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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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

A.3.1 施工资料编制时,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应按表A.3.1填写,表中未明确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依据相关标准自行确定。

表A.3.1 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表

续表A.3.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划分要求 为了规范和统一各合同段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保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划分好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总监办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写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具体编制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位工程: 1、路基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 2、路面工程:每10Km或每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 3、桥梁工程: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互通立交工程:每个互通立交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5、隧道工程:特长隧道可按左右线划分为二个单位工程,每座长隧道划分一个单位工程,一个合同段内多个中、短隧道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 6、环保工程:每个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 7、交通安全设施:每20公里或每标段划分为一个单位

工程; 8、房建工程:每个标段划分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 1、路基工程: 1)1-3Km路段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砌筑防护工程均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分离式路基按左右幅各分为一个分部工程。但在划分时应结合桥隧分布情况、土石方自然段进行合理划分,尽可能以桥梁、隧道、互通立交起止桩号为界;排水工程、防护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长度,尽可能与路基土石方分部工程划分的长度相一致; 2)小桥及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每座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3)当平均墙高达到或超过6m,且墙身面积不小于1200m2时,为大型挡土墙,每处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悬臂式和扶壁挡土墙,桩板式、锚杆、锚碇板和加筋挡土墙每处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 4)1-3公里路段内的涵洞(通道)工程可划为一个分部工程,每道涵洞(通道)划分为一个子分部工程。 2、路面工程:1-3公里路段路面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分离式路面按左右幅各分为一个分部工程。 3、桥梁工程:每座桥基础及下部构造,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上部构造现场浇注,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防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中分部、子分部、分项的划分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表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表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表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表 附录说明: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说得比较详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子单位工程是指——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是指———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 4、子分部工程是指——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5、分项工程是指———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6、检验批是指————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具体定义: 1、建设项目:指在一个总体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实行统

一管理,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例:一所学校、一个工厂等。 2、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例:一所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 3、单位工程:指竣工后不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但具有独立设计,能够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例:土建、电器照明、给水排水等。 4、分部工程:按照工程部位、设备种类和型号、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例: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等。 5、分项工程: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规格划分。例:砖石工程可分为砖砌体、毛石砌体两类,其中砖砌体可按部位不同分为内墙、外墙、女儿墙。分项工程是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的构造要素。 详细解释: (一)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single construction)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单独发挥设计所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单独设计文件的,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从施工的角度看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在工程项目总体施工部署和管理目标的指导下,形成自身的项目管理方案和目标,依照其投资和质量要求,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 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实验室、种子加工车间、晒场,良种种植田间工程等;畜牧养殖项目中的饲料加工车间、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车间等。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也有称作为工程项目。如工厂中的生产车间、办公楼、住宅;学校中的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它是基建项目的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办法 划分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施工图纸。 一、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包括路基、桥梁、隧道等,其中:路基每一合同段的为一个单位工程,桥梁(小桥及互通立交的桥梁除外)、隧道为每座(处)为一个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编号为D,路基工程作为第一个单位工程编号为D01,桥梁工程为D02, 隧道工程工程为D03(每单洞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后续开工项目单位工程编号顺延。 二、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编号为B,按照评定标准附录A-1顺序依次编号为 B01、B02……Bnn。 (一)路基工程分部划分 分为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人行天桥渡槽、涵洞通道、防护支档、大型挡土墙工程等,其中:路基土石方1Km为一个路段及不同的施工任务划分分部工程。排水、通涵、防护每1~3Km 为一个路段及不同的施工任务划分分部工程。

