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指挥系统

执行指挥系统
执行指挥系统

技术方案

1、设计思路

本系统的规划设计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法规,以《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标准》为主要参照,并结合法院行业相关指导文件和建设规划文件进行设计。本系统涉及的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示的文件规定的标准。

严格遵循“先进、实用、经济、可靠、开放”原则,充分考虑系统建设的前瞻性和实用性,在突出系统性价比的同时,着重保证系统稳定性的设计理念,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

先进性:采用科学的、主流的、符合发展方向的技术、设备和理念,系统集成化、模块化程度高,兼容性强,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

实用性:设计合理、构架简洁、功能完备、切合实际、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满足音视频指挥调度、网络监控、数据信息共享等业务需要;

经济性:在充分满足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体现高性价比,采用经济实用的技术和设备,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资源,综合考虑系统的建设、升级、联网和维护费用,不盲目投入;

可靠性:采用成熟、稳定、完善和通用的技术设备,系统具有升级能力和技术支持,能够保证全天候不间断长期稳定运行,有完备的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体系;

标准性:系统建设应遵循《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技术标准》,秉承开放原则,系统、设备接口应具有扩展性和兼容性,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软件具有升级功能;

易操作性:提供清晰、简洁的中文操作界面,操作与控制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

根据建设规范并结合执行指挥实际应用场景进行设计,旨在建设一套全方位监控、多层级互联的执行指挥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的设计分为执行端和指挥端两个部分进行设计。

1.1、执行端设计

针对执行端采用多维度、全方位、全过程的设计理念进行设计,针对案件执行实际应用场景,引入点面结合的监控方案。针对单个执行人员使用场景,本方案引入了为单个执行人

员执行场景量身打造的单警执行设备,以第一视角将现场的动态反馈到执行指挥中心;为保证执行过程全记录,在单警设备的基础上引入了车载指挥设备,可实现从法院开始出发到执行地,直到执行完成返回法院的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音视频信息全记录。

1.2、指挥端设计

根据执行指挥业务实际需求,设计在指挥中心部署通讯调度指挥系统和解码显示系统,可实现指挥人员在法院内部实时了解执行现场的情况和院间、上下级之间的联合执行、交叉执行,并对执行人员的工作进行实时指导。为实现多级级联、资源共享,方案设计实现多级法院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优化执行过程中的资源协调,使上级法院可实时了解下级法院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指导。

2、系统原理

执行指挥系统主要包括执行前端、网络传输和指挥中心三个部分,其各子系统独立部署,统一管理,互相配合,以实现对执行过程的全记录和实时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指挥。其系统拓扑结构示意图如下:

执行前端采集到的音视频信息以及位置信息等通过网络传输系统传输到指挥中心的执行指挥平台,在中心进行案件执行过程音视频的录像保存,同时执行现场的画面在指挥中心大屏幕上解码显示,以便中心人员掌握现场情况并对现场执行人员进行指导。

2.1、执行前端

执行前端主要包含单警执行设备、全景取证设备和车载指挥设备等设备。其中单警执行设备主要针对执行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与指挥中心进行沟通、反馈,并对执行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存档;利用无线传输网络(3G/4G/WIFI等),将音视频图像实时传输到执行指挥中心,结合GIS/GPS系统,实现统一管理和指挥,将现场情况进行本地存储,对执行工作进行存档,实现对执行过程的完整记录。全景取证设备配合单警执行设备对执行现场的全景视频进行采集,实时对执行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存档,保证音视频信息的全面记录。车载指挥设备可实现对执行人员从法院出发到执行现场到执行工作结束返回法院过程中的视频信息的全记录,是对执行数据的有效补充;设备具备移动指挥功能,是执行指挥中心的有效补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车载指挥设备统筹协调执行人员工作,并与指挥中心保持实时沟通,实现了执行

人员的移动办案。

2.2、网络传输

根据执行指挥业务特性以及执行场所的不固定性,当前执行前端采集到的数据都是通

过运营商的3G/4G网络回传到指挥中心,并结合防火墙和安全接入平台等安全设备以保障执行数据传输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完整性。

2.3、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业务的核心,包含通讯调度子系统、传输显示子系统、集中存储

子系统等,其中通讯调度子系统实现在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的音视频指挥调度,执行前端视频的远程观摩、解码显示和通讯调度等功能,并以GIS地图的形式,实时展示现场执行人员或执行车的地理位置,还可回放其运动轨迹,以图形化的操作方式,实现了视频的统一调用及管理。指挥人员在执行指挥中心可以根据执行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执行人员的工作进行指挥,同时执行现场的画面在本级法院的电视大屏上展现或向上级法院推送,并可开展上下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之间的联合执行、交叉执行,全程录音、录像便于事后查询。

