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12-31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2年度报告”或“本次年报”)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公告…2012?4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通知等规定编制、报送和披露2012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及本所关于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备忘录,编制并披露2012年度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全文版2.0”或以上版本的软件(如有更新版本须及时升级)编制2012

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二、上市公司披露2012年度报告不应晚于2013年4月30日,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应不晚于2013年4月30日披露2012年度报告。

三、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2012年度报告的,应在2013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本次年报的公司,本所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四、本所根据均衡披露原则统筹安排本次年报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披露2012年度报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应提前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五、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在本次年报披露前预计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进行业绩预告,或者预计2012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13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公司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创业板上市公司无论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所述应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均应在2013年1月31日前披露2012年度业绩预告。已经在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或其他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对2012年度业绩进行过预告或披露,且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可以不再重复披露。公司预计2012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13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

六、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13年3月和4月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2013年2月28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2012年度业绩快报。

七、创业板上市公司应披露201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本次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的,应在披露本次年报的同时,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本次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13年4月份的,应在2013年4月5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八、在本次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买卖公司股份遵守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年度报告内容,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公司依法对外报送年度统计

报表的,应当将所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必要时应在向外报送前先行披露公司2012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在向本所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文件的同时,应向本所报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九、上市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本次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开展接受投资者调研、媒体采访等活动。

公司在本次年报披露前如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应及时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规定,披露2012年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十、上市公司应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应对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在披露本次年报的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上述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在2012年度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时间、占用金额、发生原因、偿还金额、期末余额、预计偿还方式、清偿时间、责任人以及董事会拟定的解决措施。

十一、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在本次年报“重要事项”中增加披露具体内容:

(1)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

(2)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

(3)上市公司2012年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反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应披露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违规所得收益的追缴情况以及董事会对相关人员采取的问责措施;

(4)按照本所有关规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报告期末股东实际持股比例的排列顺序披露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名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期末持股数量、所持股份类别及所持股份质押、冻结以及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公司股东存在将所持股份用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公司应在“股东情况的说明”中予以注解,说明公司股东XX 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XX股外,还通过XX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XX股,实际合计持有XX股。

十三、上市公司在2012年度报告中对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前或与年度报告同时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会计差错更正有关事项,并向本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

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计差错更正的性质、原因、合规性、会计处理方法及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涉及追溯调整的,还应说明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等。

上市公司在本次年报中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

追溯调整的,应当在报送年度报告的同时向本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有关书面说明并公告。

十四、上市公司如存在已披露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相关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在前次定期报告披露时尚未解决的,应当在本次年报“重要事项”中说明对相关事项的解决情况。

本次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提交相关文件,同时在本次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适用)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十五、上市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2012年度经营业绩做出承诺的,董事会应关注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公司或相关资产2012年业绩未达到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或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审议,详细说明差异情况及上市公司已或拟采取的措施,督促公司相关股东、交易对手方履行承诺。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全文“重要事项”中披露上述事项,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如适用)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公司应在披露本次年报的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如适用)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

十六、先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的A+H上市公司和内控试点上市公司,以及《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中所述的主板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披露2012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其他上市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有关规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如适用)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十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应当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通过“深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编制《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存在未落实相关规则情形的,还应提出整改计划。处于持续督导期的公司,保荐机构应当对《自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督促公司落实整改计划。上市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将《自查表》、整改计划(如有)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在指定网站披露。

十八、纳入“深圳100指数”的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本所鼓励其他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社会责任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以单独报告的形式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指定网站对外披露。本所鼓励上市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对社会责任报告出具鉴证意见。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应结合所处行业特点,重点就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存在问题、改进计划等作出详细披露。

公共传媒对公司社会责任履行出现的问题报道和质疑的,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应当在报告中进行明确回应,如确实存在媒体报道的问题,应说明整改情况和措施。社会责任报告期间应与年度报告期间一致,对社会责任履行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也应当予以说明。公司应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说明下一年度社会责任工作总体目标、具体计划;以前年度提出的主要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本年度落实上一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

十九、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增加披露相关内容。

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按照本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本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年度报告中增加披露相关内容。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还应执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特殊行业(业务)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二十、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对年报进行审核,并以决议方式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十一、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年度报告后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公司应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包括:

(一)公告文件

1.2012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创业板上市公司还应同时提交关于本次年报全文及摘要已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与董事会相关的文件

