其衡量标准,本为德、才。二品是上品,应由德充才盛者取得。可是西晋竟正式增加一个标准:资。换言之,如果资不够,即使德、才合格,一般也不能取得人品二品。这在门阀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当官的功劳与资历。由于资历中可以包括功劳,多半体现功劳,逐渐便简称为资。后来资亦包括父祖的功劳与资历,于是又有了门资、世资等熟语。由于当官的功劳、资历与官位高低往往一致,所以“系资”的最简便办法,便是按本人或父祖官爵高低来衡量。《晋书·卫瓘传》:上疏称九品之制开始“犹有乡论余风”(指根据德、才评定),“中间渐染,遂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晋书·李重传》:司徒左长史荀组说,“寒素者,当谓门寒身素,无世祚之资。原(指霍原)为列侯..不应寒素之目”。可见,资即指爵位列侯,与卫瓘“居位”之说吻合。按卫瓘上疏于太康五年,“计资定品”大概不久就正式形成制度:二品系资。

总之,大体是先开风气,后定制度。由于在九品中正制下,中正的品第经司徒府批准后,与吏部铨选上个人仕进升迁的迟速,官位的高下相一致,因而实行“二品系资”之后必然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即只有据有较高官位的人及其子弟,可以获得人品二品;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和升迁较高官位的资格;而有了较高官位,又可以继续获得人品二品。

①《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傅子》。

②长期以来所惯用的“乡品”一词,似不甚恰当。按“乡品”二字最早见《世说新语·尤悔》:温峤因被认为孝道有阙,“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意思是直到官高位显,在评定他的品第时,乡邑总不通过高品。这里“乡品”并非一词,而是乡邑给予品第之意。其用法与《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之“无乡邑品第”略同。把“乡”与“品”勉强凑成一词,与“官品”并举,其毛病首先是二者角度并不一致:“乡品”之“乡”是就由谁给予品第而言,而“官品”之“官”是就何种事物的品第而言。其次,更重要的是“乡品”一词涵义不很准确。因“乡品”与“乡邑品第”并非真由乡邑评定,而是由中正官评定,经司徒府批准,实际上与“官品”之确定出于一源,全都是封建王朝。而称“乡品”则会给人造成是民间评定品第之错觉。基于以上考虑,本文试将“乡品”改称“人品”,指士人德、才之品第,与“官品”角度一致,而不涉及由谁给予品第。据人品,定官品,合乎魏晋指导思想。“人品”一词也有历史根据。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品第就是九等。《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孙楚集》:班固人表“盖记鬼录次第耳,而陈群依之以品生人”。《后汉书·郭太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经郭太评题,“人品乃定”。《文选》卷四十沈约奏弹王源:“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当时虽重在门品,但仍反映士人德、才品第原称“人品”。故宋《愧郯录》卷十、《通考·职官二一》俱称“人品”。②。

所谓资,汉魏之时多称阀阅。如前所述,阀阅本来仅指个人前面已讲,考虑阀阅即功劳、资历之风,先秦己萌芽。可是直到东汉末年,从来没有在制度上规定,必须本人或父祖具有某种阀阅方可取得某些官位①。而至西晋却不同。由于“二品系资”乃硬性规定,加上中正官往往趋炎附势,故意抬高高官显贵及其子弟的人品等第,于是一种过渡性门阀制度,即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第差别,便逐渐产生。在这种制度下,高官显贵及其子弟往往据有人品上品,垄断选举,形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②。它与汉代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的家族相比,存在显著差别。后者在制度上除有限制的父兄任出身外③,没有任何特权;子弟的大部分在

未出仕前用裴子野的话便是“还齐布衣之土”。而前者却有“二品系资”。“公门”、“卿门”的子弟,在未出仕前已有很大可能评为人品上品,为以后在仕进上超越虽有德、才,而资不够的官吏及其子弟,开辟了广阔道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④。

那么,“二品系资”的“资”,或者说“唯以居位为贵”的“位”,指多高的官位呢?

一般当指官品五品以上官位。这从下述零碎材料中可以推得:《晋书·刘弘传》:郭贞人品四品,在晋本任官品八品的尚书令史①。张昌在荆州起事,用他为官品六品的尚书郎,自是大力提拔,但他“遁逃不出”。荆州刺史刘弘为鼓励此忠君行为,“辄以..贞为信陵令(官品六或七品)”,当然也意味不次拔摆。可见适应人品四品的官品,一般当为八品②。

《北堂书钞》卷六八“山简不拘品位”条下引西晋镇东大将军司马伷表:“从事中郎缺,用(人品)第二品。中散大夫河内山简,清精履正,才识通济,品仪第三也”。按中散大夫官品第七;司马佃镇东大将军府之从事中郎,官品当第六③。可见,人品三品一般当与官品七品相适应,如用为官品第六的从事中郎,便算超越品位。不过这种关系大概只限于朝廷官吏,至于地方官吏则要宽一些。《晋书·王彪之传》:为吏部尚书。宰相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秣陵三品县耳,殿下(指宰相司马昱)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三品佳邑①,岂可处卜

①只有西汉初规定需以列侯为丞相,可这只涉及个别官职。

②《晋书·文苑王沈传》。又参《晋书·段灼传》。

③参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1 期。

④曹魏虽无“二品系资”,但已有九品中正制。由于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制度大体同步发展,紧密关连,“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风气在曹魏后期当已流行,刘毅也批评它是“魏氏之弊法”,所以这里把曹魏、西晋归为一个阶段。

①见《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以下凡官品出处均见《通典》。

②《晋书·刘弘传》记载刘弘还用以“孝笃”著称,人品为四品的南郡廉吏仇勃“为归乡令”。按归乡县属晋荆川建平郡,见《水经·江水》注“又东过秭归县之南”下杨守敬疏。上引郭贞之信陵县,亦属此郡。据《晋书·地理志下》,建平郡人口稀少,统县八,户一万三千二百,每县不到一千七百户,在荆州二十二郡中居下等,则县令之官品一般恐为七品,而不可能是六品。信陵县当同。既然官品七品对人品四品来说是拔擢,一般自当与官品八品相应。

③据《通典》“晋官品”,公府从事中郎官品第六,与诸大将军长史、司马相等,则诸大将军从事中郎官品自当第七。但司马伷是皇叔、郡王,身份特殊,故从事中郎或官品第六。

①阎步克以为此处“三品”当作“二品”,方与语气事理相合,见“从任官及乡品看魏晋秀孝察举之地位”,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 年2 期。其说是。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句容县”下曰“晋元帝兴于江左,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彼)颇兼卜术得进。殿下若超用寒悴,当令人才可拔。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此材料说明:1.所谓三品县、二品佳邑,当指例用人品三品、二品充任县令的县。这两县县令官品应俱为第六②。联系上引司马伷表,证明与人品三品相适应的官品,除了七品,还有六品。曲安远人品当在三品以下,所以用为秣陵今后“谈者纷然”,王彪之当然更拒绝将他补句容令。这和郭贞人品四品,因德行可嘉,被超拔为信陵令,在制度上正好相衔接。2.湘东郡太守官品第五,殿中待御史官品第六。奚朗人品当为三品,任殿中侍御史合乎制度,所以王彪之不置可否。他对用奚朗为郡太守之所以反对,当因官品第五例以人品二品充任,或以人品三品中“人才可拔”者超补,而奚朗两个条件都不够③。由此可见,人品三品、四品例用官品一般都在六品和六品以下,则人品二品以上例用官品一般自当在五品至一品④。《晋书·温峤传》:东晋初上书反对选拔“使臣”“取卑品之人”,建议其资格“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按二千石为汉官等级,相当于魏晋官品四、五品①;