3、系统功能

3.1、案件信息管理功能

同步案件信息、被执行人个人信息等与执行任务息息相关的信息,同时,平台具备执

行过程的音视频信息与执行案件信息关联后推送至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的功能,方便事后查询。

3.2、可视化指挥调度功能

系统可实现模拟电话、IP电话、手机、单兵等终端设备接入,实现音视频调度、GIS

系统调度、视频会议系统联动等。

3.3、多法院协同指挥功能

依托全省法院执行指挥平台级联、通讯调度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执行前端设备等,可实现上下级法院、跨法院之间的联合执行、交叉执行等,实现院间的协调指挥。

3.4执行现场取证功能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前端可通过后台人脸分析系统对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并可实

现对执行现场多维度、全方位、全过程进行取证,同时,执行前端支持通过运营商网络或者无线专网实时回传到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查看、集中存储和资料归档。

3.5、GIS地图展示执行轨迹功能

系统支持对单兵、执法记录仪、布控球、无人机和执行车辆进行GPS实时监控和调度,并在GIS地图上进行展示。且当需要查看车辆历史运行数据时,可对车辆的历史运行进行回放,有助于及时发现环境或人为问题,极大的提高了人员、车辆的安全性和调度的便捷性。

3.6、案件资料长周期存储功能

单兵、车载、视频会议等音视频消息及电话、对讲过程录音可实时保存,执行指挥、

视频会议等过程的语音信息可进行存储,并且音视频资料、文字资料等可与执行案件信息进行关联,实现一案一录,案件相关资料存储时间可不少60年。

4、系统架构

4.1、系统管理平台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平台是依据法院执行局执行目标、流程、结果记录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定向开发的系统平台。它是由视频综合管理系统、各级法院指挥中心、其他信息系统开放的接口模块、4G单兵记录仪系统、车载设备等前端执行设备组成。

执行指挥系统平台采用统一通信协议和协议转换实现系统集成,实现服务器群组的、跨区域的,跨级跨域的数据传输、交换、存储和调用;平台支持多级区域划分和账户权限管理。根据各级法院具体建设使用需求及实际情况,可进行多级建设与维护管理。

4.2、指挥中心系统

执行指挥中心是建设一个以通信调度系统为基础,融合传输显示、集中存储、会议扩音、集中控制等系统,运用视频智能分析、高清移动取证技术、高精准定位技术、系统运维管理技术等前瞻性应用技术,集管理手段融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系统。

4.2.1、通讯调度系统

通讯调度系统是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的核心,能够实现各子系统及信息资源的接入与集中管理、统一调用,并实现各指挥中心子系统之间的智能化联动。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对指挥中心各类子系统的语音、监控、图像、数据等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极大的提高管理效率,形成真正全媒体、随意调的综合指挥平台。

4.2.2、传输显示系统

视频处理系统是指挥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实现对前端码流进行解码上墙显示,并可实现漫游、开窗、分屏等操作。实现对前端编码信号的单屏显示、全屏显示、任意分割、图像叠加、开窗漫游、任意组合显示、图像拉伸缩放、logo/OSD显示和网络抓屏等一系列功能。其拓扑图如下所示:

图1传输显示系统示意图

4.2.3、集中存储系统

执行指挥业务数据的存储主要是执行过程中的音视频数据的存储、任务信息的存储、执行案件信息的存储和执行指挥过程中交流语音转文本的存储,其中任务信息存储在系统数据库中,音视频、执行案件、文本等信息需要进行集中存储,

4.2.4、会议扩音系统

执行指挥中心配置相应音频扩声系统,由话筒、音箱、调音台等设备组成,能为指挥中心提供良好的声场环境,保证声音信号能够被清晰、无失真地采集、放大及播放,满足指挥日常使用。

视频会议系统,包括会议终端、摄像机、显示屏等,布置若干高清摄像头。系统可以根据执行指挥中心运行的实际需要,与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远程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等功能。

会议扩音系统示意图

4.2.5、集中控制系统

执行指挥中心配置智能控制系统主机作为控制中枢,通过智能编程使用平板或手机对指挥中心座席电脑、升降话筒、及附属设备等操作的统一集中控制。其他电源设备可以通过电源控制器进行控制管理。

集中控制系统示意图

关于民事执行程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总

关于民事执行程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篇执行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受理问题的批复》 6、《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 12、《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16、《关于环保部门就环境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关问题的函》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应如何处理的通知》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19、《规范法院执行和国土房管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20、《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方案

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方案 1.1 建设背景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人类面临的发展机遇增多,但面临的挑战也在增加。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重大疫情传播范围扩大,能源资源紧缺和生态环境恶化,恐怖主义抬头。 近几年在我国连续发生的特大事件暴露出了很多应急管理和处置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应急指挥调度技术相对滞后。如调度手段太多,各种调度手段之间存在通信屏障,无法实现统一的指挥调度,无法实现分级调度和协调各种现有应急平台等。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合理应对新社会条件下的突发事件,对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天津市北辰区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为了进一步规范应对突发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制和应对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北辰区急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一个全区统一的智慧化应急指挥系统。 1.2 建设内容 项目地域范围覆盖全区478平方公里。 项目管理对象覆盖四大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项目覆盖的职能部门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管理中所涉及的各委办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等。

