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第二卷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第二卷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第二卷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第二卷速记口诀

1.应当减轻、免除

(1)防卫过当

(2)避险过当

(3)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的

(4)胁从犯

(5)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防险首功胁从止;

2.应当从轻、减轻、免除

从犯。口诀:应从减免是从犯。

3.应当从轻、减轻

已满14不满18岁的人犯罪。

少年犯,应从减;

4.可以免除

(1)犯罪较轻而且自首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口诀:轻罪首,种毒铲,罪可免。

5.可以减轻、免除

(1)在国外犯罪。虽受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首先考虑的是免除,其次才是减轻,这一点即选择的倾向上与后面几点不同。

(2)有重大立功的

(3)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的(4)个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6)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口诀:国外犯,有表现,主交代,五千万,可减免。

6.可以从轻、减轻、免除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2)犯罪预备

口诀:盲聋哑人预备犯,可从减免是模范。

7.可以从轻、减轻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2)犯罪未遂

(3)教唆未遂的

(4)自首的

(5)立功的

口诀:半疯傻,可从减,教唆犯罪皆未遂,自首立功可从减。

从轻处罚犯罪总口诀:

1、防险首功胁从止,应减免;

应从减免是从犯。

少年犯,应从减;老年犯,可从减;罪轻首,种毒铲,罪可免。

国外犯,有表现,主交代,五千万,可减免。

盲聋哑人预备犯,可从减免是模范。

半疯傻,可从减,教唆犯罪皆未遂,自首立功可从减。备注: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自首、重大立功的改为可减免,

※从严处罚情节

总则部分——总则仅仅有两个,但十分重要:

(1)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

(2)累犯

2.★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帮助行为但不作为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

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向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活动进行资助行为的

②、资助恐怖活动罪向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犯罪行为提供资助的行为

③、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但需要注意,并不是说这些犯罪的内容都是相关犯罪的帮助行为,存在不是共犯的其他帮助行为)。

④、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特殊:即使没有此罪也不按共犯处理。

口诀:资危叛裂乱覆国,恐怖组织活动费。

协助组织卖淫罪,帮毁伪造证据罪

以上不属共同犯,单独定罪非帮助。

3.★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教唆行为但单独规定为犯罪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教唆他人吸毒罪;引诱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妨害作证罪

口诀:虽为教唆非教唆,煽动军人裂覆国。

教唆吸毒幼女淫,妨害作证单独罪。

4.★目的犯,如果不具有该目的,则不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该种犯罪。比较重要的归纳如下:

(1)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传播为目的)(第152条);

(2)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第175条);(3)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第217条);(4)绑架罪(以勒索财物或实现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第239条);

(5)诬告陷害罪(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第243条);

(6)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盗窃、抢劫、抢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7)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第303条);

(8)骗取出境证件罪(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目的)(319条);

若为自己偷越国边境:此行为为偷越的预备行为

(9)制造、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3条);

(10)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第389条)

口诀:绑架赌博骗出境,诬告陷害转高贷。

走淫侵著抢诈骗,传淫行贿目的犯。

★过失犯总结:

刑法以惩罚故意犯罪为原则,惩罚过失犯罪为例外。过失犯罪主要集中于引起重大危害结果的领域(限于大纲范围);

5、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

过失方法:

(1)失火罪(2)过失决水罪(3)过失爆炸罪(4)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5)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代表重大法益的对象:

(1)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2)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3)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4)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5)过失损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

口诀:交通工具加设施,电信广播易燃爆。

水火爆炸危险物,过失危害公安罪。

6.重大安全职业中的过失:

(1)重大飞行事故罪(2)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3)交通肇事罪(4)重大责任事放罪(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6)危险物品肇事罪(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8)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9)消防责任事故罪

口诀:铁路飞行肇事,工程劳安危物。教育消防事故。7.、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口诀:国有企事人员,签、行合同被骗,出具失实文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1)过失致人死亡罪(2)过失致人重伤罪

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1)过失损毁文物罪

(2)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出现危险作为犯罪成立标准的过失犯罪)

(3)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4)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以出现危险作为犯罪成立标准的过失犯罪)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6)医疗事故罪

(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口诀:毁损文物害传染,菌种、毒种扩散。

医疗事故重污染,血液制、供国检。

9.渎职:

(1)玩忽职守罪(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5)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6)环境监管失职罪(7)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口诀:玩忽职守失裁判,过失泄密环监。

传防失职人员逃,履行合同被骗。

10.军人违反职责:

(1)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2)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3)武器装备肇事罪

口诀:擅离玩忽职守,过失泄露军密,武器装备肇事。7、前后呼应的罪名: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2)玩忽职守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止失职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环境监管失职罪

(4)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口诀:两个环境三个骗,五个失职毒种散,国家军事泄密案

聚众犯罪的条文归纳:

11、所有参与聚众活动的人均构成犯罪

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口诀:凡是越狱犯,人人都得判

12、聚众进行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构成犯罪,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

聚众哄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

口诀:哄抢、斗、冲又扰乱,只罚首要积极犯

13、首要分子与多次参加者构成犯罪

聚众淫乱罪;口诀:首要多次,聚众淫乱

14、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聚众犯罪,而其他参加者不构成聚众犯罪;

