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文

沈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文
沈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正文

沈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讨论稿)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减灾委员会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2.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职责

2.4专家组

2.5 灾区工作组及职责

3 灾害预警响应

3.1 预警发布

3.2 预警响应

3.3 预警响应措施

3.4 预警响应解除

4 信息报告与发布

4.1 信息报告

4.2 信息发布

5 救助应急响应

5.1 启动条件

5.2 启动程序

5.3 响应措施

5.4 启动条件调整

5.5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附则

7.1 预案演练

7.2 预案管理

7.3 预案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沈阳市防灾减灾办法》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适用于本预案。

其他类别的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

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减灾委员会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主任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担任。

市政府对自然灾害救助组织协调工作有明确授权的,按市政府授权执行。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由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经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及供电、铁路、驻军等29个政府部门和驻沈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2.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职责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减灾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和区、县(市)的沟通联络,组织落实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开展灾情评估、信息综合传送、灾害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会

力量开展防灾救灾工作。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防灾救灾工作,按市政府有关决策执行。

2.4专家组

市减灾委组建专家组,对市防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市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

2.5灾区工作组及职责

市减灾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可设立灾情评估、转移安置、后勤保障、医疗防疫、安全保卫、恢复重建、宣传报道等工作组。

(一)灾情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经委、市规划和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灾情信息的核查、会商、评估、上报工作;负责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在减灾委成员间的共享;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二)转移安置组。由市民政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水利局、市红十字会、沈阳警备区、武警沈阳市支队等单位组成,协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受灾人员安置计划、安置点建设规划,指导安置点建设和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农经委、市服务业委、沈阳供电公司、沈阳铁路局、沈阳警备区等单位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的通讯、交通、电力保

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为受灾人员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人员提供衣、食、住等物资保障,监督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四)医疗防疫组。由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为受灾人员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和心理援助;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以及饮水食品卫生安全。

(五)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武警沈阳市支队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组织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六)恢复重建组。由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农经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沈阳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后居民房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应急评估,指导恢复重建选址和规划工作,帮助灾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学校、医院及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

(七)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工作,按照《沈阳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经市减灾委主任同意,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3 灾害预警响应

3.1 预警发布

市规划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林业局的森林火险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洪水预警报信息、

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地震局的震情监测信息应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市有关专项指挥机构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预报。

3.2 预警响应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

3.3 响应措施

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市有关专项指挥机构根据险情状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响应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应对措施。

(3)通知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必要时提前调拨,同时启动救灾物资调运应急联动机制。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5)向市政府、市减灾委、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6)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3.4 预警解除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市减灾委办公室决定终止预警响应,由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及时通报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和涉及地区,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4 信息发布

4.1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及时、准确稳妥的原则。

4.2 重大灾情由市减灾委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其中水旱灾害由市防办会同市民政局发布。

4.3 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灾情稳定前,及时发布受灾的基本情况、救灾动态、救灾成效、灾区需求及工作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按有关规定发布灾害损失情况。

4.4 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专题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等形式。

对于灾情信息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5 救助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II、III级。I级响应由市减灾委协调指挥,II级、III 级响应由市减灾委办公室协调指挥。

5.1 启动条件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a.死亡2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启动I级响应,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启动II级响应,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启动III级响应。

b.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0万人以上的启动I级响应,2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的启动II级响应,10万人以上

20万人以下的启动III级响应。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万间以上或2万户以上的启动I 级响应,3万间以上5万间以下或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的启动II级响应,1万间以上3万间以下或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的启动III级响应。

d.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0%以上或50万人以上的启动I级响应,占农业人口10%以上20%以下或3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的启动II级响应,占农业人口5%以上10%以下或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的启动III级响应。

E.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况。

5.2 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向市减灾委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建议,I级响应由市减灾委主任决定启动,II级响应由市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III级响应由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

5.3 响应措施

5.3.1 I级响应措施

由市减灾委统一组织、协调市级层面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各自职责,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减灾委主任主持会商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市减灾委专家组及有关受灾地区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2)市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报灾情,及时提出并发布灾区需求。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共享,每日向市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市减灾委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时下拨中央、省级和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参与配合有关救灾工作。沈阳警备区、武警沈阳市支队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市卫计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6)市民政局视情组织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市外办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7)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开展灾害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灾后救助和心理援助。

