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政法干警考试:2013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一)

常德政法干警考试:2013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一)
常德政法干警考试:2013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大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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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

目录

I. 考查目标 (3)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3)

III. 考查内容 (4)

IV. 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 (33)

V. 参考书目 (43)

I. 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III.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刑法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第二章犯罪概念

第一节犯罪的定义

一、犯罪的定义概述

犯罪的定义,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

二、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定义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但书”的意义。

第二节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犯罪构成的意义。

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犯罪客体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在刑法条文中的体现;犯罪客体的意义。

二、犯罪客体的种类

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三、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对象的概念和内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客观方面概述

二、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危害行为的分类;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地位;因果关系对承担刑事责任的意义。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

五、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第四节犯罪主体

一、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二、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四、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

五、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

第五节犯罪主观方面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

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意义;罪过;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罪过形式);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二、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故意的种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异同。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和特征;犯罪过失的种类: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的概念,犯罪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作用;犯罪动机的概念,犯罪动机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关系。

五、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和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分类及评价;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

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定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节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标准

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

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第三节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的三个特征;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三、对预备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四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的概念;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

三、对未遂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节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二、犯罪中止的分类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三、对中止犯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五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二、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三、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四、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五、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

政法干警招考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政法干警招考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1、此次考试如何报名? 一般情况下,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2、报名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身高、视力、履历情况、家庭情况等; (2)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准备好相关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并确保有足够金额。考生可以使用同一张网上支付卡为自己和他人缴纳费用。 3、填写个人信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如何查询报名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和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可以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逾期视为报名失败。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如果系统提示没有找到你的信息,则可能是初次报名没有成功或输入的身份证号、密码有误。请报考人员注意填报和查询时均必须在半角状态下输入信息。 5、在上传照片时能够看到照片,但点击“上传照片”按钮后提示照片不能保存或其它不成功提示信息。 按系统中规定照片大小上传,照片格式为*.jpg,请使用规格照片上传。 6、网上报名上传照片途径 (一)、拥有扫描仪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扫描照片 (二)、拥有数码相机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数码拍摄;

(三)、直接到照相馆拍摄电子版照片,并让工作人员按要求帮助处理。 7、网上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是唯一的吗?区分全半角吗?有什么约束和规定? 网上报名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且不能使用全角,一个身份证号只能为一个人报名,不支持多人同时使用,用身份证号注册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一旦注册成功,考生将不能修改其身份证号。 8、怎么知道已网上报名成功? 全部资料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信息成功保存”字样,即表示所填入的信息已经成功保存。 9、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审核通过,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10、填写报名信息时候,点击“提交”后,提示“信息已经过期或保存不成功”等信息。 考生填报信息界面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果考生在网上填报时间过长,则该页面自动失效,一般不要超过半小时。 11、如何以最快速度填写报名信息? 首先仔细阅读公告、简章,并浏览报名情况,审时度势进行报名。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您在网上报名前,先将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资料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相应位置即可。 12、没有身份证如何报名? 无身份证不能报名。 13、同一身份证号是否可以多人使用? 一个考生只能使用一个身份证号,禁止一个身份证号多个考生使用。 14、新旧身份证能否同时报名? 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5、有关诚信承诺书

2017贵州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物权法之无因管理

2017贵州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物权法之无因管理2017贵州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啦,打算报名的考生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好好备考了,贵州中公政法干警带领考生一起复习备考各个科目的知识点,帮你夯实基础,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 民法其组成较为广泛,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等,对于其中物权法在每次的考试中都有着一定的地位,在民法通则中有一个制度为无因管理制度,要想拿到无因管理相关题目的分值,就要掌握其要件、定义以及法律后果等等,接下来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其定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人是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或者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管理人享有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受益人则要承担支付管理人由于无因管理事实而发生的费用的义务。 同时我们也要知道无因管理是债法生的原因之一,债发生的原因除了无因管理还包括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以及合同。在无因管理里面除了把握构成要件,还要知道无因管理的后果,在概念中也有所提及。其后果就是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必要支出费用,例如张三帮李四修房子,符合无因管理要件,那么后果就是请求受益人李四返还因为修房子的产生的必要支出费用,而对于其他的费用责任请求权,例如误工费、劳动报酬等等,因此对于这一点我们也要有所掌握。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考察一下大家对这个知识点是否掌握。 例题:何翁在路上拾得一块手表,立即寻找主人,但无人认领,便拿回家中暂行存放。该行为属于( )? A.有权占有 B.善意占有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本题答案为C。原因就是何翁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其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看管手表的义务,同时看管手表的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尽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通过此题可以发现无因管理的命题基本以概念的考查为主,把握好要件,基本就能应对题目从而取得高分。

