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全面实行在“省领导小组决策、省指挥部监管、市指挥部建设、公司筹资"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细化省、市高指职责和工作分工,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根据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签订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协议书以及建设管理的具体意见的原则补充制定。

1.3 本细则适用于宁杭、江太(江阴至太仓)、锡宜、常澄、扬州西北绕城、宿淮、盐通、京福徐州绕城西段、宁淮、淮盐、连盐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

2.1 各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高指)在江苏省高速公路

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领导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

2.2 工程实行二级监理模式,即各市高指设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及其办事机构,施工现场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组。

2.3 市高指根据本市段的具体情况组建总监办事机构(或项目办),总监由市高指推荐报省高指批准任命。

2.4 驻地监理组由省、市高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公开向社会招聘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和施工监理能

力的监理单位组成,但不得同体监理。

2.5总监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人员必须经过监理培训。

第三章管理制度

3.1 省、市高指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查、评定验收标准,制定相应的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3.2 省高指负责制定《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月报制度》、《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

部高速公路工程形象进度旬报制度》、《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现场会议制度》、《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现场问题通知单制度》、《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内部审计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监管工作实施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文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档案管理办法》等。

3.3市高指负责制定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细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细则、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工作细则、市段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市段计量支付办法、市段监理旬月报、市高指各部门工作职责等并报备省高指。

3.4省、市高指应严格按各自的职责,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征地拆迁

4.1宁杭、江太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执行苏政发(2000)77号文,其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执行省政府的现行有关政策。

4.2 拆迁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市高指依据施工图设计数量和设计单位现场书面认定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差、错、漏的数量,按各工程项目所执行的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向省高指申请拆迁包干经费,省高指按规定核批,市高指负责协调处理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4.3宁杭、江太高速公路征地及政策范围之外的拆迁。

4.3.1征地由省高指委托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办理征用手续,并拨付征地包干经费,省高指负责协调与国土资源厅的有关工作,市高指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的地方矛盾。

4.3.2拆迁过程中需特批的特殊项目,由市高指上报,省高指审查、审批。经费省、市高指按二比八比例分摊。

4.3.3 苏政发(2000)77号文中未包含的一般项目拆迁补偿由市高指在(2000)77号文政策标准的总经费范围内自行研究处理。

4.4其他工程项目征地及政策范围之外的拆迁

4.4.1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高指负责办理征用手续,省高指负责与国土资源厅的协调。市高指按规定向省高指申请征地包干经费,省高指负责审查、审批。市高指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的问题。

4.4.2 政策范围规定之外的拆迁,各市高指在政策标准的总原则下自行研

究处理,经费在征地拆迁包干经费中解决。

4.5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地藉测绘工作由市高指委托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办理。

第五章科研

5.1市段工程概算中科研经费的三分之一由各市高指包干使用。市高指可根据市段的具体情况和科研经费总1两再F菇丐弓西丽科研项目,报备省高指。市高指负责所确定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并组织鉴定。

5.2省高指负责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鉴定。

5.3省高指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科技进步工作。

第六章设计与审查

6.1省高指负责组织道路主体工程及交通工程中安全设施、三大系统以及照明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房建建筑方案的设计和审查工作,市高指参加。

6.2在省高指组织的施工图审查会之前,市高指须认真审查施工图,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6.3省高指负责监督、督促设计单位落实审查意见。

6.4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外部供电和供水工程、照明工程等交通工程由市高指按省高指的相关设计要求进行设计管理和审查,报省高指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合同管理

7.1 省、市高指都应严格执行《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及监理服务合同,市高指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动态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及时上报省高指。

7.2省高指负责合同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对履约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督查。

7.3市高指按规定对分包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包进行检查和管理。主体工程分包额须履行有关手续,并报省高指批准。

7.4合同的执行、管理、变更均接受纪检、监察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设计变更

8.1设计变更的管理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8.2设计变更的立项及审批应坚持严肃的科学态度,必须符合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

8.3设计变更按立项、审批权限分为二类:一般设计变更由市高指负责管理,重大设计变更由省高指负责管理。

8.4 对未经立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实施;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办理工程支付。

8.5省高指不定期对已办理的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不合理的设计变更有权予以否决。

第九章工程计划与进度控制

9.1项目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指导计划由省高指负责编制并下达给各市高指。

9.2市高指依据省高指下达的计戌0,编制本市段年、季、月实施计划,并负责分解下达给各承包商,同时报备省高指。

9.3 市高指每月初应对各承包人的生产能力进行一次核查确保满足计划任务的要求。

9.4市高指每旬必须统计、检查一次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对进度滞后的标段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9.5省高指每月对工程进度进行一次检查,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市段和标段要认真分析原因,并要求市高指加强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9.6市高指每月须向省高指上报市段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章计量支付

