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离职人员不可轻视

教训:离职人员不可轻视
教训:离职人员不可轻视

教训:离职人员不可轻视

今年3月份一离职员工的事情现在想起还让我有些郁闷。该员工在我公司工作半年有余,于3月份办理辞职,一周后总部人力行政中心来电咨询,说某某(该员工姓名)讲你子公司要破产了,请说明情况。一听头都大了,经调查得知该员工离职后还没在总部入职,就散布我公司工资都发不下来,快撑不下去的谣言。免不了一番解释、辟谣,当然该员工最终也没在总部入职。

这起事例也让我对离职人员管理进行了反思。在职人员固然要管理,离职人员也要做好管理跟踪,因为他们散布出来的消息,即使是假的,对公司形象的损害也是很大的。

做好离职面谈。在员工提交辞职单时,首先要弄清楚该员工离职原因,如果是可以解决的,就让其继续留任,这也可以节省新补充人员招募、培训成本;一定要走,就好聚好散,尽量不要让离职人员带着怨气离开,有机会也可为其推荐合适的工作。

重视离职交接期间的管理工作。员工一旦提交辞职单,其状态和行为同平时工作多多少少都有不同。我司一平时很乖巧的女孩子,在离职交接期间,一周内就和主管吵了三次,这在其平时工作期间是没有的。做好同离职人员的沟通交流很有必要。交接工作也要尽可能完备详细,坚持谁交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离职期间贵重仪器的使用、车辆使用也要做好控制。我司以前派车很便捷,5月份一职员离职期间,我司仍和以往派车给他处理相关工作,在其离职半个

月后,一张1000元的违章罚单邮寄到我司,经核实是该职员在离职办理期间超速行驶所致。不论其是否蓄意,都给我们离职管理工作提了个醒。

同兄弟公司、关联公司保持信息畅通。同一集团下,子公司、分公司众多,少不了有员工从这家公司离职,抬脚就尽另一家子公司的事情发生,尤其是老资历的员工。人才正常流动自然要鼓励,但对一次被辞退或自离的员工,及特殊情况离职人员,一定要和关联公司做好信息交流,避免不必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含参考答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在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人括号内,每小题1分。 1、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宗旨是“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 B ),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A.职业纪律 B.职业行为 C.职业操守 D.职业道德 2、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无法确知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利益冲突或对如何处理利益冲突存有疑问时,应该按照内部规定向( D )报告,寻求内部专业支持。 A.银监会 B.所在机构负责人 C.银行业协会 D.上级主管 3、下列符合“守法合规”要求的做法包括( D )。 A.遵守法律法规 B.遵守行业自律规范 C.遵守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D.以上都应遵守 4、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熟知业务”的有关规定的是( B )。 A.熟知向客户推荐的产品 B.银行产品部门向客户经理介绍产品时未提及风险,客户经理也没有主动了解产品风险C.熟知与自身岗位相关的有关法规 D.熟知业务处理流程 5、某银行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荐银行产品的时候,向客户特别强调了同类产品历史年收益率高达30%,暗示肯定能够达到该收益目标,并强调该产品没有风险,对该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A )。 A.没有做到向客户充分提示风险 B.由于历史上该产品确实没出过问题,也就不用向客户说明是否存在风险 C.该人员是为了完成销售目标,对银行有利,所以是合理的 D.以上说法都不对 6、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做到授信尽职,但对申请贷款企业的授信尽职不应该包括( D )。A.了解该企业所处行业情况. B.如该企业申请担保贷款,应当了解担保物的情况 C.了解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 D.必须了解该企业总经理的个人信用卡消费情况 7、工作人员发现同事在给客户介绍产品的时候刻意隐瞒了该产品的风险以实现销售目标,则该工作人员( C )。 A.应当帮助同事隐瞒,以便增加银行销售额 B.不管该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与自己无关,不应当过问 C.应当及时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D.应当立即向监管部门检举该同事的违规行为,不必事先提醒同事或向本行领导报告 8、当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处分有异议时,采取的正确行为有( A )。 A.先按正常渠道反映与申诉

2020年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附件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 (2020 年 9 月 2 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及依据】 第二条【银行业从业人员】 第二章职业操守 第三条【爱国爱行】 第四条【诚实守信】 第五条【依法合规】 第六条【专业胜任】 第七条【勤勉履职】 第八条【服务为本】 第九条【严守秘密】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行为守法 第十条【严禁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非法催收】 第十二条【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 第十三条【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

第十四条【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第十五条【严禁内幕交易行为】 第十六条【严禁挪用资金行为】 第十七条【严禁骗取信贷行为】 第二节业务合规 第十八条【遵守岗位管理规范】 第十九条【遵守信贷业务规定】 第二十条【遵守销售业务规定】 第二十一条【遵守公平竞争原则】 第二十二条【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遵守出访管理规范】 第二十四条【遵守外事接待规范】 第二十五条【遵守离职交接规定】 第三节履职遵纪 第二十六条【贯彻“八项规定”、反“四风”】第二十七条【如实反馈信息】 第二十八条【按照纪律要求处理利益冲突】第二十九条【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 第三十条【实施履职回避】 第三十一条【严禁违规兼职谋利】 第三十二条【抵制贿赂及不当便利行为】第三十三条【厉行勤俭节约】

