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执业许可证;

(二)设有不少于5人的专门科室,其中至少有2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三年以上的主治(管)以上技术职称医师,1名专门从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的检验士。(三)具有开展职业性健康检查必备的固定工作场所、医疗设施和检验仪器;(四)能独立开展相应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人员条件

(一)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人员,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二)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一致,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基本仪器设备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精度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三)仪器设备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认证,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四、申请相应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应当具备所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临床检查及检验能力。

五、其他

(一)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有良好的内务管理,以保证检查室整洁有序。检查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

(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23号)确定。采用统一制定的体检表。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并严格开展质量控制。

(四)体检报告应按照规定书写、更改、审核、签章、分发和保存。

(五)申请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应当具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六、申请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市卫生局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

(四)与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性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六)市卫生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仪器设备

1、心电图机

2、X光机

3、光学显微镜

4、电冰箱

5、培养箱

6、密闭灭菌柜

7、紫外线灯

8、超净工作台

9、离心机

10、B超

11、分析天平

12、检眼镜

13、血球计数器

14、血压计

15、电泳仪

16、水浴箱

17、自动稀释器

18、生化分析仪

19、微量注射器

20、稳压电源

21、分光光度计

22、pH计

23、眼科裂隙灯

24、肺功能仪

25、电测听仪及标准测听室

26、自动化分析仪

27、脑电图仪

28、全自动血球计数仪

29、血气分析仪

30、气相色谱仪

31、原子吸收仪

32、高压液相色谱仪

33、计算机

34、与从事职业病健康检查相应的其他设备。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临床检查及检验能力

一、职业中毒检查

(一)应具备开展以下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的能力

1、内科常规检查;

2、神经系统检查:膝、腱反射;握力;肌张力;三叉神经、未梢感觉、运动神经检查;三颤(眼睑震颤、舌颤、双手震颤);指鼻试验等;

3、眼科检查:视力、视野、角膜知觉和眼底检查、晶状体检查;散瞳查晶体(裂

隙灯显微镜和彻照法)等;

4、五官科检查:耳、鼻、喉检查;牙龈、牙周、牙体检查等;

5、皮肤检查;

6、毛发检查;

7、心电图;

8、主要脏器(肝、胆、脾、肾)B超;

9、胸部X线透视及摄片;骨骼系统X摄片;

10、肺功能;

11、骨密度测定;

12、动态心电图*;

13、神经肌电图*;

14、脑血流图*;

15、视觉诱发电位*;

16、神经传导速度*;

17、骨髓穿刺检查*.

(二)实验室应具备以下临床检验项目的能力

1、血常规,包括红细胞计数和血红蛋白定量,白细胞计数及分类,淋巴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出、凝血时间等;

2、网织红细胞计数;

3、凝血酶原时间;

4、部份凝血活酶时间*;

5、复钙时间*;

6、鱼精蛋白复凝固时间;

7、血碳氧血红蛋白;

8、血脂*;

9、血铜蓝蛋白*;

10、血糖*;

11、红细胞锌原卟啉;

12、血清蛋白电泳*;

14、高铁血红蛋白定量*;

15、血气分析*;

16、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

17、心肌酶谱*;

18、尿常规;

19、尿铅和血铅;

20、尿汞定量;

21、尿锰、发锰定量;

22、血镉和尿镉;

23、尿铊*;

24、尿砷*;

25、尿氟定量;

26、尿β2-微球蛋白*;

27、尿蛋白定量及电泳*;

28、尿硫氢酸盐*;

29、尿δ-氨基乙酰丙酸;

30、尿粪卟啉;

31、尿三氯乙酸测定*;

32、赫恩氏小体*;

33、尿对氨基酚测定*;

34、尿游离血红蛋白;

35、血、尿甲醇甲酸盐测定*;

36、尿脱落细胞检查*;

37、尿酚*;

38、尿五氯酚测定;

39、免疫指标测定*;

40、肝功能;

41、肾功能;

(一)应具备开展以下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及检验能力

1、内科常规检查;

2、高千伏胸部X线摄片技术;

3、肺功能;

4、心电图;

5、血、尿常规;

6、肝功能;

