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适度规模经营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试论适度规模经营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试论适度规模经营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试论适度规模经营政策的演变与完善

1.不同时期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界定

1.1适度规模经营的最初发源(1978-198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82年中央1号文件中正式得到国家首次认可。同时,在这个1号文件中,首次出现了“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内容。这是扩大土地经营面积,提高产量的有效方式。可以说,“集中”的性质与当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连片特点上有相符之处,也就成为有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政策的最初表述。但在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下,农民极为重视对承包地的拥有与掌控,土地能够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此承包地的变动发生较少,而且该1号文件也严格规定了“自身拥有的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说明国家对土地集中极为限制。因此,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现今的理解相差甚远,不具备今天的实践需求和政策基础。

1.2适度规模经营的试点探索(1985-1992)

在1985年中期以后,乡镇企业的兴起使得发达农区和大城市郊区的一部分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导致部分土地闲置不用,其他意愿耕种的人却难寻土地。

面对现实情况,1986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指出,随着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专业户”。此后,1987年中央在《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创新提出,“在京、津、沪郊区、苏南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可分别选择一两个县,有计划地兴办具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或合作农场,也可以组织其他形式的专业承包,以便探索土地集约经营的经验。”同年国务院作允许在江苏的苏锡常、北京的顺义、广东的南海进行适度规模经营试验。和之前规定不同的是,该阶段出现了适度规模的表述,这是我国对农地利用模式的全新界定,也为此时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调整提出了新的目标,标志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正式出现。

1.3适度规模经营的正式规范(1993-2001)

在上述以集体为单位推进规模经营的过程中,村某些地区出现了集体借农业结构调整、实施规模经营、两田制等违背农户意愿、减少甚至收回农户承包地的现象。因此,国家为了巩固承包基础、稳定承包关系,开始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进行及时总结。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1994年农业部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中提出“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1995年,国务院对农业部《意见》加以肯定,强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最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及实现路径 精品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及实现路径 摘要随着河南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呈现出转型升级并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可以进一步推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 通过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河南省农业实际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有助于研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方案来解决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设发展,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探索。 关键词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路径1引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良好发展是关乎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良性发展,才能更好的促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发展。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实现路径来促进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 2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2.1农村土地流转程度低。 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其首要重点在于土地的自由流转,只有土地产权明晰,流转限制少才能够实现土地集中化的可能。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3393万亩,占全省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34.81。 由此可见,河南省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程度低,土地的生产经营使用效率并未达到最大化。 农村土地产权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有承包经营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和流转处置权,因此造成土地流转不畅通,政策调整频繁,不利于土地的集中经营。 2.2农业资源分散阻碍规模经营的形成。 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就必须能够将农业资源聚集在一起,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不断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产出。 农业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金、人才、农业技术、设备等资源,只有将这些资源集聚在一起才能够不断地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然而目前在河南省境内,各项农业资源分散程度过高。

中国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综述

收稿日期:2010- 01- 26修稿日期:2010- 03- 09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重大项目(09andzd015);农业部软科学基金项目(z200912);上海市重点学科项目(B802);上海财经大学“211 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10330038)。 第一作者:许庆(1971-),男,江苏镇江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等。E-mail: xu.qing@https://www.360docs.net/doc/f22184799.html,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V ol.24 No.4Apr.,2010第24 卷第 4 期2010 年 4 月 Literature Review on the Issues of Proper ScaleManagement of Farmland in ChinaXU Qing, YIN Rong-liang(Institut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China)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conduct comprehensive review on relevant studies on proper scalemanagement of Chinese farmland by Chinese and foreign scholars, so as to provide several directions for furtherresearches on the issue. Methods employed are documentary data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Chinese scholars mostly focused on the necessity, status,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proper scale of management, etc.;while the foreign scholars usually emphasized on the returns of scale management through the perspective ofinput-output calculation. Besides, there are still debates on whether the farmland management can achieve theso-called scale economy and no agreement has been reached yet by either Chinese or foreign scholars.

