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论证程序

战略论证程序
战略论证程序

战略论证程序

战略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可行、能否落地需要进行论证。

前面对中小企业拟订战略的过程描述得很轻松,其目的在于消除中小企业负责人对战略的恐怕和陌生。战略拟订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可能是长期思考短期决策的结果,当然也有灵光闪现突然偶得的可能。战略论证可以让不够清晰的想法明晰起来,能够让参与者拾遗补缺,特别是清晰风险,防止个人主张臆断代替客观事实,也能够让更多的人员理解到位,便于落实和实施。

战略论证的维度包括:时间、位置、数量、因素、性质。

时间要素就是对时机的把握。把握趋势的第一要诀在于时机把握。时间过早会加大投入,时间过晚会减少收益,甚至会出现“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局面。比如有的企业在基础管理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就花高价导入ERP系统,结果导致效率更加低下;有的企业规模比创业初期增加了几倍,管理模式还停留在“作坊阶段”——不是一人做主就是夫妻当家;有的企业员工频频跳槽,企业负责人不思改变分配制度或人才战略却坐在办公室抱怨员工不知感恩。战略致胜寻找恰当的时机最为重要。

位置就是对空间的把握。寻找人才、选择市场、展开调研、投放广告选择恰当的区域至关重要。选对空间需要对行业格局的把握了然于胸,何处有空隙、何处能够展现自己的强项、何处可能避免强敌的打压都需要有清晰的判断。创业初期的企业往往在某一区域切入,可以直面未来的客户进行调研,发展中的企业突破原有格局,进入更广阔的空间,就要学会借助行业甚至竞争对手的分析报告,弥补自己主观判断的不足。

数量就是对规模的把握。这里一定少不了对质量的把握,没有质量的数量一定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对数量的把握以企业可控制为原则。华东有家服装企业,三年时间开设了三百多家直营连锁店,2012年底终因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失控关门倒闭。像这类在快速成长路上翻车的企业在中国不是少数,人们大多归因于盲目扩张,其实就是没有对数量质量的把控。因素就是对自己长短板的把握。有多少因素保证自己成功、有多少因素制约企业失败;有多少因素本身拥有、有多少因素需要借助外力;有多少因素可以花钱购买、有多少因素必须内部养成……这就是企业内外资源盘点以及资源优化计划。中国各种类型的企业都有部分关键岗位不可在市场获得,必须内部培养,比如管理架构师、企划人才、核心技术专才、首席流程官、首席制度官、首席文化官等,这几种岗位除了“管理架构师”可以从咨询公司短期聘请外,其他岗位必须企业内部培养。聘请管理顾问也会成为企业未来的战略选项之一。

性质就是战略定性。就是对前述时间、位置、数量、因素论证的归纳总结。有了对时间、位置、数量、因素的把握,我们就能得出结论:这是企业的长期战略、中期战略或短期战略;或者是企业的全局战略、局部战略,或者是企业的本土战略、海外战略;或者是企业的人才战略、资金战略、产品战略等等。

战略论证的程序如下:设计草案、权衡比较、决策拍板。

第一步,设计草案。

规范的企业都有战略决策委员会,中小企业大多没有专人负责。对于没有专人负责的企业,建议企业负责人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临时委员会讨论战略,确定企业的战略选项,指定总裁秘书或者办公室主任执笔。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可指定几个人分头执笔。

执笔人按照指定内容撰写方案草案。撰写草案的过程中可以随时请教或找人商谈。撰写格式不论采用表格式还是文案式,都必须就每一个主题从时间、位置、数量、因素、性质五个维度进行全方位论述。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草案设计要尽可能涵盖广泛,同一主题列举多项选择,方便参与讨论的人开阔思路,有选择有比较。

