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计量及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商誉的计量及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商誉的计量及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商誉的计量及会计处理问题探讨【摘要】商誉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不可辨认的非流动资产。对于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目前没有单独的具体会计准则规范,却散见于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所得税和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准则中。影响商誉确认的因素很多,其计量比较复杂,特别是商誉减值测试的难度较大,涉及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目前准则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差,值得更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商誉,计量,会计处理

商誉通常是指一个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是企业能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潜在经济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水平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一、商誉的特性、分类与确认

(一)商誉的特性

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可确指的资产分开出售;商誉是多项因素作用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以任何方法单独计价;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而只是超过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一项价值。

(二)商誉的分类与确认

最新商誉减值会计研究

商誉减值会计研究

商誉减值会计研究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提要本文首先对商誉减值的确认问题进行国际比较;其次介绍我国商誉减值的具体会计处理;最后对我国商誉减值会计在会计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策。 关键词:商誉;外购商誉;减值测试 一、引言 商誉是企业获得超额盈利的能力。商誉的会计处理自20世纪九十年代起一直成为会计界的研究热点。本文立足于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通过对商誉减值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研究,为我国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寻找理论依据,并在比较基础上对我国当前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做出思考。 二、商誉减值会计处理国际惯例 (一)商誉减值的会计确认。由于对商誉特性认识的不同,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也莫衷一是。目前,国际会计准则与其他

主要国家已经达成一致,即只确认外购商誉,其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系统摊销法和减值测试法。随着FASB和IASC要求采用减值测试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了减值测试法,并根据本国国情进行了改进。 (二)商誉减值测试方法的选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基于商誉的不可辨认性和重要性的原则对商誉减值采用“两步法”。第一步,比较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和账面金额。如果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金额,可初步判断为商誉已减值,应实施减值测试的第二步,以计量商誉减值损失的金额;第二步,比较报告单元商誉的公允价值和账面金额以计量减值损失。如果报告单元商誉的账面金额超过其公允价值,超过部分应作为减值损失在报表中以确认,确认的减值损失不能超过商誉的账面金额。减值损失确认后,商誉的账面价值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记账,而且商誉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这种方法利于缩小企业的会计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距,提高信息的相关性。 IASC使用“一步法”。首先,进行自下而上的测试,确定商誉的账面价值能否合理分摊至查核中的现金产出单元;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其次,如果企业不能将商誉的账面金额合理分摊至查核中的现金产出单元,则实施自上而下的测试,确定商誉的账面金额能合理分摊的最小现金产出单元,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账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确认减值损失。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探讨

