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修订稿)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精神,为实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梦,促进学院教授、博士队伍建设,特修订有关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

第一条引进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0岁以下),与学院签订协议工作八年以上,一次性奖励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科研项目批准立项即可使用)。

第二条引进紧缺专业教授(年龄在50岁以下),与学院签订协议工作八年以上,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第三条引进全日制博士,与学院签订协议工作八年以上,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与学院签订协议工作五年以上,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三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所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关待遇。

第四条对引进的国外全日制博士,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另行奖励5万元。

第五条引进“候鸟型”人才,完成协议规定的任务,奖励10万元。

二、攻读博士学位奖励办法

第六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并与学院签定协议的,学习期间按《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发放工资和相关津贴。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并返校履行工作职责的,学院奖励5万元。

第七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正在攻读尚未获得博士学位、已经与学院签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并返校履行工作职责的,学院奖励5万元。

第八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攻读并且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与学院签定协议并返校履行工作职责,已经报销学费和兑现奖励不足5万元的,补足5万元。

第九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与学院签定协议,到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回学院工作的,另行奖励5万元。

三、晋升正高职称奖励办法

第十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二级教授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晋升三级教授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十一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在正高级岗位上,三年内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万元。

四、附则

第十二条以上引进的人才根据协议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每增加一年服务期,奖励1万元。

第十三条以上人才除享受学院奖励外,同时享受省、州党委政府相关引才奖励待遇。

第十四条获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人员,同时享受博士奖励和正高人员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以上人才,学院积极协助解决家属工作。如不能解决工作的,学院优先聘为劳动用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关保险。

第十六条通过组织调动到学院的博士、正高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但同等享受博士、正高人员每年1万元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有组织管理能力,在某学科方向有较强实力的博士、省级及以上重点学院带头人,可聘用到学院非编制科研机构担任负责人或牵头组建非编制科研机构并担任负责人。

第十八条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与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攻读博士学位的,获博士学位回学院工

作后,按引进博士进行奖励。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往学院有关规定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开辟引进优秀人才的绿色通道,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25号)及其实施细则,围绕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广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的教研、电教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学、教研或管理经验的广州市外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德才兼备、能力突出、业绩出色、业内认可为标准。 第二章引进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备高级职称、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拟纳入编制管理的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人口准入条件,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第五条如果引进的人才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或者人才本人选择不入编,可以柔性引进,人事关系不转入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

高层次人才培养办法

高层次人才培养办法 (草案)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使我校高层次人才梯队的培养与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以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相衔接,优先做好人才储备,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总体目标 高层次人才培养共分四个梯队:第一梯队为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第二梯队为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第三梯队为院级骨干教师;第四梯队为系部级骨干教师。通过选拔和培养,到2018年,力争使学校拥有1-3名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5-10名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10-20名院级骨干教师和20-30名系部级骨干教师。 二、培养周期 培养期为四年。动态管理,二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四年进行一次期满考核。 三、选拔条件 (一)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省高校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选拔条件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 (二)院级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 3.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善于团结协作,具有组织带领学科梯队建设的能力。 4.已系统熟练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或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5.具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深的学术造诣,能在本学科主流和前沿领域指导和开展研究工作。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等现代教学科研手段。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

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办法

江苏XXXX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聚集和发挥人才的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策合理引导的人才机制,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三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对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包括:本办法中所指的各种扶持、资助和补贴。 第四条职责: 1、综合办人力资源是本办法的日常执行及管理机构,负责落实本办法。 2、财务部负责本办法中所有资助、补贴的核准和兑现。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五条原则: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专业对口、结构合理、比例适当。 第六条人才引进对象:公司鼓励和支持下列各类人才到公司工作。 1、高级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③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 ④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⑤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⑥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公司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5%的股权比例。 2、高级管理人才。指在中型以上企业从事经营或管理,担任经理以上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管理类职称。 3、高级技术人才。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管理人才。指在企业经营或管理部门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经营或管理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5、技术人才。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在企业的生产或研发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6、高技能人才。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中担任重要工作,具有中级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应和在单位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并签订两年以上工作合同。 第七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业务素质较高,身体健康,符合公司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胜任科研或生产经营工作。 4、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条件特别优秀者。 5、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人才引进经费资助:对于公司产业促进体系范围内急需的高级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公司将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引进。对于引进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 第九条人才公寓与住房补贴:公司为下列高级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或住房补贴: ①占所在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5%的高级人才; ②回国创业或在公司从事国际领先技术研发工作的高层次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③进入公司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 公司为符合第六条办法的其它各类人才免费提供公寓。 第十条安家费资助:对在公司担任省部级实验中心负责人、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公司高新技术领域急需的技术带头人,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长期工作协议,提供不低于40万元的在SUZH安家费资助。 第十一条子女教育及配偶就业:为每位高级人才子女教育情况(初中以下)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高额度2万元。协助推荐其配偶就业。