2019年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告

农经站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调研报 告 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根据省市的安排,xx农经站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题调研组,从XX年5月25日至6月8日,利用15天时间先后深入15个乡镇,采取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利条件。 (一)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为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粮食生产更是置于全年工作之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四大补贴”不断增加,并逐渐形成了体系。 (二)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基础。随着农业财政投入的递增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方便了大户生产布局、稻田排灌、病虫防治和机械化作业。 (三)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些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

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农业”现象,那么要解决“谁来种田”的问题,需要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远源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下功夫。大力培育和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显得尤为重要。 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特点和典型模式。 近年来,我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土地流转指导服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多种有效形式,通过推进土地流转,促使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集中,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生产经营。据调查,至XX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6.1万亩,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4.7%;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达1.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1%。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呈现出以下六个特点:(一)流转形式多样化,出租面积明显增加。按流转形式划分,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据调查,截至XX年6月,转包面积22715亩,占流转面积的37.2%;出租面积29189亩,占流转面积的48%;互换面积达219亩,占流转面积的0.4%;转让面积877亩,占流转面积的1.4%;其他形式流转面积达8000亩,占流转面积的13%。与XX年年底数据相比,出租的面积明显增加。从实践来看,农户将土地通过出租、转包的形式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大户等,把土地与劳动力、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有效重组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得到了显著发挥,相应的

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吉林省四平市农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分析 1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1 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的现状(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以粮食产量和经济收入为例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可以从土地的利用效率上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 2 土地规模经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3 解决对策与发展趋势(未来发展的方向) 摘要:农地家庭承包经营符合我国国情、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自然性、季节性、区域性,曾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规模小、生产效率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缺陷却愈发暴露出来,因此,土地规模经营的优势及其必要性也更加明显。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现代化,而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农业现代化问题已经日益紧迫地被提上了国家的议事日程。目前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起色,在这一势头带动下,内地也出现了星星之火。为了探讨中国农村发展道路,尤其是内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我们课题组对吉林省四平市所辖区域的农村土地的耕地利用情况和农民收入水平组织了调研。通过对农村的调研,明确提出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也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发现了内地农村对土地规模经营的深刻要求,了解了制约内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主要因素。这种要求和这些制约因素促使我们对内地农村改革的深化作出思索。

