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定制式义齿管理办法

山东省定制式义齿管理办法
山东省定制式义齿管理办法

山东省定制式义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定制式义齿的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定制式义齿的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

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

第二章生产管理

第四条开办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申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除应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应配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从事质量管理和生产的人员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二)企业质量机构负责人、生产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口腔技工工艺学或口腔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生产(技术)负责人同质量负责人不得相

互兼职。

(三)企业应配备专职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并经培训,具有熟练操

作检验设备完成检验工作的能力。

(四)企业从事代型、蜡型、铸造、车金、喷砂、堆瓷、车瓷、排牙及其他工序的生产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并具有独立完成某工序的能力。

(五)企业应具有与口腔定制式义齿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和检验检测仪器(详

见附件)。

(六)生产区应设立在非居住性建筑内。对使用非工业用建筑的,应当由物业管理部门征得利益相关人同意后,出具可供生产使用的证明。

(七)生产区应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周边环境应整洁,远离污染源。生产区(包括生产车间、质检室等)应布局科学,工艺流程合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各生产区域应当单独设置或分区设置,其中消毒、铸造、喷砂、烤瓷、检验等工序必须有能独立开展工作的合理

的生产区域,划分清楚,标识明确。

(八)企业应当制定生产工序流程、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明确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九)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物品贮存条件,仓储场所应满足采购物资、半成品及成品的存

储要求,并合理分区、分类,标识明确。

第五条企业对直接从事定制式义齿加工的技术工人、检验人员每年须进行理论和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并保存相应的学习和培训记录。

第六条生产定制式义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口腔模型的接受区应与生产区分开,口腔模型进入接受区之前应进行消毒;

(二)接受区的工作台面应每天清洁和消毒;

(三)用于清洗、消毒、包装的生产区应保持环境清洁;

(四)喷砂、抛光及打磨工位应配备吸尘装置;

(五)所使用的模型传递盒应在每一使用周期后进行清洗、消毒;

(六)口腔定制式义齿成品应消毒、包装后方可出厂,并随产品附符合法规要求的说明

书、产品合格证和质保卡;

(七)铸造车间应单独设置,并配有防火、防爆装备;

(八)工作人员应着工作服并穿戴整洁,直接接触产品的员工每年应接受健康体检;(九)定制式义齿生产后的废料应按照规定处理,铸造金属废料不得再次用于义齿制作,

应保留废料数量及处理记录。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和控制,严格按照注册批准内容生产,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义齿材料加工定制式义齿。

第八条成品出厂应经出厂检验,生产企业应开具相应的产品出库单及质保卡,质保卡

应随产品交付医疗机构,由患者持有。

第九条出库单及质保卡应载明生产企业名称、医疗机构名称、产品名称、注册证号、数量、产品编号、出库时间、原材料构成、患者姓名等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保存定制记录,不得接受无口腔医疗执业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加工

定制式义齿。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持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记录,并建立相关

档案。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办法,结合实际,

制定本单位义齿使用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首次采购供货商资质审核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仓储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质量跟踪制度、不良事件监测报告

制度等。

第十三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义齿,首次采购应严格审核和索取供货商资质证明,同时加盖供方印章并存档。

供货商资质证明包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等。

第十四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购进义齿须对产品包装、标识、有效期、合格证明等进

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五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应保证患者持有定制式义齿的质保卡。并建立真实完整的使用记录,记录中须载明患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医师姓名、定制类型、定制时间、产品编号等;同时建立真实完整的使用档案,包括义齿生产企业的定制单、印有编号的定制式义齿产品标签或说明书等,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应在明显位置悬挂产品及齿科材料来源公开公示牌,对义齿的生产单位和采用的齿科材料进行公开,确保顾客的知情权。

第十七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义齿的贮存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建立管理制度。

仓库(区域)要保持相对独立,仓库(区域)面积与库存量相适宜,环境应整洁,库内

墙壁及地面干净、卫生,室内通气、明亮。

仓库管理应实行分区、分类管理,进、出库要有记录,应有货物卡,要账、物、卡相符。

应明确专人负责仓库的养护工作,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并有养护记

录。

第十八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在进货验收、贮存等环节中疑为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予以确认与处理,已经确认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并记录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发现疑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按照规定时限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告知相关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定制式义齿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定制式义齿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

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时,应当制定检查方案,严格检查程序,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需要整改的应当提出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检查。

第二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下列行为的,应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从事