政法干警民法学

民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总论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包括A宪法B民事法律C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D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E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F地方性法规。 (2)习惯法,指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四)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般来讲,民法的效力自实施之日发生,至废止之日停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6条规定:“1987年1月1日以后受理的案件,如果民事行为发生在1987年以前,适用民事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当时的法律、政策没有具体规定的,可以比照民法通则处理。”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A.凡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各委、部、局、署、办等中央机关制定并颁布的民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国际惯例应当视为我国领域的一切领域。 B.凡属地方各级政权机关根据各自的权限所颁布的民事法规,只在各该政权机关管辖区内发生效力,在其他区域不发生效力。 (3)对人的适用范围 A.我国民法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或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法律效力。 B.我国民法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经我国政府准许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两种例外:a.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的规定或经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我国民法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公民不具有法律效力,b.我国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能力,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和其他不具有法律效力。 C.居留在国外的我国公民,原则上应适用住在国的民法而不适用我国民法。但是,依照我国民法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以及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应当适用我国民法的,仍然适用我国民法。 (五)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结果。 特征:A.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社会关系 C.是受民法支配的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才能构成。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与民事法系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B.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承担的义务,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法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客观现象。 (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湖南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及解析

湖南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 行测、申论在线做题、搜题“神器”---砖题库 真题测试: 1、如果我们只把过去的一些文件逐字逐句照抄一通,________,更谈不到正确地解决什么问题。那样即使我们口头上大讲拥护毛泽东思想,实际上也只能是违反毛泽东思想。填入横线上最恰当的是( )。 A. 那就连一般问题也解决不了 B. 那就不能解决什么问题 C. 那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D. 那就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解析 语句衔接题,以题源为准:这就是我们在实际行动中坚决拥护毛泽东思想的表现。反之,如果我们只把过去的一些文件逐字逐句照抄一通,那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更谈不到正确地解决什么问题。那样,即使我们口头上大讲拥护毛泽东思想,实际上也只能是违反毛泽东思想。我们一定要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拨乱反正,打破精神枷锁,使我们的思想来个大解放...... 2、下棋不仅是一种消遣,还能促使人的个性全面和谐地发展。有些人犯了错误不承认,或尽量加以辩解,而下棋输了就得承认,用心的人还认真分析和总结自己的失误以提高

自己的棋艺。有些人性格比较懦弱,下棋使他们成为坚强的人。下棋一步一步地走和循序渐进的规则又能锻炼人的意志和毅力。 对画线部分理解不准确的是()。 A. 有助于清醒地衡量自己的能力 B. 有助于使人的性格坚强 C. 能使人战胜对方 D. 能使人更有毅力 3、人们以为芳香剂能净化空气,其实不然,而且实验表明,大多数芳香剂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少数还可导致造血系统损害,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等。对一般人来说,偶尔使用芳香剂,不至于造成危害,但家中有呼吸系统疾病等症状者,最好少用或不用。对这段文字, 理解不准确的是()。 A. 有些芳香剂对空气没有污染 B. 使用芳香剂都会伤害身体 C. 家里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不要用芳香剂 D. 家里没病人,也只偶尔使用芳香剂 解析 根据“偶尔使用芳香剂,不至于造成危害”一句可知,B项表述过于绝对,与文段不符。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江西政法干警民法学试题

江西政法干警民法学试 题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江西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甲乙两人路过丙家,发现丙家门口有一条狗,甲随即捡起一块石子向狗砸去。狗挣断链子窜了上来,甲未被咬着,乙却被狗咬伤。经查狗是丙替丁家看养的。此案中,应当( )。 A.丙向乙赔偿 B.丁向乙赔偿 C.甲向乙赔偿 D.乙无权要求赔偿 2.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B.民事法律关系有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 C.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社会关系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 3.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包括( )。

