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天长市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编制《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1)

(6)《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3);

(7)《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DB34/T1950-2013)》

(8)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编《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函;《天长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批复意见;

(9)《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11)《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12)《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

(13)《南京都市圈区域规划(2012—2020年)》;

(14)《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5)《天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天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文件。

(18)天长市已编制的相关规划、研究;周边城市相关规划。

第3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坚持“资源保护、公平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事权明晰”等原则。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4年—2020 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第5条规划层次与范围

1、市域镇村体系规划

规划范围为天长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14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市域总面积1751平方公里。

2、规划区规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东至高邮湖、西至宁淮铁路往西100米,南至宿扬高速、G345以南100米,北抵白塔河以北100米、永丰镇北部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2平方公里。

3、城区规划

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建设用地面积45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由下划线标示规划强制性内容,其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市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7条区域定位

全国电缆产业基地、安徽省“四化同步”发展先行示范区、京都市圈省际融合发展试验区、滁州市沿苏经济带副核心城市。

第8条区域协调发展路径

天长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路径为“开放承接,主动融入”。推进“明确平台、梯度承接--集群化,主动对接、同城一体--同城化,合作互补、差异发展--差异化”等具体路径。

第9条区域产业发展共荣

1、承接转移战略:以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强镇为载体,主动承接长江三角洲核心地区制造业的产业转移。

制造业:培育电子信息、环保产业、医药、新材料,发展汽车产业、光伏、装备制造、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

其他:物流业、旅游、生态农业、居住和商业等。

2、合作互补战略:服务区域中心城市,做好配角,由竞争走向合作与互补

利用南京等区域中心城市无法集聚的资源,发展中心城市无法发展功能。重点关注:电子信息、光伏、汽车零部件、钢铁(特型钢材),休闲娱乐、旅游度假、特色农业(观光农业、苗圃、花卉、农副产品);培育医药、新材料、物流(农产品物流)、居住(休闲居住、置业居住)。

3、参与分工战略: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与滁州市域产业分工,承担地区发展相应责任

皖江城市带层面应关注:轻纺、现代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电子、光伏材料、机械制造业的发展

滁州市域层面应关注:装备制造业、服装、电子信息、新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的发展

4、错位发展战略:产业多元发展的同时注重培育核心优势产业

继续巩固第二产业的主导地位,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在第二产业中,实施创新发展思路,巩固培育主导产业,与周边地区实施错位发展。

重点关注:仪表线缆、汽车零部件(向货车、特种车辆方向培育)、光伏、特型钢材的发展。

第10条区域基础设施共建

1、落实区域重大交通设施

落实《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年)》中关于G345、宁淮城际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积极主动对接,推进项目快速实施。

2、对接区域交通设施

在《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协同规划》的指导下,落实市域范围内铁路线形、

公路线形及等级等内容。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协调对象协调方案

铁路

宁淮城际南京、淮安城际客运宁淮铁路南京、淮安货运淮海铁路南京、淮安、扬州客货滁天扬城际铁路滁州、扬州城际客运

公路

G345 滁州、扬州一级公路S410 金湖一级公路S411 仪征一级公路西部干线六合一级公路高邮湖环线金湖、高邮二级公路金牛湖环线六合二级公路

3、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落实区域1000kv高压走廊、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天长滁州成品油管道、区

域燃气供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廊道,在南京都市圈层面协调一体化供水问题,

在滁州市域层面协调医疗垃圾处理。

项目名称协调对象协调方案

锡蒙—上海,淮南—南京—上海

1000KV高压走廊

盱眙、金湖预控廊道日照-仪征原油管道盱眙、仪征预控廊道

苏北成品油管道盱眙、六合预控廊道

天长滁州成品油管道来安预控廊道滁州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来安

选择其一或双气源

刘庄储气库—戴楼乡供气支线工

金湖

区域一体化供水管线六合、仪征互为备用水源医疗垃圾处理滁州滁州市域统一处理第11条区域生态环境共保

1、饮用水源保护

加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保护要求。

2、区域生态廊道控制

结合湖荡湿地保护共建区域绿地,保障交界地区的生态完整性。

共同设置生态红线区域,统筹管控要求,湖边1公里线范围内的陆地禁止布局制造业,严格控制上游地区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排放对下游水质的影响。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协调对象协调方案

水源地

高邮湖金湖、高邮共用水源

金牛湖六合六合水源时湾水库、釜山水库来安天长水源

区域生态廊道

环高邮湖生态廊道金湖、高邮共建共保环金牛湖生态廊道六合共建共保女山湖—长江湿地区域

生态廊道

来安、六合、仪征共建共保

第12条区域旅游服务共享

1、高邮湖共同开发

在高邮湖生态共同保护的前提下,与扬州、淮安建立共同开发高邮湖旅游的协商机制和相应机构,通过共同打造高邮湖旅游品牌,共同举办大型旅游推介和节庆活动,捆绑招商等方式,扩大高邮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高邮湖环湖大道建设,协调布局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次景区,以及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亲水娱乐等亮点旅游项目。

2、金牛湖共同开发

以《六合—天长地区协调发展规划》为指导,以金牛湖旅游度假服务中心为依托,与南京市(六合区)共同开发金牛湖。通过旅游项目的整体布局,分片设置,打造“水上乐园、度假天堂”。

