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9级财务管理张宇刘金剑2009级会计文建

【内容摘要】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为重要,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持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针对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试阐述相应对策,以期能够对我国农村金融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村金融监管信用担保体系信用环境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金融作为农村资金的媒介、融通和连接投资储蓄的桥梁,在市场资源配置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个运行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筹集和分配资金,组织和调节农村领域的货币流通,而且在宏观上可以作为国家调控农业经济的一个杠杆,促进农业的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尚不足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对此,构建一个功能完备、高效率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我国农村金融有自己的显著特点。

首先,农村金融需求具有散、大、频的特点。所谓“散”就是指农村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客户广泛地分散在面积广阔的乡村,每个客户一次需求的金融支持量较小。所谓“大”是指由于我国农民众多,需要金融支持的客户数量大,致使需要给予其支持的资金总量也相对较大。而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拥有的资金总量远远不能满足“三农”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所谓“频”就是农村一年四季都有种和收的问题、养殖和销售的问题、买和卖的问题。因此,一个农村客户一年之中可能出现贷款和还款都很频繁的情况。

其次,农村金融工作具有繁、难、低的特点。所谓“繁”就是面对众多小的贷款和还款客户,农村金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所谓“难”就是众多农村小客户文化水平较低,对我国金融法规和贷款还款的工作程序的并不够了解,农村金融工作者在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时要花费很多时间给客户做宣传、讲解,从而增加了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农村贷款客户居住分散,农村金融工作者难以弄清贷款客户的诚信资料和财务能力。所谓“低”就是每笔贷款金额较小,贷款成本高、效益低,从而整个农村金融的盈利率低,农村金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水平长期较低。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以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并且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导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非正规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是现行农村金融体系仍存在很多问题,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不完备,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矛盾突出,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农村金融监管不到位,以及农民贷款难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资金外流的现象仍然存在。

于是,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对于加快农村金融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不健全,严重束缚着农村金融事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构成,民间金融则主要包括民间自由借贷以及各种形式的地下金融活动。然而,农业银行在为农服务的过程中尚没有充分发挥其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的重要作用;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单一与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不健全致使农业中长期政策性信贷投入严重不足;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逐渐弱化,其服务于农户的动力也在逐渐淡化;民间借贷的作用巨大,却没有获得有效的地位来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严重不足,致使农民“贷款难”普遍存在,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1.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低,导致农民存贷款困难。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营业网点收缩较多,加之服务于该地区的部分农村信用社也因自身利益而从该地区退出,部分农村的金融网点甚至出现了空白。正是目前我国广大农村金融机构数量的极其缺乏导致广大农村和农户持续发展的金融需求很难满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严重缺位。农民办理存、贷业务费时费力,从而农民存贷款难的问题仍很突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也受到极大影响。

2.农村金融需求量多面广与金融供给量少面窄的矛盾激烈,农村储蓄资金外流严重。

现在直接为农服务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都要求有足额抵押担保以保障资金安全,而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一般较缺乏贷款担保物,再加上农村贷款交易成本高,风险大,许多农村金融机构投放信贷就比较困难, 农村资金大量外流。

商业银行资金“农转非”。随着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从县域经济中战略性撤退,贷款权限纷纷上收,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改由总行统一调度,从农村集中来的资金被更多地运用到城市,加剧了农村信贷资金的短缺。

农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单一金融服务功能,分流了农村闲置资金,成为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重要渠道。

近几年,以地下钱庄为主的地下金融活动较为活跃。它们以高利率、高回报率的方式来吸取农户手中的资金,再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企业或其他非农产业, 从而使农村资金紧缺的形势更为严峻。

(三)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虽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但这些金融组织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近几年来,农业银行对农村的贡献率逐年下降,业务范围明显收缩;邮政储蓄银行因开办信贷业务时间较短,占有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小;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处于弱势地位,很难得到政府政策上的鼓励与保护。于是,农村信用社在政策保护下以唯一正规金融机构的身份垄断农村金融市场。而在缺少竞争主体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容易缺乏创新的动力,服务理念也愈加滞后,难以科学有效地满足日益增加的农村金融需求。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一个功能完备、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

1.拓展现有金融机构的功能。

(1)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拓展业务范围,进一步发挥其支农作用。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在履行为粮棉油收购供应资金等政策性业务的同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纳入支持范围,拓展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真正发挥其支农作用。以支持农田水利、水电路网、基地开发等方面的建设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条件,逐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