(8)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5.3.2 II级响应措施

由市减灾委统一组织、协调市级层面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各自职责,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主持会商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组及有关受灾地区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市减灾委或市民政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人员,核查灾情,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报灾情,及时提出并发布灾区需求。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共享,每日向市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市减灾委组织专家组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时下拨中央、省级和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

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市卫计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

(5) 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视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6)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评估、核定并上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开展灾害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灾后救助和心理援助。

(7)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3.3 III级响应措施

由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市级层面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市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市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人员,核查灾情,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

(3)市减灾委办公室与灾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地方审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民政局为灾区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

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发放;市交通局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5)灾情稳定后,市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6)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4启动条件调整

5.4.1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5.4.2 一次灾害过程同时影响二个及以上区、县(市)时,灾情合并统计,以受影响最重的区、县(市)为主启动应急响应。

5.5 响应终止

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市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1.1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区、县(市)民政局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并提出过渡期生活救助方案和保障意见。

6.1.2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时拨付本级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需申请省支持的,及时向省财政厅、民政厅提交请款报告。市民政局指导灾区人民政府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6.1.3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6.2 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2.1 市民政局每年9月下旬开始冬春受灾人员生活困难情况调查,会同区县(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受灾人员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2.2 受灾区县(市)民政局应当在每年10月中旬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6.2.3 根据区、县(市)政府或民政局、财政局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确定市本级资金补助方案,上报需省支持补助资金的申请报告。及时下拨省和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区县(市)人民政府须及时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到受灾人员手中。

6.2.4 市民政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人员的过冬衣被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全市冬春期间中期和终期救助工作的绩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经委等部门落实好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市农经委确保粮食供应。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保险理赔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6.3.1 市民政局根据区县(市)民政局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6.3.2 市民政局按照省和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市本级资金补助建议和申请省资金补助方案,商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本级补助资金,联合市财政局上报需省支持补助资金的申请报告,及时下达省补助资金。

6.3.3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县(市)民政局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收到区县(市)民政局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绩效评估情况后,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全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6.3.4 市建委和市房产局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6.3.5 由省、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7 附则

7.1 预案演练

市减灾委办公室协同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市减灾委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市政府审批。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预案的部门配套工作方案抄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统一汇编。

区、县(市)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编制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 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单位名称: 编制部门:安全技术部 颁布日期:二0一三年十二月 编号:PJCR-AQ-001 版号: v 1.0 批准页

发布令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是华润燃气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和环境保护,是华润燃气一切管理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为提高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平江公司燃气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润燃气集团的管理要求,结合燃气行业的特点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平江公司于二○一○年十二月制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作修改)。 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 平江华润燃气有限安委会成员: 目次

1 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编制原则 (5) 1.4 适用范围 (5) 1.5 应急预案的启动 (5) 1.6 应急预案指导思想 (5) 2 指挥机构及相应职责 (6) 2.1 组织领导 (7) 3 应急分级 (8) 3.1 最初应急 (8) 3.2 现场应急..................... (8) 3.3 全体应急...................... .. (8) 4 灾害类型及应急程序 (9) 4.1 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9) 4.2 防洪防汛应急处理程序 (11) 4.3 暴雨应急处理程序 (11) 4.4 大雪应急处理程序 (13) 4.5 应急结束 (14) 5 信息发布 (14) 5.1 新闻发言人 (14)

5.2 新闻发布原则 (15) 5.3 新闻发布形式 (15) 6 后期处理 (15) 6.1 应急恢复 (15) 6.2 善后处理 (15) 6.3 调查与评估 (15) 7 保障措施 (15) 7.1 应急队伍保障 (15)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5)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6) 7.4 经费保障 (16) 7.5 其它保障 (16) 8 培训与演练 (16) 8.1 培训 (16) 8.2 演练 (16) 8.3 应急联络电话 (17) 9 奖惩 (17) 10 附则 (18) 10.1 术语和定义 (18) 10.2 应急预案备案 (19) 10.3 维护和更新 (19) 10.4 预案编制与修改历史 (19)

