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2 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样本

材料1-2 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样本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

报告编号:2010113003000014210351 查询时间:2010.11.30 09:30:15 报告时间:2010.11.30 09:30:15

信贷记录

这部分包含您的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记录。

您有5笔贷款,其中3笔尚未结清。目前仍逾期的有2笔,最长逾期61-90天,最近5年内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有2笔。

您有3个贷记卡账户,其中2个尚未销户。目前没有逾期,最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

您有3个准贷记卡账户,其中2个尚未销户。目前透支超过60天的有2个,最长透支61-90天,最近5年内发生过90天以上透支的有1个。

公共记录

这部分包含您最近5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

您有1笔欠税记录,1笔民事判决记录,1笔强制执行记录,1笔行政处罚记录,1笔电信欠费记录。

查询记录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报告最近2年被查询的记录。

3家机构贷款审批查询,2家机构贷后管理查询,2次现场本人查询。此外,2010年您通过互联网进行了3次查询。

说明

1.本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依据截至报告时间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查询记录外,其他信息均由相关

机构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仅供消费者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请您妥善保管。因本人保管不当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的,征信中心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本报告仅包含影响您信用状况的提示信息,如需获取您在个人征信系统更详细的记录,请选择更安全的查询方式。了解更多

查询方式,请访问征信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62821092.html,)。

4.更多咨询,请致电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810-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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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兹有本人 和本人配偶 (合称“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 及贵行下属分支机构(“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 1、授权事项及用途 (1)授权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的查询和使用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因□本人/本单位 □ (第三方姓名或名称)在被授权人处办理 (涉及的业务事项)事宜为下列所选事项的目的及其他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 关业务合同下利益的目的,随时向中国人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 (以上统称“征信机构”)查询、使用和保存授权人在征信机构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口审核本人贷款申请; 口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口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口对已发放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口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 用状况; 口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用状况; 口审核特约商户开户申请; 口处理本人异议申请; 口经人行同意的其他查询事项。具体查询事项为: 。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将在双方相关业务关系建立和存 续期间获得的与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中国人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中国人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 。 前述“不良信息”是指对授权人的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 授权人在借贷、赊 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承担担保责任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授权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授权人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 2、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前述事宜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且相关授信额度终止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3、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授权人同意,即使前述事宜下的业务未获批准,贵行仍可继续保留本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内容所述事项,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人(配偶签名):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模板

.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 (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本人(“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一、授权事项 1、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授权人在办理以下业务时,被授权人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人 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审核本人 / 配偶授信 / 贷款申请(含共同还款); ■审核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 / 配偶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 资人信用状况; □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保 证人(自然人)信用状况;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基于本人 / 本单位资格审查、授信方案制定、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债务追索、担保 方案制定、担保资产质量监控、担保责任追索、关联关系查询及其他为确保实现被授权 人在相关授信业务合同下利益之目的,被授权人有权查询、使用和保存前述信用信息及 信用报告。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被授权人有权将在双方相关授信业务 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本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 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授信意向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 行完毕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 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三、其他 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 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

个人征信分析报告模板征信分析报告模板

个人信用报告???? (明细) 报告编号:2查询请求时间报告时间: 被查询者姓名被查询者证件类型被查询者证件号码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陈** 身份证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P*Cta*z_user 本人查询(临柜) 一个人基本信息 身份信息 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手机号码 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数据发生机构名称 单位电话住宅电话学历学位 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数据发生机构名称数据发生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户籍地址 身份信息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 -- -- -- 数据发生机构名称 身份信息

编号居住地址居住状况信息更新日期 1 2 3 4 5 编号数据发生机构名称 1 2 3 4 5 职业信息 编号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1 2 3 4

5 编号职业行业职务职称进入本单位年份信息更新日期 1 2 3 4 5 编号数据发生机构名称 1 2 3 4 5 二信息概要 信用提示 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个人商用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笔数其他贷款笔数首笔贷款发放年份贷记卡账户数首张贷记卡发放年月准贷记卡账户数首张准贷记卡发卡月份本人声明数目异议标注数目 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