二品则为人品。此奏说明:1.所谓“卑品”,自指人品三品以下。2.前考人品三品例用官品为六、七品,则联系此奏,“二千石”即官品四、五品按制度自应以人品二品例用。其所以要提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当因东晋初“卑品之人”因军功等升迁“二千石”的不少,湿峤以为他们不够资格充使臣,所以要限定“二千石”中“见居二品者”。3.温峤的意图也有另一可能,即高官显贵子弟定为人品二品,已起家并历官七品、六品者,经验还不够,不能胜任出使重任,所以建议历练多年,已升至“二千石”以上者充任。

不管怎样,人品二品例用官品四、五品以上当是常制。这样我们便找到了前述恶性循环的一个环节: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五品以上官品的资格。则在有关史料奇缺条件下,据此推定下一个循环:只有本人或父祖有了五品以上官品,方可获得人品二品,亦即认定“二品系资”之资,“唯以居位为贵”之位,为五品以上官品,当无大误。

将官品五品与六品之间,定为人品上品和卑品例用官位的分界线,也和其他制度符合:《晋书·礼志下》:西晋元会朝贺,二千石与千石(官品六品)以下礼制截然不同。“王公二千石”可“上殿”向皇帝敬酒,而“千石、六百石(官品七品)停本位”。朝朔望时“二千石以上上殿称万岁”,千石以下只能在殿下祝贺。《晋书·舆服志》:皇帝出巡,“三公、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河南尹(中二千石)、谒者仆射(二千石)..皆大车立乘,为畿内第二品县”,是其证。

②据《通典》,县令官品或六品,或七品。秣陵、句容属丹阳郡,东晋以后,人口仅次于吴、会稽、吴兴诸郡各县,远居全国其他县之上,县令自当为官品六品。参《宋书·州郡志》。

③参见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另外,曲安远、奚朗也有出身寒人,无中正品第的可能。

④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官品五至一品位置少,某些官品六品之清要官,也有例用人品二品的,如上举公府从事中郎、二品县县令即是。此外,人品二品之起家官及早年为官,仍得从官品六品以下开始,只不过他们可以较快地升至官品五品甚至三品以上,而人品三品以下一般最高只能升至官品六品。参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260 页。

①《隋书·百官志上》:梁武帝于官品九品的文书上注曰:“一品秩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

驾驷”,与千石以下制度不同。

《南齐书·礼志上》:曹思文上表称,西晋太学生三千人,“多猥杂”,“惠帝时欲辨其泾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国子学,官品第五以上(子弟)得入国学..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

《通典·礼十三》:东晋后期,国子学废已久,孝武帝时尚书谢石请恢复旧制。帝纳其言,“选公卿二千石子弟生(入学)。..而品课无章,君子耻与其列。国子祭酒殷茂上言:‘臣闻旧制,国学生皆取冠族华胄,比列皇储,而中混杂兰艾,遂令人情耻之..。’”“公卿二千石子弟生”当即殷茂所说“冠族华胄”,应该都是门地二品。由于东晋后期官分清浊,门阀制度已经确立(见第三节),而淝水战后,估计门地非二品,因军功升迁四、五品以上浊官或不分清浊之地方官者不少①,而国学一时未加区分,只要二千石以上子弟便予以吸收,这恐怕就是所谓“品课无章”、“混杂兰艾”。由此证明,直到东晋后期,官品五、六品之间这条制度上的分界线,依然未变;而且在一些冠族华胄中,更加重视二千石中人品或门地二品与卑品之别。这是温峤建议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可举出一证。《晋书·桓玄传》:篡位前,“置学官,教授(门地)二品子弟数百人”。和孝武帝时相比,学官当即国子学官,“二品子弟”大多数当即“公卿二千石子弟生”。不同的只是桓玄出身第一流高门谯国桓氏,门阀烙印极深,不让学官教授二千石以上浊官等子弟,企图以此笼络门地二品,“冠族华胄”,求得大力支持。

总之,通过以上考证,我们确信,“二品系资”之“资”,是指五品以上官品。而前述由

于人品、官品之间的恶性循环所导致的西晋过渡性门阀制度,亦即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差别,正是以官品五品以上和六品以下出现明显界限,为其主要特征。《晋书·刘毅传》:“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其“寒门”、“势族”的界限便是如此,并非如门阀制度已经确立的东晋以后,是以血缘关系,实质上也就是以血统高贵与否为区分。虽然出身低微,只要升迁至官品五品以上,便成势族;反之,尽管出身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如家族成员官品长期徘徊在六品以下,仍是寒门①。简言之,这一阶段的门阀制度,其大体趋向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在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如族灭,本人不寿而子弟又早夭等),又导致官品进一步提高。这和东晋南北朝大体趋向是门品决定官品,再导致门阀档次的进一步提高,有着显然区别。这种门阀制度,我们其所以称之为过渡性的,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1.这一阶段德、才仍为评定人品极重要标准。刘毅激烈批评九品中正制,核心便是反对中正评定人品“随世盛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他一再强调“才实”、“才德”,实际上也就是否定了“资”。卫瓘公开反对“计资定品”,主张恢复乡举里选,更是重视才德之证。刘毅、卫瓘都是大臣,两人不但公开上奏,而且武帝览奏后至少表面上“优诏答之”“善之”,这些表明,作为定品标准,德、才虽然逐渐被忽视,但在制度上仍占主要地位。对于“计资定品”的出现,卫瓘在奏文中用了“中间渐染”四字,也证明只是一种风气、倾向,尽管已经十分严重。

如果以为刘毅、卫瓘上疏时间稍早,“二品系资”之制或许尚未建立,①地方官不分清浊及其原因,参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122 页,128 页。①参见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1 期。那么我们可以再看一下“二品系资”已行之后的材料。如前引《晋书·李重传》,司徒左长史荀组在反对评定霍原人品为二品时,除指出他身为列侯,谈不上门寒身素外,还批评他“先为人间流通之事,晚乃务学..草野之誉未洽,德礼无闻”。而尚书吏部郎李重为他辩解,只陈述、宣扬他的德行,而不及是否有世祚之资。这决非偶然,正好表明霍原能否进入人品二品,关键在德才。荀组明白,如果霍原“德礼”有闻,则加上世祚之资,岂不更应评为二品,尽管可以不名“寒素”。李重也明白,只要在“德礼”之论证上站得住脚,不管霍原有无世祚之资,都有希望升入二品。最后李重之议得到批准。这正是有了“二品系资”之制后,德才仍为定品极重要标准之证。也就是说,这时官品五品以上之“势族”,其子弟要定为人品二品,虽在“资”上比官品六品以下“寒门”子弟占有优势,但决定因素仍在德、才。如果德、才不够,至少在制度上是不能进入二品的(中正迎合“势族”是另一回事)。相反,“寒门”子弟,德、才够了,仍可以通过“寒素”之目进入二品,虽然此目比较狭窄。