物业公司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暴雨、洪水、大风、暴风雪、冰雹、雷电等造成的灾害。 若防排水系统不健全,暴雨、洪水可能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造成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 若防雷设备设置配置设置不恰当,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雷击伤害事故; 若大风、暴风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状况下作业,主要造成滑跌伤害、物体打击等伤害,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张涛(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陈达琴(公司项目副总) 组员:鲁科(公司财务副总) 杨玉康(项目部副经理) 黄政(工程部主管) 徐大成(保安部主管) 徐婕(保洁部主管) 刘春兰(会计) 周祥东(出纳) 组长职责:批准发布成都市榴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下达紧急救援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召集应急救援小组审查并实施救援方案,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发布关闭救援预案指令。 副组长职责:按照组长要求和救援方案,指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救援具体任务。当组长缺位时,按顺序依次代理组长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接到组长发布的应急救援命令后,以最快的方式到达事故现场,小组成员要在现场第一线,掌握事故发生前后的相关情况、伤员及财产损失情况,随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完成组长交办的任务,并积极处理自己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消除险情。 2.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2.2.1 抢险指挥组 组长:张涛 副组长:陈达琴 成员:鲁科、杨玉康、黄政、徐大成、徐婕、(当天公司值班领导) 当组长副组长缺位时,按姓名排列的顺序依次代理职责。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Microsoft Word 文档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防灾 1、公司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公司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公司正常运作的工作。 2、公司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公司领导负责组织员工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行政部定时和不定时排查公司的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行政部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公司员工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殷勇 副组长:陈涛、胡宇、张朋、涂志华、鲁志元、邓志波、钟杨开、叶刚、池平建、张泽辉、杨涛,何满良 成员:王勇、刘成、车友、邓志、廖永成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公司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在职员工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殷小波 成员:倪强、于文涛、李威、涂志林、周波、李桃、马飞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所有员工,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营运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殷洪 成员:骆强、唐徐亮、姚文江、徐强国、唐天明、肖凯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精心整理 自然灾害 应急预案 目录 4.4应急终止 5保障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通讯和信息保障.......................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应急保障............................. 错误!未指定书签。 5.3宣传、培训与演习..................... 错误!未指定书签。 6附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编写说明:

精心整理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是指企业可能发生的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地质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统称。

精心整理1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减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适用范围 当企业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地质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突发情况时候,本预案适用于一汽锡柴所有部 1.5灾害分级 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5.1Ⅰ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对企业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

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声誉影响,需要企业统一组织协调,调度企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5.2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企业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声誉影响,需要企 2.1组织机构 为有序、高效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企业设立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 2.1.1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2.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死亡30人以上;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 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万间以上。 2.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5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急处置方案 编写: 审核:

批准: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1 目的 为切实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台风、大雾、暴雨、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紧急情况的现场应急救援、防范和处理工作。 3 依据及参照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3.6《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 3.7《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机构组成 成立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工程局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施工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应急组织机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及分部负责人组成(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见附件1)。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事设在综合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4.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全面指挥;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等。 4.3应急指挥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工程局有关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制度和规定。2)在工程局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应急响应级别的研判,向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批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以及自然灾害工作应急救援、事故抢修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3)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负责传达、贯彻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1 总则 (1) 1.1适用范围 (1) 1.2工作原则 (1) 1.3分类和分级 (1)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 2.1组织体系 (2) 2.2职责 (3) 3 预防和预警 (5) 3.1预防和应急准备 (5) 3.2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建设 (5) 3.3预警信息收集及传递 (5) 3.4预警行动 (6) 4 应急响应 (7) 4.1信息报送 (7) 4.2响应程序 (8) 4.3次生灾害防范和处置 (10) 4.4应急状态解除 (10) 4.5恢复与重建 (11)

4.6总结、评估和改进 (11) 5 应急保障 (11) 5.1应急队伍 (11) 5.2物资与装备 (11) 5.3通讯与信息 (12) 5.4医疗卫生 (12) 5.5受灾员工的安置 (12) 5.6应急办公地点和设施 (12) 6 附则 (13) 6.1制订与解释 (13) 6.2预案的实施 (13)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2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以属地管理为主,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开展自然灾害的应急工作要在国家或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应落实国家或当地政府整体应急工作部署。 (2)统一协调原则。整合集团公司区域内资源,统筹协调区域内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实现资源共享。 (3)抢险保供原则。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以抢险救援、应急资源保障、油气保供为重点。 1.3 分类和分级 1.3.1 灾害分类 本预案将重大自然灾害分为六类: (1)突发性洪汛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 (2)突发性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冰雹、暴雨、暴雪、寒潮、冰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灰霾、高温、雷电、沙尘暴、雪崩等。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 1、制定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政府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一)指挥体系 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生产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县的抗灾救灾救助应急工作。 指挥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办、