第13条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

1、数量目标

至2020年天长市域总人口为75万人;市域城镇人口达到52万人左右;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8-70%;

至2030年天长市域总人口为9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达到72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80%。

2、质量目标

生态宜居: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品质化建设思路,实现生态宜居目标。

区域协调:与南京都市圈内大中城市实现产业协作,交通对接,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城乡统筹:市域范围内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乡村居民点体系,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平均等。

持续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良性升级实现市域的可持续发展。

天长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体系表

类别指标2013现状2020 2030

经济发展与提质增效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237.8 526 113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美元)6157 11500 20000 财政收入(亿元)31.6 60 150 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3.3 12 1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217.9 400 100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53.3 100 250 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7.3 65 55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 55 40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7.6 15 50

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50899 60000 80000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11769 15000 30000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 96 99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95 100 100 城镇化率(%)55.5 68-70 80

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

单位GDP能耗降低(%)-5 -3 -5 耕地保有量(万亩)148 148 148 森林覆盖率(%)18 28 30 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100 城镇污水处理率(%)—80 90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4 -4 5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 -3 -5

第14条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实施“开放融入、承接转移与内力发展并重,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城乡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均等发展,强一产促三产、推动产业结构良性升级,完善基础设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等五大战略。

第15条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走“以生态为导向、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转型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城乡统筹、城镇化与美好镇村建设良性互动,借助区域平台、增强城镇化持续动力,强化制度设计、推动规划的有效实施,大力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城镇化的资金供应”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第16条城乡空间网络结构

总体上形成“2133”的城乡空间网络结构。

“两轴”:即东西向的312省道城镇发展轴及南北向的205省道城镇发展轴,市域东西、南北联动发展。

“一核”:即天长城区综合发展核心,包括近郊的永丰镇和石梁镇。

“三心”:即市域内三个中心镇,分别是秦栏镇、铜城镇及汊涧镇,是市域内具有自身特色、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且需要重点建设的区域,规划将重点支持其发展。

“三区”:即西北部绿色农业发展区、东北部水产养殖及休闲观光区、南部绿色农业及养生度假区。

第17条镇村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形成“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四级结构。

镇村体系等级结构一览表

等级类别镇村数量

(个)

城镇人口

(万人)

镇村名称

一级城区 1 45 天长城区

二级中心镇 3 8 秦栏镇4 汊涧镇4 铜城镇

等级 类别 镇村数量(个)

城镇人口 (万人)

镇 村 名 称

三级

一般镇

11

3

杨村镇

8

仁和镇、万寿镇、新街镇、冶山镇、郑集镇、金集镇、张铺镇、大通镇、石梁镇、

永丰镇

四级

中心村 49

/

长亭、祝涧、汊河等49个中心村

合计

72

天长市中心村规划一览表(2030年)

序号 镇名称 中心村数量

中心村名称 1 秦栏镇 4 寿昌、新民、新华、官桥

2 铜城镇 7 铜北、乔田、桑元、安乐、五灯、高庙、龙岗

3 汊涧镇

4 长山、漂牌、于洼、釜山 4 杨村镇 3 光华、龙集、小关

5 仁和镇 3 界牌、南尖、芦龙

6 金集镇 4 谕兴、益民、头墩、井亭

7 冶山镇 4 高巷、晏公、隐庵、长兴

8 郑集镇 2 川桥、向阳 9 新街镇 3 王店、石庙、李坡 10 石梁镇 2 蔡河、陆营 11 大通镇 4 便益、便西、坝田、双柳 12 张铺镇 3 兴隆、平安、八墩 13 永丰镇 2 桥湾、二墩 14 万寿镇 2 汊河、忠孝 15 天长街道 2 长亭、祝涧

合计

49

第18条 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将天长市域内镇分为以下职能类型: 1、综合型:具有多种职能的综合型中心城镇。

2、工贸型: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区,镇工业比较发达,并在镇经济中占主要地位。

3、旅游服务型:指旅游资源开发具有一定规模,旅游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旅游服务设施比较齐全的城镇。

4、农贸型:一般指无特殊职能,为镇域农村服务的城镇。

城镇职能规划表

职能类型城镇数量城镇名称

综合型 1 天长城区

工贸型7 秦栏、铜城、杨村、汊涧、永丰、石梁、金集

农贸型 5 大通、仁和、新街、张铺、郑集

旅游服务型 2 万寿、冶山

第19条城镇发展定位及建设标准表

城镇名称发展定位建设标准

秦栏镇中国电子名镇,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基

地,生态宜居小城镇

特大型中心镇

汊涧镇安徽省中心镇,华东地区重要的物流配送集散中心大型中心镇铜城镇全国重点镇、以仪表光线缆产业为主导的工贸型城镇大型中心镇杨村镇华东医药第一镇,全国三大拉丝模基地之一大型一般镇冶山镇华东地区旅游名镇,生态宜居小城镇小型一般镇石梁镇以加工制造业为主,农副产品加工为特色的小城镇中型一般镇

永丰镇以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和生态观光农业为两翼的新型

小城镇

中型一般镇

金集镇以汽车零部件加工为主的工贸型城镇小型一般镇大通镇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小城镇小型一般镇仁和镇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小城镇小型一般镇新街镇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小城镇小型一般镇