(1)董事会决议公告;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4)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适用);

(5)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6)社会责任报告(如有);

(7)《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整改计划(如适用)。

3.与监事会相关的文件

(1)监事会决议公告;

(2)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适用)。

4.与独立董事相关的文件

(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5)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6)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如适用)。

5.与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相关的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如适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如适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报告(如适用);

(6)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或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如适用);

(7)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8)保荐机构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9)保荐机构对公司或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如适用);

(10)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如适用);

(11)保荐机构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12)财务顾问对公司或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如适用)。

6.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导致公司出现有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风险警示,或者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公司还应提交相关公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含监事会对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年度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摘要及全文;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

4.财务数据的报送系统生成文件(公司应使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全文版2.0”或以上版本的软件制作该文件);

5.其他必要文件。

为保证本次年报的按时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前,将上述文件送达本所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可以通过“网上业务专区”报送上述文件,但应将上述文件的签字盖章页通过传真方式或扫描方式提交本所。经本所登记确认后,公司应在指定报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年度报告全文。

二十二、本所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进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于年度报告中存在的错误、遗漏或误导,公司应及时刊登补充、更正公告,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补充、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全文。

二十三、本通知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上市公司。本所对主板公司、中小企业板公司和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有特殊规定的,相关上市公司还应当同时遵守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12月31日

新版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前复习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节全球金融体系 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金融市场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是一种交易机制及其有关系的总和,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广义定义,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完善定义,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二、金融市场的分类 1、按交易标的物划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保险市场 货币市场分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回购市场,货币基金(MMF),资本市场: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市场:特征杠杆,信用交易(期货,期权,互换、远期),黄金市场(伦敦,苏黎世,纽约,香港) 1、按交易对象是否新发行: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初级市场;流通市场,二级市场, 次级市场。二级市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场内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集中交 易市场),场外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店头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 2、根据融资方式划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 3、按地域范围划分为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 4、按经营场所划分为有形金融市场和无形金融市场 5、按交割期限划分为金融现货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 6、按交易对象是否依赖其他金融工具分为原生金融市场和衍生金融市场 7、按价格形成机制划分为竞价市场和议价市场 三、影响金融市场主要因素:经济因素,法律因素,市场因素,和技术因素 四、金融市场的特点 交易对象:货币、资金,其他金融工具 价格一致性,利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趋向一致 有形,无形市场均可交易 自由竞争市场 非物质化 交易既体现了买卖关系,也是借贷关系,体现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现代金融市场是信息市场 五、金融市场的功能 资本积累(聚敛功能),资源配置(配置功能,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风险再分配),调节经济(直接调节和间接调节),反映经济(反映功能)反映微观经济,反映货币供应量,反映企业经营,金融市场一体化 六、非证券金融市场 股权投资市场,信托市场,融资租赁市场 七、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及发展趋势 一体化,证券化,金融创新 八,国际资金流动方式 1、按资本的使用期限长短划分长期资本流动和短期资本流动,长期资本流动分为国际 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国际贷款。国际直接投资分为创独资企,合营企业,收 购,股票,股本,利润再投资。短期资本流动分为贸易资本流动,银行资金流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 号--重大合同》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境内上市信息公开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深证上[2007]90号 【失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 【部分失效依据】本篇法规中的附件“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指引”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7.06.15 【实施日期】2007.06.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的通知 (深证上[2007]90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 第一条为确保上市公司重大合同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上市公司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上市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四条上市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

2016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考点

(一)债券型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追求稳定收入分散投资风险 (二)债券型基金与债券的不同 1、债券型基金收益的稳定性不如债券。 2、债券型基金没有确定的到期日。 3、投资风险不同。 (三)债券型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基金是一种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债券型基金具有低风险且收益较为稳定的特点,利息收入是债券型基金的主要收益来源。债券型基金适合于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的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型基金。通常来讲,债券型基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中,基金契约中规定全部投资于债券市场(可转债及可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该类基金是纯债基金;有至多20%的基金资产可以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非纯债基金叫“一级债基”;而有至多20%的基金资产可以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债券基金,叫“二级债基”。 依据持有债券发行者的不同、持有债券到期日的长短及持有债券质量的高低对债券型基金进行分类 是否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纯债券型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偏债券型基金{量不能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四)债券型基金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债券型基金持有债券的平均到期期限越长,债券型基金的利率风险就越高。 2、信用风险。 3、提前赎回风险。债券发行人有可能在债券到期日之前回购债券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会吞噬固定收益所形成的购买力 5、证券市场相关风险。 (五)债券型基金的分析指标 持有债券平均久期、持有债券信用等级 久期:债券的每次息票或者本金支付时间的加权平均期限。债券型基金的久期越长,净值对于利率变动的波动幅度越大,所承担的利率风险越高。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股票名称:广州友谊/股票代码:000987 2007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依法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监局”“深交所”)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深交所。 第五条公开、公平、公正地向全体股东披露信息(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商业机密以及其他可不予披露的信息除外)。