定制式义齿生产销售的;

(二)未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四)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未及时主动召回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

(五)定制式义齿使用单位使用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

的。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管档案。监管档案应当包括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生产许可、生产使用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良事件监测、不良行为记录和投诉举报等内容。对本行政区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生产和使用单位,可以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频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附件:定制式义齿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参考目录

决策气象服务实施细则

市决策气象服务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决策气象服务是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决策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试行办法》、《安徽省短时临近预报与预警信息发布业务规定(试行)》、《安徽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业务流程》等业务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决策气象服务对象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机关,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决策气象服务方式主要包括上门服务、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气象服务网站等,并以市气象局的名义统一对外发布。 第四条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市气象局局长任决策气象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业务科技科、办公室、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由气象台具体实施。 二、内容 第五条决策气象服务产品目前包括《一周天气》、《天气情况汇报》、《重要气象信息专报》、《专项气象服务汇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五类,并随业务需要调整和扩展。

第六条《一周天气》包括上周天气回顾、本周天气趋势与建议,以及七天逐天天气预报。 第七条《天气情况汇报》包括: 1、天气实况通报。对出现大范围强降水、干旱、高温、大风、寒潮等天气过程的实况通报。天气实况应在天气过程中和天气过程结束时,及时通报。应图文结合,能够揭示主要气象要素的时空分布。 2、天气气候评价。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的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搜集气象和影响资料,与历史气候资料进行对比,评估其异常程度和影响大小。 3、气象灾害调查评估。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后,需要第一时间到灾害现场收集资料,并通过民政部门了解面上灾情,制作灾情调查评估报告。 4、气象专题报告。根据气象条件或气象灾害发生、发展的情况,就其对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适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提出措施和对策建议。 5、会议专题材料。为党委、政府重要决策会议提供的专题气象服务材料。 第八条《重要气象信息专报》是指“三性”天气专报,包括正式发布的暴雨、冰雹、寒潮、高温、大风、大雪等灾害性天气预报;久旱转雨、久雨转晴等转折性天气过程预报;以及对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天气过程预报。 第九条《专项气象服务汇报》是为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

(整理)定制式活动义齿.

Q/MYYC 乌鲁木齐市苗阳义齿制作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MY001-2014 定制式活动义齿 2014-8-15发布2014- 9 -10实施乌鲁木齐市苗阳义齿制作有限公司发布

Q/MY001-2014 前言 本标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和《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规定,编制本产品标准,作为该定制式义齿在生产﹑检测﹑销售时的质量控制依据。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法》,按GB/T1.1-2009规定编写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乌鲁木齐市苗阳义齿制作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人:贾付倩 本标准批准人:苗吉先

Q/MY001-2014 定制式活动义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定制式活动义齿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牙体形态和功能修复的定制式活动义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 包装储运图示标示 YY0270.1-2011 牙科学基托聚合物第1部分义齿基托聚合物 YY/T0270.2-2011 牙科学基托聚合物第2部分:正畸基托聚合物 YY0300-2009 牙科学修复用人工牙 YY0620-2008 牙科学铸造金合金 YY0713-2009 牙科石膏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 YY0714.1-2009 牙科学活动义齿软衬材料第1部分:短期使用材料 YY714.2-2009 牙科学活动义齿软衬材料第2部分:长期使用材料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义齿:义齿是指用人工方法制作完成的,用于恢复患者缺失、缺损牙的形态和功能的口腔修复体。 3.2活动义齿:也称为“可摘义齿”指患者可自行摘戴的义齿。 3.2.1弯制卡环义齿:用人工牙与金属钢丝弯制卡环、基托材料制作而成。 3.2.2整铸支架义齿:由人工牙与铸造金属支架、基托材料制作而成。 3.2.3 隐性义齿:由人工牙与隐形义齿基托材料,用机器加热压制制作而成。 3.2.4全口义齿:为无牙颌患者制作的修复体,由人工牙和基托两部分组成, 是一种患者可自行摘戴的修复与牙列缺失的义齿。 3.3连接体:在活动义齿中连接人工牙和固位体的部分,在活动义齿中指大﹑小连接体。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惠州市勤泰义齿