1.2.1指导思想 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紧密结合北辰区的实际,本着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总要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合作、整体联动、反应迅速、依靠科学、依法实施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数字化。 1.2.2建设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智慧化应急指挥系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努力把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分级管理、全面协同的原则 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分级响应、逐级提升,形成区镇两级管理、各部门分类指挥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互动机制,优化应急管理流程,建立智慧化的应急管理的运转体系。 3、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的原则 参照相关行业标准,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智慧化应急指挥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储备,推进应急系统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实现部门、条块、军地之间的协调联动,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1.2.3建设目标 基于移动通信、电子政务等网络,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地理信息和WEBGIS 等先进技术,按照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区分消防、防疫、防汛、清雪、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反恐等突发事件,建设智慧化的应急指挥系统。在梳理工作流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设计不同的指挥程序,要从事件预警着手,开拓多渠道信息获取路径,根据事件类别触发不同的处理规程,下达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范本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建设方案

中铝河南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方案

1项目概况 中铝河南分公司,从建厂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随着工艺的改进,产能的扩张,设备的控制手段也从落后到先进,从现场仪表到DCS,应有尽有。现在全厂分布着大大小小一百多套控制系统,五十多个控制室(氧化铝新系统19个,老系统26个,不含选矿厂、镓车间、动力车间)。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控制的趋势是在向集中化、智能化方面发展,很多化工企业例如兴安化工和中铝山东分公司都实现了全厂生产的集中控制,实现了调度控制场所集中化、生产组织架构扁平化、人员岗位配置精简化、调度管理流程简单化、管理制度体系现代化,并优化了生产,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同样,实施生产调度管理中心项目也必然会给河南分公司带来管理上的变革和企业效益的增加。 河南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项目计划分2到3期实施,项目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原氧化铝八车间(平盘、焙烧)、9组种分。项目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热电、水电、碳素根据河南分公司的需要在二期实施或在三期实施。 1.1项目建设目标 同行业标杆企业的水平,主要体现在三点: 1、推进生产管控模式改革,科学调整生产组织架构

2、减少生产管理环节,整合优化资源,降本增效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执行力 投资省,见效快,合岔时间短,兼顾中长期投资成本。 稳定、安全、可靠、可扩展等性能良好,维护成本低。 1.2项目内容 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和平盘焙烧部分,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部分和热电、碳素、水电等相关单位。 一期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控制系统的整合集中、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生产指标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方面内容。 1.控制系统整合集中 项目一期控制系统整合集中内容包括氧化铝新系统配料、溶出、沉降、分解、老系统9组种分、蒸发和原八车间的平盘、焙烧。该部分包括18套HoneyWell公司的DCS系统、12套西门子的PLC系统、1套三菱的PLC系统和1套AB的PLC系统,共计32套系统。 一期控制系统清单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11月12日12: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9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四条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法院处理。 第五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第八条上一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第九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条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方案要求

信息指挥监控中心机房系统技术要求 一、大屏幕显示系统 1、项目总体概况: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综合信息管理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监控中心位于1层,面积约为290.5m2,南北向,东西宽为17.7m,南北长为17.5m,高3.8m。在17.7m*7.4m的空间是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综合信息管理及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的公共安全及应急指挥的监控中心。在7.5*11.3m的空间是园区突发应急事件的监控会商中心。工程包括DLP大屏显示系统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在监控中心安装3×3(行×列)两套LCD液晶拼接位于两边,单屏尺寸为46英寸;1×4(行×列)一套DLP大屏位于中间,单屏尺寸为120英寸双灯的大屏幕投影系统;系统上安装一块LED显示屏。 大屏幕投影系统包括相关的多屏拼接处理器,控制软件,大屏幕底座及相关线缆。DLP显示屏选用120英寸显示单元,单屏规格为:2438(宽)mm×1828(高)mm。 大屏幕显示系统,主要用于园区视频信号的集中显示和处置大型突发性事件、视频指挥、电视会议,显示各本地视频图像、计算机数据等信息。 2、建设原则 1) 可靠性。大屏幕显示系统应能适应运行管理的需要。 2) 实用性。应满足复合视频信号、RGB/DVI、网络信息等信号显示。 3) 先进性。大屏幕显示系统要目前业内先进的DLP投影技术和分布式处 理技术,保证信息显示的快速、清晰、逼真、明亮。 4) 易维护性。大屏幕系统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对于重要部件如显示单 元、多屏处理器等方便维护和日常清洁。 5) 灵活性。由于要显示多种信息信号,因此在整个大屏设计时要充分考 虑操作的灵活性,使得信息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切换、灵活地以任意大 小在任意位置显示。即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自动设置,也可以在 某些情况下手动操作显示特定的信息。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 方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中铝河南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方案

