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工作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和《xx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杭政办〔20XX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的;

2、本年度病假、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的;

3、本年度内已办理退休、退职或离岗退养手续的。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

量、质量、效率,取得的成果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德、能、勤、绩的考核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量化的具体标准。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层次人员的考核标准要具体明确。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分别如下:

1、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政治和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专业技术能力只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3、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能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本职业务技术一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无劳动安全事故,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或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六)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市级各事业单位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市管局级领导干部)的13%;各区、县(校┎坏贸??导什渭涌己巳耸??4%。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按比例合理确定。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测评相结合,注重实效,易于操作。实行聘期考核的,要把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地结合起。

(二)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考核原则上按管理权限进行,一级考核一级。

(三)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可以按

学年进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在每年12月底开始,翌年1月底前结束。

(四)平时考核可按周、月、季度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具体的程序和方法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实施。

(五)年度考核按照岗位特点和职责推行分类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岗位职责、年度任务等制定细化考核指标,使量化测评更具体、易操作,客观反映真实情况。综合总评分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原则,一般采取单位领导班子、中层领导、非领导三层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领导评定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依据。

(六)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德、能、勤、绩的量化测评,根据其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确定考核等次;

5、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6、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书面通知本人,并经本人签名认可。

(七)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

1、挂职锻炼、单位委派、借用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原工作单位考核,用人或培训单位提供其当年德、能、勤、绩表现情况。

2、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作为首次确定职称、职务、技术级别的依据。

3、当年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人员由安置单位参照转业、退伍时部队鉴定及转业、退伍后的表现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4、高职低聘人员按履行现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5、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和专业技术双重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以主要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6、当年度新调入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帮助后仍坚持不改正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XX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2)被判处管制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留在原单位的,不参加考核;期满重新安排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中,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受行政降级、撤职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其中,受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三年,按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等次。受行政降级、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第二年,按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

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分别处理。

(8)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结案后,无违法违纪,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按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九)事业单位每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应报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在翌年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备案;各区、县(市)事业单位考核结果由各区、县(市)人事部门汇总后在翌年2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备案;按学年考核的学校、幼儿园的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人事部门汇总后在每年9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备案。未报人事部门备案的,不得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备案需上报下列材料(一式二份):《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况备案表》及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考核基本做法、考核结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建议。

(十)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2、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4、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聘用上一个技术职务的资格。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发给50%年终奖金,并参加离岗学习,但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为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发

给年终奖金,参加离岗学习,并按照规定,在三个月内根据不同情况,办理降低职务、工资或低聘、解聘、辞退等手续。已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或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人员,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先选优、奖励惩戒紧密结合起,并作为单位内部搞活分配的依据。

四、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日常工作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三)考核组织的职责是: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四)正确把握考核等次标准,重点抓好优秀等次

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严格控制优秀人数比例,对超比例的,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将不予备案,退回重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和考核组织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组织考核,对考核过程中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六)xx市人事局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各区、县(市)人事局负责本区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xx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廉溪小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月考核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校目标任务,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建立起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激励机制,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结合各处室职能,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行政管理人员、村小负责人、村小教导、后勤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具体细则见考核评分表): 学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体表现为: 1、政策水平: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全局观念:是否以大局为重,并能摆正全校、处室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3、团结协作;是否心胸宽广,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并善于与人合作共事,补台意识强。 (二)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 1、业务知识:是否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能科学制订工作目标并有效实施,有担当管理工作所必要的一般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 2、工作思路:是否有较高的决策能力,对部门管理工作是否有计划,有预见,并且思路清晰。 3、执行力:能否坚决贯彻校行政会决定,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完成任务;对突发事件,能抓住关键,做出迅速判断,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理。 4、协调力:是否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较好地处理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能否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正确意见。 5、指导力:是否热情帮助下级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否引导集体取得成果。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出勤和敬业精神。具体包括: 1、组织纪律性:是否能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考勤制度,能否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以及为一线服务情况。 2、工作态度:工作是否踏实、勤恳、负责、不讲条件。关心师生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为师生办实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工作绩效。具体包括: 1、工作数量:是否积极主动承担部门内部管理工作,并且完成工作量饱满。 2、工作质量:是否正确有效地开展管理工作,并对学校交办的工作完成细致、准确。 3、工作效率:配合学校各项管理是否讲究效率,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速度快、质量高、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详细版)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 一 篇 : 工 作 计 划
各 中 心 、 职 能 部 门 月 工 作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努力达到“职责明晰、目 标明确、管理到位、不留空白”之目的,充分体现“工作有作为,过失有承担” 的 效 果 ,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 一、总经办为各中心、各职能部门月计划的收集和跟踪部门; 二、任何部门都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不漏项填写内容,并按照规定 时 间 和 上 报 程 序 及 时 上 报 ; 三、 上报程序: 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表 (签字) →上报公司常务副总 (签字) → 交 总 经 办 备 案 跟 踪 ; 四 、 上 报 时 间 : 每 月 28 日 上 报 下 月 计 划 ; 五、各中心、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并积极配合总经办工 作 , 如 实 向 总 经 办 反 映 工 作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 六、 总经办在跟踪计划上报时间过程中, 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七 、 以 上 未 做 到 的 , 每 项 每 次 对 部 门 责 任 人 处 罚 200 元 ; 八、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业务、工作”一栏中,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时(特殊情况未完成时,应及时向总经办说明原因),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500 元 ; “ 日 常 工 作 ” 一 栏 中 , 未 完 成 时 , 对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罚 300 元 。 九 、 本 办 法 自 2019 年 月 日 起 执 行 。 附 : 《 月 份 工 作 计 划 表 》
第二篇: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 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 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 (一)、编制 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直接上级进行审定。 (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

