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

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
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

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区别

对照品:

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不清?

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

例如:

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题外话: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能提供各类国家标准物质1242种,其中中药化学对照品288种,对照药材400种,两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用。

※中检所2010对照品、标准品目录见:https://www.360docs.net/doc/ee2615221.html,/zjsdzp.asp标准品、对照品。

1.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2.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一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

3.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二类:

1.国家生物标准品:

系指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其生物活性以国际单位(IU)或以单位(U)表示。

2.国家生物参考品:

系指用国际参考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不以(IU)表示。

对照品或标准品混用

对照品或标准品混用:

1.将对照品或标准品用于不是其标定方法的含量测定,是药品检验中经常出现但未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2.尽管同一批对照品不同标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关性,但并不完全相同,有时差别会很大。如,英国Glaxo公司提供的头孢呋肟酯对照品,HPLC标定为96.9%,供含量测定用;UV为98.8%,供溶出度测定。虽然中国药典凡例明确规定卫生部所发对照品仅用于正文中所规定的分析方法,但由于:

(1)卫生部提供的对照品使用说明书不够详尽,大多无对照品质量要求及标定方法;

(2)对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正确使用缺乏认识;

(3)日常科研中极难找到相应的对照品;

(4)中国药典正文中也常存在对照品混用的问题,如常将含量测定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用于溶出度检查,而含量测定方法与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故极易引起混用。

如何管理对照品与标准品?

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

国内标准品、对照品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

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

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3.标准品、对照品的标识:

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内容至少包括名称、批号、制备日期(如有)、有效期(如有)、首次开启日期、含量或效价、贮存条件。

外购或企业自制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均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说明书。

自制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签中应该至少包含标准品的名称、批号、纯度、制备日期、有效期或复标期和贮存条件等,如有必要,还应包括数量、处理指南、安全指南等信息。

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

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

贮存环境:贮存室应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0±5℃,相对湿度在低于75%为宜。特殊品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打开后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中保存,每一干燥器外应有区别于标准品、对照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

干燥器应置于加锁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

管理员每天检查1次温、湿度并做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特别是在霉、雨季要增加检查频次。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

5.标准品、对照品的发放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负责发放,并由领用人填写“标准品、对照品领用记录”。领用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用途、领用人、发放人、备注。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或对照品领用记录登记品种一致,无误后签字发放。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次发放完标准品、对照品后填写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表,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使用日期、用途、使用量、结存量。

6.标准品、对照品的剩余退回和销毁

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用医用胶布封好口,退回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

剩余标准品、对照品退回时,管理员应检查外瓶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有编号,检查无误后准许退回。

退回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做记录,双方签字。

退回验收不合格或超过贮存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销毁。

销毁应申请,由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填写“标准品、对照品销毁申请单”。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销毁原因、购入单位、购入日期、申请人、批准人等。

检验室负责人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后,提出处理意见。

批准销毁的,对环境、下水无污染的,直接冲入下水;腐蚀性强的,经过规定的处理程序之后,冲入下水;毒性强的,按毒品销毁办法执行,执行销毁应由指定的第二人在场监督执行。销毁应填写“标准品、对照品销毁记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编号、申请人、批准人、销毁日期、销毁地点、销毁原因、销毁人、监销人,标准品、对照品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

实验室供试品管理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供试品是由国家药监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的,供试品就是样品,是待测品,需要拿到检测数据,是样品经过处理准备进行检测的成分,在药典上叫Test solution。

供试品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在遵循GLP规范的基础上,对供试品实施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及过程控制,但是,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涉及的环节、牵涉的部门及人员众多,如何实施供试品的有效管理,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在供试品的保管过程中,接收、保存、分发等环节较易出现问题,逐项梳理:

1.供试品接收:

要求:供试品接收有完善的手续,同时有批号、稳定性、含量、纯度等记录。

供试品的接收过程并不复杂,但往往是出现问题最多的环节,常见的问题有:

质检报告等资料不全,资料中供试品的信息不一致,经常出现名称、批号等信息多字、少字的现象,易引起歧义;包装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委托方通常用塑料袋盛放原料药,既容易浪费药品,又存在安全隐患。以上种种问题看似主要责任在于委托方,但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实验室管理存在盲点。因此,建议制定和完善受理样品的详细制度,在接收样品前与委托方进行充足的信息沟通,提醒信息填写、提交资料以及包装等注意事项,接收时应当严把资料关,建立传真、e-mail、邮寄等多种方式的供试品信息确认制度,以确保供试品的接收无重大问题,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

2.供试品保存:

保存是否得当是保证供试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其保存条件必须达到委托方的要求。如何防止供试品的污染、混淆,都是管理的重点问题,确保保存条件的一致性和可控性,建议使用药品保存柜替换普通冰箱,配置带报警装置的温湿度记录仪,对保存场所的温湿度实施24小时记录监控。

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供试品的转移、异常情况的报告、异常情况的记录、供试品的检测等步骤,确保在温湿度条件超出控制范围时供试品的质量。