小桥渡槽、大型挡土墙每处为一个分部工程。 1、路基土石方工程每自然段(结构物断开处)或最长每1公里路段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编号为B01……B0n;排水工程每自然段(结构物断开处)或最长每3公里路段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编号接路基土石方工程顺序编号;小桥及符合小标准的通道、人行天桥、渡槽,每座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编号接排水工程顺序编号;涵洞通道每自然段(结构物断开处)或最长每3公里路段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编号接小桥、人行天桥、渡槽顺序编号;防护支档工程每自然段(结构物断开处)或最长每3公里路段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编号接涵洞通道工程顺序编号;大型挡土墙、组合式挡土墙每座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编号接防护支档工程顺序编号。 (二)桥梁工程分部划分 桥梁工程以墩台为单位并结合结构部位划分分部工程, 1、特大、大、中桥按照评定标准附录A-1顺序依次进行划分,编号为B01、B02……B0n。 2、特大桥每墩、台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大、中桥每2-3个墩台为一个分部工程。 3、桥梁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特大桥每跨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大中桥2-3跨作为一个分部工程;上部构造现浇,特大桥每跨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大中桥2-3跨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 [2001]157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 标〔1 9 9 8〕2 4 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 1,自2 00 6.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0 0 1年7月2 0日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 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 术语 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 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 0. 2 建筑工程质量 quality of buildingenginee ring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建设部 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 3.0.3、5.0.4、5.0.7、6.0.3、6.0.4、 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 0-88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包括其在安全、 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2015版)《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2015版)《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乌市质监站?2015?4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科室: 为规范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管理,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精神,结合我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抄送:站各领导、各科室、存档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为统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标准,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单位工程中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要求全部或分段

(子分部)完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参建各方人员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可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监督申请。 第二条凡申请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验收监督的工程,除满足《附表一》要求外,质量控制资料(含沉降观测资料)按部位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按部位)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主体结构有质量投诉未经查证落实、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毕或发生质量等级事故的主体结构工程,暂停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作。 第二章验收监督组的组成和相关要求 第四条验收监督组由持监督证的2人以上的监督人员组成,组长可由中层领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担任。验收监督组由科室负责人统一安排并登记。一般情况下,工程的第一监督员不宜担任本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监督组组长。 对特殊工程或在特殊情况下,组长由科室领导推荐,并报站分管领导同意或由分管领导直接指定专业人员担任。 第五条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的工程和较大规模的构筑物工程,监督组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建筑物面积在30000㎡(含)以下的工程,监督小组可由2人组成;针对群体工程,可组成一个验收监督大组,下设若干个监督小组(2人)。 第六条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结束后,验收监督组组长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汇报验收监督结论并向监督员交接、存档相关验收资料。科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2) 1、总则 (2) 2、划分原则 (2) 三、进场材料检验批划分 (3) 四、分项施工质量检验批划分:(见附表) (3) 五、检验批划分计划编制、审批程序(如下图) (3) 六、检验批技术资料序号、编号的确定 (4) 附表1 (5) 1)、G1#楼地基工程 (5) 2)、G1#楼主体结构 (6) 3)、G1#楼建筑装饰装修 (8) 4)、G1#楼建筑屋面 (9) 5)、G1#楼建筑给水、排水 (9) 6)、G1#楼建筑电气 (10) 7)、G1#楼通风系统 (12) 8)、1#楼建筑节能 (12) 附表2 (13) 1)、车库地基工程 (14) 2)、车库主体结构 (15) 3)、车库建筑装饰装修 (17) 4)、车库建筑屋面 (18) 5)、车库建筑给水、排水 (18) 6)、车库建筑电气 (19) 7)、车库通风系统 (21) 8)、车库建筑节能 (22)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 二、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总则 根据有关要求,为了加强本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本工程的各道工序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的组织,特编制本划分计划(室外工程、电梯工程暂不列入本计划内)。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验收标准》及《建筑节能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要求,本工程为G1#楼、G2#楼、车库共分3个单位工程;其中:G1#楼10分部工程,分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G2#楼10分部工程,分别为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车库10分部工程,分别为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各分部又可分若干子分部及分项工程(详见附表)。 2、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土建工程,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及施工缝能连续作业的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