10.1市高指计量支付具体办法仍按省高指现行规定执行。

10.2 市高指负责清单的调整工作,每季末将调整清单报省高指。

10.3每月计量支付经总监审查后须将汇总表报省高指。

10.4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对市高指计量支付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市高指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11.1省高指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标准,负责编写各类施工指导意见。

11.2省高指负责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并负责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处理工作。

11.3省高指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市高指质量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1.4市高指负责组织审查、审批各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11.5分项工程开工前,市高指须向驻地监理组和承包人明确质量标准,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到位情况。负责审查分项工程驻地监理组的监理实施细则。

11.6质量检测:工程项目实行三级检测,即承包人100%自检;驻地监理组抽检20%以上;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抽检5%以上,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类专项质量检查,并编发质量通报。

11.7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的质保体系以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监督市高指整改。

11.8省高指每半月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监控。

11.9市高指每月对市段质保体系以及运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有效运作,每月必须组织进行市段工程质量大检查,每月须向省高指上报本月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

11.10市高指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创优单元的划分和创优的评定工作,省高指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11.11市高指负责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组织驻地监理组和承包人认真分析出现的原因,要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省高指。

11.12工程中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市高指应立即向省高指报告。省高指负责组织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监督市高指按处理方案进行返工处理。

11.13对质量事故市高指应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检查质保体系、质量控制、质量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上报省高指。

11.14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接受江苏省交通厅质监站的监督与检查。

12.1各级监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

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理服务合同,各级监理均应接受江苏省交通厅质监站的管理及监督检查。

12.2省高指负责对总监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对总监及其办事机构的人员,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

12.4省高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驻地监理组进行抽查。

12.5市高指应监督各级监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按照“严格监

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恪尽职守。

12.6市高指负责驻地监理组的日常指导、检查和管理工作。

12.7市高指每月须对驻地监理组的人员、仪器设备、监理组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

12.8省、市高指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组正副组长的调换需经省高指审批。省、市高指有权提出终止不能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单位的合同关系,省高指最终具有决定权。

12.9省、市高指共同负责对监理组优监优酬的考核评定。

第十三章财务物资管理

13.1省高指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各市财务用款计划,按月组织资金。

13.2省高指每年根据年度投资计划,结合上年资金节余以及市高指上报的分月用款计划,综合平衡后,下达本年度的分月财务用款计划,并作为拨付市高指工程款的依据。

13.3市高指根据下达的财务用款计划,在每月20日前填报“工程资金用款计划表”,由省高指审批后拨款。市高指每月报送财务快报和财务决算报表,以及编制竣工决算。

13.4省高指月度拨款原则按月度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滞后的月度用款计划适当扣拨;工程进度超前的可用扣拨的资金调剂,仍不足的需提前上报追加计划,经省厅批准,投资主体资金落实后方可拨款。

13.5工程费用的支付:征地拆迁、计量支付、管理费等工程支出由市高指按规定的支付审批程序批准后支付。管理费开支实行概算控制、预算管理的办法,各市在概算内自行编制年度管理费预算,报省高指备案,由市高指自行控

制使用。

13.6审计监督:市高指执行省高指制定的内部审计办法,接受审计监督。实行年度全面审计与季度审计、不定期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市高指积极配合省审计厅进行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其它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通过审计部门各阶段审计检查。

13.7物资管理:市高指执行省高指制定的有关物资管理办法。重交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由省高指集中招标采购,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由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路面面层集料、桥梁伸缩缝、木质纤维素、抗剥落剂、标线漆、防眩板、硅芯管、隔离栅、预应力锚具、橡胶支座、反光膜等物资由省高指实行供应资格准入制度。

第十四章例会制度

14.1省高指每季度初组织召开计划座谈会,检查通报上季度各市计划执行情况,下达本季度计划。并研究当前工程中存在问题。

14.2省高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程项目月度工作会议。

14.3市高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地例会。

14.4省、市高指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专题.