为防止供试品的混淆和污染,应将供试品、对照品分别存放在独立的房间,使保存设施相对独立。

由于实施安全性评价研究的供试品、对照品大多没有规范的包装,建议在对供试品统一标识的基础上,再进行二次独立包装,以防止交叉污染、包装破裂等现象的发生。

在供试品分发给配制人员的过程中,大家主要关心的是污染问题以及发放量是否准确。建议将供试品和对照品分开区域称量,在称量天平上最好配备净气型通风柜,以避免供试品的粉尘飞扬到空气中,既可以减少供试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又保护了工作人员,符合:AAALAC(实验动物评估与认证协会,Association of Assessment and Accreditation for Laboratory Animal Care)的要求,保管员应负责分发全过程的查对核实。

供试品配制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1.如何保证供试品、对照品制剂配制的准确性;

2.如何防止配制各环节的交叉污染。建议对操作人员严格培训3~6个月,培训内容除了熟练掌握供试品配制的相关操作外,还应当熟悉每种动物的各种给药方式以及操作流程,培训完毕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注意:

所有配制用称量用品均需经过校准,以保证容器的准确性。

供试品、对照品的配制区域应相对独立,最好配备净气型通风柜等设备,避免制剂的交叉污染。

应当重视配制过程的记录,详细记录供试品信息、配制日期、配制方法、供试品的总重、制剂的浓度、配制人员等内容。尤其是配制混悬液时必须详细记录搅拌器、转速等配制条件。供试品制剂的返还,应由供试品管理部门的人员及给药人员共同进行,返还的制剂应当集中存放在固定容器内,统一销毁,杜绝自行倾倒,以消除供试品对环境及人员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供试品分析:

保证供试品质量的重要手段,GLP规范要求供试品和对照品与介质混合时,应在给药前测定其混合的均匀性,必要时还应定期测定混合物中供试品和对照品的浓度和稳定性。

为了保证制剂浓度的准确性,建议分析检测合格后再进行给药。

至于检测的次数,通常做法是给药周期1个月的毒性试验,至少在给药开始和结束时检测2次。

对于给药周期1个月以上的毒性试验,至少在给药开始、中期和结束时检测3次或4次。

总之,供试品管理是GLP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还会出现由于各部门沟通不畅等原因而引发的种种问题。作为管理者,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还要注意与各部门以及委托方的沟通,关注每一环节的细节操作,以保证药物安全性评价项目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供试品的有效管理。

(本文由实验与分析编辑整理,版权所有,转载请联系小析姐,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载,并在显眼处注明来源,否则一律做侵权行为处理,谢谢大家关注!)

参考文献:

[1]李佐刚,王秀文,王军志,等.药品临床前安全评价过程中供试品的GLP管理[J].中国药事,2007,21(6):371-273.

[2]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S].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号,2003.

[3]孟建华,沈连忠,谢寅,等.一般毒性的GLP实验中应关注的问题[J].中国药事,2007,21(10):796-799.

[4]刘永武,焦月华,房成,等.GLP试验供试品的科学管理探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1):5-7.

[5]梦祥,李莹,潘琦,等.供试品检测在GLP研究中的意义及规范化要求[J].毒理学杂志,2011,25(6):471-473.

[6]顾利强,辛艳飞,高海燕,等.GLP机构供试品分析相关问题的探讨[J].毒理学杂志,2012,26(5):388-390.

[7]阳海鹰,丁日高.GLP实验室供试品管理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管理检测样品需做到这9个方面。。。

1 | 样品的采集: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以样品的结果说明总体的情况,对总体作出结论。采样遵循如下原则:

1) 代表性:

采样时应特别注意克服和消除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样品最大限度地接近总体情况,保证样品对总体有充分的代表性。

2) 可获性:

某些情况下,样品可能不具备代表性,而是由其可获性所决定。

3) 公证性:

采样必须保证公正,由具有资格的人员(接受过采样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必要时在现场与受检单位陪同人员一起签封,并做好现场采样记录。填写样品采集记录表,双方签字确认。

2 | 样品的接收

1) 填写委托书

无论抽检还是送检样品首先应由委托方填写“样品检验委托书,一般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留检验机构存档,一份交委托方作为领取报告凭证”。

2) 审核委托书

接收人员应审核样品检验委托书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空项,手续是否齐备,资料是否完整,标准引用是否正确、适宜。

3) 核查样品

样品应与“样品检验委托书”填写内容一致。样品包装应完好,如不完好应有文字记录。送检样品数量应符合检验、复验、仲裁的要求,如送检样品仅为检验样品应有文字说明。

4) 正式受理

样品接收人员在“样品检验委托书”上签字并承诺出具报告日期。

3 | 样品的编号

为保证检验样品溯源,原则上一份样品给予一个唯一性编号(CNAS的要求是避免混淆,并不是要唯一性编号,当然唯一性编号肯定也满足要求)。

对于同一事件的若干样品可视为一份样品给予一个编号。样品编号可由年份、样品类别代码和样品序号组成(或者其他的适合实验室的编号)。为保证样品编号的唯一性,一般由样品接收部门负责统一编制,或者有LIMS的实验室可以由系统生成。

4 | 样品的识别

样品的识别包括唯一性编号(样品受理编号)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未检、在检、检毕、留样)标识。对检毕样品应有“检毕”、“合格”、“不合格”标识。对于多个包装的同一样品应在样品受理编号后面