附录:胸部高千伏X线摄片技术要求

(1)X射线机:最高管电压输出值不低于125KV,功率不小于20KV,并经质量控制检测合格。

(2)X射线球管及窗口过滤:A、旋转阳极;B、焦点不大于1.2mm;C、窗口总过滤2.5-3.5mm铝当量。

(3)滤线栅:A、栅密度不小于40线/cm;B、栅格比不小于10:1;C、栅焦距1.8m;D、规格与胶片匹配。

(4)增感屏、暗盒:A、一般使用中速增感屏;B、增感屏无污点;C、增感屏分辨率不低于5-6线对/mm;D、增感屏和胶片接触紧密;E、暗盒不漏光。(5)X线胶片:A、一般使用通用型(手显、机显)胶片,提倡应用适合胸部摄影的专用胶片;B、蓝色片基;C、本底灰雾Dmin<0.20;D、规格:356mm×356mm(14’’×14’’)或356mm×432mm(14’’×17’’)。

(6)电源:A、电源应符合X线机的额定要求;B、X线机需独立供电,不与动力电器共用电源;C、电源电压波动范围±10%。

(7)暗室:必须符合工作要求。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安全灯。及时更换显、定影液。

(8)观片灯:至少要有三联灯箱,观片灯最低亮度不低于3000CD,亮度均匀度(亮度差)小于15%。

(9)读片室内应安静,无直接的其他光线照射到观片灯上。

三、放射性疾病

(一)应具备开展以下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的能力

1、内科常规检查;

2、眼科检查:视力、眼底、色觉、眼晶体裂隙灯检查等;

3、五官科检查:耳、鼻、喉检查等;

4、手部皮肤、指甲等检查;

5、胸部X线摄片;

6、心电图;

7、B超(肝、胆、脾、肾);

8、肾功能检查*;

9、(尿、粪、呼出气、甲状腺等)的放射性核素测定*;(二)实验室应具备以下临床检验能力:

1、血常规;

2、尿常规;

3 、理化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32-7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接收与受理: 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 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

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备注 1组织 机构 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 专业人员 2平面 布局 检查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平面布局情况: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 隔离 3制度 规程 制定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及贯彻实施 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备注 4用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毒物品的作业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5监护 档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6作业 现场 工作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劳动者生理、心理 健康的要求 5)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 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 施 6)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备注 7 材料 和设 备管 理 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 对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8警示 标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 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 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应急 设备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 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 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 使用 10教育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接收与受理: 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 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

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2、根据体检项目和工作量确定相应科目的体检医师,体检医师需经培训(院内培训),人员相对稳定。 3、主要项目检查前必须核对受检者的身份,可采用在送检单上盖手印或核对受检者的有效证件或受检单位派人把关等形式,防止受检者作假。 4、体检医师要严格依照各自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各项工作要符合临床检查要求。问诊要仔细,要重视既往史、烟酒史、症状等的询问。每个项目的填写要完整,体检医师要签名,为体检结果负责。 5、收交职业健康检查表。检查完毕后,指定专门医师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表的收交,并对每项检查内容进行复核,若发现缺项、错项的必须立即予以补检和纠正。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考核期内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死亡事件; 2、考核期内未因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被煤炭主管部门按照一般或较大事故处理; 3、考核期内未发生因职业卫生问题导致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4、考核期内未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煤炭主管部门停产整顿或责令关闭处理。 第二条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13大项,满分100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1、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公式进行折算记分: 本大项折合分数=本大项标准分÷(本大项标准分数-缺项分数)×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2、考核平级记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分,不出现负分。 3、季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动态检查和市或集团公司季度检查综合考核得分。 4、年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年度内各季度职业健康考核得分之和/4 1、每一大项中有检查项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计分: 附表A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项目 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 准 分 考核办法评分办法 检 查 记录 得 分