城镇名称发展定位建设标准

张铺镇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小城镇小型一般镇

郑集镇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小城镇小型一般镇

万寿镇高邮湖滨以发展旅游为主的风情小镇小型一般镇

第20条市域重点城镇发展指引

1、秦栏镇

(1)发展定位:中国电子名镇,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基地,生态宜居小城镇

(2)发展策略: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及光伏产业,培育汽车摩托车配件、机械工业、商贸物流等功能。

2、铜城镇

(1)发展定位:全国重点镇、以仪表光线缆产业为主导的工贸型城镇

(2)发展策略:重点发展仪表光电缆、机械加工及精细化工产业,打造全国重要的光电缆产业基地。

3、汊涧镇

(1)发展定位:安徽省中心镇,华东地区重要的物流配送集散中心

(2)发展策略: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和现代物流产业。

4、杨村镇

(1)发展定位:华东医药第一镇,全国三大拉丝模基地之一

(2)发展策略:重点发展医药制造和拉丝模具。

5、冶山镇

(1)发展定位:华东地区旅游名镇,生态宜居小城镇

(2)发展策略:围绕金牛湖重点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和养生度假为主的特色旅游景区。

第21条市域村庄建设标准

新建低层住宅的户均宅基地面积均不得大于160M2/户。新建以多层住宅为主的中心村用地标准控制在40~60m2/人;新建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中心村为80~

120m2/人;改造与整治的村庄用地标准不宜超过150m2/人。

第22条市域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天长市建设用地面积18530公顷,非建设用地15660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500公顷,镇建设用地3240公顷,村庄建设用地2850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984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3050公顷,农林用地108974公顷,具体数值见下表:

天长市域城乡用地汇总一览表

用地名称

2014年2020年2030年

用地面

积(ha)

占城乡用

地比例

(%)

用地面积

(ha)

占城乡用

地比例

(%)

用地面

积(ha)

占城乡

用地比

例(%)

建设用地(H)28134 16.1 20333 11.6 18530 10.6

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H11)

2463 1.4 3360 1.9 4500 2.6 镇建设用地

(H12)

1727 1.0 2280 1.3 3240 1.8 村庄建设用地

(H14)

19728 11.3 9751 5.6 2850 1.6 区域交通设施

用地(H2)

805 0.5 1009 0.6 2984 1.7 区域公用设施

用地(H3)

1205 0.7 2016 1.2 3050 1.7 特殊用地(H4) 714 0.4 714 0.4 714 0.4 采矿用地(H5) 1298 0.7 612 0.3 0 0.0 其他建设用地

(H9)

194 0.1 591 0.3 1192 0.7

非建设用地(E) 147005 83.9 154806 88.4 156609 89.4

其中

水域(E1) 39961 22.8 40512 23.1 40512 23.1 农林用地(E2) 99962 57.1 107212 61.2 108974 62.2

其他非建设用

地(E9)

7082 4.0 7082 4.0 7123 4.1 用地总计175139 100.0 175139 100.0 175139 100.0

第23条市域城镇空间利用规划

2030年市域城镇空间利用一览表

城镇名称人口规模

(万人)

用地规模控制

(公顷)

发展方向空间形态

中心城区45 4500 重点向西、向南发展组团型秦栏镇8 960 重点向北、适当向西发展集中团块型铜城镇 4 480 重点向东南、西南发展集中团块型

汊涧镇 4 480 重点向西,适当往东、南发

集中团块型

杨村镇 3 360 重点向东、北发展,适当向

南发展

集中团块型

石梁镇

8 960 重点向东北发展,向西发展集中团块型

永丰镇重点向南发展,适度控制向

北、西发展

集中团块型

仁和镇主要向南、北扩展,适当向

东、西发展

集中团块型

万寿镇重点向南发展集中团块型

新街镇重点向西北发展,适当向西

南发展

集中团块型

冶山镇重点向北、南发展集中团块型

郑集镇重点向东发展,适度向南发

集中团块型

金集镇重点向西北发展为主集中团块型

张铺镇重点向南发展,适当向东、

西、北发展

集中团块型

大通镇

重点向西、南扩展,适当向

北发展

集中团块型第三章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4条市域铁路交通规划

1、宁淮铁路

线路自南京六合站引出,从新街、石梁两镇镇区西侧通过(与西部干线平行),跨过白塔河向北经过张铺、铜城两镇,最终进入淮安市。天长市域范围内线路总长度42.7km,在石梁镇和铜城镇设置站点。

2、淮海铁路

线路由扬州站引出,从市域东南方进入天长市,依次经过秦栏、金集、冶山、新街四镇后与宁淮铁路共轨,经过铜城站后,线路从市域西南方向进入江苏盱眙

境内。天长市境内线路总长度66.9km。

3、宁淮城际铁路

线路由南京引出,经六合区由市域西南角进入天长市,经郑集镇西向北延伸至天长市主城区,然后经杨村镇及铜城镇西侧向北进入淮安市,规划线路长度45.5km。天长市域共设天长站和铜城站2个站点,其中天长站(城际铁路)设置在天长城南新区与经济开发区之间。