加横杠和数字加以细分识别,以确保每个包装的唯一性。样品管理员负责将样品的识别标签逐一贴在样品上。

5 | 样品的流转

样品受理后,由承办人根据客户“样品检验委托书中的要求,向检测部门(人员)下达“样品检验交接单”,并通知检测室样品管理员取待检样品。检测室样品管理员在交接时应核查样品状况并在“样品检验交接单”上签收认可。样品传递到检测室后由检测室样品管理员统一登记。未检、在检、检毕样品应分别存放。检测员领取样品作试验时,样品识别号不得改变。样品在流转和检测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避免受到非检测性损坏或丢失。

6 | 分包样品的管理

对外提供给分包实验室的样品,在交付前应检查样品完好性,交付分包实验室的样品应有对方接收凭证。分包管理部门应做好分包样品的登记工作。分包方应有保护样品完整性的措施,做好样品的标记和保管。

7 | 样品的贮存、保管

样品贮存、保管应设有专门的样品窒并配备合适的设施;

样品室由样品管理员专人负责,限制出入;

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有温湿度监控;

对要求在特殊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留样应按照规定数量、品种执行,以备复检、仲裁用;

腐蚀性、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样品管理员要对留样样品认真进行验收登记,不同性质的样品分类保存。

8 | 样品的处理

报告发出后留样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投诉反馈时间,对超标样品和特殊样品如有必要可重点延长留样期,检毕样品处理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客户要求领回的样品,在留样期满后,客户可领回。客户领回样品时,领样员需凭“样品检验委托书”到样品室,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退样手续。

2) 客户需提前(留样期内)领回样品时,应在样品检验委托书上签注“对本检测报告无异议”之后,方可由样品管理员办理退样手续;

3) 对留样期已过的客户委托处理样品,应按客户填写的要求处理;

4) 必须监护处理的样品,样品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办法监护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及造成危害,监护处理应有记录。

样品管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几个小细节

检测样品流转:

1) 样品管理员对接收的所有委托送检样品应做好记录,按照检测要求将送检样品交给相关检测室,办理好交接手续;

2) 检测人员对送检样品进行核对交接,按照要求进行制样;

3) 检测人员在检测样品试毕后,应将试毕检测样品放在试样已检区;

检测样品的贮存:

"试毕"试样及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剩余送检检测样品最后交样品管理员“留存”保管。

检测样品的处置:

1) 试毕检测样品的试样,留样期不少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限。

2) 对无特殊要求的剩余送检样品留样期不超过报告申诉期。

3) 公司内部常规例行委托检测的检测样品无特殊要求时留样期为1星期。

检测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1) 严格按照与客户签订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样品的检测、储存与处置,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对客户的检测样品、技术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 对有特殊要求的检测样品,应做出相应安排,包括检测样品接收、流转、贮存、处置及技术资料的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检测样品的完好及机密性。

检验机构样品室要怎样管理才规范?

样品管理员的职责:

1) 样品管理员必须保证样品室的清洁、整齐、美观,确保在最有效的时间内查找所需样品。

2) 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样品室,样品管理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出样品室。

3) 样品管理员有权监督进出样品室人员的活动。

4) 未经样品管理员的同意,其他人不得将样品带入或带出样品室。

5) 样品管理员必须对样品室发生的一切异常状况负责,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一般规定:

1) 每天清理样品室,保证样品室的清洁、整齐、有序。

2) 新到样品时,必须检验样品的完好性,及时入库并贴标、拍照、排放(或收藏)、入帐。

3) 保证每款样品标签完整,标明货号及颜色(标签贴于鞋底)。将样品用数码像机拍照,存入电脑(图片以样品的货号命名),以厂家、日期为分类标准。

4) 出、入库一定要有单据,双方签字后样品方可出、入库,样品去向要落实到人。

出库管理:

1) 样品装箱出库前,样品管理员应确保样品的完好性,决不能有不良样品流出至客户手中。杜绝样品上带有原厂家商标、电话、地址、金额等资料,否则视情节轻重扣发岗位津贴。

2) 样品管理员接到样品出库通知时,填写出库单,领样人、样品管理员签字后方可出库。

3) 任何样品出库或外借,不得损坏,如有毁损,样品管理员有权申请要求赔偿。

入库管理:

1) 新到样品时,按到货单认真验货,必须检验样品的完好性。及时入库并贴标、拍照、入帐、排放或收藏。

2) 入箱存放的样品,要做好保护,填纸、装袋后装箱,箱上标明数量,品名及厂家后有序排放入库(以厂家名为装箱标准)。

3) 定期整理样品室,挑出长期不用、已破损或一款相同数只的样品报批作废。

4) 可配成对的鞋子单独装箱,跨年度的成对鞋报批处理。

5) 样品架上的样品要按厂家、类型、材质的顺序摆放,用吊牌标清,定期整理样品架,长期不用、重复的样品装箱备查。

6) 定期盘点(每月27日),盈亏要究责(按财务实际核算金额按比例赔付)。

罚责:

1) 样品室的门、灯、空调等未关,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元。

2) 未经允许,样品管理员私自外借样品或样品资料,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扣罚当月岗位津贴。

3) 因样品管理员工作失误,导致不良样品流入客户手中,全数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4) 厂家、工厂的货号、价格、电话号码、商标或标签等信息出现在样品上,致使客人获得以上资料,将视为样品管理员的工作失职,相应扣罚当月岗位津贴。

