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34卷第5期Vol.34N o.5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2014年5月20日

May.202014

85

doi:10.3969/j.issn.1008-9640.2014.05.042

为了顺利帮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力度。2002年5月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制度,2007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确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不能让任何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但是,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需要反思并提出解决措施。

一、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每年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对每一位贫困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但随着金额和名额的增加,一些家庭并不贫困的同学也想分得一杯羹。学生们所要做的就是从当地民政部门开一张证明,盖上章就可以了。由于条件的限制,高校评审人员不可能一一赴实地调查同学的情况,对其家庭的真实情况并不知晓,如何辨别贫困生的真伪和等级就成为各个高校评定环节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了。而一些同学在申请助学金的过程中不惜编造虚假信息,拉拢评委会的一些同学和熟人请客吃饭,以获取支持,更使得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蒙上了一层不光彩的颜色,这就涉及当代大学生的诚信问题。

二、助学金是一把双刃剑

一片面包,无论切得多细,还是有两面。助学金不用偿还,获取后也没有相应的监督手段,使用完全由自己支配。而进入大学以后,许多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尤其是一些来自农村的孩子,与家庭条件相对好的同学相比,会产生盲目攀比的心理,将助学金花在购买电子产品、高档衣服、娱乐活动上面。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自立自强意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总希望社会或学校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把希望寄托于外界的帮助,而不是自力更生,靠自己的劳动来解决困难”[1],钱没有用在刀刃上,远在农村毫不知情的父母还在为他们辛苦打拼。

三、评选过程中的隐私和伦理道德问题

在评选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评委会的成员必需要对评审对象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进行了解,这涉及学生的个人隐私和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个人信息以及家庭信息的公开对许多学生造成了心理压力,有些符合特困、低保等条件的学生,担心丢面子而产生心理压力,不愿申请助学金,使本来的好事反而成了他们的心病。而一些已经被评选上的同学,无疑被打上了“贫困生”的标签,他们在饮食起居等生活细节方面往往会小心翼翼,因为审视的目光无所不在。笔者所在的学校就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一个贫困生在辅导员处哭诉:“我是贫困生,我在食堂就不能吃块肉了吗?”经济上的困难已经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自卑、敏感、忧郁的特质,而对其贫困情况的公开对一些自尊敏感的学生来说意味着隐私被侵犯,尊严被践踏。既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评选,又要顾及学生的隐私,这个问题也需要格外关注。

四、勤工助学岗位有限

勤工助学是解决贫困生问题的好办法,但在校园内提供给贫困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很少,助教、文秘、图书馆这些文职岗位工资较低,部分高校还存在着拖欠的现象,后勤所能提供的有限的体力劳动岗位满足不了贫困生的需求,而且部分贫困生还都不愿意接受,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怕累怕脏,而是出于自尊方面的考虑,不愿在同学面前抛头露面;勤工助学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贫困生的学习。一些贫困生上课也想着打工的事儿,不能专心学习,耽误了功课,尤其是那些以商品经营为主的勤工助学,消耗了贫困生的时间和精力,更使一些学生的思想沾染了铜臭味。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何 慧 王建军 刘秀芳 孔 刚

(蚌埠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安徽蚌埠 233000)

摘 要:国家助学金是高校资助贫困生的一项惠民政策,帮助部分学子完成学业。但是,国家助学金在评定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给学校的思政工作带来一系列挑战。基于此,笔者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保证助学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640-(2014)05-0085-02

收稿日期:2014-05-12

作者简介:何慧(1983—),女,安徽蚌埠人,蚌埠医学院预防医学系辅导员。研究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下转第87页)

学校资助管理工作总结

学校资助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我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学生**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与各级学生**部门一道,齐心协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克服重重困难,促进我市学生**工作呈跨越式发展,全市学生**体系日趋完善,**功能不断健全,全市受**学生人数和金额大幅度提高。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大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全面完成政府规定的目标任务。截至年底,向义务教育**寄宿学生****人次发放生活补助****万元;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计***万元;向**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万元,免除中职**学生学费****万元;认真落实了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向普通高中**学生****人次发放国家助学金***万元;稳步做好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的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人次 ***万元。为全市**名孤儿发放永正助学金**万元。 (二)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努力实现应贷尽贷目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每年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