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调动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绩效标准与发放范围 奖励绩效标准共分四级,每一级分二类,具体见下表(单位:元/月): 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类别 一类1000 2000 3500 5000 二类1500 2500 4000 5500 第一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第二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工作任务 享受高层人才奖励绩效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后,另外每年还需完成下表所列分值,分值中教学工作占30分,其余为科研工作积分。(分值核算依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单位:分) 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类别 一类100 200 350 500 二类150 250 400 550 —1—

(一)教学任务 积极参加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按照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做学术报告一次。 (二)科研任务 享受第一、第二级奖励绩效者需完成高层次人才规定的科研工作积分,同时还需完成项目申报任务,聘期内没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聘期内没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博士必须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 享受第三级奖励绩效者在完成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积分的同时,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水平还必须满足下列规定中的三条,其中第一条和第七条为必备。 1.论文:每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A &HCI、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及学校规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聘期内不少于3篇。 2.项目:聘期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的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科不少于5万元。 3.著作:聘期内在学校规定的B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2—

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分析

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问题分析 摘要:地方高校为了发展迫切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但是,在引进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不讲科学发展观,引进工作无规划,盲目引进,脱离学校实际引进,人才引进待遇和事业支持的不对称,引进人才的成本过高,校内微环境有待优化等诸多方面。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构科学的人才引进理念的观点。 关键词:地方高校人才分析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校分类统计,在普通高校中,按举办者不同分类为中央部委举办的高校、地方部门举办的高校和民办高校三类。以2004年为例,我国共有普通高校1731所,其中地方普通高校1394所,占80.53%。所以,在我国高校构成中,地方高校的数量占绝对多数。因此,开展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工作,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本文将着重就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地方高校迫切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动因分析 衡量一所大学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地位,师资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评估指标,定量评比的方式主要看教授和博士学位教师的数量。引进一个高层次人才,可以带起一个学科梯队,可以形成一个优势学科,可以创造一个名牌专业。因此,高校一直把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作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由于历史原因,地方高校高水平拔尖人才较少,高学历教师的比例偏低,特别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很低。地方高校要发展,迫切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以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因此,对于地方高校来说,人才引进的要求更为迫切。具体来说,地方高校迫切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申博”、“申硕”的需要。一所学校的博士点、硕士点越多,标志着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地位就越高。地方高校为了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直不惜代价花大力气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便在“申博”、“申硕”工作中占据某些方面的优势。根据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第十次申报博士新开点学校的资料显示,在新开点的高校中,拥有教授和博士的数量分别都在150人以上。 二是教学评估的需要。近几年教育部开展的本科教学评估,各高校尤其是地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银行引进优秀人才奖励办法

苏州分行引进优秀人才奖励办法 (修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行战略”,不拘一格聚人才,在全行上下强化“人才是全行的人才,引进人才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义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人才引进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引进优秀人才的主要岗位 重点引进:(1)有一定管理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强、营销水平高、有工作激情的支行长;(2)专业能力强的中、高级产品经理;(3)熟悉信贷业务且客户资源较多的客户经理;(4)社会关系资源特别丰富、个人素质较好的市场营销人员。 二、优秀人才基本条件 (一)支行负责人(含支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 基本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银行从业经验五年以上;熟悉银行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担任过支行或部门领导职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专业策划和市场营销能力,有较广泛客户群体;年龄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支行营销部门负责人(含支行市场营销部、理财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任职资格: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银行从业经验三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较强