附带一说,从《李重传》可知,晋惠帝曾专门下诏举寒素。又《晋书·隐逸范乔传》:“元康中,诏求廉让冲退履道寒素者,不计资,以参选叙。尚书郎王琨乃荐乔..。时张华领司徒,天下所举凡十七人,于乔特发优论”。这与上述惠帝诏举寒素似乎是一回事。从尚书郎王琨荐,司徒张华于乔特发优论①,联系燕国中正刘沈举霍原,司徒府不从后,沈又抗诣中书,中书复下司徒府,出现荀组与李重辩论一事,证明“寒素”一目极受重视,执行得很认真。东晋以后便不见这种情况了。

和德、才仍受重视紧密相关的现象,便是裴子野所说的,在魏晋,“草泽高士,犹厕清途”①。如出身“兵家子”,少为县小吏、亭子的刘卞,因有才干,最后升为并州刺史、太子左卫率(官品五品)。祖父曾为“苍头”的熊远,靠自己的才干、“忠公”,东晋初升至官品三品大臣侍中、太常卿。“出自寒素”的陈頵,主张“随才授任”,反对“藉华宗之族”取官,仍历官品三品、四品的尚书、州刺史诸官。至于“早孤贫,为县吏”,被轻为“小人”的陶侃,由于吏才、德行,西晋末已升为人品二、三品方得出任的郡中正,东晋初因军功卓著又封长沙郡公,位大司马(均官品一品),更是一个突出例子②。当然,出身寒微因军功而历高位的,南北朝一直不断;可是由“小人”升郡中正的,一般情况下却几乎见不到。《晋书·李含传》:“门寒微”,遭豪族排挤,曾仕不入流的“门亭长”,但因州刺史“素闻其贤”,

经过推荐、提拔,终于人品得定二品,并领始平国中正。由此可见,陶侃的殊遇决非个别,这正是两晋之际,亦即由门阀制度初步形成期,向确立期过渡时,德、才标准尚未完全被忽视的反映。

2.这一阶段的户籍,基本上还没有离开官位的士庶区别。这从免徭役之制便可见到。

如所周知,门阀制度确立和鼎盛时期,士族除了铨选上享有特权,还在徭役上享有特权:复除。然而在西晋,《晋书·食货志》载太康法令却是这样规定的。

①据《晋书·张华传》,华从未位司徒,具体人或有误。

①《通典·选举四》引裴子野语。

②以上四人,分别见《晋书》本传。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古田。..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品第六已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八、第九品一户。

关于占田,这里不论。而从荫亲属、荫客规定中,可以清楚看到,享受特权最多的,是现任官吏。他们两者兼而有之,而“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则仅有荫亲属之权。这里的“士人子孙”虽非指现任官吏,但从其与“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并列,数量应该较少,和东晋南北朝一郡一县就有较多的“士人”、“士族”情况不同①①参见《南齐书·顾宪之传、王僧虔传》。。或许主要指的是魏晋时期声望特别高的士人,本人及子孙均未出仕,西晋为了表示对儒学、德行之尊重所以给予某些照顾。如《晋书·隐逸范粲传》:本人是“时望”,西晋时不仕,武帝予以优待,使“以二千石禄养病”。子乔声望也极高,“凡一举孝廉,八荐公府,再举清白异行,又举寒素,一无所就”。这样的士人,西晋肯定不会让其子孙服徭役,所适用的恐怕就是上引太康法令规定。又《晋书·孝友玉裒传》:父王仪为司马昭司马,因直言被斩。裒“行己以礼”,“博学多能”,但一生不仕晋朝,“三征七辟皆不就”。所教授之门人应服徭役,“告裒,求属(县)令”。裒曰:“卿学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荫卿,属之何益!”从“德薄不足以荫卿”句,联系王裒随后送门人至县服役,县令“以为诣己,整衣出迎之”,并免除了该门人徭役等情况看,王裒恐怕也属太康法令中“士人”范围,所以县令对他很礼貌,但他只能荫亲属、子孙,而没有资格荫客包括门生。县令放免其门生,乃属特殊优待,并非法令规定。像范粲、范乔、王裒这样的士人,全国肯定不多。他们之所以能荫亲属,与“先贤之后”取得这一特权一样,道德意义恐重于政治意义,这和东晋以后大量士族复除,主要是王朝借此求取这一社会力量的支持,是有所不同的。近人论证士族身份有无法律界定时,有引此太康法令中“士人”依法可荫亲属,以为“士人”即士族,似是不确的。

如果这种理解不错,则由此可以推断,在魏晋,基本上还没有离开官位,依靠高官显贵父租之血缘关系而享有免役特权的士族。除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士人子孙”等特殊情况外,按制度,有官则可荫亲属以至荫客,哪怕出身寒微,仅八、九品的官吏;如果失官或死去,子孙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仕,则不但不能荫客,连荫亲属之权也失去,哪怕原来是五品以上甚至三品以上“势族”,也不例外。一句话,在魏晋,离开官位基本上不存在士庶差别。《礼记·王制》:公、卿、大夫、士,都是“官”,其下则为“庶人”,礼制差距极大。魏晋政治、社会制度基本上未脱离这一范畴。士庶之别,乃以官品九品上下为标准,极不稳定。原为庶人,如果出仕官品九品以上,户籍就应注为“士”,享受一些特权。《三国志·王粲传附吴质传》注引《魏略》:“始质为单家,少游邀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沉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士名。”可见本来“出官”就应得到“士名”,亦即户籍上注为“士”。吴质因眼中只有京师贵戚,不把“乡里”势力当一回事,所以遭到压抑。另一种情况是,原为官品九品以上“官”,已有“士名”,但如果失官,户籍上则又恢复成编户齐民,作庶人对待,丧

失一切特权。士庶区别的这种不稳定性,便是门阀制度处在过渡阶段,只能算初步形成时期的又一特点。

3.由于德才仍为评定人品极重要标准,庶人仕进之路还不算很窄,所以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并不很严。如东晋南北朝士庶之间几乎不可能的通婚问题,这时却仍存在可能。《世说新语·贤媛》:司徒王浑子王济,为驸马、待中,见一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母钟琰,出身名门(祖钟繇,曹魏三公),也说:“诚是才者,其地可遗。”及至见面后评价说:“此才足以拔萃,然地寒,不有长年,不得申其才用。观其形骨,必不寿,不可与婚。”这表明,地寒如兵家子(低于庶人),只要有才,虽会遭到一些压抑,但在较长时期内仍可“申其才用”。上述兵家子,如果形骨有寿征,则门阀高到三公之家,也将与之通婚。这同样属于门阀制度处于过渡阶段或初步形成时期之特点。

(75)古代的门阀制度与姓氏族谱

(75)古代的门阀制度与姓氏族谱 古代的门阀制度与姓氏族谱 广西贺州董全吉 《汉书·地理志》载:“周爵五等,而士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五十为附庸。盖千八百国。”。《史记》云:“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门第势力兴起,有九品官人法的产生。盛行魏晋南北朝盛行官修合谱,朝廷举才先察访其家谱,任用显赫人士为官,是谓世族。中国古代社会重视血统延嗣论,贵族永远是贵族,老祖宗是何身份,尤为重要。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制度,任用世族豪门,选人一以“家世门第”为准,南宋《通志·氏族略》:“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簿状,家之婚姻必有谱系。历代并有图谱局,置郎中吏掌之,乃用博古通今之儒,知撰谱事”,郡望始于魏晋门阀制度的盛行的时期,唐朝为盛。各个州郡都形成了一批公认的高门大姓,当时称为“士族”、“右姓”等,为标榜自己是某地的望族,显示贵族身份。所谓“高门大姓”。隋唐科举制的实行动摇了士族的政治基础。先有黄巢之乱,继有五代之分争,存续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终在历史舞台上消失。经历了五代十国时期的连年战乱和社会动荡,传世的家谱几乎丧失殆尽,以至宋代时就已很少能见到旧谱,