第二步,权衡比较。

这是战略论证的重点环节。不同企业可能论证方式不同,有规模的企业可能会聘请外部专家或者行业权威参与论证,但是外部人员并不能代替内部人员决策。内部人员永远是企业战略论证的主体。企业内部论证可遵循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程序,确保战略决策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方案草案出来之后在保守企业机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让内部员工挑刺找渣。权衡比较不是决策拍板,可以对方案进行补充、进行评判,让参与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特别是要重视倾听反对的声音、鼓励反对和质疑,讨论越充分,方案可能越完善。

第三步,决策拍板。

讨论战略集思广益,决策拍板一人负责。拍板不是另起炉灶,拍板是从方案草案中选择,因此出现失误只能由拍板者一人承担,否则,追究参与讨论者的责任,在讨论论证阶段就不会有人发言了。

深基坑专家论证方案

目录 1、编制说明 2、编制依据 3、工程概况 4、施工准备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6、雨季施工措施 7、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8、工程安全措施 9、环境因素运行控制措施 10、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1、施工人员及机械需要量计划表 12、施工进度计划表 13、技术资料填写要求

一、编制说明 本方案为金色长风工程项目骏景苑住宅小区2#楼、3#楼、4#楼主楼及其所附属的商业用房、与主楼相临的部分地下车库的基坑帷幕、深井降水、土方开挖为一体施工方案,是依据公司多年的施工管理经验及工程进度计划安排、现场施工条件、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结合设计图纸及本工程相关资料编制的,具有可操作性,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5、《太原市南上庄城中村改造工程“骏景苑”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报告》(山西华晋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2011.4) 6、相关设计资料(太原建筑设计研究院) 7、《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2004) 10、《骏景苑2#、3#、4#楼施工组织设计》 11、《骏景苑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山西华晋岩土勘察有限公司)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DBJ04-253-2007) 1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15、《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91)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及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1、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拟建设污水管道约,主管管径D500~D1000管道,限流管管径D300~D400,管材主要为:DN500采用HDPE管,倒虹管采用钢管,顶管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其余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本工程按污水管埋设的最大深度为最不利因素计算,本方案按设计图纸以6m深度进行设计基坑支护,基坑施工段支护总长度约1720米。 招标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其中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现场施工工期 300 日历天。 二、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 1、地形地貌 本片区污水管网位于广州市西北部,属广花冲积平原地貌,地势较为平坦,孔口标高一般为~,道路两侧主要为工厂、民房、农田等,交通较便利。 2、地层岩性 据野外钻探资料,场区上覆土层主要为第四系人工填土层(Q 4 ml)、第四系全新统 冲积层(Q 4al)、第四系上更新统河流相冲积层(Q 3 al)、残积层(Q el)和石炭系碎屑岩 (C)。各岩土层的性质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1)、第四系人工填土层(Q 4 ml) ① 1 碎石:仅见于钻孔JGzk8、JGzk11、JGzk13、JGzk16、JGzk16、JGzk20、JGzk32、JGzk34。褐灰色,结构松散,主要由碎石和粘性土组成,硬质物含量约占60~80%,顶部25~35cm为砼路面。该层直接出露于地表,层厚~,平均。 ① 2 杂填土:见于厂区部分地段,呈层状或似层状分布。杂色、灰褐色、黄褐色,稍湿,结构松散,主要由砼块、砖块、碎石和粘性土组成,硬质物含量约占15~40%,顶部30cn多为砼面。该层直接出露于地表,层厚~,平均。 ① 3 素填土:见于厂区大部分地段,呈层状分布。灰褐色、黄褐色、褐红色,稍湿,结构松散,主要由粘性土、砂土和少量碎石组成。层顶埋深~,层厚~,平均。 (2)、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Q 4 al) ② 1 粉质粘土:见于钻孔JGzk1~JGzk3、JGzk8、JGzk15、JGzk20、JGzk36、JGzk38,呈透镜状分布。褐黄色、浅灰色等,软塑,土质不均匀,粘性好。层顶埋深~,层厚~,平均。 ② 2 淤泥质粉质粘土:见于钻孔JGzk1、JGzk15~JGzk16、JGzk29,呈透镜状分布。深灰色,流塑,有机质含量%,具臭味。层顶埋深~,层厚~,平均。 (3)、第四系上更新统河流相冲积层(Q 3 al) ③ 1 粘土、粉质粘土:分布于整个厂区,呈层状连续分布。褐黄色、褐红色、浅灰色等,可塑,土质不均匀,粘性好,局部砂感较强。层顶埋深~,层厚~,平均。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住建部﹚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 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应根据 本项目的工程特点, 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 4、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设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 由施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专项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③.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3)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 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4、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 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起重吊装工程; 3、脚手架工程; 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编制,公司工程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工程部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负责人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小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中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企业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当实施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中山市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程序管理