55) 样品丢失或样品管理员不明样品的去向,样品管理员需原价赔偿。

小结

样品管理是实验室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和溯源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管理。样品管理工作琐碎,注重细节,需要耐心对待,在长期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才能更有效的提高样品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呦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区别

如题,请大家谈谈标准品和对照品有什么不同! 关键词:标准品区别对照品 收藏分享评分 jackcong回复于:2008-10-21 15:32:59 原文由maddog发表: 简单的说: 标准品是有国家法定标准,发出的每一份产品都带有自己的统一编号以及质量控制文件和含量指标的。 对照品多是在某一各行业内约定俗成的一类起参比对照作用的物质~也有自己的编号,但每一个独立包装中没有质控文件及含量指标。 总结得很好,标准品是有国家标准确定制作而成。 对照品可以用标准品,也可以不用标准品。 lhj63回复于:2008-10-21 16:39:07 在药检领域,对照品指能准确测知含量并以此衡量供试品的标准物质,无需量值溯源;标准品指不能准确测知含量,或仍需溯源至国际标准品以获得实际效价的标准物质。 douzi15回复于:2008-10-23 12:30:23 对照品是对相互验证的产品的称呼,两个不同厂家的标准品就可以互称为对照品。wangboxzzjs回复于:2008-10-21 12:18:17 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系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等标准物质,它是国家药品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物质基础,它是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一种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基准;也是做为校正测试仪器与方法的物质标准;在药品检验中,它是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对照,是控制药品质量必不可少的工具。 目前,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能提供各类国家标准物质1242种,其中中药化学对照品288种,对照药材400种,两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用。 对照品系指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测定的特定物质,由生产单位采用与制品生产工艺相同的方法制备。对照品应尽可能与制品原液配方一致,稳定性较差的,可加不含对测定有干扰物质的适宜的稳定剂。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3)标准品、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一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质量检验室负责人、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 标准品、对照品定义及类型 1.1 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化,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2 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标准品/对照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2.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范围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药品检验的各方面。 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 3.1标准品、对照品国内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3.2 质量控制部门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建立标准品接收记录。 3.2.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3.2.2 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3.2.3 标准品、对照品的申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发生误购。 3.2.4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标准

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重庆多普泰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Array 分发范围

目的: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 相关文件: 程序: 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 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 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 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

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 6.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发放 6.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6.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者。 6.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7.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 7.1 标准品及对照品按需取用,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7.2 剩余的标准品及对照品需密闭并按照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 7.3 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申请销毁。 7.3.1 销毁申请:由管理员填写销毁申请单。内容:品名、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申请人、日期等。 7.3.1 质量控制室经理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做出拒绝或批准决定并签名。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确认。 7.3.2 批准销毁的,对环境无污染的,直接处理;腐蚀性强的,经规定的程序处理;毒性强的、按毒品销毁办法执行,执行销毁应由质量保证处指派监督执行。 7.3.3 销毁应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同销毁申请单,销毁人、监督执行人、分别签名以示负责。 8. 管理员有权对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领用用途及用量等问题提出质疑,有权复核领用者的每次使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管理员有权拒绝其领用,并上报。 9. 任何人在使用标准品及对照品时不得人为浪费,一经发现,即按购进价的200%处以罚款。 10. 除管理员提供给本公司技术人员外,其余未经厂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部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变卖到其他地方。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购进价的5倍处以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附件 本规程附件四份: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制度,确保它们正确合理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检验用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 3.责任:标准品和对照品保管人员。 4.规程: 标准品和对照品保管人员: 质量部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管理。 标准品保管人员具备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 标准品和对照品保管人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企业当年生产品种,做出下年标准品和对照品采购计划和文字说明。 年度采购计划内容:标准品和对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库存量,用于检验品种名称。由于标准品和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检科科长审核,质量部部长批准。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采购: 标准品和对照品采购计划批准后,报财务部做资金预算。 国内购买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标准品和对照品采购计划单上尽量注明所采购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误购;有此内容的于备注说明中标明附后,另附详细说明。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购买标准品和对照品时,经质检科科长批准后,标准品保管员可直接购买。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接收: 标准品和对照品购进后,由标准品和对照品保管人员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复核购进的标准品和对照品是否与采购计划单一致。 填写贮存记录: 标准品和对照品保管人员核对以上准确无误后,接收贮存;填写贮存记录,内容包括标准品和对昭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来源、购进日期、贮存期、贮存位置、接收人和采购人签名等。 填好标签,标签裹在瓶外或盒外。 将标准品和对照品置于规定的位置保存。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贮存: 不同的标准品和对照品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 贮存环境:贮存地点要求保证阴凉、干燥、避光和通风,温度在20±5℃为宜,相对湿度在50—75%RH。特殊品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配制好的标准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置于冰箱中存放,用于以后样品检验。注意用于定量分析的标准品溶液或对照品溶液最长贮存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用于定性分析的标准品或对照品溶液最长贮存期限不超过1年。定期对冰箱中的标准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进行检查,凡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律视作废液处理,清理出冰箱,下次使用时再重新领取标准品和对照品进行配制。每次清理后要填写过期标准品和对照品溶液清理记录。 放在干燥器中保存的标准品和对照品,每一干燥器外贴有区别于标准品和对照品的标签,以示存放位置。 标准品和对照品保管人员每周检查2次温度、湿度。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调整纠正。梅雨季节要增加检查频次,每周检查4次温湿度。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贮存期: 按标准品和对照品本身规定贮存期限执行; 未规定贮存期限的: .1化学提纯物标准品和对照品贮存期限为3年; .2不稳定的标准品和对照品贮存期限为6-12个月。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发放: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 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围 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 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 放、保管工作。 4.容 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 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 4.2.1.标准品、对照品 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 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 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复核与购买 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 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见附表1) 4.4.工作对照品 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