的市场营销能力,有较广泛客户群体;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支行客户经理 任职资格: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客户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较好业务水平或较多客户资源者优先考虑。纯负债业务基础好,社会资源丰富,个人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可放宽条件。 (四)支行资深理财经理 任职资格: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国际或国内理财规划师(CFP、AFP),银行从业经验三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客户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客户资源丰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分行产品经理 任职资格: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银行从业经验五年以上;熟悉信贷业务、投行业务、资金资本市场业务、国际业务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引荐优秀人才的奖惩措施 (一)获取大量有效人才信息是引进优秀人才的关键。为此,凡员工提供人才完整简历,并促成分行人才招聘小组成员与引进对象面谈,不论最终是否引进,均将给予推荐员工500-2000元奖励。 (二)中层以上干部(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人员)必须在人才引进上以身作则,将引进优秀人才作为工作的重要职

大连开发区资助和奖励高层次人才办法

大连开发区资助和奖励高层次人才办法 2006-09-26 大开管发[2006]26号 第一条为了支持、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开发区工作,促进大连开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开发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资助和奖励是指使用大连开发区人才发展资金进行的资助和奖励。 第四条新引进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统筹金,所从事的职业与其专业背景相近,在大连市辖区居住,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人员,获国家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三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和省部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政府(含副省级市)津贴获得者,获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三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四)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出站博士后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人员。 符合第(一)款的人员资助标准为30万元;第(二)款的资助标准为15万元;第(三)款的资助标准为9万元;第(四)款的资助标准为3万元。上述资助分3年等额支付,期间离开开发区工作的,从离开当年停止资助。 第五条鼓励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具备开展项目博士后科研工作条件的企业引进博士后科研人员。对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和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按照《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大开管办发[2004]31号)给予资助。对经过省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民营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给予8万元一次性基地建设资助,对未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中经过省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博士后科研项目,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启动经费资助,对承担项目科研任务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2年内每年4万元的资助。 第六条对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自带项目和技术来我区创办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在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企业中技术入股20%以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资助3万元,分3年等额支付,期间离开开发区工作的,从离开当年停止资助。 第七条为获得国家人事部归国留学人才科技活动择优项目资助的项目提供国家人事部资助等额匹配资金。 第八条对引进国外智力重点项目进行资助。具体资助额度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第九条对与开发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缴纳社会保险统筹金、参加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紧缺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国家一级(高级技师)、国家二级(工人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给予培训、考试、鉴定费用80%的资助。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科学评价、择优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岗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所从事学科的领域符合我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发展方向,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并愿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承担主要核心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及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教学骨干:学校紧缺的有8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或具有其他行业背景的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引进人才的待遇

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研究

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研究高校人才竞争激烈,引才和用才成为高校建设及其学科发展的重要策略。已有研究主要侧重部属“双一流”高校,对于省属“211工程”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缺乏系统研究。本研究以早在2003年就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的A大学为例,考察其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引进人才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揭示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机制。本研究采用履历分析法考察A大学特聘教授的人口学特征、学术背景,建立研究对象信息数据库,梳理了A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政策,采用文献计量法分析了79位特聘教授入校后的科研生产力和科研合作特征,并通过访谈12位特聘教授考察其对学科发展的作用及对学校引才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评价。 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学科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质量高且数量多的学术生产,程度高且范围广的学术合作,实施课程教学并培养以研究生和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科研团队,建立实验室与创建团队并实施有效管理,以及拓展学科研究方向和领域。第二,资源、人才、学科以及制度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形成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机制。资源和人才是吸引、制约与依附的关系。资源可以吸引人才加入高校,人才后续发展有赖于资源的持续性支持,资源不足和分配不均会制约人才作用的发挥并导致不同人才间矛盾的产生。 人才和学科是推动、吸引与影响的关系。人才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学科的发展,学科对人才构成吸引力并产生影响。高校制度与服务对人才具有管理和保障的作用。第三,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学科发展之间存在三种互动模式类型:理想融合型、动态制衡型和冲突对立型。 在前两种模式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会对学科发展发挥作用。区别在于,理想融合型模式下,资源、人才、学科、制度间的关系较为和谐,学科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动态制衡型模式下,四者处于相互博弈的过程,若未能很好地平衡相互关系,学科发展会呈现出阶段性和不可持续性。冲突对立型模式极大阻碍了学科发展,甚至会导致学科发展的“停滞不前”。本研究从机构和学科的结构因素与个体主观能动性因素相互作用的角度考察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学科发展的作用机制,提出资源、人才、学科和制度四者互动的分析框架,丰富了高校人才引进和学科发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的范围、职责、原则、管理程序、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 2.1 人事是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招聘、办理引进的相关手续、落实相关待遇、开展业绩考核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具体管理工作。 2.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出需求计划,制定岗位职责,报公司人事处;负责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日常管理。 3 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流程