4、滁天扬城际铁路

规划建设滁天扬城际铁路,线位从滁州高铁站引出,沿滁扬高速南侧进入天长市天长站(与宁淮城际共站),而后由天长站引出,经过郑集镇、冶山镇及金集镇进入扬州市。

第25条市域水运交通规划

1、航道布局规划

白塔河省道205以东段由现状六级提升为四级,里程12公里;

白塔河省道205以西段保持现状六级航道,里程27公里;

铜龙河保持现状六级航道,里程39公里(包括湖区16公里);

秦栏河保持现状六级航道,里程29公里(包括湖区11公里);

高邮湖航道由现状六级提升为四级,里程53公里;

2、港口布局规划

汊涧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6个,岸线长度400米,陆域纵深300米,占地12公顷;

祥云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4个,岸线长度250米,陆域纵深200米,占地5公顷;

天海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5个,岸线长度300米,陆域纵深400米,占地12公顷;

天然商贸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10个,岸线长度600米,陆域纵深400米,占地24公顷;

铜城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7个,岸线长度300米,陆域纵深250米,占地7.5公顷;

秦栏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7个,岸线长度300米,陆域纵深250米,占地7.5公顷;

港务码头:规划500吨级泊位8个,“油改气“加注站码头5个泊位,”岸线长度500米,陆域纵深350米,占地8.5公顷;

天长市规划港口规模

港口名称

岸线长度

(m)设计通过能力

(万吨)

运量2030

(万吨)

货种

汊涧码头400 180 172 散货

祥云码头250 100 89 散货

天海码头300 100 94 通用天然商贸码头600 200 182 通用铜城码头500 77 70 件杂

秦栏码头500 105 95 通用

港务码头500 -- -- --

此外,在川桥河沿线规划3处旅游客运码头,同时结合川桥河、高邮湖水上旅游开发和白塔河沿线对城市景观进行改造。

第26条市域公路交通规划

规划公路网总里程802.6公里,其中高速公里104.6公里,一级公路257.7公里,二级公路215.7公里,三级公路224.6公里。

1、高速公路

南北向的宁连高速、宿扬高速和东西向的滁扬高速构成骨架交通网。宁连高速已建成通车,在汊涧镇设置天长高速出入口;宿扬高速正在施工建设,市域内共设置4处高速出入口,由南向北分别是秦栏镇出入口、天长南出入口、天长西出入口及张铺北出入口。

2、干线公路

远期规划构建“六横五纵”的干线公路网,公路等级以一级和二级公路为主。

“六横”:由北向南依次是北部干线、中部干线、杨村至张铺二级公路、省道312、国道345及南部干线;

“五纵”:由西向东依次是国道205、西部干线、新省道205、原省道205及东部干线。

3、一般公路

一般公路主要功能是承担市域内各镇及中心村相互之间的联系,公路等级以三级为主。

第27条市域客运枢纽布局规划

市域范围内共设置三个等级的汽车客运站。

一级汽车客运站

在天长市中心城区千秋大道与平安路交叉口设置一座一级汽车客运站,

三级汽车客运站

在天长市域范围内共设置5座三级客运站,分别是天长市经济开发区汽车客运站、铜城镇客运站、秦栏镇客运站、杨村镇客运站与汊涧镇客运站。

四级汽车客运站

在天长市的主要镇共设置10个四级客运站

第28条市域物流节点布局规划

铜城物流节点——设于市域北部的铜城镇,以满足塑料制品、无缝钢管、线缆以及仪表等工业的货运需求。

汊涧物流节点——设于市域西部的汊涧镇,以满足汊涧镇的工业、贸易的货运需求。

秦栏物流节点——设于市域南部的秦栏镇,以满足秦栏电子工业的货运需求。

城西物流节点——设于天长市经济开发区内,承担天长市对南京和淮安方向的货物运输需求。

城东物流节点——设于天长市城区的东部,服务城东工业区的货运交通需求。

第四章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29条市域生态网络规划

根据市域不同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划分不同的生态功能区,确定各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的重点。构建“三核、八廊、多点”的生态网络格局。

三核——高邮湖湿地生态核心、金牛湖—冶山—横山生态核心、红草湖湿地生态核心;

八廊——女山湖—长江湿地区域生态廊道、洪泽湖-高邮湖-长江区域生态廊道、新白塔河生态廊道、川桥河—老白塔河生态廊道、铜龙河生态廊道、杨村河生态廊道、秦栏河生态廊道、高邮湖—金牛湖生态廊道;

多点——胭脂湖、釜山水库、洋湖、上泊湖农田林网、釜山、龙通、龙岗等生态节点。

第30条市域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

(一)高效生态农业功能区

为市域内生态农业设施用地,包括农田、园地、林地等,面积约为1201平方公里,占全市域面积的68.6%。

大力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扩大农业种植规模,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形成一批高效生态农业基地。

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对化肥污染和农药污染进行控制,对河道水系的生态进行恢复,加强圩区堤坝建设,减少洪涝灾害发生。