聚众打砸抢行为抢走财物或者损毁财物的;(此时,其他的定抢劫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此时,其他参加者定妨害公务罪)

口诀:抢财乱序,阻碍妇女,首要聚众,另害公务

15.★结果加重犯,主要包括:

1、故意伤害罪

2、强奸罪

3、非法拘禁罪

4、绑架罪

5、拐买妇女、儿童罪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7、虐待罪

8、抢劫罪(第263条,而且对八种加重情形都需要注意);口诀:绑、奸、故伤、抢、拐卖。

暴涉婚姻、禁、虐待。

读此口诀,记忆34种从重情节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

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

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教唆毒品与黄贩,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惹起人命案,非法搜查把门串;

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聚众斗殴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情形,抗拒检查(定故意伤害、杀人)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加重情形。武装押运(定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情形,其他明确规定的因出现致人重伤、死亡而加重刑罚的情形。

16.★基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而并罚的有:

有组织犯罪: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实施的罪实行并罚

(2)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并利用该组织而犯其他罪行的,实行并罚(这一点同上述第一情况完全一致)

口诀:恐怖组织黑社会,其他成员都连累

公职(官员)犯罪:

(3)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实行并罚,或者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实行并罚;海关人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的,以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实行并罚;税务人员收受贿赂不征、少征税款的,数罪并罚;※总结:渎职犯罪中除了司法人员受贿枉法从一重,而不是并罚;其余都要并罚;可谓之:

17.立法偏袒司法

偷越国边境的犯罪:

☆(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5)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表示,此类罪并罚不一定都是因为牵连犯,比如,杀害、伤害、强奸行为。

★基于罪刑相适应而并罚:

(6)实施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产销伪劣又抗查,两个犯罪一起罚。

18.(7)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

口诀,走私物品妨并罚

19.但要注意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待,即属于包容犯问题,不实行并罚。

口诀,走私毒品加重罚

20.(8)保险诈骗罪与该具体之罪实行并罚

口诀,保险诈骗,一并完蛋

★基于刑罚预防目的而特殊规定:

(9)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积极的一般预防。

★特殊例外:

(10)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罪之外)而偷开机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并将机动车辆据为己有或丢失的,以盗窃罪与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并罚

(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口诀:

★法典中典型的转化犯立法例有:

(1)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在非法拘禁犯罪行为过程中,行为人又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则使原本较轻的非法拘禁行为转化性质严重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

(2)收买被拐买的妇女、儿童罪—→拐买妇女、儿童罪收买后又出卖的

(3)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聚众的方式,而且该转化仅仅针对首要分子,其他参加者妨害公务罪

(4)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6)抢夺罪—→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

(7)盗窃、诈骗、抢夺罪—→抢劫罪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之际,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

(8)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挪用的虽然是273条所规定的救济、救灾等七项特定款物,但归个人使用的)

(9)抗税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因为抗税罪的法定刑高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抗税中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想像竞合犯从一重处罚,则只能定抗税罪)

(10)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11)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条件是当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从中窃取财物时。)

(12)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故意伤害罪(1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罪转化为贩卖毒品罪有两种情形;①是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的,②是行为人为牟利而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的,可见前者不要求是否有牟利之意,提供不论是否有偿均使原行为性质发生转化,而后者仅限于是有偿提供的。)(14)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可以推断有两种情形发生转化:①是主观上不想退还即有能力退还而拒不退还的,②是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如果行为人是无力归还、即因客观原因不能退还的,仍定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而不能转化为贪污罪。)

转化犯口诀:非法拘禁致伤亡,应当转化故杀伤; 刑讯逼供虐监管,从重处理故杀伤; 个人使用特款物,从重定罪挪公款; 收买妇儿后又卖,定罪拐卖没商量。

★包容犯现象包容犯其实就是想像竞合犯,是理论错误,学艺不精的表现——韩友谊语。

刑法典中典型的包容犯立法例有:

(1)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以绑架罪论处而且一般直接处以死刑,)但是注意:绑架罪不能包容故意伤害罪,而是要按想像竞合犯从一重处罚。这是因为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高于绑架罪基本构成的法定刑

(2)拐卖妇女罪包容强奸罪

(3)拐卖妇女罪包容引诱、强迫卖淫罪

(4)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包容强奸罪(以强奸的方式迫使妇女或幼女卖淫的,对该强奸行为不应单独定强奸罪或奸淫幼女罪,而作为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构成,被其包容);但请注意:强迫卖淫罪包容强奸罪,而组织卖淫罪包容强迫卖淫罪,所以组织卖淫罪包容强迫卖淫中的强奸罪,但如果没有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不能单独包容强奸罪

1.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其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犯罪阶段仅限于在刑事诉讼中。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如果证人因为记忆错误而作了虚假证词的,不构成犯罪。

与包庇罪如何区分?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它是专门针对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限于律师)设定的罪名。大纲已经删除了此罪,但仍需掌握(李庄案)。