公司工作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金鹰股份公司治理制度—————————————★———————————— —— 工作项目考核治理方法 JYGFGS.4280001.002.0-2005

2005年3月20日公布 金鹰股份公司 1.目的 为提高厂区工作项目治理体系运行质量,加强工作项目的执行效果,推动厂区健康、快速、有序地进展,特制订本方法。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经理层交办工作项目、党政联席办公会决议项、综合打算及厂级专题会决议项的考核(其他职能科室对内、对外工作项目考核可参照执行)。 3.术语 3.1项目的可交付成果:完成项目或项目的某一部分工作而产生 1 / 11

的任何可衡量的、现实的和可验证的工作结果。 4.职责 4.1 综合治理科负责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议项、经理层交办项目、厂区重要专题会决议项及其他由综合治理科制定的专项打算项目的直接考核,并监督其他职能部门的专项考核; 4.2 各职能科室负责由本单位制订的专项打算及本单位组织的专题会议决议项的考核,相关考核结果报综合治理科备案及兑现正负激励。 4.3 考核治理员 4.3.1 专职考核治理员(综合治理科) 4.3.1.1 负责厂区全部考核工作总归口与协调; 4.3.1.2 负责厂区治理考核评价体系的运行治理工作,监督各考核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4.3.1.3 负责厂区党政联席办公会、综合打算及厂级重要专题会等决议项的专项跟踪考核; 4.3.1.4 负责治理考核程序、建立考核档案; 4.3.1.5 负责所有项目考核通报中正负激励的汇总、申批和兑现; 4.3.1.6 负责对副科级以上治理人员在项目完成情况方面的统

计和评比。 4.3.2 兼职考核治理员(各职能部门) 4.3.2.1 负责接收其他科室发交的回执表,督促责任人按时完成项目及填写回执表,并及时送交相关考核部门; 4.3.2.2 负责由本部门制订的专项打算及本部门组织的专题会议决议项的跟踪考核; 4.3.2.3 负责将考核通报送报综合治理科备案; 4.3.2.4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项目完成情况方面的统计和评比工作。 5. 项目调度单格式(见附表一)和填写要求 5.1 项目重要程度:项目重要程度分为特不重要项目(★★★)、重要项目(★★)、一般项目(★),其具体项目划类由综合治理科确定。 5.2 项目调度单样式(见附表1)。 5.3 项目调度单要素要求 5.3.1 “完成情况”为工作到期后的可交付成果表述。该栏中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必须详实、具体、明了。因表述模糊、材料笼统或谬误造成指令人和考核员推断错误的,考核部门报指令人 批准后,给予相关责任人50~100元的负激励; 3 / 1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 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 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月*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月*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月*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月*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作计划考核方法 目的: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引导员工养成有目标、有计划、能执行的良好工作习惯。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副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集团办除外) 2.副经理级以下的关键岗位(公司认定的)四、职责划分 1.部门负责人负责按月编写部门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为部门负责人工作 计划),形成《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表》 2.部门负责人工作计划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负责下级人员《月度工作计划表》的编制指导、审批与提报 4.部门负责人负责下级人员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5.管理提升项目组负责部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6.人事行政部负责所有人员的工作计划考核结果的统计与绩效工资核算五、考核流程 见附件《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六、工作计划编写要求 1、工作计划编写必须遵循SMRT 原则(既具体的、可操作的、可量化的、现 实的、有时效限制的),计划事项的目标,输出成果清晰,能够验证。 2、工作计划的计划事项有以下部份组成 A.会议决议与本部门、本岗位相关的工作事项 B.持续改善活动中与本部门、本岗位相关的工作事项 C.本岗位工作职责内的工作事项