一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18 落实 责任 1、必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并 明确职责。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由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管理 人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 表组成 2 查阅资料 未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 第一责任人的,不得分;未成立职业危 害防治领导机构的、不得分;职责不明 确的,扣1分;机构组织人员不符合规 定的,扣1分;虽设立职业危害防治领 导机构,但没有正常开展工作的扣1分 机构 设置 2、必须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日常管理 工作 2 查阅资料 未设置专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不 得分;机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和各 项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分;职业危害日 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扣0.5分 人员 配备 3、必须配备专职专业的职业危害防 治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进行日常管理。90万吨/年(含) 以下的矿井不少于3名;90万吨/年 以上300万吨/年以下矿井不少于4 名;300万吨/年(含)以上的矿井 不少于5名 2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未配备专职专业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人员的,不得分;虽配备专职专业职业 危害防治管理人员但职责不明确的,扣 0.5分;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数 量未达到要求的,每缺1人,扣1分 规章 制度 4、必须根据晋煤劳发[2011]1499号 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 健全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 制度,且必须以文件形式印发 1 查阅资料 没有建立相应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章 制度的不得分;缺1项制度扣0.2分; 制度内容不完善的,每1项扣0.1分; 制度未能及时修订的,扣0.5分 规划 方案 5、必须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 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年 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应包括目标、措 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 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 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1 查阅资料 没有职业危害防治规划的不得分;没有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扣0.5分;相关 要素不全的,每缺1项扣01分;没有 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的,扣0.5分相 关要素不全的,每缺1项扣0.1分 目标 责任 考核 6、在制定生产经营规划时,必须将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 任制中,并将目标管理责任层层分解 到位,确保相关部门和机构都有相应 的职责、任务、目标、进度和考核指 标 3 查阅资料 总体目标管理责任中没有涉及职业危 害防治工作内容的,不得分;相关部门 和机构考核目标责任不明确的,扣0.5 分 经费 保障 7、必须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 项经费(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康 复疗养、监测评价、仪器设备、防护 设备设施、培训等经费),并确保专 款专用 3 未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业危害防治经 费的,不得分;未做到专款专用的,扣 1分;提取经费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需要的,扣2分 附表A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项目 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 准 分 考核办法评分办法 检 查 记录 得 分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②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③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

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①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②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检查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实施。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2、检查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检查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检查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检查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检查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检查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单位联系,约定检查时间; 2、组织、实施检查; 3、协调受检单位(人员)的具体要求; 4、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 6、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7、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8、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9、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健康检查资料分析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主检医师对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阳性结果和职业健康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2、填写复查通知和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健康检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将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受检人员名单一览表、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影像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其他能证明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的其它一切资料备份件(原件)按要求汇总整理好。暂放于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南充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月 前言 为规范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证所出具得体检结果科学、准确、可信与公正,结合我院得工作实际,建立与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以满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得控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保护、社会得需求,提高我院得技术服务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程序等文件得通知 >,结合我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得实际,特制定南充人康体检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就是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作得准则与依据,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得准确性、公正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方针 诚信科学公正高效 诚信——诚实守信得职业道德。 科学-—科学严谨得工作作风。 公正——公开公正得服务准则。 高效——优质高效得服务宗旨。 质量目标 创建内设机构科学、管理规范、设备先进、技术优良、工作高效、服务优质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结果报告合格率大于98%,检查结果按时报告率大

于9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公正性承诺 任何人员不得干预体检部工作得公正进行. 体检部员工应对任何影响健康检查结果判断得包括不正当得商业、财务上得与其它如行政上得不良压力或利诱进行抵制。 体检部秉公检测、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或经双方协商确认得方法进行,确保检测数据得科学、准确、有效. 对所有受检查者均持科学、公正、诚信态度,提供相同质量得服务. 体检部对所有得资料、样品以及检查结果与结论,受检查者得隐私信息资料等有严格要求保密得义务,未经同意与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未经客户同意,体检部工作人员决不对客户提供得方法、材料及有损客户秘密得信息、关键数据或事件等对外提供或发布,不使用有损客户利益得方法、数据或图表等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严格保护客户得机密信息与所有权。 体检部负责检测工作得员工不得介入被测样品得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等工作。 体检部保证检查质量与服务质量。 体检部维护检查结果得公正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体检部接受客户与有关方面得监督,对违反公正性措施、造成损害客户与单位利益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1目得 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得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做出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公正得检查结果,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程序。 2 适用范围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2年8月