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 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 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 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4.4.4.标定完毕后,将标定的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分装于适当的容器中,密封并贴上 标签(标明品名、批号、标定含量、数量、标定日期、有效期)。 4.4. 5.出具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报告;报告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工作对照品 (标准品)方可用于实际检验工作中。 4.5.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期 标准品、对照品贮存期限以新的标准品购进上年度标准品到贮存期;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标定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可以进行再次标定,但累计有效期不得超过工作对照品(标准品)其本身的有效期。 4.4 贮存管理 4.4.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置于干燥器或冰箱中有序存放,特殊品种应按其规定妥善保 存。 4.4.2.标准品、对照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对照品严禁倒回原瓶中。及 时填写领用记录。(见附表1) 4.5.使用和退回 检验人员应按需领取标准品、对照品。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密封好,方可放回原处并填写领用记录。

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

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区分标准品、供试品、对照品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区别 对照品: 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不清 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 例如: 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题外话: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能提供各类国家标准物质1242种,其中中药化学对照品288种,对照药材400种,两者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用。 ※中检所2010对照品、标准品目录见:标准品、对照品。 1.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 2.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一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 3.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二类: 1.国家生物标准品:

GMP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分发单位 1.适用范围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2.职责 管理员:按该程序进行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QC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内容 3.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药品分析实验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3.2.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计划:管理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企业下年度生产品种综合计 划,制订品种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计划和文字说明,报QC室负责人批准。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规格、数量、库存量、检验品种名称。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能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3.2.1.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3.2.2.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计划批准后,由物流部按《物资采购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购买。 3.2.3.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3.2. 4.请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标准品(对照品)编码,以免发生误购。 3.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3.3.1.标准品、对照品购回后,检查外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 3.3.2.复核与请购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 3.3.3.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此编号要独一无二,便于管理)。 3.3. 4.填写标准品(对照品)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编号等。 3.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 3.4.1.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分 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3.4.2.贮存环境:贮存室应保持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0±5℃,相对湿度在50~ 75%为宜。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3.4.3.标准品、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适宜容器中保存,每一个干燥器或容器外应有区 别于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 3.4.4.干燥器置于加锁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 3.4.5.贮存期:一般按该品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原则上化学提纯物标准品为3 年,生物试剂和不稳定的以6—12个月为宜。 3.4.6.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气候条件调节贮存室温度、湿度,每周记录1次温度、湿 度。高温、多雨季节要增加检查频次。

工作标准品 对照品 标定管理规程

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管理规程 目 的: 对自制的工作标准品进行标定,保证工作标准品(对照品)与基准标准品(对照品)的等效性,从而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 适用范围:鉴别、有关物质和含量检测过程中所用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质量控制部负责执行,质量保证部负责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1.定义 1.1.基准标准品是指EP、BP、CP、USP等药典规定的现行(有效)批号的法定标准品(对照品)。 1.2.工作标准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2.工作标准品的选择与标定 2.1.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有资格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2.2.全检合格后,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后须进行标定。 2.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参照标准溶液的标化程序),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专论(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2.3.1.初标:法定标准品(对照品)2份;待标定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3份,按法定方法(或注册方法)进行检测。如检测方法是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进样顺序一般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1针,法定标准品(对照品)溶液(1)3针(其三针峰面积的RSD应不大于0.41%),法定标准品(对照品)溶液(2) 1针,每份待标定的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溶液各进样2针[3份工作标准品(对照品)标定的含量的RSD应不大于0.85%]。 2.3.2.复标:方法同初标,由另一人执行,要求与初标相同。 2.3.3.初标含量与复标含量的相差的绝对偏差不得超过0.5个百分点。 2.3.4.工作标准品(对照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量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标准品和校准品的概念