3. 妨害作证罪(普通罪名)、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重点罪名):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1)这两罪都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

(2)前者是阻止证人作证或者贿买证人作伪证——通过妨害证人作证的方式妨害司法。

(3)后者是他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通过妨害物证的方式妨害司法,主要是伪造或毁灭物证。

(4)司法工作人员犯这两罪的,从重处罚。

(5)妨害作证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界限。虽然两者针对的对象都是证人,但前者是发生在证人出庭作证之前以及诉讼活动过程中;而后者是在证人提供证言之后实施的,即因证人在诉讼案件中提供证言而对其施加侵害的行为。

(6)犯罪嫌疑人本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是一种事后不可罚的行为(理论上认为这种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构成犯罪,但帮助其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则构成本罪。

行为人唆使、指使当事人,与当事人共同或者自己单独毁灭、伪造证据的,都构成本罪,而且行为人都是正犯(不是教唆犯、帮助犯),当事人并不与其构成共同犯罪。4.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1)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犯罪的人。这些人包括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

注意:根据《刑法》第362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定罪处罚。

(2)窝藏、包庇罪是选择性罪名,可分为窝藏罪和包庇罪。1)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财产,帮助其逃匿的行为。2)包庇是指作假证明,以掩盖犯罪人的罪行,如假冒证人提供虚假的证人证言。

行为人为了使犯罪人逃匿或者不被发现,而自己冒充犯罪人的行为,也构成包庇罪。

(3)不定包庇罪的包庇行为。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时,不定包庇罪,定《刑法》第349条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不定包庇罪,定《刑法》第294条第4款的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根据《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就可以认定为“明知”。

(2)本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也是看事先有无通谋。事先有通谋的,按共同犯罪处理。

(3)注意《刑法修正案(六)》对本条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修改。它增加了本罪的行为方式: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的,也构成犯罪。这种行为的实质是洗钱,只不过其上游犯罪是一般犯罪,而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7类犯罪。

(4)本罪也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多个行为的,如窝藏后又转移、销赃的,也只定一罪,而非数罪。这里的“收购”包括买赃自用。

(5)行为人将自己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或者销售的,不另定罪。

窝藏、转移、隐瞒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的,以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定罪,不再定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6)注意关于洗钱罪的司法解释:条文很复杂,核心一句话:只要有为7类犯罪洗钱行为的,就定洗钱罪。洗钱行为不限于法条所列的与金融活动有关的几项。例如:将他人的受贿款谎称为是自己赌博时输给对方的钱,也成立洗钱罪。

6.脱逃罪: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不同于破坏监管秩序罪),正在被劳动教养和受到行政拘留处分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被司法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已被判处缓刑、已被假释的罪犯逃脱公安机关的监督的,不构成本罪。

脱逃罪是行为犯,只要脱离监管人员的控制,即为既遂。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21、取保候审口诀:拘传证人。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2、监视居住口诀: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23、缓刑、假释和管制口诀: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2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

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2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

口诀:明人抗贡举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口诀,伤宅,通婚遗伪知,人身财产三年下。(伤宅,风水不好,在风水不好的房子里结婚,生下了伪知识分子,导致人身和财产,在三年里每况愈下。)

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通,妨害通信自由案

婚:重婚案遗:

遗,遗弃案

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侵占、虐待

27、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

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判无期徒刑的怀孕哺乳期妇女。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8.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

口诀:关系利害外国人,缓假考期被执行。

无限人身不自由,公检法国陪狱警。

29.近亲属规定;口诀:刑事诉讼富二代,民政诉讼三代外。

30.法律应该提供援助情形:

未成年人盲聋哑,死刑无期半疯傻。横批:强制执行31.辨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情形:

口诀:侦查人员未主持,暗示指认有嫌疑。

对象数量不相符,个别混杂无类似。

32.补强证据三要素;口诀:不受被补证支配,事实有关来源废。

33.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口诀:

恐怖活动黑社会,重大毒品害人类。

又贪污、又受贿。

利用职权害公民,追捕逃犯嫌疑人。

34.律师辩护各种情形:

口诀:普通被告拒辩护,无须查明应同意。

若再拒,自己护,多名被告另案处。

援助被告拒辩护,一有理由二遭拒。

35.律师权力口诀:侦查完毕听意见,

记在案,应附卷,

批捕死核一同算。

36.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四方面内容;

口诀:打击犯罪护人民,诉讼权利当事人。

无罪之人不追究,有罪之人必受惩。

37.集中审理,又称为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庭每一刑事案件的审理,从开始到判决的做出,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持续进行,不得中断。

口诀:一个法庭,成员不换,集中查辩,不断速判。38.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三种情形;

口诀:国家个人有隐秘,商业案件需请示。

审判不满十八岁,少年代理需同意。

39.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五种情形:

口诀:显著轻微过时效,特赦死亡撤诉告。

40.被害人享有的特有诉讼权力;

口诀:报案控告求立案,不立案、可申议。

给出理由才算数。不起诉,决定书。又申诉。

要求抗诉并自诉。

41被害人与其他当事人所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力有:

口诀:提控告,请回避,保护商业要保密。

法庭调查辩证据,本族语言提申诉。

42.八种刑事诉讼证据:

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5鉴定意见,6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7视听资料,8电子数据。

口诀:物书言陈述,鉴定查笔录,视听有数据。下面是民事证据八种:

和刑诉达到完全一致。

43.监视居住相关的刑期折抵;

口诀:判处管制,日复一日;拘役徒刑,添五执行;管前拘押,一日顶俩。

44.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条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监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察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5、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的;6、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

口诀:未成年人盲聋哑,重大违法半疯傻。

逮捕条件有疑问,当面陈述案重大。

45.符合逮捕条件,但可监视居住的几种情形;可以和监外执行对比;

口诀:案子未结羁押满,严重疾病难自理。

怀孕哺乳婴幼儿,生活无着靠唯一。

46.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可先行拘留情形;

口诀:预备犯、实行犯,犯罪以后被发现。

住处身边有证据,自杀逃跑正流窜。

现场遭指认,身世要隐瞒。

多次结伙有重嫌。

47.应当逮捕的情形,3种,特殊,2

口诀:徒刑以上有罪证,取保候审危险性。

可能判十年,故犯身不明。

48.要求立案而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情形;

口诀:立案不立案,检院说了算。要求说理由,检长那里求。

立案或撤案,委员跟着办。

49.讯问犯罪嫌疑人地点;

口诀:嫌犯被押公检所,现场住处公检定。

50.讯问证人地点:

口诀:公检单位驻点(住处,证人自己提出的地点)51.不计入审限的情形;

补充侦查变管辖,中止审理精神病。

52.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

口诀:十四十八未成年,涉嫌犯罪判一年,被起诉后装可怜。

53.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应参加)

口诀:重大疑难新类型,事实法律拎不清。

同类型案非过往,群体案件反映强,

院长庭长费思量。

54.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的处罚措施;

口诀:警告制止,带出法庭,千元罚款,半月拘留。(15

日)

55.判处死缓限制减刑的案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口诀:强抢杀绑爆投放,死缓减刑不适当。

56.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口诀:盲聋哑系外国人,共犯有人不认罪。

判处死刑影响大,认罪反倒又无罪。

57.二审须开庭审理的情形;

口诀:判死刑、来抗诉,事实证据有异议。

58.管制和拘役期限记忆简便方法

管制的各种期限只需记住323,即三个月到两

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59. 拘役的各种期限记住是161,即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60.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拘役-161-原12(原刑期以上,1年以下,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615-原51(原刑期以上,5年以下,1年以上)。

61.无限防卫权的几种情形记忆杀人(杀人)帮(绑架)凶(行凶)强(强奸)抢(抢劫)人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

口诀:杀人帮凶强抢人身。

62. 吸收罪(7项罪名)

绑架抢劫吸杀伤,拐卖妇儿吸淫强; 走私贩卖毒品罪,包含暴抗与武装; 组织运送偷越境,莫管暴胁来抵抗; 组织卖淫全吸收,介绍容留与奸强。

63. 转化罪

非法拘禁致伤亡,应当转化故杀伤; 刑讯逼供虐监管,从重处理故杀伤; 个人使用特款物,从重定罪挪公款; 收买妇儿后又卖,定罪拐卖没商量。

64. 非法经营罪口诀一首:

货券保险,出版外汇; 传销食盐,兽药电信; 灾期抬价,从重定罪。

详解:

1、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2、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定非法经营罪。

3、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定非法经营罪。

4、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的,定非法经营罪。

5、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6、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即“瘦肉精”)

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及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7、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8、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65、认定自首情节

口诀:部分承认部分成,不咬同伙还不行。一审之前不翻供,翻供之后快认怂。

66、减刑以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以下:

口诀:有期、管、拘可减半,无期徒刑傻十三。死缓完,二十年,死缓限,加五年。

67.14—16周岁少年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八类罪:

口诀:烧杀淫掠,商贩抱头

烧,放火罪;杀,杀人罪;淫,强奸罪;掠,抢劫罪;商,伤,故意伤害(致重伤死亡);贩,贩卖毒品(制造、运输等不算);抱,爆,爆炸罪;头,投,投放危险物质罪。行政与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法:

1.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

2.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

加处罚款

3.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

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

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 4.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

裁判行为的

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

5.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对应法条

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流:即留,违法拘留

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他:其他违法行为尽:即禁,非法拘禁

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6.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等强制措施

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

程管其(期)对象

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

程正(征)视(事)数据7.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口诀:究他自个行为

被羁押或判刑的

8.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口诀:刚值时令表面意思:刚赶上时令

刚:即岗,岗位值:即职,职责时:

时间令:命令二、行政诉讼法: 1.受理范围

口诀:英法制护发雾抚恤他

表面意思:拿英法联合生产的护发雾剂抚恤他对应法条

英:即营,认为侵犯自己经营自主权的法:即罚,对处罚行为不服的

制:对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措施不服的护: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义务

发:对应法给自己的证照未发货不予答复的雾:即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抚恤:认为行政机关没法给抚恤金的