第三十四条【塑造职业形象】 第三十五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和氛围】第四章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礼貌服务客户】 第三十七条【公平对待客户】 第三十八条【保护客户信息】 第三十九条【充分披露信息】 第四十条【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第五章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第四十一条【接受、配合监管工作】 第四十二条【遵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 第四十三条【协助有权机关执法】 第四十四条【举报违法行为】 第四十五条【服从应急安排】 第四十六条【守护舆情环境】 第六章强化职业行为自律 第四十七条【接受所在机构管理】 第四十八条【接受自律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惩戒及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高管规范】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参照适用】

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河南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一、严禁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 二、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三、严禁为关系人或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银行信用。 四、严禁授信人员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五、严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六、严禁违规办理非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和贴现业务。 七、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八、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九、严禁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违反客户意愿办理业务。 十、严禁冒充或代替客户签字,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以个人名义代客保管身份证、存单、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严禁违规代客理财,诱导、误导、超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严禁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利用信用卡套现。 十三、严禁违规查询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十四、严禁违规为个人、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或开通电子银行,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 十五、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共用业务系统用户。 十六、严禁违规管理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在视频监控下办理现金业务。 十七、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留存银行废止印章。十八、严禁违规管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私自留存作废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十九、严禁在会计结算、授信审批、费用管理等方面化整为零,规避授权控制。 二十、严禁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纸质或电子信息档案。 二十一、严禁指使、授意、强迫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二十二、严禁违规操作危害银行计算机系统安全。 二十三、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失范,损害银行业形象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四、严禁以散播负面信息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十五、严禁在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中逆程序、缺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案件(风险)。二十六、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案件(风险)信息。 二十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机构返佣等方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 二十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倒卖、泄露银行或客户信息。 二十九、严禁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或从事高利转贷。 三十、严禁参与涉黄、涉黑、涉恐、涉毒、涉赌等违法行为。 上述“三十个严禁”适用范围为河南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对违反禁令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由所在机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或辞退,担任高管职务的依法依规予以撤职或辞退,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追两级问责。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三十个严禁 一、严禁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融资机构,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二、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三、严禁为关系人或协助他人违规获取银行信用。 四、严禁授信人员在调查、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五、严禁以个人或单位名义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或出具保函。 六、严禁违规办理非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和贴现业务。 七、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 八、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 九、严禁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违反客户意愿办理业务。 十、严禁冒充或代替客户签字,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以个人名义代客保管身份证、存单、印章、U盾等重要物品。 十一、严禁违规代客理财,诱导、误导、超授权销售理财产品。 十二、严禁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利用信用卡套现。 十三、严禁违规查询个人征信或企业征信。 十四、严禁违规为个人、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或开通电子银行,违规办理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 十五、严禁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共用业务系统用户。十六、严禁违规管理库存现金,白条抵库,不在视频监控下办理现金业务。

十七、严禁违规使用印章、密押,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章,私自留存银行废止印章。十八、严禁违规管理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私自留存作废有价单证或重要空白凭证。十九、严禁在会计结算、授信审批、费用管理等方面化整为零,规避授权控制。二十、严禁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纸质或电子信息档案。 二十一、严禁指使、授意、强迫他人违规办理业务。 二十二、严禁违规操作危害银行计算机系统安全。 二十三、严禁违规操作、行为失范,损害银行业形象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二十四、严禁以散播负面信息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十五、严禁在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中逆程序、缺程序违规操作造成案件(风险)。二十六、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案件(风险)信息。二十七、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中介或合作机构返佣等方式违规谋取个人利益。二十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倒卖、泄露银行或客户信息。 二十九、严禁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或从事高利转贷。 三十、严禁参与涉黄、涉黑、涉恐、涉毒、涉赌等违法行为。 上述“三十个严禁”适用范围为河南省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对违反禁令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由所在机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或辞退,担任高管职务的依法依规予以撤职或辞退,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追两级问责

安全风险管控入井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

、安全风险管控入井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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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马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马渡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入井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 2017年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入井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 培训名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培训 时间2017年9月26日主持人余明福 贯彻人郎勇地点会议室 应到人实到人学习内容: 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详见《2017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专业第二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列举的专项辨识评估有4项,具体为: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我矿为低瓦斯井工开采,经认真查证,从2017年7月1日新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至今,上述列举项目均不存在,因此,未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三、与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目前):

一)掘进瓦斯 1.严格落实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2.每班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确保瓦斯检查到位 3.监控系统维护到位,保证风电、瓦电闭锁功能正常 4.矿级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到位,现场监管力度不得松懈。 二)矿井水灾 1.坚持每天安排人员观测+870石门的出水情况。 2.定期检修维护主排水泵,保证性能正常,确保放水全部通过主排水系统排出地面。 3.若排水量明显变化,必须立即按规定逐级汇报至矿长,由矿长组织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出现水情异常,立即停产撤人。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 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 第四条 [诚实信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第十条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最新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资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银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增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从业人员受处罚(处分)信息(简称处罚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受处罚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包括邮政代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处罚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处分、内部处分及其他处罚等惩戒措施的信息。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处罚信息报送、申请查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银监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系统,收集、管理处罚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章信息报送 第七条处罚信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为主,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