(二)高邮湖湿地保护功能区

为高邮湖、沂湖及洋湖周边,包括湖岸、荡滩和湿地,总面积达170平方公里,占全市域面积的9.7%。

坚持保护优态原则,对湖区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行为。禁止一切围垦或侵占湖滩湿地的行为;严格控制水产围网养殖面积,并实行轮养轮休实施季节性封湖禁捕;禁止向保护区内超标排放污水;加强沿湖大堤生态林建设;保护湖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确保高邮湖湿地旅游开发与保护相协调,避免过度开发造成高邮湖湿地的严重破坏。

切实保护和恢复好高邮湖湿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种群,一是通过湿地浅滩

湿生植被和水生植被的生态恢复和重建,增强系统对入湖污染物的自我净化能力;二是通过浅滩植被保护区的设立,保护湿地野生资源;三是通过高邮湖大堤生态林带的建设,提升高邮湖生态景观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

为市域内的水系廊道和大型基础设施廊道等,包括龙岗文化旅游区、白塔河生态廊道、川桥河生态廊道、秦栏河生态廊道、铜龙河生态廊道、高速公路及铁路廊道、金牛湖风景区、横山园艺场、胭脂湖等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区等,用地面积约为195平方公里,占全市域面积的11.1%。

合理确定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容量,避免出现过度开发,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造成大的破坏。

重点加强对高邮湖、金牛湖、釜山水库、时湾水库等水源保护地的保护,严格按着国家标准规范设立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重点打造金牛湖风情小镇,以生态农业、高端度假、休闲养生、特色旅游及创意产业为主导功能。控制金牛湖污染项目的建设,有污染危险或者潜在危险的项目不得进入湖中。金牛湖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周围农业不得采用剧毒农药,采用低毒高效易分解的农药,推广生物防治等生态措施。

(四)城乡综合建设功能区

为市域内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等,用地面积约为185平方公里,占全市域面积的10.6%。

秉持绿色、生态、低碳的理念,加强生态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城镇重点关注公园绿地、主干道两侧绿化、城市绿廊及城市绿道的建设,推广绿色建筑、清洁能源和绿色交通;乡村积极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重点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和美化村庄环境,打造“绿色村庄”。

合理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并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进行生产力布局优化。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创建生态产业园区。

第31条市域环境污染物防治规划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实施内河截污与引水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城区河道清淤力度。

在建设完善规划污水管网的同时,加强已有污水管道系统维护,结合老城改造,深化合流管道系统改造,增加污水收集率。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优化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于城区内的燃煤锅炉,需配套脱硫除尘设施,并逐步淘汰;新建区禁止燃煤,推广使用电、液化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市域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

合理定位城市各区域功能,并以此为依据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行大气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

(三)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严格对交通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控制。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

对固体废弃物强化源头控制管理,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效率。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建立完整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以及处理处置设施系统。

第五章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32条市域基本农田管制要求

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要求,严禁乱占滥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对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要履行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并实行占一亩、补一亩的补偿措施,努力保持耕地面积的基本稳定。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单位或个人,除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新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标准一次性缴纳或补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占用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菜地,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不再缴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

第33条市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管制要求

(一)湖泊、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

范围: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

保护目标:区内水质必须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保护措施,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向水体排放污水;

(2)从事旅游、游泳、水上训练、人工养殖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3)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4)停靠机动船舶。

二级保护区:

范围:包括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和正常蓄水线以上200米内的陆域以及从流入湖泊、水库的河流的入口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内的陆域;

保护目标:区内水质必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保护措施,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2)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3)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4)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二)地下水源保护区管制要求

一级保护区:

范围: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m范围内的区域。

保护目标:区内水质必须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Ⅱ类标准。

保护措施:

(1)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2)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3)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人,工回灌补给地下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适量标准》Ⅲ类标准。

(4)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5)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6)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7)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8)禁止建设油库。

(9)禁止建立墓地。

二级保护区:

范围: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以外有明显水位降落漏斗区60米范围内;

保护目标:区内水质必须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Ⅱ类标准。

保护措施:

(1)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2)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3)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人工回灌补给地下饮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适量标准》Ⅲ类标准。

(4)禁止设置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集中堆放场或者转运站。

(5)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6)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沧州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办法

沧州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办法 CFS-2011-14003 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管理 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规划设计条件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指导和审定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以及土地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相关规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第五条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 (二)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三)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 (四)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五)合理节约和集约用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注重城市景观; (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

(八)符合城市防灾、减灾要求,保障城市安全。 第六条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用地范围、面积、性质和可兼容内容,包括规划用地、可建设用地和可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规划道路、绿地及河流等其他用地。 (二)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包括容积率(或允许的建设总量)、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等。临近历史风貌地段、文物古迹、视线景观走廊、电台、电信、气象台、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控制项目的建筑高度。对沿街建筑有控制要求的应提出明确的建筑控制要求。 (三)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设施配置要求。 (四)绿化配置要求,包括绿地率、公共绿地、绿化带、防护绿地等。对古树名木应明确提出保护要求。 (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技术要求。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规划设计条件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内容。 强制性内容包括: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或允许的建设总量)、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面积(或建设规模)。 2 指导性内容包括:建筑风格、色彩和景观环境等要求。 第八条规划设计条件中用地性质分类原则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第九条可兼容性用地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应满足《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的要求。