标准品和校准品的概念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标准品和校准品的概念传统的,要使可靠或有依据,往往有一个标准品(Standard)。以临床化学检验的比色测定为例,常作三个检测:空白、标准、测定。用空白液调整吸光度为零,读出测定比色液和标准比色液的吸光度,分别为As和Au;已知标准液浓度为Cs。在一定范围内,某分析物浓度和吸光度呈良好比例关系。为了克服纯标准液和病人样品间的基体差异,20年前开始引用具有与病人样品基体相似的校准品替代标准品,用于日常工作。由于以往在使用标准品时不强调它的专用性,国内在应用校准品时忽略了它的专用性。任何方法或仪器、试剂使用一个校准品,严重影响检验质量。 一。标准液的定值 一般而言,检验工作使用的标准品属应用标准。配制或供应这类标准品的或厂商具有符合质量标准的纯品。称取一定量的纯品,然后将其溶解,在容量瓶内用溶剂稀释至容积刻度,混匀,标准液配制完成。由称量法获得的称量值和容量法配制的容积,计算出该标准品浓度。检定部门抽样测定,结果在规定范围内属合格。即使测定检定结果在范围的上、下限,也不能将实测值作为标准值。因为测定值的可靠性取决于检定方法,一般的分析方法的可靠性不如分析化学公认的称量法和容量法。所以标准品的定值由称量和容积计算确定。检定不合格即报废,决不可将实测值替代修正。 二。校准品的定值 1.校准值随方法而异 如前述,由于纯标准液和新鲜病人标本间的基体差异,以标准液标化常用方法后,常用方法检测病人标本的结果和参考方法结果的可比性很差。参见图2- 。为了克服基体效应,推荐使用校准品。校准品的大多来源为人的样品混合物,如混合血清。本身内含被检分析物,制备时可添加某些分析物增加含量。校准品中被检分析物的含量无法由称量法和容量法确定,只能倚赖于分析方法。校准品的校准值必须取决于分析方法或检测系列。 2.新鲜病人标本是最佳校准品? 由于所有校准品都是处理过的样品,和新鲜病人标本有着基体差异。若使用公认的参考方法去标化测定校准品,测定程序是严密的,测定值是可靠的。但使用该测定值去校准常规的检测系列时,校准品中被检分析物参与反应时的表现明显不同于新鲜病人标本,不能将参考方法系列的准确度通过校准品传递给病人标本。可参见图2-。须明确的,所有用于检验中的检测方法、仪器、试剂等都是用来检测病人新鲜标本的,不是用来检测校准品这样的处理过样品。如果先用公认的参考方法检测病人标本,再以具有参考值的病人标本去校准某检测系列(包括方法、试剂、仪器),此时该检测系列再检测其他新鲜病人标本时,这些病人标本结果的溯源性可上溯至公认的参考方法。也即用新鲜病人标本是校准检测系列的最佳校准品。用这种方式校准,能使同一个检测系列在不同实验室检测新鲜病人标本时,检验结果在实验室间具可比性。一些大公司正是按照这样的认识为校准品定值。 三、原则上,以具有参考值的新鲜病人标本去校准某检测系列(包括方法、试剂、仪器)后,检测系列再去检测候选的校准品(处理过),得到的检测值为初始校准值。以初始校准值反过来再校准组合的检测系列后,该检测系列又去检测病人的新鲜标本。观察病人标本的检测值是否和参考方法的测定值具良好的可比性。实践说明,只有不断地调整校准值,直至用该校准值校准指定的检测系列(加上具有校准值的校准品,即组合成检测系统)后,检测系统再检测病人标本,得到的测定值和病人标本的参考方法测定值具有满意的可比性(测定值和参考值间的偏倚≤2%)。此时,校准品的校准值可以确认。 1.校准值不是测定值,是纠正的调整值(CorrectedValue) 厂商的校准品定值方案极为严密。为了便于说明问题,以某公司的定值方案为例,定值的校准品是人血清。 1)准备一批血清样品,内含被检分析物含量不同,可反映所需的病人结果可报告范围。将它们离心、过滤,分装后深低温保存。由参考实验室用公认的参考方法和标准品或参考品,对这些血清检测定值。这些血清是公司的一级“参考品”,参考方法对血清的定值犹如参考值,是确定校准品校准值的依据。

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范围 目的: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 相关文件: 程序: 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 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 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 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 6.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发放 6.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6.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者。 6.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7.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 7.1 标准品及对照品按需取用,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对药品注册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050522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标题对药品注册中对照品(标准品)有关技术要求的几点思考 作者张哲峰 部门 正文内容 审评三部张哲峰 摘要:本文说明了标准品(对照品)在药品研发中的重要性,并对其标定工作初步提出一些观点,以期与业界同仁一起探讨、交流;并希望在药品研 发过程中,研制单位应注意及时与中检所联系制备与标定事宜,以保证研发 工作的连续性。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 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 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药品 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和管理国家标准物质”,“申请人在申请新药生产时, 应当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制备该药品标准物质的原材料,并报送

有关标准物质的研究资料”。但在新药研究中,普遍存在对照品(标准品)的应用超前于中检所制备和标定的情况,鉴于新药研究的连续性以及标准物质在新药研究中涉及量值溯源、产品定性、杂质控制及其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与药品的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乃至药理毒理学研究中剂量的确定等临床前基础研究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研究(制备与标定)也是药品审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对申报资料项目11明确规定“提供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另附资料,说明其来源、理化常数、纯度、含量及其测定方法和数据”。但目的申报资料中,此部分内容未得到足够重视,研究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忽视,为切实做好药品注册的整体评价工作,尤其临床前基础研究的整体评价,提出几点思考,希望与业界同仁一起探讨、交流。 1.所用对照品(标准品)中检所已经发放提供(可参阅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ⅩⅤG),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 2.申报临床研究时,如中检所尚无供应,为不影响注册进度,可先期与中检所接洽制备和标定,申报时提供标定报告、标签(应标明效价或含量、批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区别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国家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系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等标准物质,它是国家药品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物质基础,它是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一种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基准;也是做为校正测试仪器与方法的物质标准;在药品检验中,它是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对照,是控制药品质量必不可少的工具。标准品、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一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出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1 定义生物制品标准物质系指用于生物制品效价、活性或含量测定的或其特性鉴别、检查的生物标准品或生物参考物质。2 标准物质的种类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二类。国家生物标准品系指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其生物活性以国际单位(IU)或以单位(U)表示。国家生物参考品系指用国际参考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