4 管理内容 4.1 引进原则 4.1.1 按需引进。围绕全面建设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特色地区能源公司的需要,重点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4.1.2 柔性引进。实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 4.1.3 择优引进。严格执行引进条件,突出专业对口和专业经验要求,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4.1.4 统筹引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由公司人事部门超前谋划、统一部署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4.2 引进范围与条件 4.2.1 引进范围 4.2.1.1 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及本行业、本系统的知名专家、学者,能够负责公司重大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 4.2.1.2 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管理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2.1.3 掌握核心技术,能够解决理论研究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的技术专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10年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4.2.1.4 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及解决关键技能难题、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操作技能专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4.2.1.5 所学专业与公司常规煤层气勘探开发、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储气库群建设项目等领域的重大科研课题有关,能够承担课题攻关任务,具有很

内部招聘奖励制度

、目的 为规范人才推荐流程,拓展公司人才引进渠道,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鼓励员工积 极参与公司的人才招聘,给予成功推荐优秀人才相应的奖励,制定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不包括公司高管及 HR 在内的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原则 1) 公司以下人员推荐外部人才,则不列为奖励范围; A 、 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直接上下级关系; (每位主管都承担有团队组建和人员招聘的职责) B 、 HR 部门员工 2) 被推荐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 被推荐人员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 被推荐人的必备条件 A 、满足本公司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B 、 认 同 本 公 司 文 化 及 公 司 运 营 式 C 、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 2 、推荐流程 1)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难易程度,定期以邮件和公告形式在公司内部发布《内部推荐岗位 公告》,包括招聘岗位信息、内部推荐奖励金额、招聘周期; 2) 员工根据公布的《内部推荐岗位公告》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人事行政 部推荐候选人,推荐人以电子邮件或文本形式将被推荐人简历、 《内部推荐申请与审批》 件1)等资料发至人事行政部,并于推荐函中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和电话号码及与被推 荐人的真实关系; 3) 人事行政部按流程安排笔试、面试。被推荐人经面试选拔合格,公司决定录用的,人事行政 部应在面试评估记录及该人员入职登记表中注明该员工属内部推荐,及与推荐人关系。 3、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具体岗位奖励细则,详见每期发布的《内部推荐岗位公告》 。 精选文档 (附

2)奖励发放: 被推荐人成功录用后,经过试用期考核转正后,执行现金奖励;对于推荐成功者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表扬; 4、推荐管理: 1)内部推荐必须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部对需要招聘的岗位及奖金设置进行详细分级管理,定期公布并更新内部推荐职位及奖金金额。 2)对于被推荐人的面试流程仍应按照招聘规定流程进行完毕,不得因内部推荐,而减少面试环节。 3)所有推荐资料需先发至人事行政部,由人力资源部筛选后,再推荐至用人部门;为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除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外,推荐人及被推荐人均不得擅自联系用人部门,或向用人部门传递相关信息。 4)推荐奖励仅限于成功推荐外部人才,推荐公司内部员工或重新入职人员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5)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如未来可能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在招聘面试环节中推荐人须回避; 6)奖金应在被推荐人转正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请核发; 本制度自二0—二年九月一日起适用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附件: 《内部推荐岗位公告》 《内部推荐申请与审批表》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设岗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应遵循“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全面考察、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并严格按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审核论证进行。 第二章引进人才的条件 第五条所引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精深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的下列人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及同类省部级专家、获任二级及以上岗位的教授。 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的: 1.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 2.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四层次: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且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六条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三章引进人才待遇 第七条实施住房货币化政策,引进人才应利用合理借贷购买商品房。 第八条学校对引进人才给予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学校在引进人才报到工作、核实学位证书后落实待遇。 科研启动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由科研处负责;购房补贴由人事处负责。 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标准 第九条科研启动费、购房补贴按引进人才报到时确定的类别予以兑现,以后不再因本人的职务、职称等的变动而调整。 第十条第二至第四层次人员人事关系应转入我校,并全职工作。 因特殊原因人事关系暂时不能全部转入我校(但必须全职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也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高校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引进和稳定学校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保持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 凡是符合XX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引进高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意见》(XX教人 〔20XX〕6 号)中规定的一类、二类、三类人才标准条件或《XX省XX江学者实施办法》 (XX教人〔20XX〕5 号)规定的XX江学者特聘教授条件的人选,学校在引进时,仍按照《XX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暂行规定》(院发〔20XX〕22 号)执行相关待遇。 其他高层次人才引进包括: (一)青年英才的引进1、青年英才引进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1)、(2)项,以及(3)-(5)中的一项: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具有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发展能力。 (3)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I 源刊上发表论文 5 篇以上