第六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七条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八条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并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获得。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九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配)股说明书 2、募集说明书 3、上市公告书 4、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5、临时报告: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 (4)股东大会决议;

上交所主板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财务指标、市场交易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总结

*基础知识整理内容 上交所深交所1991.7.32004.5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主板市场上市条件:股本总额不少于rmb3000万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额25%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比例为10%3年内无重大违法无虚假记载场外市场特征-做市商制度新三板-主办券商制度新三板条件: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500w以上个人投资者-前一交易日资产市值500w以上;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者专业背景培训经历5000w以上承销团承销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1.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2.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3.合规管理制度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5.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条件:公司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3亿元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5亿元3年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条件:2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5名以上曾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办理保险2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条件:2年内未受行政处罚3年内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连续执业、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教学研究工作或接受过行业培训会计事务所证券资格条件:成立3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80人,通过考试取得注会证书不少于55人,55人里最少300w 5名 20人3 20名最近33年以上3 60 得超过6 证券市值 纳入基金证 日内纳入账 1 50%的情形3 90%股 不超过10名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合法存续满足以下情况:持续经营3年以上3年内高层没有重大变化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得有下列情况:1个会计年度内-收入利润重大不确定或重大依赖、净利润来自财务报表意外的投资收益3个会计年度内净利润为正数,累计超过3000w或者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3个会计年度内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w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w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不存在为弥补亏损3年内未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违法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保送发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持续经营3年近2年连续盈利,净利润不少于1000w或者近1年盈利,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w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w,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w2年内高层没有重大变化3年内没有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1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证监会受到申请文件后,5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问题的中止审核,1年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被稽查立案查证属实,3年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责任证监会自受理发行申请文件3个月内起做出决定自核准之日,发行人在1年内发行股票未核准的,发行人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代销包销期限不超过90天70%发型失败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只有一个价格连续竞价:新的买进委托,委托价大于等于已有卖出委托价,按卖出委托价成交新的卖出委托,委托价小于等于已有买进委托价,按买进委托价成交上交所:9.15-9.25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连续竞价深交所:

深交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等级 第三条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结束后,本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上市公司应当在考核期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对考核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自评并向本所报备。 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本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通报,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的结果,不代表本所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本所在考核上市公司以下情形的基础上,结合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合规性和公平性; (二)对上市公司采取处罚、处分及其他监管措施情况;(三)上市公司与本所配合情况; (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公告文稿是否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 (二)公告文稿是否如实反映客观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不实陈述。