商誉这一概念是随着企业产权有偿转让行为的发生,才在企业财务会计中出现的。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因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或信誉卓著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是由于生产经营效率高,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使企业获得的超额获利能力。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密切的联系,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单独出售;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无法单独计价,它们的价值只有把企业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时才能确定。商誉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以是向外购入的,企业自己建立和拥有的商誉,由于企业继续经营,并未准备出售和转让,因而,不能将其拥有的商誉转化。但如果拥有商誉的这个企业转让给其他企业时,购买方以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格购买这个企业,这时购买方可将买价与净资产的差价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所以,只有从外购入的无形资产-商誉入账。也就是说,商誉只是在一个企业兼并或购买另一企业时才会发生转让、买卖关系,才可进行商誉的无形资产核算。商誉的价值一般应以每年超额收益的三到五倍为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购入商誉的账务处理:借:无形资产-商誉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它能在较长时间,给企业带来额外收益,为了使收入和费用合理配比,企业已计价入帐的无形资产,应从受益之日起,在一定期间内分期摊销,平均摊入管理费用。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有效使用年限。商誉没有使用期限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10年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没有残值,其作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不直观,因为没有物质实体,获取其折旧程度的信息并不重要,所以无形资产价值的转移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原值。其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商誉商誉被认为是一个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商誉资产是核心,有形资产依附于商誉发挥作用,这种超额收益能力主要是指企业利用自创的商誉去获得超额收益,但是在公司收购与被收购中,商誉可以使被收购公司获得超额收益。最近,以依靠销售渠道、市场占有率、企业形象、产品品牌等商誉来控制企业的现象不断涌现,形成以商誉配置生产要素的现象。因此,商誉不仅是获得超额收益的一种能力,而且是重新配置生产要素的因素,商誉资产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对如此重要的商誉资产应单独核算。但是按照企业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只有在购并时才入帐,平时不反映,不确认,不揭示。当商誉的价值很小,或商誉的作用不大时,会计不反映商誉资产的信息,不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当商誉的价值较大,并发挥重要作用时,再不揭示商誉的信息,就不符合“真实公允”的原则。长期以来,不在会计上确认非购买商誉的主要理由是:(1)稳健主义;(2)缺乏确认其价值的基础;(3)以成本为基础的会计。实际上稳健性原则只是在有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应用。虽然商誉的价值获得的超额收益都具有不确定性,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商誉是大量存在的,不是收购时才产生的,而且现代科学的发展也使商誉的计量成为可能。从商誉存在的普遍性、重要性来看,有必要对非购买商誉在会计上的确认问题重新进行讨论,使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而被会计加以确认、计量和入账。[!--empirenews.page--] 综上所述,自创商誉是为了获取超额收益,利用商誉进行收购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超额收益。可以说商誉的实质是企业的一种超额获利能力,以其作为商誉会计的理论基石,可以重构商誉会计理论框架。商誉会计还应解决确认、计量、入账三方面的问题。 1.有无获取超额收益能力作为商誉确认的标准。它必须蕴藏着可能的未来收益,企业能够借助它获得超额收益(超额收益通常是指超过平均利润率的收益);商誉必须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 2.获取超额收益能力的大小是商誉的计量标准。商誉的确认依赖于计量,只有通过计量,确认才有意义。企业的自创商誉有些是明显地花代价取得的,如宣传产品品牌的广告费,有些是以不太明显的代价取得的,如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商誉形成的复杂性,也使会计的计量复杂化。按照传统的商誉会计理论对自创商誉难以进行可靠的计量。但是可靠性应是相对的,在许多情况下,必须估计成本或价值,使用合理的估计也不失为资产计量的一种方法。利用商誉的定义对其价值进行合理的估计,其计算公式为: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按平均利润率计算的收益。计算出的超额收益不等于商誉的价值,必须还原为资产的价值,依据是“等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是对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对 财务会计的影响。从美国企业并购历程可以看出, 企业并购与现代财务会计形成是相伴而生的。而当我国企业并购面临发展的新阶段时,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制定38项会计准则,使我国企 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 新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价、财务报告数据、资产处置、税务筹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也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并购动机、风险、方法方式的选择、事后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本文专门针对在企业并购中对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商誉描述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的部分, 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购买产生 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未来 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 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 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 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美国《企业合并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 “收购成本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的总和的差额应确认为一项资

产。这项资产通常称为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并购时,支出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是企业拥有的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一 种无形的特殊经济资源。其产生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企业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 高, 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超过行业一般盈利水平的超 额利润。它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才体现, 按总额来核算,平时这种价值是不计入企业账务中, 只有企业发生并购时才计算确认这种价值。 二、商誉计量与减值确定 (一)确定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尽管商誉不能独立于整体资产而存在, 但是有其内在价值, 需要确定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首先要确定商誉所属的资产组的 公允价值;其次要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分摊于资产组内 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最后, 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分摊于资产组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142 (缩写《SFAS142)有明确的规定,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是指在熟 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当前交易中,买入或卖出报告单元总体所使用的金额。通常情况下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如果可获得, 应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不能获

商誉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商誉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商誉是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在企 业合并中,购买方的购买成本与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经营主要依赖于有形资产,商誉问题并 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步入 知识经济时代,由于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商誉占企业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商 誉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作用也与日俱增,人们越来越深 刻地意识到企业价值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对无形资产的拥有和控制,无形资 产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经济学界、法律学界和会计学界都纷纷开始关 注商誉问题,商誉问题成为会计研究领域中一个极具魅力的课题,也是会计实 务界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随着我国加入 WTO,国际贸易日益增加,国际资本的流动也更加频繁。适

