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监理机构定期报送质量情况月报规定办法

驻地监理机构定期报送质量情况月报规定办法
驻地监理机构定期报送质量情况月报规定办法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总监办、驻地办: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现将定期报送工程质量情况月报等相关办法事宜规定如下:

一、报送的时间、方式

每年7月20日、11月20日前,各总监办向质量安全监督组报送半年和全年工程质量情况分析报告;驻地监理办于每月20日前将经总监审核签字的附表1至附表5填写报送质量安全监督组。总监办和驻地办在报送材料的同时要附加相关影像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一份为电子版)。

二、总监办报送的质量情况分析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服务合同段监理基本情况和质量状况统计分析,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开展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三、月报填写要求

1、《材料进场及检测情况月报》(附表1)应填写本月各标段进场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进场时间及质量抽检情况;

2、《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月报》(附表2)应填写本月各标段返工或停工的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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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 二、现场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质量监理事宜。各监理部总监或公司派驻现场的常务副总监为监理第一负责人。 三、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做到收到设计文件、图纸的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图纸,广泛吸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出现差错或遗漏。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施工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交底,并形成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2、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之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并与业主、施工单位一起去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3、设计变更制度

如设计图纸出现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合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 申请,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 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三日提出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陪同下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应通知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1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查。对较严重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1)检查结果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待 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签证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纸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 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因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常见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高泗二期安置房)住宅工程 质 量 常 见 问 题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批: 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 年月日

常德市智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监理部(高泗二期安置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监理细则 (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板开裂问题: 1、主要表现形式:现浇板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现浇板四角四周部位产生斜向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部位产生裂缝。 2、产生原因分析:现浇楼板厚跨比不够、钢筋位置不准确、混凝土配合比不合理、掺加的外加剂未通过实验室试配、水灰比过大、坍落度过大;混凝土保养不及时,保养方式不准确,湿润不足,养护时间不够、环境干燥或风大、水分蒸发过快;厚大构件温差应力引起收缩变形大;现浇混凝土拆模过早;板上施工堆载超重、模板支撑变形大等原因导致板开裂。 3、主要防控措施: (1)楼板厚度设计时不宜采用规范中板厚的最小取值,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当预埋线管交叉、布置集中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在建筑平面转折处的现浇楼面、现浇板屋面应采用双层双向布筋,钢筋间距宜取150-200mm。对不规则现浇板阳角、建筑平面外转角处有墙约束的现浇板板角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数量不少于7Ф10@100,长度应大于板短边净跨的1/3,且不小于1.5m。角部房间如有转角窗时,该角部房间板厚不宜小于120mm,板角应设置联系窗端混凝土墙、柱的板内暗梁,并设置放射形钢筋。

(2)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要提前优化,对掺合料总掺量应控制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40%。 (3)现浇楼面、屋面等水平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拆模时间未达到设计要求时,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4)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宜在主体结构浇筑60d 后进行。 后浇带处现浇梁板底模应采用独立支撑体系,以保证梁板拆模后的楼盖受力状态符合设计要求,独立支撑体系应符合高宽比的要求;后浇带浇筑前和浇筑后混凝土未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处的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5)现浇梁板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工作马道防止人为踩踏钢筋,应采取使用通长钢筋马镫筋等必要措施,确保现浇楼面、屋面板负弯矩钢筋的正确位置。 (6)预拌混凝土应严格按照实验室配合比进行配置,不得超量掺加外加剂,确保混凝土凝结时间符合要求;在运输、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混凝土在进场浇筑前应进行坍落度检测试验,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7)现浇板上的安装洞口,必须按图纸要求正确预埋预留,杜绝后期剔凿。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细则

制发机关: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成文日期:2007-04-17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质量通知 编号:青建管字〔2007〕21号索引号:00511773401020320070013 标题: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并委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辖区内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并委托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应切实加强对有关建 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是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和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第六条监督机构应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手段,加强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 第二章监督机构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受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测。 第九条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工程建设的质量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抽查。