高级财务管理知识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哪个不属于现有财务管理研究起点的主要观点() (A)财务本质起点论(B)假设起点论(C)本金起点论(D)企业价值论 2、盈利和现金流会持续快速增长,对新项目进行投资的需求会减小的企业周期是() (A) 初创期(B) 成长期(C) 成熟期(D) 衰退期 3、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做出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 (A)1/2 (B)1/3 (C)2/3 (D)3/4 4、企业集团的组建方式不包括以下哪种()。 (A) 纵向并购(B) 混合并购(C) 多元化战略(D) 横向并购 5、上下级关系明确,内部结构简单,统一领导和指挥符合下列哪种组织结构() (A)直线制(B)直线职能制(C)股权制(D) 事业部制 6、修正的经济增加值可以用以下那个表示() (A) EV A (B) REV A (C) MV A (D) RMV A 7、多元化经营的条件不包括() (A)资金(B)技术(C)人才(D)管理 8、为了满足成长型、科技型企业的上市,我国于2009年10月正式推出是() (A)主板(B)中小板(C)创业板(D)国际板 9、20世纪90年代,为解决外汇短缺和外汇管制等问题,一些企业开始在海外发行。以下不属于海外发行的股票是() (A) B股(B) N股(C) H股(D) L股 10、不属于代理冲突的是() (A) 股东-管理者代理冲突(B) 大股东-小股东代理冲突(C) 股东-债权人代理冲突(D) 股东-员工代理冲突 1、计算EV A中的NOPAT是() (A)息税前利润(B)税后经营利润(C) 税前经营利润(D)利润总额 2、盈利和现金流会持续快速增长,对新项目进行投资的需求会减小的企业周期是() (A) 初创期(B) 成长期(C) 成熟期(D) 衰退期 3、杠杆并购自由资金一般为所需资金多少() (A)50%~60% (B) 10%~20% (C) 30%~40% (D) 70%~80% 4、下列选项中哪个不属于目标公司中成本法常用的计价标准()。 (A) 清算价值(B)净资产价值(C) 重置价值(D) 公允价值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11〕344号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现予以发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08年12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深证上〔2008〕16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1年修订)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等级 第三条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结束后,本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采用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期间为上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 上市公司应当在考核期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对考核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自评并向本所报备。 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基础知识》魏伟全书精讲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和特征; 掌握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熟悉基金的作用; 熟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概况; 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方 法; 掌握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定义与区别; 掌握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内容; 熟悉各类基金的含义; 掌握交易所交易的开放 式基金的概念、特点; 了解ETF和LOF的异同。 熟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掌握基金管理人的概念、资格、职责、更换条件、业务范围; 掌握基金托管人的概念、条件、职责、更换条件; 熟悉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熟悉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运作费、销售服务费的含义和提取规定。 掌握基金资产净值的含义; 熟悉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及估值的基本原则。 熟悉基金收入的来源、利润分配方式与分配原则; 掌握基金的投资风险; 了解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 掌握基金的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第一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 ( 一) 证券投资基金产生与发展 定义: 经过发行基金单位, 集中投资者的资金, 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管 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使用方向) ,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以资产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 称谓上的差异: 美国”共同基金”、英国和香港”单位信托基金”, 日本和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一般认为, 基金起源于英国, 是在 18世纪末、 19世纪初产业革命的推动下 出现的。 英国政府 1868年发行受托凭证—海外和殖民地政府的信托组织是公认的最早的基金机构。 底, 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总额已达到 11.8万亿美元, 基金产业已经 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 成为现在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 1997年11月, 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 3月两支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 分别由国泰基金管 理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6月1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 1.基金规模快速增长, 开放式基金后来居上, 逐渐成为主流形式 1998年—— 9月是中国封闭式基金发展阶段, 在此期间, 中国证券市 场只有封闭式基金。 10月8日,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年9月, 中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诞生。 2.基金产品差异化日益明显, 基金的投资风格也日趋多样化 中国的基金产品除股票型基金外, 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指

会计信息披露考评研究

会计信息披露考评研究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全球各个国家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就开始成为了国外实务者、学者等的研究对象。在学术领域方面,我国直到1994年起才出现信息披露方面的文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强制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分布信息披露等领域从理论到实证都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着眼于总体来看,这些都离不开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同时,近些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事件不断上演,不仅损害了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信息披露制度成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各种信息中,会计信息占据了核心的位置。在资本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赖以决策的重要依据,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注,投资者存在着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在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中可以看到,信息披露相关理论揭示了信息披露的作用、信息披露管制的合理性以及自愿信息披露的动力,但是信息披露质量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根据评级的不同,西方信息披露评级的研究者们一直积极设计新的信息披露评价体系,或改善已有的信息披露评价体系,以便更公正客观地评价上市公司的信息质量,从而促使上市公司能够积极极高改善信息披露质量。国内外相关的质量考评计息有:美国投资管理和研究协会(AIMR)的评级、国际财务分析中心(CIFAR)指数以及标准普尔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评级(T&D)等。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从2001年也开始实施上市公司披露考评工作,建立了上市公司的“诚信档案”。这些国内外的信息披露体系都成为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设想的参照物,取其精华,再联系我国的自身特有的制度和环境,从而展开对我国会计信息质量考评的设想。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有关评价系统,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衡量指标体系的具体设想。考评体系的目的不同,体系设计自然各有不同。如,标准普尔的信息披露质量体系主要是为了国际上各大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横向比较,因而它在会计信息披露这部分强调过多的是上市公司使用的会计准则是否和国际标准相近等问题。本文设计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考评体系主要是站在投资者使用的立场上,特别是为了使中小投资者更直