职业健康检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本院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二、主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统计报告工作。 三、根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只限于兵团卫生局审批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内,不随意扩大检查范围。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通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受检人员的各项检查结果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原则上,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同时告知受检者本人,按相关规定和医疗原则妥善安排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五、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位以及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 六、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各项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乱收费。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本院显着位置上设立公示牌。 七、为受检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设置来访接待场所,对业务内容、检查结果、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咨询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八、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情况年度统计和工作总结,并将相关统计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九、积极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012年6月30日

职业健康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健康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编号:SM-ZD-19130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

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1。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业健康检查顺利完成。观察职业危害因素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行清洁,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 2。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员工对接触粉尘、毒物和身体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工作前、工作中和工作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后的医疗随访和急诊检查 3、工作程序(—)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工作年度体检计划通知雇主→联系接待雇主或员工主动联系 → 进行复查 → 雇主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体检项目,形成体检协议(确定体检时间、费用等。)向雇主或雇员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表,雇主或雇员应填写相关内容。如果签名或签字确认了 体检结果汇总,并对 人进行了体检,体检结论应送至劳动者原 人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主任医师处作出体检结论,并经核实后进行分析。制作《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并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三份,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疑似职业病 。通知用人单位或员工 (2)制定每年体检工作计划 。负责健康检查的部门应统一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列出各用人单位的健康检查时间表,并向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发出健康检查通知。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项目、经费和进度应与用人单位商定。(3)体检准备 1,要求每个被检查单位在体检前具有XXXX年龄、性别、车间、岗位、危险因素类型和工龄 2。体检部根据花名册统一编号,填写各科目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实验室检查表和检查报告表,交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各科目。3、做好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

焦作煤业集团中央医院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观察职业病危 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整 洁,并早期发现 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 二、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它用人单位员工接触粉尘、 毒物、物理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应急检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 → 联系 → ↓ ← ↓ ←

↓↓疑似职业病 (二)制定体检工作计划 每年,由负责体检责任科室统一安排职业体检工作计划并列出各种用人单位体检日程表,随同体检通知书发至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商定检查项目、经费和日程表。 (三)体检工作准备 1、要求各受检单位在体检前20日向我单位提供该单位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资料:受检人员花名册(即工人休检一览表),写明受检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车间、岗位、危害因素种类和工龄。 2、体检科根据名册进行统一编号,填在每位受检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上,交用人单位发给每位受检者。 3、做好体检场所和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相关仪器设备,备好相关器材。下厂检查时预先布置好体检场所,以及车辆安排等。 (四)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凡来我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近照。经核实后才可体检。按照体检流程,进行各项检查项目,体检表的各项内容及各项检查结果用医学术语客观、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90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

..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YKCDC/GGL-TJ-03-2003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 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增加档案的内容。 4. 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6. 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7.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 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 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编号:SY-AQ-0335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production inspection system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检查人员可依《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

次 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项目部对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2015 年 3 月 26 日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5 号公布,根据2019 年2 月28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 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 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 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 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 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 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 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

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 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 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 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 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 项目等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 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 少于 6 平方米; (三)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 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 1 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 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 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条件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的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及设备; (三)具有能满足职业健康检查要求的工作场所; (四)岗位设置齐全合理,职责明确; (五)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二、人员条件 (一)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数不得少于3人;需要专科检查时,专科检查人员必须具有与检查项目相一致的专科执业医师资格。 (二)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必须掌握职业病诊治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三)主检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正确分析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关系。

(四)实验室及辅助检查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五)外聘(含返聘)人员必须签订相对固定的聘用合同,其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 三、仪器设备条件 (一)具有能够满足申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所必须的仪器设备(详见附表);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等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运行良好; (三)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有记录和检定标识。 四、项目申请说明 本标准附表内列有各种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所需仪器设备清单。申报机构可根据本地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和需要,进行单项申报。

附表: 职业健康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一、粉尘作业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名称用途备注高仟伏X线机胸部X线摄片 肺功能仪肺功能测定 血压计血压测定 心电图机心电图 观片灯阅片用 血细胞计数仪血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尿液分析仪尿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血ALT 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二、噪声作业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名称用途备注血压计血压测定 额镜、鹅眼灯耳科检查 心电图机心电图 纯音听力计纯音听力测试 符合要求的隔音室纯音听力测试 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血ALT 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血细胞计数仪血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尿液分析仪尿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三、高温作业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