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监理部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严格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设计图是否符合原规划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差错。若施工图纸与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差,监理部将协同业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分析、研究、审议和澄清。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报告业主并提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申请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及业主有关手续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实施工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满足合同要求、具备施工条件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4)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准用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填写材料、构配件的监理鉴定意见。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抽样,或监督施工单位复查,合格后签发准用证。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发现图纸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以及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时,先由提出方报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内容、理由、部位,涉及的工程量、工艺流程等进行技术核定,再由监理工程师商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时,由业主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并提出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 接到变更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核其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及工程量增减对造价和工期的影响,经与业主充分协商后,连同设计变更一起向施工单位发出费用、工期增减通知,施工单位应据此施工和结算。 重大变更须经业主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致同意,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报原审图机构审查。同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履行报批程序。设计变更,作为交工资料的一部分纳入工程档案。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时,将指令停工,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三日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自检,合格后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上报的资料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质监、设计等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监理旁站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如止水施工、混凝土浇筑及主要设备、金属结构的关键安装工序等)、关键施工时段等实行旁站监理。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现场监理的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的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管理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 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1.3 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 监理资格审查 2.1 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审查:项目部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数量、资格证书是否与监理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是否具备资格、工作人员数量是否足够等。在核对无误后,再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登记在《监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上》。 2.2监理人员必须人证合一,监理专业必须符合工程专业特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进行调换。 3. 现场监理的管理

3.1 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下发整改。 3.2 监理对施工环节应全程监控,保证技术、质量合格。3.3监理对进度的控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 3.4督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监督监理单位对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对有关质量问题的跟踪解决措施。 3.5监督监理单位完成上墙资料:晴雨表、监理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监理架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每月工程进度照片、工程进度形象表、各阶段总平面布置图等。 3.6 监理管理不到位的,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监理进行罚款处罚,监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3.7监理人员不得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一经发现清退出场。 4. 监理的文件管理监督 4.1《监理月报》。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监理月报》,并对其中所反映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填写《监理月报审核意见表》。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部平时巡视所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监理敦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再上报项目部核实。 4.2监理例会或其它专题会议:项目部应督促监理单位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对各施工单位工序、质量、进度进行监控和协调。必要时,项目部也可以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质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编写: 审批: 佛山禅建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 (3) 三、监理目标 (3) 四、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 (3) 五、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3)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设计文件 2、已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 通知(粤建字【2005】60号)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1年版) 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15-19-2006 9、《建筑外墙防水技术规程》JGJ/T235-2011 10、其它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

二、工程概况 (根据工程特点进行描述。) 三、监理目标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使工程质量通病能得到有效的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四、工程质量通病的特点: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包括从主体结构至装饰装修、安装工程阶段的施工,在《广东省住宅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二十条》中,也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明确指引,工程验收和维修情况显示,更多集中在影响使用功能的渗裂、渗水上,在工程部位上主要在填充墙体、混凝土模板、天面和卫生间沉池、厨房和预埋件、预留部位,另外施工在结构和钢筋分项、混凝土分项、模板分项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中也有所反映。 五、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一)事前控制 ⒈检查施工单位制订质量通病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是否符合本工程和本地的实际情况。 ⒉检查工程质量通病的样板引路落实措施。是否对各项主要通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精编版)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 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 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 统一管理, 独立监理, 严格奖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 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 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

(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 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 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 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 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 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 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到位情况。 2、现场跟随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 施工并进行检验验收。 3、严格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对各种进场材料 进行报审制度;严禁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各种技术交底,注重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5、施工单位各工序施工完后应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在 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工程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6、现场见证砂浆、硂试块、钢筋、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的取 样、封样和参与送样工作。 7、督促施工方及时完成各种隐蔽资料、检评资料工作,及时签认 相关资料。 8、对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二、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审核总进度计划。 2、审核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 3、参与施工企业进度月检,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较大滞 后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调整确保工期要求。

4、审查施工单位的工期延期申请和工期索赔报告。 三、施工投资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尽量熟悉设计图附和工程量清单,尽量不超出工程 量清单范围。 2、审查工程变更资料(变更申请),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做好建议 工作。 3、签认经济技术核定单,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及时。 4、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增加减少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 师审核向建设单位报告。 5、审查月、季进度报表,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四、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审查各项专项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资料。 3、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安全作业进行周检、月检、 节前、节后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各危险源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除。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到位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用品的合规情况。 8、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到岗、上岗操作和工作记录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规范,临时施工用电情况。