中山市建设局文件 中建通[2009]48号 关于我市在建工程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建设分局及各镇建设所,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为做好我市在建工程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方案执行专家论证程序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单位(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

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15个工作日,必须把论证会的论证方案、计划参加人员、相关会议程序、资料等告知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告知资料包括: 1、需要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式六份); 2、工程报安监的《安全监督登记表》及受监后安全监督交底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3、论证会的计划书和甲、乙监理等各方拟参加论证会议人员的名单及相应资格证明资料。 三、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论证告知后,即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论证专家提供给组织论证单位并共同协商确定论证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确定的论证时间等程序上报市建设局安全管理科。 市局有关管理部门科技科、安监站等有关人员,需要时应参加专家论证会。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四、专项方案及经论证后的结果和根据论证意见补充完善的方案或措施等资料,施工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5个工作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规程(安装、高空作业、);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3、施工临时动火方案; 3、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页脚内容1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以内、建筑层数12层以内、单跨结构24M以内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部完成编制,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管理科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建筑层数12层以上、单跨结构24M以上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页脚内容2

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

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程序

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管理、选取和 审查论证程序 一、专家库建立及管理 专家库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成《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会审专家库》和《市建筑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两个专家库,专家库日常工作管理由市建筑协会负责。 二、专家选取和确认程序 (一)施工企业下载《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附表一); (二)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到市建筑协会从专家库中选择符合项目和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员; (三)填写《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报市建筑协会。 三、审查论证程序 (一)施工企业应在论证审查会召开前5天将安全专项方案送达专家手中。 (二)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组织专家组和相关人员进行论证、审查后,填写《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附表二)。 (三)填写《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见附表三)。 四、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会审工作由施工企业组织,组织方式、专家选择等参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要求。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深基坑土石方开挖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一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1) 第二节施工平面布臵 (2) 第三节施工准备 (3) 第二章编制依据 (4) 第三章施工计划 (4) 第一节材料计划 (4) 第二节进度计划 (5) 第三节设备计划 (6) 第四章施工工艺技术 (6) 第一节土方、石方开挖及放坡 (12) 第二节临边防护 (13) 第三节降水排水措施 (14) 第四节土方外运 (14) 第五节质量保证措施 (15) 第五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5) 第一节组织保障 (16) 第二节应急预案 (19) 第三节监测监控 (20) 第六章劳动力计划 (20) 第一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 第二节特种作业人员 (20)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一、工程特点 二、地理条件及地址情况 本工程位于万州区五桥百安大道末端长石板,地理位臵较为优越,交通便捷。四面都是建筑物,正前方是修建好的公租房,后方是A2A3区三标段还房正在开始修建,右方A1区还房正在修建,左方是A2A3区一标段还房正在修建(主体已经完工)。其中后方在建建筑物A2A3区三标段距离本工程15cm,其余三方距离大约28m。土质情况:靠右方A1区还房边有3m左右土方,其它部位土方均为强风华砂