经过多方协调,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市受理贫困学生贷款人数****人,贷款金额****万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面实施,促使我市高校学生欠缴学费现象明显减少。 (三)科学构建管理监督机制,精心管好、用好**学生的读书钱。目前我市**体系8项**中,有6项**需要各级各类学校和管理部门评审。为保证对各类**的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对**金的管理发放办法进行了科学探索。一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新的**政策,使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并特别设立了投诉热线及网上政策咨询,形成社会共同监管的渠道。二是规范流程、加强统筹管理。分别对各类发放环节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完整的审核程序和操作流程。对实行全体学生的**,要求查验注册名单和原始凭证,对各类资金的发放都要求公示发放名单,对高校学生**资金发放,要求系、校两级和利用校园网公示,切实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真正做到让确实需要救助的人获得救助。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今年以来,我中心多次组织专项督查,尤其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实行了半年一清查、一年一审计制度,确保了**金的安全性、规范性。 (四)大力发展社会助学事业,为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创造捐助机会。今年以来,我中心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竭尽全力,积极协调各种社会关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2.学生按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具体建议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的三级贫困证明(特别地区只需二级,对的确家庭贫困却不能开出三级证明的同学,可根据实际进行酌情考虑)。 (2)、申请学生须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和助学金申请文。 3.评定办法。 (1)、贫困等级按照家庭经济状况所能承担的生活费用情况划分,设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贫困三个等级, 贫困等级认定可参考以下定性标准: ○1特别困难: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无收入(指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者);重病户(指主要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低保户或特困户;残疾学生; ○2比较困难:单亲家庭;父母双下岗;纯农户、牧户(指农村、牧区除农业、牧业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者;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另一方收入较低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父母离异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3一般困难:家庭因突出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特殊情况或因故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等级. 注:在家庭条件一样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学习成绩。 (2)、对于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的同学,谎报家庭情况的同学,评议组有权降低其受资助力度,对于性质恶劣的有权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8、公示 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内部宣读,资助负责人应把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做好监督,对有异议的进行再次审核。 9、后期需要做好部分同学的心理疏导工作 对于评议组的结果难免会有同学认为不公平,这就需要班级负责人关注这些人心理动向,及时建立他们与辅导员的沟通,消除他们的不理解感。同时,还应加强对受资助同学的监督,监督他们合理使用助学金,争取做到自信、自立、自强。 10、资助人员汇总 各班上交名单到各系,各系审核汇总上交到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审核。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要求

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学资助字〔2012〕10号 关于评审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和经费预算,依照《山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山西财经大学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7〕42号),现就我校具体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原则 在开展国家资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所有参加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审工作做扎实;要坚持择优的工作原则,加强审核,切实将资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坚持民主、透明

的工作原则,始终做到民主推荐,逐级公示,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的客观性。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推选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推选,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五日内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初审和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在全院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评审。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学院初审材料在五日内进行审核、完成建档,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并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度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一般应在全班排名的前10%; 5、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方可申请; 6、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以上奖励者综合测评成绩可放宽至全班排名前15%; 7、申请国家奖学金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得申请国家

奖助学金总结

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工作总结 经过近一个月的忙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和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了。真的是整整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其实每天的工作都是在忙忙碌碌中走过的,之所以每年的这段时间里感觉尤其之忙,是因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和荣誉的。就因为如此,压力更大。每一个名额的确定,每一个人员的审核,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谈话,我都需谨慎小心,每每这时我就会觉得自己肩上任务的重量。 在奖助学金评定的这段时间里,我的工作得到了学院领导孙秀春、田处长、葛老师和各年级任课老师、宿舍老师的大力支持。细到每一张登记表,每一张审核表,每一张学生的照片,如果没有你们,我想我的工作量会更大。没有这些一起工作的“战友”,这项工作,我是不会完成的这么顺利的。在这里我由衷的向和我一样工作在辅导员岗位上杨志华、张兰兰说声:“谢谢,姐妹们辛苦了。”还有感谢的是各班的班委,协助我们一起汇总成绩才把这么大的工作量完成的井然有序。 在评定工作中,我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很多是关于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定的疑惑甚至抱怨。我想和大家说,国家奖学金是给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该学生首先要成绩优秀品德高尚,其次要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学生当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和标志作用。所以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再来说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专门设立的一种资助。相对于国家奖学金来讲,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可能没有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严格,但评定流程却是非常严谨的。首先国家助学金的名单范围是在我院的贫困生档案中筛选的。也就是说,只有你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资格评定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学院领导对此也非常重视,专门召集各位班主任老师开会制定了详尽的实施细则。首先,要求贫困生提交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每位老师都要对本班的贫困生进行民主测评,此次测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2000字 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在教育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中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政教处牵头,各班班主任提供困难学生名单,最终由政教处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学生资助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以及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配备的落实情况,监督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体制、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做好资助经费的统筹和分配,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及扶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同时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由副组长具体组织,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94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去,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财教[2007]136号)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二、资助对象、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 第五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理想远大,立志报效国家,能将个人成才与社会、国家需要结合起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 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言行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注重培养专业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良好; 6.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没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8.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第六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 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3. 一学期旷课达4节以上; 4. 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5. 有抽烟、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行为者; 6. 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 7. 破坏公物者; 8. 其他学校认为有必要取消国家助学金的表现。 第七条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基础较差但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勤奋的学生,对于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 1.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下达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额范围内,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资助比例,以及各系部在校四、五年级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分配到各系部。 2.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各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在系内进行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系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5.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评奖学金个人总结怎么写