1项目概况 中铝河南分公司,从建厂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随着工艺的改进,产能的扩张,设备的控制手段也从落后到先进,从现场仪表到DCS,应有尽有。现在全厂分布着大大小小一百多套控制系统,五十多个控制室(氧化铝新系统19个,老系统26个,不含选矿厂、镓车间、动力车间)。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控制的趋势是在向集中化、智能化方面发展,很多化工企业例如兴安化工和中铝山东分公司都实现了全厂生产的集中控制,实现了调度控制场所集中化、生产组织架构扁平化、人员岗位配置精简化、调度管理流程简单化、管理制度体系现代化,并优化了生产,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同样,实施生产调度管理中心项目也必然会给河南分公司带来管理上的变革和企业效益的增加。 河南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项目计划分2到3期实施,项目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原氧化铝八车间(平盘、焙烧)、9组种分。项目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热电、水电、碳素根据河南分公司的需要在二期实施或在三期实施。 项目建设目标 同行业标杆企业的水平,主要体现在三点: 1、推进生产管控模式改革,科学调整生产组织架构 2、减少生产管理环节,整合优化资源,降本增效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执行力 投资省,见效快,合岔时间短,兼顾中长期投资成本。 稳定、安全、可靠、可扩展等性能良好,维护成本低。

项目内容 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和平盘焙烧部分,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部分和热电、碳素、水电等相关单位。 一期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控制系统的整合集中、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生产指标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方面内容。 1.控制系统整合集中 项目一期控制系统整合集中内容包括氧化铝新系统配料、溶出、沉降、分解、老系统9组种分、蒸发和原八车间的平盘、焙烧。该部分包括18套HoneyWell公司的DCS系统、12套西门子的PLC系统、1套三菱的PLC系统和1套AB的PLC系统,共计32套系统。 一期控制系统清单如下:

《民诉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8〕13号)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第四条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法院处理。 第五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4篇)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山南边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 技 术 方 案 冠林电子有限公司 2011-5

目录 第一章概述 (9) 第二章需求分析 (10) 第三章总体设计 (11) 3.1 指挥中心平面布局图 (11) 3.2 系统示意图 (12) 第四章方案设计 (14) 4.1 机房工程 (14) 4.1.1系统概况 (14) 4.1.2需求分析 (14) 4.1.3设计依据 (15) 4.1.4机房装饰工程 (17) 4.1.4.1 平面布局和功能的划分 (17) 4.1.4.2 施工工艺及材料选择 (18) 4.1.5供配电系统 (20) 4.1.5.1 设计范围 (20) 4.1.5.2 配电柜系统 (20) 4.1.6照明系统 (22) 4.1.7防雷系统 (22) 4.1.7.1 概述 (22)

4.1.7.2 设计说明 (22) 4.1.8接地系统 (24) 4.1.8.1 接地种类 (24) 4.1.8.2 各种接地间关系 (25) 4.1.8.3 设计说明 (25) 4.1.8.4 地网改造 (26) 4.1.9 UPS电源系统 (26) 4.1.9.1 需求分析 (27) 4.1.9.2设计说明 (27) 4.1.10空调系统 (34) 4.1.11机柜及操作台 (34) 4.1.12监控系统 (35) 4.1.12.1 需求分析 (35) 4.1.12.2 前端设计 (35) 4.1.12.3传输设计 (36) 4.1.12.4 后台设计 (36) 4.1.12.5 系统配置说明 (36) 4.1.13门禁系统 (38) 4.1.13.1 需求分析 (38) 4.1.13.2 系统结构 (39) 4.1.13.3 前端设计 (39) 4.1.13.4 传输设计 (40)

数字化段修生产调度指挥系统

数字化段修调度生产指挥系统在昆明北的应用 北京京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JingTianWei Science &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TD.