巴中市公共交通规划

《巴中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战略之重:巴中市位于中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作为“成西渝城市群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北上东进出川的核心门户、川东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成渝- 关天经济区的交通 连接桥梁”,巴中 需要高度重视公交 优先发展,明确秦 巴山区示范作用。 转型之际:城市空间发展的重大转型给巴中市中心城区的公交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单一模式的常规地面公交已无法适应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需求。经开区和恩阳区的开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化、集约化的出行方式促进以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多模式与精细化之路将是巴中公交发展的大势所趋。 矛盾之制:受制于狭长带状的城市空间结构,巴中老城区路网扩容能力有限,对外大通道不在、运输方式单一、道路网等级低、建设资金缺乏等造成交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

盾越来越突出。公共交通与小汽车之间的博弈必将在客流、 路权等资源 竞争上愈演 愈烈,这要求 巴中加快确 立公共交通 体系在综合 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健康城市交通结构的形成以制约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发展,防止拥堵蔓延化和常态化发展。 品质之诉:巴中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为:“以发展资源深加工、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和旅游为主,具有巴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其中恩阳区定位为宜居新城,经开区定位为宜居宜业新城。为落实巴中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生态型城市的发展愿景,需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巴文化特色的城市公交体系。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

《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规划范围] 市域面积约11000平方公里,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域要形成“一区、两翼、多支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预计到2015年,全市常住总人口约820万人,城镇人口约47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58%。 预计到202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约850万人,城镇人口约53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63%。 预计到203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约920万人,城镇人口约6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71%。 根据划分原则,将空间类型区划分为:优先发展区、引导发展区、控制发展区、生态保护区。 ●晋江 优先发展区:包括中心城区、城镇密集区。中心城区主要由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六街道组成,城镇密集区包括晋北组团(池店、磁灶)、晋西组团(安海镇、内坑镇、东石镇)和晋南组团(金井镇、深沪镇、英林镇、龙湖镇)。 生态保护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址自然保护区、晋江坫头海滨森林公园。 控制发展区:农田、海岸带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石狮 优先发展区:包括主城区和三个重点发展节点城镇。主城区由城市中心区和滨海组团组成,三个重点发展节点镇是指北部的蚶江镇、东北部的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和东南部的永宁镇。

生态保护区:宝盖山森林公园、永宁黄金海岸度假区、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 控制发展区:农田、海岸带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惠安 优先发展区:包括中心城区、三大次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主要由螺城、螺阳两镇组成,三大次中心城区是指洛秀、斗尾、崇武三个次中心城区。 生态保护区:惠女水库、陈田水库、锦芳水库、菱溪水库、眉山水库和洛阳江、黄塘溪等水源保护区,崇武海滨森林公园、文笔山森林公园、科山省级森林公园。 控制发展区:农田、洛阳江沿岸、海岸带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南安 优先发展区:包括市区和三个次中心、六大片中心。市区包括城南、城北、城东、城西四个组团;三个次中心为水头镇、官桥镇、石井镇;六个片中心为洪濑镇、诗山镇、丰州镇、英都镇、仑苍镇。 生态保护区:美林水厂一级保护区、南安森林公园、五台山森林公园、康美雪峰森林公园、灵应省级森林公园、罗山森林公园。 控制发展区:农田、东西溪沿岸区域、海岸带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安溪 引导发展区:包括主城区、辅城区、三个重点中心镇。主城区由中心组团、东翼组团、西翼组团三大组团,辅城区为官桥、龙美、龙门三大组团,三个重点中心镇为湖头镇、蓬莱镇、长坑镇。 生态保护区:凤山省级森林公园、云中山自然保护区和县城关水厂水源保护区、清水岩风景名胜区、凤冠山、龙门、骑虎岩、阆苑岩、清风洞、泰山岩、晋江源、官桥犀山等县级森林公园和白濑森林公园。 控制发展区:农田、西溪沿岸区域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沧州西部新城

西部新城强势迎龙年 自席卷河北省的“三年大变样”浪潮以来,整个沧州的城市发展就与西部新城牢牢绑定,不可分割。兔年岁末,龙年将至,对于象征整个沧州新都会水准的西部新城而言,城市的未来景象已经愈发清晰。 2011年6月30日,京沪高铁正式通车,沧州到北京不到1小时,到天津仅用20分钟,如此速度不仅助力沧州跨入京津一小时经济圈,更为沧州的发展争取到了更多的机遇,而首当其冲的获益者必然是西部新城。作为联动环渤海与长三角的动脉,以及世界上最快的高速铁路之一,京沪高铁被看做带动区域经济腾飞发展的优越道路。在2012年,随着列车数量的增加与环渤海经济活动的升级,高铁对于沧州的重大意义将更加全面地展现在每一个狮城人的面前。 2011年11月30日上午,西部新城举行了沧州新城企业总部项目开工奠基仪式,21个企业总部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市相关领导出席开工奠基仪式,并为项目培土奠基。市相关领导在致辞中说,实施沧州新城企业总部项目,是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也是各企业展示实力、树立形象、扩大沧州影响的重要窗口。沧州新城企业总部项目,包括沧州日报社传媒大厦、渤海大厦、天成大厦、图书大厦等21个工程,总占地448亩,建筑面积90.178万平方米,总投资34.67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将与沧州体育馆、沧州国际会展中心和“一场三馆”遥相呼应,对塑造沧州西部门户形象,建设功能完备的迎宾商务大道,构建完善