逾期(透支)信息汇总 贷款逾期贷记卡逾期准贷记卡60天以上透支 笔数月份数单月最高逾期总额最长逾期月数账户数月份数单月最高逾期总额最长逾期月数账户数月份数 单月最高透支余额最长透支月数 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 未结清贷款信息汇总 贷款法人机构数贷款机构数笔数合同总额余额最近6个月平均应还款 未销户贷记卡信息汇总 发卡法人机构数发卡机构数账户数授信总额单家行最高授信额单价行最低授信额已用额度最近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 三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贷款 账户状态五级分类本金余额剩余还款期数本月应还款应还款日本月实还款最近一次还款日期 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金额逾期31-60天未还本金逾期61-90天未还本金逾期91-180天未还本金逾期180天以上未还 本金 2017年02月-2019年01月的还款记录 / / / / / / / / / / *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账户状态五级分类本金余额剩余还款期数本月应还款应还款日本月实还款最近一次还款日期 当前逾期期数当前逾期金额逾期31-60天未还本金逾期61-90天未还本金逾期91-180天未还本金逾期180天以上未还

个人征信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 报告编号: 201710查询时间: 2017.10.04 17:46:05报告时间: 2017.10.05 10:33:07 姓名: 李**证件类型: 身份证证件号码: **************4519已婚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卡、贷款和其他信贷记录。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计算,精确到元。 信息概要逾期记录可能影响对您的信用评价。 信用卡购房贷款其他贷款购房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 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账户数 6 0 3 金贷款。 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 6 0 0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1 0 0 发生过逾期的信用卡账户,指曾经“未按 时还最低还款额”的贷记卡账户和“透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0 0 0 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 为他人担保笔数0 1 0 发生过逾期的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1.2013年11月5日交通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6年7月已销户。最近5年内有1个月处于逾期状态,没 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 从未逾期过的贷记卡及透支未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2.2016年5月16日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发放的贷记卡(美元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折合人民币21,642,已使 用额度0。 3.2016年5月16日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23,000,已使用额度15,448。 4.2016年4月6日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美元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已使用额度0。 5.2016年4月6日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5,000,已使用额度0。 6.2016年3月16日广州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20,000,已使用额度3,421。 其他贷款 从未逾期过的账户明细如下: 1.2017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发放的129,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7年7月已结清。 2.2017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发放的3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7年7月已结清。 3.2017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发放的3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7年7月已结清。 为他人担保信息 1.2016年6月3日,为董纪念(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1688)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 保贷款合同金额250,000,担保金额250,000。截至2017年8月3日,担保贷款余额241,389。 第1页共3页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18年版)(1)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 (2018年版)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内容),关注您的权利、义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一)审核本人或本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个人贷款/信用卡/分期付款申请,并进行授后风险管理; (二)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授信申请,并进行授后风险管理; (三)审核本人作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或担保人配偶的授信申请,并进行授后风险管理; (四)审核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管或作为其他重要关系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该法人、其他组织作为担保人)的授信申请,并进行授后风险管理; (五)审核特约商户开户申请,并进行相关风险管理; (六)处理本人的个人征信异议; (七)其他事项(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 四、若相关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人同意贵行保留本授权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 及信用报告等资料,无须退还。 五、本授权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相关业务结清或终止之日止(个人征信异议除外)。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黑体字内容。贵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授权人(签名):曾用名(如有):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其他: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

本人查询信用报告流程

本人查询信用报告流程 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全国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建成并全国联网运行,现在个人可通过该系统查询到自己的信用报告。本人查询信用报告的流程、要求说明如下: 一、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方式 个人或委托他人到征信分中心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其中被委托人称为代理人。 (一)本人查询信用报告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留给征信分中心备查),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征信分中心查询。目前,征信中心不通过电话和互联网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委托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委托人及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中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留给征信分中心备查。 另可自备填写完成《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征信分中心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三、查询信用报告的收费标准 目前暂不收费。. 四、个人信用报告展示的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 (二)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个人信用卡、贷款以及为他人担保信息。 (三)异议标注信息 (四)本人声明信息。本人声明是客户对本人信用报告中某些无法核实的异议所做的说明,征信中心不对本人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五)查询记录 五、征信中心关于信用报告的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加工、分析和展示。信用报告中除个人声明、查询记录和异议标注外的信用信息采自各家银行或其他各类机构,征信中心承诺保持其客观、中立的地位,并保证将这一原则贯穿于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 异议申请流程

