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

基本信息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栋1号时间:2010年11月15日14点30分左右

第一报警人:周庆灵报警时间:2010年11月15日13点53分左右。官方接警:14时15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2]

起火大楼:据附近居民介绍,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内住着不少的退休教师

最新伤亡:58人死亡,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70余人受伤送医,56余人失踪(2010年11月19日07:35 )

现场细节:据附近居民介绍,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内住着不少的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目前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警方已经在现场周围的几条街拉起了几道警戒线

动态进展

从上海警方了解到,起火地点是胶州路余姚路的胶州教师公寓,目前正在进行外部装修。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目前,现场有十余辆消防车正在展开救援,16名伤者已被送往静安中心医院进行救治。具体的事故原因及损失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0年11月15日16时10分,新民网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看到,一些伤者家属已赶到,部分伤者在急诊室治疗,部分病情较轻的伤者已被送往特需病房。

2010年11月15日16时11分,目前,静安中心医院已经在急诊服务台贴出伤者名单,家属可以根据上面的信息找到伤者。绝大多数伤者是吸入式伤害,其中一名六七十岁的男性生命垂危。

2010年11月15日16时20分,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看见一名伤者全身覆盖着白布被推出抢救室。

2010年11月15日16时25分左右,新民网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现场看到,医院底楼以屏风和担架床搭建起了临时病房作为临时急诊室。在该院收治的胶州教师公寓火灾伤者中,已有两人不治身亡。现场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年纪大的出不来,已经死了好几个了。

2010年11月15日16时30分左右,新民网记者在静安中心医院现场看到,又有3

灭火救援(11张)

人因胶州教师公寓火灾遇难。到目前为止,在静安中心医院收治的伤者中,已有5人死亡。

2010年11月15日17时30分,消防官兵已从火场疏散营救出居民100余人。已有8人因火灾死亡。

2010年11月16日凌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宣布成立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截至16日凌晨,上海静安高层住宅大火已导致49人遇难。目前遇难人数已增至53人。[3]

2010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另有40余人失踪。[4][5]

截至11月19日,此次事故已造成58人遇难。

原因查明

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和问题。至11月17日,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14]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说,事故发生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同志在第一时间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及时、有利、有序、有效的。上海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全面推进。

据介绍,“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交委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方案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骆琳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骆琳说,事故调查组的全体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严肃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同时,还要深刻总结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贵州凯里网吧爆炸

网吧位于凯里市清平南路一个桥洞之下,爆炸的强大冲击波使网吧变成一片废墟,遍地瓦砾。贵州省公安厅的爆破专家正在现场勘察,爆炸原因及爆炸物有待分析认定。据救援人员介绍,这次爆炸的威力非常大,附近两栋居民楼的许多玻璃被震碎。爆炸引发大火,烧毁了网吧内的许多设施。据了解,这家网吧已开业多年,证照齐全,共有140台电脑。由于上网人员登记册可能在大火中被烧毁,目前还无法确认发生爆炸时网吧内有多少人员,以及伤亡人员的身份。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网吧爆炸现场搜救结束。目前确认7人死亡,39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警方正抓紧调查爆炸原因。

事故原因

经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现场勘查,事故初步认定为网吧隔壁一出租屋堆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引发,该房间内堆放有三种袋装化学粉状物品,还散落着若干玻璃瓶装液体。目前,警方已将网吧两名福建籍业主控制,并于12月5日凌晨将堆放危化物品的吴展智抓获。

凯里市市长表示,将支付给每位伤者1500元生活补助;对爆炸事故死亡者一次性给予抚恤金5万元、安葬费1万元.

另外,爆炸现场周边受损不能居住的19户住户已被安排到宾馆住宿。

鹤岗矿难致108人死亡黑龙江省政府作深刻检查

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石岩)国家安监总局1日公布了国务院对2009年11月发生在黑龙江的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及对于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至此,这起发生在1年前,共造成百余人死亡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被当局严肃处理。资料显示,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引发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1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14万元。