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编制依据……………………………… 三、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四、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二)填充墙裂缝………………………………… (三)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五)外窗渗漏……………………………………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七)屋面渗漏…………………………………… (八)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九)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十)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十一)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十二)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一 工程名称:上思县财政局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 概况: 工程主要功能为商住楼,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810.03㎡。本工程为一栋27层商住楼及一层地下室。地上一层为商铺和架空停车,二至五层为停车库,六至二十七层为住宅,地下室一层为设备用房。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679.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975.23㎡,地下室建筑面积703.92㎡,建筑占地面积719.80㎡,建筑高度86.300m,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83.600m,室内外高差和工程定位详见总平面地位图。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工程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763.00万元。建设工程计划工期:共计26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现场监理办公工作,提高监理服务形象。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1、监理机构计划批准后十天内,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工程部、 总工办备案; 2、批准后的《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总工办备案; 4、工程部负责本处监理工程师职业保险费用。 三、办公设备: 1、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须配置办公设备; 2、监理机构二人以内,配置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有线电话一台、传真 机一台、文件柜一套(含上、下柜); 3、监理机构每增加三人,增设计算机一台、文件柜一套(含上、下柜); 4、监理费60万元以上的项目,配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数码相机一部; 5、监理机构成员必须每人一套桌椅,每台计算机一套桌椅; 6、办公场地有条件的增配小型会议台一套、挂图架一套、接待条椅一套; 7、配备饮水器一套; 8、监理机构成员必须自配传呼机,总监和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自 配手机。通讯费按规定补助; 9、市政工程须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现场办公室形象: 1、办公室面积一般不宜小于40m2; 2、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完成办公室布置; 3、图纸、安全帽摆放整齐; 4、办公室门口挂标识牌; 5、采用公司统一宣传用语; 6、上墙图表:总平面图、晴雨表、进度控制图、监理机构框图、岗位职责、 旁站监理制度、工程例会制度、原材料取样送检制度、监理工作流程图等; 7、以上及其它布置内容的摆(挂)设要求参见《工地现场监理办公室形象策 划》; 8、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组织监理机构成员每日清扫办公室; 9、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文件分类、放置有序; 10、禁止将有关技术(经济)签证单、设计文件(变更)、隐蔽验收签证单、 工程联系单等重要工程资料随意放置。 五、办公安全、保卫: 1、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注意自身安全; 2、办公室无人时,离开办公室须随手锁门、关电; 3、样品室钥匙由专人保管; 4、办公室须装设防盗设施。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质量手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所有现场供方合同的附加条款。 监理单位管理条款 1.监理现场组织机构 1.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 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报请业主批准,其中档案员、取样员必须持证上岗。 1.2.监理人员:总监、各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2.设备组成:依据《监理合同》配备办公设备。 3.监理职责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监理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等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档案管理,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3.1.建立现场工程例会制度,明确例会时间、例会地点、参加人员、 理会内容、违反例会制度的处罚等。

3.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承建方反馈,进行记录、整改、 跟踪,并有整改效果评价。 3.3.对设计、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方法等将造成 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建议。 3.4.每周组织施工、监理、业主代表进行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 向业主提交大检查报告。 3.5.协助业主办理和整理备案制档案;对施工单位档案进行审查;认 真做好监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同步率93%,竣工后向业主提交装订好的档案一份。 3.6.监理月报:每个月2日前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包括: 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等。 3.7.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人员 资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各项技术方案等,提出相关建议。3.8.协助业主制定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制定各项材料 设备的采购标准。 3.9.材料、设备入场乙方需填写材料报验单,一般材料、半成品入场 需由乙方验收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负责人验收,专业设备等进场需有业主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在报验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场。需进行复试的材料或半成品,需甲、乙、监理三方专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xxxxxxx项目 (质量通病防治)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湖北大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xxxx年xx月x日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1、基本要求 2、墙体防裂 3、现浇板防裂 4、楼地面防渗漏 5、外墙粉刷防裂 6、门窗抗风、防渗 7、屋面抗裂、防渗 8、轴线控制