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一、平台介绍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本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基于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以充分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一是确保查询申请由本人提交。只有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申请。二是确保查询结果由本人查看。只有持有身份验证码,才能查看信用信息。三是确保信息保存安全。从获得可以查询的反馈通知之日起,信用信息仅在平台的互联网端存放7天,到期后会自动删除。 平台提供多种身份验证方式:一是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即通过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确认个人身份;二是银行卡验证方式,即借助于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确定个人身份;三是问题验证方式,即通过在线回答问题方式确认个人身份;四是移动金融IC卡验证方式,即借助加载了从MTPS发放的个人认证证书(简称"MTPS个人认证证书")的移动金融IC卡,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访问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输入MTPS 个人认证证书PIN码等信息来验证个人身份。数字证书验证、银行卡验证和移动金融IC卡验证实时反馈身份验证结果,问题验证方式在24小时后反馈身份验证结果。 平台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三种产品服务。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以一句话的方式提示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存在最近5年的逾期记录;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展示其个人信用状况概要,包括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个人信用报告为注册用户展示其个人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包括信贷记录、部分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用户注册后登录平台,根据需要选择信用信息产品,并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的用户成功提交查询申请。信用信息产品加工完毕后(一般在成功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平台会向用户发送含有身份验证码的短信。用户可在收到身份验证码的7天内,登录平台使用身份验证码查看查询结果。 二、操作指南 说明:1.身份验证。用户选择银行卡、数字证书或移动金融IC卡验证方式可实时获取验证结果;选择问题验证方式在提

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划分标准.docx

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 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划分标准: (一)禁入类客户:信用报告反映申请人存在严重的不良记录,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存在严重缺陷,以往债务已形成事实风险,且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 1.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状态显示为冻结、止付及呆账等非正常状态; 2.信用卡最近 24 个月(注:账户状态显示为“销户”的信用卡,最近24 个月指查询时间的最近24 个月,账户状态显示为“正常”的信用卡,最近24 个月指结算年月的最近24 个月,下同)还款状态记录中出现G(未结清销户) 或出现 4 (贷记卡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 4 次,准贷记卡透支91-120 天)及以上; 3.贷款最近 24 个月(注:账户状态显示为“结清”的贷款,最近 24 个月指查 询时间的最近24 个月,账户状态显示为“正常”的贷款,最近24 个月指结算年月 的最近24 个月,下同)还款状态记录中出现G(未结清销户)、Z(以资抵债)、 D(担保人代还)或出现 4(逾期 91-120 天)及以上; 4.信用卡最近 24 个月内累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8 次或出现 3(贷记 卡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 3 次,准贷记卡透支61-90 天)的次数累计超过 2 次; 5.贷款最近 24 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累计逾期次数超过8 次或出现 3(逾期 61-90 天)的次数累计超过 2 次; 6.业务部门认定的应该进入禁入类的其他个人客户。 (二)次级类客户:信用报告反映申请人信用交易记录有逾期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债务的正常偿还,目前申请人履行债务的意愿或能力存在缺陷,潜在风险较大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信用卡最近 24 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逾期最高记录为3; 2.贷款最近 24 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逾期最高记录为3; 3.信用卡最近 24 个月内累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不超过8次(含 8 次,下 同),且出现 3 的次数累计不超过 2 次; 4.贷款最近 24 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8次,且出现 3 的 次数累计不超过 2 次; 5.业务部门认定的应该进入次级类的其他个人客户。 (三)瑕疵类客户:信用报告反映申请人信用交易记录基本良好,历史上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本人(“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一、授权事项 1、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授权人在办理以下业务时,被授权人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审核本人/配偶授信/贷款申请(含共同还款); ■审核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配偶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保证人(自然人)信用状况;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基于本人/本单位资格审查、授信方案制定、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债务追索、担保方案制定、担保资产质量监控、担保责任追索、关联关系查询及其他为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关授信业务合同下利益之目的,被授权人有权查询、使用和保存前述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被授权人有权将在双方相关授信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本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授信意向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三、其他 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授权日期: 年月日

个人征信报告样本

个人信用报告 报告编号:201************** 查询时间:2013.11.11 11:14:56 报告时间:2013.11.11 17:53:46 姓名:xx 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1252 已婚 信贷记录 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卡、贷款和其他信贷记录。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计算,精确到元。 信息概要逾期记录可能影响对您的信用评价。 发生过逾期的信用卡账户,指曾经“未按时还最低还款额”的贷记卡账户和“透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 信用卡 透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1.2008年9月8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的准贷记卡(人民币账户),2013年9月销户。最近5年内有39个月透支超过60天,其中37个月透支超过90天。 从未逾期过的贷记卡及透支未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2.2011年10月2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发放的贷记卡(美元账户),2013年4月销户。 3.2011年10月2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2013年4月销户。

