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的异同

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的异同
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的异同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CAS2)、《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CAS33)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对实施控制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先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权益法编制”),但其中均未讲述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先调整为权益法的目的。而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成本法编制”)。

两种方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究竟有什么异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先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对此本文拟在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前提下对上述问题做简要探讨。

一尧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理论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是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

2.编制方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反映的是初始投资时所付出的成本,取得控制权后子公司的净损益中以及其他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中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则并未反映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以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就会出现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不能完全抵销的问题。对于购买日后子公司发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母公司并没有通过“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进行反映,故不需编制抵销分录,应直接在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即确认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和少数股东权益。成本法下直接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将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分为购买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购买日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两个部分,然后进行抵销和分配。

因此成本法编制的关键之处在于:应明确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应分为两部分:一是控制日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二是控制日后子公司新增的所有者权益。第一部分实际上是用控制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来代替了;新增的所有者权益属于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而取得控制权后子公司的经营成果也是整个集团经营成果,因此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包括控制日后子公司新增的所有者权益。

二尧权益法编制和成本法编制的异同比较

例:假设20×5年1月1日,P公司用银行存款300万元购得S公司80%的股份(假定P公司与S公司的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P公司备查簿中记录S公司在20×5年1月1日只有一项账面价值为40万元的固定资产,其公允价值为50万元,其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一致。该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为2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5年1月1日,S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35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万元,资本公积为150万元,盈余公积为0元,未分配利润为0元。P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700万元,其中股本为400万元,资本公积为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20×5年,S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0万元,分派现金股利6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万元。S公司因其他项目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10万元。

20×5年12月31日,S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的异同

李国兰李佳芮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系重庆401320)

【摘要】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要先将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后再编制。会计准则为何做出这样的规定,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直接编制和调整后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有何异同?本文利用数字汇总法阐述了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法编制和成本法编制的异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缺陷。

【关键词】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法成本法数字汇总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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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经济期刊其中股本为200万元,资本公积为160万元,盈余公积为1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万元。

20×6年,S 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0万元,分派现金股利6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S 公司因其他项目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20万元。

20×6年12月31日,S 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6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万元,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50万元。

采用何种编制法对内部交易的会计处理不产生影响,故假定P 公司和S 公司2005年和2006年均没有发生其他内部交易,且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一)两种方法会计处理的比较分析

1.购买日权益法和成本法下编制的抵销分录相同,分录为:借:股本200,资本公积160,商誉12;贷:长期股权投资300,少数股东权益72。

2.购买日后第一年末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1)权益法下。调整项目为:调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借:管理费用5;贷:固定资产5。据此,以S 公司20×5年1月1日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重新确定的S 公司20×5年的净利润为95万元(100-5)。将P 公司对S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有关调整分录如下:确认P 公司在S 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95万元中所享有的份额76万元(95×80%):借:长期股权投资———S 公司76;贷:投资收益———S 公司76。确认P 公司收到S 公司本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同时抵销原按成本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8万元:借:投资收益———S 公司48;贷:长期股权投资———S 公司48。确认P 公司在本年度S 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中享有的份额8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S 公司8;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S 公司)8。

抵销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借:股本200,资本公积———年初160、———本年10,盈余公积——

—年初0、———本年10,未分配利润———年末25,商誉12;贷:长期股权投资336,少数股东权益81。其中,资本公积年初为160元是因为在购买日P 公司备查簿记录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中10万元记入后的金额(以下同);未分配利润是S 公司本年度经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利润;长期股权投资是调整为权益法后的金额,与S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可以做此抵销分录。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抵销处理。借:投资收益76,少数股东权益19;未分配利润———年初0;贷:提取盈余公积10,对股东的分配60,未分配利润———年末25。

