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

餐饮服务单位名称: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食品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自制火锅底料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使用□(划√)

自制饮料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使用□(划√)

自制调味料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使用□(划√)

自制其他食品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使用□(划√)

自制食品添加的食品添加剂

名称所属类别常规/复合/进口名称所用功能实际使用量

我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餐饮服务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资料接受人员意见:

资料接受人员签字:、备案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所属类别”是指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是指餐饮服务单位自行调配的、非预包装的各类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包括连锁店统一配送的上述食品。其中,自制饮料包括自制冷冻饮品。

2、“常规”即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复合”即复合食品添加剂;“进口”即进口食品添加剂。

3、“食品添加剂名称”一栏,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通用名称填写。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

4、“所用功能”是指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所属类别,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复合添加剂在此栏填写复合添加剂具体功能,进口食品添加剂填写其检疫证明上批准的功能。

5、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只填写基本情况和“不使用”栏目。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及危害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及危害 1、山梨酸钾(防腐剂): 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推荐:山梨酸钾抗菌力强、毒性较小,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但价格较贵,不少国家已开始逐步用它取代苯甲酸钠。 2、亚硝酸钠(护色剂): 不仅可以使肉制品色泽红润,还可以抑菌保鲜和防腐,目前还没有其他更为理想的添加剂替代它。 副作用:过量食入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更可疑的是有一定致癌性。 标准:世界食品卫生科学委员会发布的人体安全摄入亚硝酸钠的标准为0-0.1毫克/千克体重,按此标准使用和食用,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3、D-异抗坏血酸钠(抗氧化剂): 被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评为“绿色食品添加剂”,可保持食品的色泽,自然风味,延长保质期,主要用于肉制品、水果、蔬菜、罐头、果酱、啤酒、汽水、果茶、果汁、葡萄酒等。它能防止腌制品中致癌物质——亚硝胺的形成。 副作用:基本无害,但是过量摄入会导致一系列的肠道与皮肤疾病。 4、红曲红(着色剂):天然红色素,是微生物发酵的产物,目前并未发现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可以用在调制乳、冷冻饮品、果酱、腐乳、糖果、方便米面制品、饼干、腌腊肉制品、醋、酱油、饮料、果冻、膨化食品上,不允许用在生鲜肉或调理肉制品中。 5、糖精钠(甜味剂): 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又称可溶性糖精,是糖精的钠盐(果脯大量含有)。一般认为糖精钠在体内不被分解,不被利用,大部分从尿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 副作用:致癌的可能性尚未完全排除。 标准: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 6、甜蜜素(甜味剂): 甜蜜素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多的甜味剂,成分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调配于清凉饮料,加味水及果汁汽水最适宜。罐头、酱菜、饼干、蜜饯凉果等均有使用。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308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详细版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 理工作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工作,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公众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进出口食品添

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非食品添加剂用化工原料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范,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添加剂进口 第四条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食品添加剂有哪些?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介绍 1漂白剂 常见种类:亚硫酸盐类、过氧化氢。可用于薯片、葡萄酒、干菜、凉果、白糖等,使用范围非常广,媒体相继曝光过一些黑作坊使用工业用品双氧水掩盖肉类、海鲜的腐败变质外观,消除臭味。 2抗氧化剂 常见种类:抗坏血酸(维他命C)、柠檬酸异丙酯、特丁基对苯二酚。可用于食用油或饼干、蛋糕等,防食物变坏,延长保质期。 3增稠剂 常见种类:卡拉胶、海藻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CMC)。可用于果冻、糖果、面条、牛奶等。可提高食品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改变食品物理性状。健康饮食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d616261462.html, 4代糖(甜味剂) 常见种类:阿斯巴甜、三氯蔗糖。可用于低糖可乐、香口胶、糖尿病人食品、餐桌用糖包。不法商家过量使用糖精钠的现象很普遍,特别在一些劣质的饮料、蜜饯中。 5香精香料 常见种类:各种口味的天然香精、同天然香精和合成香精。可用于汽水、饼干、糖果、果冻、糕饼、鸡精等,改变其口味。有些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但一些小贩又想把它们卖出去,就会添加香精、香料,意图掩盖变质的味道。 6发色剂 常见种类:亚硝酸盐。可用于腌肉、火腿、午餐肉、腊肠等肉类腊味食品,新鲜肉不可添加。 7防腐剂 常见种类: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二氧化硫等。可用于果酱、蜜饯,碳酸饮料、果汁等饮料,酱油、酱料等调味品,火腿肠等。为了防止各种加工食品、水果和蔬菜等腐败变质,也有不法商人用甲醛和福尔马林等非食品级的工业原料来杀菌。 8着色剂(色素)