2.性能指标 2.1设计单 固定义齿的制作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牙模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 制造。 2.2原材料 2.2.1制作定制式固定义齿的原材料(主体和辅助)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定制式固定义齿所用金属合金的熔点应大于烤瓷粉的熔点。 2.2.2固定义齿所用金属的维氏硬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b) 普通金属合金应在(200~500)HV1 范围内。 2.3颜色和色泽调和性 固定义齿的颜色和色泽调和性应与设计单要求的比色板相符,无明显的色泽差异。 2.4表面粗糙度 固定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 0.025μm。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固定义齿冠(桥)结构 根据临床石膏模型制作符合患者牙型的定制式固定义齿,将模型基牙包裹,要求定制式固定义齿同厚薄区域内,厚薄应均匀;定制式固定义齿与基牙要求密合,定制式固定义齿应无洞孔,无金属瘤。 2.6耐急冷急热性 固定义齿在接受急冷急热试验时,应不得出现裂痕。 2.7基本要求 2.7.1固定义齿的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应与同名正常牙的接触部位相一致。 2.7.2固定义齿的咬合面应有接触点,但不应存在咬合障碍。 2.7.3固定义齿的外形及其唇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7.4固定义齿在模型上应有良好的密合度。在定制式固定义齿边缘处,肉眼应

观察不到明显的缝隙,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8金瓷结合性能 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 25MPa。 2.9金属内部质量

固定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不大于等于 0.3mm. 2.10孔隙度 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 YY 0300-2009 中 7.6 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 16 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 m 的孔隙不超过 6 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7号令正式稿)

中国气象局令 第7号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已于2004年7月1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 二○○四年八月九日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设施,是指用于各类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全民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对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保护以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一)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自动气象站、太阳辐射观测站、酸雨监测站、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二)高空气象探测站(包括风廓线仪、声雷达、激光雷达等)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定制式义齿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

定制式义齿(定制式固定义齿、定制式活动义齿) 注册检验送检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与本次注册产品相关、已注册的义齿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申请人公章),其中固定义齿应至少包括瓷粉、金属、树脂、瓷块的证书,活动义齿应至少包括树脂、金属、成品牙的证书。 (二)样品需要有标识(标签),并加盖公章,内容至少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型号规格、牙位(适用时)、色号(适用时)等信息。 (三)企业声明(声明申请注册检验的产品已使用注册的义齿材料生产)。 (四)注册检验委托书。 (五)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产品技术要求一份(打印件)。注册检验完成经核对无误后,企业另送二份不盖章、修改完善的产品技术要求(如需修改),经检验机构加盖骑缝章后提供给行政部门供注册备案用。 (六)申请检验登记表中的“样品名称”栏只能填定制式固定义齿或定制式活动义齿,具体的规格型号(如镍铬合金铸造桥)填在“型号规格”栏。 二、定制式固定义齿专用要求 (一)送检样品的数量 冠类为5颗(相同的样品),桥类为3付(相同的样品),其他特殊类型请与医疗器械检测室联系。配套的牙模一副。 (二)特殊试样的要求 1. 检测表面硬度的需送1个硬度块试样,试样按注册标准的要求制备(包括按规定工艺的所有处理)。 2. 检测金-瓷结合性能至少需送8个金属-烤瓷试样(根据实际测试情况,还有可能需要增加试样),试样按YY 0621-2008中的6. 3.3制备(包括按规定工艺的所有处理)。特别注意的是尺寸不能超过YY 0621-2008规定的偏差;另外,需要提供金属(瓷科烤瓷合金)杨氏模量(弹性模量)的值,原则上应提供供应商资料的复印件(如说明书有数据也可以)。 三、定制式活动义齿专用要求 局部活动义齿和全口活动义齿的送检数量均为2套(相同的样品)。配套的牙模一副。

(最新整理)9、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定制式固定义齿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规格 金属烤瓷冠、金属烤瓷桥、金属冠、金属桥。 1.2划分说明 依据《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而确定。 2. 性能指标 2.1 设计 固定义齿应符合口腔临床医生的设计要求。 2.2 原材料 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3 颜色 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4 形态 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5 咬合关系 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6 边缘密合性 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文档为精品范文,下载后即可完整编辑

2.7 邻接关系 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8 表面质量 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 ≤0.025μm。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9 耐急冷急热性 按照YY 0300-2009中7.10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10 孔隙度 义齿的瓷质部分,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11金瓷结合性能 按照YY0621-2008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12 金属内部质量 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3. 检验方法 3.1 设计 查看产品设计单应符合2.1要求。 3.2 原材料 查看所使用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应符合2.2要求。 文档为精品范文,下载后即可完整编辑