A.对受害人的损害是因产品运输人、仓储人的过错造成的 B.产品尚未投入流通 C.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4.以下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A.中国哲学会 B.中国建设银行 C.艾滋病预防基金会 D.顺发搬家有限责任公司 5.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A.表意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D.表意人和第三人 6.以下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属于事件 B.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消灭权利人的民事实体权利 C.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 D.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均应适用诉讼时效 7.添附作为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它是附合、混合、加工的总称。下列关于添附财产的归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B.应当予以拆离,将拆离的物返还原所有人 C.可以由原所有人共有 D.可以归一方当事人所有,给其他所有人以补偿 8.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2017国考行测每日一练判断推理练习题答案题

2017国考行测每日一练判断推理练习题答案暑假过去了,随之而来的将是部分省份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还有下半年当中最重要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于行测而言,多加练习才是最终武器哦!每日一题轻松练,分数蹭蹭涨上去!好了好了,别偷笑了,记得要多关注行测频道哦!1. 乌克兰最高国防官员最近表示,政府没有再次停火或与亲俄分裂分子谈判的计划,除非后者愿意放下武器。在乌政府军准备夺回东部地区尚在叛乱分子手中的据点之际,此番表态暗示基辅对自己打赢这场仗充满信心。 下列各项不能推出的是: A.只有亲俄分裂分子愿意放下武器,乌克兰政府才有再次停火与其谈判的计划 B.如果亲俄分裂分子不愿意放下武器,那么乌克兰政府不会再次停火或与其谈判 C.只要亲俄分裂分子愿意放下武器,乌克兰政府就会停火 D.亲俄分子愿意放下武器,或者乌克兰政府没有再次停火或与亲俄分裂分子谈判的计划 答案:C 2. 1984年,著名天文学家威廉·赫歇尔曾经写道,火星表面的黑暗区域是海洋,而明亮区域是陆地。赫歇尔推测,火星上肯定有智慧生命存在,它们或许与我们人类差不多。赫歇尔的理论流行了一个多世纪,甚至其他一些天文学家也附和称,在一些颜色较亮的区域可以观测到植被。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赫歇尔的推测? A.有智慧生命存在的地方必定有海洋、陆地 B.凡是有植被的地方必定有智慧生命存在 C.凡是有海洋、陆地的地方必定有智慧生命存在 D.可以观测到植被的地方就可能有智慧生命存在 答案:C 3. 研究人员为研究睡眠与记忆力的关系,进行了如下研究。他们分别对21岁的年轻人和75岁的老年人进行睡眠和记忆测试。在晚上入睡前,对受试者进行单词记忆测试。结果显示,老年人的单词记忆成绩比年轻人大约差25%。在睡眠过程中,研究人员借助脑电图仪对受试者的睡眠和脑电波活动进行检测,老年人的慢波睡眠时间比年轻人平均少75%。在8小时睡眠后的次日,研究人员再次检测对日前单词的记忆情况。结果显示,老年人次日的单词记忆成绩比年轻人差55%。因此,研究人员认为,慢波睡眠时间缩短是影响老年人记忆力的关键。

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考试大纲

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考试大纲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试卷设“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版本,分别适用于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和报考“本科及法学硕士班”的考生,在试题类型、数量、难度等方面有所区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 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使用答题卡进行作答的,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申论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现代汉语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直接在申论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在

试卷或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用现代汉语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验的目的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二)题型说明及举例 第一部分: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数量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技巧,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方面。 本部分有两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3, 5, 7, 9,() A.7 B.8 C.11 D.13 解答:正确答案是11。原数列是一个等差数列,公差为2,故应选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甲、乙两地相距42公里,A、B两人分别同时从甲乙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A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B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A、B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 B.4 C.5 D.6

2015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报名时间

2015年湖南省政法干警报名时间 2015年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月4日24:00。报考人员请登陆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湖南省公务员局网 湖南人事考试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选择报考职位应认真、谨慎、负责。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月5日12:00。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结束。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9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实际报考人数达不到5︰1的职位,核减、合并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录用公告