(2)成本法下。①抵销购买日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户,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借:股本200,资本公积160,商誉12;贷:长期股权投资300,少数股东权益72。②对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此分录与权益法下相同,此处略。③单独确认子公司当年净利润中少数股东应享有的份额(95×2%):借:少数股东损益19;贷:少数股东权益19。④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借:资本公积2;贷:少数股东权益2。此分录在权益法下是不用单独做的,理由见后分析。⑤抵销子公司当年计提的盈余公积:借:盈余公积10;贷:提取盈余公积10。⑥抵销子公司当年分配的股利,以及子公司股利分配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借:投资收益48,少数股东权益12;贷:对股东的分配60。

3.第一年两种方法处理过程中存在差异的项目分析及比较:

(1)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由于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调整,工作底稿中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为336万元,成本法下的金额为300万元,但经抵销后,合并金额是一致的。

(2)未分配利润。将上述权益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数字进行汇总为:120+76-48+30-5+10+60+25-19-76-0-25=148(万元)。其中:120+76-48为工作底稿中P 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额,30-5为工作底稿中S 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额,10+60+25=95(万元)为S 公司本年度实现的经调整后的净利润额,76为P 公司应享有的S 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所占份额,19为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本年度利润额。

第一个76实际是母公司在对应享有的子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进行确认,第二个76实际是抵销过程,而10+60+25-19-0=76(万元)实际又是母公司在对子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进行确认,因此,伴随着将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母公司应享有的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实际经历了确认、抵销、再确认的过程。

将上述成本法下所涉及的相关数字进行汇总分析:120-48+30-5+10+60-0-19=148(万元)。其中:120-48为工作底稿中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经抵销后的未分配利润额,不包含应享有的子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份额;30-5+10+60-0为本年度子公司实现的经调整与还原的净利润;19的含义与权益法下相同;另外,0表示的是购买日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额,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不管在权益法下还是成本法下,都应将其抵销。

从这里可以看出,成本法下直接编制中未分配利润额的总体思路就是“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额+子公司调整与还原后的未分配利润额-少数股东权益应享有的份额-购买日子公司未分配利润额-母公司对子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额”,思路比权益法下更简单。

(3)资本公积。将上述权益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数字进行汇总分析:80+8+170-170=88(万元)。其中:80为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资本公积,8为经权益法调整后母公司确认的资本公积,170为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经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资本公积。总体思路是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资本公积+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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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资本公积中母公司应享有的份额。

将上述成本法中所涉及的相关数字进行汇总分析:80+ 160+10-2-160=88(万元)。其中:160+10为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经公允价值调整后的资本公积,2是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权益法下是母公司资本公积加上母公司应享有的子公司资本公积,而成本法下是扣除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剩余部分作为母公司应享有的份额。

(4)盈余公积。权益法下:抵销分录按年末数额抵销。成本法下:抵销分录中按年初数额抵销,另单独作抵销本年提取盈余公积的分录。

(5)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的计量同母公司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没有关系,两种方法下其计算思路也是相同的,只是权益法下在采用本文拟定的按年末数抵销的前提下,直接写出了计算的结果81,而成本法下展示了整个计算过程。

少数股东权益可以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少数股东权益=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少数股权比例+基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权比例+子公司其他权益项目的变化额×少数股权比例-子公司分配的股利×少数股权比例。

(二)权益法编制和成本法编制的比较总结

由以上的计算与权益法下编制的工作底稿比较后得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对应的投资收益最终都会被抵销。两种方法编制过程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的会计处理原理都是一样的,其原理都是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是母公司将自有资本拨付下属核算机构,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并不发生增减变动,因此,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数据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予以抵销。

但是,两者抵销的思路却存在差别:①权益法下,是确认本年度母公司应享有的子公司经营成果的份额,使工作底稿中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报表金额能与期末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对应;②成本法下,未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调整为权益法,实际上只与子公司购买日的个别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有对应关系,而购买日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则未经母公司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不能与期末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形成对应关系。