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精)

中国气象局第7号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设施,是指用于各类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

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树立全民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 对在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保护以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一)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自动气象站、太阳辐射观测站、酸雨监测站、生态气象监测站(含农业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二)高空气象探测站(包括风廓线仪、声雷达、激光雷达等)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三)天气雷达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四)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含静止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极轨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卫星测控站、卫星测距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 (五)大气本底台站、沙尘暴监测站、污染气象监测站等环境气象监测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jianuoli

定制式固定义齿 适用范围: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 1.1产品型号: 金属铸造(镍铬合金、钴铬合金、钛合金、纯钛)桩核、嵌体、冠与桥; 金属铸造烤瓷(镍铬合金、钴铬合金、钛合金、纯钛)冠与桥; 全瓷(铸瓷、CAD/CAM二氧化锆切削)桩核、嵌体、贴面、冠与桥; 全瓷(玻璃陶瓷)桩核、嵌体、贴面与冠。 1.2划分说明 产品依据不同的主体材料、加工工艺和结构功能划分为不同型号。2.1 模型及设计文件 固定义齿应按医疗机构提供的工作模型及设计文件制造。 2.2 制作材料 固定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瓷块、光固化硬质复合树脂、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3 牙冠颜色 固定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4 表面质量 固定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5 金瓷结合性能

固定义齿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a。 2.6 耐急冷热性能 按照YY0300-2009中7.10项规定的方法试验,固定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7 金属内部质量 固定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 b)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2.8 孔隙度 固定义齿的瓷质部分,按照YY0300-2009中7.6条规定的方法试验,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9 与相邻牙之间关系 固定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10 边缘与模型的密合性 固定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11 咬合关系 固定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12 形态及唇面微细结构 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附件1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 (2016版)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6年2月

编写说明 随着气象业务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自2004年以来,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在观测时次、观测方法和观测仪器等方面先后进行了较大调整,并印发了一系列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为加强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规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发挥其对地面观测业务的技术指导作用,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和有关省局对2004年以来的业务技术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归纳整编完成了《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本技术规定是对近年来的印发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的系统性归纳整编,对现行业务技术规定中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内容涵盖地面观测业务调整规定、《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与现行业务不一致之处的完善补充、自动观测相关业务规定及异常记录的处理、重要天气报告和应急加密观测规定等。 本技术规定参加编写的人员包括:王柏林、宋树礼、施丽娟、张振鲁、伍永学、祁生秀、周林、李莉、曹铁、刘立群、杨晓丽、杨金花、王力、陈冬冬、周媛、张帆、刘为一、汪武锋、陈虎胜、胡天洁、王磊。 编写组 2016年2月

目录 一. 观测业务要求 (1) (一) 观测时次 (1) (二) 观测项目 (1) (三) 观测任务与流程 (2) (四) 校时 (4) 二. 观测与记录 (4) (一) 云 (4) (二) 能见度 (5) (三) 天气现象 (5) (四) 湿度 (8) (五) 降水 (8) (六) 蒸发 (9) (七) 雪深雪压 (10) (八) 电线积冰 (10) (九) 辐射 (11) (十) 数据文件格式变更 (11) (十一) 异常记录处理 (12) 三. 气象报告 (18) (一) 天气现象电码 (18) (二) 重要天气报 (19) 四. 应急加密观测 (24)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完整版)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切实推进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县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管理、落实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段 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时段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全县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 三、气象协理员考核方式 采用积分制,助理员对照工作职责要求每开展或完成一项打分(各项工作加分分值见附表),年终进行累计,同时,求得该助理员所在责任区内全部信息员的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上述两项分值之和即为该助理员的年度考核得分。 四、气象信息员考核方式 采用积分制,气象信息员对照工作职责要求每开展或完成一项打分(各项工作加分分值见附表),年终进行累计为该信息员的年终考核得分。 五、通报和奖励 对于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气象协理员和部分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气象信息员,紫阳县气象局将予通报表彰,并给予300-500元奖励。 六、有关说明

1、县气象局将全县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年度考核情况及时报紫阳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2、对于成绩突出的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建议所在地政府予以进一步表彰。 3、本考核办法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气象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 附送: 气象局业务管理办法 气象局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针对**县气象局气象业务实际情况,为切实完善和加强我局气象业务管理,努力做到公正、科学、客观地衡量业务工作,严格规范业务行为,保障业务高质、优效运转,使我局业务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目标迈进,全面提高我局业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人员上岗条件 第二条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或临时上岗证(业务科认可的)。 第四条新参加工作人员跟班见习期: 地面测报跟班见习期: ①专业1-2个月, ②非专业2-3个月;农气观测跟班见习期:

定制式义齿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3版.doc

定制式义齿质量体系检查要点指南(2013版) 定制式义齿产品是由医疗机构设计、义齿加工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通常分为固定义齿(树脂冠、金属冠、全瓷冠、金属烤瓷冠和固定桥)和活动义齿(局部义齿和总义齿)。义齿生产企业依据临床机构提供的义齿设计单和患者的口腔模型(或称工作模型),选择合适的材料和工艺,生产符合医生设计要求的义齿产品,主要用于牙列缺损或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和用于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活动修复。其对采购、生产等过程的控制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本检查要点指南结合定制式义齿产品的特点,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287-2003)标准为框架和基础,针对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点环节加以强调,可作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定制式义齿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换证等现场检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等各项检查的参考资料。旨在帮助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掌握,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对定制式义齿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为义齿生产企业开展生产管理活动提供参考。 本指南所指的定制式义齿产品分类名称为“定制式义齿”,类代号为6863-16,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但不适用于种植体、颌面赝复体。如使用已注册的口腔科材料生产,则定制式义齿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如使用未注册的口腔科材料生产,则定制式义齿按照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于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仅为本医疗机构提供义齿加工服务的口腔技工室,不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当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检查要求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讨论以确保本指南持续符合要求。本指南鼓励定制式义齿生产工艺的创新和应用。 一、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 1.企业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口腔修复工艺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义齿加工实际操作经验,了解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的工作原理及义齿原材料的基本性能。 与口腔修复工艺学相关的专业一般包括: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学、牙体解剖学、口腔材料学、色彩学、雕刻学、口腔生物力学等。 2.义齿生产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企业内直接从事义齿加工的人员应具有与义齿加工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应了解义齿加工的全过程,掌握所在岗位的技术和要求。 3.企业专职检验人员应具有三年以上口腔义齿加工实际操作经验,应熟悉义齿产品的技术标准,能够独立完成产品原材料、过程以及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

定制式固定 义齿半成品检验规程6

定制式固定义齿半成品检验规程6 定制式固定义齿半成品检验规程 1(目的 建立定制式固定义齿半成品检验的标准操作程序,防止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2(职责 质检部负责本文件的起草,检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定制式固定义齿制作过程各工序半成品的检验。 4(内容 石膏工序 一、入检 检查医生送到本单位模型是否清楚、标准,牙颈部是否清晰,所备基牙有充足的做牙的位置,所做的牙位数量、种类与工作单相符。 二、工作模型和代型的制作与修整 1、工作模的制作: (1)在石膏修整机上按标准修整工作模,一般先从后牙区磨平、切剂,再以此为基准,置于平台上磨平底部,标准是从牙齿冠部的龈沟到磨平部为 100mm?2mln。 (2)在石膏底部用手机磨出固位的槽式沟,以防止分割后模型各部分移位。 (3)选择好盒子的大小,模型置于盒子中大小合适。把盒子置于平台上,将调好的硬石膏灌入盒子,使石膏与盒子的上口呈平行状,然后把模型放置上面,让模型底部的槽与沟相溶。(4)等待约30分钟后,待石膏初步硬化期完成后,即可从盒子中取出工作模。