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录用公告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政法人才,充实我省基层政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公务员局决定,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与教育招生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一批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 一、定向单位、招录计划及培养模式 本次共计划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344名,其中:基层检察机关25名,基层法院机关14名,基层公安机关255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50名。定向单位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面向社会定向招录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2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单列的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只允许截止2014年8月31 日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我省选派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单列的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只允许截止2014年8月31日已经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四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考生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8月31日至197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8月31日至1985年8月31 日期间出生);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6年8月31日至1986年8月31 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八)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曾被开除公职的;6.曾被辞退的;7.近五年来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有严重违规纪律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8.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9.现役军人;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方式

2011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经典练习题

政法干警民法试题:民法经典练习题一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 公民的合法权益 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当得利 【京佳参考答案】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 B. 4万元 C. 8万元 D. 6万元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 D. 公平原则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 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 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 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京佳参考答案】B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D. 十二个月 【京佳参考答案】C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 D. 起诉时效 【京佳参考答案】C

2017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3)

2017年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3) 每年的士兵退役工作又将展开,士官选取和士兵退役工作关系到士兵队伍建设质量和部队战斗力的巩固与提高,也关系到广大士兵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做好。为使广大官兵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本文整理了2016年最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51.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有哪些优惠? 答:免收工本费、挂失手续费和自开卡之日起1年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发卡银行异地支取手续费。 52.对因病、执行特殊任务等原因推迟退役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的士兵,如何办理一次性退役金发放事宜? 答:可以按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在退役时单独办理。 53.对因发生意外事故、遭遇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退役士兵本人不能办理支取一次性退役金手续的,如何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答:经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支取一次性退役金。 54.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的,持支取一次性退役金相关资料,到安置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已经激活的,持居民身份证到农业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5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后,是否要退回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就业,不需要退回已经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 5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吗? 答:可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对此有明确规定。

57.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政府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本着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以省或市(地)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期限有多长? 答: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5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免费教育培训机构吗? 答: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60.对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的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月到课时数不足规定课时数60%的退役士兵学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学员应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树牢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强化自我管理。 61.退役士兵能否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进行易地培训? 答:为方便退役士兵选择心仪的教育培训机构,切实掌握一技之长,《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号)明确,要“逐步开展省级行政区域内易地教育培训”,允许退役士兵在安置地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承训机构中易地选择教育培训机构。退役士兵可凭《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民政部门证明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毕业后,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 6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由哪个部门组织?怎么开展? 答:《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规定,要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教育培训机构针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和大纲,并采取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多种学习模式,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的知识和一些专业技能。

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准考证打印

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准考证打印 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 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9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一、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要于2014年9月3日9时至9月6日16时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1:30登陆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 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二学位培养层次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9月20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9:00-11:30 文化综合或民法学 考生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 ×50+ ×50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生须同时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5、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

湖南省考行测多少分能上岸

湖南省考行测多少分能上岸 20天行测83分申论81分(经验) (适合:国家公务员,各省公务员,村官,事业单位,政法干警,警察,军转干,路转税,选调生,党政公选,法检等考 试) ———知识改变命运,励志照亮人生 我是2010年10月15号报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之后,买了教材开始学习,在一位大学同学的指导下,大约20天时间,行测考了83.2分,申论81分,进入面试,笔试第二,面试第一,总分第二,成功录取。在这里我没有炫耀的意思,因为比我考的分数高的人还很多,远的不说,就我这单位上一起进来的,85分以上的,90分以上的都有。只是给大家一些信心,分享一下我的经验,我只是普通大学毕业,智商和大家都一样,关键是找对方法,事半功倍。 指导我的大学同学是2009年考上的,他的行测、申论、面试都过了80分,学习时间仅用了20多天而已。我也是因为看到他的成功,才决定要考公务员的。“人脉就是实力”,这句话在我这位同学和我身上又一次得到验证,他父亲的一位朋友参加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这

