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应急连职责制度

民兵应急连(营)长职责

连(营)长和政治指(教)导员同为全连(营)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连(营)的工作,连(营)长对全连(营)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副连(营)长协助连(营)长工作。

一、熟悉全连(营)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工作,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负责全连(营)人员的收拢集结工作。

三、熟悉战备方案,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连(营)完成应急任务。

四、领导全连(营)完成年度民兵组织整顿、训练、演练任务,提高全连(营)人员的军政素质和战斗力。

五、掌握全连(营)的军事实力,搞好人员和装备管理。

六、教育和带领全连(营)贯彻执行有关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七、教育和培养所属民兵班、排长,提高其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

八、关心爱护部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九、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民兵应急连(营)指(教)导员职责

政治指(教)导员和连(营)长同为全连(营)首长,共同负责全连(营)的工作,指(教)导员对全连(营)的政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教育和带领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以及连(营)党支部(党委)的决议。

二、负责全连(营)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完成军事任务,做好战斗动员、宣传教育、巩固部队工作;组织民兵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民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完成各种应急任务。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调动民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了解全连(营)民兵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全连(营)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团结,提高全连(营)的战斗力。

六、建立和培养民兵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七、定期举行政策法律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民兵生活,全面提高民兵素质。

民兵应急队员职责

一、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

二、积极参加民兵活动,增强民兵意识,提高国防观念。

三、积极参加民兵政治学习,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努力掌握军事技术,提高军事素质,爱护武器装备。

五、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带头完成各项生产生活任务。

六、执行战备执勤,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七、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请销假制度

一、民兵应急分队要建立考勤登记薄,并认真进行登记。

二、全体队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三、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外出三天以下要经排长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要经连长批准,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在执勤和操课(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四、凡不请假擅自外出者,查明原因,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理。

请示报告制度

一、凡本级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按级向上请示。

二、对上级军事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

三、民兵应急分队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勤巡逻、资料管理、政治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武部报告。

四、加强对民兵应急分队干部的考查、了解,掌握其德才表现,并不断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使用和调配意见。

五、报告通常逐级进行,必要时也可越级报告。

六、凡该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的,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干部例会制度

一、民兵应急分队干部每月六号为例会日,由连长、指导员组织,排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会期也可推迟或提前。

二、民兵应急分队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会前应注意搜集情况,做好例会准备,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要提前请假并及时补课。

三、民兵应急分队干部例会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对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的指示、分析形势、布置任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民兵应急分队活动计划、总结布置工作。

四、年终召开一次全体民兵应急分队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登记统计制度

一、民兵应急营(连)登统计主要有“四本”、“三册”、“二表”、“一图”。即:“四本”:工作会议记录本;支部(党委)会议记录本;政治教育(活动开展)记录本;装备器材登记本。“三册”:人员花名册;出入转队花名册;集结点验登记册。“二表”政审表;民兵外出审批表。“一图”:分队人员部署图。

二、各类登统计填写要及时准确、各类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字迹工整。

集结点验制度

集结点验是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促进整组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集结点验统一在民兵组织整顿检查验收阶段进行,重点对基干民兵分队进行集结点验。

二、集结点验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下达点验命令、召开民兵点验大会、呼点人员、检查官兵相识、组织入队宣誓、宣布参训对象、清点装备、总结工作、公布制度、表彰先进、领导讲话等。

三、基干民兵以连(营)为单位进行集结点验,到点率达到90℅以上,指挥关系要明确,达到官兵相识的要求。

战备物资管理制度

一、所有公用物资都应建帐立卡,并实行责任制。

二、各科对分管的公用物资逐项进行登记、造册,根据需要经研究后分配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人在领取时进行签字,严格履行手续。

三、各单位对配发的公用物资实行具体到人的管理层次,建立责任制,丢失、损坏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按倍赔偿。

四、各单位需新增加的物资,按财物管理规定研究批准后方可购买,登记签字后,交给有关单位使用管理。

五、军事科负责武器装备、装具、器材及交通、通信工具的管理,后勤科负责被装的管理。

六、对公用物资不论个人及单位都应按规定管理使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各科要定期进行普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保管员职责

一、熟悉对应急器材库物资名称、品种、数量、质量、配套、入库时间、存放位置,做到“一口清”。

二、熟悉物资的分类存放、接收、发出、装卸等规定,并负责物资登记卡片、物资帐目的核对工作。

三、严格操作规程,参加技术检查,认真清点出入手续和翻堆倒垛工作。

四、适时通风、密闭,做好防潮、防热工作。

五、落实“四有”“三防”规定,确保库房安全。

应急连部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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