质量通病防治监理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为有效控制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空鼓等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制定监理细则如下: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2、熟悉设计图纸中对工程质量通病的设计要求和措施,有不到位的地方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补充设计; 3、严格工序质量验收,将质量通病防治列入检查验收内容; 4、强化监理旁站,加强平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通病防治专题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6、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通病; 7、工程竣工后填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评估报告》交建设单位批准,列入竣工报告。 二、墙体防裂 1、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建议设计单位设置变

形缝; 2砌体工程设置钢筋砼通长窗台梁和板带。①窗台:设在顶层和底层窗台位置,h≥120mm主筋4ф10,箍筋ф6@200;②板带:其它层窗台位置,顶层山墙位置每隔1.3m高度,C20砼主筋≥3ф8。板带砼浇筑应一次浇完; 3、对砼砌块类的轻质隔墙,构造柱间距不大于3m,砌体端部无约束时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口应采取钢筋砼框型门窗套加强; 4、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顶层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楼层构造柱须一一对应伸入女儿墙中,女儿墙砼压顶内须配构造筋。砖砌女儿墙根部应做不低于120mm高的防渗反梁,现浇砼女儿墙应重视施工缝处理和设置纵向变形缝; 5、阳台与墙体之间的拉结筋应与墙体拉结可靠牢固可用合格的植筋胶并做拉结筋的拉拔试验; 6、外墙砌体与梁柱交接处除按有关工艺标准施工外,摸灰前应采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璃网布进行加固,搭接宽度每边不小于150mm; 7、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砼砌块等材料,如必须采用时,墙面应满铺钢丝网后粉刷; 8、外墙面在适当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分格缝;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一般规定 1、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和《〈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2、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所监督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各区市质监机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具体负责所监督工程的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4、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除应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注册 1、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持下列文件和资料办理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1)深基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合同; (2)深基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

(3)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 (4)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5)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其他文件资料。 2、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在办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一并办理。 三、质量行为监督 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市建委《〈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时还应抽查以下内容: (1)施工、监理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的人员配备及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 (2)深基坑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必要时,质监机构应派代表参加设计交底; (3)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明确检测要求; (4)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验收控制点。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控制点一般应包括: ①基坑开挖前; ②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3.1施工测量复核及抽检制度 3.1.1开工前施工复测检查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标段中线复测,及时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复测成果。复测精度要与设计定测精度一致; 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中线复测,并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规范、清楚,签署完备,并有复核和验算,复测成果低于定测精度或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贯通,交接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基点桩的设置是否准确、稳固、可靠等进行检查; 4.对重点工程或地形复杂地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抽测或局部复测,确认测量数据正确性,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1.2施工过程复测检查 1.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验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