2、分割模型及代型的调修整: (1)分割模型时,线锯平行并按铅笔标出的线进行,切忌歪斜,使用时不要太用力,以保持垂直运动,缝隙中的石膏屑可用吸尘器吸干净即可,多余的边角石膏用手术刀轻轻刮去。 (2)用铅笔画出代型的颈线,并标出由唇面至近远中的邻面设置的肩台,修整代型,可用钨钢钻头把颈以下多余的石膏磨除,对代型颈线应适当延长少许,以补偿合金的收缩,但切勿损坏边缘或伤及牙体部分石膏,制成的龈缘线应舒展圆缓。 (3)涂间隙涂料及上颌架间隙涂料是有利于修复体在粘固时顺利就位,在涂料较稀的情况下可涂两层,如较稠可涂一层即可,但注意间隙油不要涂在肩台上,以免影响边缘的密合度。涂油的方法,先将涂料摇匀后,用小毛笔取少量涂料从代型颈部向切端方向均匀涂擦一至两层即可,切勿反复涂擦,以免影响修复体固位。 (4)上颌架:检查并调整咬颌架,使其部件均符合标准后,即把固定好的上下蜡颌记录模型放置于颌架上,分次用石膏固定颌架,让其上下合体,待石膏凝固后,打开颌架,检查咬合情况,如无错位,即可开始下一步操作。 腊型工序 一、入检 牙颌、盒子号、指示单是否相符。 二、腊型的制作方法: 1、压接法:将0(4mm厚的铸造蜡片稍加热,均匀压贴在代型牙冠上,牙颈部密封好之后,用蜡刀切除多余的蜡片,同时用熔蜡封闭颈缘部位及蜡片对接处,然后再将代型牙冠浸入水中,待蜡凝固后取出,用蜡刀沿颈缘处轻轻拨动,使蜡冠脱位后复位。 2、浸蜡法:将石膏代型在蜡液中均匀涂覆一层,确保蜡型的厚度在0(35-0(5mm 之间。

气象局气象服务全年工作方案

---------------------------------------------------------------范文最新推荐------------------------------------------------------ 气象局气象服务全年工作方案 为更好对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工作,有效地组织、协调我局相关单位及时制作和提供决策气象服务产品,规范决策气象服务业务流程,确保决策气象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1.决策气象服务是为党、政领导及相关决策部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指挥生产、组织防灾减灾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军事与国防科学试验等方面科学决策所提供的气象信息服务。决策气象服务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是公共气象服务中的重中之重。 2.决策气象服务的对象是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重要部门。 3.决策气象服务的首要目标:在第一时间让政府获得正确、科学、有决策价值的气象信息。 4.决策气象服务的主要任务:为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可持续发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社会经济各行业、重大社会活动、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服务。 5.决策气象服务要适应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落实“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 1 / 12

念,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真正做到: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做领导之所需。 二、决策气象服务产品 1.产品内容 涵盖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等业务产品。 2.产品类型 实况监测分析、天气预警预报、气候趋势预测预估、极端事件检测与影响评估、灾情与灾害分析、灾害风险与防御、可持续发展对策等。 3.产品形式 主要以《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重要气象信息专报》、《重要专题气象服务》、市气象局文件、专题材料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部队等相关部门。目前用的是《重要天气报告》、《天气情况报告》。(1)《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指在中、短期、短时时间范围内,全市大范围或区域性的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警报信息。(2)《重要气象信息专报》: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与灾情上报,热带气旋编号,雷电信息,人影作业及效果评估等。 (3)《重要专题气象服务》:综合重要气象信息,内容包括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监测、预报预测、预估评价及对策建议等信息,如:汛期气候预测、年度气候趋势预测、干旱趋势预测及对策建议等。 (4)其他材料:向领导呈送和提交的会议材料和其他材料。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

定制式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定制式固定义齿 1.产品型号及其划分说明1.1产品型号 (企业根据生产能力选择型号) 1.2划分说明 定制式固定义齿的命名应能反映制作产品的主要材料、工艺和结构并适当考虑临床的习惯称谓,采用“(工艺)+ 主要原料+结构功能”的命名方式。 2.性能指标 2.1模型和设计文件 根据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模型和设计文件制作。 2.2原材料 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文件的原材料。 2.3表面性能 义齿的外表面瓷体及树脂部分应光洁,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暴露于口腔的金属表面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μm。固位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 2.4适合性 义齿基底冠应能顺利就位,颈缘与基牙应完全密合,就位后不应有翘动。 2.5形态 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6咬牙合关系 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前磨牙宜恢复两点及以上接触,磨牙宜恢复三点及以上接触,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7边缘密合性 义齿在模型上就位后应有良好的密合性,用牙科探针(划过时)探查时,应无障碍感。 2.8颜色 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除了患者邻牙或同名牙有相应的特殊色调之外,