《证券交易知识》培训教案

声明:本资料由大伙儿论坛证券从业考试专区 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自 更多证券从业考试信息,考试真题,模拟题下载 大伙儿论坛,全免费公益性考试论坛,期待您的光临! 2009年证券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知识》章节精选讲义证券交易知识: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差不多要素 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则 (一)证券交易的定义及其特征 1、证券交易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的买卖活动。

2、证券交易与证券发行的关系 3、证券交易的三大特征:流淌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二)我国证券交易市场进展历程 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 (三)证券交易的三大原则 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 二、证券交易的种类(重点,考点众多,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三)基金交易 (四)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1、权证交易 2、金融期货交易 3、金融期权交易 4、可转换债券交易。 三、证券交易的方式 (一)现货交易

(二)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三)回购交易 (四)信用交易 四、证券投资者 1、证券投资者是买卖证券的主体,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 2、证券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差不多途径有两条。 3、限制成为证券投资者的范围。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定义。 五、证券公司 1、证券公司的定义。 2、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重要知识点,考点) 3、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注意证券公司经营各项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金额。) 六、证券交易场所 1、证券交易场所的定义 2、证券交易场所的作用。 证券交易场所能够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场所两大类。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拟上市公司董秘考试要点整理

深交所拟上市公司董秘考试要点整理 股票上市规则 1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2上市公司董、监、高应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真实是指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述。 4准确是指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述。 5完整是指应当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6及时是指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披露所有重大信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7公平是指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向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报送的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要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8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9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

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暂缓披露的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1)拟披露的信息未泄露; (2)有关幕人士已经书面承诺; (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 10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本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 1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监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1个月,新任高管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1个月,签署一式三份《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13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出现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交易日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14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当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时及新增股份时,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申报并申请锁定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深交所: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20150909)

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九月

引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二十多年的发展与完善,董事会秘书一职因其肩负着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督导、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业务培训等重要职责,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重要环节。董事会秘书不仅是上市公司?三会运作?的?协调人?,各方利益交汇点的?发言人?,还是贯彻信息披露政策法规的?关键人?。董事会秘书是否勤勉尽责,能否有效履职,直接关系着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运作水平。实践证明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背后一定有一位优秀的董事会秘书。优秀的董事会秘书应该是个多面手:一是当好内当家,多维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二是当好外当家,多渠道维护好投资者关系;三是当好参谋家,多方面促进公司做优做强。做好这几个方面,一个基本前提是敬畏规则、熟悉规则、用好规则。 近年来,随着深交所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公司监管面临?三个新、三个多?的问题,即?新公司多、新‘董秘’多和新监管人员多?。尽管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后续培训等工作已逐步规范化、常态化,?业务专区?、?咨询易?等电子化交流平台日渐完善,但资本市场规则多、业务复杂、专业要求高、涉及知识面广,想要全面、迅速、有效地掌握这些规则和业务知识,并将其熟练地应用于工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特别是新董事会秘书来说并非易事。为了提高董

事会秘书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顺应?信息披露直通车?改革对董事会秘书归位尽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深交所组织编写了这部《董秘信息披露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手册》共有十二章、四百多个问题,包括信息披露实务概述、证券发行上市、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交易和关联交易、股份变动、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停复牌特别处理及退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深交所服务。 总体来看,《手册》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以信息披露为主要内容。尽管《手册》内容涵盖各个方面,从上市公司首次发行、日常主要业务、并购重组到终止上市,基本上均有涉及,但始终以信息披露为主线,以解决信息披露实际问题为目标,贯彻监管转型,传递监管理念。 二是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与简单的监管规则汇编不同,《手册》采取了?一问一答?的编写形式,这种形式针对性和亲和力强,提出的问题具体、实用,既容易理解,也方便查找。当董事会秘书需要了解相关知识或者处理某类业务时,可以通过手册快速查询相关问题,及时了解到关注要点和处理程序。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和业务风险防范。对于日常工作中较为重要或者容易出错的问题,列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并给予特别风险提示。 四是贴近董事会秘书工作实际。手册编写工作由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及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组织牵头,并邀请部分信息披露考核优秀