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正因为古代谱牒不复存在,加上迁徙的频繁,宋朝之后,私家修谱,各姓氏修谱也都有了合理的修谱想象空间,如此每一个姓氏与支系都是名门望族了。互相攀比,毕竟过去很多无法考究,族谱挤满了历代的有名人物。谁也无法说不再门当户对。 1、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谱牒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1门阀制度加速谱牒盛行 殷商时期,已有刻在金属武器上的家族世系,谱牒则形成于西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存在的官修谱牒和私修家谱并重局面,到了宋代呈现了官修公谱废绝和私修家谱兴盛的趋势。是农民起义反抗压榨,对从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制度遂大行其道制度的打击。门阀制度始于西汉,形成于东汉,汉代刘氏皇族引经据典,论证其为帝尧之后,是高贵的血统,声称他们天生是要称王做帝的。东汉时期,门第等级观念已十分盛行,门阀制度初步形成。一些官宦、名流的宗族亲属往往高官厚禄,数世不衰。选拔官吏管只要翻出族谱,出身名门,就有得大官做。士大夫于无意中保守此制,以地方绅士,而操朝廷用人之权,朝代虽更,而社会之势力仍固定而不为动摇。士、庶这间有严格的区别,所谓“士庶之别,国之章也”。士族自视甚高,不与庶族通婚。如有士族与庶族通婚,或就任一般由庶族人所担任的官职,称为“婚宦失类”,因此而受到排挤和嘲讽。

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一)

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一) 门阀士族的形成、发展及其衰落是中国中古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汉唐之间,士族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的统治力量,对于六朝士族的认识和研究直接关系到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历史的理解和把握,长期以来,士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魏晋南北朝领域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显学”。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士族”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劳动占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魏晋间南北朝时期的地方大族,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即堡坞主,永嘉之乱后,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之主。1]六朝时期的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 大陆学界在对六朝士族的实际研究中,使用了“世族”、“势族”、“豪强”、“大族”“世家大族”等学术概念,以考察和探究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的演进和发展历程。一研究史的回顾本世纪上半叶,随着西学东渐,中国学者对六朝士族的认识,开始超越清人“江左士族无功臣”的表面归纳,杨筠如的《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王伊同的《五朝门第》等专着,开始着手从制度、婚宦等方面入手,疏理相关史料。 一代史学宗师陈寅恪先生在他的《书世说新语文学条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述东晋王导之功业》、《崔浩与寇谦之》、《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等文章中,对魏晋之际的社会变动和统治阶层的分化、东晋士族的历史作用、北朝大士族与鲜卑统治者的关系,梁陈之际的社会变动与江南土豪的兴起等问题,提出了精辟的见解。2]应当承认,陈寅恪先生对士族问题阐释是粗线条的,未形成完整体系,但陈寅恪先生从种族、家族、地域、文化的角度研究和考察问题的方法,直接影响了一代学风。 唐长儒先生是中国大陆六朝士族研究的奠基人。他的论述集中收录在《魏晋南北朝论丛》、《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三部论文集中。3] 关于魏晋之际士族的形成,唐长孺在《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指出,东汉以来培养滋长的大姓、名士是构成魏晋士族的基础。但决不是所有汉末大姓、名士都能在魏晋时成为士族,唯有在魏晋时期显贵的家族最有资格成为士族。《士族的形成和升降》指出,士族形成在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保证了士族的世袭特权,对于士族和士族中高低序列基本上不决定于“冢中枯骨”,而取决于眼前的权势。 关于南朝士族的衰落,唐长孺先生在《南朝寒人的兴起》中作出了精辟的阐发,指出南朝时期士庶区别的日益严格,其深层原因在于这一时期寒人的势力发展产生了士庶混淆的危险,这并不表示门阀势力的强大,自矜门户只是这一时期门阀士族抵御皇权和寒人侵渔的消极手段。 关于士族制度和政策,唐长孺先生在《九品中正制度度试释》中认为:九品中正制配合汉代门阀的发展而起了巩固门阀制度的作用,但在门阀制度业已确立并为士庶区别制造了理论依据之后,这一制度已不重要,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士人荫族权和士族队伍的扩大》指出,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择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选择题 (后附参考答案) 1.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朝廷昭示:“国家开赏举之门,广收罗之路……如工商、杂类人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这反映出宋朝的科举制度 A. 取消了对应试者身份职业的限制 B. 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C. 是普通人进入仕途的主要途径 D. 选拔官员的方式不断更新 2.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的演变过程。下列描述与“科举制”相关的是 A.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B. 金榜高悬姓字真,分明折得一枝春 C. 龙生龙,凤生凤 D. 立嫡以长不以贤 3. “宋沿唐制,亦贵进士科。然唐时犹兼采誉望,不专辞章。宋则糊名考校,一决文字而已。”由此可见,与唐代科举相比,宋代 A. 考试程序更加公正 B. 取士科目有所减少 C. 进士及第尤为尊贵 D. 录取人数大大增加 4.中国隋唐科举制、雅典梭伦的财产等级制、罗马的万民法,它们相似的作用是 A. 拓宽了官吏选拔途径 B. 扩大了统治基础 C. 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D. 实现了选贤任能 5.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认为:“汉代的选举,是由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的公开竞选,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材料中涉及到的选官制度分别是A.世官制和科举制B.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C.察举制和科举制D.科举制和八股取士制 6. “自世卿贵族门阀举荐制度推翻,唐宋厉行考试,明清峻法执行,无论试诗赋、策论、八股文,人才辈出;虽所试科目不合时用,制度则昭若日月。”引文意在强调科举制() A.选拔人才存在缺陷 B.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 C.考试内容较为繁多 D.已经不符合时代需要 7.《南齐书·孔稚珪传》云:“所奏缪允者,宜写律上,国学置律学助教,依《五经》例,国子生有欲读者,策试上过高第,即便擢用,使处法职,以劝士流。”由此可知南朝时期A.已经不再推行九品中正制度B.出现考试选官的科举制 C.世家大族已失去选官垄断权D.可以通过学校试经入仕 8.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通过层层严格考试的人才能进入……衙门任职……人们全然不可能设想一个比这更好的政府……”。这一制度是 A. 监察制度 B. 科举制度 C. 九品中正制 D. 察举制 9.据史书记载,西晋文学家王沈“少有俊才,出于寒素……为时豪所抑”,升官无望,感叹生不逢时,王沈所处时代的选官制度最有可能是 A.禅让制B.九品中正制C.世官制D.科举制 10.历史学家钱穆指出“在此制度下,人民优秀分子均有参政之机会,新陈代谢,决无政治上之特权阶级”。他所指的这一制度是 A.世官制B.察举制C.九品中正制D.科举制 11.魏晋南北朝的诗人左思在其《咏史》中浓郁悲歌:“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造成这一社会状况的制度原因是 A. 征辟制 B. 察举制 C. 九品中正制 D. 科举制 12.下图所示为《唐书》所载830名进士的出身分布比例,由此可见,唐代科举制

