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规范部门及管理干部职务名称的决定

公司关于规范部门及管理干部职务名称的决定
公司关于规范部门及管理干部职务名称的决定

公司关于规范部门及管理干部职务名称的决定XX字[20XX] 06 号签发人:ZZ

关于规范部门及管理干部职务名称的决定

为规范组织体系管理工作,保证事业部内部组织机构及职务名称统一、明了、简洁,并具有时代感,便于沟通和简化流程,以及管理的标准化和对外交流,提高管理效率,经事业部管理委员会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部门名称

1、事业部下属"三部两中心"分别称营运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五个二级子公司"可简称国内营销公司、海外营销公司、本部工厂、商用空调公司、芜湖公司;子公司除全称外,禁止在正式公文及标识上使用其它名称。

2、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称为管理部、品质部、财务部、市场部、销售部、顾客服务部、生产部、技术工程部,特殊情况下命名及调整需经事业部同意。

3、事业部本部以及营销系统各职能部原则上不再下设科室,只保留具体职能模块;

4、技术系统和制造系统各职能部下属科室、厂、车间编制保持不变。

二、职务名称

1、事业部及二级子公司负责人称总经理;

2、事业部职能部负责人称总监;

3、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负责人称主任

4、营销系统销售或业务负责人称总监;

5、营销系统职能部负责人称经理;

6、技术和制造系统职能部负责人称部长;

7、事业部本部和营销系统职能部下属各职能模块负责人称经理;

8、技术和制造系统职能部下属科室、厂、车间负责人职务名称保持不变;

9、驻外营销中心管理干部称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10、各类管理干部助理职务名称保持不变;

特此决定。

XX事业部

二OXX年一月六日

发:各单位

送:z副总、z副总

抄报:集团总裁办、人力资源部

企业名称的规范要求

2002-01-22 一、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名称有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政党、宗教名称;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军队番号或代号。 企业法人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自己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独立承担民事现任企业法人最本质的特征。而企业法人的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重要组成,是企业法人享有其它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法人的名称包含其他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的名称,则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企业法人行为责任的误认,引发经济纠纷或在经济纠纷中混淆权利、义务主体,使问题复杂化。特别是企业名称冠以党政机关名称的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由政府设立,企业的方方面面亦被标注了浓重的行政色彩,很多企事业的名称也冠以了种行政机关的名称。随着改革的深入,政个分开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党政分开、政个分开的要求,特别是1993年10月,明确提出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磁、检察机关和政府机关中的公安等十一个部门不得兴办经济实体,其他部门组建经济实体必须同时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机关彻底脱钩。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冠以各级党政机关的名称,企业现使用名称中冠以了党政机关名称的,应予纠正。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名称,国家与国家(地区)、国家(地区)与行政区划联名及其简称作商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谓)与中国(含习惯称谓"中"或"华")联名作名作字号,如"中日友好饭店"。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是指将德才间备的人安排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必要的工作锻炼观察,以备必要时正式提拔到正式的干部工作岗位。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后备干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 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九)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 1:1 的数量确定,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的意见征求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的意见征求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 件 (2) 第三章选 拔……………………………………………………………………… …2 第四章管 理……………………………………………………………………… …3 第五章任 用……………………………………………………………………… …3 第六章附 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人才的选拔、使用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培养、选拔、使用人才机制,使那些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坚实、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脱颖而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懂业务、有能力、会管理、敢管理的管理人员。 第二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革命化的原则。 第三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件

第五条热爱企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具有经营管理潜能、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第六条中层后备干部职数: 1、公司机关部门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2的比例确定; 2、二级单位按照不超过所在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3的比例确定,并统筹兼顾各个专业; 3、特殊优秀人才较多的单位、部门不受职数比例限制。 第七条选拔范围: 1、机关部门:业务主管; 2、二级单位:科室科长、副科长,车间(工区)主任、副主任等二级管理干部。 第八条年龄: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特殊人才放宽到45周岁; 第九条学历:大专(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章选拔 第十条二级单位及部门要按照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基本条件严格把关,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公司组织部;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组织考核、理论考试。 第十二条组织考核主要对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 1、民主测评占30%; 2、单位、部门领导测评占40%; 3、组织部门评价占30%。 第十三条理论考试主要测试拟任中层后备干部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考试范围为专业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集团公司干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干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干部管理规定,进一部完善总公司及下属公司两级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人员组织结构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投资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 第二条管理流程 (一)干部职务称呼的基本原则 1.总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下属单位正副总经理统称为"X总"。 2.总公司正副部门经理,各下属单位正副部门经理统称为"X经理"。 3.总公司各部门下属二级部门责任人统称为"X部长"。 4.各下属单位部门下设二级部门责任人统称为"X主管"。 5其他无职务员工之间相互称其姓名。 6.禁止员工之间相互称兄道弟等社会俗称。 (二)人事任免基本原则 1.年初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对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副经理,各下属公司正副总经理,行业财务经理,总工等人员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聘任,原则上聘期为一年。 2.总公司各部门下设二级部门部长,由所属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讨论决定,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方可生效。 3.各下属公司正副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主管等职务,由各公司总经理提名,与分管副总商讨后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三)职务任免审批流程 (1)提名任免 各下属公司总经理经过仔细斟酌后,确定职务任免人员名单,同时必须负责的写出提名任免意见并署名。按要求填写《干部职务任免审批单》(后附表格)经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报批总经理。 (2)组织审核 对确定职务任免人员,由总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审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全面审核职务任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审核工作实绩,同时听取各下属公司基层人员意见。审核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审核情况和意见,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 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企业名称登记工作规则