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

(2)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实行商业化经营的同时加大涉农信贷的投放力度,满足农业产业化、农村龙头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项目的资金需求,拉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

(3)可以利用邮政储蓄网点分布广、大众认同度高的优势,积极开展符合农村需要的小额信贷和中间业务等,以完善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功能,从而更好地服务“三农”。

2.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金融机构。

可以在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各种奖励政策来鼓励和其发展涉农贷款业务,这样,不仅会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也会有效促进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

3.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实现民间金融的良性发展。

以民间借贷为代表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具有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比正规金融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也更符合以农户经济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国家应在允许民间金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同时,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来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对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进行界定,并对其运行规则等进行规定,地方政府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将民间金融纳入法制化轨道,改善民间借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促进民间金融合规、有序、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农民贷款难的重要原因是缺少可供抵押的资产, 或者找不到合适的信用担保者。因此,要解决支农信贷困难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完善金融机构支农放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对此,各级政府应积极鼓励多元化的担保机构的发展,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为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并对其进行有效地引导、监督和管理,为这些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扶持环境。

(三)国家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应加快通过专门立法来明确县域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从法律上确保从农村地区吸收的储蓄资金能够以较大比例向农村地区发放贷款,从而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其次,充分发挥财政在金融支农中的作用。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国家对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向开展政策性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贴息,降低其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还应积极运用税收优惠、担保、财政补助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改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相结合的支农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

1.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涉及金融监管的法律有《人民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等,这些法律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的,对村镇银行等各类新型政策性银行涉及较少。因此,应加快其修订步伐,增加对农村金融监管的部分,并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规定和实施细则等,以增强其可操作性。这不仅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三农”长效机制的需要,还对规范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行为有着积极促进意义。

2.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力度。将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数据、面临风险状况向社会公众发布,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既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经营和管理,也为其支农效果的测评提供了依据。

(五)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政府、银行、工商、司法各部门,应当

同力协作,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加强信用意识教育,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从而不断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促使金融机构为农村资金需求者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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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资金短缺以及政府金融机构控制的条件下动员农村储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发展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自1978年起逐步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背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基本体制背景,二是金融资金逐步有缺转余。但是,在农村经济固有特征的影响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也非常缓慢,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我们有必要深入的了解制约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并采取多种途径,多管齐下,从而达到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农村金融;城乡发展;基本体制 自1979年以来,我国进行了长达30年之久的金融体制改革与建设,在这几十年时间里,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以资金由缺转余的基本情况为依据,以政府主导的金融发展的基本体制为背景,系统的阐述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一、资金短缺情况下的储蓄动员机器 1996年以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1996年正处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的金融安排通常偏向于城市,也就是重工业型的发展策略,这种模式,一直延续到1978年以后。[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步确立了起来,而此时也正是我国资金短缺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作为金融中介的

各种金融组织,不得不延续传统的储蓄动员功能。笔者通过长期的研究与实践认为,在该时期,我国的绝大多数资金都集中于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下,不仅如此,这些资金也在逐步的转移到国有工业部门,以期能够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政府的指导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扮演起第二财政的角色,也就是说,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储蓄,为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源。[2] 二、资金形势的方向性转变 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资金短缺以及政府金融机构控制的条件下动员农村储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正因如此,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成为了城市向农村吸取资金的管子,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与农村的存款余额相比,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相对较少,且有持续减少的趋势。不仅如此,自1995年开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差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为了保留成本,提高自身效益,逐步退出农村市场,在这一时期只有农村信用社还在苦苦支撑。此时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唯一一家金融机构,它的贷款额还是远远低于农村信用社存款的数额。[3] 三、资金充足下的政策调整 1996年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发展资金非常充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内部的流动性也得到了不断的增强,在这一时期,资金空转的现象普遍存在,并引发了一定的争议。虽然,该时期,我国并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陷入到流动性危机当中,但我国资金供求失衡现状却愈演愈烈。不仅如此,这一时期,我国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过剩和农村流动性危机的现象并存,极大的阻碍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解决部分农村信用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强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和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有关原文如下:“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抓紧制定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抓紧出台对涉农贷款定