常见种类:人工合成色素柠檬黄、胭脂红、天然色素辣椒红、焦糖色素等。可用于火锅飘香剂、辣椒酱、可乐等。今年5月,北京停售了多种存在超量添加了胭脂红等着色剂现象的调味面制食品。今年4月,媒体曝光上海华联超市销售染色“玉米馒头”。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须知

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须知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经检验检疫,并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以及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相关规定可查阅 1.进口食品添加剂的申报:对于食品添加剂进口的申报,要求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运单、装箱单等。禁止从涉及动植物疫病疫情流行国家或地区输入已公布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址:,在动植物检验检疫栏目生物安全部分查询)。 特提醒各食品添加剂进口商、代理商、经营单位、报检单位,在报检进口食品添加剂类产品时,应注明食品添加剂名称等基本信息,品名须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列明的规范名称。使用产品俗名、异名、缩写等商品别名表述的,可在规范名称之后,不应以“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食用色素”等分类名称报检。如无法在申报中规范列明食品添加剂名称的,须补充资料将食品添加剂规范名称列出。(可参见附录1) 2.进口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申报:复合食品添加剂应通过申报资料补充将所含食品添加剂成分逐一列出(可参见附录1),各单一品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

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将没有同一个使用范围的各单一品种添加剂用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不得使用超出《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 3、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 4、进口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经营、使用。 5.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检疫:食品添加剂进口时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检验合格,方准进口。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依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进口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商应当直接向卫生部提出申请。 注:进口企业应关注我国标准的更新,相关问题应向标准发布部门及有关标准的负责机构进行标准事项的查询及垂询。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要求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要求 1.浙江局管辖范围内所有从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申请表》(1式2份);加盖企业公章。 (2)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列明具体添加剂成分和用途。 (3)使用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提供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有进口国家/地区的添加剂标准的,应提供相关标准。属法定检验的,还须提供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4)使用新开发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备案时提交国家准许在食品中使用的相关证明。 3.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要求供货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添加剂来源情况一览表》(1式2份);加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公章。 (2)其他相关说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添加剂产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食用级添加剂相关证明等。

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 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备案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

注意事项: 1.备案表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企业出口产品,不同产品可另加续表。 2.“主管部门”为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主管添加剂备案管理部门。 3. “添加剂名称”一栏,应填写GB2760标准或进口国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名称填写,不能填写俗称。 4. “使用量”是指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mg/kg”等,“使用量”不须控制的,填“按生产需要”。 5. 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并标明其组成的每个单一食品添加剂名称。 6. 备案号由备案机构填写: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T+四位序号,原则上每一大类产品可以有一个备案号。 7. 添加剂产品多可另加表格。 8.《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申请表》及《食品添加剂来源情况一览表》各1式2份;1份由受理机构存档,1份加盖受理机构印章后交付企业。

食品添加剂考试试题

食品添加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防腐剂:是指能够防止食品由微生物所引起的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藏期的一类食品添加剂。色淀:水溶性着色剂沉淀在允许使的不溶性基质上所制备的特殊着色剂,其着色部分是允许使用的合成着色剂,基质部分多为氧化铝,称之为铝色淀。ADI值:指动物毒性试验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胶母糖基础剂:是赋予胶姆糖(泡泡糖,口香糖)成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食品抗氧化剂:是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提高食品稳定性和延长食品贮藏期的食品添加剂。水分保持剂:水分保持剂是指添加子食品中有助于维持食品水分稳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指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也被称为食品强化剂,营养供给剂。食品增稠剂:在水中溶解或分散,能增加流体或半流体食品的黏度,并能保持所在体系的相对稳定的亲水性食品添加剂。食品的护色剂:本身不具有颜色,但能使食品产生颜色或使食品的色泽得到改善具有较强的氧化还原性,能够防肌红蛋白加强或保护食品颜色的一种添加剂。食品的发色助剂:本身无发色功能,但与发色剂配合使用可以明显提高发色效果,同时可以减少发色剂用量而提高食品的安全性。食品乳化剂:指添加于食品后可显著降低油水两界面张力,使互不相溶的油(疏水性物质)和水(亲水性物质)形成稳定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HLB(乳化剂亲水亲油平衡值):表示乳化剂对于水和油相对亲和程度,一般在1~20之间,1表示亲油性最大,20表示亲水性最大。食品疏松剂: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得制品具有疏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食品膨松剂:又称膨胀剂,起发粉,面团调节剂,广泛用于焙烤食品(生产面包,饼干,糕点等)。食品稳定剂和凝固剂(组织硬化剂):食品中胶体(果胶,蛋白质等)凝固为不溶性凝胶状态的一类食品添加剂,主要作用于豆制品生产和果蔬加工以及凝胶食品的制造。食品发色剂:又叫护色剂,呈色剂,指本身不具有颜色,但能使食品产生颜色或使食品的色泽得到改善(加强或保护)的食品添加剂。甜味剂:赋予食品甜味的添加剂,常指:人工合成的非常营养甜味剂,糖醇甜味剂和非糖天然甜味剂3类。食品调味剂:口腔内感受味觉的主要是味蕾,味蕾随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人对咸味感觉最快,对苦味的感觉最慢。阈值:感受到某种呈味物质的味觉所需要的该物质的最低浓度。食品增味剂(鲜味剂):补充或增强食品原有风味的物质,使之呈鲜味感的一些物质。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水分保持剂:指有助于保持食品中的水分而加入的物质。(多指磷酸盐类,甘油,乳酸钾等)抗结剂:是加入颗粒或粉末食品中以防止食品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我国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将食品添加剂按照功能分为23 类。我国允许使用的水分保持剂主要是磷酸盐类。 第三代食品鲜味剂包括动物蛋白质水解物,植物蛋白质水解物,酵母抽提物。 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指为了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天然或者人工合成的营养物质和其他营养成分。 食品着色剂都是由发色团和助色剂组成的,因此能够呈现出各种不同的颜色。 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为Food Additives。 JECFA代表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MNL是指最大无作用量,50%Lethal does 是指半数致死量。 卫生部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于2013 年1 月 1 日正式实施。 为了安全起见,国际上在确定ADI值时,要将最大无作用剂量缩小 100 倍 微生物来源的食品增稠剂包括黄原胶和结冷胶 丙酸及其盐类对防霉菌有良好的效能,故用于面包加工中,延长其保质期

