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几点思考

?学

术要论

Consume

Guide?AcademeElite

24

■唐伟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几点思考

[摘要][关键词]商品具有资源消耗性的特点,因此劳动价值论需要有个前提条件,即商品中所包含的物质资源是无偿使用的;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主要是指简单劳动;在马克思所论述的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的关系中的劳动生产力是一种客观生产条件;对劳动量的衡量应该从劳动时间和劳动复杂程度两个角度来衡量;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是一种偶然情况,应当加强对商品需求领域的研究。劳动生产力商品交换劳动复杂系数

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在批判继承英国古典经济学派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在同形形色色资产阶级庸俗经济理论的斗争中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体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全面解决了商品价值实体和商品价值量的决定等关键问题,是马克思整个经济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一个匿名的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曾宣称:“驳倒价值理论是反对马克思的人的唯一任务,因为如果同意这个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认马克思以铁的逻辑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结论”。由于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马克思经济学的反对者和拥护者围绕着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所进行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劳动价值论几乎成为经济学界一个永恒的话题。

本文在总结劳动价值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对劳动价值论的一些思考,进而对深入研究劳动价值论需要拓展的几个方面提出一些看法。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七方面的内容。

(一)商品的特性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二因素。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异质的东西,不可进行量的比较。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反映着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二)价值的质

商品之所以具有二因素,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劳动首先是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劳动作为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要通过交换价值来表现。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价值则是商品交换价值的内容。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

(三)价值的量

商品价值的实体是劳动,因而它的量只能由劳动的量来计量。复杂劳动可以折合为多倍的简单劳动来计量。劳动量的计量尺度是劳动时间,计量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时间不是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而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

(四)货币问题

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产生了货币,商品的价值只有在交换中才能在形式上得以表现。价值形式经历了演变产生货币,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是所有商品共同的价值形式。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货币充当商品流通手段时,产生了货币流通规律。

(五)商品拜物教

由于商品能否顺利出售关系到商品生产者的命运,于是人被物所统治,这便产生了商品拜物教:即人们对商品物抱有一种类似宗教的崇拜观念。货币产生以后,商品拜物教发展为货币拜物教;货币转化为资本后,它又进一步发展为资本拜物教。马克思通过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进一步揭示出价值的实质是通过物的交换来实现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六)价值的转型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后者是成本价格与平均利润之和。从劳动价值论到生产价格论是理论本身的合乎实践发展的必然展开。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不外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高度的必然结果。

(七)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它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等价进行。价值规律通过价格

围绕价值波动的形式起作用。价值规律必须通过竞争、供求等机制和条件发挥作用。(一)商品除了有抽象劳动的凝结外,还包括物质资源要素,或者说,商品具有资源消耗性的特点。商品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那么商品中所包含的物质资源要素的所有权就没有得到体现。假设一件上衣和一匹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一小时,从而一件上衣与一匹布等价交换;假设生产上衣的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一倍,从而一件上衣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为半小时,根据价值规律,此时两件上衣与一匹布是等价的。生产上衣的劳动生产力提高前后,尽管两件上衣与一件上衣所包含的价值量是相同的,但两件上衣与一件上衣所消耗的物质资源是不同的。因此,劳动价值论须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商品中所包含的物质资源是无偿使用的或者是公共所有的,否则,上衣的生产者为什么要提高劳动生产力,以使得本来是一件上衣换一匹布却变为两件上衣换一匹布了呢。

(二)劳动价值论是以简单劳动为前提的。这主要有两个依据,一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到“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1]第二个依据是马克思所表述的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的关系,马克思在得出劳动生产力和商品价值量的关系的结论之前举的例子是:“同一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8蒲式耳小麦,在歉收年只表现为4蒲式耳。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等等。”[2]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谓的劳动生产力是一种客观的生产条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有利于提高劳动的效率的客观条件与生产劳动本身没有关系。因此,马克思说“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3]