深交所期权知识测试系统使用说明书(客户端版)

深交所期权知识测试系统使用说明书(客户端版)

目录 一、软件的运行 (1) 1.1运行环境: (1) 1.2本系统网址: (1) 二、营业部登录 (1) 2.1界面 (1) 2.2操作步骤 (1) 2.3功能说明 (2) 三、个人登录界面 (2) 3.1界面 (2) 3.2操作步骤 (2) 四、测试须知确认界面 (3) 4.1界面 (3) 4.2操作步骤 (3) 五、考生信息完善 (4) 5.1界面 (4) 5.2操作步骤 (4) 六、考试准备 (5) 6.1界面 (5) 6.2操作步骤 (5) 6.3功能说明 (5) 七、正式考试 (6) 7.1界面 (6) 7.2操作步骤: (6) 7.3功能说明: (6) 八、考试结束 (7) 8.1界面 (7) 8.2操作步骤: (7)

期权知识测试系统(客户端系统) 用户使用说明书 一、软件的运行 1.1运行环境: 本系统采用WEB方式,建议使IE8以上版本,或使用谷歌浏览器。 1.2本系统网址: https:// https://www.360docs.net/doc/d115463196.html,/OptionExam/client.jsp (注意大小写) 也可通过在后台管理系统的[获取授权口令]界面点击[进入考试系统(客户端)]按钮进入。 二、营业部登录 2.1界面 2.2操作步骤 在帐号文本框中输入营业部帐号,动态密令文本框中输入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获得的授权口令,点击登录,进入个人登录界面。以招商证券南山营业一部为例,示例:账号:zszq0010001;动态口令:NjP0a5BJ 进入个人登录界面

2.3功能说明 1)通过营业部帐号、授权口令登录确认身份,如果不正确,将无法进入系统,系统还会做出相应提示 2)通过用户名、授权口令登录确认身份,如果身份正确,系统将根据登录身份执行该身份允许的操作 3) 营业部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登录界面 4)动态口令有效时间30分钟,只可用于登录一次,失效后需重新获取 三、个人登录界面 3.1界面 3.2操作步骤 1)选择准备考试人员对应的身份(普通投资者或证券从业人员) 2)填写准备考试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登录,成功后进入测试须知确认界面 (1)普通投资者需填写身份证号、股东代码卡号、姓名; (2)证券从业人员需填写身份证号、从业资格代码证编号、姓名; (3)如确认个人信息正确但无法登录,可点击[绿色通道]按钮进入绿色通道(需重新进行营业部登录),绿色通道登录不验证个人信息只进行记录,请确保填写无误;