目录 一、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五、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六、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规范学习内容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 预压地基,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进行检验,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个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2、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 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于3处,单桩强度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3根。 3、灰土地基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4、砂石垫层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5、石灰有检测试验报告,有石灰粒径、涂料有机质含量试验。 6、砂石垫层、砂石有复试报告,有砂石料、有机质含量、含泥量、粒径等检测,水泥土 搅拌桩承重取90d试件。 7、粉煤灰地基,粉煤灰有复试报告,有粉煤灰粒径、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烧矢量等 检测。 8、灌注桩每浇筑50 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9、静力压桩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10、成品桩有产品合格证。 11、回填土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填筑厚度使用柴油打夯机分层厚度 200~250mm。冬季回填厚度应比常温减少20%~50%。 12、每层回填土均应做隐蔽,并按每层分划检验批进行验收。

(2015版)《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乌市质监站…2015?4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科室: 为规范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管理,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精神,结合我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抄送:站各领导、各科室、存档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实施细则 为统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部验收监督标准,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5号部令)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单位工程中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要 求全部或分段(子分部)完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参建各方人员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可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主体结构工程验收监督申请。 第二条凡申请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验收监督的工程,除满足《附表一》要求外,质量控制资料(含沉降观测资料)按部位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按部位)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 的规定。 第三条主体结构有质量投诉未经查证落实、质量问题 未整改完毕或发生质量等级事故的主体结构工程,暂停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作。 第二章验收监督组的组成和相关要求 第四条验收监督组由持监督证的2人以上的监督人员 组成,组长可由中层领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担任。验收监督组由科室负责人统一安排并登记。一般情况下,工程的第一监督员不宜担任本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监督组组长。 对特殊工程或在特殊情况下,组长由科室领导推荐,并报站分管领导同意或由分管领导直接指定专业人员担任。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一、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与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就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她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合格; 5、具备结构抽检条件的楼层,应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报(详见表B-2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表B-2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三、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见表B1-11);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 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 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 四、应注意的问题 1、未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未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到监督站办理工程结构备案手续。地基与基础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主体结构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初步验收。办理结构备案时,需提交的资料目录见附表2。 五、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监督单位人员:(项目监督负责人、监督员等不少于2人); 建设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等); 勘察单位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参加,建筑、设备专业视情参加); 施工单位人员:(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须参加); 监理单位人员:(总监及土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以上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不予验收。)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 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丄_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仃、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 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__________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指的砼结构包括:素砼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 2、子分部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施工方法:现浇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砼结

建筑工程主体分部验收自评报告

附表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 阶段验收自评报告 □地基□基础 "主体框架混凝土结构□节能 工程名称:______ 橄榄球比赛场、射箭场及附属用房工程一田径训练馆—施工单位名称: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8月29日

施工依据 1、施工合同、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4、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5、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施工工艺标准。 二、工程基本概况 1、建设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勘察单位:天津市勘察院 设计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监督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2、本工程坐落在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健康产业园体育基地内。本工程士0.000相当大沽高程4.100m。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框架柱、楼板、框架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楼梯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Q 建筑主体高度23.13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三、原材料及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把工程原材料进场关和验收关。对进场的钢筋、商品混凝土等材料,首先检查生产厂家是否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再结合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核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最后在监理工程师现场见证下取样,送检测单位复试,复试合格后,该批材料方可使用。 主体工程原材料见证取样复试统计如下: 1、钢筋原材取样复试49组,合格49组; 2、钢筋机械连接取样复试52组,合格52组; 3、混凝土抗压标准养护试件取样54组,合格54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1 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说明:1.0.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说不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说明:1.0.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他。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 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

单位分部分项划分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总则 2、划分原则 三、进场材料检验批划分 四、分项施工质量检验批划分:(见附表) 五、检验批划分计划编制、审批程序(如下图) 六、检验批技术资料序号、编号的确定 附表1 1)、地基工程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水、排水 6)、建筑电气 7)、通风系统 8)、建筑节能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4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 二、建筑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1、总则 根据有关要求,为了加强本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本工程的各道工序质量控制、验收程序的组织,特编制本划分计划(室外工程、电梯工程暂不列入本计划内)。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验收标准》及《建筑节能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要求,本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分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各分部又可分若干子分部及分项工程(详见附表)。 2、划分原则 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土建工程,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及施工缝能连续作业的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 5)、对设备、器具的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划分。 6)、划分段(区)时应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得有死角、漏项。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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