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不以(IU)表示。1 对照品与标准品概念不清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而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1,2],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例如,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 2 对照品或标准品混用对照品或标准品混用,即将对照品或标准品用于不是其标定方法的含量测定,是药品检验中经常出现但未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3]。尽管同一批对照品不同标定方法的含量有很好的相关性,但并不完全相同,有时差别会很大。如英国Glaxo公司提供的头孢呋肟酯对照品,HPLC标定为96.9%,供含量测定用;UV为98.8%,供溶出度测定。虽然中国药典凡例明确规定卫生部所发对照品仅用于正文中所规定的分 析方法。但由于:(1)卫生部提供的对照品使用说明书不够详尽,大多无对照品质量要求及标定方法; (2)对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正确使用缺乏认识; (3)日常科研中极难找到相应的对照品; (4)中国药典正文中也常存在对照品混用的问题,如常将含量测定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用于溶出度检查,而含量测定方法与溶出度分析方法又不同,故极易引起混用。

标准品和质控品的区别

标准品和质控品的区别? 质控品是已知的浓度含量,用仪器测量来鉴定该仪器测量结果是否准确 订货信息 分类货号品名规格包装价格 液体人血清不定值临床化学控制品A3010A0246 LIQUICHEK? CHEMISTRY UNASSAYED BILEVEL Minipak (2水平各1瓶) 2X10ML 600 A3010A0247 LIQUICHEK? CHEMISTRY UNASSAYED I 25X10ML 3500 A3010A0248 LIQUICHEK CHEMISTRY UNASSAYED II 25X10ML 5000 分析项目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 淀粉酶(Amylase) 白蛋白(Albumin) 醛缩酶(Aldolase) 直接胆红素(Bilirubin(Direct))* 间接胆红素(Bilirubin(Indirect))* 总胆红素(Bilirubin(Total)) 钙(Calcium) 离子钙(Calcium(Ionized)) 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 氯(Chloride) 总胆固醇(Cholesterol(Total)) 二氧化碳(c02) 铜(Copper) 可的松(Cortisol) 肌酐(Creatinine) 庆大霉素(Gentamicin) 地高辛(Digoxin) 乙醇(Ethanoi) 叶酸(Folate) 葡萄糖(Glucose) γ-谷氨酰转移酶(GGT) 谷氢酸脱氢酶(GLDH)‘ 球蛋白(Globum) 免疫球蛋白M(IgM) 羟丁酸脱氢酶(HBDH) 免疫球蛋白A(IgA) 免疫球蛋白G(IgG) 乳酸(Lactate(Lactic Acid)) 铁(Iron) 总铁结合力(Iron(TIBC)) 不饱和铁结合力(Iron(UIBC))* 锂(Lithium) 镁(Magnesium) 摩尔渗透压浓度(Osmolality) 脂肪酶(Lipase) 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 苯妥英(Phenytoin) 磷脂(Phospholipids) 过氧化物酶一抗过氧化物酶(PAP)* 钾(Potassium) 钠(Sodium) 总蛋白(Protein(Total)) 无机磷(Phosphorus) 水杨酸盐(Salicylate) 游离甲状腺素(T4(Free))* 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 (Free))*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Total)) 妥布霉素(Tobramycin) 转铁蛋白(Transferrin) 总甲状腺素(T4(Total)) 茶碱(TiaeophylIine) 尿素(Urea Nitrogen) 尿酸(UricAcid) 甘油三酯(Triglycerides) 促甲状腺素(TSH) 维生素B12(Vitamin B12) 锌(Zinc) 丙戊酸(Vatproic Acid) 万古霉素(Vancomycin) 对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 总酸性磷酸酶(Acid Phosphatase(Total)) T3摄入/T摄入(T3 Uptake/T Uptake) 乳酸脱氢酶(LDH))(Lactate Dehydrogenase) 碱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 肌酸激酶(Creatinine Kinase(CK)) 亮氨酸芳基氨肽酶(LAP-Arylamidase)*天门冬氢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 假胆碱酯酶(Pseudocholinesterase)蛋白电泳(Protein Electrophoresis) *注没有性能或稳定性的说明。 请参见各批号产品说明书叙述的关于可检测分析物项目以及稳定性说明。 Multiqual?液体定值与不定值多项目控制品(Liquid Assayed&Unassayed Controls) 是项目广泛的、以人血清为基础的液体临床化学控制品,具有三个水平。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保证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保管、使用。 范围:QC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 QC 员、QC主管。 内容: 1标准品、对照品的定义 1.1标准品、对照品 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2 标准品、对照品的购置 2.1所有标准品、对照品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临夏州药品检定所处购置,特殊情况除外。 2.2所购标准品、对照品应有标签和说明书。 2.3新购置的标准品、对照品QC员应于购置当日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中相关内容。 3标准品、对照品的保管 3.1标准品、对照品由QC主管指定的QC员保管。 3.2按照说明书要求存放在有硅胶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或冰箱内。 3.3干燥器外罩有黑色布罩。 3.4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标签或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保存。 3.5按贮存条件分类保存。 4标准品、对照品的使用 4.1QC员使用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应先申请,并由QC员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以便掌握每一批标准品的使用情况。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编号ZL-G-013 版次:01第 2 页共 2 页 4.2QC员将所需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取出,交予使用者。 4.3使用者称出所需用量或使用后,将剩余部分交还标准品管理员,填写记录。 4.4标准品管理员将剩余部分称量值填在记录中,并将其放回保存处。 4.5对有疑问的标准品、对照品向QC员提出,QC员报告QC主管,查清原因后,再决定是否使用。 4.6对规定有效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两人核对,按照《销毁管理规程》规定的程序销毁,并在“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的备注栏记录。