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债信用利差——来自深交所的经验证据

变量名称及含义均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CS 信用利差:公司债到期收益率减去同期限同现金流的国债到期收益率0.0260.0140.0060.081disc 信息披露质量:发债公司在前一年度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 3.1870.603 1.000 4.000yrstmat 公司债剩余期限 3.0621.4710.0009.874lev 杠杆率:发债公司前一期的杠杆率0.5740.1540.071 1.123表1主要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一、引言多年来,我国信用债市场发展突飞猛进,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随着经济形势变化,最近五年债券违约事件陆续出现,尤其是2018年以来,债券违约频发引起了政府及市场的广泛关注。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和债券的信用风险定价问题日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针对债券的信用风险定价问题,国际上主要形成了结构化和简约化两大类信用风险定价模型。其中,结构化信用风险定价模型由Merton(1974)提出,模型假定投资者拥有与企业管理者一样全面的信息,了解企业运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公开市场股票价格和企业财务信息来估计企业资产价值、资产波动率和违约边界等变量的分布,进而得到公司债券的理论信用风险溢价———理论信用利差。 此后,许多研究人员基于债券二级市场的数据检验结构化信用风险定价模型的准确性,发现实际信用利差远远超过结构化模型估计得到的理论值,对短期信用利差来说差异更大,这一现象也被称为“信用利差之谜”。由于实际市场的不完备性,尤其是发债企业信息披露的不准确、不规范、不全面等原因,投资者只能获得关于企业偿债能力的部分信息,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恰好是信用风险的重要来源,因此,信息披露质量必然会影响到投资者对债券的信用风险定价。在这一背景下,Duffie 和Lando (2001)首次在结构化模型框架下,考察了投资者对企业资产价值具有不完 全信息的情形,从理论层面研究了信息披露质量对信用利差的影响。他们 的研究证实,不完全信息是短期信用利差为正的重要原因,信息披露质量 会影响信用利差期限结构的形状。 考察信息披露质量对债券市场的影响不仅有助于督促公司提升自身信息披露水平,降低债券市场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也为债券市场监管者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证据支持。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 债券发行人的违约风险并非实际信用利差的唯一影响因素。Duffie 和Lando(2001)证实,当公司发布的资产报告中包含噪声信息时,该公司临近到期的债券会有正的信 用利差。针对资本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国内也有一些学者探讨了不完全信息下的信用利差问题。周宏等(2012)研究发现投资者与企业债券发行者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信用利差正相关。吴建华等(2014)通过随机模拟试验分析认为,信息披露滞后对1年期以内的短期融资券影响最大,其次是3年~5年期的中短期债券,对5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债券的影响较小。这表明,国内公司债信用利差中可能已经包含信息不对称风险溢价,信息披露质量与信用利差的关系受债券剩余期限影响。 债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发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通常情况下,债券 发行公司比投资者更为了解自身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然而出于某些利益考量,很多公司会刻意隐瞒对公司价值有负面影响的信息,甚至粉饰财务报表以降低后续融资成本。除此之外,企业的定期财务数据通常也不会实时公布,而是存在一定的时滞。投资者只能基于公司披露的不精确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债信用利差—— —来自深交所的经验证据●刘镜秀何亮 摘要:信息披露质量与信用利差显著负相关, 较低的信息披露质量加剧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二级市场公司债信用利差;与低杠杆率公司相比, 较低的信息披露质量对高杠杆率公司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更大;此外,信息披露质量对短期限债券的信用利差影响更显著。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利于降低公司债券的融资成本, 完善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对我国信用债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信息披露质量;信用利差;信息不对称 73--

汇总上证50etf含哪些股票

沪深交易所期权业务主要区别 整理表 姓名: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

沪深交易所期权业务主要区别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 期权合约品种。不知不觉中,期权走进我国金融市场已经一年有余了。总体来看,50ETF期权上市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投资者参与较为理性;没有出现爆炒、过度投机等现象,特别是在年中现货市场大幅振荡的行情中,期权市场交易秩序仍然良好,没有发生风险事件;不存在过度投机现象,套利机会较少,期权保险功能逐步发挥。有鉴于此,深交所期权准备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中,深交所已组织专家对多家证券公司深交所期权业务准备情况进行了验收。由于沪深两市交易结算等制度的差异,以及在特定业务处理的考量不同,沪深期权业务方案有不少差异。我们结合上交所50ETF期权和深交所股票期权仿真业务方案,从账户管理、交易机制、风险控制和结算交收四个方面介绍一下沪深交易所在股票期权的配套规则设计上存在的主要差异。 一、账户管理 1、账户开立。由于上交所特定的交易模式,投资者单一上海A股账号(以下简称“沪A账号”)只能在一家期权经营机构开立期权合约账号,在一人多户账户体系下,投资者可以开立20个沪A账号,但是只能使用其中5个开立期权合约账户,不同合约账号的区分完全取决于相应的沪A账号。 相比之下,深交所的账户体系显得自由一些,投资者可以使用同一个深A账号在多家期权经营机构开立期权合约账号,但是在多账户体系下仅允许使用一个深A 账号在不同期权经营机构开立合约账号。由于深A账号相同,不同合约账号的区分取决于后缀的期权经营机构的结算参与人账号。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深交所并没规定多家的上限是几家,从理论上讲深交所期权可以突破上交所5个合约账号的限制。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证券公司只能开一个,但客户最多可在20个证券公司开20个。 2、合约账户编码。上海期权合约账号编码:沪A股东账号+888(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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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上交所、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差异比较上交所、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差异比较 上交所深交所创业板 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基本相同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理人员人员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声明上交所和深交所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创业板除了前述要求,还多了对控股及承诺书” 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签署“声明”的要 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求,具体如下:“公司的控股股东、 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 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 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 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 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监创业板多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承诺的声明的要求(3.1.6;3.1.7),如下: 内容,上交所、深交所以及创业板都相同。 3.1.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 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 关联人基本情况; (四)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 况。 3.1.7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 诺: (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 (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 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 管; (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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