1.1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涵义 经济学理论对经营与规模有着特定的涵义,一般是指生产力要素(如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等)在某个生产或经营单位中的集合程度与组合关系,即是指这些要素以一定的配置比例发挥生产或经营效果的范围和数量界限。讨论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就是研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土地或耕地的数量的合理界限,并探讨在中国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经营与管理界限的变化,以实现最佳经济效果。 1.2 农业生产规模经济的效益 西方经济学理论一般认为,规模经济之效益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即企业经营实体的规模扩大,促进生产率的提高,自身产生经济效益,如农业经营的耕地面积扩大,种植的专业化等。二是企业外部互相影响带来的效益,如农业经营中,为适应专业化生产形成的产、运、销一条龙,即外部规模经济。内部规模效益来自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如某些农业生产机械与设备。当土地具有一定规模,才可提高机械的利用率,减少折损率,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各生产要素之间也是互相联系的,大规模生产更利于分工协作,促进产品数量与质量的提高,增进经济效益。外部规模效益,包括市场规模的发展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其它企业规模变化对本企业带来的效益。如原材料供应条件的改变,销售市场的扩大等均可产生外部规模经济效益。 1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1.3 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演变过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半个世纪中,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发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目标确定方法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22184799.html, 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目标确定方法研究 作者:王强张秋龙 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4年第08期 摘要基于劳动生产率最优化模型和土地生产率最优化模型,分析各自最优化的影响因 素,进而提出我国农地适度经营规模目标的确定方法:应当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及粮食供给现状,合理平衡劳动生产率及土地生产率之间的关系,从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实施农产品价格补贴政策、建立完备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3个方面着手,提高农户规模经营的效益,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关键词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4)08-02425-02 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人口结构变迁视角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CX2013B407)。 作者简介王强(1988- ),男,河南汝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林企业管理。 收稿日期 20140201 在现实社会中,任何事物的发展目标及评价标准决定了该事物发展方向及路径,对于农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也是如此。现如今,国内外学术界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及评价标准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始终未形成统一的定论[1]。在现有文献中,土地生产率、劳动力生产率 和资金生产率是衡量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效益的3个主要标准。杨雍哲认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应以追求土地产出率为基本目标[2]。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要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基本目标。阮文 彪等则提出要兼顾土地、劳动力、资本生产效益的综合衡量指标[3];林善浪提出在保证劳动 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去追求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才是适合当前我国国情的[4]。 那么,从我国现实的生产经营现状及农业资源的禀赋来看,确定怎样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将决定我国未来的农业发展道路及发展方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以我国基 本国情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律为前提,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为目标,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然而,摆在研究者面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权衡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操作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笔者基于不同的模型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分析,指出如何在我国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中权衡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 1 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确定的理论基础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农民日报》(2013年01月01日03 版)嘉宾:蒋和平,男,湖南省宁远人,博士。1995年~1997年,在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农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二级教授、农业科技管理学科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理论、运行机制和模式的研究,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内外50项重点研究课题,出版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论》等10本专著。 主持人:本报记者陈伟 嘉宾: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蒋和平 近年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三农”理论界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具体发展模式、实现路径等仍处于不断探索中,有的地方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矛盾。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蒋和平教授率领的科研团队这些年一直关注农业规模经营相关课题。他们独辟蹊径,挑选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多个农业规模经营实例进行调查和对照比较,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了深入研究。本期对话主持人邀请到蒋和平教授,就如何理解现代农业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相互关系以及如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相关话题进行交流。

主持人: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提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在全国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嘉宾:农业规模经营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伟大的战略意义。 规模经营是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首先,现代农业是集约化的农业,要求生产要素聚集,相应的管理要素也更加复杂,一家一户精耕细作的小农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需要,必须搞规模经营。其次,现代农业还是标准化农业,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都要求一定的规模,一家一户很难做,成本很高,根本做不下去。第三,现代农业还是一个品牌化的农业,农业产品是产品质量、商品信誉、当地农耕文化、传统特色等要素的结合体,要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品牌、管理好这些要素组合,都必须要求一定的规模。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可以发现,他们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都选择了向规模化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的路子。深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将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奠定坚实的物质和实践基础。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还是确保粮食增产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促进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农民增收有什么重要作用?

浅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浅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摘要:积极、稳妥有序地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城镇化、逐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天祝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分析;对策及建议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归纳到一句话,就是“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基本情况及现状 1.1基本情况天祝县共辖9镇10乡、172个村民委员会、774个村民小组。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96.18万亩(标准亩),农牧业人口18.68万人,人均5.15亩(标准亩)。近年来,在实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退耕还林(草)过程中,全县减少耕地1 2.79万亩(标准亩)。截至2010年底,我县实有耕地面积8 3.39万亩,农牧户 4.20万户,农牧业人口18.16万多人,人均耕地面积4.60亩,农村劳动力11万多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7万多人,实现农村经济收入6 868.18万元,外出务工人员4万多人,实现劳务收入18 13 5.44万元,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 478元。 1.2现状根据调查统计,2009年,我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已具雏形,在华藏寺镇出现了少量的规模经营单位和面积,实现规模经营的面积200亩:其中华藏林场租赁阴洼山组农户耕地150亩进行松树育苗;古城林场租赁界牌组农户20亩种植松树苗;寺滩一农户租用阴洼山组农户耕地30亩种植蔬菜。从2010年开始,全县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出现了如哈溪镇友爱村、松山镇石塘村、华藏寺镇黄草川等一批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以日光温室为主要内容的设施农业发展的典型实例,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效益。其它乡镇也根据全县特色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转包、转让、