他: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

附行政处罚类型:小(销)刘(留)收款亭(停) 2.不受理范围1):终归国内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2):应只调回全才

复处理行为

3.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口诀(1):大海不省砖

表面意思:向大海填砖会填很多砖对应法条

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海:海关处理的案件

不:即部,针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省: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为提起的诉讼砖:即专,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口诀(2):他先攻外(语) 表面意思:准备考试他先复习外语对应法条

他: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先:即县,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

攻:即共,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体诉讼案件

外: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4.其他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情形口诀:更夫领进小孩对应法条

更: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夫:即复,与被诉复议决定由法律利害关系或

为复议程序的第三人

领:通邻,被诉行为涉及相邻权的

小:即销,与撤销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

5.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

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6.判决撤销的案件情形

7.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应变更或废止的

8.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出庭做证人的情形口诀:押他验身,现场笔录

表面意思:把他押下去验身,并做现场笔录对应法条

押:对扣押财产的品种和数量有异议的他:其他需要的情形

验:对检验物品的报关和取样有异议的身: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的

现场笔录: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的9.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放院重复扯两袋复议契书

子有关复议的合同书

诉讼,而未为之

10.中止诉讼情形

关机关解释或确认的

11.再审案件必须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口诀:请他避开漏船对应法条

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

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1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口诀: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表面意思:他本来应该继承他的海外的阿姨对应法条

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

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

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

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民法口诀

民法口诀 (一) 1.简单形成权的魅力,是一方说了算。 2.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的拒绝权。 3.可以默示的方式行使形成权。 4.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支配权。 5.鱼或熊掌——选择权。 6.鱼或熊掌——选择之债。 7.法律规定+事实=法律关系。 (二) 1.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4.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与非法行为。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法律行为三分法;事实行为亦可三分法。 12.抛弃是法律行为;先占是事实行为。 13.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 14.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15.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件亦引起物权变动。 16.条件可能发生;期限必然届至。 17.只能代理法律行为;不能代理事实行为。 18.委托是双方法律行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19.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三) 1.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权利能力纵横平等;行为能力纵横不同。 3.民事权利可以抛弃;权利能力不能抛弃。 4.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宣告失踪无顺序限制。 5.宣告失踪,离婚必然胜诉。 6.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7.人鬼情未了,再嫁水不收。 8.以所有权出资形成共有;以使用权出资不形成共有。 (四) 1.法人独立责任;非法人组织非独立责任。 2.滥用与混同,揭开公司的面纱。 3.分立与转投资;责任大相径庭。 4.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5.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6.代表机关由一个自然人充任。 7.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 (五)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是期间。 2.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3.诉讼时效主要限制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限制形成权。 4.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除斥期间消灭权利本身。 5.期日是时间点;期间是时间段。 6.出生是时间点;活了18岁是时间段。 7.时间点是分水岭。 8.缺多少补多少。 9.黑签与白签。 10.民法倒计时。 11.掐头去尾。

2014司考法制史:德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2014司考法制史:德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1)在整个封建时代,法律的分散性和法律渊源的多元化是德国法最基本的特点。习惯法、地方法、教会法、罗马法以及帝国法令长期并存。 (2)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萨克森法典》,大约编纂于1220年,其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刑事问题的地方习惯法和诉讼规则,以及调整封建关系的采邑法。 (3)封建时代后期出现了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纳法典》(1532年颁布)。该法典共179条,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内容,被多数邦国长期援用,在德国封建法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 2.德意志帝国的建立与近代德国法律体系的形成 (1)统一后的德国以原普鲁士邦国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了近代法律体系,先后颁布了宪法、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法院组织法、民法典和商法典,成为大陆法系的又一个典型。 (2)与此同时,由于德国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德国法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结构更加严谨逻辑更加严密,概念更加准确。

3.魏玛共和国时期法律的发展 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由于政体的变化和社会化思潮的影响,德国加快了民主政治的进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法律敎育网 4.法西斯专政时期德国法的蜕变 希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 (1)在宪政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 (2)在民事法律方面,颁布了《卡特尔变更法》、《强制卡特尔法》等法令加强对垄断组织的扶持,强化垄断资产阶级对国家政策生活的控制,并且颁布了《世袭农地法》、《德意志血统及名誉保护法》等单行法律,推行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政策,巩固法西斯政权的统治基础。在刑事法律方面,原先法律中的民主原则被彻底抛弃,代之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原则。 5.二战后德国法的变化