国务院近日对上述事故的调查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新兴煤矿矿长岳超胜等12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对龙煤矿业控股集团董事长、龙煤股份公司董事长高崇等28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直接原因是,新兴煤矿在地质构造复杂的三水平南二石门15号煤层探煤巷,爆破作业诱发煤(岩)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二段钢带机巷,在二水平南大巷与新鲜风流汇合,然后进入二水平卸载巷附近区域,达到瓦斯爆炸界限,卸载巷电机车架线并线夹接头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为,新兴煤矿及其上级单位鹤岗分公司、龙煤股份公司不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停产指令,违法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向新兴煤矿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后,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及鹤滨监察分局在多次向新兴煤矿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后,未认真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国务院批复同意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其中,将鹤岗分公司总经理王忠文、新兴煤矿矿长岳超胜等7名企业负责人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局长苏晓波等4名国家工作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此外,分别给予28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龙煤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龙煤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崇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处其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给予龙煤控股集团副董事长、龙煤股份公司总经理赵庆福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龙煤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徐维新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鹤岗分公司党委书记、鹤矿集团党委书记史啟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王权记过的行政处分;分别给予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

全管理局负责人张维正、生产技术处负责人王忠新、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

处处长刘匀记过的行政处分。

同时,责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黑龙江煤矿安全监

察局依法对龙煤股份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

南京"11.26”安全事故

南京“11.26”事故调查组今天成立,专家初步认定,这起事故是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所至,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0年11月26日20时30分,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侧翻,导致钢箱梁上七名施工人员死亡,另造成桥下三名施工人员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按照江苏省和南京市领导指示精神,南京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检察、总工会、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东南大学、东大交通设计院、南京工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五名专家组成“11.26”事故技术专家组,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

事故专家组在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分析认为:这次梁体侧翻坠落事故是由于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现场管理缺位造成的,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详细原因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调查。

专家:“这个失误非常低级”

“一个好好的钢箱梁怎么会发生倾覆事故呢?况且钢箱梁已经摆放上去一段时间了。真是怪了。”对此,很多市民表示不解。为此记者采访了一些业内专家。他们认为,发生钢梁倾覆事故,是在严重违反了施工程序前提下发生的。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一位业内权威专家告诉记者,凤台南路和纬九路相连接的匝道,存在一定的弯曲度,这就造成整个钢箱梁存在一定的偏离重心现象,如果施工时不对钢梁进行固定,一旦施工时,人员过于集中某一处,再加上钢梁箱本来就存在偏心力作用,两者一叠加,钢箱梁非常容易发生倾覆事故。再者,按照施工顺序,先对桥梁高处进行施工加固,等高层施工完毕,再对低处施工,这样桥梁不会发生重心偏移现象。而现场来看,很可能高层的钢箱梁都没有固定。总的来说,发生钢箱梁倾覆事故,是在违反施工程序的前提下,没有对钢梁箱进行加固就进行施工,“这样不出事才怪。”

那么,一般的钢箱梁又是如何固定的呢?专家解释说,钢箱梁是通过拉压力支座进行固定。这个支座就在每个桥的柱子上端,它既能承受压力同时还能承受拉力。通俗的讲,钢箱梁就是通过每一个桥柱子上的支座,进行固定的。也有专家认为,既然钢箱梁没有固定,怎么能冒失施工呢?这不能怪施工的民工不懂,只能说是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总的来说,这个失误非常低级,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悲剧。”(王宏斌)

很多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最近上海的大火,都存在违规层层转包的情况。那么这起事故呢?

虽然工程项目部的王书记昨天最终向记者表示已经联系上所有死伤者的家属,但此前,记者曾来到距离事发地1000多米处的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公司项目部办公室,现场几个工作人员极其警惕,皆称公司领导都不在,也不清楚去哪里了,事故情况一无所知。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其中一人才含含糊糊地说,遇难工人他们不认识,项目部没有他们的名单,并称他们都是现场施工单位聘来的。后来有人出来解释说,工程虽然交由具体施工单位来做,可都是有资质的,这些工人并不是胡乱聘的。记者离开时,他们立刻将大门关闭,并让门卫“看紧点”。(季宇轩郭一鹏)

在本报刊登的事故现场照片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地铁一号线。很多市民担心,垮塌桥面所在的路段有一段是架在一号线上空的,那一段桥如果发生类似的事故,不就“搞大了”吗?而且,这一段出事了,会不会对其他路段产生“连锁”影响?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工程专家。专家表示,这是多虑了,因为高架桥是一段段架设的,两个桥墩之间就是一段。出事的这一段不会影响到其他段。而且因为出事的这一段是匝道,有特殊的“偏心力”作用,地铁一号线上方的桥面不存在这个“偏心力”,因此不用担心。南京市住建委也表示,会对附近路段进行严格排查,请市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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