目录 1概述 (3) 1.1铁路车辆段信息化现状简况 (3) 1.2铁路货车车辆段信息化规划背景 (3) 2数字化车辆段建设的总体思路 (4) 3系统整体业务架构 (5) 4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 (5) 4.1数字化车辆段图形化基础空间资源 (5) 4.1.1局管内线路及站点数字化布局图 (5) 4.1.2车辆段段管线线路数字化布局 (6) 4.1.3虚拟化车辆段数字化展现 (6) 4.1.4段内主要设备的数字化展现 (7) 4.2管内检修车分析 (7) 4.2.1管内检修车分析GIS图形分析 (8) 4.2.2管内检修车分析 (8) 4.2.3管内现在车位置进行分析 (8) 4.2.4固定配属车实时跟踪 (9) 4.2.5检修车扣留情况分析 (9) 4.2.6列车跟踪分析 (10) 4.2.75T联合预警 (10) 4.3段修生产指挥 (11) 4.3.1智能化调车管理 (11) 4.3.2货车检修指导方案 (11) 4.3.3现场进度监控预案 (12) 4.3.4现场物料配送方案 (13) 4.3.5生产质量控制预案 (14) 4.3.6其他工序生产计划 (15) 4.3.7台位摆车作业 (16) 4.3.8生产作业执行 (16) 4.3.9生产进度监控 (18) 4.4平板电脑、手机等移动端应用 (19) 4.4.1平板电脑生产监控 (19) 4.4.2生产现场的物料配送接收和任务分配 (20) 4.5生产大数据分析 (22) 4.5.1列检作业量分析 (22) 4.5.2列检劳动生产率分析 (22) 4.5.3修竣车工作量分析 (23) 4.5.4加装改造工作量分析 (23)

民事执行程序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四条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向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产交执行法院处理。 第五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申请复议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指挥中心视频系统建设方案

指挥中心视频系统建设方案 1.1 需求分析 a)来自山南边防支队管辖的通外山口,基层单位远程 视频监控信号。 b)指挥中心和机房的监控信号。 c)视频会议信号和车载、单兵移动图像传输终端采集 的音视频信号。 d)RGB输出转换为视频信号。 e)有线电视信号。 f)为满足地区公安处及政法系统、军队对监控图像的 调用,设置流媒体服务器。 根据以上需求分析和我公司多年经验我公司根据本系统设计分系统如下 ●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 ●信号切换系统 ●数字直播系统 1.2 视频监控系统 为加强安全管理,建设一套视频监控系统。分别部署到支队指挥中心的重点区域。监控中心设计在指挥中心,分控中心设计在值班区。 本监控系统集数字视频监控、监听复核、数字录像、网

络数字视频编码、解码、网络传输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级安防工程,要求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以保证系统的整体性能和质量。 1.2.1 设计标准 a)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b)GB50198-94《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d)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1.2.2 设计原则 监控系统设计所遵循的原则是:“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实用可靠,网络功能强,扩展性好,利于管理,投资合理”。 功能齐全:系统集监控视频、音频、及级联控制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全方位保护。 技术先进:所选设备均应为经过市场考验、技术性能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的产品。运用安防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的最新成果,建设符合技术潮流的综合安防系统。 实用可靠:可以实现全天候、各种精度、各种范围、各种条件下的监控。整个系统监视防护区域内各类人员的活动情况; 网络功能强:网络化是安防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的技术优势所在。系统的网络化提高了安防的技术水平,扩大了安防的范围,有利于部队客户对安防系统的充分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中铝河南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方案

1项目概况 中铝河南分公司,从建厂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随着工艺的改进,产能的扩张,设备的控制手段也从落后到先进,从现场仪表到DCS,应有尽有。现在全厂分布着大大小小一百多套控制系统,五十多个控制室(氧化铝新系统19个,老系统26个,不含选矿厂、镓车间、动力车间)。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控制的趋势是在向集中化、智能化方面发展,很多化工企业例如兴安化工和中铝山东分公司都实现了全厂生产的集中控制,实现了调度控制场所集中化、生产组织架构扁平化、人员岗位配置精简化、调度管理流程简单化、管理制度体系现代化,并优化了生产,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同样,实施生产调度管理中心项目也必然会给河南分公司带来管理上的变革和企业效益的增加。 河南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项目计划分2到3期实施,项目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原氧化铝八车间(平盘、焙烧)、9组种分。项目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热电、水电、碳素根据河南分公司的需要在二期实施或在三期实施。 1.1项目建设目标 同行业标杆企业的水平,主要体现在三点: 1、推进生产管控模式改革,科学调整生产组织架构 2、减少生产管理环节,整合优化资源,降本增效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执行力 投资省,见效快,合岔时间短,兼顾中长期投资成本。