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及改革建议 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尽管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面对国内经济长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状,“三农”问题始终是进一步发展经济亟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而近几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预测在我国这个农业发展中国家里,发展农村,特别是以农村金融市场带动农村发展必将成为今后的主要线路之一。因此,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可以看到,国外一些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已相当的成熟了。以美国为例,它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农村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制,具有渠道广、性质多样,既分工又合作以及竞争性的独特特点。此外,还设立了多种政府的农贷机构以强化对农村金融的扶持与监管力度。再从日本来看,尽管日本传统农业发展面临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农业劳动力减少等挑战,但其农村金融的发展却给整个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且具备了其明显的特点:第一,不以赢利为目的;第二,坚持农民自愿、自主、互助和互利的原则;第三,与国家的财政政策、农业政策密切配合;第四,拥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最后,可以从与我国情况很相似的印度来看,同样是人口众多的亚洲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农村金融也有了自身的特点:一是政策性金融定位合理,充分发挥兼具财政性融资、商业性金融和部分金融监管的特殊功能;二是重视发挥国有大商业银行在支农服务中的作用;三是农村合作银行发挥其点多面广优势,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力量;四是成立了服务于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和特殊领域且功能明确的专业银行;五是实行农村金融的“领头银行”计划。可以看到,无论是哪一种模式,农村金融的发展都必须结合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来,并且政府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而整个农村金融发展的目的则在于发展农村经济,所以,未来的定位应该也要始终坚持这一点。 回观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三农”贷款持续增长。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也仍存在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农村金融仍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表现为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营业网点覆盖率低下,金融服务的便捷化程度低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服务的能力,呈现出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二是农村资金非农化倾向仍比较严重。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每年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三是农村金融服务单一,特别是农业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多数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仍局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小额贷款则缺乏创新,造成金融产品单一,盈利能力严重不足,而一些非正规的民间金融由于较符合农民需求,发展较快,但同时潜在风险也较大。此外,对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补偿上,农民的参保意识低下,金融机构也不愿在此业务上投入过多。四是农村金融立法严重滞后,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要求必要的法律和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然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由于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对法律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 可以看到,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发展道路还很崎岖,基于此,关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

推进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当前,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就如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农村金融组织职能 首先,调整商业银行农村分支机构的网点及职能,设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应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为防止各机构成为“吸储点”,人民银行有必要为农村金融机构设定一个合理的存贷比,不符合经营要求的机构可要求其从市场退出。 其次要继续深化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使之向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制股份银行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社已不再是合作经营的模式,通过改革使之向地方性的股份制银行发展是大势所趋。改革应分步进行,逐步推进二级社向一级社过渡。通过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健全风险抵御功能、增强服务功能,有效提高信用社管理水平,继续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 第三,继续调整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范围,推进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的根本问题。对农业的支持不仅国内如此,国外也一样,许多国家都设立了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以农业为主的政策性

银行,其功能定位应围绕财政投入、政策引导、低息扶持的原则进行,紧紧把握住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最终走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之路这个方向,拓展业务范围,找准业务领域和支持重点,增强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作用。 二、支持民间融资机构的建立,加快立法,规范市场运作 探索设立一种合适的民间融资组织框架,成立诸如民间借贷服务社、互助合作会等融资机构。民间借贷服务社以盈利为目的,采取合作制形式,以合作人出资为资金来源,从事借贷活动。互助合作会,以合作经营方式设立,采取会员制方式经营,可以设定某会员的入会份额及返贷份额,以互助使用为目的,实行低息借款。可以考虑成立地方性的农村合作协会,该组织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政府出资,以政府出资为主,实行保息经营政策,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村种植、养殖户。 改革必须要有法律的保证,农村金融行业也不例外,没有法律作保证的改革,往往会导致难以承受的改革成本。目前金融行业除了有《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外,农村金融领域立法还是个空白。这种法律滞后的现状客观上要求国家必须把农村金融立法提上日程,抓紧制定各种有关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合作金融方面,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法律能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内部治理结构、日常运营机制进行明确界定。这使得我国农村信用社往往在“合作金融”与“商业银行”这两种模式之间摇摆,十分不利于信用社的规范发展。各国的合作金融都有明确立法,对信用

证券金融农村金融研究论文: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 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摘要]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着还不能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的现状,从农村金融理论的研究和发展现状分析出发,提出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促进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等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路。本文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和现状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问题,指出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对策未来趋势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呈现了新的特征。首先,从融资总量上看,融资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的实施,当前单户传统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生产资金已趋于饱和。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换代升级,当前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仍然不断扩大。除去农民自筹和信用社贷款外,财政投入和农村积累远不能满足其需求。从现实情况看,农民缺乏可抵押、质押的物品来进行有效的融资。其次,从金融服务对象上看,不同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随着传统耕作方式的逐渐改变,用在纯农业的投入一般农民都能自己解决,而家庭规模经营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量大,