所以,成本法下,抵销分录只将购买日形成对应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额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抵销,同时确认购买日的少数股东权益。对于购买日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中属于母公司的份额,成本法下则通过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总额中扣除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方法进行确认;权益法下,由于已经由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调整增加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即已经确认了母公司应享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而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为经调整还原后的金额,仍然包括母公司应享有的部分,故这部分被重计了,应予以抵销,因此有了上述权益法下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的抵销处理,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两种方法处理过程虽然存在差别,但究其原理,都是在确认母公司自购买日后应享有的子公司经营成果的份额且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编制的结果是相同的。

既然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的结果与权益法下编制是相同的,那会计准则中为什么会明确规定要采用权益法编制,而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又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加了一个附加条件,即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是存在缺陷的呢?

三尧结论

成本法编制的缺陷是:①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母公司个别报表通常是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个别财务报表或账面净利润同样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判断,若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结果虽然相同,但由于未将长期股权投资还原为权益法,因此不能准确反映母公司本年度自身经营和投资的合计成果,也不能反映母公司实际应享有的子公司的成果,在子公司发生亏损的情况下,母公司的利润会虚增。而在权益法下编制,能通过查看合并工作底稿得知母公司的实际投资与经营的情况,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稳健性的要求。②以上举例是持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若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则不能只按购买日的金额抵销,此时,则不宜采用成本法下直接编制的方法。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权益法编制和成本法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结果是一致的,权益法编制过程虽然复杂,但更符合稳健性的原则,由此编制的合并工作底稿更能作为数据验证的有效依据,能准确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颜青,高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编制:间接法和直接法.财会月刊,2011;2

4.李淑彦.关于成本法和权益法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会计之友,2010;6

5.申屠新飞.谈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财会月刊,2009;11

6.毛新述,何玉润.成本法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直接编制.财务与会计,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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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总结:

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 逆流交易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 贷:存货 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 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会计处理作者:谷小倩 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4期 一、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会考虑各种原因,可能追加投资,增加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导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合并企业处理,达到企业合并前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等方法核算的,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即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企业也可能因收回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改按成本法核算,其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由于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因此投资企业只有出售部分股权,致使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变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按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于此,新准则下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处理与此基本相同。原准则由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与新准则不同,所以未涉及持股比例上升的情况。本文通过举例来说明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的会计处理方法。 [例1]华天中海公司2007年对明珠公司公司投资,占明珠公司注册资本的30%,对明珠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至2008年12月31日,华天中海公司对明珠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为300万元,损益调整为100万元。2009年1月2日,华天中海公司将持有明珠公司的股份对外转让一半,收到210万元款项存人银行,并失去了重大影响力,为此,华天中海公司改按成本法核算。 根据以上实例,华天中海公司应作以下会计处理。 2009年1月2日出售15%股份时 借:银行存款21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明珠公司(成本)15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明珠公司(损益调整)500000

采用成本法直接合并报表 权益抵消的逻辑关系说明 集团公司财务部凌发冲 2008年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与过去按权益法核算方法有了变化。但在合并报表时,对子公司的权益仍需要按权益法进行合并。为了简化合并过程中对子公司按权益法调整的会计处理事务,在编制合并报表权益抵消分录时,也可以直接采用抵消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式。下述就是直接以成本法核算为基础的合并报表权益抵消逻辑。 一、基础数据的确认 1、确定对子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如子公司2008年初已存在,初始投资成本为按新会计准则口径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新增企业初始投资成本为支付的股权对价或现金出资。 2、确认构成初始投资成本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金额。也就是说,在最初持有子公司股权时,子公司权益构成情况。 例如,2008年1月1日,公司持有A公司80%,公司对A公司投资成本130元。A公司2008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150元,构成如下:实收资本100元,资本公积20元,盈余公积10元,未分配利润20元。按公司持有A公司80%比股计算,公司享有A公司权益为120元。这就是初始投资成本130元与构成A公司所有者150元权益项目元对应关系。