(其中SCI 一区不少于 1 篇);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4)近 5 年来,主持一项以上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为标杆的科研课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CSSCI 收录论文 3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CSSCI 收录论文 5 篇以上;或者科研成果达到以上相当水平。 (5)具备省级人才称号但不能作为高校领军人才引进的人才。2、青年英才引进待遇 (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住房补贴 30 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3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5 万元。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3)学校规定服务期内,每年确认完成学校额定的岗位工作量后,享受人才津贴1.8万元。服务期满后,按照稳定人才待遇享受人才津贴。 (二)紧缺人才的引进1、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紧缺人才引进待遇 (1)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 万元、住房补贴 20 万元。 (2)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10 万元。服务期内分年度支付,须以立项形式申报、审批与考核。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人才奖励管理办法

人才推荐奖励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的积极性,拓宽公司人才引进的渠道,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二、目的 . 拓展招聘渠道,增加招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为公司引进有效人才; .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倡导人才引进人人有责的管理理念; 三、推荐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自愿推荐原则; . 推荐录用转正即有奖原则。 四、推荐程序 . 推荐人根据人力资源部发布的招聘信息,将被推荐人员的个人资料推荐给人事行政部; . 人力资源部对被推荐人资料进行筛选入库,根据用人部门提出的职位需求选择合适人才录用,审核通过的,进入招聘面试程序,按《人事制度规定》执行; 面试通过,推荐成功的,人事行政部会做好人才推荐登记工作。 五、职责分工 .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推荐的统筹管理工作;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被推荐人员的选拔工作 . 财务部门负责推荐奖励费用的发放工作。 六、推荐费奖励标准及条件 . 人才推荐奖励标准(元): . 条件 、所 有被 推荐 人员, 必须 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推荐人方可领取推荐奖金,否则不予奖励; 、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直接或间接主管,不在奖励范围; 、人事工作人员(含公司人事行政部)对人员的推荐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故不试用该办法; 、每位员工推荐的人数不限制。 七、奖励发放时间 当月绩效奖励分数由人事行政部统计汇总,计入推荐人当季度考核中;? .被推荐人转正工作满3个月后,由人事行政部统计汇总报批,并附录取员工的人事资料及人才推荐表提交公司领导审核签批; 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走推荐奖金申请流程,并报财务核实后发放;

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调动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绩效标准与发放范围 奖励绩效标准共分四级,每一级分二类,具体见下表 第一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第二类发放范围:被学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工作任务 享受高层人才奖励绩效者,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后,另外每年还需完成下表所列分值,分值中教学工作占30分,其余为科研工作积分。(分值核算依据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

积极参加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按照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做学术报告一次。 (二)科研任务 享受第一、第二级奖励绩效者需完成高层次人才规定的科研工作积分,同时还需完成项目申报任务,聘期内没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聘期内没有主持国家级项目的博士必须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 享受第三级奖励绩效者在完成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积分的同时,科研成果的数量和水平还必须满足下列规定中的三条,其中第一条和第七条为必备。 1.论文:每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A&HCI、CSSCI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下同)及学校规定的中文权威期刊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聘期内不少于3篇。 2.项目:聘期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或主持的横向项目累计到账经费理工科不少于15万元,人文社科不少于5万元。 3.著作:聘期内在学校规定的B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4.获奖:聘期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国家级前7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限前3名三等奖限第1名);或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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