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

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 【口诀一】(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之法定刑升格情形,八字口诀【内容】:中外卖淫,收三英镑(拐卖立升级) 【口诀联想】:说的是世界上凡是卖淫的勾当都是统一收取“服务费”的,正是卖淫无分中外,一律收“三英镑”。 【具体解读】:中,重的谐音,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外,卖往境外的;卖,卖淫,确切的说是迫使卖淫的;淫,奸淫的,即贩卖过程中强奸妇女被拐卖妇女的;收,首先的首也,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三,贩卖人数3人以上的;英,偷盗婴儿的;镑,采用绑架的方法拐卖的。 口诀五(侵权责任法): 记忆所有的比较特殊的侵权法归责原则【之一】: 过错推定8种情形【内容】: 医院挂危井,无木堆。(是谁的过错责任?) 【联想】:有一所医院,被高高悬挂在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里,下面没有木头堆可供支撑...是不是很危险?是不是很荒唐?是不是很神话?记住,越是荒谬的东西,越是有助于记忆! 【解读】:医,医院在三种情况下适应该规则原则,注意,医院责任本来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的,过错推定只是例外,具体情形稍微看看法条就好了;院,是园的谐音,即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由此而外,一般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都是采用无过错责任的;挂,悬挂物取一个字,即不动产里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危,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质,所有人管理人对非法占有有过错的;井,窨井里取的一个字,即地下施工致人损害,注意,地面施工和地下施工都使用该规则原则;无,无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在教育机构收到损害教育机构责任。注意,限制行为能力人适应一般

的过错责任;木,林木折断取一字,林木折断适应该原则;堆,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注意,这里的倒塌要严格区别与建筑物的倒塌。 【之二】:记忆无过错责任情形9种 【内容】:单肩劳动机,倒还高产(虽然无过错,还是要担责,嘿嘿) 联想:劳动机是一种生产设备(我拟制的),在通常情况下,这种设备是需要“双肩”来操作的,现在有个人搞了个创新弄了个“单肩”的劳动机出来,而且,这种劳动机倒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即高产了。 【解读】:单,单位,用工单位对工作人员的无过错责任;肩,监的谐音,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责任;劳,个体劳动者接受劳动方对劳动者的行为负责;动,动物致人损害,如狗咬人啊之类的,注意,除了动物园动物使用过错推定其余饲养动物一律适用无过错责任,其中有两种情况,烈性犬等禁止饲养的动物和违反规定饲养动物使用严格责任,即无任何免责事由。机,机动车责任,在和非机动车,行人责任的划分上。倒,倒塌的倒,即不动产倒塌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连带责任。注意,这儿有一个特别的免责事由:如果建筑物的倒塌是第三人直接导致的,如恐怖分子炸掉的,则建设,施工单位免责。还,环境的环字谐形。即环境污染责任,污染者的无过错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环境污染责任下,不可抗力不一定是免责事由。高,高危作业,高度危险物等;产,生产者对产品缺陷的无过错责任。 口诀六(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形总结 【内容】:平时中个奖,学外国免管,亦不忙!(别管了,要用著作权就用吧,只要合理就OK) 【其它联想】:咱们国家如果谁中了个福利彩票什么的是不是国家会要纳税啊什么的,管太多,所以难怪他们不整天忙来忙去的,学外国多好,免于管理,中奖你是你的就全拿回家去吧,我们懒得管,所以就“也不会再忙了”。 【解读】:平,评论,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时,时事新闻,即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的引用或再现;中,政也,在很多方言中是中,政不分的,这儿好凑一起,即为了报道政治,经济,宗教的时事新闻而使用;个,个人为学习研究而使用;奖,讲也,人家的讲话等作品;学,学校,限于教学人员使用;外,展览在外

行政法很强大的记忆口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行政法部分 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 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 对应法条 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 才:即裁,仲裁制度 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 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 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 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 速:即诉,诉讼制度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 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罪:犯罪和刑罚事项 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 口诀:正审死罪 对应法条 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死:即司,司法制度 罪:犯罪和刑罚 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 口诀:据书辩事理 对应法条 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 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 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 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 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 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划牌三法 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 对应法条 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 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 口诀:容海安睡会 对应法条 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 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 对应法条 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 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 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 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 对应法条 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流:即留,违法拘留 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他:其他违法行为 尽:即禁,非法拘禁 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指派他征伐 对应法条 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 他:其他违法行为 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 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 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 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口诀:究他自个行为 对应法条 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 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 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 口诀:刚值时令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法制史历年司考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2年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

2010司法考试口诀(法理)刘印铭

法理学 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的争议:法德分离实证义,权威奥哈凯分析,实效社会现实具,非实道联正确必,结合超越阿列西。 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学说多,神意最早内规则,命令不同主权者,正义苏士善良术,判决法官能预测,人民意志法卢梭,自由意志找黑格。阶级本质马克思,最初正式终物约。 法的特征:特征规范国意普,强程权义与可诉,区别技然是文化,区别宗道在强家。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交互独,直表权行本社力,规范作用指引当,不确选择确定义,评价他人预互相,教育一般示范警,强制制裁违法性。社会作用法目终,政思经领政社能。法律具有局限性,自身社会他环境。 法的价值:人的需要价值础,实然应然都满足。 价值的种类: 价值种类分四区,形式基础是秩序,自由最高价标准,控制社会通控利,基标评体推正义。 价值冲突及解决:价值位阶自正序,个案平衡特主体,利大害小用比例。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三要素,条件后果肯否定,可为应为勿为行。规则条文之内容,条文规则表现形。授权可以义务并,命令必须禁不应,确定多数委另行,准用适用他法定,强行民事任意性。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种类多,公理法理和国策,基具实程都包括。规则原则有区

