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堆二中学生会章程

谷堆二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律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

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律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7、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8、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

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2、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免学生会干部。

3、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选举办法

第一条每年十月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第二条主要议程学生会主席向大会汇报上一届学生会工作,同时产生下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

第三条学生会领导机构侯选人由上届学生会成员及各年级推荐产生。

第四条选举前对候选人要进行公示。

第五条选举时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谷堆二中学生管理委员会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

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大学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大学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2011年修订案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性质:大学分团委学生会是大学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群众性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会接受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指导,并欢迎来自其它方面的建议、帮助和监督。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代表和维护广大经管同学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学院的发展。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传达校、院工作决议和精神,疏通学生与学院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要求和意愿,协调各种关系,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促进同学成才为出发点,积极组织有意义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活动。对下属各部门及社团实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切实做到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及校内外相关单位的合作,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在独立自主工作的同时也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四)认真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努力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创造性,使学生工作做出经管特色。 第四条章程制定的目的:为发挥沟通学院与学生的桥梁作用,推动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切实服务与广大同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凡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愿意为同学服务并在本会中积极工作者,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荐候选人承担本会的组织管理工作;有权接受或拒绝被推荐成为学生会干部候选人。 (二)监督权。有权监督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进行质询以及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本会工作中的错误提出批评;有权要求按照正当程序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权享有本会为广大同学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现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 第一条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的清洁,部门或个人使用者必须做好清洁工作。 第二条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 第三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戴胸卡方可进入办公室,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任何非办公活动,否则按违纪论处。 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四条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者负责关掉电灯、电脑,锁好门窗。 第五条学生会的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爱护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品据为己有。 第六条学生会办公室不得借做他用。 第七条办公室电话只能办公用,不得肆意拨打。 二、院学生会钥匙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只允许公干,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用。钥匙由主席、副主席统筹管理。 第二条办公室钥匙共3把,由院学生会分管副主席负责保管。? 第三条各部门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必须向分管副主席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根据年初我公司制定的目标责任,2020年,办公室在搞好服务接待工作的同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主要经济指标如下:车辆费用1--11月实际发生****万元,占年计划****%;电话费用1--11实际发生****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招待费用1---9实际发生****万元,占年计划****万元的*****%。 第四条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 复旦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6月20日,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复旦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教育部 2014年10月11日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 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 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 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 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 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 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 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

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简介 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贸系总支部是经贸系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我系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职能。系团总支始终围绕在党的周围,坚持“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本系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承“博学储能,成就梦想;搏击商海,财富人生”的系训,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立志成才;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努力为党的事业输送一批坚定的青年人才。让更多优秀青年在共青团里锻炼、成长,成就自己未来的人生。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系团总支在学院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刻苦,和谐奋进,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纽带作用,发挥共青团组织听党的话、刻苦学习、自觉奉献、勇挑重担、敢当先锋的优良传统,形成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格局。 我系团总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支持各团支部的文化活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

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经济贸易系总支部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青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经济贸易系总支部(以下简称经贸系团总支)是在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前提下,根据系团总支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经贸系团总支是受学院党委、系党支部直接领导;在系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配合院团委、院学生处在本系范围内开展各项共青团工作,是全面具体负责经贸系的学生团员工作的机构,是系党支部,院团委的得力助手。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系团总支的整体建设和内部管理,规范学生团员及团员干部的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学生团员、干部素质。为了使经贸系团总支成为一个具有较高纯洁性,较强凝聚力和坚强战斗力的工作集体,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团总支全体干部应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创新。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院系相关部门的整体工作,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全体团总支干事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好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复旦大学章程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 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制定。 第二条为了推动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内部治理和运行的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由国家举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是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师生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 第五条学校坚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 第六条师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学术研究,相互支持与协作,享有表达学术思想以及发表学术成果,对学术思想进行质疑、检验的权利,并且承担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的义务。 第七条学校在招生、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依法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1

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拟定)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意的活动。 第二条: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布置其工作任务,责任到个人,确保各项学生日常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条: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我院学生,有特长,热爱学生会工作的,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期为1个月。由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开除。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如果受过学校的处罚,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学生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1.决策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3.协调能力 4.宣传能力 5.交际能力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具有的基本原则: 1.疏导原则 2.服务原则 3.自治原则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本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秘书处、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学习部,各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重点是纪检部和男生部。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的完成本部的日常工作,同时不定时的了解其他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给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个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十三条:干事要协助部长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需与部长商量,不能越级。 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责 主席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青岛黄海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 第二条主席团工作职权 主席(一名)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日常工作会议。 2.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 3. 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活动申请的决策和审批。 4. 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学院的指导和帮助。 5.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提名学生会干部的人选。 6.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7.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副主席。 1.协助主席抓好学生会全面工作,侧重分管部门的工作。 2.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小结,给予指导,管理。 3. 定期查看各部门的工作文档,活动资料。 2.主动向学生会例会及主席汇报分管的工作。 3.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团委学生会章程(草案)