D.部门、岗位绩效改善需要完成的工作事项 E.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 F.管理提升项目任务书要求事项 G.上月计划未完成的工作事项 3、工作计划编写的格式必须严格参照附件《月度工作计划考核表》,填写完 整。 4、每项工作计划须按重要性进行配分,总分为100 分。 七、工作计划考核方法 1.奖惩考核 对工作计划编写的质量、报告提报的及时性及计划执行过程的弄虚作假和不 配合支持的行为采取奖惩考核的方式。 A.及时性:工作计划需在规定完成日内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公司总经办邮 箱,邮箱地址:****** 。未按时报送的部门(个人),每次乐捐人民币 50 元; B.编制质量: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不合格的视同未交处理,每次乐捐人民币 50 元; C.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 性重点工作未涵盖、相关领导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等),重要工作遗漏 项每次乐捐人民币100 元; D.计划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项乐捐人民币 100 元;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纽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计件、计时工资人员及基层普通员工;Ⅱ类员工:车间基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月薪人员;Ⅲ类员工:办公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财务总监:对生产统计、各个仓库保管员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 进行评分; 行政办: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 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Ⅱ、Ⅲ类人员适用) 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及等级绩效系数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30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2.副总每月29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提升中层管理人员绩效和本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经理办公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被考核人员范围: 1、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 3、岗位主办 二、考核程序: 1、公司副总经理考核人为公司总经理及所授命的考核领导小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临时负责人考核人为公司经理办公会授命由人力资源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3、岗位主办考核人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公司经理办公会为考核成绩调整人。即由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成绩,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被考核人进行相应的绩效调整。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 1、所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总评。 2、季度考核: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于每季度月末的25日),提交书面报告至人力资源部及所属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其主管领导于30日前做出回应,并于新季度开始月的5日前做出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 3、年度考核:被考核人将个人的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12月25日前,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上交公司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其主管领导及人资源部须在12月30日前将评判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考核人综合评判:即为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员工综合评价,其所属主管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复评打分的综合评判方式进行最终的考核。 5、考核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真实的上报至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办公会。作为被考核人绩效分配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指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评价。基本要求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付期限及工作跟踪、回复情况等构成。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地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提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及方法。 3、品德考核(忠诚度考核):指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三美公司管理制度 ★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ZH.001.1 -2010 2010年10月14日发布 三美公司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经营总体目标得以实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工作计划的实效性和严肃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实施与考核。 3.术语 工作计划是指综合管理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月度工作计划,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3.1重大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有较大影响的非日常、非重复性、非例行性工作项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性计划项目。 3.2重要项目:各部门当前重要工作项目和年度部门目标责任项目。 3.3一般项目:涉及其他部门,需协调共同解决的工作项目;为解决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由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的需要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需求类工作项目;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

4.职责 4.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下达及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评审。 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项目的提报、计划的执行及所提报需求计划完成情况的认证,并负责向综合管理部反馈计划完成情况。 5.管理内容 5.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及下达。 5.1.1各部门指定专人(名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工作。 5.1.2各部门提报月度工作计划时,应重点围绕质量、成本、生产效率、基础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项目内容,说明具体的实施方案、完成标准、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按工作计划提报表填写(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8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5.1.3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工作计划项目和征集的计划项目,编制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经各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对各部门下达工作重点和指令性工作任务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30日前下发公司各部门执行。 5.1.4各部门根据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2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5.2.1属责任单位独立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负责按照计划进度要求按期完成。 5.2.2需两个或以上单位协调共同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牵头,协调配合单位及有关单位,按计划进度按期完成。 5.3月度工作计划的调整(延期、更改、取消) 5.3.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因客观原因或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应在计划到期前3日内填写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附件二),注明调整原因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按调整后内容继续跟踪考核。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班主任评后勤人员工作情况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学校领导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40%,教师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百分制考核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25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遵守会议制度,上进心强,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不无故缺席,违反者将视情况,每次扣1~2分;

