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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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

内容概述

现将《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内容全文

津政发〔2010〕34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的通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2011—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方案)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生力军,是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突破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基础与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拥有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和知识型员工,投入科技经费、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经由自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先进知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具有处于产业链高端、发展速度快、创新活力强等特点。近年来,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快,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已达到1.25万家,占全市中小企业的9.1%,其中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 00万元以上,下同)企业1100家,占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9%。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约3100亿元。

1. 为全市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一是发展速度加快。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十五”末约3000家发展到1.25万家。国家和天津创新基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超过30%,涌现出赛象科技、红日药业等一批成长性较强、影响力较大的领军企业。二是对经济发展和就业贡献大。2009年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占全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15.6%,但其年工业总产值、资产总值、就业人数、利润总额分别占到全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30.6%、34.3%、31.3%和6

2.5%。三是优化了民营经济结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所占比例超过97%。

2. 成为推动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生力军。200 9年,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

3.2%,比大中型工业企业高约1个百分点;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总数占其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达到19.5%;科技型中小企业共申请专利6559件,占全市企业申请专利的63.7%。在市科委组织实施的自主创新产业化大项目中,有8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任务,突破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改造了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引进培育了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乃至十亿元的科技型企业。

3. 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主体。6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在国家级和各类市级科技园区、工业园区;41.3%分布在滨海新区,26.8%分布在市内六区,31.9%分布在其他9个区县。8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在我市八大优势产业,特别是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等领域,约占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47.2%。推动形成了河北创意产业、静海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武清自行车产业、南开光电子产业等一批区县特色产业集群。

4. 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市人民政府设立了1 1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工程”,累计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超过4亿元,共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500家。二是出台了一系列对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措施,加大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创新政策的落实力度。科技与金融结合日益紧密,通过“打包贷款”等政策措施,为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支持。三是累计建设了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108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 6个、生产力促进中心23家和企业孵化器42家。建成并启

用了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科技文献中心等一批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全社会创业活跃度不高,创业氛围不浓,群体规模偏小。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市企业法人单位总数、年度新增企业数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都远低于京、沪等先进地区。

2. 创新领军企业较少,集群化程度不够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392家,占

3.1%;其中3亿元以上191家,占1.5%。在国内外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少。缺乏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产业集群,区域专业化产业集群尚处于发育阶段。

3. 政策扶持力度较弱,公共服务能力不够强。市、区县两级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偏低,特别是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大。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数量偏少,服务能力较弱。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亟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

方式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浓厚发展氛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和各区县工业园区聚集,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显著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突破性发展。

(二)发展目标。

1. 到2015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规模发展到3万家,占全市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提高到15%。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4500家,占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提高到15%。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计实现销售收入1万亿元以上。滨海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占到全市的50%,市内六区占20%,其他区县占30%,实现三个层面联动发展。

2. 到2015年,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5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3亿元的企业达到500家,10亿元以上达到100家。基本具备海内外上市条件的企业100家左右。

3. 到2015年,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10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100家,培育科技特派员队伍1000人、创业导师1000人。重点扶持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科技园区50

个,聚集科技型中小企业2.4万家,占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80%。

4. 到2015年,聚集形成创新药物、半导体照明、绿色电池、智能无线传感网络等20个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企业总数达到1.65万家,占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5%,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扩大初创期企业规模。采取营造创业氛围、激励各类人才创业、完善创业环境等措施,通过促进现有中小企业转型,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领办企业,激励高校师生创办企业,吸引国内外人才来津创办企业,支持与国内科研院所、大学、国有企业合作组建企业5个途径,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到2015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75万家。

1. 营造全社会浓厚创业氛围。加强全社会创业活动的宣传力度,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和高层次创业与孵化国际论坛等方式,在全市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吸引创业者来津创业发展,实现创业梦想。

2. 促进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加大技改投入,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帮助企业引入创新要素,对现有大量中小企业

进行嫁接改造,增加科技含量,促进一批中小企业转变为活力强、发展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领办企业。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的干部、职工、技术人员,以停薪留职、辞职等形式,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

4. 鼓励高校师生创办企业。鼓励高校教师携带科研成果创办企业。支持高校学生走向社会创办企业。允许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办企业或进行科技中介服务。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

5. 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津创办企业。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提供创业平台,支持和帮助海内外人才来津创办企业,发展事业。加快建设留学生创业园,吸引更多海外留学生来津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6. 通过科技合作创办企业。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要积极主动地与国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各种合作,选好项目,找准切入点,共同创办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企业。