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但经营者又不能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担保。对于乡镇企业和一些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经营风险大,加上信息不对称,其资金短缺问题非常突出。再次,从财政融资角度看,财政支农趋于弱化;从财政融资的历史角度和财政支农来看,一方面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供养人口过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同时,各地涌现的民间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外资的贷款公司等各种农村金融机构逐步产生和发展,灵活多样地发挥着作用。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改革议程纷纷列上了各金融机构的改革进程表。但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消除的。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2.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

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也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如何改革农村金融制度,使广大农村的中低收入者也能够享受到充分的金融服务,就成为完善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问题之一。为此,本文研究了普惠金融的内涵、理论形成过程和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分析了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并指出了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了国外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时间和经验,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多层次性普惠金融体系 1 普惠金融的内涵 普惠金融是联合国于2005年小额信贷年时提出的概念,后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大力推行。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的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让所有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到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它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只有让每个人都拥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才有机会参与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其次,在服务对象方面,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是这一金融体系的核心,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决定着金融体系各个方面的行动。最后,普惠金融是以较低的价格而不是免费提供金融服务。本质上,普惠金融是以较低的门槛将那些被排除在传统金融服务之外

的人纳入金融服务体系之内,它不是一种单纯的资金的转移,而是要让所有人都享受到实惠的、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2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缺乏资金支持去发展生产,而传统金融体系又把他们排除在外,使他们无法摆脱贫困。通过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向他们提供农村金融服务,能够使贫困者进行生产性投资,这是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的基本途径。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基本目的就是使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能够获得平等的享有充分的金融服务的权利。除此之外,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还可以促进教育公平、医疗公平等,从而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3 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与正规的金融机构形成完备的体系相比,在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上还广泛存在着以自由借贷等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机构也得到迅速发展,这就使我国的金融服务区域实现了广覆盖。但是,我国在2012年末还有1696个乡镇还没有金融机构,事实上,在我国实现每一个区域都有金融机构的目标,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 4 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 策略 自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村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村金融发展迅速。党中央与国务院先后颁布了系列化的政策与方针,逐渐完善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制度,改善农村的金融环境,改变农村的新面貌。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建设社会新农村的概念,就具体要求而言,与农村建设存在很大区别,主要与农村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等有关,但是以首要性而言,经济建设的基础地位较为明显,因此需重视新农村建设,以加快农村的发展速度。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需增加资金成本的投入,以有利于农业振兴、农村发展与农民收入。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农村的金融市场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现阶段,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已经具备可持续、广覆盖、多层次等的特点,完善金融体系,促使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等逐渐覆盖农村,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持续发展,为三农提供良好的服务。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与数量,推动农村的金融机构发生变革。农村金融严重影响农村建设,特别是农业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与支持方面。2015年底,我国的村镇银行数量达到1377家,包括1311家开业与66家筹建,共覆盖31个省,1232个县,覆盖率为65.9%;村镇银行资产在10015亿元左右,负债额为8701亿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资金额和农民需求存在较大出入,对农村金融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为农村业务提供的资金额骤减。虽然,金融机构近些年对农村的投入在不断的加大,但是,由于其信贷的占比不高,直接导致了农村信贷的支持力度不足。有的金融机构在农村吸入了很多的资金,但只有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资金用在了三农的建设。还有一小部分的银行存在着对农业资金只存不贷的问题,使大量的农业资金得不到充分的应用,产生了不必要的损失。 2.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调控相对较为落后,且没有制约,从宏观入手,农村的金融体制属于城乡经济结构失衡的二次结构的一种体现,这就导致信贷资源配置问题的出现。 3.农村的金融环境有待改善。在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并没有构建起金融的生态环境。主要是因为农村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企业与农户的诚信度不够,缺乏完善的农村信用的主体行为的约束机制和监管机制,导致了农村地区恶意逃避债务的现象频繁发生。由于,农村的法制不健全,金融机构资产得不到十分有效的保障,这样就降低了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所有农村的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实施的解决策略 1.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需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基础,以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需求。农业银行在发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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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标 签】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1996﹞33号 【发文日期】1996-08-22 【实施时间】1996-08-22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整个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 和2010年远景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现就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广大农村形成了多层次贸、工、农综合经营的格局。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层次,要求既要有以工商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也要有主要为农户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还要有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副产品收购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形成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合作性、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类金融机构相互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没有建立起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农村金融体制还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当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失去了合作性质,背离了主要为农民服务的发展方向;现行中国农业银行领导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体制,与其自身改革为商业银行在诸多关系上难以理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机构设置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支持农村经济开发的能力较弱。因此,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九五”计划和2010年农业发展远景目标,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

