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行测备考,继承法可能会考这些

2018国家公务员行测备考,继承法可能会考这些
2018国家公务员行测备考,继承法可能会考这些

2018国家公务员行测备考:继承法可能会考这些根据工作安排,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4日——12月10日。届时请广大考生关注。为帮助更多考生积极备考2018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湖南华图为你准备2018湖南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身为独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后,却不能继承全部家产?二婚丈夫车祸去世,所有遗产将由新婚妻子独享,兄弟姐妹不服将其告上法院?

这一切的背后,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敬请关注今天的2018年国考法律常识之——“继承法可能会考这些知识”。

一、到底谁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实行至今,已走过32个年头。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成员结构的变化,很多内容早已不适应现实的需求,进行修改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目前,法律常识的考试里考查的还是这部现行继承法。

继承分为三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者效力,后者优于前者。换言之,遗赠抚养最大,其次遗嘱,再次是法定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是个相对新鲜的词儿。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公基常识的考试中,遗赠抚养的考查不多,高频考点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其中,被遗嘱指定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的人称为遗嘱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以上五类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优于其他。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其余四类遗嘱中,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独生子女为啥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因为是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

我国电视屏幕上最不缺的就是豪门狗血争夺家产的情节,所以我们耳熟能详的非“法定继承”莫属。

继承法第十条这样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本文开头所提到的两个案例,都是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在继承时采用法定继承的方式。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一案中,因为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父亲的母亲也就是祖母健在,这样父亲的遗产就会平均分成三份,一份给独生子女,一份给配偶,一份给祖母。如果祖母还有其他的子女或者孙子女,在祖母去世后,这三分之一的遗产会连带祖母的其他遗产,进行继承。因此独生子女最终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二婚妻子独享全部遗产一案,被继承人父母双亡,没有子女,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按照继承法的法定顺位,配偶优于兄弟姐妹。因此其遗产应由二婚妻子全部继承。

以上,就是法律常识部分继承法可能会考的知识,相信各位考生都已经掌握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来华图跟我继续交流哦!

最后,湖南华图教育祝各位考生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报考,在今年的国考中取得骄人的成绩,公考顺利!

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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