第十五章竣工档案编制及交竣工验收

15〃1省高指负责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市高指应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并负责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

15.2省高指负责组织做好交、竣工验收工作,市高指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六章考评与奖惩

16.1市高指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每季度必需进行考评与奖惩,市亭指可参照省高指现行的优质优价和优监优酬考核实施细则,自行制定市段考核实施细则,并报备省高指。

16.2省高指负责对市高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组织各市高指之间目的劳动竞赛。

16.3对工程进度、质量和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省、市高指可根据问题的严重性进行专题通报,并按有关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七章附则17.1本细则由省高指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17.2本细则自2002年5月15日起试行。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洪府发[200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投资成本,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的<南昌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03]6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城建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3]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性资金或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贷款资金的各类城建项目(下称工程项目),涉及到国家、省里项目投入资金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其它城市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类别及投资额的不同区别对待,力求简化前期手续。 (一)工艺、技术简单、建设方案明确、结构安全系数较大的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可凭立项批准文件,直接采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 1、建安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拓宽、改造项目; 2、小桥新建及200万元以下的桥梁维修、加固(非结构安全性)项目; 3、投资额300万以下的公路、排水、市政、园林的维修与改造项目; 4、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道路的拓宽、改造。(二)采取一阶段设计时,市发展计划部门可直接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组织初审并批准概算。 (三)市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在审批发证时,应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操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及市规划部门的地形图、批准的规划方案到市规划部门办理;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427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概述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指导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1.2编制依据 ⑴《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 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及配套图册。 ⑵《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 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 气部分)(试行)(20xx年3月) ⑸《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⑻《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 1.3工程简介 1)、本工程为江苏省电力公司泰州兴化供电公司110kV 戴南变电所,位于兴化市戴南镇,所内占地面积为㎡(合亩),总建筑面积为㎡。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1、安全方针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日期荣乌高速第SDHFJ-3合同段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 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是指建筑工 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1;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一般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在开工前识别并编制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等在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清单名录和安全管理措施。清单名录中应当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出现的施工阶段、潜在的危险因素、防控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清单名录应经责任人签字。 第五条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动的,应 将变更或变动后增加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第六条应当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 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七条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应当逐 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

哈铁建工【2014】第2号 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根据公司2011年《管理文件汇编》及2012年《项目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是规范施工项目管理行为,考核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基本依据。 所有工程项目应在信守合同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业主,尊重监理,以优质、高效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利益。 所有工程项目均在公司的领导下,公司法人授权委托项目经理作为该项目的法定委托代理人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负全责。以工程项目为独立核算对象,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考核,实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二、管理模式 公司对工程项目主要实行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的管理模式,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特殊情况,采用公司成立专业指挥部直管项目的管理模式。 三、经营模式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新建工程考虑决算方式不同、是否跨区域施工等因素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特制定管理费收取范围:按照工程项目结算总额4%-7%的比例收取(不含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更新改造工程比照新建工程比例范围收取;大修工程(水暖锅炉安装不含设备购置费)按照工程项目结算总

额4%的比例收取(不含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项目经理自揽工程按照工程项目结算总额2-3%的比例收取(不含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项目部自揽工程无论是否使用公司资质都必须报公司备案,签署相关协议,并承担相关责任。管理费实际收缴标准依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执行。 四、公司和项目部职责、权限 1、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职责、权限 (1)公司是项目的所有者,对项目负法人责任。 (2)公司企业法人与业主(发包人)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3)公司有权任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4)公司负责组建项目部,审批项目的资源配置,指导和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保障体系。 (5)制订、下达项目管理目标,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管理合同》、《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按照兑现情况,对项目进行年度考评、终期考评及项目经理任期考评。 (6)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7)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有否决和奖罚权利。 (8)对项目的经营成本核算有指导、督查、否决和奖罚权。 2、项目部的管理职责、权限 (1)项目经理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全面履行《项目施工合同》和《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承包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各项指标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承担行政、经济和法律直接责任。 (2)接受公司的考核、管理。真实、及时提供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财务、资产、环保等数据。

重庆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 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 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5 号)、《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 号)等有关规定,XX高速项目BOT加总承包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紧急抢险工程外,所有变更均应变更方案成立 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设计变更为引起合同单价、工程数量、结构形式、 工艺标准等变化的变更。 第二章变更意向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如经现场察勘、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1. 工程项目需补充设计的。 2. 设计文件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 -1-

规范,需修改完善的。 3. 勘察、设计文件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 地形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的。 4.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 5. 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须对工 程进行局部调整的。 6. 采用先进的技术或优化设计方案,能在不降低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土地、改 善施工条件的。 7. 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的。 8. 通过变更能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量、节省建设投资( 或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 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 第五条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分包人任何一方根据 需要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理由必须充分,工程质量、工期必须得到保证,工程造价尽可能节省。 第三章变更的分类 第六条按照工程变更设计的金额、结构、性质,分为三类-2-