位命题组的老师告诉他一些非常重要的建议和详细的指导,在这些建议的指导下,我同学和我仅仅准备了20天左右的时间,行测申论就都达到了80分以上。这些命题组的老师是最了解公务员考试机密的人,只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都不方便出来写书或是做培训班。下面我会把这些建议分享给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在新员工见面会上,我又认识了23位和我同时考进来的其他职位的同事,他们的行测申论几乎都在80分以上,或是接近80分,我和他们做了详细的考试经验交流,得出了一些通用的备考方案和方法,因为只有通用的方法,才能适合于每一个人。 2010年国考成功录取后,为了进一步完善这套公务员考试方案,我又通过那位命题组的老师联系上了其他的5位参加过命题的老师和4位申论阅卷老师,进一点了解更加详细的出题机密和阅卷规则。因为申论是人工阅卷,这4位申论阅卷老师最了解申论阅卷的打分规则,他们把申论快速提高到75到80分的建议写在纸上,可能也就50页纸而已,但是,他们的建议比任何培训机构和书籍效果都好(我是说申论)。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并非常认同的。 最终我根据自己和23位80分以上同事的经验,还有6位命题老师4位申论阅卷老师给出的建议,总结出了这套国考(中央级)省考(省市县乡村级)通用学习方案。 在2011年4月份的省考和2011年11月的国考中,有1200多位考生使用这套方案,其中400多位参加国考的考生中有190多位录取,录取率48%,800多位参加省考的考生中有530多位录取,录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解析 一、单选(每题2分)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 A.配偶 B.兄姐 C.父母 D.祖父母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A.实务 B.劳务 C.知识产权 D.土地使用权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A.买卖 B.结婚 C.承揽 D.保管 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戴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5:下列债券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B.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 C.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 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 A.大米 B.茶叶 C.水牛 D.花生油 7: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 A.留置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8: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现张某拟转让起份额,下列人员均欲购买,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是() A.李某 B.张某的叔叔 C.张某的弟弟 D.张某的父母

9: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A.汽车 B.正在建设的船舶 C.生产设备 D.公立医院的设施 10:下列财产设定质权的,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的是() A.珠宝 B.股票 C.专利权 D.基金份额 11:刘某误将同事的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刘某对手机的占有属于() A.有权占有 B.间接占有 C.善意占有 D.恶意占有 12:甲公司向乙公司贷款10万元,后甲公司并入乙公司。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 A.清偿 B.抵销 C.免除 D.混同 13: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100本书 C.甲踢球时打碎乙家的玻璃 D.甲家鱼塘的鱼跃入乙家鱼塘 14: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力的是() A.甲将借用的电脑转让获利3000元 B.甲赌球赢得1000元 C.甲的房屋因地铁通车增值50万元 D.甲银行收回贷款40万元 15: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为准,可将合同分为() 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B.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6:某出版社给某图书馆送最新图书价目表。该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单方允诺 D.要约邀请 17: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乙后付款。履行期届至,甲方要求乙先付款,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A.先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2017政法干警面试考场细节

2017政法干警面试考场细节 编辑整理的“ 2017政法干警面试考场细节”,欢迎阅读! 一、着装 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好的穿着可以给考官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自然、大方、得体的穿着则会使你显得精明、干练、稳重,更适合这个岗位。相反,如果你的穿着过于随意或另类,则势必会让考官对你的印象大打折扣。所以,参加政法干警面试时,男生女生都应该着正装,但是正装并不等同于白衬衣蓝领带黑西装,这样虽然不会出错,但是也没亮点。大家可以在大方得体的基础上加一点自己的个性化色彩进去,这样会给考官耳目一新的感觉,但是注意全身着装颜色以不超过三色为宜,可佩带一两件简单的首饰,整体上让人看起来精明、干练、稳重、大方即可。 二、礼仪 礼仪是考官对大家的第二印象,也是考生消除紧张情绪和考官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契机,考生需好好把握。 进入考场后,一般都是先问好后行礼,但是问好切忌太长,比如“各位考官、各位工作人员,早上/上午/下午好!我是XX号考生,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面试”等等,首先这种方式显得过于啰嗦还容易造成口误,比如由于紧张导致将“上午”说成“下午”,其次是没必要突出考号,除非考官要求考生报告考号,而此种情况是很少出现的。 所以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建议大家只要自然、简洁的问好即可,比如