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民政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商粮局、农发委、卫计委、教育局、文广新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公路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八组一办”即:灾民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卫生防疫组、生产自救组、灾后恢复重建组、救灾工作督查组、宣传报道组、对外联络接待组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成员单位抽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应成立抗灾救灾领导机构,组建救灾应急援助突击队,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应急救助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汇总灾情,经指挥长同意后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设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灾害损失扩大,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x公司。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 4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4.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主管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安环专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2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1自然灾害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

方案,组织现场的抢险救灾。 4.2.1.2按自然灾害的性质、程度,负责向运营管理部、股 份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我厂的受灾和处理情况。 4.2.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以 及对抢险救灾告一段落后的善后处理。 4.2.2 安环部职责 4.2.2.1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2.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4.2.2.3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修制; 4.2.2.4负责受伤容易的治疗跟踪。 4.2.2.5负责与地方安全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生产技术部职责4.2.3. 4.2.3.1 协助抢险救灾的现场应急指挥; 4.2.3.2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所需要物资的准备。4.2.3.3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4.2.3.4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保险理赔。 4.2.3.5 4.2.4 综合部 4.2.4.1负责自然灾害中应急信息的发布;接受有关部门对 事故情况的咨询。 4.2.4.2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4.2.4.3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救助工作。

市政府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 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时间:2005-3-10 [ 大中小 ] 浏览次数: 502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文号 制发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5-2-10 文件类别其他 文件状态执行中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高救助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救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抗灾救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救灾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助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助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政府层次划分,市、市(县)区、镇三级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

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共间完成应急任务;重点突出原则,预案突出落实救助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助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台风、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地震灾害由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临震应急预警;洪涝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气象灾害由市气象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其他灾害视灾情由市政府决定临时成立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启动救助应急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本预案即行启动: 1.农作物绝收面积1—10万公顷; 2.倒塌房屋5000—10000间; 3.因灾死亡30—50人;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企业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企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灾救灾工作,保障我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八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当本公司所在地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台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一、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防灾救灾工作,以减轻公司与员工的财产损失和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反应迅速、协同合作”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的方针,本着以防灾为主、救助为辅的防灾工作思想,确保“少损失、不损失”的防灾工作目标。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防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任总指挥,副总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防灾救灾行动小组负责日常的防范和救灾时的第一梯队。 2、班组长以上(含班组长)的管理人员、非生产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二梯队。 3、全体的车间员工为抗灾救灾的第三梯队。 三、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职责

(一)、指挥部职能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 . 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日常防灾值班和安全检查,监督各项防灾措施的落实;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二)、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进行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等工作。 总经理助理: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机指令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生产部主任: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设备科长:负责日常水、电、气、生产设备使用安全检查,事故后水、电、气、设备使用的恢复工作。 保安组长:负责救援、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质量管理部主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专项预案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0) 2 应急工作原则 (30)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0) 3.1组织机构 (30) 3.2职责 (31) 4 预防与预警 (32) 4.1 危险源的监控与预防 (32) 4.2 预警行动 (33) 5 信息报告程序 (33) 6 应急处置 (34) 6.1 响应分级 (34) 6.2 响应程序 (34) 6.3处置措施 (36) 6.3.1地震处置措施 (36) 6.3.2雷击处置措施 (36) 6.3.3台风、暴雨处置措施 (36)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37) 7.1 防护及应急救援器材配备 (37) 7.2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表 (37) 7.3 保障要求 (37)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雷击、台风、暴雨。 1.2事故易发生的季节 春夏季,多雨,易发生台风、暴雨、雷击雷引发火灾、爆炸。 1.3 严重程度分析 (1)造成建筑物、设备损毁。 (2)因建筑物倒塌易造成人员伤亡。 (3)雷击可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4)自然灾害易引起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发生。 2 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机构