调查报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1 全市土地流转呈现出“五个”显著特色 一是流转走势趋于规模化。全市流转面积在3.33~33.33hm2之间的有7.93万hm2,占流转面积47%;33.33~66.67hm2的有3.87万hm2,占23%;66.67~333.33hm2的有3.2万hm2,占18.9%;333.33hm2以上的有8 666.67hm2,占5%。二是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在土地流转中,除农户之间流转外,已有更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等参与流转。据统计,3 764个家庭农场,流转面积7.2万hm2,占流转面积的42.7%;4 782个大户流转面积6.07万hm2,占36%;550家合作社流转面积2.2万hm2,占13%;139家工商企业流转面积1.4万hm2,占8.3%。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成为主要的规模流转主体。三是流转用途趋于现代化。在规模流转中,从事设施农业7 666.67hm2;从事综合利用发展现代休闲农业的6 666.67hm2;从事标准化养殖面积5 066.67hm2。用现代农业理念推进流转,实行工业化管理、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化开发等现

代农业雏形开始显现。定远引进的投资10亿元流转333.33hm2的意洋草莓博览园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四是流转程序趋于规范化。全市建立了覆盖所有乡镇的流转服务大厅(窗口)和县(市、区)仲裁庭,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提供了服务平台。流转双方能够主动接受县、乡流转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规范程序办理流转手续,减少了矛盾隐患。 2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土地流转主体经营规模与能力不适应。土地流入主体大规模经营,除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外,还增加了管理风险。存在少数流转主体经营缺乏有效规划,对自身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估计不足,存在贪大求快,盲目过大规模的现象,一旦遇到天灾或经营不善容易导致不能按合同履约等问题。 二是经营主体建设不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发展刚刚起步,生产经营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收支记录不完整;用企业化理念经营农业的意识不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有的合作社名存实亡,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过于松散,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没有形成价格联盟,利

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

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我国粮食生产的实证研究(一) 2011年12月12日10:14 来源:《经济研究》2011年第3期作者: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5 内容提要:有关规模经营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基于一个随机抽样的来自我国粮食主产区5省100个村庄1049个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分别从投入产出和生产成本两个不同的角度全面考察了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生产规模经济的存在性。实证研究表明,在考虑土地细碎化的影响后,我国粮食生产总体上而言规模报酬不变。由此可见,如果政府单纯出于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而大规模推行规模经营的政策显然是不可取的。同时发现,除粳稻外,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对单位产量生产总成本均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本降低与经济效益提高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规模经济,规模报酬,适度规模经营 一、引言 以均田承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我国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做出了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制度绩效。但是随着这一制度安排改革效应的逐渐释放,其不足之处,如土地细碎化经营、难以与市场接轨、比较效益低下等问题渐露端倪。1996—2007年期间,除棉花和油料作物外,其他农产品的净收益均有所下降。有些农产品甚至出现了亏本(韩俊等,2008,第97页)。尤其是粮食生产远低于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的收益,并最终造成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批粮田撂荒、粮食产量增长缓慢,甚至滑坡的严峻局面(俞可平,1997)。而且未来通过农产品价格政策来促进农业生产增长的政策操作空间和效应将会变得越来越小,因为它同国家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及同中国入世所做的承诺相悖。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增大和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粮食和农业生产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①与此同时,农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等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许庆等(2008)的研究已表明我国现在土地细碎化的存在对农户收入正面的影响作用大于其负面的影响,但关于农地是否具有规模经济性的争论一直存在。 稳定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又是短时期内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自1987年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采取不同形式实行适度规模经营②以来,中央连续在若干重要文件(例