查; 2.对于有沉降要求的路基工程或隧道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确认路基或隧道的稳定性。有问题时,及时上报监理站处理。 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3.2.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报送隐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合同约定,项目管理机构驻工地代表或质量监督站人员参与检查重点隐蔽工程。 3.2.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先行组织内部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好各类隐蔽工程检查表,签认手续完备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3.2.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工程师于隐蔽检查48h前或特别商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对于工期较紧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适当调整时间,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3.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质检人员配合检查。 3.2.5监理工程师确认隐蔽工程合格后,办理签证,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2.6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或检验批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TA8表)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严重的,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细则汇总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专业: 编制: 审核: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质量通病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的特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特点:建筑工程常见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例如:墙面开裂、空鼓、渗漏;混凝土楼板裂缝;卫生间楼板、屋面、门窗渗漏;给、排水管道渗漏;阳台护栏高度不足;安全玻璃;电器设备无防雷接地等。这些质量缺陷,有的影响观感质量,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将影响到房屋的使用寿命。仔细分析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总离不开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这五大因素,这些缺陷大多数成型在施工实施阶段,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以预防、控制和治理就变成尤为重要。为加大对建筑工程常见质量缺陷的防治,提高本工程的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公司对防治工程质量缺陷的一些先进经验。编制了《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监理细则》作为指导本项目监理部进行质量控制及质量管理之用。 4、建设单位: 5、监理单位: 6、设计单位: 7、施工单位: 二、监理工作的流程 编制质量通病监理实施监理细则→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通病专项施工方案→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工序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工序向施工班组交底→施工时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工序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直到整改合格→事后进行监理平行检验、验收、功能性试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直到整改合格。 三、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使各种质量通病尽量少发生或不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修正) 来源:作者:日期:2011-07-19 我来说两句(0条)复制链接字号: 小中大 推荐栏目:房产纠纷法规房产纠纷文书房产纠纷常识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发布日期】1993-6-21 【实施日期】1993-6-21 【发布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文号】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1993)95号 (1993年6月2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1993)95号发布根据1998年8月24日发布的青政发〔1998〕137号进行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工程(含与建筑工程一并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均须按本办法规定,实行质量监督。 第三条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的城乡建设委员员会以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统称县级市、区建委)按照权限分工,主管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质监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必须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规定的权限分工,具体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质监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三)审查认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评选本市的优秀设计、优质工程; (四)按照分工负责施工企业质监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协助施工企业建立质量健全保证体系; (五)监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执行,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并负责工程质量争议的仲裁; (六)参与本地区采用和推广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和鉴定; (七)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综合工程质量信息,总结交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八)受建委的委托,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给予处罚。 第七条质监机构须在同级建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同级技术监督部门和上一级质监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八条质监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质监站站长和专职质量监督员(以下简称质监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九条质监机构应逐步建立健全检验测试机构,配备必需的质监仪器和用具,完善质监手段,提高质监水平,保证质监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章质监分工 第十条市质监机构负责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内下列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一)二万平方米以上(不含二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 (二)三千平方米以上(不含三午平方米)民用单体建筑工程; (三)工业建筑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现场监理办公工作,提高监理服务形象。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1、监理机构计划批准后十天内,项目总监制定详细的机构人员分工,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2、批准后的《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两天内报送业主、承包商; 3、监理机构成员岗位调整须报技术质量部备案; 4、财务部负责本处监理工程师职业保险费用。 三、办公设备: 1、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须配置办公设备; 2、监理机构二人以内,配置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上网卡一个、文件柜一套(含上、下柜); 3、监理机构每增加三人,增设计算机一台、文件柜一套(含上、下柜); 4、监理费60万元以上的项目,配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数码相机一部; 5、监理机构成员必须每人一套桌椅; 6、配备饮水器一套;

7、监理机构成员,总监和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自配手机。通讯费按规定补助; 8、市政工程须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现场办公室形象: 1、办公室面积一般不宜小于40m2; 2、具备独立办公条件后一周内完成办公室布置; 3、图纸、安全帽摆放整齐; 4、办公室门口挂标识牌; 5、采用公司统一宣传用语; 6、上墙图表:总平面图、晴雨表、进度控制图、监理机构框图、岗位职责、旁站监理制度、工程例会制度、原材料取样送检制度、监理工作流程图等; 7、以上及其它布置内容的摆(挂)设要求参见《工地现场监理办公室形象策划》; 8、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组织监理机构成员每日清扫办公室; 9、办公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文件分类、放置有序; 10、禁止将有关技术(经济)签证单、设计文件(变更)、隐蔽验收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重要工程资料随意放置。 五、办公安全、保卫:

监理现场管理办法

悦景苑项目 项 目 安 全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时间:2018年3月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悦景苑项目建设阶段,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控制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管控,对于质量低劣,进度缓慢,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表现好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自各方现场负责人会签完毕之日起执行,处罚金额自处罚通知单(或违约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交于工程部,逾期不交者,直接从节点工程款五倍扣除;奖励款项自奖励通知单下达之日起两日内支付于被奖励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管理奖罚金的结算。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各参建单位,悦景苑工程部、监理部对本办法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编制依据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三章项目部门管理(强制性) 第六条: 1、本办法执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未经甲方监理允许,施

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2、严禁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如有违犯委托人有权建议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参加每周监理例会的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报备; 4、非监理例会期间,总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岗,需书面向甲方和总监同时请假,并将岗位职责暂时移交其他人员代处理,附工作移交单,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以上第3、4条第一次违反,处以罚款5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1000元,两次以上违反,则视情况对总包执行违约金5000元,甲方监理保留清退该管理人员的权力。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方案,样板工程技术交底、工序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强制性)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佳兆业第三方评估安全文明施工操作指引现行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单位提供的安全文明标准为最低标准,各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标准不得低于这些标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整洁。场区大门周围道路必须干净整洁,厕所必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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