(完整版)食品添加剂知识点

食品添加剂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2、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意义: (1)有利于提高食品的质量 ①提高食品的贮藏性,防止食品腐败变质 ②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 ③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2)增加食品的品种和方便性 (3)有利于食品加工:面包加工中膨松剂、制糖中加乳化剂、豆腐中凝固剂。 (4)有利于满足不同人群的特殊营养需求:功能性食品添加剂添加食品中,加工成保健食品。 (5)有利于开发新的食品资源:资源丰富,添加各种食品添加剂,以支撑品种丰富、齐全的新型食品,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 3、食品添加剂按来源分为天然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有化学合成品与人工合成天然等同物)。按功能分为23类。 4、按安全性评价:分为A、B、C 类 A 类:JECFA 已制定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和暂定ADI 值者; A1 类:毒理学资料清楚,已制定出ADI 值或者认为毒性有限无需规定ADI 值者; A2 类:已制定暂定ADI 值,但毒理学资料不够完善,暂定许可用于食品者。 B 类:JECFA 进行过安全性评价,但未建立ADI 值,或者未进行过安全性评价者, B1 类:进行过安全性评价,未制定ADI 值者 B2 类:未进行过安全性评价者 C 类:JECFA 认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或应该严格限制作为某些食品的特殊用途者, C1 类:根据毒理学资料认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者; C2 类:认为应严格限制在某些食品中做特殊应用者。 5、【日允许摄入量(ADI )】人类每日摄入某种食品添加剂直到终生,对健康无任何毒性作用或不良影响的剂量,以每人每日摄入的“ mg/Kg 体重”表示。 【最大无作用剂量(MNL )】指于既定的动物试验毒性试验期间和条件下,动物长期摄入受试物而无任何中毒表现的每日最大摄入量,单位为mg/Kg 。 6、我国食品添加剂的选用原则(判断): (1)使用时应符合基本要求 ①不应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 ②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③不应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⑤在达到预期效果情况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者除外。 (2)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①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②作为某些特殊膳食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③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简介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简介 防腐剂:碳酸饮料、果泥、果酱、糖渍水果、蜜饯、酱菜、酱油、食醋、果汁饮料、肉、鱼、蛋、禽类食品等,常用的有: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等。 着色剂:主要用于碳酸饮料、果汁饮料类、配制酒、糕点上的彩装、糖果、山楂制品、腌制小菜、冰淇淋、果冻、巧克力、奶油、速溶咖啡等各类食品等。常使用的有: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焦糖色素等人工合成色素。像叶绿素铜钠盐等一些天然食用色素,主要是由植物组织中提取,但它们的色素含量及稳定性一般不如人工合成的色素,另外还有天然等同色素。 甜味剂:是赋予食品以甜味的添加剂。常用的有:糖精钠(也就是人们习惯上称的糖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麦芽糖醇、山梨糖醇、木糖醇等。使用甜味剂的食品有很多。像:饮料、酱菜、糕点、饼干、面包、雪糕、蜜饯、糖果、调味料、肉类罐头等几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都会加用不同种类的甜味剂。 香料:糖果与巧克力中一般有香精油、香精、粉体香料浸膏几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有无数品种,如在糖果与巧克力中,按香型可分为果香型、果仁香型、乳香型、花香型、酒香型等不同品种。 膨松剂:部分糖果和巧克力制品中,以及一些油炸制品、膨化食品、发酵面制品等。常用的膨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复合膨松剂等。 酸度调节剂:具有增进食品质量的功能,更普遍用于各类食品中。