的城市道路景观体系,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当项目落成,也就是沧州新的中央商务区与中央生活区圆满璧现之时,沧州的都会进程更将掀开崭新的一页。 回首2011 流津时代与狮城共进 在2011年,整个西部新城最为令人瞩目的大事件,当数体量约180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流津时代横空出世。大手笔的规划、极富未来人居生活理念的规划思想,以及涵盖“政商文教”等多元化业态的现代建筑,将为西部新城构筑一个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生活平台。 2011年11月10日上午,位于沧州国际会展中心的流津时代接待中心,举行了盛大的落成揭幕仪式。项目发展商,实力雄厚的沧州建投公司,和北京上市地产企业万方地产的高层领导共同参与了揭幕仪式。现场配合河北省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标准的制定,双方就升级区域优势,以流津时代为样本、建设高标准生态示范小区的话题进行了广泛探讨。 2011年12月4日,流津时代为回馈狮城父老,倾情冠名“2011沧州群星演唱会”,为沧州带来周华健、迪克牛仔、苏慧伦、黑豹乐队等诸多华语音乐圈中的明星大腕,为狮城带来一场高水准的音乐盛宴,更为沧州的2011留下一串完美的音符。 品阅千载筑创未来 流津时代2012再展宏图 作为西部新城最具规模的大盘,体量近180万平方米的流津时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巴中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巴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通江、南江、平昌县城所在地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性质和适建范围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之后实施。 第八条新区土地出让原则上应整地块出让,特殊情况下可分块出让,但单块面积不得小于 2 万平方米。多层民用建筑建设用地小于2000 平方米,高层住宅用地小于3000 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建设用地小于3500 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但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地段且确定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规划部门可准予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成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第三章土地使用强度及地块控制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因特殊情况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定,但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对拆迁量较大、情况较复杂或建设用地、建设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可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确定。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二中公共建筑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核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建筑面积10% ,或者只有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综合住宅,按住宅面积计算,建筑容积率按附表二中住宅的指标执行。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周政[2011]84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5 【实施日期】2011.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政[201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保护和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和《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护栏、路肩、广场、临时停车场、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 (四)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楼体、河道、街道树、户外广告等处的照明设施。 第三条市政设施必须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适度超前、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并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条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市政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公安、工商、交通、水利、环保、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2001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惩处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省城市规划条例》、《省城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建设部部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市城市规划区。凡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工程建设,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区围:市所辖新河区、运河区、沧县全境及大浪淀水库所占区域。由规划建成区和规划控制区组成。 (一)规划建成区围:南至307国道以南500米,北至北二环路以北500米,西至西二环路以西500米,东至径一街以东500米,市城市规划区神黄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两侧各500米。 (二)规划控制区围:规划建成区以外至城市规划区围的区域。 第四条黄骅港城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可派驻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管理工作。 (一)负责规划建成区的规划管理。

(二)负责规划控制区所有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负责规划控制区市计划部门下达计划的建设工程、城市水源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规划管理。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的规划检查,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第六条新华区、运河区、沧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辖区围具体行使下列规划管理权: (一)负责在规划建成区的城市居民和村民翻建住宅的初步审查,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核发规划许可证。非规划特殊要求,不得批准在建成区新建、扩建平房住宅。 (二)负责协调组织编制规划控制区村镇规划,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法律程序报批。 (三)负责对其发证建设项目的监察。 第七条沧县、南皮、孟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权限以外所辖区的城市规划管理。 第八条城市建设、土地、房管、市容、文物、人防、水利、地震、园林、市政、公用、环保、公安、工商、供电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有关规定协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细则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城市规划按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编制。其中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条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结合项目建设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城市重要区域或地段由市人民政府审批。 编制各项规划应注重城市设计。 第十一条抗震、人防、电力、电讯、防洪、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环保、园林、绿化、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消防、教育等专业规划,由其主管部门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于2013年1月21日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该规划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两化互动、三化联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巴中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及秦巴山片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和“与全省同步实施全面小康”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巴中的地域优势,积极融入川陕渝经济圈,加强与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在产业转移、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互补衔接及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巴中作为“成渝西”中心城市重要腹地的战略后援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把巴中打造成“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 市域部分 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民生为动力,以打造生态、红色旅游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枢纽作用、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规划到2015年,市域人口41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16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到2020年,市域人口416万,市域城镇人口208万,城镇化水平达50%。

城镇空间结构 以“全域巴中”的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城乡规划全覆盖,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居民点、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和中心城区建设等空间布局,大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规划“一主(一城两翼)三副五廊”的空间结构。“一主”指巴中市中心城区,“三副”指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南江县城,“五廊”指巴广、巴南、巴达、巴汉、巴万五条对外交通廊道。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和城镇职能结构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建设一座大城市和三座中等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聚集力强、带动力大的特色镇和中心村,形成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和职能结构。规划巴中市域城镇体系为:“中心城市—县城—镇(重点镇和一般乡镇)—中心村(聚居点)”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内城镇职能结构为:综合型、工贸 型、旅游型、交通型、农贸型五种。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 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6]71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0 【实施日期】201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周政办〔2016〕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大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我市将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及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