评奖学金个人总结怎么写 评奖学金的个人总结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搜集整理的评奖学金个人总结怎么写,欢迎阅读。 评奖学金个人总结(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大学xx学院xx20xx级xx的xx。我来自**省最西部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20xx年我很荣幸成为我校的一名学生,在无比激动和自豪的心情中不知不觉地开始了我的大学生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关系,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我认为自己在各个方面均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我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我的家庭基本情况: 我家位于**省最西部的**山区。因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可耕耕地少,无法种植各种经济作物,家庭经济收入十分有限。在我高中的几年学习中,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并欠下了高达一万多元的债务。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所以为了让我的将来有更多的机会,我依然选择了继续求学这条艰苦的道路。

在学习方面: 在学习上我一直勤奋刻苦,虚心向周围的同学与老师请教。在大学这个学习环境相对宽松,课余生活丰富多彩的环境中,我并没有放松学业。而是有计划的坚持并不懈的学习专业知识和感兴趣的其它知识。我在专业课上的学习和实践毫不放松,认真学习课程知识,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专业成绩优秀,在学习中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好评,在 20xx20xx年度里,我的成绩如下:。平均成绩达86分。在**专业的200多人中排名第10名。现在我在报考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三级考试,普通话考试。我相信付出了一定会有收获。 思想方面: 从小受父母的言传身教,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不仅要拥有丰富的知识,而且要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个人道德修养。这种观念深深扎根在我心中,我励志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我的思想积极上进,作风正派,严于律已。自从走进大学校园,就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旁听各种政治讲座。以此来端正自己的思想,提高自己的觉悟。在学习中充分发挥共青团应有的带头作用。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出于对党的向往,我高中的时候就参加了业余团校和党校的培训,并顺利结业。在学校领导老师的教导下,我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构的通知》(教财厅函〔2007〕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依法进行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学生为大连海事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第四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评奖年度内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评奖学年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标准课程的学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综合成绩及格或达标。 (四)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综合测评总成绩列专业10%。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的奖励范围和评定条件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设立宗旨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部在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 第七条评定条件 按照申请学生在本专业内的的B项积分名次确定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文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优先评定范围 (一)家庭成员情况: 1、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 (二)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 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三、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 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 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 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评定程序 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 3、班主任(或辅导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 4、二级学院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审定。 6、学校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 六、认定方法 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65%)、日常消费(10%)、学习情况(10%)、思想品德(1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家庭经济状况(65%)、 1、家庭成员(20分): 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20分; 父或母一方去世,15分; 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12分; 父母务农且收入仅供自用,或父母下岗均未再就业,10分; 父母一方打工、一方务农(或下岗未就业),8分; 父母双方打工,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20分。 2、家庭收入20分: 家庭人年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国家贫困线以下),20分;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 引导语: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报告(一) 为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使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运作,阿左旗党委、政府根据中央财政部、教育部及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于20xx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了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管理和具体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事务。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孝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

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为了塑造单位形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制订了内部考勤制度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讨论修订过程中。同时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例会制度。要求员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沟通协调的目的。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附件六: 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010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1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优秀; 6、在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7、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