目录1 概述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程简述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1 安全管理目标 2.2 环境保护目标 2.3 文明施工目标 2.4 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分解 3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2 技术保证体系 3.3 安全监督保证体系 3.4 安全职责 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4.1 进场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管理 4.2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 4.3 “两项费用”的使用管理 4.4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4.5 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4.6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实施 5.1 项目部户外建设 5.2 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建设 5.3 材料站建设 5.4 施工现场建设 5.5 设备、材料用品摆放定置化管理 5.6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设施 5.7 消防设施设置 5.8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规定 5.9 环境保护 5.10 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 6 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点及措施 6.1 施工用电 6.2 跨越架 6.3 高处作业 6.4 起重吊装 6.5 消防安全 6.6 机械设备、车辆交通

6.7 雨季施工 一概述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电新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本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DL 5009.3-1997)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的通知(基建 安[2005]50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国 家电网基建[2005]534号 ●国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 建安全[2007]25号) ●《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基建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基建安全[2009]54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关于印发《输变电工程建设现行主要质量管理制度、施工与验收质量标准目录》 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53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基建 [2010]167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2005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册》(变电篇2005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2006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本工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质量安全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隐患及事故有权向质量安全科建议和投诉。 第四条:施工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和质量事故,重伤率不超过0.3%、轻伤率不超过3%。 第五条: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

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及各科室科长、协作单位主管为组员的施工安全委员会,并设三个施工安全小组,由分管工程的副经理、副总工担任小组长。各协作单位设不少于两人的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对全体官兵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施工安全规定、规程以及施工规范。 3、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大检查,针对主要安全问题,主持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第八条:副组长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业主、部队与监理发布的规定、规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遵义《国际商贸城》土石方工程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 遵义市思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二年二月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要求适用于遵义思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投资”)投资遵义国际商贸城区域所有土石方工程现场施工作业指导、监督管理操作细则。 2 依据 2.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思达投资提出,由思达投资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本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合同附件,承包商必须遵照执行。 3 一般规定 3.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方格网的测量,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备注:方格网的测量工作有承包商负责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由思达投资项目部全程参与记录、复核、审批。 3.2基坑开挖工程包括无支护结构的放坡基坑开挖和有支护护结构的基坑开挖,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3.3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 3.4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置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等。 3.5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3.6施工中机具设备停放的位置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3.7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需保持坑底留100mm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同时,要设集水坑,及时排除坑底积水。 3.8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文明施工的目标 通过本公司以往的工程施工实践,充分认识到文明施工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文明施工改变施工现场面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使施工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二是文明施工不仅可以促质量、保安全,而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文明施工注重规范,各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严谨,减少了工、料、机无效投入的浪费;文明施工讲究工艺,减少了大量原材料的消耗。三是文明施工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施工水平提高,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和国际接轨,尽快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 针对本工程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为: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二节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 一、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工程开工的同时,组建由项目经理领导、生产副经理主管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质量安全部是文明施工的责任部门,各施工工区、作业厂队及生产班组的施工员同时兼文明施工监督员,负责本工区、厂队、班组的文明施工监督。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见下图。 二、文明施工的实施方案 1、建立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创建文 明施工活动。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对文明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文明施工意识,使文明施工逐步成为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讲职业道德,扬行业新风。 3、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施工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中去。 4、注重施工现场的整体形象,科学组织施工。对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及时整理、清理和保养,保证现场施工的规范化、秩序化。 三、文明施工实施措施 1、对参与施工的队伍签定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均要办理暂住证。严禁接受三无盲流人员。尊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自觉遵守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定,搞好文明共建工作。 3、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关系,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开展综合治安管理。 4、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设施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管理,使施工现场处于有序状态。 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相互干扰,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保护或覆盖措施。 6、现场的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尽量入库,不能入库的进行上遮下垫、防雨淋、防日晒等处理措施。 7、值班人员遇到业主、监理检查工作时,主动介绍情况。 8、主要施工干道,经常保养维护,为文明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施工设备严禁沿道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经常冲洗擦拭,确保设备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率。 9、项目经理部对自检和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查出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不但要立即纠正,而且要针对文明施工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使文明施工不断优化和提高。 10、建立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完善现场各类安全设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目标。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房地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2 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1 总包单位应有2人以上(含2人)专职安全员, 至少一人具有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项目经理部必须有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总包单位负责本标段的安全管理、监 督、协调工作,同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监管、 协调、领导责任。 2.2 分包单位含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施工人数多于20人 应设置1名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 (含20人)应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 理工作,协调与各配合单位的安全事宜。 2.3.监理单位应至少有2