(3)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扣3分,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 (4)与同事与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尽量让同事认可、家长满意,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 (5)总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好的扣5分; (6)全体后勤人员,不允许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5分。 2.服务意识方面:(25分) 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1)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心为师生服务。面部毫无表情及表情冷淡者一次扣1分;(2)水、电、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周六、周日遇有水电特殊情况随喊随到,违者一次扣1分; 3. 履行职责方面;(25分)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出色地完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工资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昆明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不适用本 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指日常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阶段进行评价,重点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出勤情况。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六条当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政治立场、理论素养、遵纪守法、团结民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内容。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包括政治鉴别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政策理论水平、协调配合能力、表达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勤奋敬业程度。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和效果。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计划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中孚泰实业有限公司 工作计划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推行公司计划管理工作,强化企业的执行力,达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计划实施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描述的主管领导是指董事长、总裁,以及被其认定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描述的部门负责人是指除主管领导外的总经理、总监和部门经理(正职)。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各事业部、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月度、周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下级员工,形成“员工周工作计划”。 第六条总办为周工作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汇总核实、报批,监督检查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跟进未完成计划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主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下级人员进行考核。 第九条薪酬委员会为周计划考核的仲裁机构。 第十条总裁负责对总办计划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第三章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包括: 1、计划的制定和审核,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 2、计划的实施和检查,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 3、计划的考核,使用《周工作计划考核评价表》; 4、申诉及裁决,使用《员工申诉表》。 第一节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审核 第十二条总办将《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的电子表格发给各部门。每周五12:00前各部门上交电子表格至总办。 第十三条各部门每周的工作包括三部分:①常规计划工作;②主管领导安排的任务;③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填写第十二条之第①部分,主管领导填写第②部分,第③部分待事件发生后,由负责处理事件的部门填写。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按120分的总分分配每项工作权重,明确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协助人,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总办于周五下午汇总各部门表格,核实各项工作权重并签字确认后,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七条主管领导负责两方面工作:①审核《周计划及检查表》中各部门的任务权重;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安排下周临时性任务,并对所安排的任务赋予权重。此部分权重不在各部门120分范围之内,但纳入计划的考核之中。 第十八条经主管领导审核的《周计划及检查表》,于每周六的中