时地、前瞻性地制定与国际标准趋同的商誉会计规范,可以使我国企业在国际 竞争中保持相同的竞争地位。否则,会使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由于制度背景方面的原因而处于不利地位,最终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而且,中国作为世界上一个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也应当为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出一份力,这样 才能保持与大国相称的地位。 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 IASB)等纷纷组织专家学者对资产减值的会计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 究,并先后出台了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以规范会计实务,从而更好地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2006年 2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对资产减值,尤其是 商誉减值问题作了较为全面地规定。尽管如此,我国商誉会计体系仍然存在着 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理论发展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够强等。因此,深入研究国外相关准则,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 FASB)于 2001 年6 月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 142 号?商誉和其它无形资产》(以下简称SFAS142)以及 IASB 于 200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企业合并》 (以下简称 IFRS3)和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36 号?资产减值》(以下简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的资产,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全球企业并购案盛行的今天,商誉成为会计界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在2007年实施的新准则对有关商誉的事项作了一系列新规定,这次变化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而对其后续处理方法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本文将从国外对商誉处理的经验出发,试析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我国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基本情况 继欧盟2005年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后,我国在2007年也向国际趋同跨了很大的一步,其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上有了重大变化。有关商誉,新准则涉及主要三点会计政策的变更:CAS No.6——《无形资产》准则将商誉剔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CAS No.20——《企业合并》准则明确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有购买法合并才能够确认商誉;CAS No.8——《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公允价值法代替直线摊销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我国早期采用商誉十年直线摊销的方法等于承认了商誉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种类,并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定义上不可辨认的商誉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毕竟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处理方法分开,不失为新准则的进步之处。但对商誉会计方法的变化将影响到每年转入损益的商誉摊销额,进而影响利润表的净利润金额,这对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且带来大量商誉的购买方有巨大影响。 二、国外会计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的演进 1、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 目前国际上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四种:直接冲销法、系统摊销法、减值测试法、永久保留法。直接冲销法是将商誉在取得后立即冲销资本公积,该方法将购买商誉视为一项特定资本交易所产生的价值差额,其实质是代表收购价格高于目标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形成的资本损失。但该方法不将商誉视为资产,这同商誉可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特征相悖,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该方法。系统摊销法则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该方法承认商誉是企业获取超额经济利益的能力,并且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减值测试法是在年末利用公允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其有减值则按减值额摊销。该方法最符合商誉作为资产的特征,

商誉的计量及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014579324.html, 商誉的计量及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作者:闫娜 来源:《商情》2013年第02期 【摘要】商誉是企业合并中产生的不可辨认的非流动资产。对于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目前没有单独的具体会计准则规范,却散见于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所得税和合并财务报表等具体准则中。影响商誉确认的因素很多,其计量比较复杂,特别是商誉减值测试的难度较大,涉及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目前准则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差,值得更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商誉,计量,会计处理 商誉通常是指一个企业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高,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是企业能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潜在经济价值,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该企业的获利水平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一、商誉的特性、分类与确认 (一)商誉的特性 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可确指的资产分开出售;商誉是多项因素作用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以任何方法单独计价;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而只是超过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一项价值。 (二)商誉的分类与确认 一般地说,商誉可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西方会计准则通常将企业合并时投资成本高于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正商誉。正商誉的确认主要是解决商誉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予以入账的问题。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方法: 1.直接法。这一观点认为商誉是潜在超额利润的价值。计量时,通过对企业超额利润的量化对商誉进行估价。计算商誉价值所采用的超额利润数据是按未来超额利润折算为现值来确定商誉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正商誉=∑各年未来超额利润×各年的折现系数。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15 15:00:32 商誉的界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即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并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对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 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企业合并成本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目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将与合并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科目.与企业合并类型无关。如此处理会使企业合并成本降低.从而间接影响了合并商誉的大小。 商誉的列示 按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个别报表中不列示.而是将其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并只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购买方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都应该列示。 案例 甲企业以公允价值7000 万元、账面价值5000 万元的无形资产为对价.对乙企业进行吸收合并,甲、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甲企业购买过程中支付审计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购买日乙企业持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 万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5500 万元。编制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解析 1.甲企业合并成本=7000 万元 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成本为7100 万元(7000+10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将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合并成本。 2.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500 万元 3.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000 —5500=1500(万元) 4.无形资产转让收益=7000 —5000=2000(万元) 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0(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3000(公允价值) 商誉1500