稳定、安全、可靠、可扩展等性能良好,维护成本低。 1.2项目内容 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和平盘焙烧部分,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部分和热电、碳素、水电等相关单位。 一期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控制系统的整合集中、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生产指标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方面内容。 1.控制系统整合集中 项目一期控制系统整合集中内容包括氧化铝新系统配料、溶出、沉降、分解、老系统9组种分、蒸发和原八车间的平盘、焙烧。该部分包括18套HoneyWell公司的DCS系统、12套西门子的PLC系统、1套三菱的PLC系统和1套AB的PLC系统,共计32套系统。 一期控制系统清单如下: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江西高院执行局民事执行实务疑难问题解答(二) 1、动产经过流拍两次、不动产流拍三次并经变卖不成交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意承受或者依法 不能接受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致使被执行人财产无法变现的(含已裁定终本案件),法院能否决定再次拍卖和变卖?答:为了实现债权债务清偿最大化,在此种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启动拍卖、变卖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启动再行评拍卖、变卖程序。其中,在拍卖财产原评估报告有效期内申请的,仍以原评估报告确定价格的保留价进行拍卖、变卖,降价幅度分别依照传统拍卖或网络拍卖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重新确定;在原评估报告已超过有效期后申请的,应当重新评估后再依法启动再行拍卖或者变卖程序。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按照评估报告载明的期限确定。进入拍卖程序后,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后续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程序的继续进行,但是拍卖时间过长或者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评估报告已过期,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以参照该评估报告确定拍卖保留价。为提高执行效率,重新评估应以委托第一轮拍卖时的评估机构评估为原则,双方约定另行委托其他评估机构的除外。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拍卖时,原执行拍卖标的

物已经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启动之前应当先查封或者扣押。 对于变卖的价格,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该约定价格包括第三次(动产第二次,下同)流拍的价格;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对于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公告变卖,不受拍卖时间和流拍次数的限制。 但是,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行变卖、拍卖程序的,不得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依据】民事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申请执行人经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得以实现,在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使申请执行人的上述权益得以实现前,被执行人就负有继续履行其所负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形下,被执行人就负有以其全部财产继续偿还债务的责任。这里的“全部”财产当然也包括“经三次拍卖一次变卖而处置不成的财产”。故对于“经三次拍卖一次变

指挥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解决方案

指挥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解决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指挥调度中心大屏幕显示系统解决方案 2011-03-1010:44来源:厂商投稿 指挥调度中心是对系统中分散的多条线路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综合评定之后进行指挥调度的控制中心,是整个系统的信息处理、监视和控制的中心机构,它根据各种系统当前运行状况和预计的变化进行判断、决策和指挥。指挥调度中心在指挥调度和危机处理等事件中起着领航导向的作用,被广泛地应用于部队、铁路、公路、银行、医院、水力、电力、矿山、石油、冶金、化工、航空等企业与单位,类似110指挥调度、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监狱指挥调度中心、铁道部调度指挥中心、中石油调控指挥中心、三防指挥调度系统等,都是各个集团和企业正常运行的核心保证。 随着工业步伐的前进和国民经济的提升,各集团和企业的发展也如火如荼,如日中天,团队的管理和人力资源的调配难度都在增加,指挥调度中心程序运行的复杂程度、信息量等都在持续膨胀,调度中心配置在线调度计算机和管理计算机,通过人机对话方式完成对的监视控全系统的分析、计算、监视和控制。为了保证系统的良好运行,要求调度指挥系统功能的复杂性、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显示系统在整个指挥调度系统中扮演着“眼睛”的角色,它的稳定性直接的决定了人机交互的实现状况,显示设备的选择也是整个指挥调度系统解决方案的重中之重。 1调度中心大屏幕系统概况---以中石油(广东)调度指挥中心为例 中石油(广东)调控指挥中心位于广州市黄埔大道,该项目使用了56台46寸的液晶超窄边拼接单元,外置SMS5032工控式处理器,以及一台SMTRGB2424 此工程要求大屏幕显示系统具备如下功能: 显示效果清晰自然,动态效果流畅,能实现单屏显、组合显、整屏显、叠加漫游等功能,让调控指挥的抽象过程实现可视化、计量化。 科学、高效、节能的实现调度和管理:大屏幕显示系统与应急指挥中心的建立将整体提高中石油(广东)公司调度管理能力,通过大屏幕系统和调控指挥中心的建设运营,逐步实现资源统一调控、运输过程统一监控、信息集散共享,从而构筑运转高效、成本节约的物流调控体系。 工业实时监控系统整合计算机系统、网络、实时视频(如会议场景、远程视频)等多种应用处理和集成功能,完全满足信息集中显示、大数据量处理、实时准确显示的需要 配合GIS、GPS系统显示控制提升数据集成水平,把调控指挥所涉及的油库、加油站、运输、地理信息等业务数据统一集成、合理展现。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成品油在途运输和在库管理进行实时跟踪与监控; 2调度中心大屏幕系统功能---以东莞三防指挥调度系统为例 近年来全球变暖气候变化无常,国家对防汛、防旱、防风等气象灾害的处理非常的重视。东莞市三防指挥中心对其指挥调度系统进行升级,该系统用于防汛、防旱、防风等信息的采集、传输、

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抵押物时限及程序

执行程序中的期限 执行法院受理案件 ↓ (7日内)确定承办人→(3日内)通知被执行人 ↓ ↓→→→→→→→(3日内)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5日内)承办人核实情况 ↓ 评估阶段 ↓ (10日内)承办人完成评估机构的遴选→(3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按指定的时间、地点选择专业机构或专家→(3个工作日内)机构确定后,监督、协调员通知机构审查材料 ↓ (30个工作日内)专业机构完成工作,(60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 (5日内)承办人收到评估报告后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 拍卖阶段 ↓ (10日内)承办人完成拍卖机构的遴选

