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参考)

建档单位名称: 1

中山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

经营类别: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档案目录

建档须知 (1)

证照资料 (2)

卫生管理职能部门及本单位卫生管理机构图 (3)

证照管理制度 (5)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6)

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6)

推荐的美容美发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7)

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10)

布草房卫生管理制度 (1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12)

卫生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制度 (14)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制度 (1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6)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7)

公共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18)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报告制度 (19)

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20)

附录 (2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2)

布草洗涤操作操作规程 (23)

杯具清洗消毒间操作规程 (24)

公用拖鞋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26)

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27)

公共场所卫生自查记录 (29)

顾客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 (30)

从业人员资质情况 (32)

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35)

紫外线灯使用记录表 (37)

游泳场(馆)日常运行情况记录表 (39)

棉织品外送清洗消毒记录表 (40)

建档须知

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本档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五)卫生操作规程。

(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检测记录。

(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

(十三)卫生监督相关材料: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采样单、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会议通知、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档案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记录,并做到相关内容及时、真实、完整,不漏项、缺项,无逻辑错误。

三、建档时,统一用炭素水笔填写,做到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有时间项目的,一律填写到日。

四、本档案按法定要求,至少保存两年。

证照资料《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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