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涂料一体化招标文件

物资采购(租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名称:中筑天佑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经办人:韩宝健联系电话: 134******** 发出时间: 2012 年 11 月 13 日

物资采购(租赁)招标文件

第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经招标人组织考察,参加本次物资采购(租赁)投标的投标人均满足招标的有关要求,可以参加本次物资采购(租赁)投标。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吉尔吉斯项目

2.2 工程地点:比什凯克

2.3 总包单位:中筑天佑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 11000 平方米

2.5 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第三条招标范围及报价说明:

3.1招标物资明细及具体要求列入物资采购投标书中(附后)。

3.2招标物资价款包含以下内容(注:根据招标物资确定以下所含费用):合格品外墙保温、涂料等自身价值及包装费(集装箱国际运输)、安装辅料费、装卸费、指导安装费、利润、税费及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等。

3.3、招标物资单价为一次性包死,过程中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调整,数量为暂估,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第四条招标物资技术指标要求、质量保证期限及保证金约定: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质保期一年,质保金为合同额的5%。

第五条招标物资相关资料要求:

公司资质齐全,产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齐全。标书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商务标中材料和人工分开报价。

第六条招标物资供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2012年11月27日前交货,供方北京市内交货装箱,装卸费由供方负责。阜外运输由需方负责。

第七条招标物资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同时要求所供产品不低于样品标准。

2、成品装箱前需方到现场验收。

3、验收采用目测、现场测量、取样送检测单位检测。

第八条招标物资结算、支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1、结算方式:交货时,需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交货数量或工程量办理结算,供方出具供货清单,需方签字验收。

2、货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材料部分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交货验收后,供方出具发票,需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5%质保金在交货后一年内付清。

3、包清工在进入现场施工后每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至当月结算额的80%,完工验收后一周内付至95%,余5%质保金在交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第九条招标需要说明的事项:

9.1、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 3-4 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择优录取 1 家中标。

9.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十条投标须知:

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或条件做出承诺,并按时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10.2、投标文件要密封,须填写密封日期,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并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4:30 时前送达中筑天佑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10.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

10.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人有拒绝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10.5、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10.6、投标书一式三份。

第十一条开标要求

1、本次开标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14:30 时在中筑天佑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请各投标人(限1-2人参加)准时参加。

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者投标文件无效。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会议代表迟到15分钟以上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并加盖印章的;

(4)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的;

(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涂改的;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响应或承诺的;

(8)投标人的报价单不一致,且未注明哪一个有效的;

(9)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

第十二条评标

1、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主管总经济师会同工程技术部、经营管理部、采购部、项目部等有关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单数。

2、凡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合理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低于企业成本价的除外。

3、当投标人最低报价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时,可以当场或在限定的时间内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必须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价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重新组织选择投标人进行招标。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在1日内签订物资采购(租赁)合同。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由第二名为中标人。

5、未中标人不另行通知,也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第十三条中标人须知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对甲方持有的债权不得转让于第三方。

2、中标人物资进场时间、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质量标准与合同约定不符,满足不了招标人和设计要求时,经双方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物资采购(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保温材料明细表

评委打分表

招标材料名称:评委签名:评标日期:年月日

注:1、资信资料:有就给标准分,没有0分;

2、产品质量:前三项资料齐全给标准分,没有0分,外观质量分为好(9分)、中(6分)、差(3分)三档;

3、承诺:有垫资承诺为5分,没有0分,时间最长或满足招标方要求为满分10分,每低于一个月减1分,最多减5分;

4、报价:报价最低为满分,每高1%减1分(按内插法)。

(投标附件一)材料设备采购投标书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印章)

投标金额:

企业经济性质:

企业法人代表:(印章)

联系人:电话:

编制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装订内容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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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书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

?

材料设备技术标及投标报价明细表

?

投标单位承诺和其他说明

物资采购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注:本表由投标人填写,一式二份。编制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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