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幼儿园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幼儿园管理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每期基础分为100分,所有教学活动中在此基础上增减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期一汇总,可得负分。 一、全勤奖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全勤上岗,设全勤奖每月1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请假一晌扣10元,无故旷工一晌扣60元;跟车教师每月补助100元。有事需请假应自行调班,若代班人违规,双方处罚。 二、班补 每班班补费按每生每月1.5元,分配原则是:班主任补助费是其他任课教师平均数的二倍。 三、晨检及接待学生 接送幼儿教师做到 1、按规定时间到达接送地点。接送时间早上7:00-8:30接幼儿入园,下午16:30-17:00送幼儿离园。接送教师迟到一次罚款5元,扣考核积分0.5分,无故缺一次罚款50元,扣考核积分5分。 2、接送幼儿时对每一位家长和幼儿必须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如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核实后扣除考核积分1分。 3、早上幼儿到园,由值早班的教师接待。值早班的教师必须在早上7:00前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扣考核积分1分;无故缺一次罚款20元,扣考核积分2分。 4、接待幼儿时应详细向家长询问幼儿的身体有无不适,是否带不安全物品(小刀、硬币、碎玻璃等物品),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幼儿带不安全物品入园,发现一次罚款5元,扣除考核分2分。 5、幼儿需要在园服药或因病因事不能入园者,接送教师务必做好记录,并且转告班主任有关情况。 6、老师将幼儿交给家长时要细心,确保幼儿安全的由家长接回。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关心幼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让家长感觉到将幼儿交给我们是安全的,放心的。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各人的特长,切实做好办公室人员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工作,履岗履责,践行师德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期总分200分,每有下列情况,则扣分。 1、办公室主任组织好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准备完备的文字材料,活动安排无失误,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2、作好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转办、回收、组卷、上档、检索等工作,如未及时完成或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 3、作好学校文件的起草、印发、收存,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4、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对教职工在岗的抽查要及时准确,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5、对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数字,要认真及时填写上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6、收传电话认真及时无误,有礼貌,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7、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学校接待工作,接待客人态度和蔼,并能随机处理有关问题,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8、做好校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9、做好全体教师会的会议记录,缺少一次,一次扣1分。 10、接待来访以及社会投诉时,态度和蔼,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否则,一次扣1分;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1、每年(学期)开学检查、督导考核时,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台帐,按照失分比例扣分。 12、及时、准确地更新机构编制信息及职岗手册。因工作失误影响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理。 13、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的文件制定,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备案表、汇总表,考核花名册等上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激励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新和政办发【2008】45号《关于印发<新和县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新和县幼儿园实际工作内容,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使用范围 经园务会议研究同意,适用于新和县幼儿园聘用人员。 二、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根据聘用岗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确定,聘期为 1-3 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 对首次聘用的人员,可以规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2、本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聘用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 3、本单位积极组织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的考试及取得与本职岗位相应的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本岗位仍然面向社会进行招录,对未取得与本岗位相应的资格,未考入自治区统发或本岗位被他人考录聘用的,则予以解聘。 三、工作福利

1、聘用人员工资分配以岗位因素为中心,重点考虑岗 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因素等要素,并考核聘用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 聘用人员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为:大学本科月工资元(包括个人承担 的社会保险费、下同);大专文化程度月工资元;中专文化程度月工资元;其他人员工资元; 岗位工资为:根据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承担的职责,所具备的职业资格等情况,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参考标准为每月100-400元。 绩效工资为:根据其年度工作情况,由本单位按照考核情况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确定,按年度发放。参考标准为500-1500元,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后报主管部门 审核后执行。 2、聘用人员通过 6 个月试用期后,本单位根据有 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3、在本单位工作的人事代理岗位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与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差额部分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四、考核奖惩 1、聘用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工作程序、安全规程、保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激励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月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目标,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月度工作的考核。 3工作流程 3.1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见图1) 每月25日 图1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3.2 月工作计划的编制 3.2.1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确定月度工作目标,并 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322月度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工作计划表”及填表说明逐项明确编制。 323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每月的具体指标;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持续改进的项目,本月未完成需移交至下月的工作内容,其他部门需配合的事项。 3.2.4各计划执行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制定好下月的工作计划。 3.3月工作计划拟定的审批 3.3.1直接上级对下属提交上来的月工作计划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根据“月工作计划表”的各项内容逐项审 核,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糊;“权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 配合部门是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如对下属拟定的月工作计工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共同确定,直至明确。 3.3.2审批合格的“月工作计划表”要由审批人签字,同时由计划编制人将审批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0日 之前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3.3.4总裁办每月20日监督各部门是否及时上交下月的“月工作计划表”,以及是否按要求审批。对没有按 要求审批的工作计划,根据情况对审批人开具“过失单”,并确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4工作计划的执行 3.4.1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月工作计划表”执行、实施本月工作。 3.4.2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的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下同)。 3.4.3工作计划的修改必须理由充分,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需修改的工作计划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直接 上级批准,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并签字认可。 3.4.4上级接到直接下级需修改工作计划的请示时,认真审核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或增加工作计划的原因,理 由充分,事实清楚可签字认可,并同时与下属共同调整已变动的工作计划内容的权重,直至双方同意。调整的工作计划同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5总裁办在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计划,又没有直接上级签字认可的,按没有 完成工作计划处理,扣减相应分值。对于直接上级包庇下级的,对直接上级根据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5工作计划的检查(考核) 3.5.1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由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并于每月25日之前检查考核完毕。 3.5.2工作计划考核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执行人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分。 3.5.3工作计划评分标准,具体见表1。 3.5.4考核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并由总裁办统一计入“月 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3.5.5总裁办根据各部门对月工作计划的审定结果进行抽查,对审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地直接上级,将根 据实际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 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参与评议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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