农村金融发展论文: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摘要】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前提,农村金融的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本文认为,我国的农村金融存在供给型和需求型抑制,建议通过重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实施土地金融制度、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和改善监管体制等方式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抑制农村金融发展 一、引言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进入关键时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展农村经济是其重要的前提和内容。 对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戈德史密斯得出了很多值得重视和进一步研究的结论,但其理论是以发达国家的经济状况为依据的。20世纪70年代,麦金农和肖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金融压抑与金融深化两个不同角度,系统地阐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内生增长模型的兴起为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提供了新的思路。20世纪90年代,致力于金融发展的经济学家把内生增长与内生金融中介或金融市场并入金融发展模型,建立了诸多复杂模型。Patrick(1966)、Thakor(1996)等学者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在经济发展初期,良好的金融系统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可以显现出巨大作用。

既然在经济发展初期和起步阶段,金融的发展对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促进和支持作用,那么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如何发挥金融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1、我国农村金融的供给抑制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供给型抑制主要表现为双重供给不足,即正规金融部门的制度供给不足和资金供给不足。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供给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几经变革,形成了现行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正规金融组织体系,这些金融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村金融政策的调整,特别是国有银行商业化和农村合作基金会整顿,目前能向农村提供资金的金融组织非常有限。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供给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缺陷明显;二是中国农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大量消减乡镇分支机构,即使有分支机构,也是只吸收存款而不贷款,导致对农业的服务功能减弱;三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障碍,影响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壮大,虽然目前正在进行改革,但是效果还有待观察;四是村镇银行虽然在进行试点,但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大量铺开还有待时日。 (2)存在严格的农村金融管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管制现象普遍

浅析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研究-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经济也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我国金融体制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村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农业生产现代化,加速了新农村建设,繁荣了农村经济。但是我国经济二元化结构依然很显著,在城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发展差距。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其原因在于当前农村的发展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积累提供,这无法满足我国农村高速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现阶段强化对三农事业的支持力度是不断深化改革的必经之路。这就要国家强化对农村金融产业的支持力度,促使其进入健康稳定的状态。 可是因为有着多种因素,在农村金融服务上还有着大量问题。农村金融体制的不足之处已经逐渐显现。其表现在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流出和农民贷款难的特点,这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迫在眉睫。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现状分析 1.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构成 经过30 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包含政策性农村金融组织、商业性农村金融组织和合作性农村金融组织)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系统不可或缺的一块,而非正规金融虽然在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系统中的份额不大,但是却对于正规农村金融组织职能的发挥有着重大推动力。其中正规金融组织中的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承担起了政策性金融职责,而商业性金融的职责则主要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担当。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构成了我国的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而非正规金融组织是指那些不属于银监会监管范围之内的仍从事存贷款业务的组织机构。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系统中,正规金融组织处于主体地位,而民间金融主要为其提供辅助。它们一起促进了我国三农事业的有序推进。 2.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现状特征 国有银行在近些年来所实施的战略性重组,农业发展银行对于职能定位的不断调整,农信社对于其自身体制的不断改革,都对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功能造成了不良影响,使其不可能适应我国三农事业对信贷支持的需求。总体来看,农村金融体系在近些年来在县域提供的信贷支持是略微削弱的,造成了资金供给相对不足的局面。本文将从农村金融体系的信贷总量、信贷覆盖率和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方面来研究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 (1)我国金融机构涉农信贷供给量情况分析。以2014 年为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供给总量为236002 亿元,同比增长13%,占全国金融信贷总量的28.1%,较2007 年末增加285.8%,平均年增速21.7%,占我国GDP 的24.9%。并且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部分涉农贷款,占全部涉农信贷供给量的93.7%,其中政策性银行所提供的信贷数量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国有大型商业性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有强势地位,其涉农信贷量占全部涉农贷款数量的39.8%,而植根于农村市场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起提供了近28.3%的涉农贷款,可以看