企业名称登记工作规则 一、名称核准的基本原则 企业名称应与企业的住所地的行政区划、经营范围所属行业 或行业特点、组织形式相适应,不同的字号(或商号,下同)是 同行业企业之间区别的重要标志。 在同一登记机关登记和已预先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 不重。 同一登记机关体现了名称地域管辖关系,当同一城市内有多 个名称登记机关时,应避免除行政区划不同、其余相同或近似的 企业名称被核准。 二、名称登记的程序 (一) 新设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由申请人向名称登记机关申 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填写企业名称(可以载明备选 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 资额和投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投资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受理审查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予 以受理,经检索本地名称库的同时检索企业住所所在地的企业名 称库,如没有相同或近似的,予以核准; (二)变更企业名称不属于登记机关管辖的,由该企业的登 记机关受理审查,填写《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上报名称登记机关核准; (三)当名称登记机关与企业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时,受 理审查人员应当从联网数据库中检索该区域(市或县)是否有相 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如没有,予以核准。 同一城市内有多个名称登记机关的, 同一城市内有多个名称登记机关的在核准同一区域登记或 管理的企业名称时应当相互检索。避免出现除行政区划不同,管理的企业名称时应当相互检索。避免出现除行政区划不同,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被核准,特别是对商行业、组织形式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被核准, 业、饮食业、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名称可以在牌匾中使用简化方 饮食业、 式的尤其要审慎。 式的尤其要审慎。 三 、名称登记机关与企业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时的各自审查职责(一) 名称登记机关的受理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预 先核准申请,仅对其名称是否重名或近似进行书式审查,不对投 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进行审查,在检索本级名称库的同时检 索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在业企业名称库,符合条件的,出具《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持通知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材料向企业 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

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3篇 后备干部是指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出德才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下面是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欢迎学习借鉴。 公司后备干部管理规定范文1 为切实搞好科队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公司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xx公司跨越发展提供必要的干部人才资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科级干部的任免 第一条: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第二条:科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廉洁自律能力以及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2、新任科级干部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3、新任正科级职务,一般需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新任副科级职务需从事管理、技术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职年限的或越

级提拔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从任免文件下发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必须满处分期限。 5、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担任科级职务所需求的身体素质和其他专业技能、任职资格等条件。 7、原则上必须是科级管理技术后备干部中的人员。 8、因学历原因没有纳入后备干部的采煤、掘开、通风系统正队级管理人员,其任职期间工作绩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科级干部,但年龄和其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9、在党内担任书记职务的,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 第三条:科级干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荐。提名推荐科级干部要坚持从后备干部中提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 严谨、透明和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党群干部由党委书记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董事长、总经理意见并取得一致;行政干部由董事长、总经理在充分听取公司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征求党委书记意见并取得一致;党政兼职的干部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征求分管领导、基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公司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过酝酿协商,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根据党委的安排,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

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中组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的久安,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集中制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省、市(地)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也可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二)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副职; (三)国有重要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员,根据其从事领导工作的资历,可列为一定层次的后备干部;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省部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有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 (六)身体健康。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确定。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结构: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后备干部储备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储备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后备干部储备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后备干部储备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适应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顺利地推进集团公司的改革升级,公