相当一部分糖果与巧克力制品采用酸味剂来调节和改善香味效果,尤其是水果型的制品。常用的有:柠檬酸、酒石酸、乳酸、苹果酸。 抗氧化剂:是一种通过给食品中易氧化成分分子中脱氧基团以氢原子、阻止氧化连锁反应,或与其形成络合物,抑制氧化酶类的活性,从而防止和延缓食品表面被氧化变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 增稠剂:是一类亲水性的高分子化合物,具有稳定、乳化或悬浊状态作用,能形成凝胶或提高食品粘度,故亦称凝胶剂、胶凝剂或乳化稳定剂。 乳化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其分子通常具有亲水基(羟基)和亲油基(烷基),易在水和油界面形成吸附层,从而改变乳化体中各物相之间的表面活性,使之形成均匀的乳化体或分散体,故能改进食品的组织机构、口感、外观等。 膨松剂:是以粮食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在加工时(加热过程中)因产生气体而使组织成为均匀致密的多孔结构状态,而使食品疏松、松脆的一类食品添加剂。 组织改良剂:通过保水、粘结、增塑、稠化和改善流变性能等作用而改进食品外观或触感的一种食品添加剂。 面粉改良剂:提高面粉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可以提高出品率,提高面粉精白度和筋力。 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具有消除和抑制液面气泡的能力,使操作得以顺利进行。 抗结剂:防止粉状或晶体状食品聚集、结块。

食品添加剂的检测

第5章食品添加剂的检测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或天然物质。 目前,全世界发现的各类食品添加剂有14000多种,截止1999年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1587种,其中包括食用香料和其他(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按其来源不同,国际上通常将其分为三大类:一是天然提取物,如甜菜红、姜黄素、辣椒红素等;二是用发酵等方法制取的物质,如柠檬酸、红曲米和红曲色素等;三是纯化学合成物,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苋菜红和胭脂红等。如按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用途划分则可分为22大类: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胀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香料和其他类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重要的基础原料,对食品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卫生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违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添加剂,都会给食品质量、安全卫生以及消费者的健康带来巨大的损害。随着食品工业与添加剂工业的发展,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数量也就越来越多,它们对人们健康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加之随着毒理学研究方法的不断改进和发展,原来认为无害的食品添加剂,近年来又发现还可能存在慢性毒性、致癌作用、致畸作用及致突变作用等各种潜在的危害,因而更加不能忽视。所以,食品加工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食品添加剂的卫生标准,加强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管理,规范、合理、安全地使用添加剂,保证食品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而食品添加剂的分析与检测,则对食品的安全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保证和促进作用。 5 .1 防腐剂的测定 防腐剂是指能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抑制食品中微生物繁殖,延长食品保存期的物质,它是人类使用最悠久、最广泛的食品添加剂;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品种主要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和丙酯、丙酸钠、丙酸钙、脱氢乙酸等。5.1.1 苯甲酸及苯甲酸钠的测定 苯甲酸及苯甲酸钠是目前我国使用的主要防腐剂之一。它属于酸型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防腐效果较好,特别适用于偏酸性食品(pH4.5~5)。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一1996)规定:苯甲酸及苯甲酸钠在碳酸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低盐酱菜、酱菜、蜜饯、食醋、果酱(不包括罐头)、果汁饮料、塑料装浓缩果蔬汁中最大使用量为2g/kg(以苯甲酸计)。 1.酸碱滴定法 1)原理 于试样中加入饱和氯化钠溶液,在碱性条件下进行萃取,分离出蛋白质、脂肪等,然后酸化,用乙醚提取试样中的苯甲酸,再将乙醚蒸去,溶于中性醚醇混合液中,最后以标准碱液滴定。 2)仪器和试剂 (1)仪器 碱式滴定管、300mL烧杯、250mL容量瓶、500mL分液漏斗、水浴箱、吹风机、分析天平、锥形瓶。 (2)试剂 ①纯乙醚:将乙醚置于蒸馏瓶中,在水浴上蒸馏,收取35°C部分的馏液。 ②盐酸(6mol/L)。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要求

附件1: 出口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要求 1.浙江局管辖范围内所有从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并对备案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申请表》(1式2份);加盖企业公章。 (2)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列明具体添加剂成分和用途。 (3)使用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提供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有进口国家/地区的添加剂标准的,应提供相关标准。属法定检验的,还须提供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 (4)使用新开发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备案时提交国家准许在食品中使用的相关证明。 3.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要求供货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食品添加剂来源情况一览表》(1式2份);加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公章。 (2)其他相关说明,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添加剂产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食用级添加剂相关证明等。