在影响美观的唇颊面不应有色线、黑点、白斑、白雾状等特殊色调,混色牙唇面的切缘和颈部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分界线。 2.9邻接关系 义齿的邻接关系应与医生的要求一致,应当和邻牙保持正常的生理邻接关系。义齿的邻面与相邻牙之间的接触部位与同名正常牙的接触部位相一致。 2.10交界线 金瓷交界线、金塑交界线应清晰,金属带阶台厚度最小处应不小于0.4mm,金瓷交界线的位置应避开咬合功能区和邻面接触区。 2.11厚度 瓷基底厚度为0.35-0.9mm范围。 树脂基底厚度大于等于0.8mm。 2.12金属内部质量 义齿的金属内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7mm。 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5mm。 非贵金属烤瓷内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3mm。 金属-树脂联合修复体的金属基底应形成有效的固位形,表面形成突起或网格等固位形。2.13孔隙度 义齿的瓷质部分表面上,直径大于30μ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径为40μm—150μm 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μm的孔隙。 2.14耐急冷热性能 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15金属与陶瓷结合强度 金属与陶瓷结合的分离/断裂起始强度应大于25MPa. 2.16产品卫生指标 模型表面:初始污染菌应≤200cfu/g。义齿及模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20cfu/g;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包括: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真菌菌落总数≤20cfu/g。 3.检验方法 3.1模型和设计文件 检查并对照医疗机构提供的患者模型和设计文件是否一致,结果应符合2.1的要求。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颁布单位: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第12号令 2005年12月30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行业管理,促进气象行业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气象行业的总体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气象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制定气象行业规划和政策,完善气象行业法规和标准,强化气象行业监督,加强气象行业协调、指导和服务,合理配置国家对气象行业的投入。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象行业的业务和科技合作与交流、气象科普宣传、气象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

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第八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新建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建立。建设时,必须遵守气象台站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新建气象台站,应当按照气象台站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本部门有审批权的机构审批。 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应当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临时观测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关于新建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迁移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其他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迁移本部门或者本系统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有关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定制式义齿产品的特点,为规范该类产品的技术审查工作和指导该类产品的注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术语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一)义齿 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缺失牙齿的形态、功能、外观的修复体。 (二)固定义齿 患者不可自行摘戴的义齿,由固位体、桥体和连接体组成,也包括牙体缺损的固定修复体,如冠、嵌体、桩核、贴面及种植义齿的上部结构。 (三)固位体 为了义齿的固位,而制作在基牙或种植体上的固位部分。 (四)桥体 是固定义齿位于缺牙区的人工牙,用以恢复缺失牙的形态和功能。 (五)连接体 在固定义齿中连接固位体和桥体的部分,在活动义齿中指大、小连接体。 (六)活动义齿(可摘义齿)

牙列缺损的活动修复为可摘局部义齿,由固位体、连接体、人工牙和基托组成;牙列缺失的活动修复为总义齿,由人工牙和基托组成。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所称定制式义齿是指人工制作的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的形态、功能及外观的修复体。定制式义齿产品可以分为固定义齿及活动义齿两类。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Ⅱ-6863-16定制式义齿产品。 三、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 定制式义齿产品的产品名称,以产品的结构或功能予以命名。如“金属烤瓷冠”、“桩核”等。 1、固定义齿 (1)按功能命名 冠、桥、嵌体、桩核、贴面等。 (2)按材料结构命名 金属冠与桥、全瓷(渗透瓷、CAD/CAM瓷块、铸瓷)冠与桥、金属烤瓷(铸造、金沉积)冠、桥等。 2、活动义齿 (1)按功能命名 可摘局部义齿、总义齿等。 (2)按材料结构命名

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研究

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研究 一、引言 目前,气象信息化建设面临若干突出问题,如:资料格式不统一、数据质量不高、信息共享不畅、系统建设不集约等。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气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已经放到了优先位置。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是解决上述问题,保障气象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措施之一。 由于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泛的系统工程,涉及大量的标准和规范,因此必须对这些标准和规范按照内在联系进行有序地整理,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按照国家标准《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16-2009),标准体系是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而标准体系框架作为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表现为一种标准分类方法,用来对标准进行粗线条的分类,把大量的已制定的无序的标准映射为有序子体系,划清各部分的界线,有助于发现标准制定的空白领域,提出需要加强的方面,从而系统性、整体性地推进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因此,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先要从气象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设计入手。

二、研究现状 (一)国内其他行业和部门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研究现状 信息化标准对于顺利开展信息化建设,有效地开发利用和共享信息资源、实现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确保业务运行安全和可靠至关重要。而作为制定信息化标准的前期基础性工作,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的设计得到了各行业、各部门的普遍重视。 2003年6月,水利部信息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出版了《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提出了由水利信息化基础标准、信息传输与交换标准、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信息发布服务系统规范、水利信息化管理标准等部分组成的水利信息化标准框架,推进水利信息化标准建设。2004年8月,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发布了《物流信息标准体系表》,主要包括物流信息基础标准、物流信息技术标准、物流信息管理标准、物流信息服务标准及其他标准等框架性内容。2009-2010年,海关总署陆续发布了《海关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和《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出了由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和信息化管理标准等6部分构成的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2013年4月,交通运输部编制了《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表(2013年)》,提出来包括基础设施、信息应用、信