士族制度

士族制度 士族制度的形成、鼎盛和衰落(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虽处于长期分裂对峙状态,但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这一时期初创的政治、经济制度。 士族制度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它的特点是按门第等级区别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从历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个萌芽、形成、充分发展(又称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我们应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把士族制度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评价。 运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士族制度的产生、发展、衰落消亡的过程和科举制度产生的必然性。 这些有功的大臣以及他们的后裔为了彰显自己的业绩,所以在大门两侧竖立两根柱子,左边的叫“阀”,右边的叫“阅”。阀阅指家族功绩、官历等。 这些身份地高位显的功臣,其权势往往不止一代,他们的后世子孙也在这种庇荫之下,通过各种途径,担任朝廷的要职,形成家族、姓氏势力。于是,人们称呼这样的家族为门阀。一些朝代甚至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了门阀所享有的特权,这就成为了门阀制度。 1、概念: 士族——是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享有很高的政治、经济特权的豪门大族)。世族又称门阀土族,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特权阶层 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称寒门。 2、特点(特殊地位) (1)政治上: 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经济上: 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品官占田荫客制为士族制度提供经济保障;) (3)社会生活: 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 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3、演变 (1)萌芽(东汉)

东晋门阀政治

六.学员书评 本书名为《东晋门阀政治》,自然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这“门阀”二字,何为门阀。“门阀”是门第和阀阅的合称,指时代为官的名门望族。广义上的门阀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从两汉到隋唐最为显著的选拔官员的系统,狭义地讲,门阀制度特指魏晋时期琅琊王氏、陈郡谢氏等世家大族控制朝政所依附的制度。而本书作者田余庆所论证的门阀政治更偏向于狭义的门阀这一概念,但并不完全相同,作者认为门阀政治实际上只存在于东晋一朝,是皇权政治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变态。这与之前的学者所认为的魏晋南北朝门阀政治有所不同。作者在书中论证了其观点的合理性。在我阅读此书时同时查阅了其他冶史者的不同观点作为对比。 在论述门阀政治时从其认为的开端“王与马共天下”讲起,从两晋之间的社会大背景出发,阐述了门阀政治产生的社会条件。王马结合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西晋八王之乱后期司马越与王衍的关系。惠帝末年和怀帝时期的西晋朝廷,以司马越、王衍为核心操持政局,有士族名士装点其间,实际上是“王与马共天下”最早的一种组合。这种结合既有政治因素,又有一定的地域相系。不过此时的“共天下”并未达到东晋时期的局面,应该注意的是由司马越、王衍在洛阳的关系派生出司马睿和王导在徐州下邳的关系,这才是门阀政治的真正开端。形成“王与马共天下“的根本原因是东晋江左政权依赖于士族。西晋统治者进行的八王之乱以及随后的永嘉之乱毁灭了几乎全部的西晋王室,由于皇族劫余无多建邺的司马睿更不得不依靠具有号召力的士族琅琊王导。这即作者在书中所提起的东晋门阀政治形成的原因之一皇权不振。 在对门阀政治的维持方面作者认为颍川庾氏起了很大的作用。庾亮在王导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巩固了门阀政治。其体现在,在王导受王敦之乱急于保护家族利益之时庾亮抵抗住了皇权对门阀政治的一次重大反抗。作为门阀政治

门阀士族制度的发展演变1

学校:贵州大学学院:人文学院 专业:历史年级:081 姓名:孔祥涛学号:080501110109 魏晋南北朝门阀士族制度的发展演变与国家命运 摘要: 魏晋南北朝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很特别的时期:长期处于分裂对峙状态,未能形成全国性的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政权更迭频繁,但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其中门阀士族制度就是这一时期特有的,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这一制度的特点。门阀士族制度在这一时期经历了一个萌芽、形成、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这一制度在这些不同的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并对国家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门阀制度在这一时期盛行,不仅垄断了经济、政治、军事,同时还垄断了文化,所以这一时期的门阀士族在国家的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国家的政权的稳定以及盛衰兴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这种制度又需要依赖国家而存在,国家的政策以及皇权的发展都会影响这一制度的发展,所以国家的盛衰兴亡、国家政策以及皇权也反过来影响了门阀士族的壮大和缩小。 关键词: 门阀士族制度特点发展过程关乎国家命运门阀士族特权 国家命运影响门阀士族制度 正文: 特点:门阀士族在政治上享有世代为官的特权,经济上可以按官品占田和本人及家属、衣食客、佃客等免除赋役的特权。除此之外,他们还有逍遥法外权。西晋王朝对士族犯罪每从宽惠,不论定罪和量刑都另立标准。士族犯罪,按照“八议”⑴,即按照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可以减刑和免刑,或者用金钱来赎罪。所以后来东晋熊远说:“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⑵谈到门阀

士族制度自然不能忘掉这一时期特有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九品”即士人分为九等,“中正”是评定士人的官,多由世家大族担任。因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为士族地主巩固其政治特权的有力工具。当时,家世是定“品”的唯一标准,所谓“计资定品”,就是以门资、官资作为决定品弟的依据。世家大族利用这一制度垄断了政府的重要官职,形成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世代相传、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 门阀士族制度与国家命运:门阀士族制度不是在魏晋南北朝突然出现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西汉武帝以后,两件事深深影响了门阀士族制度的形成:一是大土地所有制发展,二是儒家被定于一尊;一些大地主与儒学相结合,就可以世世代代做官。他们被称为“士族”或“世族”。 孙吴政权仰赖东汉以来江东地区业已成长起来的世家大族作为它的政治基础。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东汉以后,“选士而论姓族阀阅” ⑶,一批累世为官的世家大族开始形成。东汉中后期已经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地方大族基本上垄断了地方政权机构,其中不乏世代为朝廷公卿的显贵家族,他们族大宗强,世代宦官不觉,被称为世家大族。东汉末年政治纷争及社会动荡时期,世家大族极为活跃,三国魏、蜀、吴政权的创立,或多或少都与世家大族的政治活动有关,之所以能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与世家大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吴国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江东世家大族的支持之上,江东世家大族的盛衰也与孙吴政权的强弱息息相关。孙吴时期是江东世家大族政治势力急剧扩张的时期。孙权继兄统事之后,迫于内外严峻形势的压力,开始积极争取江东世家大族的全力支持,孙氏政权开始了与江东世家大族之间的政治合作。江东世家大族进入孙氏政权之后,凭借其雄厚的地方势力基础,在政治上和军事上迅速扩张力量,并对孙吴政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孙吴政权的前期,由于与世家大族保持和睦的关系,孙吴的国势也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到了中期,由于江东世家大族的政治过度扩张,他们与其他政治势力的关系开始恶化。到了孙吴后期,孙吴国势更加衰落。虽然江东世家大族竭力支撑危局,但是政局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 一、朝代概述 魏晋南北朝,全称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也是北方少数民族和汉族依次向南大迁徙、大同化、大融合时期。在此期间,北方的割据势力之间,民族之间,发生过频繁激烈的战争。江南相对稳定,得到较好的开发,社会经济的发展较快。二、地方行政体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体制为州、郡、县三级制。县以下,三国两晋南北朝沿袭汉制为乡、里、亭;北朝自北魏孝文帝改制后,实行党、里、领三长制。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置都护等军事机构进行治理;而各国对不巩固的统治地区,则设置镇、戍,派军将以行军事管制。·各朝代州郡县数目一览表朝代西汉周州数郡数县数 13 13 13 2 5 19 22 23 23 42 103 97 211 238 395 350 109 519 160 508 1109 1179 1474 1025 秦汉三国东汉

