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

2013年招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

2013-02-25研究生院

各位免费师范毕业生考生:

现将我校2013年招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复试,综合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确定复试成绩。跨专业报考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来校进行面试。

二、提交材料

1.《申请审批表》。考生登录北师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查询系统

https://www.360docs.net/doc/e04641382.html,:32013/master/(以下简称“查询系统”)下载打印表格。仔细核对内容(特别是报考专业),确保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试方案》(见附件一)中所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2013年4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查询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核

复试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为合格:1.为我校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3.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见附件二);4.已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四、录取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接受全国录取检查,时间大约在5月中下旬,录检通过的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旬寄发。

五、其他

1.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查询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我校2013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考生录取后利用2013年、2014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上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2013年暑期上课预计在7月上旬开学,8月中旬结束。具体安排请留意我校相关通知。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4.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学费参照当年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费标准执行,2013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需交纳学费2.5万元(其中2013年暑期报到时交纳1万元,进入论文阶段之前交纳1.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交纳学费3万元(其中2013年暑假报到时缴纳1.5万元,进入论文阶段之前交纳1.5万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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