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大方县明华煤矿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二0一0年三月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要有设计,增设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方案和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切实行挂牌管理。

三、岩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实行一闭锁(风电闭锁)、煤巷、半煤巷、揭煤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准生产。

四、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准供一个工作面供风,严禁一台通风机供两个掘进面或两台通风机供一个掘进面供风。

五、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巷修工作面以及其他地点,一律不准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值班汇报。停工区内瓦斯达到0.8%,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

六、局部通风机检修、停电等原停风时,由该头瓦检员、班长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并向矿值班汇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电、送风按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七、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规定:煤巷不大于5米,半煤巷不大于7米,岩巷不大于10米,揭煤巷不大于7米。

八、严格风筒管理,吊挂要平直,拐角处要设弯头,逢环必挂,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修补,风筒百米漏风率不超过10%。风筒出口风量要根据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九、测风员每旬必须对局部吸入风量、全负压风量测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巷道设计满足通风要求,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措施设计要求执行。

十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运而备用风机不能开启,瓦检员必须立即通知掘进队班队长撤出停风巷道内的全部人员(如瓦检员不在施工地点时,停风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自动迅速撤离到正常供风巷道),并由值班电工或掘进队班队长将巷道内全部电气开关打到零位,切断进入该巷道中的全部电源。由瓦检员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把手打到零位,在巷道开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调度汇报。

十二、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全风压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严禁一台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十三、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其吊挂或垫高距地板高度不得小于0.3米,并有吸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包括电缆接线盒),局扇通风机必须装有消音器。

十四、风筒安设质量要求:

1、风筒吊挂必须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挂两点)。

2、风筒接头必须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

3、拐弯处必须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严禁拐死弯。

4、异径风筒接头要用过度节,严禁花节。

十五、局部通风机处的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其吸入风量,防止出现循环风。

十六、局部通风机开、停工作由挖瓦检员负责,其他任何人无权停开,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

十七、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

十八、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瓦斯超限时处理程序:

1、瓦检员立即通知掘进队班、队长停止作业。

2、值班电工或掘进队班、队长负责将供风巷道内的全部电器开关打到“零”位,并切断进入该巷道的全部电源。

3、瓦检员负责将供风巷道内的人员全部撤出,并在巷道开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4、瓦检员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并进行处理、汇报。

十九、临时停运的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和掘进队班长前后相距2--6米由往向里逐步向巷道深部检查瓦斯,直至迎头,检查情况由瓦检员负责向调动汇报(在检查过程中若瓦斯浓度达到3%时,必须立即停止前进,随即退出该掘进巷道,并汇报调度,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处理)。

二十、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正常供风后,必须由采区值班电工先对该巷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符合标准后,方能复电作业,否则严禁复电。

二十一、风筒受到挤压或损坏,不能保证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施工队组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后,方可恢复作业。

二十二、对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进行供风时,必须采取保护风筒措施。

二十三、风电闭锁装置必须定期试跳,若试跳不正常时,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进行作业,做到有记录可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