关于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 导语: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突破,你工作上是不是有了许多 新的想法和发现,不如来写个总结吧,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关于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欢迎阅读! 本学年,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在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和 福建师范大学助学贷款中心的帮助支持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为辅的多元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一年来,我院学生在资助方面的投诉为零。现将我院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学院成立了以林玉瑞政委、许玉泰院长任组长,林成郎副政委、冯增其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了以系分管学生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资助工作的透明度,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把各项

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印制在20XX版《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生 手册》供学生参阅。正因为有了上述组织管理制度化设置,才能够充分保障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 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身上,我们根据《 ___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xx]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按照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首先,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在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与造就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2007]115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4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教财[2007]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 的奖学金,目的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人数的前1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教育部文件中所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财务总监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和各专业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各专业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专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参加通过学校认定的技能课程; (七)每学期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活动。 第四章名额分配与评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达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12篇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12篇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1: 一、基本状况 自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我校切实做到及时、全额将经费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无一遗漏。困难寄宿生资助状况:XX年班级数为11个,学生人数为307人,资助困难寄宿生6人,每人xxx元,计xxxx元。每次资助经费全额打到学生家长的账户中,由学生家长全额领回。 二、主要做法 (一)宣传政策,摸排状况 为掌握贫困学生资助的第一手状况,学校要求班主任老师在接任新的班级后,在一周内透过班会、调查、家访等形式,摸清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填写贫困学生调查表,并根据学生的实际状况提出资助推荐,上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校待资助学生状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资助意见并审核,最后将资助名单上报镇、县相关机构。为使有限的资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我们透过办专栏、写标语,发传单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状况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资助政策,熟悉资助申报程序,即家长提出申请、教师调查走访、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名册上

报、资金发放、后期监管,从而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贫困生资助、关心贫困学生成长、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领会精神,落实制度 1、认真学习并坚决落实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范建立相关档案。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资助流程,为资助管理工作带给强有力的保障,使我校的助学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神基础上,制定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资助计划、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经常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 (三)严格程序,规范档案 按照县教体局学生资助工作文件要求,每学年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认真规范建立贫困生档案,规范管理公示原材料,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及电话监督。 三、存在问题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历来严格按照程序、规则进行操作,以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受到了家长、社会的肯定与好评。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受经费的制约,学生资助的硬件设备不行,没有专用的电脑、办公室。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根据学生不同的贫困程度分为3档。一档: 一般困难,每人每年2000元;二档:困难,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特殊困难,每人每年4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根据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学院年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评议情况进行认定。认定的参照《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在学生宿舍外租房住宿;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正考不超过4门不及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衣着朴素; (6)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上一学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完成义务。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考虑。 4.资助名额具体指标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5.资助金发放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6.评审办法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作出信誉承诺,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本年度学习成绩单。 (2)各系结合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辅导员调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条件。辅导员将初审结果报系,由系评审小组进行初审,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性。系公示三个工作日。各系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初审,将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按要求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一学年来未受各级各类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2-201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二)学业及其它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注册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特别优秀”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一) 奖助学金工作是人文艺术系学生工作的一大重点,因其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因此系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现将多年来开展奖助学金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了解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评审规定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充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评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的,让广大学生在进一步了解助学金目的和意义。对于符合相关情况的学生,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由持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书,层层把关,实事求是。 二、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辅导员组织各班组成评审组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向系提出申请 三、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监督学生助学金使用方向 通过与受助学生交流,以及周围同学对该生生活勤俭程度的综合评价了解学

生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从助学金发放开始,辅导员主动和受助学生交谈以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 奖助学金工作总结(二) 2013年服装工程分院11服工5班 关于评审奖助学金工作小结 2013年10月上旬到中旬,服装工程分院11服工5班,在院部领导的帮助指导下,我班认真贯彻江西服装学院指导文件,扎实地做好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使此项民主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审中做的主要工作 我班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认真按照院部要求,及时成立了班级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班级团支书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各类资助的监督和评比,确保我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按时领到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资助金。其他评定小组的成员均来自班级思想端正的先进分子,并不参奖助学金申请,并做到了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在进行评定的同时并进行文字记录,公示张贴,在进行评定前一周对所有评定小组成员在本班教室进行公示,在进行评定完之后一周内,又对评定同学进行公示。评定小组并进行监督,再次做到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