[商誉,会计]浅议商誉会计

浅议商誉会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誉的价值及其重要性日益凸现,尤其是经济全球一体化,新知识经济到来,加剧了全球并购浪潮,因此,商誉成为企业并购和会计处理中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曾从不同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但由于商誉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使得商誉至今仍是会计界的难题。 一、商誉本质 几个世纪以来,不少学者和学术团体从法学、经济学、会计学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试图探索商誉的本质。但目前对商誉的认识仍存在很大差异,主要有好感价值论、无形资源论、超额收益论、协同效应论、总计价账户论等,由于对商誉本质的争议,直接导致了对商誉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困惑。 1.好感价值论 这种观点认为,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和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认知感。杨汝梅先生认为,一个企业是否能成功,不仅取决于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还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好感以及投资者、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好感。 2.无形资源观 这种观点认为,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因素众多,无法一一列举,因此,将商誉归属于某一因素有所偏颇,应当将商誉确认为企业尚未入账的无形资产。罗飞先生认为,商誉是企业拥有的、能使企业获取按目前账上资产计算的超额收益的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3.协同效应观 该观点认为,商誉本质上是企业各项要素之间的协同效应。M i I 1e:先生认为,企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协同效应应该是企业整体资产大于单项组成价值合计的根本原因,也是商誉的本质。邓小洋先生认为,商誉实质是由企业各个构成要素有机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二、自创商誉确认 在所有商誉会计理论问题中,讨论最为激烈持续、时间最为长久的是商誉确认的问题。由于确认是计量、记录、报告的前提与基础,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很多问题是由确认问题引起,所以,商誉确认理论探索是极其重要的。 三、负商誉问题 关于负商誉问题探讨,会计学者也存在争议。如果承认负商誉存在,那么商誉则必须重新定义,商誉计量、商誉减值会计处理都要重新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如果认同负商誉存在,那么关于商誉本质认识将会达成一致,剩余价值观与协同效益观能更好解释负商誉存在可能性,从而为负商誉存在合理性提供理论支撑和依据。

最新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探讨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 探讨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的探讨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商誉这一概念是随着企业产权有偿转让行为的发生,才在企业财务会计中出现的。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因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或信誉卓著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是由于生产经营效率高,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使企业获得的超额获利能力。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密切的联系,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单独出售;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无法单独计价,它们的价值只有把企业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时才能确定。商誉可以是自己建立的,也可以是向外购入的,企业自己建立和拥有的商誉,由于企业继续经营,并未准备出售和转让,因而,不能将其拥有的商誉转化。但如果拥有商誉的这个企业转让给其他企业时,购买方以高于企业净资产的价格购买这个企业,这时购买方可将买价与净资产的差价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所以,只有从外购入的无形资产-商誉入账。也就是说,商誉只是在一个企业兼并或购买另一企业时才会发生转让、买卖关系,才可进行商誉的无形资产核算。商誉的价值一般应以每年超额收益的三到五倍为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购入商誉的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商誉 贷: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资产,它能在较长时间,给企业带来额外收益,为了使收入和费用合理配比,企业已计价入帐的无形资产,应从受益之日起,在一定期间内分期摊销,平均摊入管理费用。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有效使用年限。商誉没有使用期限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10年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没有残值,其作用于生产经营过程不直观,因为没有物质实体,获取其折旧程度的信息并不重要,所以无形资产价值的转移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原值。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商誉 商誉被认为是一个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商誉资产是核心,有形资产依附于商誉发挥作用,这种超额收益能力主要是指企业利用自创的商誉去获得超额收益,但是在公司收购与被收购

对赌协议的会计处理问题

对赌协议的会计处理问题 《天职会计准则数据库》发表于2天前0 案例背景: 对赌协议,翻译自英文术语“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一般是指交易双方基于未来不确定事项,对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一类协议安排。对赌协议常见于企业并购、引入风险投资等交易,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及对赌安排,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及相关准则各有不同。 一、企业并购中的对赌协议 案例 2014年12月31日,A公司自非关联方B公司购入其持有子公司C公司60%股权,A公司获得C公司控制权。协议约定,A公司购买价款为1亿元。在约定购买价格之外,A公司将基于C公司以下未来盈利目标,向B公司支付或不支付额外购买价款: (1)未来两年内,如果C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未超过1000万元,则不再支付额外对价; (2)未来两年内,如果C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在1000万至2000万元之间,则A公司需向B公司额外支付现金为:2×C公司两年实际净利润;