两晋 南北朝 东晋 宋齐梁陈北魏 后齐 北 魏蜀吴西晋 40 103 105 65 22 43 156 1314 1180 438 352 365 1024 一说48 道32国341 道及国在县内 一说20州疆域不 备注 定 三、侨州郡县 定义:东晋南北朝时期因战争频繁,人民流徙,为安置流民而在流民聚居地所设的州郡县的地方行政区划。于它是寄治在别的州郡境内﹐仍沿用其旧壤州、郡、县之名,故称侨置。其后经过土断﹐许多寄治州郡获得实土。但因本是外地迁来﹐故继续称为侨州﹑侨郡﹑侨县。

土断: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 侨州郡县设置的作用及其弊病:这样一方面照顾了各大家族的利益,为他们做官增加了位置,也使其控制大量依附人口成为合法;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稳定统治秩序的作用。但侨州郡县与原州郡县并置一处,也造成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混乱。四、双头州郡 双头州郡指东晋南北朝时期,在所设立的州郡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即两州为同一刺史,并且两州同治一地,或两郡为同一太守,并且两郡合治一地。在当时,双头州的设立较少,双头郡的建置则较多。 双头州郡大多设立于东晋南朝的北部边地,北朝沿袭的是南朝的旧制。从地理分布上来看,从今天的四川中部、陕西南部,一直到淮水南北及山东西部,都可以找到双头州郡的踪迹。据学者们的研究统计,在东晋南朝一共出现过双头州9个,双头郡70多个。它们中的大多数变化十分频繁,如有的双头州郡的治所时 常发生迁徙,而有的两州或两郡又会发生分开或者合并的现象。等到隋朝统一全国,将侨州郡县全部撤除,双头州郡也就随之不再存在了。双头州郡的分类 1、实土郡——实土郡

东晋南北朝前期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

东晋南北朝前期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 东晋及南北朝前期是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时期。 魏晋时期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制度,东晋以后逐渐转化成按血统高贵与否区别的门阀制度,出现了“膏腴之族”、“华族”、“高门”、“次门”、“役门”等长时期内一般不因官位有无、高低而发生变动的社会等级。北魏孝文帝也进一步接受这种门阀制度,广泛推行。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有三: 一、人品的评定由西晋“二品系资”,犹重德、才,进一步演化成完全以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下为标准,德、才已不在考虑之列。即所谓“凡厥衣冠(冠族华胄),奠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宋书·恩幸传序》)。因而后来便出现了“门地二品”之用语①。官职的清浊,升迁之迟速,是否达到五品以上清官高位,全都与门阀或门地是二品还是卑庶相适应。《晋书·王述传》:出身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官品七品清官)”。王导是东晋开国元勋,他不依德、才,而依门第辟人,自开一代风气。《南史·谢方明传》:出身第一流高门陈郡谢氏,东晋末刘穆评他与另一著名高门济阳蔡廓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及蔡廓,直置并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就是说单凭门阀,两人今后就有资格当三公(官品一品),何况还有才干。总之,这个时期一般不再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而是门品决定官品。至南北朝,高级士族特权更加制度化。南朝前期有“甲族(高级士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低级士族)以过立试吏”之格,见《梁书·武帝纪上》。第一流高门依惯例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前期魏孝文帝“制定姓族”,全盘接受并推行魏晋以来门阀制度,任用官吏,“专崇门品”,形成“以贵承贵,以贱袭贱”②。 二、户籍上的士庶界限,一般说不再是以九品官品之有无,而是由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低来划分。《宋书·宗越传》:“本为南阳次门(即低级士族,不服徭役)”。东晋未地方长官赵伦之发觉户籍混乱,乃命长史范觊之加以整顿。范“条次氏族,辨其高卑”,宗越被改定为“役门”,需服徭役。后来宗越以军功升为“扬武将军(官品四品),领台队”,“启太祖(宋文帝)求复次门”,许之。可见,“次门”、“役门”是按“氏族”血统“高卑”决定的;而且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及官位高低而变化。否则,如果仍像西晋那样,依官位区分士庶,则宗越已有四品扬武将军军号,自可依军功升迁,荫亲属、荫客,何必请求皇帝批准改回“次门”,按特殊情况处理呢?请求皇帝特批本身,就表明按制度“役门”无法改变。这也就是说,自东晋以后,按制度庶人凭才干虽能取得官位,却无法升为士人,家族在户籍上仍为“役门”。 三、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森严,即所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①《宋书·范泰传》。又《晋书·桓玄传》:“二品子弟”,亦门地二品。②《魏书·韩显宗传》。 士族如与比庶人地位还低的工商杂户通婚,刘宋时曾规定“皆补将吏”①,即降为比“役门”还贱的兵户、吏家;北魏则规定“犯者加罪”,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②。士族如与庶人通婚,虽打击没有这么重,也会成为门阀之玷。南齐士族王源与寒族满氏联姻,竟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请求免王源“所居官,禁锢终身”。③《魏书·公孙表传》:表孙邃、叡乃堂兄弟,只因叡母出自高门渤海封氏,本人又为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之婿,而邃母出自雁门李氏,“地望县(悬)隔”,二人声望便大不相同。以至善人伦的祖季真“每云:士大夫当须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所谓“当须好婚亲”,更重要的倒不在吉凶会集时人们礼遇高低,而在它涉及仕进升迁的迟速,官品的上下。《魏书·韩显宗传》:称“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宦”指官之清浊,“婚”就是看是否有“好婚亲”。这和《晋书·杨佺期传》“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的记载,时间虽相差约一百年,精神可说完全一样。此外,《南史·玉球传》:出身第一流高门琅邪王氏,任吏部尚书。“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宋文帝),上尝命球..与之相知。球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门阀制度