浅谈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9级财务管理张宇刘金剑2009级会计文建 【内容摘要】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为重要,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持农村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针对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试阐述相应对策,以期能够对我国农村金融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村金融监管信用担保体系信用环境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金融作为农村资金的媒介、融通和连接投资储蓄的桥梁,在市场资源配置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个运行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不仅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筹集和分配资金,组织和调节农村领域的货币流通,而且在宏观上可以作为国家调控农业经济的一个杠杆,促进农业的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还很不完善,尚不足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对此,构建一个功能完备、高效率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我国农村金融有自己的显著特点。 首先,农村金融需求具有散、大、频的特点。所谓“散”就是指农村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客户广泛地分散在面积广阔的乡村,每个客户一次需求的金融支持量较小。所谓“大”是指由于我国农民众多,需要金融支持的客户数量大,致使需要给予其支持的资金总量也相对较大。而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拥有的资金总量远远不能满足“三农”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所谓“频”就是农村一年四季都有种和收的问题、养殖和销售的问题、买和卖的问题。因此,一个农村客户一年之中可能出现贷款和还款都很频繁的情况。 其次,农村金融工作具有繁、难、低的特点。所谓“繁”就是面对众多小的贷款和还款客户,农村金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所谓“难”就是众多农村小客户文化水平较低,对我国金融法规和贷款还款的工作程序的并不够了解,农村金融工作者在办理存款和贷款业务时要花费很多时间给客户做宣传、讲解,从而增加了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同时,农村贷款客户居住分散,农村金融工作者难以弄清贷款客户的诚信资料和财务能力。所谓“低”就是每笔贷款金额较小,贷款成本高、效益低,从而整个农村金融的盈利率低,农村金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水平长期较低。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以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并且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导的正规金融与民间非正规金融并存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但是现行农村金融体系仍存在很多问题,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不完备,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矛盾突出,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农村金融监管不到位,以及农民贷款难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资金外流的现象仍然存在。 于是,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对于加快农村金融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三十年 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钱水土 东亚论文 第 61 期 ISSN 0219-1415 ISBN 978-981-08-0856-3 版权所有 ? 未经同意 ? 不得转载出版日期:2008年5月21日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三十年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钱水土* 一、引言 农村、农业和农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始终是一个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中国历届政府必须关注与解决的问题。而诸多“三农”问题的解决,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途径是培育和完善农村要素市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保持农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所有这些都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中国在很长一个时期里一直奉行的是不平衡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二、三产业和优先发展城市) ,其直接后果是“三农”问题日趋成了一个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和社会稳定的隐患。由于金融在现代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变迁中无可比拟的作用,对农村金融的研究自然成了研究“三农”问题绕不过去的重要课题。十七大报告指出, 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回顾和总结三十年来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经验, 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是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近年来,国内学者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如谢平(2001)、温铁军(2001)、曾康霖(2001)、郑良芳(2002)等人的研究,上述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对信用社的合作制、商业化或政策性之争上;二是对农村金融制度的研究,主要有张杰(2003; 2004)、王芳(2005)等人的研究,他们主要以历史演进的视角探讨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主要是农贷制度)和金融结构;三是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探讨,主要有成思危(2005)、周小川(2005)等人的研究,他们分别给出了农村金融问题要一揽子解决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系统推进的观点。本文将总结回顾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三十年的历程,分析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特 *钱水土系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2007.6-2008.6),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作者感谢东亚研究所所长杨大利教授和学术所长黄朝翰教授的支持和指导,感谢东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杨沐博士的指导,也感谢东亚研究所的各位同仁的帮助。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2013年/5月/7日/第007版 理论 浅析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龙寒英胡亦非李下蹊张雯惠熊略 一直以来,我国城市和农村金融发展都呈现出极大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分布较少、金融服务较落后、“三农”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支持较难等方面,这些对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0日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于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揭开了帷幕。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相较于大型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具备更低的信息搜集成本、更加灵活的服务机制、低廉的监督管理成本,它们通过向农村地区提供资金和有效配置农村地区的资源,达到提高农村资本的积累和生产力水平的目的,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的金融竞争体系的完善,避免了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的长期垄断局面,弥补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撤出农村地区后留下的市场空白。 发展现状 自2007年3月1日,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正式挂牌开业以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和成长起来。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2年9月底,我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达到859家,其中村镇银行数量为799家。这与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有很大的关系,它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使得民间资本涌入村镇银行,成为其组建的主要力量。据统计,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村镇银行的比例高达74%。 另外,我国银监会坚持面向“三农”、数量服从质量、重点布局中西部县域的原则,自2007年设立首家村镇银行至2012年9月底,中西部地区的村镇银行为481家,占比高达约60.02%。这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额逐年递增。据统计,2008年12月底,我国已有的10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存款额为64.6亿元,贷款余额为34.2亿元,其中投向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贷款资金占比约为95.85%。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吸收存款达到36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316亿元,增长高达36倍之多,年均增长率高达149.06%。其中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约为1052亿元,占比为79.94%,相比较于2008年下降了15.91个百分点,并且从2008年至今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比重一直处于下降的水平。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财务状况基本良好。首先,从不良贷款指标来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在2007年为0.01%,2009年达到新高0.22%,2010年回落到0.12%,但2011年的不良贷款率又回到0.2%的高位。但总体来讲,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状况较为良好。其次,从盈利指标来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税后利润从2009年的1.1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6.8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84%。权益报酬率从2009年的2.25%增加到2011年的9.19%,资产收益率则从2009年的0.49%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1.49%。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业务品种趋向多元化。以村镇银行为例,初期建立的村镇银行业务范围狭