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是数学计算机学院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党总支行政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院学生,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管理工作。(二)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活动,为全院学生成长为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具有完善人格的创新型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新生、毕业生、家庭困难同学、心里障碍同学的工作,维护学院整体工作大局。 (四)发展与兄弟学院学生组织的友好关系,树立数学计算机学院在学校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 第四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成员。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班级学生会议。 第六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大会对团委学生会成员负责,受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第七条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数学计算机团委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 (一)学代会每2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代会的召开须经院党总支行政和院团委的批准。、 (二)在召开学代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委员主要由上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及现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各项工作。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三)学代会的职权: 1、听取并审议上届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团委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制定和修改团委学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团委学生会章程的修正须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在表决其他问

学生会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

临床学院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会物品管理,保证物品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物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办法 1.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所有成员。 2.所有物品归学生会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占有。学生会所有物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3.办公室内物品包括各种鞋服、饰品、证书、图书等。 4.所需物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具体程序为:部门负责人列出所需物 品清单,交办公室,办公室填写预算清单,交主席团审批。特殊情况另作考虑。 5.物品清单应定期更新,录入新增物品、删除已消耗物品。 6.各部门借用三种或者三种以上物品应于第一时间与办公室取得 联系并上交《物品借出申请表》一份(见附录一)。并配合办公室做好登记工作(登记事项包括姓名、物品名称、数量、借物人所属部门、借出时间、归还时间(或注明“消耗品”)、联系方式、证明人) 7.凡借出物品应于一星期内归还,特殊情况需续用的应与办公室取 得联系说明情况。 8.借用的任何物品应按照借出时的数量与质量归还(消耗品除外)。 凡有损坏及丢失者应照价赔偿或购买同样实物抵偿。 9.重要文件、资料、档案概不外借。

10. 本制度由临床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执行,各部门需认真遵守。 11.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 二、借用者职责 1、借用者认真看管物品,不得丢失、损坏。否则,按照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2、借用者应及时归还物品,以便于其他成员更好使用。 3、借用者需积极配合办公室人员工作,不得擅自借出学生会物品。 三、处罚条例 1、没有按规定时间归还物品的予以警告,若再出现类似情况,则取消其做证明人资格。 2、借用期间造成非耗材的一切损失由借用者负责赔偿。若出现丢失则需按物品类型原价偿还。 3、对于未经办公室允许私自借用学生会物品者需在学生会办公室内通报批评。 4、本措施的实施采取责任分配到人制度,物品丢失首先负责的为借用人,其次为证明人,而作为经手人的办公室成员也需承担物品丢失或损坏的责任。 临床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5日

XX大学章程序言【模板】

XX大学章程 序言 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1921年学校迁至上海,创建上海商科大学。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XX学院。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XX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XX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英文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缩写为SUFE。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XX市国定路777号。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XX市国定路777号,中山北一路校区位于XX市中山北一路369号,昆山路校区位于XX市昆山路146号。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学校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XX 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财政部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关注、指导与支持;学校积极服务国家财政经济事业发展。

XX市人民政府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学校积极服务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须经教育部审批。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七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学校根据需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核定办学规模。根据不同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和学科专业要求,依法确定和调整选拔学生的标准和条件。 第九条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依法实施学位制度,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学校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誉称号,对于卓越的学者或者著名社会活动家,依法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条学校校训是:厚德博学,经济匡时。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理念是:面向社会、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经世济国。 第十二条学校创建于1917年,校庆日为9月17日。 第十三条学校徽标整体构图为双圆环图案,外圈上为学校英文全称,下面“1917”是学

学生会章程总则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学生会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学生科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培训选拔工作。

高中学生会章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高中学生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609 高中学生会章程 High School Student Union Chart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总支和校行政部门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XX高级中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联和江苏省学联,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坚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谨遵“勤业、慎行”的校训,努力实现“研究型、信息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办学目标,团结、领先和组织全体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取得本校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高中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表决权(休学及留校察看者无此项权利)。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通过本会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遵守校规校纪。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下同) 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本会行使民主权利。

学生会办公室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会办公室使用管理管理办法 学生会办公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条本会值班室、办公室、会议室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条在办公室内应保持清洁,禁止任何人喧哗、吸烟和进行各种不文明活动。 三条办公室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洁,办公室的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后对其进行清洁。 四条例行工作需要周期性使用办公室的,须在学期初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临时需要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管理部门协商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使用登记办法由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学生会办公室向外单位借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条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未经主席许可,任何个人不得私配房门钥匙,退会时应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六条进入办公室的人员必须爱护办公室中的物品,使用完物品后要及时归位并整理。

七条办公室使用单位及干部在使用后应做好清洁、断电源,关窗户、锁门等善后工作。 八条办公室使用单位人为损坏办公室内物品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九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按时离开。如有特殊工作任务确需要延时的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信息经济学院会计系学生会所有。 学生会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一条本会电脑由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和养护。 二条使用本会电脑的干部必须爱护本会电脑,未经允许,非本会干部不得进入使用本会电脑。 三条电脑主要用于本会的日常文件资料的输入,整理,保存,收发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四条不得用工作电脑从事私人活动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条严禁利用工作电脑收发,制作和传播反动、暴力以及其他不健康的资料与信息; 六条使用电脑同时应遵守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团委学生会职责(同名37750)