鲍照(约415年~470年),字明远,南朝宋文学家。被认为是南北朝时期文人中成就最高的,与颜延之、谢灵运合称“元嘉三大家”。本籍东海(东海治所在今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但鲍照家乡在现在的江苏连云港市);一说上党(今属山西),可能是指东海鲍氏的祖籍。鲍照家世寒微,但很有志气,有一妹鲍令晖,也善文学[1]。他的青少年时代,大约是在京口(今江苏镇江)一带度过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439年),鲍照26岁,据史载,曾谒见临川王刘义庆,毛遂自荐,但没有得到重视。他不死心,准备献诗言志。有人劝阻他说:“郎位尚卑,不可轻忤大王。”鲍照大怒:“千载上有英才异士沉没而不可闻者,岂可数哉!大丈夫岂可遂蕴智能,使兰艾不辨,终日碌碌与燕雀相随乎?”之后,他终得赏识,获封临川国侍郎,后来也做过太学博士、中书舍人之类的官。但在门阀制度森严的社会里,他始终是“下僚”,不能有所作为,为此,胸中郁结着愤愤不平之气。后因宫廷内部斗争,死于乱兵之中。 元嘉二十一年(444年),刘义庆病逝,他也随之失职,在家闲居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做过一个时期始兴王刘浚的侍郎。 宋孝武帝刘骏起兵平定刘劭之乱后,他任海虞令,迁太学博士兼中书舍人,出为秣陵令,转永嘉令。孝武帝大明五年(461年),做了临海王刘子顼的幕僚,次年,子顼任荆州刺史,他随同前往江陵,为前军参军,刑狱参军等职,掌书记之任。孝武帝死后,文帝十一子刘彧杀前废帝刘子业自立,是为明帝。子顼响应了晋安王刘子勋反对刘彧的斗争。子勋战败,子顼被赐死,鲍照亦为乱兵所 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封建等级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形成于东汉,魏晋南北朝时盛行。中国古代官宦人家的大门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称“阀”,右边的叫“阅”,用来张贴功状。后人就把世代为官的人家称为阀阅、门阀世族、士族。西汉武帝以后,崇尚儒学,官僚多以经术起家。他们授徒讲学,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其子孙承家学,继续为官。久而久之,到东汉中叶出现了世代为官的大姓豪族。 形成: 一个主要的就是东汉建立者刘秀,建国后大封功臣,这就造就了第一批的豪门贵族。 发展:东汉后期,农民大量破产,土地兼并严重。造成了一大批的大地主。三国时期,由于战乱,农民大量破产,土地兼并

魏晋九品中正制度的门阀化

曹魏时期,九品中正制在巩固和配合门阀统治方面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对此,史学界亦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九品中正制一创立,就是为门阀统治服务的。如陈清泉、郑天禄在《略论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及其影响》一文中指出“门阀士族的兴起产生了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度又巩固和发展了门阀制度”,即持这种观点。另一种意见认为,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起初“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魏末虽然有人出来反对九品中正制,但也只是反对中正与吏部分工不明,并没有指责专重家世之弊。一到西晋,人们议论便侧重于世族独占上品这一点上,九品中正制也是在这时不断受到有识之士的抨击和反对。因而主张在曹魏时期,专重“家世之弊”至少还没有显著,西晋时随着门阀制度的确立,九品中正制才充当了门阀制度的工具。持此说者有唐长孺先生。 关于九品中正制度的门阀化,我认为在曹魏之时注重门第弊病尚未显露。曹魏九品中正制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从陈群创制到司马懿设立州中正,为九品中正制的初创阶段。这一阶段,由于门第不是定品的唯一标准,德才尚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故中正选举比较注重考察乡论,此制在选贤任能方面确曾起到积极作用。第二,自司马懿设立州中正到西晋建立,是九品中正制的成熟阶段。这一阶段,随着以司马氏为首的世家大族逐渐把持政柄,中正的威权日益加重,无论中正的选任,还是选举标准的确定,都已呈现出明显的门阀化倾向,进人西晋,九品中正制终于完成了向门阀化转变的历史过程,成为巩固门阀统治的政治支柱。我们知道,九品中正制创立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保持汉代以来乡举里选的旧传统。早在汉未建安年间,东曹椽何夔就曾上言曹操说“夔闻以贤制爵,则民慎德,以庸制禄,则民兴功。以为自今所用,必先核之乡闻,使长幼顺序,无相瑜越。显忠直之赏,明公实之报,则贤不肖之分,居然别矣”。曹操甚以为然。或以为何夔既云“自今所用,必先核之乡间”,唐长孺先生曾作过这样的论述,他说“因那时的选举仍然按照汉代旧规,人物评价重在考察而非考试,理论上评价最合乎实际的必然是观察最全面的,那就是乡里”。不过,所谓乡里清议,一般都是咨询某些大族、名士对于当地人才的评论而已。由此可见,在汉末丧乱,人士流移,察举制度业已遭到严重破坏的历史条件下,曹操尽管在政治上推行唯才是举,排斥清议的选举政策,但具体到选举任官时,仍然要兼顾到考察乡论的旧传统。因此,用人核之乡间,也就成了曹操统治时期选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到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中正定品依然注重采择乡论。如《晋书·卫曦传》载或池述九品中正制初行时的情形时说“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移,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具一时选举之本耳。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可见此制颁行伊始,中正主要是根据乡里清议和宗族舆论,并非依据家世阀阅,来厘定品第的高低,并以此做为吏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政治思想文档

第七章、秦汉至魏晋时期的政治思想 第一节:秦汉魏晋时期的社会状况 一、封建政治制度的建立: 1、郡县制和官僚制等封建社会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 2、职官设置的日趋完备:秦汉时期中央政府设置三公九卿,此后,随着皇帝集权的逐渐加强,相权日衰,中央各部门的分工日细,监察制度日益完备。 3、人才选拔制度日趋完备 4、门阀士族势力的兴衰 二、社会经济状况 1、经济重心从北方向南方发展,为南方取代北方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奠定了基础; 2、赋役制度的调整:赋役负担由租、赋变为租、调 三、空前的民族大融合 第二节秦始皇的政治思想 1、秦朝皇权专制思想——皇帝至上理论的极度发展 A、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皇和帝的称谓连起来称皇帝的帝王,反映了其帝王观念的实现。 B、“功盖一切”是秦始皇皇帝至上理论的基础 “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宁” “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 C、皇帝的权力还表现在“为民主极”上 “普施明法,经纬天地,永为仪则。大矣哉!宇县之中,承顺圣意。” 2、重罚主义 (1)权力欲:表现为他对天下土地的占有和所有事务的控制与独裁上; (2)穷奢极欲。至高无上的权力加上极欲,导致了秦朝的重罚主义,这也是秦亡的重要原因。 “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积成市。杀人众者为忠臣。” 3、中央集权思想 皇帝下设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府,地方设置郡县,每郡设郡守,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辖。 4、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秦始皇将韩非的思想文化专制主义的主张付诸实行,将全国的思想文化统一到法家思想上,对先秦以来的百家之学实行全面禁绝;同时要求大家以吏为师,真正实现思想文化的一体化。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秦始皇父子在思路上是信奉法家的,但是他们的个人专断使严肃的法家也失去了再思考的余地。秦朝的速亡为法家招来了骂名,但法家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设计理论并没有随秦朝的灭亡而被抛弃。汉承秦制的事实,说明法家的政治理论在实际上仍然是有效的。 第三节汉朝道家的政治思想 一、汉初道家的政治思想——黄老政治 (1)汉初政治思想的格局: 一方面,统治者明倡黄老,辅以儒教,暗用法家,另一方面,道、儒、法之间又相互攻讦和斗争; (2)黄老思想与汉初政治 黄老政治:战国中期至汉初,道家中逐渐形成了黄老学派。此派假托黄帝的名义而改造老子的“无为”、“虚静”等思想,又密切关注现实政治,积极主治。黄老学派在治国方略上兼采诸家之长,杂用礼法,以无为为本,行有为之政,同时,它发展了老子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将它运用到社会治理当中,“清静无为”成为汉初黄老学派的政治口号,为汉初统治者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奠定了政治理论基础。黄老政治的推行符合了汉初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稳定统治起到了一定作用。 A、汉初实行黄老政治的原因 鉴于秦亡的教训,要改革治国策略; 在农民战争的冲击下,汉初统治者面临着国弱民贫的统治困境,统治基础极其薄弱,统治者必须寻求新的治国方略,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 秦的暴政为法家招致骂名,政治思想界需要一种新的政治学说。 B、黄老政治的主要内容 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罚不患薄,约法省刑 轻徭薄赋,以农为本