7. 完善孵化体系。依托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促进产学研结合,建设包括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创业导

师队伍在内的孵化体系。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天使资金”规模,完善“天使资金”投入和退出机制。

(二)促进成长期企业加速成长。通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发挥园区载体功能、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措施,推动一大批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到2 015年,3000家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壮大期。

1. 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要求和程序,选择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通过实施国家、市、区县联动,以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成长性的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竞争力。

2. 发挥园区载体功能。提升国家级、市级科技园区和3 1个区县示范工业园区等载体的服务功能。针对完成孵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加快各级园区标准厂房等“加速器”载体设施建设,形成与企业快速成长要求相匹配的软硬件条件,促进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3. 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共性技术和企业管理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4. 推动产学研合作。遴选高校优秀教师、研究生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培育成为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服务,开展交流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提升企业技术研发水平,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5. 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通过科技项目“打包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利用“金桥之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贷款担保等投融资平台,为进入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融资服务。

(三)推动壮大期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扩大社会融资、强化政府服务等措施,聚焦各类扶持政策,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使进入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核心技术获得竞争优势,依靠知名品牌占领市场,加快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到2015年,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1500家。

1. 大项目培育大企业。通过加大市级和滨海新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吸引银行的低息贷款投入,以有偿周转使用等方式,大力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重大技术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掌握领先技术,树立知名品牌,扩大市场规模,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2. 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通过新建、引进、重组等多种形式,建设各级企业研发机构1500个。重点建设100个国家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个国家级和市级企业实验室,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

3. 建设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同一产业的企业和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技术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组建20个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

4. 提升企业投融资能力。通过知识产权抵押、科技担保等措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通过股权改造,吸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资本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贷款贴息、上市补贴等支持方式,鼓励和推动科技小巨人企业到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提升其社会融资能力。到2015年,帮助企业解决1500亿元社会融资。

5. 实施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鼓励企业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支持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帮助和支持进入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

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和提升与创新能力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内在发展动力。

(四)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集群。通过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带动作用,增强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培育形成20个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聚集科技型中小企业1.65万家以上。

1. 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材料、新能源、民用航空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地对聚集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载体服务功能,逐渐形成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医用新材料、绿色电池等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2. 发挥新兴产业龙头带动作用。在航空航天、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挥大项目、大企业的龙头作用,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航空配套产品和服务、风力发电配套设备、汽车电子、半导体照明材料和产品等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3. 增强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重点建设和完善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中国科学院天津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国家纳米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国家海洋技术创新中心、国家

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增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培育形成生物制药、工业生物、海洋科技、创意产业、纳米材料等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4. 提升滨海新区聚集资源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区创新政策体系,聚集更多的国家级研究院所,带动形成新能源汽车、工程设计、成套装备等一批企业集群。建设滨海新区国家“863”计划成果转化基地,吸引国家高技术成果在滨海新区实现转化,带动形成下一代移动通信、超高精密加工技术与装备、智能无线传感网络等高技术企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会议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区县、功能区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并设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筹集财政资金200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其中市级资金80亿元,滨海新区和各功能区、其他区县120亿元。各区县(不含滨海新区)和功能区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市级和滨海新区政府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成长期和壮大期企业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吸引商业银行贷款,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引导社会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加大投入。制定出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逐项落实。

(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在技术开发、科技政策、投资融资、市场开拓、企业诊断等方面提供便捷的服务,发挥网上企业认定、科技资源整合、统计监测等功能,增强工作透明度,避免政策漏洞,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加强人才培训与交流,开展创业培训、企业成长培训和企业上市培训,开展科

技型中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在职培训,组织赴境外培训考察。成立科技企业家协会,搭建企业成长交流平台。加强中介服务,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提供创新政策、成果转化、创新方法等服务。建设中国创新驿站天津区域站点,提供技术转移服务。开展国际专利申请及保护、国际市场竞争力分析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国际市场竞争风险。

(四)建立高效协调工作机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供优质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各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的指导、督促、检查、服务。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

附件:1﹒“十二五”期间财政资金筹集及其支出明细表

2﹒2015年天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预

测及资金筹集表

附件1

“十二五”期间财政资金筹集及其支出明细表

单位:亿元

附件2

2015年天津市各区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预测及资金筹集表

单位:家,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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