土地规模适度经营的内涵

土地规模适度经营的内涵 公1.土地规模经营的实践经验 现实中,规模经济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施蒂格勒的生存检验法才更具有现实意义。如果我们将生存检验法运用于农业生产,那么,若以使用土地的数量作为评判农业生产规模的大小,则可以观察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后20年间,农业生产规模的变化趋势。如果以家庭为经济组织的小块农地经营的比重下降,则说明这样的经济组织不具有规模效率;如果比例变化不明显,则说明这种农业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如果经营大面积农地的大农场比重上升,那么,说明这种大农场的经营是有效率的,并且处于进一步扩张或兼并的状态。 就我们调查的东北三省看,从实践上说土地的规模经营问题也难以找出确定的边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农民在正常的耕作条下,不使用农业机械,也不使用除草剂等生化技术,那么,满负荷工作的界限大概是耕作40亩农田。如果使用除草剂等生化技术、全程种植使用机械化(除了收割),收割采用雇用临时农民工,则一个农民的满负荷工作是耕作2000亩农田。如果全程机械化,采用生化技术,并雇佣长期工人,类似于一个小农场,则我们调查最大的耕作亩数是6000亩农田,但会出现管理上的问题,这种规模可能更类似一个小农场。 由于农业机械的可租赁和市场化程度提高,在东北的农村,农业

耕作除了收割用人工以外,基本上都实现了机械化操作,而除草等田间管理,也基本上实现了生化技术而不再使用人工。这也验证了哈特的理论,当农机械这种专用性投资可以拆分即可租赁时,土地的机械化程度就真正由要素的机会成本决定了,也就是说,当劳力成本较高时,小片土地也可以实行机械化操作。 据我们调查,除了北安等大型机械化农场以外,农地耕作的技术投入、机械化程度、产量水平和标准化程度甚或是投入成本基本上与土地耕作亩数无关(祥见专栏2)。 按照斯蒂格勒的市场生存检验法,一种有效率的生产组织形式或经营规模是由市场决定的,或者说,经过一个长期的观察,市场存在的经济组织形式是多样化的,经营规模是不等的,这说明,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不能确定土地规模经营的界限或内涵,或者说土地规模经营界限是市场依据不同的条确定的,因此,有效率的土地经营规模是不统一的。 另一个确定土地规模的标准是农业生产的收入。对于一户农民说,如果经营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与从事他业劳动的机会成本一样,那么,目前这种经营规模是有效率的。就东北农民而言,在人均土地不足20亩,户均人口4人、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条下,靠经营农田过小康生活的基本是耕作亩数应该至少达到100亩。这个数字大约年收入可达到3-4万元(指种植粮食作(本权属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338查看)物)。考虑到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和劳动力机会成本,如果一个4口之家,有2-3个劳动力,那么就至少会有1-2个劳动力

农业规模化经营

规模化经营是小麦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邓小平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基本的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多方面形式的变化,我国现阶段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形式已经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农业,一些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发展和规范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借他山之石,寻求适应我国农村实际的土地规模经营的模式,早日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洪淳关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探讨农村经济77、83) 一、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新格局的形势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尤为重要。(黄莉新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纵横2010/1,7-9) 面对我国人均耕地少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耕地抛荒现象,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方针的指导下,许多专家开出了一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良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也一直在鼓励“资本下乡”整合农村各种要素,发展资本集团主导的现代农业,走“公司+农户”的道路。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大幅增长,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度下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并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制度瓶颈。无论是提高农业竞争力.还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农用土地逐渐集中和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推进土地的“登记、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在农民发展诉求的强烈需求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林冬生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粮食安全的两难困境及对策农村经济2010年第l2期53-55)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介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关键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建议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与耕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及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数量的土地规模,或生产经营单位突破土地规模狭小制约,通过主要生产环节的合作服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和服务规模化、社会化,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比例在70%以上,每个农户只能承包少量耕地。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例,大多数农户除了自给口粮和留种子之外,所余无几,商品率很低。农民收入一般比工人低,许多青年农民不安于务农。为改变我国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必须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之路。积极稳妥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党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1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 1.1土地集中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实行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的主要类型有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承包大户经营和产业化基地经营,其中以承包大户经营为主体。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与农村土地流转紧密相关。由于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就业和收入的主要依靠,近些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及由此形成的规模经营总体上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和大中城市郊区。因此,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只能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不可能在广大农村普遍推行。 1.2合作服务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在家庭经营基础上,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产业化经营带动型、社会化服务带动型等类型。我国各地不断推进的合作服务式农业规模经营尽管形式多样,但都具有共同特点: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实行优良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三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竞争力,成功将农户的生产经营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这些特点充分表明,合作服务式规模经营在我国广大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既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力水平,又适应今后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㈣。 2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2.1流转方式比较单一