3、辩认当年母公司收到的合并单位分红,是冲减投资成本还是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是计入投资收入,则要在合并报表时抵消当年确认的投资收入。如果分红冲减投资成本,则在合并报表时,应调减与初始投资成本对应的子公司未分配利润项目的金额。 4、商誉的确定。商誉指初始的投资成本大于对应的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商誉是相对稳定的数值,如果在后续持有期间,不发生持股比例的变化,则商誉数值不变。 二、合并报表的抵消逻辑 5、在抵消权益时,外币报表折算差价仅抵消归属合并单位少数股东部分,并将该抵消部分调归至少数股东权益中。 6、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抵消。由于母公司按成本法核算,因此子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并未按持股比例纳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中。抵消年初未分配利润时,应将持股期间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归属母公司部分扣除,其余全部抵消,确保不被多抵,也不少抵。由于对应初始投资的子公司权益已包括在母公司初始股权投资成本中,但母公司的权益中不包括子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化归属母公司的部分,故在抵消权益时需要扣除该变化部分,只抵消归属少数股东和已包含在初始股权投资成本中部分。(数据逻辑关系为上年末抵消的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数即为当年应抵消的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7、子公司盈余公积抵消。需要全额抵消子公司盈余公积金,但由于子公司盈余公积在母公司权益中归属于未分配利润项目,因此在抵消子公司的盈余公积时,应将持股期间子公司盈余公积变化归属母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 的实质与缺陷分析 摘自《财会通讯》2011年22期 (一)成本法的实质从会计原理本质上来讲,成本法是一种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以历史成本原则为计量基础的会计处理政策。从经济意义角度来说,成本法认为投资方在对被投资单位无重大影响时,由于不能决定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将投资企业已实现但未向股东分配的利润确认为投资方收益,这一点与传统会计理论的谨慎性原则———对未实现收入一般不予确认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从投资方公司的利润分配角度和纳税的角度上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好处在于确认的收益与现金流的发生一致,不至于产生盈利巨大,但无现金股利可发放的尴尬。同理,从投资方公司纳税的角度上看,采用成本法不至于产生为未获得实际分得的利润而提前交纳税金。最后,从委托代理关系看,委托人希望用更为稳健的方法考核代理人的监管责任和经营业绩。从避免因被投资公司虚构利润,而导致投资公司连带地虚增收益的角度来说,成本法确实能有一定的预防效用。因为,虚构的利润基本不可能转换成未来的现金股利。因此,委托人会更强调对利润的实际拥有或控制。 (二)成本法的缺陷从20世纪及以前所处的经济环境来看,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有一定合理性,但到了20世纪后期和21世纪,情况己发生了巨大变化,公司越来越多采用了复杂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往往占了

母公司资产比例较高,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并产生了许多弊端。 (1)从伦理公平性和投资者保护层面来分析,成本法是有悖于公平保护投资者精神的。同股同权是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每一股份享有的权利是一致的,不应存在区别和歧视。如果会计上人为地按持股比例大小将股东分为不同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是不妥当的。 (2)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成本法与现代立法精神有所冲突。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活动是由作为所有者的代理人———经理人所控制和运作的,但经理人作为代理人对其所控制的资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利润,却无任意处分或任意分配的权利,如果其做出的处分或分配,违反了合约规定,损害了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这种行为都被认为是违法的。进一步,再来分析一下大股东之与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不可否认,企业的经理层是由董事会任命的,而董事会又是或主要是由大股东把持着的,这样,大股东似乎是企业的真正控制者和处分分配者,他可以以有利其自身的方式处分和分配企业的资产和利润,小股东只能任人宰割。但这种现象本身是违法的。每份股权,即是对投资企业净资产和收益的请求权凭证,单位股权的请求权是相等的,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从法律上讲应该只是数量上的差异,而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因此,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的确定问题上,如果仅仅因为股权比例未能达到控制力或重大影响力,而只能选择成本法的话,其实是在会计制度的本质上,承认了这样一种违法的侵占,否认中小股东与大股东在法律层面上应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成本法与权益法地转换 (一)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地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按投资地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P88 例18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地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按追溯调整后确定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追加投资后地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因追溯调整而形成地股权投资差额,应在剩余股权投资差额地摊销年限内摊销;因追加投资新产生地股权投资差额,再按会计制度规定地年限摊销.即,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批分别计算,分别摊销.但追加投资形成地股权投资差额金额不大,可以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地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未摊销地股权投资差额一并结转. P88 例19 2000年1月5日,"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2000年1月5日B公司所