9、固定义齿产品技术要求内容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定制式固定义齿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规格 金属烤瓷冠、金属烤瓷桥、金属冠、金属桥。 1.2划分说明 依据《定制式义齿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而确定。 2.性能指标 2.1设计 固定义齿应符合口腔临床医生的设讣要求。 2.2原材料 义齿的制作,应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齿科烤瓷合金、齿科铸造合金、瓷粉、铸造蜡、铸造包埋材料及其它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2.3颜色 义齿中牙冠的颜色,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4形态 人工牙的外形及大小应与同名牙相匹配且符合牙齿的正常解剖形态。人工牙的唇、颊面微细结构,应与同名天然牙基本一致。 2.5咬合关系 义齿的咬合面与对颌牙应有接触点,但不应产生咬合障碍。 2.6边缘密合性 义齿边缘与工作模型之间密合,肉眼观察应无明显的缝隙,且用牙科探针划过时,应无障碍感。 2.7邻接关系 义齿与相邻牙之间应有接触,接触部位应与同名天然牙的接触部位相同。 2.8表面质量 义齿暴露于口腔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O. 025 mno固位

体、连接体的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裂纹、无孔隙。瓷体部分应无裂纹、无气泡、无夹杂。 2.9耐急冷急热性 按照YY 0300-2009中7. 10条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任何瓷质部分不得出现裂纹。 2.10孔隙度 义齿的瓷质部分,在试样受试表面上,直径大于30 um的孔隙不超过16个,其中直 径为40 P m?150 P m的孔隙不超过6个,并且不应有直径大于150 M m的孔隙。 2.11金瓷结合性能 按照YY0621-2008规定的方法试验,金属烤瓷的金瓷结合强度应不小于25MP&。2.12金属部质量 按附件规定的方法试验,义齿的金属部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金属铸造全冠咬合面的卑度大于等于0. 7mm; 非贵金属烤瓷冠咬合面的厚度大于等于0. 3mm: 3.检验方法 3.1设计 查看产品设计单应符合2. 1要求。 3.2原材料 查看所使用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应符合2. 2要求。 3.3颜色 用比色板比较,结果应符合2. 3的要求 3.4形态 目视检查,应符合2. 4的要求。 3.5咬合关系 H视检查,用0.02mm的咬合纸上下咬合,应符合2. 5的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定制式义齿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定制式义齿 第一部分范围与原则 1、1本附录中所指得定制式义齿就是指根据医疗机构提供得患者口腔印模、口腔模型、口腔扫描数据及产品制作设计单,经过加工制作,最终为患者提供得能够恢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得形态、功能及外观得牙修复体,不包含齿科种植体. 1、2本附录就是对定制式义齿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得特殊要求。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 2、1人员 2、1、1技术、生产与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具有口腔修复学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得实践经验,应当有能力对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中实际问题作出正确判断与处理。 2、1、2从事产品生产得人员应当掌握所在岗位得技术与要求,并接受过口腔修复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得培训。 2、1、3专职检验人员应当接受过口腔修复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具有相应得实际操作技能。

2、1、4应当对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影响人员得健康进行管理, 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与产品得操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感染性疾病得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得工作. 2、2厂房与设施 2、2、1厂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等不适合生产得场所。 2、2、2生产环境应当整洁、卫生。 2、2、3铸造、喷砂、石膏制作等易产尘、易污染等区域应当独立设置,并定期清洁.产品上瓷、清洗与包装等相对清洁得区域应当与易产尘、易污染等区域保持相对独立。 2、2、4应当对消毒、生产、检验、仓储等区域合理区分,并与产品生产规模、品种相适应。 2、2、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得物料应当专区存放、标识明显,专人保管与发放。 2、2、6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雾、毒害物等有害物质得厂房、设备安装相应得防护装置,采取有效得防护措施,确保对工作环境、人员得防护。 2、3设备 2、3、1 对于通过切削技术(CAD/CAM)、增材制造技术(3D打印)生产产品得,应当配备相应得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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