(3)未来两年内,如果C公司实现净利润总额超过2000万元,则A公司需向B 公司额外支付现金为:3×C公司两年实际净利润。 根据盈利预测报告,C公司未来两年实现净利润总额及其可能性为:800万元—40%;1500万元—40%;2500万元—20%。 2015年度,C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750万元;2016年度,C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1050万元。 问题: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及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如何对上述对价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 2014年12月31日,A公司自非关联方B公司购入其持有子公司C公司60%股权,A公司获得C公司控制权。协议约定,A公司购买价款为1亿元。B公司在协议中承诺,如果C公司未来三年净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目标,则B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C公司补偿差额部分。具体盈利目标及实际实现净利润如下: 问题:C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及A、C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如何对上述补偿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一、企业并购中的对赌协议

并购商誉的会计核算

并购商誉会计核算专题 一、并购商誉的概念 1.如何界定商誉 商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对商誉的定义五花八门,目前对商誉的定义多为从实务操作角度对商誉的界定,而不是严格的定义。而且各国界定的商誉也有不同,其中对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就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1)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8年修订的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22)《企业并购》将商誉定义为“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交易日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该项会计准则进一步指出,“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购买企业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而购买企业却准备在购买企业时为之发生支出。” 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中明确指出:“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能清楚地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IASC规定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2)美国对商誉的界定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第141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141)《企业并购》中,商誉被定义为“购买企业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获得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的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金额包括不符合SFAS141规定的应确认为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的第17号意见书(APB 17)的观点,是准则变迁中从未动摇过的基石。无形资产被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包括商誉、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机密等。可见美国的无形资产包括商誉。 (3)英国对商誉的界定 英国1997年12月发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FRS10)认为,外购商誉是指:收购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总和的差额。当收购成本大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时出现“正商誉”,但当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大于收购成本则会出现“负商誉”。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其本身既不是一项像其他资产的资产,也不是一项价值损失。商誉是联结收购方自身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报的投资成本与合并财务报表上被并方资产和负债分摊价值的桥梁。虽然商誉本身不是一项资产,但是不作为股东权益的减少而仍然作为报告主体的资产列报。 英国的商誉界定中引入了“负商誉”,“并购商誉”具有连接投资成本和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的工具作用,是一项不是资产但作为资产列报的项目。 (4)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 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明确的商誉定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资产。 2.商誉的实质 商誉通常被认为是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与信誉”。在会计学界,对商誉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作为一个企业来说,在经营自身的同时其实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渐渐的形成的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资产,那就是商誉。在我国来说商誉会计的平台在逐渐变大,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和发展的空间,同时也与国际上趋于平行。对商誉而言,他和其他大多数的资产不同,它不会随着使用而消亡,它的特点是独一无二的,它会给自身的企业增添一笔辉煌,使之达到超额利润。 标签: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正商誉;负商誉;减值测试 一、商誉的简述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商誉按其来源分,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合并商誉又叫外购商誉。其中合并商誉又可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 二、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及其建议 (一)自创商誉确认的可行性 要判断商誉是不是资产要取决于是否满足资产定义和认定标准,虽然自创商誉已经得到的会计界学者的支持与认可,要通过科学的处理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把企业价值放在客观的真实的反应出来。 (二)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的必要性 从原则方面分析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具有必要性。不确认自创商誉违背以下原则: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 商誉是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积累进而形成的,而并不是因为企业合并或者其他诸多的一些因素而形成的。再此过程中不去理会那些消耗的事物,只是一味的在商誉中所带来的收益,那对企业来说将是个灾难,那样就很难公正的客观的去保证我们的企业会计信息。 1、相关性原则 提供关于企业过去、现在、未来的决策信息进而帮助决策者,使之不会违背相关性原则。