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 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备案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制

注意事项: 1.备案表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企业出口产品,不同产品可另加续表。 2.“主管部门”为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主管添加剂备案管理部门。 3. “添加剂名称”一栏,应填写GB2760标准或进口国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名称填写,不能填写俗称。 4. “使用量”是指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mg/kg”等,“使用量”不须控制的,填“按生产需要”。 5. 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并标明其组成的每个单一食品添加剂名称。 6. 备案号由备案机构填写: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号/T+四位序号,原则上每一大类产品可以有一个备案号。 7. 添加剂产品多可另加表格。 8.《出口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申请表》及《食品添加剂来源情况一览表》各1式2份;1份由受理机构存档,1份加盖受理机构印章后交付企业。

食品添加剂检测指标的确定方法及实验验证的要求

附件2: 食品添加剂检测指标的确定方法及实验验证的要求 一、建立SN标准的基本原则 1.标准名称:进出口食品添加剂XXX分析方法 2.采标制标的原则 (1)等同采用 a.技术指标及限值可以等同或修改采用WHO/FAO JECFA、美国FCC、欧盟、日本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和美国药典。详见本文“三、确定技术指标和限量的原则”和“四、选择技术指标的具体要求”。 b.检测方法可以等同或修改采用我国国标、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方法,但要注意不同分析方法的灵敏度和限值差异。 c.如何处理技术指标和分析方法使用了不同的等同采用对象可参考《GB 1894-2005 食品添加剂无水亚硫酸钠》的处理方式。 (2)参照企业标准确定的技术指标和分析方法建立标准。 (3)尽量邀请企业参加食品添加剂分析方法标准的制定。 二、标准的起草基本要求 标准文本要求可参考《GBT 19281-2003 碳酸钙分析方

法》的编写方式。 (1)中、英文名称(包括商品名称、别名) (2)添加剂法定编码,包括CNS、INS、CAS、CI、FEMA等,部分编码参考《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报批稿)》 (3)功能类别(如防腐剂、甜味剂、食品加工助剂等)(4)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 (5)性状 (6)技术指标 虽然技术指标不在本分析标准中列出,但制标前必须先确定该产品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应放在规程,各项指标检测放在分析方法)。技术指标必须在编制说明中明确列出。下面以乳酸为例说明如下: 乳酸 1性状:油状液体,无刺激,无异味, 微酸味;有引湿性,水溶液显酸性反应。与水、乙醇或乙醚能任意混合,在氯仿中不溶。 2技术指标 乳酸的技术指标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表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表》填写说明 一、主表填写说明 1、表(一) (1)企业名称: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全称)。生产地不在崇文区的,以生产许可证获证单位名称填写该表报当地质监局备案。 (2)企业地址:填写企业生产许可证记载的生产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法人营业执照申报的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以负责人营业执照申报的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填写业主姓名。 (4)经济性质: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济类型。 (5)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7)传真:填写有效的传真号码。 (8)邮政编码:填写企业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9)电子邮件: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10)营业执照编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11)企业总人数: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12)企业代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企业填写,填写证书上注册的编号。 (13)成立时间:按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填写。 (14)卫生许可证编号:有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涵盖申报产品的企业填写,填写证书上注册的编号。 (15)认证情况:填写获得认证的名称,没有获得任何认证填写“无”。 (16)获证产品及生产许可证编号: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中的产品名称,如糕点(烘烤类糕点、蒸煮类糕点、月饼);编号为证书编号。 (17)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称:填写正常生产和暂时停产的具体食品名称,不同规格的同种食品无需重复填写。 (18)企业盖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确认承诺内容,本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非法人企业需本单位负责人与上级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各自企业公章。个体工商户需业主本人签字并压印指膜确认。 (19)受理部门盖章:企业均不填写。 2、表(二)

食品添加剂报告表(新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报告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要明确到乡(镇、街道)以下。 2、“食品类别”是指市场准入分类方法中,属于28大类食品的哪一类。食品生产者不清楚28类分类方法的,填写“不清”。备案人员录入时在软件中选择归类。 3、“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一栏,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填写“未获证”。 4、“食品执行标准号”一栏,食品生产中无标准的,填写“无标准”。 5、“添加物质名称”一栏,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名称填写。企业填写俗称的,要责成企业改正(企业如不知道添加剂标准名称,则不可能对使用范围和用量进行控制,应该纠正);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其他添加物质注明“其他”。 6、“添加剂类别”是指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所属类别,复合添加剂在此栏填写“复合添加剂”,GB2760标准外的添加物质不填此项。 7、“用途”一栏,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不必填写,GB2760标准外的复合添加剂和其他添加物质要填此项。 8、“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清的,填写“不清”。 9、“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一栏,无证的填写“无证”;尚未列入发证范围的,填写“未列入发证”。进口食品添加剂不需要填写此栏。 10、“实际最大使用量”是指生产中的实际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mg/kg”等。企业无控制的,填“按生产需要”。备案人员录入时写“1g/g”。 11、“添加剂来源”是指从市场采购(填“A”)、从厂家或厂家定点经销单位采购(填“B”) 12、“添加剂来源详细信息”是指购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实填写。