4.2007年9月21日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2010年8月销户。 5.2012年1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2年1月,信用额度20,000,尚未激活。 6.2011年10月25日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2年5月,信用额度10,000,尚未激活。 7.2008年9月2日中信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3年10月,信用额度0,尚未激活。 住房贷款 从未逾期过的账户明细如下: 1.2013年8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发放的225,000元(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2033年8月29日到期。截至2013年10月,余额224,085。 公共记录 系统中没有您最近5年内的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电信欠费记录。 查询记录 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报告最近2年内被查询的记录。 编号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1. 2013年7月10日中国建设银行/ 贷后管理 2 2013年7月10日中国建设银行贷款审批 3 2013年4月16日中国光大银行贷后管理 4 2013年1月2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yc 信用卡审批 此外,2013年您通过互联网进行了4次查询。 说明 1.除查询记录外,本报告中的信息是依据截至报告时间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征信中心不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2.本报告仅包含可能影响您信用评价的主要信息,如需获取您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更详细的记录,请到当地信用报告查询网点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网点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可访问征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

人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人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人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入口大家能够找到吗?为了方便大家登录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官网,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人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入口,欢迎大家点击登录! 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本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基于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平台)。 平台以充分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一是确保查询申请由本人提交。只有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申请。二是确保查询结果由本人查看。只有持有身份验证码,才能查看信用信息。三是确保信息保存安全。从获得可以查询的反馈通知之日起,信用信息仅在平台的互联网端存放7天,到期后会自动删除。 平台提供多种身份验证方式:一是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即通过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确认个人身份;二是银行卡验证方式,即借助于带 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确定个人身份;三是问题验证方式,即通过在线回答问题方式确认个 人身份;四是移动金融IC卡验证方式,即借助加载了从MTPS发放的个人认证证书(简称"MTPS个人认证证书")的移动金融IC卡,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访问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 服务平台,通过输入MTPS个人认证证书PIN码等信息来验证个人身份。数字证书验证、银行卡验证和移动金融IC卡验证实时反馈身份验证结果,问题验证方式在24小时后反 馈身份验证结果。 平台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三种产品服务。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以一句话的方式提示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存在最近5年的逾 期记录;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展示其个人信用状况概要,包括信贷记录、公共记 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个人信用报告为注册用户展示其个人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包 括信贷记录、部分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 用户注册后登录平台,根据需要选择信用信息产品,并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的用户成功提交查询申请。信用信息产品加工完毕后(一般在成功提交查询申请后的第2天),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

(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分行: 本人_____________ “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 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一、授权事项 1、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授权人在办理以下业务时,被授权人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审核本人/配偶授信/贷款申请(含共同还款); ■审核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配偶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保证人(自然人)信用状况;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基于本人/本单位资格审查、授信方案制定、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债务追索、担保方案制定、担保资产质量监控、担保责任追索、关联关系查询及其他为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关授信业务合同下利益之目的, 被授权人有权查询、使用和保存前述信用信息及 信用报告。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被授权人有权将在双方相关授信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本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授信意向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三、其他 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年. 月日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介绍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方便社会公众便捷地获取本人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宽个人征信系统服务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基于互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以充分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一是确保身份安全。社会公众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才能成为平台的注册用户,使用平台的信息查询功能。二是确保操作安全。注册用户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时,还须通过手机短信、数字证书等方式与平台交互,通过验证核实后方能获取信用信息结果。 平台现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一是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即通过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确认个人身份;二是问题验证方式,即通过在线回答问题方式确认个人身份。 平台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以及个人信用报告三种产品服务。注册用户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申请并获取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非实时反馈,一般为成功提交查询申请的第二天。 个人信用信息提示是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有逾期记录的提示性信息。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手机短信提交查询请求;次日,用户可以登录平台查看查询结果,对于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提交查询请求的,平台还会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查询结果。 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注册用户登录平台后在线提交查询申请;次日登录平台,申请获取确认码,平台会自动将确认码发送到注册用户预留的手机上,正确输入后,可在线查看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概要。 个人信用报告为注册用户提供其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注册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再次进行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后次日可登录网站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征信报告模板 ()