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施工方的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易程度,不同的施工阶段要求监理单位增加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数量。 2.4.总包应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总包安全管理体系。 3 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总工办 2018-8-7

施工图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广西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或部门职责、强化执行及记录,实现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依据钦州市《关于修订和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钦市建字【2016】74号)和《广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设计重点环节管理及控制价编制管理要求的通知》、《工程项目管理制度》(GC-03-2016)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参照广西区内其他地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所有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图变更。 第三条施工图变更,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从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下发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对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所发

生的技术及数量上的变更,即图纸勘误(澄清)、技术变更和涉及图纸变化的工程变更。 第四条施工图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可以是业主单位和非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是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控集团);非业主单位是指EPC总包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商、咨询单位等。 第五条投控集团相关部门对施工图变更应严格控制。实行部门审查和审查会议、部门会签、部门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审批的变更管理制度。投控集团拥有所有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权,必要时,按规定上报园区管委和自治区、钦州市相关部门审批。(指令流程图、超过概算总价10%须报政府或董事会审批)第六条变更的五项原则要求: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可行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造价变化、引起的连带变更。施工图变更审查、审批时应按五项要求对变更进行综合评审、决策。 第七条施工图变更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项目、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应为同一项施工图变更。 2.同一项目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或同一内容的不同单位工程的变更应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图变更。 第八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工程进度的原则进

XXXXXXXXXXX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XXXXXXXXXXX建设监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工程监理部 二0一七年五月

批准:审核:编写人员:

目录 1 总则 (3) 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 (3)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4) 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4) 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5) 6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6) 7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0) 8 渣土车辆进出安全管理 (11)

健康、安全、环保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为了工程健康、安全及环保的施工,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和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一、 HSE管理是对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的全面综合管理。HSE管理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结合建设单位HSE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贯彻执行建设单位的HSE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意识,落实HSE和文明施工责任制,并在施工中定期考核检查。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 将安全管理措施和文明施工计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体,施工单位HSE自检管理系统是否完善等。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施工和生产操作的安全措施提出监理意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评价,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实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价,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本专业监理工程实际,必须熟知安全技术规程,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重点安全环节和事故隐患点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常性地通报现场安全隐患,并跟踪检查处理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问题。 六、在项目施工阶段,定期检查施工单位HSE管理体系的运转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HSE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HSE的宣传培训工作。 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要求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保持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清洁。及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遵守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要求施工单位设置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目的 规X现场的施工工序、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明确现场管理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使本项目一期所有栋号主体工程均达到XX省省级标化工地要求,其中两栋单体必须创省标化工地,各栋号安全文明施工评分均达到90 分以上。 第二章适用X围 适用于国际城项目I、II 期项目X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承包单位所编制的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各项指标只能高于本细则。 第三章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组织 (一)、制定建立相关措施 1.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报送建设方审批,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明确岗位职责,按要求配备足额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人专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制定相应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记录定期报建设方。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佩戴安全督察袖标,安全帽上应注明“安全督察”等醒目标志。 (二)、现场人员形象 1. 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应统一穿着工装,工装的制作要有本公司的名称及标志。并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2. 项目部管理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凡进入工地大门以内区域人员均应正确(统一位置)佩戴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XX、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安全帽。 3. 乙方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安全帽颜色应有区分: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白色或黄色。 (三)现场人员安全行为 1. 安全帽须正确佩戴并系好帽绳,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易滑和带钉的鞋及赤脚、赤膊等操作。 2. 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3. 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严禁出现探头板。禁止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 4. 非从事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动用机电设备。 5. 建筑材料和构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堆放整齐。 6. 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7. 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8.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墙件等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报甲方批准。 9. 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0. 拆下的周转材料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1. 禁止在井架(龙门架)内穿行;禁止在井架(龙门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禁止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鲁建发【2005】29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及使用管理规定 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05〕29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 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 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鲁建标字[2004]3 号)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第五条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我省发布的各专业工程相应费率确定;安全施工费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计取办法。第六条编制工程概(预)算,应依据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计列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七条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在措施费项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规费中列出安全施工费。投标方应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结合自身条件单独报价。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90 %,安全施工费按各市的规定全额计取。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及支付计划提交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并设立专项费用支付账号,作为保证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未提交支付计划和设立专项账户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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