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区别

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区别 我们不时看到任命和决定 任命,那么,任命和决定任命有什么区别呢?下面请看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任命和决定任命的区别,内容仅供参考。 任命是和选举对应的。 任命和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主要方式, 都是由人民代表大 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以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始得当选或者通过的形式实 现的,但两者之间存在区别。 选举, 是人大代表按照自己的意志, 对依法推荐出来的国家机构有关组成人 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能够担负该职务进行投票选择的方式。 决定任命, 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法定提请人对国家机构有关组成人员人选 的提名, 以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 或者其他表决方式(如电子表决器)通过被提 名的人能够担任某种职务的决定方式。 两者的具体区别在于: 第一,选举和决定任命的人选职务不同。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 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县级以上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本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 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上一级人大代表。法律规定决定 任命的人选是,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 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 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第二, 选举和决定任命人选的提出程序不同, 全国人大选举的国家机构的有 关组成人员人选的候选人是由大会主席团提出, 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的国家机构的 有关组成人员的人选, 主席团可以提出候选人, 代表依法联名也可以提出候选人。 而决定任命的人选是由法定提名人提出, 只对法定提名人提出的候选人表示同意 或反对,代表不能另提候选人。 第三,选举和决定任命人员的通过程序不同。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根据 候选人得票数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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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各项职务当选人的名单,选举的法定程序完成。决定任命的人选经法 定提名人提名, 由主席团提交大会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获得全体代表 过半数的选票后,由大会主席团宣布通过决定,通过决定后,还要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予以任命, 至此, 决定任命的法定程序才 算完成。 法律上的区别出处: 组织法: (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 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任免人民法院副院 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 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决定在省、 自治区内按地区设 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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