↓ ↓→(拍卖15日前)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公告 ↓→(拍卖7日前)拍卖动产公告 ↓→(拍卖5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 裁定拍卖成交 ↓ 送达裁定书后(15日内)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5日内)(如有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 执行程序结束 上述流程,有法律法规明确确定的时间有:法院确定承办人的时间、通知被执行人的时间、评估机构遴选的时间、评估机构完成工作的时间、法院收到评估报告后需完成送达的时间、拍卖机构遴选的时间、拍卖成交后裁定书送达的时间,上述时间相加可明确确定的时间为75日。 其中:依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但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以及公告送达执行文书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时限。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中铝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设案

1项目概况 中铝分公司,从建厂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随着工艺的改进,产能的扩,设备的控制手段也从落后到先进,从现场仪表到DCS,应有尽有。现在全厂分布着大大小小一百多套控制系统,五十多个控制室(氧化铝新系统19个,老系统26个,不含选矿厂、镓车间、动力车间)。随着技术的进步,生产控制的趋势是在向集中化、智能化面发展,很多化工企业例如兴安化工和中铝分公司都实现了全厂生产的集中控制,实现了调度控制场所集中化、生产组织架构扁平化、人员岗位配置精简化、调度管理流程简单化、管理制度体系现代化,并优化了生产,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同样,实施生产调度管理中心项目也必然会给分公司带来管理上的变革和企业效益的增加。 分公司生产指挥调度中心项目计划分2到3期实施,项目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原氧化铝八车间(平盘、焙烧)、9组种分。项目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热电、水电、碳素根据分公司的需要在二期实施或在三期实施。 1.1项目建设目标 同行业标杆企业的水平,主要体现在三点: 1、推进生产管控模式改革,科学调整生产组织架构 2、减少生产管理环节,整合优化资源,降本增效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执行力

投资省,见效快,合岔时间短,兼顾中长期投资成本。 稳定、安全、可靠、可扩展等性能良好,维护成本低。 1.2项目容 分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包括氧化铝新系统和平盘焙烧部分,二期包括氧化铝老系统部分和热电、碳素、水电等相关单位。 一期项目实施围包括控制系统的整合集中、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生产指标管理信息系统等三面容。 1.控制系统整合集中 项目一期控制系统整合集中容包括氧化铝新系统配料、溶出、沉降、分解、老系统9组种分、蒸发和原八车间的平盘、焙烧。该部分包括18套HoneyWell 公司的DCS系统、12套西门子的PLC系统、1套三菱的PLC系统和1套AB 的PLC系统,共计32套系统。 一期控制系统清单如下: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有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执行实施流程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发生妨害执行的情形外,均应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条强化执行实施权的内部分权和制约,坚持分段集约执行与执行人员包案执行相结合,实行繁简分流。 第四条执行实施案件的立案时间、承办人、案件进度、执行结果等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均应在电脑上予以记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五条执行实施流程应当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但执行案件出现依法中止执行、暂缓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等情形的除外。 二、执行准备 第六条执行机构收到本院立案机构移转的执行实施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一)收案登记; (二)分配案件; (三)初步审查; (四)制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 (五)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第七条执行案件的分配遵循随机原则。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由负责分案的人员报请执行机构负责人指定分配。 第八条经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行实施案件,应当退回立案机构处理。 第九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按照下列执行标的类型的不同确定指定履行期间: (一)涉及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0日; (二)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7日; (三)同一执行依据对同一被执行人确定的债务,既涉及金钱债权执行,又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的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十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地址不实导致法律文书被退回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公告送达期间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但不得对相关财产采取处置措施。 三、财产调查与控制 第十一条承办人收案后,应当在7日内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不影响财产调查和控制工作的进行。 第十二条承办人应在收案60日内完成财产的调查和控制工作,案情复杂的经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了确实财产的,必须在5日内采取财产控制措施;其中情况紧急能够立即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查找确实的财产线索不能即时办理财产控制手续的,应当自获得确实的财产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

长洲公路局应急指挥中心建 设 设计方案 海石科技无限公司 2015年07月27日

目录 目录 (2) 工程概况 (3) 设计思想 (3)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功能建设目标 (3) 设计依据 (5)