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与思路

BUSINESS REVIEW 商业经济评论 经济导刊18 2011 / 02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个世界性问题。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就出现了家庭大农场主,农场平均面积达400英亩以上;日本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家庭农业小规模经营,到80年代户均耕地达到1.2公顷;法国在20世纪60年代,实行了由种田能手承包20—40公顷的农场式的规模经营。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实现农业发展第一个飞跃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二个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其根本目的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民的共同富裕。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首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政策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中国农村改革30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领导广大农民进行长期探索、做出不懈努力后所找到的既符合客观规律又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改革最具标志性的改革举措,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在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与思路* 文 | 吕卫民 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稳定和 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同时要尊重农户的市场 主体地位,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的土地 财产权。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保 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就要继续稳定农村的 土地政策,实行所有权、使用权和耕种权三 权分离,让农民拥有充分的耕地财产权;据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调查,土地用途转变增 值后的收益分配:政府得60%至70%,村 级集体组织得5%至30%,农民只得到5%至 10%。所以,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国家建 设需向农民征地,应给予农民更多的知情权, 实行城乡土地价格一致,防止地方政府层层 剥夺农民应得的土地补偿款;尽量减少农民 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流转,避免由于自然 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提倡中介组织在企业或土地承包者与农民签订合同时的作用,实行 双方直接签订合同;农村应成立土地流转协 会,对需要流转的土地,采取向社会招标的 方式,承包者要提前向农民支付一年或多年 的租金等。 第二,坚持农民自下而上与政府自上而 下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不 仅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而且也离不开党和 政府的指导与帮助。土地是民生之本,关系 着人类生死存亡,关系着民族兴衰,关系着 国家兴旺发达。 发展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农民自 愿的原则,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邓小平还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 这里讲的政策就是制订正确的农村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国家拥有征地权,党和国家为了加快社会发展,在制定发展政策时应该采取引导和说服的方式征用农村土地。 第三,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农村生产力,节约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有一定的改善农民精神生活的服务意识,如开办农村幼儿园、图书馆、健身房、公园、农业生态观光园等。第四,坚持以点带面与点面结合的原则。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借鉴某些地方的成功经验,根据不同地方的现实情况,搞好试点工作,确保重点,从而带动和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展开和普遍提高。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面向全国,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开展不同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路【关键词】 农村,规模经营,原则与思路 *注:2010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的研究成果,批准文号B504。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在这里重点是土地的面积规模。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所要求的土地面积并非是固定的,它因地、因时而变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农业劳动力转移而出现的一种新现象,与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并不矛盾。 适度规模经营是在一定的适合的环境和适合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经营管理、信息等)的最优组合和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因土地是农业生产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故农业规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指土地规模经营。 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应值不同,一定的规模经营产生一定的规模效益。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必须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为目的,才能使农民经营种植业同经营其他行业获得相当的平均利润,从而稳定其务农积极性,才能增加农产品生产总量,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许多国家在坚持家庭经营为主的条件下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实现规模经营的前提,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遍推广应用是规模经营的物质基础,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是规模经营的重要保证条件。 中国农村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户承包的耕地分散、经营规模太小等问题,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应通过经济和法律措施,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逐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在市场经济国家,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一般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而出现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开展农业规模经营需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农业劳动力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农业劳动力顺利转移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只有转移劳动力并使其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工作,农业劳动力人均负担的耕地面积才能增加,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才有可能;只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科技知识、管理能力等素质得到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效益才能得到保证。 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农户之间利益协调机制