事实上,当我们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的

一、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二、对劳动价值论的思考

?学

术要论

Consume

Guide?AcademeElite

25

使用价值的数量来表示劳动生产力的高低的时候,劳动生产力一定是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这种具体劳动是复杂劳动还是简单劳动与劳动生产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是呈正相关的,从而在生产力发生变化前后,劳动的复杂程度也改变了,这里已经不存在所谓“同一劳动”了。除非是一种客观的劳动生产力,它的变化不会影响具体劳动的复杂程度,就像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以简单劳动为主要形式,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主要是由客观条件的变化而不是由科学技术等的广泛应用引起的,因此,可以认为劳动生产力变化前后,劳动的复杂程度近乎不变。比如,同样的劳动分别用在富矿和贫矿,尽管富矿的产出会大于贫矿的产出,我们仍认为这些不同的产出所包含的价值量是相等的。但是,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变化是由具体劳动本身引起的,那么结论就变了。比如,手工织布是一种简单劳动,而操作织布机织布则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是一种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使用织布机显然比手工织布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力,但此时,前后两种织布劳动已经不是同一劳动了。因此,由劳动价值论得出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来看,马克思所说的劳动生产力主要是指一种客观的生产条件,而劳动则是简单劳动。

经济现实表明,随着科技应用程度的广泛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越来越与具体的生产劳动的复杂程度呈正相关。也就是说,当今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不仅与客观生产条件有关,也与具体劳动本身有关。马克思好像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马克思写到“现在,计量劳动时间的,除了它的‘外延量’以外,还有它的密度。现在,十小时工作日中一个较紧张的小时,同十二小时工作日中一个较松弛的小时相比,会包含相同的或者更多的劳动,即已耗费的劳动力。因此,较紧张的一小时的产品同较松弛的1.2小时的产品相比,会具有相同的或者更多的价值。”[4]在这里,马克思对具体劳动的分析就不仅仅是简单劳动了,从而对于劳动量的衡量就不仅是从外延的劳动时间来量度,也考虑劳动本身的复杂程度了。显然,考虑到劳动的内含量的时候,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就不是简单的反比关系了。并且即使只是考虑简单劳动和客观劳动生产力的情况,商品的价值量也不是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的,因为商品的价值量是C+V+M,商品中新创造的价值量是V+M,所以,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商品中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量与客观劳动生产力成反比。

劳动价值论对于价值量的衡量,也就是对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的衡量应该引入劳动复杂系数这一概念。就是说,劳动量的衡量包括两个指标:劳动时间和劳动复杂系数,劳动量等于劳动时间乘以劳动复杂系数。同样是一小时的劳动时间,但劳动复杂系数不同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是不同的。比如,同样劳动一个小时,一个计算机程序员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就大于一个清洁工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就是因为,虽然他们劳动时间相等,但他们劳动的复杂系数不等,从而劳动量不等,从而所创造的价值量也不同。马克思所说的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的前提应该是该劳动的复杂系数是1,也就是说该劳动是简单劳动。

(三)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从商品的定义来看,对于商品的研究至少应该涉及三个领域:商品生产领域、商品需求领域、商品供求作用。但劳动价值论对商品价值的分析主要是集中在商品的生产过程考察的。这种分析就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商品的供求达到平衡。在对商品生产的分析中,马克思得出,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当考虑到社会对某一类商品的总需求以后,由于社会对某类商品的总需求往往不恰好等于该类商品的生产(总供给),因此,研究商品的需求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引入了对商品的社会需求的分析,从商品社会需求的角度讨论商品价值量的问题。马克思说,“如果这种分工是按比例进行的,那末,不同类产品就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那末,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就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从而劳动是否根据这种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只有当全部产品是按必要的比例进行生产时,它们才能卖出去。”[5]有的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所说的由社会需要所决定的劳动分配比例称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当由生产领域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同于由社会需求决定的必要劳动时间时,商品的价值量就只能按照由实际需求所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商品供求不平衡是经济的常态,因此,商品价值量尽管由生产领域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是商品价值量能实现多少最终还是取决于由社会需要所决定的必要劳动。马克思认为这是价值规律的作用,“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6]为了社会再生产能够进行,商品无论多少,必须全部卖出去,如此说来,与其说商品价值量由生产领域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倒不如说由社会需求领域决定得劳动量所决定,这样的话,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岂不是走向了均衡价格论呢。另外,商品供求分析针对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由社会需求所决定的首先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数量,由使用价值的数量可以间接决定劳动量的分配,但此时难以实现商品以价值量基础进行等价交换。比如,假定社会上只有两个商品生产者甲和乙,甲需要消费布,但甲只会生产上衣,乙需要消费上衣,但乙只会织布。为了满足彼此的需求,甲乙双方只能拿各自的产品与对方相交换,假设甲需要1匹布,乙需要1件上衣,于是乙必须花费能生产出一匹布的劳动时间来织布,同样,甲必须花费能生产出一件上衣的劳动时间来生产上衣。在这个时候,布和上衣两种商品的社会供求都达到了平衡,但甲生产一件上衣的劳动时间显然与乙生产一匹布的劳动时间只能是在非常偶尔的情况下才会相等,并且,即便他们的劳动时间相等了,他们具体劳动的复杂程度还有可能不同,从而一件上衣和一匹布的交换按照它们的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考虑到社会需求以后,商品交换就面临着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的矛盾,也就是由供求所决定的商品交换比例与所交换的商品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是很难统一的。