试析中国门阀制度的兴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313237701.html, 试析中国门阀制度的兴衰 作者:王瑜 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3期 【摘要】在由群众推动发展的漫长中国千年文明中,门阀制度被历史当做一种大胆尝试存在于汉王朝末期至隋唐时期五六百年左右的时间里。从东汉末期到隋唐初期中国经历着第二个大的动乱时期,门阀制度则是这一时期的典型政治特征。因此了解门阀制度有助于我国封建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解。 【关键词】汉末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门阀制度士族世族兴衰 地主阶级在我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占有统治地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主阶级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每个时期的地主阶级也并不相同。所谓门阀,在史书中又称“士族”或“世族”。称“士族”是指他们掌握知识文化。称“世族”是强调他们世袭做官。而这个有文化又有世 代为官的门阀阶层掌握了从魏晋到唐前期的国家大权。士族门阀由最初的豪强地主逐渐演变成掌握国家大权的世家大族到最后被王权与寒门碾压与其自身的腐败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就门阀地主的发展开叙述,有不足和错误之处敬请补充和指正。 一、萌芽和形成 西汉汉武帝以后,出现了两件影响深远的大事:一是封建的大土地所有制开始成熟,各地都涌现出了一批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另一个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封建政府以儒家经典的经籍、礼法为标准,逐渐成为取士的定制。人们以经籍为家学世代研讨,礼法也成为某些人家不变门风。这样,一部分地主富室与礼法结合起来,“经明行修”,就可以累世为官,从而形成了门阀地主。 世袭为官的门阀在西汉晚期已见端倪,但到东汉中叶以后才普遍。其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门阀势族依靠自己几代家族做官的资本累积了一定的威望,对乡举里选有了一定的控制权利,造成选拔官员首先要看族姓阀阅,就是注重门第家室。尤其是祖先有功业的世家巨室,会受到特别的重视。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举、征辟中可优先。二是选举的官员并非都是出自世家大族本族子弟,而是控制更多所选官员作为自己的心腹死党。于是出现了以自身为中心,以众多门生故吏作为维护的政治格局。因此,门阀制度在东汉末年又突出表现为门生故吏的政治关系网。世家大族在本州、本郡的势力表现出了垄断性质。但汉末时皇权较强,世家大族对官员的选举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所以此时的门阀制度尚处于萌芽时期。 二、发展及鼎盛 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世家大族势力大为膨胀,曹魏时期又确立了九品中正选官制。形成了按血缘关系区分来选官的门阀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2、军功授爵制 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东晋门阀制度书评

[一] 田余庆先生在《东晋门阀政治》一书中,以现代历史学家独有的眼光,重新审视了门阀政治的产生、兴盛与衰败的全过程,并提出了严格的门阀政治仅存于东晋一朝的新观点。全书以东晋几大门阀士族的兴衰为叙述基本,从中窥探门阀政治的内在模式与变化规律。这几大士族包括琅琊王氏、颍川庾氏、谯郡桓氏、陈郡谢氏与太原王氏。除了门阀士族,本书也大篇幅论述了京口重镇的经营与流民帅问题。笔者于前几日浅读此书,自觉个中观点新颖前瞻,学术价值极高,故而著文以概述本书观点,并欲略谈笔者浅识。 本书从门阀政治的开端,即“王与马共天下”讲起,从两晋之间社会大背景出发,阐述了门阀政治产生的社会条件。“王与马共天下”的雏形形成于西晋八王之乱末期成都王司马颖与东海王司马越对峙期间司马越与王衍的结合。东海王司马越与琅琊王衍的结合,既有地域相系的原因,又是政治结合的结果。不过应该注意到的一点是,此时的琅琊王氏只是司马越幕僚中重要士族之一,并未达到东晋“共天下”的局面。而从司马越阵营中分化出的司马睿与王导的结合,才真正成为门阀政治的开端。 继之而起的是颍川庾氏。以庾亮为代表的颍川庾氏是门阀政治的巩固者。书中着重描写了颍川庾氏与琅琊王氏在地方与中央权力上争夺的激烈状况,焦点在于江州的争夺。随后是谯郡桓氏和陈郡谢氏,这两者把东晋门阀政治推向高潮,着重表现为淝水之战的胜利。孝武帝时期,门阀政治逐渐衰落,表现为孝武帝与司马道子等皇族谋求皇权振兴并使皇权政治逐步走向正轨。随着太原王氏的衰落,门阀政治走向了终点,北府兵将领刘裕和道教徒孙恩、卢循成为其掘墓人。 田余庆先生在书中始终强调,门阀政治存在的一大条件是皇权不振。自琅琊王司马睿移镇江左,他急需依靠琅琊王氏在侨姓士族中建立声望,并且在吴地立住脚跟。司马睿本身的声望较卑微,对门阀士族的依赖性就更深。这就为东晋一朝皇权不振的局面买下了伏笔。而门阀士族通过与皇族的合作,提高了社会声望,增强了社会影响,更助长了门阀政治格局的形成。从这一点中可以窥见到皇权政治与门阀政治间微妙的关系。田先生把门阀政治称为皇权政治的变态,总体上仍然把它归结于皇权政治。这也是终东晋一朝皇权虽微,国鼎犹存的原因,门阀士族依然需要依靠微弱的皇权来维持家族地位。 门阀政治存在的另一个条件,即为士族专兵。书中用一章的篇幅专门讨论京口重镇的经营问题,并且始终可以窥见荆扬交锋对东晋政局的巨大影响。郗鉴经营的京口重镇成为士族之间全力争夺的焦点。而流民帅出身的郗鉴也很好的起到了士族之间、尤其是荆扬士族之间的缓冲作用,成为拱卫建康京师最重要的武装力量。而此后谢玄组织的、依靠京口兴起的北府兵,成为淝水之战的中坚力量,并且在刘裕的带领下成为晋朝的掘墓人。此外,荆州的军事力量主要依靠襄阳一带的流民武装,成为荆州与扬州中央相抗衡的重要砝码。从士族专兵中,我们可以看到流民帅与士族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东晋最重要的武装力量来自流民,最重要的政治角色属于门阀士族。士族为保持其在东晋朝廷的独特地位,必须手握重要兵权,因此有士族与流民帅的合作,如郗鉴与琅琊王氏的合作。同时,掌握兵权的流民帅与士族并非完全一个阵线,双方也不属于同一社会阶层,在共同利益上毕竟有所出入,因此两者又有相互猜忌甚至敌视的情形,比如苏俊祖约的叛乱。 本书中也着重强调的一点是,门阀士族一个重要的原则在于各种力量的相互平衡。构建这种平衡格局的关系主要包括皇族与门阀士族的关系,门阀士族与流民和流民帅的关系以及门阀士族之间的关系。皇族衰微,却依然维持,门阀士族依然顾及晋朝名位的存在,这从门阀士族反对桓温篡晋可见一斑。流民帅与门阀士族的平衡上文已简述。至于门阀之间的关系,则表现为一种对内的激烈竞争和对外的共同对敌。内部的竞争体现为家族利益在国家政治格局层面中的矛盾。外部的团结对敌表现在对待北方少数民族与国内其余有碍门阀政治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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