“各位考官,大家好!” “各位考官好”等。 问完好之后,大多数考生会以鞠躬的形式表示对考官的尊重, 但是有时候鞠躬太过了也会造成不好的印象,比如鞠躬近90 °、身子沉下而头却抬着,这些都会让考官很不舒服,最后影响面试分数。所以,广大考生问好之后,要么不鞠躬,要鞠躬就要做到位,幅度以 15 °为宜。归结到底,就是大方自然得体的问好。 三、眼神 作为面对面的交流,面试中眼神交流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 通过眼神交流看到考官对自己的表现是什么态度,但是现在很多考生一进入考场就紧张,答题过程根本不敢直视考官或者考官一抬头马上就眼神躲闪,这样非常影响面试分数,因为躲闪会给人一种不自信的感觉。所以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建议参加面试的考生,从现在开始不 管跟谁说话记得看对方的眼睛,甚至尝试着跟陌生人进行眼神交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面试考场上与考官进行自如交流。 四、言语表达 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官与考生是面对面交流,这个时候语言 的表达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否把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通过自信、流利的语言传递给考官这也是面试成败的关键之一。很多考生经常出现的问题就是语言不流畅,“啊” “哦” “就是”“这个”“那个”等口头语太多被扣掉了很多分数,严重的甚至被考官叫停。所以,不管准备了什么理论都不要在 考官面前背出来,要自如、流利、自信地表达。 政法干警栏目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及解析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及解析 1、【解析】D.《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解析】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本题选样D项。 3、【解析】C.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4、【解析】B.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在选项中。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本题选择B项。 5、【解析】D.自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立即生效。本题选择D项。 6、【解析】B.可撒销民事行为,当事人须自行为成立时起一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择B项。 7、【解析】C.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ABD都属于这种情形,只有C项不正确。因此,本题选择C项。 8、【解析】A.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火或本人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被代理人相对人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损失:(3)相对人有撤销权。因此,本题选择A项。 9、【解析】C.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动移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资源添赋予土地冰洁不能分离的其他物。本题只有树木都是不动产。本题选择C项。 10、【解析】B.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移转。交付方式主要有四种: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积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本题中属于简单交付。1月10号是交付之日,取得所有权是以交付作为标准,本题选择B项。 11、【解析】A.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力)。只有A项属于宅基地使用权。 12、【解析】B.《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等级;未登记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18国家公务员:海事局面试解析-2017年2月27日

2017年2月27日:海事局 1、海上航行的船只有船员中风,海事局派救援队前往救援,但是由于风浪大无法登船,海事局工作人员就用身体搭人桥将该船员救到救生艇上,有人说这种行为值得称赞,也有人说这种冒险行为影响到了海事局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应该宣传,对此你怎么看? 【测查要素】综合分析能力自我认知能力 【思维点拨】 本题看似是观点类的题,实际上是现象类的题,要求考生对勇于担当、敢于牺牲履职履责精神有一个客观、理性、正确的自我认知,形成正确的事业观,自觉地贯彻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一种行动,一种自觉。 【华图解析】 对于本题提到救援队无法登船施救中风人员,最后工作人员用身体搭成人桥,施救成功。对于这个英雄案例要不要推广宣传,人们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个人认为应需要适当加大宣传。 对于海事局救援队在正常情况下无法施救,能够敢于担当,不怕牺牲,团结履职精神,我们必须予以肯定、褒扬,并加以推广弘扬。我这主要是因为:一是忠于党的宗旨有力体现。我们知道我们党成立的宗旨就是坚决维护群众的利益,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应当加大宣传,号召更多党员,去敢于担当,为了人民的利益敢于牺牲,才能有力彰显我们党的宗旨意识。 二是符合当前党的建设的时代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贯彻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要求,要求我们党必须“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要有始有终,善作善成,这样才能够不辜负党的历史担当。因此,加强宣传,不断温顾这个初心,方能为我们党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永葆党的青春生机。 三是敢于担当、勇于牺牲是公职人员履职履责的本职天责。一个公职人员拥有国家赋予的公权力,不是以权谋利,以权营私,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权奉公,履职尽责,奉献于国家,管理好社会,服务好群众。加大宣传,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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