别,内容具体与个别,范围微观与宏观,方式全无与均可。 规则与原则的适用: 一情一行是规则,不可分解实原则,一般情况用规则,穷尽规则方原则,个案正义才可舍,理由更强才适合。 法律概念:基本概念法独特,时空人事不同涉。 权利与义务: 权利法定国保认,保利义关自主允,义务强履属应然,权一义二性区分,主体对世与对人,总量相等不可分。 法的渊源:实质形式两渊源,历史渊源多事件,著作一般非正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宪律行章地自单,渊源还包国条惯。法律人大常委算,行规文件命决全,名称条例规定办,地方法规规则添。深圳市府四常大,经济特区范文件。国际条约缔结院,常决席批无适惯。 渊源的效力冲突: 渊源冲突有规则,宪律行章效力缩。全国特别新实体,国际省章高市级。新一旧特制定管,法律都由常委判。部章地章国务院,自治单行经变通,特区自区优适用。地法部章院先评,用章授法常委定。省级规章和地法,省级常委一把抓。 非正式渊源:不确冲突无大提,习惯政策判例许。 法规汇编、编纂: 归类整理是汇编,立法法典之编纂。 法的部门、体系: 部门对象和方法,体系现实国内法。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民刑商经和宪政,诉讼资环保劳动。 法的效力含义、范围: 效自程序和强力,根据法德社心利。对人折中人保地,空间延致使船机。一般不溯著作例,时效从旧从轻记。法定职权依程序,非规文件也

民法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六、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

司法考试法制史唐律章节考点

司法考试法制史唐律章节考点 2017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关于唐律章节考点 (1)区分公、私罪的原则 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 【记忆口诀】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2)自首原则 ①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 案者,唐代称作自新。对自新采取减轻处罚的.原则。 ②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③规定自首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如数偿还。 ④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代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对于不实不尽者,只处罚其不实不尽的那部分行为,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处罚。 ⑤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罪;审问他罪而能自首其余罪的,免其余罪。 (3)类推原则 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 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例如,《盗贼》篇规定:夜间无故入人 家者,主人当时将其杀死,不负刑事责任;今主人将其折伤,当然无罪,此为“举重明轻”;又如《盗贼》篇规定:谋杀期亲尊长者,不

论已伤、未伤,皆斩。今若有人实行杀、伤其期亲尊长,比已伤未 伤更重,自应处死无疑,此为“举轻明重”。 【记忆口诀】减轻处罚举重明轻,加重处罚举轻明重。 (4)化外人原则 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记忆口诀】国籍相同属人主义;国籍不同属地主义。

贸易术语记忆口诀

贸易术语巧记 一、关于主要义务——-主菜:清风货运煲(方便记忆) 清——-清关:买进卖出两例外 风——-风险转移:除非“三舷”交货转 货——-交货地点:恭喜发财货交到 运——-安排运输:好运平分做买卖 煲——-保险义务:有爱(字母i)的术语必保险 (一)清关:通常情形“卖出”(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进”(买方负责进口清关)。只有两个例外——-掐头去尾。头:exw,尾:ddp (二)风险转移:除非是三个涉及船舷的术语: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其他的都是在交货时发生转移。 (三)交货地点(卖方于此地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e组:就一个卖方义务最小的exw,在卖方工厂交货; f组:(汉语拼音fa“发”)c组(汉语拼音cai“财”)的交货地方都是于卖方所在的“发”(fa)货地点交货。 d组:(汉语拼音dao“到”):卖方必须将货“交到”(拼音dao)买方所在的某个地方才算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四)安排运输(水运方式下即为负责租船定仓) “好运平分”——-e、f、c、d四组术语“平分”为二:前两组e、f组“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后两组c、d由“卖”方安排运输,即“做买卖”——-前两组由“买方”负责,后两组由“卖方”负责。 (五)保险义务:cif、cip有“i”的由卖方负责投保。 二、关于卖方交货时是否负责卸货——-小菜:四碟(d)发菜 (一)四碟(拼音die)——-四个d组术语:daf、des、ddu、ddp——-除了deq (二)发菜——-fca(汉语拼音facai发菜),但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由卖方负责装货、 三、适合的运输方式: 只适合陆运的——-“大发”:daf(拼音dafa) 只适合水运的——-三舷:fob、cfr、cif以及“汽水”:deq(q拼音qi汽)、fas(s拼音shui水)des (s拼音shui水)

司考民法必背法条

2、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的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符合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三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4、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不应自行成立清算组) 5、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6、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律或协议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7、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8、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9、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0、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1、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12、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无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13、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14、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通则)。 15、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16、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中国法制史14句口诀

中国法制史14句口诀 1 郑国刑书首公布邓之竹刑晋之鼎 2 法经封建数第一商鞅改律汉承秦 3 八议制度入曹魏置于篇首乃刑名 4 晋增法例和五服泰始注律属张杜 5 北齐合二为名例重罪十条隋唐承 6 封建五刑始开皇加役流刑始贞观 7 永徽律疏耀中华元后方才称疏议 8 太祖刑统首刊印神宗方设编敕所 9 折杖配役皆太祖仁宗不仁用凌迟10大明仿元设六部大诰治吏空普及11大清律例集大成现行刑律废七篇12新的刑律未施行民律草案未颁布13宪法文件首钦定国会制定在天坛14正式颁布属那部贿选宪法笑料传