论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 一、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出显著的成果,随着不断放宽的农村金融进入条件,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越来越突出。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其相适应,表现出多层次、覆盖面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特征。 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在经历两次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我们所见的从村金融体系。第一阶段的改革在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之前,农村金融体系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彻底的改造,形成了新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的改革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改革从扶持和支持农业发展为出发点,管理权和经营权转变作为核心,充分体现出权利合理责任划分的本质。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分为恢复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扶持三个阶段。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出融资总量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新特点。单农户传统型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因为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等原因策存在而在从业生产资金方面趋于饱和。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从总量上看还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的促进。由于农民缺乏可抵押性的资产和物

品进行有效性的融资,在除去农民自发筹得的或者从信用社取得贷款的状态下,财政性投入以及农村积累在总量需求上不能喝融资总量相协调,缺口较大。其次融资主体的不同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对象表现不同的特性。告别传统的耕作模式,单纯农业方面投入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资金需求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单位制的经营者而言,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远远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不仅如此,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很难采取有效的抵押担保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因为经营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乡镇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就面临资金短缺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就财政性融资的层面分析,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功效较弱; 从财政性融资的发展历程层面以及财政性农业支持层面分析,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能力较小,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比显得有很大距离,同时乡镇要供养的人口太多,这使得地方的财政性收入较低。 二、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整体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偏弱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在农村的资金呈现逆向流动进入城市的情况下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三农发展的需求不能得到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有利支持。农村融资渠道在以前旧时期较为固定,但是固定为四大商业银行、合作基金以及农村信用社几种方式,但目前新时期呈现出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唯一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质的金融功能机构所进行的撤并和重新组合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盲区。农

关于农村金融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金融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破解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为主体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但法律制度对农村金融的抑制现象并没有改变。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问题比较复杂,民间金融的不规范、农村资本市场滞后、强垄断性和不足的竞争,严重阻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为加强金融的支农功能,必须放宽农村金融组织准入条件,确立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完备各种农村金融组织法律,改进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方式。 1我国农村金融概述及其现状 1.1我国农村金融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存在两种――正规金融组织与非正规金融组织,属于典型的二元制结构。其中,正规农村金融组织以农村信用社(农商行)为主,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次之,邮政储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为辅。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又称为民间金融,主要以民间借贷、高利贷、合会、合作基金、集资以及私人钱庄等形式存在。 现阶段,由于农村建设资金的短缺、正规农村金融组织越来越边缘化,这使得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逐渐成为农村建设的重要金融资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提速,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加,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和改革新的农村金融供给组织和农村金融供给方式,以破解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难题。 1.2我国农村金融法律制度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是指有关农村金融组织的地位、职能、权利和责任以及他们彼此间关系的正式安排和行为规则。目前间接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我国农村地区从事金融活动的正规

金融机构有四家,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逐步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供给处于大量减少的状态,而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投入的资金聚集效应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农村信用社(农商行)金融机构由于金融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局限难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相反民间金融活跃,一直都没能获得合法地位。由于农村金融制度缺陷,直接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矛盾。 1.3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体系中,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驱动力,适度的金融自由是金融活动的重要推动力,应当成为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在适度自由的价值目标下,金融市场才能形成多层次良性互动的结构,才具有可持续性。一直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限制竞争、保障安全为指导思想,以直接控制资金价格、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为手段,虽然比较好地维护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但是也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化与金融创新的发展需要,严重损害了我国农村金融效率,扭曲了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削弱了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和国际竞争,这种以牺牲效率和竞争力为代价而换取的安全与稳定将是无法持久的。 按照“金融抑制”理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存在“金融抑制—资本短缺—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我国农村的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导致农户与农户间差异很大,对资金也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不同需求,因而满足不同对象的不同愿望异常困难。这使中国农村金融监管问题不仅相对于发达国家,即便是相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明显表现出资金运行流程更复杂,绩效更不容易显现,缺陷更容易放大,实现监管法制化的任务更艰巨的根本原因。