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经营 适度规模经营是在一定的适合的环境和适合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设备、经营管理、信息等)的最优组合和有效运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因土地是农业生产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故农业规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指土地规模经营。 一、产生背景 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应值不同,一定的规模经营产生一定的规模效益。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必须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为目的,才能使农民经营种植业同经营其他行业获得相当的平均利润,从而稳定其务农积极性,才能增加农产品生产总量,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许多国家在坚持家庭经营为主的条件下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实现规模经营的前提,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遍推广应用是规模经营的物质基础,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是规模经营的重要保证条件。 中国农村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农户承包的耕地分散、经营规模太小等问题,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应通过经济和法律措

施,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逐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二、必要条件 在市场经济国家,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一般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而出现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开展农业规模经营需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农业劳动力素质普遍得到提高 农业劳动力顺利转移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只有转移劳动力并使其获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工作,农业劳动力人均负担的耕地面积才能增加,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才有可能;只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科技知识、管理能力等素质得到提高,农业规模经营的效益才能得到保证。 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农户之间利益协调机制 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首要条件。农业规模经营往往以土地利用规模为主要的衡量标准,而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只有通过建立相应的土地流转机制才能实现土地的流转和集中。 农民眷念土地传统观改变,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农民眷念土地的传统观念逐步改变,并在农民中建立起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一般来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越完善,

最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选择

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 路径选择

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选择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 [摘要]比较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分析“农业不是具有典型规模经营的产业、农场规模与土地生产率成反向关系”等观点,得出对于土地规模经营的正确认识:要实现农户增收目标,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必然趋势。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农户自愿和市场选择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同时改善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外部条件。 [关键词]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效益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农村改革30年的经验,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要克服一些理论误区,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才能使得这一制度创新收到最大成效。 一、规模经营与规模效益

规模经营这个概念是从“规模经济”这个概念推知而来的。所谓“规模经济”就是指因规模扩大而引起的效率提高。广义的“规模经营”就是单纯地指土地经营面积的扩大;狭义的“规模经营”则认为不仅要扩大经营单位的土地规模,而且能够取得规模经济的效应。本文指的是广义的“规模经营”。规模经济是指在一定的区间内企业规模扩大导致单位产品成本的下降,如果超出或不足一定的区间规模扩大后反而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上升,则称作为规模不经济。 需要指出的是,规模经济或规模经营并不意味着规模效益,因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户愿意扩大经营规模的动机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纯收入,而不是为了降低单位产品成本。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只是增加收入的一种手段;如果单位产品成本没有降低,甚至还提高了,但总的纯收益会增加,那么农户还是愿意继续扩大规模的。可见,只是用规模经济的概念还不能完全解释生产单位的规模运动规律。规模经济是指规模扩大后产生的单位成本的下降,而规模效益是指规模扩大后带来的新增经济效益,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规模效益包括规模经济,但内容比规模经济丰富。如图1所示,在图中,曲线是长期平均成本曲线,E是成本最低点,所对应的产出规模是QE,规模小于QE的为规模经济区间,大于QE,时为规模不经济区间。图中P是产品价格线。它是农户经营产品的价格。当农户经营规模为Q1。时。单位产品成本为c1,它高于产品价

以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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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改革论 文 以适度规模经营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摘要]我国农业面临“三量齐增”的困境、农民增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新需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而现代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础。要解决好适度规模经营面临的“人、地、财”问题,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 [关键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10-0043-04 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中国最高级别的“三农”会议成为“供给侧改革”在当前重点领域的又一次具体应用。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刻不容缓 2015年12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我国实现粮食产量“十二连增”。为何在如此大好形势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原因在于当前我国农业供给体系存在严重问题,粮食总产量的增加不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不能解决越来越严重的农业发展问题。 (一)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导致的“三量齐增”问题 当前我国粮食出现粮食产量、库存量、进口量“三量齐增”的现象。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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