有者权益×35%,因此,应将原持股比例10%部分确认地"损益调整"明细账和"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地金额转入"投资成本"明细账. [例题7]:A企业于2001年4月1日以410万元(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地现金股利10万元,支付地相关费用0.6万元)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占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地10%,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2001年5月1日收到现金股利10万元.2000年12月31日B公司净资产为4000万元,B公司2001年5月1日将无法支付地应付账款10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B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假定利润均衡发生),除上述事项外,B公司2001年地所有者权益总额未发生其他增减变动.2002年1月1日A 企业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司股票200万股,实际支付价款850万元(含支付地相关费用1万元).此次购买完成后,持股比例达到30%,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2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假定利润均衡发生),提取盈余公积30万元.2002年B公司接受现金捐赠增加资本公积10万元.2003年B公司发生亏损50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A企业对B公司无额外责任. 要求:编制A公司有关业务地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2001年4月1日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00 应收股利10 贷:银行存款410

一.增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30%-60%) 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的,要追溯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追溯调账时,资产负债表科目正常些,利润表的科目要换成“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继后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未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不作为投资收益(按权益法的思路处理,由于无损益调整明细,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转换时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中本企业享有份额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例题3·计算及会计处理题】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1500万元取得C 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C公司2007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000万元(假定其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因对C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余公积。 2007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 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C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甲公司能够对C公司实施控制,因此甲公司将对C公司的股权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 要求:编制甲公司股权投资的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 (1)2007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2)2007年末: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损益调整) 300 贷:投资收益300 (3)2008年1月1日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处理总结:

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 逆流交易合并中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 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 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案例分析-以禾浩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为例 (一)禾浩通信公司概况 2008 年,金秋九月,南京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南京禾浩)注册 成立,登记资本达五千万人民币。南京禾浩登记地址为江宁经开区水长街八号, 公司占地一万三千八百平方米,其中建筑展开面积高达三万平方米。 南京禾浩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 1)通讯硬件设施业务, 2)新型清洁能源业务,3)物联网业务, 4)软件服务业务;在这四大业务领域中,南方禾浩均能提供产品的研产售与服务于一体的一条龙式服务,企业科技含量较高,被吸纳为通信行业标准化制订单位之一,也曾获得省级高新技术单位、省级软件单位、省级科技型私营公司等多个荣誉头衔。南方禾浩将“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客户、以和谐的胸怀面对员工、以创新的思维面对产品、以发展的视角展望未来” 的企业文化贯穿于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成南大、南航大、西工大等高等院校展开了密切的合作。 南京禾浩以技术为企业的核心力量,以创新为技术的成长方式,让企业沿着创新式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进。当前,南方禾洁打造了一支具备较高科研能力的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不乏获得“省级创新人才” 、“市级紫金特别表彰人物”等称号的高端技术专家,在这支科研队伍中,十九人获高级职称,四十五人位居中级职称。在这支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带动下,南方禾浩迎来了累累的科研硕果,九项技术被我国专利主管机构认定了发明专利,六项技术被国外专利认定机构认可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更高达几十项之多。南京禾浩的拳头产品——无线定位设备、辅助资产管理软件、新型氢料储电电池等均为企业自行完成科研攻关工作, 南方禾洁的业务范畴已扩展到通信硬件、新能源设施、无线网络运营、智能生活软件等物联业务。 假设 2009 年 1 月 1 日,南京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禾浩公司)斥资 300 万元银行存款购买了 A 公司 80 %的股份(在此之前,南京禾浩丗 A 企 业不属于同一大股东的投资序列,因此此次合并并非同一投资人资产整合)。禾浩公司备查簿中记录 A 公司在 2009 年 1 月 1 日几乎所有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一、适用范围的比较(见表一) 二、账面价值确认的比较(见表二) 三、会计科目设置的比较(见表三) 四、会计事项处理的比较(见表四) 五、举例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1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投资6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B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其股东权益为120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万元,盈余公积200万元。 2001年12月31日,B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追溯调整。因追溯调整影响净利润的数额:2000年度为-120万元,2001年度为-60万元。 B公司2001年度追溯调整前的账面净利润为200万元,宣告分配2001年现金股利150万元。 A公司对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A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法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其余作为未分配利润。 要求: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A公司2001年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本题不考虑所作分录对所得税、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影响,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2001年A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B公司追溯调整前)(见表五) 2001年A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B公司追溯调整后)(见表六) 表一 表二: 表三:

一、适用范围的比较(见表一) 二、账面价值确认的比较(见表二) 三、会计科目设置的比较(见表三) 四、会计事项处理的比较(见表四) 五、举例 A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 公司)于2001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投资600万元,取得 B 公司20%的股权。B 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 1月1日,其股东权益为120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万元,盈余公积200万元。 2001年12月31日,B 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追溯调整。因追溯调整影响净利润的数额:2000年度为-120万元,2001年度为-60万元。 B 公司2001年度追溯调整前的账面净利润为200万元,宣告分配2001年现金股利150万元。 A 公司对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A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法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其余作为未分配利润。 要求: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编制A 公司2001年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本题不考虑所作分录对所得税、期末结转损益类科目的影响,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2001年A 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B 公司追溯调整前)(见表五) 2001年A 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B 公司追溯调整后)(见表六) 表一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例题1:东方公司07年初投资5000万持股1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8000万,07年发放股利1000万,实现净利润4000万,08年初发放股利2000万,之后追加投资8000万,取得15%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0万。要求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分录。 如果区分明细科目追溯调整分析如下: 分析: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要确认为追溯调整:净损益影响部分=(4000-1000-2000)×10%=1000×10%=100,剩余的部分1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追溯调整。 权益法下对于两次现金股利的处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万,属于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累计收到股利=300,投资以后到上年度应该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份额=4000×10%=400万,累计股利小于净利润份额,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益法下到再投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5000-1000×10%=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4000-2000)×10%=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100,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4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盈余公积1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如果不区分明细科目的情况下,分析如下: 对于应该享有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中,净损益影响部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存在共同的地方也存在差异的地方,所以不区分明细科目的追溯调整要针对差异调整; 而对于其他权益变动100的调整,无论区分不区分明细都要全部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中间净利润影响部分=400全部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60 盈余公积40 对于第一次收到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全部作为成本冲减,不存在差异;第二次收到股利200后累计股利=300,成本法下冲回之前冲减的成本100,而权益法下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调整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0 盈余公积30 贷:长期股权投资300 综上所述调整分录后得到完整追溯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 的影响。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 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案例分析-以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 司为例 (一)禾浩通信公司概况 2008年,金秋九月,南京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南京禾浩)注册成立,登记资本达五千万人民币。南京禾浩登记地址为江宁经开区水长街八号,公司占地一万三千八百平方米,其中建筑展开面积高达三万平方米。 南京禾浩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1)通讯硬件设施业务,2)新型清洁能源业务,3)物联网业务,4)软件服务业务;在这四大业务领域中,南方禾浩均能提供产品的研产售与服务于一体的一条龙式服务,企业科技含量较高,被吸纳为通信行业标准化制订单位之一,也曾获得省级高新技术单位、省级软件单位、省级科技型私营公司等多个荣誉头衔。南方禾浩将“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客户、以和谐的胸怀面对员工、以创新的思维面对产品、以发展的视角展望未来”的企业文化贯穿于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成南大、南航大、西工大等高等院校展开了密切的合作。 南京禾浩以技术为企业的核心力量,以创新为技术的成长方式,让企业沿着创新式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进。当前,南方禾洁打造了一支具备较高科研能力的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不乏获得“省级创新人才”、“市级紫金特别表彰人物”等称号的高端技术专家,在这支科研队伍中,十九人获高级职称,四十五人位居中级职称。在这支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带动下,南方禾浩迎来了累累的科研硕果,九项技术被我国专利主管机构认定了发明专利,六项技术被国外专利认定机构认可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更高达几十项之多。南京禾浩的拳头产品——无线定位设备、辅助资产管理软件、新型氢料储电电池等均为企业自行完成科研攻关工作,南方禾洁的业务范畴已扩展到通信硬件、新能源设施、无线网络运营、智能生活软件等物联业务。 假设 2009年 1 月 1 日,南京禾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禾浩公司)斥资300 万元银行存款购买了 A 公司 80%的股份(在此之前,南京禾浩丗A企业不属于同一大股东的投资序列,因此此次合并并非同一投资人资产整合)。禾浩公司备查簿中记录 A公司在2009年 1 月 1 日几乎所有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都和账面价值相符,但有一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 万元)与公允价值(70 万元)不等。以平均分配资产折旧的方式而言,这一资产尚余二十年的折旧周期。除此之外,以合并之期为时间点,A企业净资产为350