个人信用报告 报告编号:201710查询时间:2017.10.0417:46:05报告时 间:2017.10.0510:33:07 姓名:李**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4519已婚这部分包含您的信用卡、贷款和其他信贷记录。金额类数据均以人民币计算,精确到元。 逾期记录可能影响对您的信用评价。信息概要 信用卡购房贷款其他贷款购房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 房(包括商住两用)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账户数 6 0 3 金贷款。 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 6 0 0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1 0 0 发生过逾期的信用卡账户,指曾经“未按 时还最低还款额”的贷记卡账户和“透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0 0 0 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 为他人担保笔数0 1 0 信用卡 发生过逾期的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1.2013年11月5日交通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6年7月已销户。最近5年内有1个月处于逾期 状态,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 从未逾期过的贷记卡及透支未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如下: 2.2016年5月16日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发放的贷记卡(美元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折合人民币 21,642,已使用额度0。 3.2016年5月16日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23,000,已使用额度 15,448。 4.2016年4月6日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美元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折合人民币5,000,已使用额度0。 5.2016年4月6日招商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5,000,已使用额度0。 6.2016年3月16日广州银行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截至2017年8月,信用额度20,000,已使用额度3,421。 其他贷款 从未逾期过的账户明细如下: 1.2017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发放的129,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7年7月已结清。 2.2017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发放的3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7年7月已结清。 3.2017年6月30日杭州银行发放的300,000元(人民币)其他贷款,2017年7月已结清。 为他人担保信息 1.2016年6月3日,为董纪念(证件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1688)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担 保,担 保贷款合同金额250,000,担保金额250,000。截至2017年8月3日,担保贷款余额241,389。 第1页共3页

个人信用报告模板

平安银行专用个人信用报告 (2011银行版-仅限平安银行内部使用)报告编号:21745678121 查询请求时间:2014.11.27 11:32:12 报告时间:2014.11. 一个人基本信息 身份信息 居住信息 职业信息 二信息概要 (一)信用提示 (二)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

逾期(透支)信息汇总 (三)授信及负债信息概要 未结清贷款信息汇总 未销户贷记卡信息汇总 三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三)贷款 1. 2011年08月31日机构“平安银行上海延东支行”发放的287000元(人民币)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号80003,抵押担保,36期,按月归还,2014年08月31日到期,已于2014年07月结清。 2.2014年07月23日机构“平安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发放的3350000元(人民币)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号RL23,抵押担保,12期,按月归还,2015年07月23日到期,截至2014年10月24日, 3.2009年08月18日机构“PA”发放的800000元(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号X,抵押担保,240期,按月归还,2029年08月18日到期。已于2012年07月结清。 4.2010年01月06日机构“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发放的1560000元(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号1021000001,抵押担保,240期,按月归还,2030年01月06日到期。已于2012年07月结清。

5. 2010年01月18日机构“平安银行上海延东支行”发放的229600元(人民币)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号5011000002,抵押担保,18期,按月归还,2011年07月18日到期,已于2011年07月结清。 6. 2012年07月24日机构“平安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发放的3500000元(人民币)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号QY8931000004,抵押担保,12期,按月归还,2013年07月24日到期,截至2013年07月结清 (二)贷记卡 1.2010年01月23日机构“PA”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业务号X,授信额度15000元,信用/免担保,截至2014年10月22日, 2. 2009年03月20日机构“VG”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业务号X,授信额度12000元,信用/免担保,截至2014年10月03日, 3. 2010年01月12日机构“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业务号29987,授信额度30000元,信用/免担保,截至2014年10月15日, 4.2011年06月15日机构“CQ”发放的贷记卡(人民币账户),业务号X,授信额度15000元,信用/免担保,截至2014年10月15日,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人民南路支行: 兹有本人_____ ____和本人配偶____ ____(合称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本授权书查询、使用、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一、授权事项及用途 (一)授权人信息查询和使用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因□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被授权人处办 理事宜为下列所选事项的目的及其他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 相关业务合同下利益的目的,随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人行 数据库)查询授权人的全部信用信息。 □审核本人贷款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信或担保申请,需要了解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的信用状况; □对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需了解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信用状况; □审核特约商户开户申请,需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 (二)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人行规章,将双方相关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信贷信息、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按规定格式加密后提供人行数据库。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前述事宜下发生的授信业务完全履行完毕且相关授信额度 终止之日或特约商户业务审核通过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授权人之日止。 三、授权人同意,无论前述事宜下发生的业务是否审核通过,被授权人均有权在内部保留本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依据本授权书查得的相关信息。 四、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授权人的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内容所述事项,尤其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授权人(配偶签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年月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并正确选择查询授权原因。) 本授权书面谈面签客户经理(签名):