负商誉的会计确认及其会计处理

第20卷第1期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 Vo1.20.No .1 2010年3月 Journa l ofH 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 n g M ar .2010收稿日期:2009-10-15 作者简介:彭慧英(1978-),女,湖南邵阳人,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与统计。 负商誉的会计确认及其会计处理 彭慧英 (湖南工程学院计划财务处,湖南湘潭411104) 摘 要:负商誉问题在会计领域一直存在争议,对负商誉的会计确认、负商誉的本质及其会计处理等问 题上进行了一定的探讨。鉴于负商誉形成的多方面原因,在对负商誉的处理上同时考虑调整性负商誉、 暂时性负商誉和长期性负商誉三种不同性质的商誉,分别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关键词:负商誉;调整性负商誉;暂时性负商誉;长期性负商誉 中图分类号:F2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81(2010)01-0024-03 由于负商誉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的确认、处理一直是会计界研究的焦点和难点,在这种情况下,加强负商誉确认与处理问题的研究,对于规范和统一会计实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具有重要意义[1-3] 。 一 负商誉的存在问题和会计确认 负商誉,一般是指企业购并时,购并企业支付的价款低于被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负商誉的存在的理由如下: 首先,从企业购并的性质看,收购企业是一项实际发生的产权交易,就像买卖商品一样,是一种有偿交换。按照价值规律,商品的价格与价值是可以背离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一致是偶然情况,不一致则是经常现象。所以,收购企业的价格有可能高于企业价值(净资产公允价格),也有可能低于企业的价值。一个企业之所以愿意出高价收购另一个企业,/不过是为了换取一种无形资源)))预期未来的超额盈利能力。0这种超额盈利能力便是商誉。同样,一个企业以低价收购另一个企业是因为并购后购买企业必须承担被购企业的隐性成本(或隐性负债),导致未来经济资源的付出,负商誉是对这一付出的补偿。所以,负商誉与商誉是存在于企业购并中的两种经济现象。 其次,一个经营不善、年年亏损、行将倒闭的企业,实际上已表明了负商誉的存在,对于这样的困难企业,若继续经营下去就会使亏损额更大。有人主张通过破产来挽救困难企业,但企业一旦进入破产 程序,资产将按清算价格变现,其价值会大大降低。 所以,企业宁愿以低于其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以求得比继续经营和破产更有利的结果。 最后,从我国现阶段企业购并的实践看,其购并的主要目的是为众多困难企业寻找出路,鼓励和支持业绩好的企业兼并困难的因有企业,所以往往在购并中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将困难的国有企业以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转让给具有优势的收购企业。由于这种/优并劣0的并购行为已成为我国目前企业购并的主要方式,所以,负商誉的出现在某一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是带有普遍性的。 负商誉的会计确认应依据负商誉的性质。对负商誉的确认依据两个基本点:一是负商誉只是收购价格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的一个构成内容;二是负商誉是一种投资折价。基于此,可以将收购价格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构成因素分为可以辨认因素和不可以辨认因素。对于可以辨认因素分别按其原因进行处理,对于不可以辨认因素则确认为负商誉。在这一/差额0中可辨认因素一般有两个:隐性负债和净资产评估价值不实。由于负债和长期有价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一般容易确定,因而其公允价值发生错误的可能性比较小。而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难以确定,很有可能是其公允价值被高估了,而不是什么负商誉。因此,应将收购价格低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计列隐性负债的价值,将隐性负债变为真实负债。然后按比例冲抵被并购企业很可能被低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直至减至零,若仍有差额,才确认为负商誉。设置资产类的备抵帐户/负商誉0记录负商誉的有关内容。随

关于合并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合并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合并商誉指在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合并企业所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世界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已达成共识,但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却有不同的理解。为此,本文将对各国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一比较,以资借鉴。 一、世界各国对合并商誉的定性 1.合并商誉是一种永久性资产。该观点认为,合并商誉是一项可为控股公司带来未来收益的资产,伴随企业的和壮大,这种资产价值会永久地保持下去。因此,合并商誉应由控股公司以资本化形式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据调查,这种处理在世界主要公司中约占11%。 2.合并商誉是一项可摊销资产。该观点认为,合并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源,能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其本身的价值也会因此发生损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它应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的合并收入进行配比,以正确未来收益。据调查,这种处理方法在全世界主要公司中程度约占59%。