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处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已解决悬赏分:0 | 提问者:minminlaomao | 解决时间:2010-6-27 11:12 最佳答案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 (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举例:A 公司购买B 公司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5.1 元,购买了 100 万股,又支付了3 万元的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 513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 如果购买价格5.1 元中含有B 企业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0.1 元股利的处理 举例:A 企业在 07 年 2 月 15 日购买B 企业的股票,B 企业已在 1 月 15 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 元,以 2 月28 日股东名册为准。 0.1 元股利是B 企业06 年赚取的收益,所以B 企业将这部分股利加入到A 企业的购买价格里。0.1 元的股利A 企业不能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5.1-0.1)*1000000+30000=5030000 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 5030000 应收股利 100000 贷:银行存款 5130000 对于购买价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应作为应收股利处理,不能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股利 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基本核算对照表

一、因股份上升,由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分录包括三部份,一是新投资入帐,二是新旧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三是原投资在两 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帐务处理。 (一)、新投资入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付出对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计算原投资的商誉=原付出对价—按当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2、计算新投资的商誉=新增投资付出对价—按新增投资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3、总商誉=原投资商誉+新投资商誉 4、如果总商誉>0,原投资初始确认不作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不再调整,就按付出对价入帐,即使新投资付出对价小于被投 资企业公允价值相应比例份额,也不再记营业外收入。 5、如果总商誉<0,需分三种情况: (1)、原商誉<0,调整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新商誉<0,调整新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3)、原商誉<0,新商誉<0,分别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注意:谁是负数就调谁,调整的金额为总商誉的绝对值。是原商誉为负的,如果是以前年度就投资了的,则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因为正常的投资权益法下是这样作会计分录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差额) 由于现在是要调整以前年度,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都早已结转损益,成为累积的留存收益了,所以就调整留存收益,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注意,这个调整仅是调整负商誉,即是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 如果是本年度投资的,则直接调整营业外收入,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新商誉为负的,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与权益法转换时的会计处理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如:10%(原持股比例)+15%(新增股份)=25% 即: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转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时: (1)原持股比例部分 贷:利润分配 盈余公积 第二:原投资时点至新增投资时点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按10%的比例计算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分录同上;其余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分录: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按15%的比例计算 新增的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新增的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营业外收入,调整分录可能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可能要冲减原投资部分商誉后的差额) 或者:将原投资比例部分调整的留存收益冲回 借: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定应与投资整体相关,也就是10%和15%两次