工程概况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在整合黑龙江省公路地理信息、业务数据信息、路网固定/移动式监控信息等公路动、静态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数据挖掘技术对路网动态数据加以分析,对路网的重要节点、主要干线的服务水平做出快速评估,为社会公众、交通管理部门了解路网的交通实时路况以及公路管理部门进行路网管理提供参考,同时对公路突发事件和险情做出快速反应,为上级管理部门的应急指挥调度提供决策支持。 总体而言,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包含路网日常监控与调度和应急处置两大主要功能。中心由大屏幕显示系统、公路GIS系统为展示平台,集路网实时监控系统、车辆跟踪养护巡视系统、路政执法和超限管理系统、公路收费监控系统、应急抢险指挥系统、公路通行信息发布系统等前端基础支撑系统和展示系统组成。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建设对公路局而言至关重要,它需要完成省内各公路的实时图像传输及自动报警功能,在各级领导参观指挥以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具备容纳50至80人同时处置工作的能力。省公路局现有视频会议中心受自身场地面积小、房间举架低,以及户型细长等因素所制约,不能满足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硬件建设。我公司建议应急中心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高度在8米至十米的大空间内建设。 设计思想 (1)以指挥中心信息管理、地理信息管理、大屏幕监控及显示、指挥调度为核心,提高管理效率、管理精度、管理力度; (2)基于开放式技术,提供系统在容量、功能等各个方面发展的基础,保护投资; (3)模块化支持业务功能变化的升级; (4)高可靠性,具备极高的处理容错能力和平台容错设计,并能保证数据安全; (5)先进、实用、成熟的管理系统; (6)友好的操作界面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功能建设目标 (一)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装修 装修工程实施主要是对棚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及防尘处理,铺设全钢防静电地板,地板铺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及工作标 准 一、岗位名称: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二、岗位类别:生产技能类 三、直接上级:生产副所长 四、基本要求:熟悉掌握优质服务相关要求,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掌握负责调度SCADA系统、OMS系统、95598系统、SG186生产管理系统、智能开关管理系统、GIS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应用,掌握电力相关规程规范,熟悉配电运行维护业务流程,优化资源后合理派工。 五、主要工作: 1、负责本中心全面管理工作,完成本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定本班年度安全目标并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3、负责组织开展班组标准化建设及优质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本班季节性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及服务事故分析; 5、负责本中心班务管理、安全活动、工作计划,撰写月、年度工作小结、审核相关报表并及时上报; 6、负责本中心绩效管理工作; 7、负责调度SCADA系统、OMS系统、95598系统、SG186生产管理系统、智能开关管理系统、GIS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应用; 8、负责组织拟定本中心月、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优质服务、安全、技术培训、新技术推广应用和QC活动; 9、负责95598后台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的抢修工作任务下达及闭环管理; 11、负责辖区内的图纸资料、设备台帐管理; 12、负责本所的理赔及索赔工作的管理; 13、负责本所材料的管理工作; 14、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参考;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一、岗位名称: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副主任 二、岗位类别:生产技能类 三、直接上级: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四、基本要求:熟悉掌握优质服务相关要求,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掌握95598后台管理系统、ERP,集抄监控系统的应用,掌握电力相关规程规范。 五、主要工作: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完成本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主任开展负责调度SCADA系统、OMS系统、95598系统、SG186生产管理系统、智能开关管理系统、GIS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应用; 3、协助主任开展班组建设、标准化建设、优质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服务事故分析;开展新技术推广和QC活动; 4、协助主任开展本中心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本中心95598后台通讯设备、GPS监控系统日常维护的管理工作; 6、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很重要!高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程序中24个实务疑难问题的最新解答(详细全文2017)江西

很重要!高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程序中24个实务疑难问题的最 新解答(详细全文2017)江西 1、问: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本息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是否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债务抵充顺位原则? 答: 关于计算执行还款本息的顺序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当事人在计算迟延履行加倍利息时,依据最高法院现行司法解释规定,在2014年8月1日以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适用“先本后息”的清偿顺序原则计算执行付款,即在执行案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先支付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若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支付部分执行付款时,应按照约定的先扣除利息部分,再扣除本金部分,尚未清偿的本金可以继续计算逾期利息。 其中此处的“金钱债务”概念与“全部债务”呼应,需按照一般文义进行解释,即包括所有支付货币欠款的义务,因此无论是借款本金,还是因借款产生的利息,都属于金钱债务的范畴,亦即此处的“金钱债务”包含一般债务利息。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应当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申请保全费、申请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公告费、仲裁费等因诉讼或仲裁所支

出的费用,则属于费用的范畴,不包括金钱债务范围内,在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时要对这些案件受理费等诉讼或者仲裁 费用先行扣除。 另外,虽然一般债务利息与迟延履行利息都属于“利息”的范畴,但是两者在性质、功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在计算迟延履行利息时,一般债务利息不包括于基数之内,即一般债务利息不产生迟延履行利息,但是在确定清偿顺序时,一般债务利息应当优先于迟延履行利息即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进行偿还。 对于本金与一般债务利息及费用的清偿顺序,我们认为应当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分析依据】参见最高人民法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雷州市八达电子公司与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2015)执监字第200号]。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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