岩和中风化泥岩(详基坑开挖剖面图)。本工程由5栋18层高层和一个两层地下车库组成。 第二节施工平面布臵 第三节施工准备 一、现场准备 1、设备进场前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现场踏勘,详细了解场地情况及周围环境状况。由于原招标文件土石方开挖方式是爆破,我项目部到公安局申请爆破方案时经过公安部门现场踏勘审批未通过(根据现场情况安全距离内有新建和在建项目和由于爆破产生的震动波对A2A3区一标段在建项目主体质量造成影响),后经业主同意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开挖方式由爆破改为机械凿打。故我项目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组织落实人员、检查机械的完好性、进驻机械等工作。 2、了解水源、电源位臵及最大可用量,并将水、电接至施工地点,现场供电电力不小于690KW,供水量不小于70m3/天; 3、安排有关职工食宿等后勤工作及工具间等的房舍问题。 二、技术准备 1、学习有关图集、施工规范以及技术文件。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全面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 2、进行图纸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3、做好对机组人员的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交底工作; 4、组织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 三、定位放线

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

专项方案编制与论证的要求 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办法”附件一)。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考点) (二)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2013案1.1)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012案4.1)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搭设跨度≥18m;施工总荷载≥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0kN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 (3)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

建造师必备: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及专家论证程序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注:以下程序为一般通用程序,因地域会稍有不同。 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0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018-规划专家论证会议程-范文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规划专家论证会议程 篇一:专家论证会会议议程 专家论证会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进行专家及参会单位人员介绍 2、推举确定专家论证组组长; 3、项目实施单位介绍项目及抽样方案; 4、专家分别审阅方案并填写个人建议或意见; 5、到场专家分别提问和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 6、专家组组长进行总结归纳并声明方案专家论证结论; 7、项目实施单位对专家论证会进行小结和点评; 8、复印转发专家论证意见表,相关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1- 篇二:专家论证会议程 郑州市管城区苏庄、八郎寨合村并城安置区10#地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进行专家及参会单位人员介绍 2、推举确定专家论证组组长;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工况; 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方案介绍;

5、专家分别看方案并填写个人建议或意见; 6、到场专家分别提问和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 7、专家组组长进行建议或意见的总结归纳并声明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结论; 8、建设单位对专家论证会进行小结和点评; 9、复印转发专家论证意见表,相关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篇三: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及主要内容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程序 按照“建质[201X]87号”文件规定,专家论证会议按规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 织专家论证会,会议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以下为专家论证会的常规会议程序: 1.介绍参会各方人员 参会人员一般包括: (一)专家组成员(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不少于5名及以上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介绍工程概况 由承担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如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施工, 则由总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主要介绍工程的规模及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 境及施工条件等情况,介绍的要尽量详实,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进行补充。 最好的方式是参会人员在开会前到施工现场查看现场情况,让参与论证的专家 组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如果专家组到不了现场,可提供现场影像资料。 3.由专业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的,由设计单位就设计方案进行阐述。 4.施工单位阐述安全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措施及计算书、应急预案等。

专家论证程序

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程序 一般找当地质监站,让他们介绍专家组(因为有时外地的他们会不认同,而当地的专家组往往是当地质监站的退休人员组成),然后拿着已编制好的深基坑方案(必须有计算书)、地勘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由专家组提出),交给专家组即可,然后他们会在审查后(含现场审查),对你们的方案进行审定(不合格的话会提出整改意见),合格的话他们会出具书面评定结论。最后你们就可以依据评定合格的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七条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服务;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从事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八条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及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

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在图纸会审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好识别;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加强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包括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施工完成后的验收;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质量员应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基坑支护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模板工程; 5、起重吊装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项目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 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当实施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时,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和施工技术工程部长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试行)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1.1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 (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1.2 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 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7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2.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资料

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参考文件 为了更好的实施《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试行)》。集团总工办/技术中心根据目前现有的标准、规范、文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附录A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附录A.0.2、《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定了部分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工程范围供大家参考。 一、建筑工程: 1、深基坑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①、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