A 和 B 分别代表两个时点投资的差额。 2. 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如:60%(原持股比例)-20%(减资比例)=40% 第一: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实收价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终止出售部分) 借或贷:投资收益 (差额) 此时要注意:一是符合终止的条件;二是按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减值准备同时结转; 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分录为: 借:长期股资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变动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的调整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留存收益,其余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其余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 注意:第①和第②要分别处理,不能合并一起综合考虑 二、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 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如:40%(原持投比例)+20%(新增股权比例)=60% 处理原则:按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处理,要将原持股比例部分由权益法调整为成本法。 此时,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要进行追溯调整,即将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处理总结:

二、权益法后续计量的处理 (一)初始投资时点差额的调整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应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二)顺流交易、逆流交易的调整 逆流交易合并中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存货 顺流交易合并报表中调整分录: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投资收益 (1)逆流交易时分录的理解: 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所以少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而这部分损益是体现在投资单位购买的存货当中的,此时也应该调减存货的账面价值。 (2)顺流交易分录的理解: 在个别报表中做分录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看作一个整体,抵销了内部未实现的损益,少确认了投资收益,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是将投资单位和其子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所以原来抵销的内部未实现损益就不应该抵销了,此时就应该重新补确认投资收益,以真实的反映所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而原来未实

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一、因股份上升,由成本法—权益法,会计分录包括三部份,一是新投资入帐, 二是新旧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三是原投资在两个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帐务处理。 (一)、新投资入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付出对价) 贷:银行存款等 (二)、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1、计算原投资的商誉=原付出对价—按当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2、计算新投资的商誉=新增投资付出对价—按新增投资时公允价值计算的份额 3、总商誉=原投资商誉+新投资商誉 4、如果总商誉>0,原投资初始确认不作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不再调整,就 按付出对价入帐,即使新投资付出对价小于被投资企业公允价值相应比例份额,也不再记营业外收入。 5、如果总商誉<0,需分三种情况: (1)、原商誉<0,调整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2)、新商誉<0,调整新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3)、原商誉<0,新商誉<0,分别调整新旧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注意:谁是负数就调谁,调整的金额为总商誉的绝对值。是原商誉为负的,如果是以前年

度就投资了的,则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因为正常的投资权益法下是这样作会计分录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营业外收入(差额) 由于现在是要调整以前年度,以前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都早已结转损益,成为累积的留存收益了,所以就调整留存收益,就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注意,这个调整仅是调整负商誉,即是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如果是本年度投资的,则直接调整营业外收入,即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新商誉为负的,调整新投资初始确认金额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差额) (三)、调整原投资在两时点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原投资比例按新投资时点计算的公允价值=原投资比例×新投资时点公允价值 2、原投资比例按原投资点时计算的公允价值=原投资比例×原投资时点公允价值 3、权益变动=原投资比例按新投资时点计算的公允价值—原投资比例按原投资点时计算的公允价值

会计中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有什么区别? 最佳答案 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投资单位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了,投资单位也跟着变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比如,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实现100万,那么在成本法下就不做分录,但在权益法下就要,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 再比如,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 主要区别是: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 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五,处理 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 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以上,采用权益法核算。 2、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 3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占对方15%且不具重大影响或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150 贷:银行存款150 在对方未宣布分配股利前,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当对方宣布分配股利时。比如2月5日对方宣告分配分配上年股利100万元,你应分15万元=100*15%借:应收股利15 贷:投资收益15 分配时。(款到时)借:银行存款15 贷:应收股利15 4、权益法。例子同上。但对对方企业有重大影响。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 贷:银行存款150 年底对方盈利500万元(比方你是年初投资的)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75 贷:投资收益75 对方宣告分配股利100万元时。借:应收股利15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15 收到款时;借: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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