然而,当由对商业的需求所决定的劳动量与实际用于该商品生产的劳动量相吻合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Ⅱ与商品生产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等时,商品的价值量也不见得能通过交换得到完全实现。假设有甲和乙两个生产者分别生产上衣和布匹,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甲,生产一件上衣需要1天,生产一匹布需要10天;乙,生产一件上衣需要10天,生产一匹布需要1天。如果甲需要一匹布而乙需要一件上衣,那么他们可以不用分别为自己生产而是为对方生产然后再交换。比如甲可以用1天的时间生产一件上衣拿去跟乙交换乙用一天生产出的一匹布,而不必自己花费10天来生产一匹布。甲用一件上衣与乙的一匹布交换时,此时实现了等价交换劳动量都是一天,但是,当乙生产一匹布的劳动时间变为2天时,尽管乙不情愿用两天时间生产的一匹布与甲一天生产的一件上衣相交换,但当乙考虑到如果由他自己生产这件上衣,将花费他10天时间的劳动,他仍会愿意用他2天、3天以致更长时间的劳动量来与甲的一天的劳动量相交换,从而,上衣和布匹的交换就不是等价进行的。如此看来,交换发生的必要性在于交换使得交换双方节约了他们分别独自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商品的成本,只要分工生产的总成本小于交换双方分别独自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全部商品的成本之和,交换就会发生。因此,价值规律要求的商品按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只是一种偶然情况,这种偶然情况就是交换发生的临界条件即分工使得交换双方分工生产与分别独自生产所需要的商品的成本相等。

(四)同一部门内不同的企业具有各自的劳动生产率,但商品是按该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价值量的。那么,当该部门中,某一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在市场上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销售时,该企业多得的价值差额的来源是什么呢。比如,只包含了半小时的个别劳动时间的商品却按一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销售,那多得的半小时的价值的实体来自哪里呢。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这应该来自社会的承认,也就是来自社会需要,但是,从坚持价值的实体是活劳动的角度,这多得的半小时的价值量仍应该认为是由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创造的。经济现实告诉我们,生产率高的企业,往往是那些管理规范,高新技术的使用程度高的企业,因此,这些企业的个别劳动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程度提高了的劳动,从而同样的时间内它们可以创造出比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高的价值。正是这些企业的劳动的复杂程度的提高使他们半小时的个别劳动时间的价值量相当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1小时所创造的价值量,或者说,这些企业的劳动复杂系数变为2.

同样的问题改为分析农业生产就不同了,比如,同样的劳动在肥沃土地和贫瘠土地产出不一样,在这里,土地的肥沃与否是劳动的客观条件,在劳动量相等的情况下,肥沃土地上多得的价值只能认为是因社会需

?学

术要论

Consume

Guide?AcademeElite

26

要而产生的。

任何一种经济理论都有其相应的价值理论作为其经济分析的基石,除了劳动价值论,经济学中比较有影响的价值理论还有要素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均衡价格(值)论,这三种价值论本质上都是基于商品的效用进行分析的,分析的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实质在于把价值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通过价值理论的分析,来揭示人类社会制度,揭示人们之间社会经济关系的运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方面揭示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另一方面又指出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的异化和扭曲以及物对人的支配等。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消除剥削,消除人的异化。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论。

只要将视野追溯足够长的历史时间,商品(主要指有形的物质商品)总可以分解为一次次的劳动的叠加和物质资源要素。劳动者唯一可以无偿地天生拥有其所有权的财产就是他的劳动力,因此,以劳动为基础来分析劳动者对社会的贡献并以此比较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合理的。但是,为了增强劳动价值论对经济现实的解释力,进一步完善劳动价值论体系,我认为,劳动价值论需要加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首先,在当今科技应用日益广泛的条件下,对价值量的衡量尺度劳动量的衡量应当引入劳动复杂系数的概念,即劳动量等于劳动时间乘以劳动复杂系数,转变单纯以劳动时间量度劳动量进而量度价值量的观点。马克思关于复杂劳动可以是多倍的简单劳动的观点过于笼统,而引入劳动复杂系数有利于定量地研究价值量。在马克思所论述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中,应当明确此处的劳动生产力是一种客观劳动生产力,因而应当加强研究由具体劳动本身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变化。