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致: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兹有本人和本人配偶(合称“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及贵行下属分支机构(“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 1、授权事项及用途 (1)授权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的查询和使用 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因□本人/本单位□ (第三方姓名或名称)在被授权人处办理(涉及的业务事项)事宜为下列所选事项的目的及其他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关业务合同下利益的目的,随时向中国人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 信机构:(以上统称“征信机构”)查询、使用和保存授权人在征信机构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口审核本人贷款申请;口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口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口对已发放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口受理法人、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用状况; 口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担保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及关联人信用状况;口审核特约商户开户申请;口处理本人异议申请; 口经人行同意的其他查询事项。具体查询事项为: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被授权人有权,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将在双方相关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中国人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中国人行 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或备案的征信机构:。 前述“不良信息”是指对授权人的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授权人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承担担保责任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授权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授权人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前述事宜下发生的业 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且相关授信额度终止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3、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授权人同意,即使前述事宜下的业务未获批准,贵行仍可继续保留本授权书和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

(适用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本人(“授权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查询和提供授权人的信息。 ★一、授权事项 1、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授权人在办理以下业务时,被授权人可以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人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审核本人/配偶授信/贷款申请(含共同还款); ■审核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配偶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保证人(自然人)信用状况;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基于本人/本单位资格审查、授信方案制定、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债务追索、担保方案制定、担保资产质量监控、担保责任追索、关联关系查询及其他为确保实现被授权人在相关授信业务合同下利益之目的,被授权人有权查询、使用和保存前述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2、授权人信息的对外提供 根据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被授权人有权将在双方相关授信业务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获得的与本授权人有关的信息,包括信贷信息、信用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载明的签署日期起至授信意向下发生的业务(如有)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如被授权人经审核拒绝接受本授权人的申请,则授权期限至被授权人正式通知本授权人之日止。 三、其他 如被授权人超出本授权书的范围违法查询和使用本授权人的信用信息,被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人知悉和完全理解本授权书的内容,尤其是标记★的条款,本授权书下的授权是本授权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签字):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授权日期: 年月日

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划分标准

个人信用报告等级划分标准: (一)禁入类客户:信用报告反映申请人存在严重地不良记录,申请人履行债务地意愿或能力存在严重缺陷,以往债务已形成事实风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状态显示为冻结、止付及呆账等非正常状态; 信用卡最近24个月(注:账户状态显示为“销户”地信用卡,最近 近 24 3 2次; 程度上影响了债务地正常偿还,目前申请人履行债务地意愿或能力存在缺陷,潜在风险较大地,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信用卡最近24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逾期最高记录为3; 2.贷款最近24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逾期最高记录为3; 3.信用卡最近24个月内累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不超过8次(含8次,下同),且出现3地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 4.贷款最近24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中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8次,且出现3地

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 5.业务部门认定地应该进入次级类地其他个人客户. 瑕疵类客户:信用报告反映申请人信用交易记录基本良好,历史上有少量情节轻微地逾期情况出现,但并未影响债务正常偿还,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未“结清”或“销户”地信用卡或贷款,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A.未“结清”地贷款,账户状态均为“正常”; B.各笔贷款当前逾期期数及逾期总额均为“0”. C.贷款最近24个月还款状态记录仅有“/”(未开立账户)、“*”(本月没有还款历史)、“#”(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或“N”(正常,借款人已按时归还该月应还款金额地全部); 查询之日申请人在征信系统内无信用报告或查询到地信用报告中无信用交易记录地,视为正常类客户.

对于信用报告显示当前账户状态为逾期等非正常状态,但由于信用报告地时间差问题,客户实际已正常归还贷款地,客户提供贷款行或发卡行地还款明细凭证后,按实际情况划分. 第二条禁入、次级、瑕疵和正常类客户地准入政策: (一)对禁入类客户,除非客户能证明上述结果非本人过错造成,提供书面说明,并经过分行(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信贷业务主管在贷款审批表中签 宽客户准入政策.对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应执行较为严格地客户准入政 策. 邮政储蓄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可不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查询客户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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