商业文化·财金视点 2008年1月 92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金露露 (郑州大学商学院,郑州,450001) 摘 要:目前在农村生产要素市场中,资金是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许多农户因缺少资金 , 家庭经营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 , 高利贷普及。因此 , 正确认识和深入研究当前农村金融问题是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 使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更合理、更有效率 , 以及稳定农产品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08)01—0092—02 一、农村金融改革的现状及问题 (一)农村金融改革进度慢 与城市相比,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起步较晚, 且步伐较小,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基本还处于机构设置不灵活、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风险突出等问题的金融改革初级阶段, 其改革进度远远滞后于城市金融, 与城市金融体系很难接轨。 (二)农村金融资金投入不足 2007年末, 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13%, 全国为 69102%, 比全国低12172个百分点;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172%, 全国为15166%, 相差5194个百分点。由此可见, 农村金融的资金投入量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而目前农村的资金需要量则远高于其投入量, 说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并不能充分服务于农村经济。 (三)网点覆盖面小 , 业务发展单一 2007年末, 全国银行业机构网点约1715万个, 平均每万人1134个; 而农村银行网点仅为217万个, 平均每万人0136个。在覆盖范围如此狭小的情况下, 我国农村金融在业务上还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贷、汇 “老三样 ”服务, 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 业务品种缺乏, 服务方式单一, 结算手段落后, 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风险程度高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2007年末, 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2613%, 农业发展银行不良贷款率5411%, 农村信用社目前按照四级分类统计不良贷款率为1619%, 整体比城市金融机构高20多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 基本都是负数; 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严重; 农村金融机构案件数量普遍偏高, 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就占整个银行业的一半以上。 (五)工作人员素质低 , 管理水平不够 我国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 高素质人才匮乏, 年轻员工占比低, 年龄趋于老化, 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问题日渐突出。其中, 抽样调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本科学历占比不到 1%,平均年龄接近 40岁。在管理上, 农村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薄弱, 经营机制不灵活, IT 覆盖率较低, 辖内尚未联网, 并且农村信用社至今还在实行贷款 4级分类。 (六)经营环境差 在竞争环境方面, 农村金融一般是低水平竞争,且恶性 竞争比较严重; 在信用环境方面, 农村尚未建立征信体系, 逃废债现象严重, 执法环境差, 信用环境建设落后; 在监管环境方面, 农村金融主要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行政干预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农村金融改革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上,几乎所有取得农村金融改革成功的案例都是在改革之前制定了农村金融法,并在改革中不断调整法律使之与农村金融相适应。《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法》1966年立法,经过1976年、1982年、1999年三次修改。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依据该法案于1966年11月1日在原合作社银行基础上建立。该法为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长期稳定发展点定了良好的基础。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与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非常相似,也是经过了改革才发展起来的,这对于中国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印度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经营管理的依据是1981年制定的《国家农业和农村发掌银行法》。法律对农村发展银行的外部制度安排和内部经营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是农村政策性经营重要的制度保障。美国、加拿大、日本和菲律宾等开展农业保险较早的国家,都以专门的法律对其地位和运作规则进行了特别规定。 市场与法律之间存在一个正相关的均衡,要市场化程度越高与之相对称的法律体系就应越健全。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离开法律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建设一个有效的、安全的、结构合理的、稳步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我们进行改革都必须坚持市场资源的配置作用。在总体思路上要从机构观转化成市场功能观。要坚决纠正那种把着眼点放在一个农村金融机构或者几个农村金融机构的狭隘观点,还要坚决纠正一阵风似的应付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的改革而否定以前改革成果的做法,防止走回头路。要对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运作机制、功能作用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因势利导建立农村金融市场长效机制。 (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农村金融改革中政府的定位十分重要,恰如其分的政府定位关系到农村金融改革的成败。政府多走一步或者是少走一步都会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雷区。必须明确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中的定位。政府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定位不准,越权或者是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都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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