司组织制定了“九五”发展战略规划。其中,后备干部储备工作是“九五”规划的重要目标任务,落实好后备干部储备工作既是完善公司战略支撑体系的需要,又是公司实现企业管理正规化的内在要求。为了有序地推进后备干部储备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公司用人机制,有计划的为集团及各公司储备和提供优秀的人才,同时提高用人质量和降低招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后备干部储备原则 1、内部选拔为主,外部招聘为辅。 2、择优推荐、公开选拔,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拔人才。 3、人尽其才、选有所用,符合储备的人才应有明确的任用方向。 4、部门推荐、共同培养,在集团各层面可根据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但推荐部门有优先选用权。 5、人才共享,由人力资源部协同运营管理部辅助指导人才的选拔。 6、长效机制,集团公司每隔三年组织选拔出一批后备干部,以实现公司干部队伍的良性轮动与补充。 三、后备干部储备岗位 1、高层后备干部 高层后备干部是指储备岗位为集团副总经理级及以上岗位,拟聘岗位为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成员。高层干部的培养、使用以12年为一个周期,实施储备3年,工作8年,顾问1年的培养任用机制。即:进入后备干部序列培养3年时间,到岗正式工作8年时间,离岗推荐和辅助新人工作1年时间。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保障,按照我局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要求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件: (一) 能够坚持参加各类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

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 能够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实践经验和经历,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水平和表达能力; (四) 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能够运用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分析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 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能抵制各类不正之风; (六)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职务:正职中层后备干部应是同级副职,副职后备干部应是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班(站)长也可列为中层副职后备人选; (二) 文化层次:后备干部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实绩突出、能得到职工普遍认可、大专文化程度的可作为补充。中

企业命名规则

企业命名规则 一、登记主管机关:工商局 二、名称组成 (一)一般组成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所在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例如, (二)名称各部分要点 1.行政区划 (1)行政区划内容 a.不能加“国际”两个字. b. 可以选择的行政区划,可以是省也可以是市。但是,行政区划不论是省还是市,对以后公司税务方面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2)注意: 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a、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b、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如:真功夫(中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字号 (1)公司字号内容 a、文字和读音都不能重复 公司字号是注册公司名称查询中的重点,基本原则是在本地区近似行业不能重复,既包括文字重复也包括读音重复;比如在餐饮行业中,已经有“真功夫”的字号了,第一不允许再出现“真功夫”,第二就算“真空夫”也不允许出现。 b、字号中词组也不能重复< 比如在餐饮行业,我们叫“真功夫”,别人叫“功夫人”也不可以,想叫“食

功夫”也不行,因为这属于词组重复; c、保护字号,不可以使用,比如庆丰包子等。 d、一般建议可以多起几个字号,同时尽量起得独特一点,多起几个名字,可以提高注册公司名称查询的效率,因为现在的公司数量特别多,重复的概率非常大,特别是一些大富大贵的名字,重复概率更大,尽量避免。 (2)注意: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行业 (1)行业内容 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描述,根据主要的公司经营范围来确定,一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能很多项,但一般有一两项核心业务,可以把这个业务体现在公司名称中。(2)注意:a、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b、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 C、不应当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4、公司类型 我国的公司类型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在我国大多数公司属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公司类型就为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意思一样)。 三、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内容和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后备干部培养方法

后备干部培养方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XX公司后备干部培养方案 为了建立有效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开发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以便建立公司的后备干部梯队,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人才资本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后备干部培养方向,即培养在某一专业工作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并熟悉本工作领域其他相关知识,且有较高管理水平的复合型后备干部人才。 二、责任部门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确定后备干部候选名单、审定培养计划、最终审议培养效果的评估和后备干部的晋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如在岗培训的落实和监督、送外培训的统筹安排、培养效果的评估。 各分管领导为其所管理业务后备干部培养的辅导人,负责协助后备干部制定培养提升计划,对日常各项培养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三、培养计划制定步骤 1.评估分析后备干部人选的综合能力素质现状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分管领导通过工作业绩审核、访谈、测评表等方式对后备干部人选的综合能力素质现状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包括: ⑴职业道德和倾向; ⑵专业知识和技能; ⑶管理特质和能力; 2.构建公司关键管理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或任职资格标准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三年期规划经营目标,分析并建立公司自身的关键管理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或任职资格标准,确定公司未来所需的关键后备干部人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3.分析能力素质差距,制定培养计划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各分管领导协助后备干部对其能力素质现状和目标要求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存在的优势和差距,并共同制定培养提升计划的周期、阶段培养目标和实施措施。 四、后备干部培养模式 根据后备干部培养目标,后备干部的培养将在业务线和管理线上交叉深度培养,即建立专业技术或管理知识脱岗学习、挂职锻炼、参与决策、新项目工作、内部辅导员制等多种培训形式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培养的效果评估 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实施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各后备干部阶段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领导班子汇报,确保各培养计划得以落实和完善。每阶段培养结束后,由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分别对照后备干部该阶段设定的培养目标,及结合其近阶段工作业绩成果对其能力素质培养提升效果进行考评,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后备干部,并与各分管领导协助后备干部修改完善下阶段培养计划。