校准品、标准品和质控品的区别

校准品、标准品和质控品的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 1、校准品:用于定量检测时对检测项目的校准,是具有在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一般包含2个到多个浓度水平。 2、质控品:用于检查分析仪器或方法的性能,是一种稳定的物质,用于验证分析仪器或方法的性能。 3、标准品: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评价测定方法的物质。包括国家参考品和企业内部参考品,可用于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确定研究、产品放行、注册检验、监督抽验等。 二、是否都需要注册 1、校准品:一般可与配合试剂合并申请注册,也可单独申请注册。 2、质控品:一般可与配合诊断试剂合并申请注册,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 3、标准品:国家参考品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组织制备、标定,并向国家药品标准品委员会申报获批。企业内部标准品是由企业根据产品的特性研制用于满足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性能评估等,一般不需要注册。 三、是否都需要溯源性文件 1、校准品:要求提供完整的溯源性文件。 2、质控品:一般无溯源性要求,但对于定值质控品,有赋值准确度的要求。 3、标准品:如已有相应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品的项目,则企业内部标准品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标准品;如无国家或国际标准品,企业参考品的制备应有规范的质量控制程序,比如用金标准的方法或已上市同类产品对其进行验证确认等。 四、性能评估指标 1、对于校准品和质控品,除了溯源性上的差别外,一般都包括装量、瓶间差、生物安全性、稳定性等指标的要求。 2、而对于标准品:根据项目的不同,选用相应的试剂盒或金标准方法等,对参考品进行验证分析。 校准品、标准品、质控品三者同为参考物质。参考物质是一种材料或者物质,某一种或多种特性值只够均匀并被良好确定,用于校准测量系统,评价测量程序或为材料赋值。但三者并非用一个概念,他们有各自不同的应用场合。临床上常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关于标准品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关于标准品(对照品)的规定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即药品标准中使用的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对供试药品赋值、定性、评价测定方法或校准仪器设备的物质,其中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 对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经发放提供的对照品(标准品)(可参阅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ⅩⅤG),且使用方法相同时,应使用中检所提供的现行批号对照品(标准品),并提供其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说明其批号,不应使用其他来源者;如使用方法与说明书使用方法不同(如定性对照品用作定量用、效价测定用标准品用作理化测定法定量、UV法或容量法对照品用作色谱法定量等),应采用适当方法重新标定,并提供标定方法和数据;若色谱法含量测定用对照品用作UV 法或容量法,定量用对照品用作定性等,则可直接应用,不必重新标定。 对照品(标准品)标定的技术要求: 纯度测定方法应选用色谱法,并采用两种以上不同分离机理或不同色谱条件并经验证的色谱方法相互验证比较,同时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其它适宜方法检测HPLC法的色谱峰纯度,而后根据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确定对照品(标准品)原料的纯度。 对于组份单一、纯度较高的药物,对照品(标准品)标定方法宜首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精密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的容量法。可根据药物分子中所具有的官能团及其化学性质,选用不同的容量分析方法,但应符合如下条件:(1)反应按一个方向进行完全;(2)反应迅速,必要时可通过加热或加入催化剂等方法提高反应速度;(3)共存物不得干扰主药反应,或能用适当方法消除;(4)确定等当点的方法要简单、灵敏;(5)标化滴定液所用基准物质易得,并符合纯度高、组成恒定且与化学式符合、性质稳定(标定时不发生副反应)等要求。 标定方法的选择要关注如下事项:(1)供试品的取用量应满足滴定精度的要求(消耗滴定液约20ml);(2)滴定终点的判断要明确,提供滴定曲线。如选用指示剂法,应考虑其变色敏锐,并用电位法校准其终点颜色。(3)为排除因加入其它试剂而混入杂质对测定结果的影响,或便于剩余滴定法的计算,可采用“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的办法;(4)要给出滴定度(采用四位有效数字)的推导过程。 标定结果要根据3个以上实验室各不少于15组测定结果经统计分析,去除离群值和可疑值后的结果,并报告可信限。 如该药物没有可进行等当量换算并符合要求的容量法时,可采用反复纯化的原料,色谱法确定纯度后扣除有关物质、炽灼残渣、水分和挥发溶剂等后的理论含量确定为标准品含量,以此为基准进行对照品(标准品)的换代和量值传递。

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重庆多普泰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 分发范围〕〔〕生技部处〔〕 QC处〔QA质 管部〔〕 〕设备处〔外包装车间〔〕〔〕〕前处理车间〔洁净区车间 物料供应处〔〕人资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注册部〔〕营销中心〔〕行政部〔〕

2/*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的:目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相关文件: 程序: 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 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 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 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3/*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