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直升机演示飞行协议
租赁直升机演示飞行协议
甲方:
乙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就甲方租赁乙方直升机进行演示飞行一事,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拟租赁乙方三架直升机(含机组人员) ,其中罗宾逊R44Ⅱ两架,机号分别为:××××,小松鼠AS350B3一架,机号:××××。
2、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时间运输直升机至指定地点,机组人员、直升机到位,直升机具备飞行条件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演示飞行(要求每架飞机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飞行区域挂420 平米×××宣传横幅做飞行演示)。
3、甲方负责与当地空军、空管等部门协调申报训练/演示飞行空域以及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4、甲方承担租赁期间机组人员的食宿安排。
二、租赁期间
2015年7月10日早8点至7月11日晚4点(共计2 天),
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飞行,租赁时间顺延至2015年7月13日。
乙方应保证租赁飞机在此期间具备飞行的一切条件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演示飞行。
三、租赁费用
直升机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演示飞行租赁费包含直升机拖车费、高速公路费、保险费、拆装费、直升机运输费、直升机油料费、演示飞行费、演示飞行装具设计费、起降场地勘察费以及机组人员产生的费用等。
租赁费用按照总演示飞行时间计算,以每架飞机为单位,直升机旋翼转动开始计时至旋翼转动停止为一次演示飞行时间,再将数次演示飞行时间累计计算得出总演示飞行时间,总演示飞行时间按照附件 2 进行统计和确认,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收费。
罗宾逊R44Ⅱ/小松鼠AS350B3直升机租赁费为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架,该费用包含累计3小时的演示飞行时间,总演示飞行时间超3小时,R44II直升机租赁费按照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小时另行支付,小松鼠AS350B3直升机租赁费按照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小时另行支付。
四、费用结算
1、甲方与乙方签约后直升机起运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支付人民币300000 元(叁拾万元)的预付款。
2、租赁期间届满后,根据乙方每架直升机的总演示飞行时间计算租赁费,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汇款支付其余租赁费。
3、如甲方未能获得空军关于演示飞行空域批复或因其他甲方原因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演示飞行,预付款不予退还。
4、甲方如需发票,另加6%的税费。
5、乙方开户行:李怀武186********
五、权利义务
乙方每次展示飞行的具体路线和时间由甲方现场进行指示,但应符合本合同附件1 的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
承租期间,若飞机发生任何形式的毁损灭失或产生任何人员及财产损失,承租人均不承担责任,包括不承担保险公司赔款的垫付责任及保险免赔部分的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和不可抗力外,如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返还已付租赁费、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的违约金。
七、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演示飞行所需设备及相关事宜另行约定,本租赁直升机演示飞行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附加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附件:
1、飞来者通航字(××××)号《关于×××进行演示飞行的请示》
2、《飞行时间计算表》
3、飞机保单
4、飞机三证复印件
5、出租方、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