第二,劳动价值论主要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但人与人的关系是以使用价值为纽带的,使用价值具有具体性,能满足人的特殊需要,同时,使用价值也有抽象性,这就是满足人的一般需要。通过加强使用价值研究,进而加强商品的社会需求研究和商品供给与需求相互作用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商品的价值能否实现最终会影响到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因此,劳动价值论应当加强商品在需求领域的研究,比如,可以借鉴西方经济学中边际效用的概

念,加强商品在需求领域和商品交换领域的研究。我们已经注意并分析了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的等价交换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几乎是不会发生的,劳动价值论应当引入商品交换发生条件的研究,毕竟只是发生了商品交换,劳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才会得以实现。

三、劳动价值论需要加强研究的方面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58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53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60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449-450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716-717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第716页

三大轮胎巨头已经把竞争的重心转向了售后服务和品牌营销。

实力派也从未放慢前进的步伐。虽然他们对轮胎巨头的品牌竞争策略并没有作出及时的反应,但一系列的合资重组却早已是紧锣密鼓。

而在这三大板块中,变数最大的莫过于国内的斜交胎生产企业。根据新的消费税政策,斜交胎的税率将从以前的10%下降到3%。7%的降幅虽然给众多的斜交股企业带来了数十亿元的效益空间,但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鞠洪振仍发出警告:斜交胎生产企业如果不能利用好国家政策,增加积累并进行技术改造,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未来国内轮胎行业市场格局,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第三板块的企业会逐渐为第一、第二板块的企业所收购或破产,数量会持续减少,市场份额萎缩。前两板块的企业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但是,由于本土优势,第二板块的国内实力派将吸纳第三板块所丧失市场份额的大部分。基本形成二分天下的行业格局。未来国内轮胎行业竞争更是激烈。

通过我国轮胎行业的波特五力战略框架分析,可以看出,我国轮胎行业中机遇与威胁并存:

(一)中国轮胎产业正处于技术制约的发展阶段。中国轮胎产业在完成了斜交胎到子午胎的转型后,当前正经历着又一场新的巨变:集成化工厂、纳米技术、产品智能

化、绿色轮胎已成为产业科技的主攻方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技术竞争成为竞争的核心。中国要从轮胎大国提升为轮胎强国,要从资源消耗型发展模式向技术驱动型转变,要解决国际竞争中的技术壁垒问题,惟一出路就是尽快从技术引进型向自主创新型转变。

(二)近年来,中国轮胎企业规模小、产品专业化程度低的状况已有了较大改观,研发和创新能力也得到一定提高。目前,中国轮胎行业规模经济已初见成效。截止到2007年8月底,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为474家。

(三)售后服务在轮胎行业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对此,中国企业应该利用自己“土生土长”的优势来获得竞争主动权。在注意差异化生产、通过扩大规模降低成本的同时,特别要加强标准化、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的建设。

从宏观上看,未来几年中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虽会有所放缓,但仍将保持8%-9%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中国高速公路将达到5.5万公里,汽车年产量将达到1000万辆,汽车保有量将增加到6200万辆。根据中国公路、汽车、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规划,预测2010年中国轮胎总需求量约3亿条,其中子午胎2.1亿条,子午化率达70%。巨大的汽车保有量和持续增长的车市,使国内轮胎市场注定会继续红火。轮胎企业应抓住机遇,开拓思路,攻克急需的核心技术,形成核心竞争力。大体看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更具活力的技术

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第二,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积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建设。第三,以人为本,构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树立一支自主创新型的科研和管理队伍。

“轮胎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就某种意义而言将是轮胎行业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中国轮胎企业必须抓住这场变革与创新的主动权,面对世界性技术创新潮流,在“后工业时代”有所作为。如此,在新一轮变革中,中国轮胎企业才不会落伍。

三、中国轮胎企业发展趋势分析

参考文献

[1]MichaelA.Hilt,战略管理竞争与全球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

[2]王建府,计算机辅助管理决策在企业中的应用研究,天津财经大学MBA论文,2005年

[3]李会,轮胎行业整合再现端倪,经济日报,2006年

[4]吴金慧,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秘书长蔡为民证实轮胎行业经营风险加大,中国化工报2006年

(上接第23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