3.2职责 (1)应急总指挥职责 1)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并落实指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2)分析紧急状态,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确定事故应急级别和相应的报警级别; 3)负责开展加油站应急响应级别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4)调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生的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5)如果事故升级,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响应级别升级的请求; 6)组织加油站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7)负责加油站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8)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9)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0)组织加油站应急预案的演练,建议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11)负责加油站人员、资源的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2)应急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3)事故现场的应急操作、直接指挥和协调。 4)负责单位人员和公众的应急反应行动的顺利执行。 5)控制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对场外的应急救援行动提出建议。 6)及时向场外反映操作指挥通报应急信息。 7)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除组织工作。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中乡府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中咀岭乡自然灾害救灾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救灾应急资源合力作用,实现救灾应急工作的两级联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上制定的《积石山县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经乡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乡村两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请各自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乡村两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中咀岭乡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0日 主题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知 抄送:县民政局、乡党委各成员 存档(二)共印15份

中咀岭乡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中咀岭乡位于积石山县南部,地貌为低山沟谷及山前丘陵区,属高寒阴湿气候区。乡政府驻地马家咀村,距县城22.3公里,距临夏州府所在地临夏市35公里。全乡总面积达29.26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3278亩,人均1.1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洋芋、蚕豆,经济作物有油菜。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61元。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乡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张学功乡长、副书记 副组长:马得胜副乡长

企业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企业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

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

(完整word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泰山铝业公司自然灾害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泰山铝业公司

泰山铝业公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降低自然灾害(暴风雨、暴风雪、严寒、酷热、冰雹等)对公司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泰山铝业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肥城矿业集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铝公司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 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对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的损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4.4科学组织,规范实施。 2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应急处置调度室和六个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 2.1公司成立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综合办公室、安全监察办公室、机动科、武装保卫科、党群工作科、物资供应部、人力资源科、农事后勤科、基建科、财务科等有关

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公司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 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根据自然灾害类型及强度,分析判断受影响的时间、区域及危害程度,确定响应级别;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督导应急救援人员行动。保护现场施救和受灾单位人员的安全; (4)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提高或降低应急处置,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救援人员、员工从灾害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受灾害影响的周边群众撤离; (6)协调物资、机动、保卫、后勤等部门,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应急救援系统作战的局面。 (7)及时发布灾害性气象信息、预警信号和预警消除信号: (8)按程序报告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通报灾害情况。 2.3主要部门职责 农事后勤科:负责灾情发生前疾病预防、发生中疾病治疗和灾后疾病控制工作,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生活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督导。 基建科:负责应急处置方案中涉及基建工程部分的审查指导,以及基建工程抢修、重建等工作的检查指导。 安监办:负责对各类灾害事故防范措施制定、抢险工作实施及灾后重建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援助。负责及时发布各类灾害事故信息,及时传达救援指挥部指令,并按要求做好救援人员、物资和救灾进展情况协调调度等有关工作。以及抢险救灾过程中涉及安全工作预防、安全措施制定及安全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管理督导。 武装保卫科:负责灾前、灾中和灾后治安秩序的维持,确保抢险

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专项 应急预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6133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Special emergency plan for sudden natural disaster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xx热电厂地处xx湾南岸,地形较平坦,海拔标高为3.50—6.37m,地貌单元为海蚀低级阶地。xx市属北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因受海洋的影响,兼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0.5℃,极端最高气温35.3℃,年最大降雨量1053.2mm,最大风速30m/s,百年一遇高潮水位3.10m。 由于xx市的特殊地理位置,容易发生台(飓)风、地震、海啸、风暴潮、雷击等自然灾害,对电厂的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会构成严重威胁。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

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见图7—1。 图7—1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的应急能力,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效率,努力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鹤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淇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风雹、低温冷冻、暴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 成立上峪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乡人民政府成立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书记任总指挥长,乡长任副总指挥长,乡科级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武装部、水利站、团委、民政所等人员组成,民政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确保成员单位和各村之间联络通畅。建立乡级涉灾部门间灾情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灾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情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乡灾情信息网络,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3.2 人力资源保障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覆盖乡、村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精品文案范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 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保证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雷电、暴雨、火灾、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法》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 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桓仁浩程新型环保活性材料有限公司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 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雷电、火灾、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进行,全公司成员及生产班组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高松副总指挥:刘玉福 救护队队长:李岩峰

救护队副队长:李向吉张桂波孙伟 现场安全监督:赵永安 物资供应:高明楠 物资管理储备:吕辉 综合管理:郭景文 汽车司机:鲁忠魁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公司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消防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