中国历史朝代表夏:约前2071-约前1600 商:约前1600-约前1046 周:西周:前11世纪-前771 东周:前770-前771 (又称春秋、战国) 春秋:前770-前256 战国:前475-前221 秦:前221-前206 汉:西汉:前206-公元23 东汉:25-220 三国:魏:220-265 蜀:221-263 吴:222-280 晋:西晋:265-316 东晋:317-420 十六国:304-439 南北朝:南朝: 宋:420-479 齐:479-502 梁:502-557 陈:557-589 北朝:北魏:386-534 东魏:534-550 北齐:550-557 西魏:535-557 北周:557-581 隋:581-618 唐:618-907 五代十国:后梁:907-923 后唐:923-936 后晋:936-946 后汉:947-950 后周:951-960 十国:902-979 宋:北宋:960-1127 南宋:1127-1279 辽:907-1125 西夏:1038-1227 金:1115-1234 元:1279-1368 明:1368-1644 清:1644-1911

2018年司考--刑诉口诀-整理(厚)

2018版刑诉口诀 三大、四小、两种人 [三大] 公、检、法。 [四小] 国安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 [两种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诉、辩、证、翻、鉴 其他诉讼参与人范围: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翻译、鉴定人。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危、恐、黑、毒、信息、音容、接、住、他 【关联法条】《刑事诉讼法》第62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上下左右近亲属的范围: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姐妹。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证人出庭的条件:1.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2.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3.法院认为有必要。 有病、太远、在国外 民诉:有病、太远、遇灾害 证人出庭的例外: 1.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 2.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考点提示】上述情形,可以通过视频方式作证。 有异议、有必要 鉴定人应当出庭条件: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

2017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的功能。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公

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 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 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 罪。.

2016【司法考试】民法学1.2

【司法考试】民法学1.2第一讲债法总论的若干问题一、债的移转(★★★)(三)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1)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自己画图。设甲为债务人,乙为债权人,甲对乙债务全部或部分免责地转让给丙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有三模式,其要件各个不同:第一种模式:甲、乙、丙达成三方协议:“甲对乙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由丙承担。”第二种模式:第三人丙与债权人乙达成协议:“甲对乙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由丙承担”。采此种模式的,无须甲同意,但应通知甲。乙、丙的协议属于“利益第三人合同”。甲可抛弃因此取得的利益。第三种模式:甲与第三人丙达成债务承担协议。其构成要件有四:①甲对乙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②甲和丙就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债务达成合意。③须经债权人乙同意(《合同法》第84条)。须注意:按照司法考试答题标准(13年·卷三·91题·D 选项),未经债权人乙同意的,甲、丙间的协议仍然有效(至少,在甲与丙间成立一个有效的代为清偿协议),只是不能对债权人乙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乙仍有权请求甲履行债务)。切记!④遵循法定形式。法律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2)免责的债务承担及其伴随的法律效果。这也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务必掌握。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①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承担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原债务人也不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②抗辩的援用。债务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包括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合同法》第85条)。 【例1】(根据11年卷三第14题改写)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问:若乙于6月1日请求丙付款,丙可对乙主张何种权利?答:不安抗辩权。思路:①5月10日,根据《合同法》第68条,甲对乙享有不安抗辩。②甲对乙的付款义务,由丙免责承担。③

司法考试各科口诀

司考各科口诀(民事诉讼部分)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 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 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 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 对应法条 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 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 动,动物致人损害的 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 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 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 品,产品责任 四、无须举证的事实 口诀:朕自指定裁判 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 对应法条 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自,自然规律及定理 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 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 裁,仲裁确认的事实 判,判决确认的事实 五、先予执行的情形 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 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

对应法条 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 婿,即恤,抚恤金 筹,即酬,劳动报酬 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 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御,即育,抚育费 医,医疗费 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赡,赡养费 养,抚养费 六、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 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 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 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 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 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 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 对应法条 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 重,发回重审的 特别:特别程序等 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 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 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 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 对应法条 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 公,即工,工伤纠纷 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 伙,合伙纠纷 计,即继,继承纠纷 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 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 债,即宅,宅基地纠纷 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

2017年司考考前三分钟之刑诉口诀(向高甲总结)

2017年司考刑诉通关口诀之向 高甲总结 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证人出庭的条件: 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 证人出庭的例外: 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 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 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 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 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 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 搜查案; 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6. 亲告、轻微、公转自 法院自诉案件: 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 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 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 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7. 侮诽暴虐侵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 ①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③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④侵占案(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8. 该谁给谁,再看主罪 公安检察院交叉: 该谁给谁:涉及到对方管辖的案件时,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 主罪原则:主罪属于该机关,则由该侦查机关主侦查,另一侦查机关予以配合。 9. 危恐无死没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③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10. 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①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②应当由上级法院管辖的,不 能再指定下级法院管辖;③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法 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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