几种常见食品添加剂

几种常用食品添加剂 防腐剂(Preservatives) 防腐剂是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事物腐败变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人们一般都认为食品的色香味是食品商品性的基础,但是如果食品没有一定的保藏期,它就不能发展为一种大规模的工业。要使食品有一定的保藏期,就必须采用一定的措施来防止微生物得感染和繁殖。工业实践表明,采用防腐剂是达到上述目的的最经济,最有效和最简捷的办法之一。 防腐剂一般可以分为四大类。 1.酸性防腐剂 如苯甲酸,山梨酸,丙酸和它门的盐类。这类防腐剂的特点就是体系酸性越大,其防腐剂效果越好。在碱性条件下几乎无效。 2.脂型防腐剂 如尼泊金脂类,没食子酸脂,抗坏血酸棕榈酸脂等。这类防腐剂的特点就是在很宽的PH范围内都有效,毒性比较低,溶解性也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脂要复配使用,一方面提高防腐效果,另一方面提高溶解度。为了使用方便,可已将防腐剂先用乙醇溶解,然后加入体系中。 3.无机盐防腐剂 如含硫的亚硫酸盐,焦盐酸等,由于使用这些盐后残留的二氧化碳能引起过敏反映,现在一般只将它列入特殊的防腐剂中。 4.生物防腐剂 如乳酸链球菌素,溶菌酶等。这些物质在体内可以分解成营养物质,安全性提高,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人们普遍对防腐剂有负面看法,认为防腐剂都是危害健康的。这迫使人们一方面改进工艺尽量减少防腐剂的用量;另一方面开发,应用一些无毒,无害或者低毒的防腐剂,如山梨酸,生物防腐剂,复配型防腐剂等。现在国内外都在积极研究天然防腐剂,但目前天然防腐剂的防腐能力较差,抗菌谱较窄,价格也比较高据报道为解决合成防腐剂的安全性问题,有人研究了一种人体不能吸收的高分子型防腐剂,这为防腐剂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防腐剂主要包括: 1..苯甲酸2.苯甲酸钠3.丙酸 4.丙酸钙 5.丙酸钠 6.对羟基苯甲酸丁酯7.对羟基苯甲酸乙酯8.富马酸二甲酯9.山梨酸10.山梨酸钾11.双乙酸钠12.乳酸链球菌13.脱氢乙酸14.二氧化碳

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申报表

附表1: _日照出入境_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申报表 注:对未使用食品添加剂、助剂的在相应空白栏处填写不适用。 - 9 -

附表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用原料备案登记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分支局留存一份,返还企业一份。2、构成成品主要成分的均作为原料,“原料名称”栏中,按该原料在成品中所占比例多少从上到下排列;一般成品作为原料的填写半成品名称;3、在“生产加工企业”栏中详细注明其原料是否需要来自卫生注册企业,如果来自卫生注册登记企业的,请注明是否附有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或其他证明。如果否,供货商有哪些资质(参考《备案要求》2部分);在“种植、养殖基地”栏中注册使用的原料应注明来自自属备案基地、其他备案基地、非基地,如果来自其他企业的备案基地或辖区外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基地的,请注明是否有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料供货证明;对非来自生产加工企业或种植、养殖基地请在“其它”栏中填写供方详细情况,并附相关合格供方证明文件。 - 10 -

附表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在用原料备案登记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分支局留存一份,返还企业一份。2、构成成品主要成分的均作为原料,“原料名称”栏中,按该原料在成品中所占比例多少从上到下排列;一般成品作为原料的填写半成品名称;3、在“生产加工企业”栏中详细注明其原料是否需要来自卫生注册企业,如果来自卫生注册登记企业的,请注明是否附有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或其他证明。如果否,供货商有哪些资质(参考《备案要求》2部分);在“种植、养殖基地”栏中注册使用的原料应注明来自自属备案基地、其他备案基地、非基地,如果来自其他企业的备案基地或辖区外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基地的,请注明是否有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料供货证明;对非来自生产加工企业或种植、养殖基地请在“其它”栏中填写供方详细情况,并附相关合格供方证明文件。 注:1、此表一式两份,分支局留存一份,返还企业一份。2、构成成品主要成分的均作为原料,“原料名称”栏中,按该原料在成品中所占比例多少从上到下排列;一般成 - 11 -