神,继续深入实施周口崛起方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完善功能、提升质量”的原则,围绕“一区两极三中心”发展定位,积极融入整合高铁沿线经济发展轴带和中原城市群,着力构建“一中心四组团五支撑”发展格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切实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心城区和项城市城市道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燃气普及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全市县城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8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燃气普及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任务 围绕提升城市服务和承载能力的总体要求,抓住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快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着重实施9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一)实施海绵城市工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5%以上、县城10%以上的面

河北沿海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以河北省沧州市为例

河北沿海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以河北省沧州市为例 郭健 【摘要】国际上有经济学家曾经预言,中国的城镇化和美国的高科技是21世纪带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3年全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本文以沧州市为例,在深入分析沧州市城镇化基本特征的基础上,结合沧州市的发展条件,提出了差异化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 引言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五大重点工作之一,”2011年全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1.27%,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不论是从发展空间还是政策基调看,城镇化都是未来经济增长的一大重要驱动力量。 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是河北省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重大战略选择。2012年河北省城镇化率达到46.8%,“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打造发展新引擎”成为河北今后五年要突出抓好的七项重大任务之一。 2011年,《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沧州市作为“河北沿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北省“壮大中心城市、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培育沿海经济隆起带”政策的重要落实地区(渤海新区是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举全省之力打造的两个区域重点增长极之一)。然而,2012年沧州市城镇化率仅为44.03%,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城镇化水平。如何把握发展机遇,推动全市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沧州市必须面对的一项课题。 1.沧州市概况 1.1 基本情况 沧州市地处华北地区东部,外沿渤海,内环京津,是河北沿海地区三个中心城市之一,是《河北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中的关键城市之一,也是河北省“壮大中心城市、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培育沿海经济隆起带”政策的重要落实地区。截至2011年底,全市总人口为719.77万人。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周口市区发展规划文件

城市发展规划文件 (2019版) 研究标题:周口市区发展规划承接单位:xxxxxxxxxxxxxxxx 2019年8月

目录 周口市区发展规划 ..................................................................................................................................................................... 总述..................................................................................................................................................................................... 川汇区简述......................................................................................................................................................................... 淮阳区简述.........................................................................................................................................................................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 参考资料:.................................................................................................................................................................................

沧州市临港区域情况简介

沧州市临港区域情况简介 沧州临港经济区地处环渤海的弓顶处,北倚京津、南接山东,在中国经济第三极——环渤海经济圈中处于重要位置。该区包括黄骅市、海兴县、临港开发区、港城开发区、南大港管理区、化工园区六个县市区,土地面积3321平方公里,占沧州总面积的23%;人口70.4万人,占沧州的10.3%。2005年区域生产总值116.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财政收入10.14亿元,分别占沧州的12.8%,15.6%和11.3%。 2005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沧州要在河北省第二次经济翻番中成为举足轻重的增长极。根据这一指示,沧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一名市委常委挂帅,统携沧州临港区域的临港经济协调发展委员会,并把建设综合大港、打造临港经济区作为全市的战略重点加速推进,努力打造环渤海区域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为发挥优势,尽快打造出举足轻重的经济增长极的基本要件,自2005年5月份协调委成立以来,我们按照“建设现代化综合集枢纽港、国际性物流中心、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京津冀都市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化工和能源基地”的定位来统领整个区域发展全局,以建设沧州综合大港为重点,整合东部资源、发展临港经济、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滨海新城,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快推进。 在工作推进上,一是高标准编制四大规划。分别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辖区内六个县(市、区)、332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城市总体规划;委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编制了沧州黄骅港综

合港区总体规圳;委托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制定了临港产业发展规划;委托上海同济大学和德国慕尼黑化工设计院联合编制了临港化工原区总体规划,为今后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指明了方向。目前,四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进入最后审批阶段,依此为依据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适时启动综合大港建设。应该说,综合性大港建设是实现临港经济区突破性发展、打造经济增长极的龙头所在。黄骅港工程的建设,为发展综合性深水大港创造了条件。目前黄骅港一二期已建成1个10万吨级、4个5万吨级、1个3.5万吨级码头,形成了近7000万吨的吞吐能力,一举成为全国十大港口之一。特别是实施修建的双导堤外航道整治工程,使航道治理大见成效,经受了2005年8月份“麦莎”台风的考验,困扰港口建设的航连回淤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神华集团今年计划将航道挖深至-12.5米,可以满足10万吨级船舶乘潮进出港。因此,黄骅港建设深水大港,实现由煤炭输出港向综合性深水大港转变具备了最重要的条件。为尽快启动综合大港建设,我们在保证煤炭运输畅通的前提下,按照港口规划,实施分期推进,于2005年11月25日,在港区举行了沧州黄骅港综合港区前期工程开工奠基仪式,拉开了建设综合身性大港的序幕,前期工程投资22亿元,建设周期三年,工程内容包括疏港公路、防波大堤、深水航道、临时围堰、两个5万吨级码头、6个10至20万吨级深水泊位岸线、航道出入口和吹填3.8万亩土地。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勘测设计、论证、评审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路基3.5公里。建成后,将和天津港、唐山港一起成力环渤海区域的国际性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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