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

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

分公司营业执照风的办理一直困扰着创业者们,这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办理呢?营业执照的办理有什么流程吗?小编为你带来了“分公司营业执照”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据此,设立分公司也应该申请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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