西北电建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

西北电建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电建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包括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和各部门正副职、各二级单位经理人员、各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和部内科室级干部的管理;部分适用于二级单位所属中层干部(包括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电建集团公司人事部、思想政治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在电建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下履行对所管辖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与任免 第四条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 1、政治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成绩显著;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能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 2、年龄、身体条件 1)、提任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一般要求在50周岁以下;提任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一般要求在45岁以下;原则规定集团共中层干部超过56周岁应退居二线。 2)、身体健康是干部提任的基本条件,在任干部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时,应提请免职。 3、文化、经历条件

1)、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均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均应具有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与文化知识相应的思维、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列入中层干部后备干部两年以上方可提任中层副职,副职任职满二年方可提任正职;一般干部提任部内科室级干部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时,应在相关的主要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干部选拔的原则 提任人选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中选拔,选拔中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扬长避短,因事择人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等工作要求,总局研究制定了《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现予印发,请结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需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则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本规则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可以参照本规则,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则 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大型企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很实用

大型企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很实用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一、目的 建立健全的后备干部开发及培训机制,切实加强公司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保证人才梯队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科学性,使后备干部的入选、培养、考核、任用等制度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当前在主管及主管以上岗位的员工; 2、立志于在职业发展通道上有所作为的员工。 三、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员工公认注重实绩 备用结合统一调配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 四、职责 (一)各部门经理是后备干部的实习和配合部门,是后备干部的定岗部门。 1、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条件,选拔、推荐优秀人才; 2、负责拟订本部门后备干部的培训计划; 3、负责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后备干部的工作,负有指导后备干部成长的责任; 4、支持、协调公司的后备干部开发和培养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二)人力资源部是后备干部的管理和组织部门。 1、负责对后备干部选拔条件的严格把关; 2、负责对后备干部开发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后备干部培养的考核任用管理; 4、负责“后备干部人才库”的信息管理及后备干部档案整理。 五、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精神状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敢于创新,真抓实干,执行力强; 3、严于律已、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团队协作能力强; 4、善于学习思考,具备与拟任岗位责任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5、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其中在本公司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个别优秀的能够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六、原则上后备干部与在职干部的比例为1:1。 七、申请程序 (一)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诚信、厚重、优秀的团队意识和业务能力等素质,年度考核为良以上。)作为主管培养对象,需填写《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审批表》,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主管副总批准,人力资源部考核后成为后备干

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中共山西宏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后备干部管理,是造就跨世纪合格人才,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企业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一项战略措施,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公司事业后继有人的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光荣的基础性工作。为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范围。后备干部的范围包括公司级后备干部和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构成和条件 第三条后备干部队伍要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要特别重视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队伍的年龄的学历构成应形成梯次:其中,公司级后备干部年龄应以35周岁至40周岁为主体,中层后备干部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后备干部申报和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数额应根据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选拔,一般应从下一级干部中产生。公司级党政正职后备干部按1:2选配,副职和中层后备干部按1:1选配。还要注意选拔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条件 1、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修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利诱和困难的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兵器事业,献身宏大发展,艰苦创业,做出突出贡献。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开拓创新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具备胜任相应职务层次工作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文化

水平、业务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5、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6、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 7、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公司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中层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公司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均指脱产学习所获得的学历,有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可例外。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选拔 第六条民主推荐。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提出推荐要求,选拔后备干部,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司级后备干部应在中层干部、两级科技、技能带头人会上进行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应在其所在单位党员、两级职工代表、业务骨干会上进行推荐。推荐一般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七条组织考察。对于通过民主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人选,由组织部门认真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初步名单。 第八条集体讨论。组织部门的考察意见和提出的后备干部推荐名单,在党政主要领导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按民主集中制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提交党委会讨论审定。参加党委会和董事会的人员中,如有被推荐对象,应主动回避。 第九条经党委会讨论确定的后备干部,应填写《后备干部登记表》并建立考察档案。由组织部负责对后备干部的日常考核。公司级后备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后备干部花名册》,后备干部考察材料、集体讨论意见和培养方向。 第四章后备干部的考察 第十条后备干部确定之后,组织部门要根据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和后备干部本人的具体情况,按因人制宜,定向培养,全面锻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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