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工作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工作制度 为加强食品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使用食品添加剂单位,是指本县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经营单位。 二、各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的添加剂使用情况的备案工作和本辖区内备案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食品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表;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食品添加剂进货发票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 4、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台帐; 5、备案材料真实性自我承诺; 四、食品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在使用前15日内将情况报当地监管部门备案。 五、监管部门在收到食品经营单位单位备案申请后,应在5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签署意见。对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备案材料需要核实的内容,备案部门应结合区域监管

现场核查时间不计入上款规定时间。 六、监管部门应监督食品经营单位将食品添加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七、监管部门在备案工作时不得向食品经营单位收费。 八、对备案时涉及的企业商业性秘密,备案管理部门应做好保密工作。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制度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紫阳县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 备注: 1、“食品名称”是指食品添加剂所加入的食品; 2、“使用量”不超过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规定的范围。 3、如有新增加的食品添加剂或食品,需从新备案。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其是否对健康有害 1、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一般可以不是食物, 也不一定有营养价值, 但必须符合上述定义的概念, 既不影响食品的营养价值, 又具有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增强食品感官性状或提高食品质量的作用, 且必须是一定剂量内对人体无害的。 一般来说, 食品添加剂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的和化学合成的两大类。天然食品添加剂是指利用动植物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等为原料, 经提取所获得的天然物质; 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是指采用化学手段, 使元素或化合物通过氧化、还原、缩合、聚合、成盐等合成反应而得到的物质。目前使用的大多属于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 按用途,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大同小异,差异主要是分类多少的不同。美国将食品添加剂分成 16大类, 日本分成 30大类,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其分为 22类:防腐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增稠剂;消泡剂;甜味剂;着色剂;乳化剂;品质改良剂;抗结剂; 增味剂;酶制剂;被膜剂;发泡剂; 保鲜剂;香料;营养强化剂;其他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是否对健康有害 长期以来,加工食品中的添加成分到底是否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通过检测手段来预防哪个企业在食品中添加了不该添加的东西, 仍有比较大的难度。其实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消费者自己完全可以尽量少去消费那些添加剂含量较大的食品, 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及其食用风险。 人工合成色素目前人工合成色素多用于红绿丝、罐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等食品。摄入人造色素的食用风险是加剧孩子的多动症症状。儿童是最应该避免摄入人工色素的人群。但为了取悦儿童, 许多儿童食品中都含多种人工

常见食品添加剂简介.

常见食品添加剂简介 摘要:本文就学生所能接受的食品添加剂成分、作用、原理、危害等作了简介,提高学生防止食品污染和自我保护意识。 关键词: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自我保护 在全日制高中教材第二册第六章对食品添加剂知识作了简介,单凭课本知识满足不了学生对知识的兴趣和渴望,学生经常提出这方面的问题。为此在教学过程中结合课本知识对食品添加剂知识做以下方面的拓宽,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培养了学生自我保护的素质。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都有严格的规定,当带学生对当地市场进行调查时发现,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达到盈利目的滥用添加剂,如在咸菜中加入过量的苯甲酸钠;夏天的一些水产品用甲醛或吊白粉处理较为普遍;做香肠时加入亚硝酸钠;豆腐中加入国家禁用的四环素……更有甚者把非食品添加剂加入食品中,如“三鹿奶粉”事件,厂家为了提高奶粉中的蛋白质的含量,将有机化工原粉“三聚氰胺”加入奶粉中;为了防止火腿表面寄生苍蝇,竟然在其表面喷洒农药滴滴威(DDV)。食品污染现象让学生触目惊心,瞠目结舌,防不胜防,通过学习,学生明显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 1.防腐剂 食品中的糖类、蛋白质、脂肪都可被微生物利用,人与微生物都在争夺食品,为了抑制食品中的腐败菌等微生物的增殖,而对食品添加了防腐剂。 苯甲酸与其钠盐的防腐效果相同,它们对多种微生物细胞的呼吸酶系的活性有抑制作用,并对微生物的细胞膜生长有阻碍作用,从而达到抑制微生物的繁殖。苯甲酸及其钠盐是各国允许使用,而且历史比较悠久的食品防腐剂。其安全性比较高,这是因为它进入人体后,能与人体内的甘氨酸或葡萄糖醛酸结合生成马尿酸从尿中排出,而不在体内蓄积,学生所能接受的反应式为: 但以上解毒反应是在肝脏进行的,对肝功能衰弱的人即使摄取少量苯甲酸也会使病情加重,苯甲酸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一定的刺激性,苯甲酸钠可引起肠道不适。 2.抗氧化剂 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长期放置会产生酸败现象,变质、变味这是由于氧气的存在而发生的自动氧化,抗氧化剂就是阻止空气中的氧气和食品发生作用。其原理有些是降低食品内部及周围的含氧量; 有些是释放原子氢中断氧化过程的连锁反应,从而达到保护食品的目的。 L一抗坏血酸又名维生素C 维生素C是同学所熟悉的白色或带淡黄色、易溶于水、有酸味的晶体,由于分子中含有