团委学生会职责(同名37750)

团委学生会工作职责 团委编制 按照上级团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团委设置团委书记1人。 校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全委会、常委会和团支部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有关会议决议,研究工作、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和进行考核。 2、负责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部职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分团委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各直属党支部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基层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专职团干部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承担团课和形势政策课的讲授任务,抓好团委干部的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全院团员代表大会,并代表团委员会向下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10、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团委副书记 1、协助书记处理团委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2、分管全校学生新闻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和社会实践部工作。 3、召集有关会议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考核工作成绩。 4、主持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队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5、承担团课和形势政策课的讲授任务。

大学学生会章程 制度 工作职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

目录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章附则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例会制度 考勤制度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测评制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系党委直接领导和系团委、系学工办具体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团委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校学生会章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xx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公物管理制度 1.学生会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办公室公物转借他人作私用。 2.借用任何公物须向校会副秘书长xx说明情况并在获得同意后,在公物本上登记注明借用人、公物名称、用途及借用时间等。借用人经副秘书长xx签字许可后,方能领用。 3.公物一旦借出,借用人将对公物全权负责。 4.使用完毕后,借用人应及时将公物归还办公室,不得拖延或长期占用不予归还。 5.借用人归还公物时,须将公物清洗、整理如初后归还。同时,应联系副秘书长xx,在公物本上注明归还时间及归还人姓名。 会议制度 1.各部门应按照会议室安排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联系副秘书长xx,以便安排和协调好各部门的开会时间和地点。 2.各部门召开完部门会议或班级委员会议后,须将办公室整理、打扫干净。 3.各部门应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并存档。 值班制度 一、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中午12:30——13:30,晚上19:00——21:00。 二、秘书处副秘书长将对每天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不得包庇无故缺勤的人员。 三、值班人员应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办公室清洁。 四、值班人员须热情接待来访的领导、老师和同学,虚心接受来访人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五、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提前亲自向各部部长请假或以书面形式请人代假。并由当天负责值班记录的副秘书长在考勤表上注明请假原因。否则,做缺席处理。 六、值班记录将作为年终评优时的相关依据。

卫生制度 一、办公室值日工作由当天值班的干部承担。 二、值班干部应在周一至周五每晚九点值班结束之前将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 三、校会纪检委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值日工作情况。 四、学生会值日要求: 1.学生会成员应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如发现纸屑、果皮等垃圾应及时清扫。 2.各部门使用办公室召开会议或举行活动后,应及时进行打扫,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 3.清洁范围:办公室2#217物品摆放、卫生。 4.纪检委将对每天值日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各值班干部值日情况将作为年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优依据之一。 五、惩罚条例 凡屡次违反办公室值日制度,并屡劝不改者,主席团和纪检委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打扫卫生1——2周。 档案制度 一、各部部长应定期安排本部门人员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各部门应及时将每次活动计划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交秘书处统一整理。 三、主席团将不定期的对各部门档案进行检查。 四、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电子版文件及时放入办公室电脑桌面的各部文件夹中,保持电脑桌面的整洁。 xx大学学生会 2012年12月21日

论高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文档

论高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是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法律保障,是处理大学内外部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大学治理的“宪法”。从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至今已经将近30 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了突破性地进展。 大学章程就其本质和作用来看,包括外部要素和内部要素两大部分,其中外部要素包括:大学与政府的关系; 大学与社会各 界的关系;大学与校友的关系;内部要素包括:从纵向来说,包括大学内部各组织机构——决策机构、行政机构、学术机构向来 ; 从横说,主要包括大学的使命、教师事务、学生事务、大学的经费 资产与财务重要事项。 由此可见,大学章程在学校制度体系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准则性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学校校内的“宪章”,对于人、事、物都有约束意义。 、大学章程建设推动依法治校 学校依法治校就是要遵守法律法规;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校也越来越重要。而大学章程作为高校的“宪法“,无疑对于依法治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教育部先后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的通知》等关于依法治校的文件均对提到对大学章程的建设。《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中第三条提出: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大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章程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 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 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 本着坚持自我教 育,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 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 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 到同学中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以”自主创新, 高效透明”为工作理念, 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 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 促进我校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 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布置工作任务, 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 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 促进团结。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凡我院学生, 承认本学生会章程, 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 应聘期为半年。由团委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会员须遵守会章, 执行本会决议, 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十二条会员如受过一定的学校处罚, 经本会经过, 则退出本会。 2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 建议, 观点, 看法, 并保留意见的权利。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一)有遵守本章程, 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三)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四)有密切联系同学, 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有在学习、工作上作同学的表率, 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勤奋学习, 作同学的学习榜样; (三)关心同学, 作同学的知心朋友; (四)以身作则, 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决策能力; (二)组织管理能力; (三)协调能力; (四)宣传能力; (五)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疏导原则; (二)服务原则; (三)自治原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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