3.合并商誉是一种权益抵销项目。该观点认为,合并商誉的价值不能独立于被控股公司而单独存在,在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将其单独资本化作为一项资产,并且其价值的损耗也与一般的资产不同,没有充分的理由将其价值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的合并收入进行配比。因此,合并商誉应直接在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中抵销。据调查,这种处理方法在全世界主要公司中应用程度约占30%。毕业论文 二、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目前对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可摊销资产模式。采用此模式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等。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规定:“所购入的净资产以其公允价值记账,购买价格超过所购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记为商誉,并以直线法摊销。”当购买价格低于被合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产生负商誉。负商誉按比例冲减所购入的非流动性资产(除可上市的长期股票和债券投资外),直至冲减为零后仍有余额的,则作为递延贷项在不超过40年的期限内摊入各期收益。而国

关于商誉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于商誉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商誉是会计理论与实务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商誉对企业全部资产来说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如今经济发展的状况下,商誉作为现代企业中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与企业的现实收益与未来发展关系密切。因此,企业商誉的价值越来越受到经营者与投资者的关注。但目前对商誉会计处理并不是很完善。研究商誉会计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企业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资源,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因此,我们要从商誉的特点到形成过程及现状再到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商誉会计;处理问题;解决对策 1.有关商誉会计的理解 1.1商誉会计的定义 商誉是指企业通过掌握先进的技术或优越的地理位置等条件获得客户的信任,在预期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的。商誉会计主要研究商誉的确认、计量、财务处理、披露等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商誉本质问题。 1.2商誉的本身的性质 对于某些事物的相对认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步骤,不同的时期对于商誉的概念与解析有所不同,其中关于商誉本身性质的理解,相对具有威慑力的解释是美国权威会计学者(亨德里克森)所阐述的《会计理论》文章中提到的三个概念,分别是“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以及“总计价账户论”。以上所述的三个概念论被誉为商誉的“三元理论”。 “三元论”是从三个不同的方面介绍的商誉的本质。好感价值论是从资产的角度定义的商誉,但它只列举了商誉的特点却不能很好的解决商誉计价问题。超额收益论中说能够产生超额收益,但没强调其产生因素的多样化。总计价账户论是从方法的角度说明的商誉的计量方法,而并非定义。 2.商誉会计理论 2.1商誉的确认 商誉会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商誉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披露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商誉问题。商誉会计处理的很多问题由确认商誉开始。因此,商誉的确认尤为重要。商誉按其形成来源的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 2.1.1自创商誉 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身创立和积累起来的各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并且可以使企业获得更高的收益。对自创商誉的确认,虽然承认自创商誉的存在,但各国会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会计界对自创商誉的处理态度一般是不进行确认和计量。 2.1.2合并商誉 也称购买商誉,是在企业合并时,并购企业支付的价款与被并购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差额。如果合并商誉差额为正就会形成正商誉,合并商誉差额为负即负商誉。合并商誉产生于企业的合并且所占收购价格比重越来越大,可以将其作为一项资产确认,或将其注销作为收购企业股东权益的减少。 2.2商誉的计量 由于没有对自创商誉计量的相关规定,因此,商誉的计量其实就是合并商誉

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合理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以净额列示,笔者就新准则中商誉的具体处理作一分析,以更好地反映企业购并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随着当今企业拓宽生产经营渠道、开拓新的市场,作为企业实现迅速发展壮大途径之一的合并活动在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合并商誉是一种越来越重大的经济资源,在企业全部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大,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越来越为企业内外部关系人所瞩目。但由于商誉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其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研究的热点。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可辨认的资产——商誉的会计处理有了明确的规范和重大变化。 一、商誉的确认。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据此,商誉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 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有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可确认商誉的存在,并且可将其创立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成本入账。然而这种确定商誉存在的方法及对它作出的会计计量实施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商誉是由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没有任何一笔支出能够确认是专为创造商誉而支出的。因此,也难决定该笔支出创造了多少商誉,这些支出的受益期是多少,因而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只对企业外购商誉即合并商誉加以确认入账,自行创造的商誉不予入账。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采用权益集合法,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在新准则体系下,只有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才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确认商誉,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时确认商誉又稍有不同。控股合并中产生 的商誉体现在购买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吸收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则作为购买方账簿和个别报表中的资产列示。 二、商誉的初始计量和账务处理 (一)商誉的初始计量根据第20号准则,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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