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表 生产者名称(盖 章): 注册地址: 实际生产地 址: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备案机构(盖章):备案日期: 注: 1、“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要明确到乡(镇、街道)以下。 2、“食品类别”是指市场准入分类方法中,属于28大类食品的哪一类。食品生产者不清楚28类分类方法的,填写“不清”。备案人员录入时在软件中选择归类。

3、“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一栏,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填写“未获证”。 4、“食品执行标准号”一栏,食品生产中无标准的,填写“无标准”。 5、“添加物质名称”一栏,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名称填写。企业填写俗称的,要责成企业改正(企业如不知道添加剂标准名称,则不可能对使用范围和用量进行控制,应该纠正);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其他添加物质注明“其他”。 6、“添加剂类别”是指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所属类别,复合添加剂在此栏填写“复合添加剂”,GB2760标准外的添加物质不填此项。 7、“用途”一栏,GB276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不必填写, GB2760标准外的复合添加剂和其他添加物质要填此项。 8、“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清的,填写“不清”。 9、“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一栏,无证的填写“无证”;尚未列入发证范围的,填写“未列入发证”。进口食品添加剂不需要填写此栏。 10、“实际最大使用量”是指生产中的实际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mg/kg”等。企业无控制的,填“按生产需要”。备案人员录入时写“1g/g”。 11、“添加剂来源”是指从市场采购(填“A”)、从厂家或厂家定点经销单位采购(填“B”)

烘焙常用食品添加剂

烘焙常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能改善面点的加工性能、质地、色泽和风味。介绍几种常用食品添加剂。(一)生物蓬松剂 1.酵母:酵母是工厂化生产纯菌提纯,不含或含少量杂菌, 发酵力强时间短,不会产生酸味所以不需加碱中和,是首选 的发酵原料。酵母有液体鲜酵母(酵水)、压榨鲜 酵母、活性干酵母三种。液体酵母含水90%,效力强但易酸败变质。压榨鲜酵母含水75%,效力强也易变质,须冷藏。活性干酵母(即发酵母)是由鲜 酵母脱水干燥处理面成,约含10%的水分,不易变质更容易 保存,但发酵力差。 2.面肥(老面、面种、糟头):含酵母,同时也含有较多的醋酸等杂菌,在面团发酵过程中,杂菌繁殖产生酸味须加碱中和。(二)化学蓬松剂1.发粉(1)碳酸氢钠:(食粉、苏打、小起子)在 热空气中缓缓分解出二氧化碳气体,使制品膨胀暄软、疏松。(凉水溶解)(2)碳酸氢氨:(氨粉、大起子、臭粉、食用化肥)水温35℃以上产生氨气(挥发)和二氧化碳 气体。(凉水溶解,禁用温热水。)(3)泡打:(发粉、发酵粉、焙粉、灸粉)是由碱剂(苏打)、酸剂、添加 剂配合而成的复合蓬松剂,需加入干面粉中拌匀。 2.碱矾盐:三种配合加在温水中溶解而产生化学反应,使制品

蓬松。(三)水调节面团稠稀,便于淀粉膨胀糊化,促进面筋生成,促进酶对蛋白质、淀粉的水解, 生成利于人体吸收的多种氨基酸和单糖;溶解原料传热介质; 制品含水可使其柔软湿润。(四)盐 1.调味,用于制馅。 2.增强面团的筋力,“碱是骨头盐是筋”盐能促进面筋吸水,增强弹性与强度、 质地紧密,使面团延升、膨胀时不易断裂。 3.改善色泽。面团加入盐后,组织会变得更细密,光线照射制品时 暗影小,显得颜色白而有光泽。 4.调节发酵速度。发酵面加盐比例约占面粉的3‰以下,盐能提高面团 的保气能力,从而促进酵母生长,强快发酵速度,如果用量 多,盐的渗透力就会加强,又会抑制酵母生长,使发酵速度 变慢。(五)调节剂 1.碱:与酸性中和,改变酸性。 2.白醋、矾:与碱性中和,改变碱性。3.塔塔粉:与酸碱中和。(六)防腐剂 1.丙酸钙:广泛用于点心的制作。 2.山梨酸钾:主要用于肉类制品。 3.苹果酸:用于点心制品、饮料、 糖浆的制作。 4.柠檬酸:用于点心制品、饮料、糖 浆的制作。(七)面团改良剂面团改良剂又称面包改良剂,主要用于面包面团的调制时使用,以增强 面团的搅拌耐力,加快面团成熟,改善制品的组织结构,其 中包含氧化剂(于氧化钠用于面包类),还原剂(焦亚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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