责。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事先以聘用合同、员工守则等形式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其处罚信息将报送监管部门,并用于行业内共享。 (二)处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做出的,处罚信息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构报送;处罚由机构外部做出的,由受处罚人员被处罚行为发生时所在机构报送。 人事关系隶属总(分)行,但在下一级分支机构工作以及人事关系在分(支)行,但在总行或上一级机构工作的人员信息,均由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机构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 (三)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总部人员处罚信息向银监会报送;其余机构及分支机构人员处罚信息,均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四)对于所在地无银监会派出机构的,应通过上级机构转报相应银行业监管机构。 (五)已离职从业人员的责任认定结果,由该人员离职前的任职机构向银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 第八条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被处罚人姓名、证件号码、处罚机构名称、被处罚行为发生时所在机构名称、被处罚行为发生时岗位、职务、违法违规违纪基本事实、处罚依据、种类、期限以及有关更改信息等。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一人一事一报”的原则,于处罚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从外部获取的处罚信息或处罚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获知或信息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第三章信息使用 第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害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时,须按照“谁受理谁查询”的原则查询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并根据查询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或是否同意所备案事项。 第十一条处罚信息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招录人员时应向银监会或派出机构申请查询有关处罚信息。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考试题库: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试题

单选: 1.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 A )建设,规范从业人员受处罚(处分)信息管理,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 A案防长效机制 B工作长效机制 C奖励长效机制 D案件风险隐患 2.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的制定,有效强化银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增强从业人员( C ) A职业道德和工作效率 B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C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D业务水平和技能提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 B ),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办法》 4.《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受处罚信息的(D)。 A收集 B管理 C使用 D收集、管理和使用 5. 下列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的是(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资企业 6.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 B )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商业银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 银监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系统,收集、管理处罚信息并提供信息( A )服务。 A查询 B打印 C摘要 8.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处罚信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为主,并对所报送信息的(C)负责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考点

第十章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考点自测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熟知业务”的有关规定的是( )。 A.熟知向客户推荐的产品 B.银行产品部门向客户经理介绍产品时未提及风险,客户经理也没有主动了解产品风险 C.熟知与自身岗位相关的有关法规 D.熟知业务处理流程 2.下列哪一项是银行客户经理在给客户推荐产品时不必熟知及详细解释的知识?( ) A.产品的特点 B.产品的风险 C.产品的有效期 D.产品的设计过程 3.某银行客户经理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中“监管规避”原则的是( )。 A.为客户设计外汇结构 B.建议客户利用关联企业委托贷款规避所得税 C.建议投资国债 D.为客户设计用汇计划 4.某客户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如何能在规定的5万美元额度之外将多余的3万美元现钞兑换成人民币(结汇),该工作人员的做法不妥当的是( )。 A.因为担心在“监管规避”方面违规,告诉客户没有任何办法 B.建议客户将这3万美元转入其家人账户后结汇 C.建议客户若不急用,明年初再来结汇 D.建议客户在不急用的情况下可选择购买有关外汇产品 5.以下关于监管规避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可以向客户明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B.规避是指为逃避法律、法规中禁止性、义务性以及程序规定而采取的以合法形式逃避法定义务、掩盖非法或违规事实的行为 C.法律法规的规定既包括授权性规定,也包括禁止性、义务性或程序性规定 D.银行违反禁止性、授权性或程序性规定将会对其产生直接不利的后果 6.以下属于法律法规中程序性的规定是( )。 A.银行业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或违规对他人透露有关信息 B.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经营性、生产性企业依法照章纳税 C.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必须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代客理财业务资格 D.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主管机关依法进行反洗钱调查时必须提供必要的协助 7.银行业从业人员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岗位职责”有关规定的是( )。 A.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B.未经内部职责调整或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 C.当有急事需要处理时,将规定自己保管的钥匙交与其他工作人员暂时代为保管 D.未经内部职责调整或批准,不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8.某银行员工勤奋好学,经常向另一部门其他岗位的同事学习业务知识,在同事偶尔外出时还主动提出代为履行职责,这种行为( )。 A.体现了同事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应该得到鼓励 B.体现了该员工的勤勉尽职精神,应该得到表扬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概述与准则 标准答案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以下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宗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 B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 C完善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 D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正确答案: C 2. 从业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履行特定岗位职责的行为叫做:√ A职业行为 B职业道德 C岗位行为 D岗位道德 正确答案: A 3. 中国银行业发展中的不足表现在以()为核心的职业价值理念没有树立起来。√ A诚信、热情、敬业 B诚信、合规、尽职 C合规、尽职、上进 D诚实、敬业、上进 正确答案: B 4.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以下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是:√ A中国银行 B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D中国农业银行

正确答案: 5.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的监督。√ A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 B国际金融机构、所在机构、社会公众 C国际金融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 D所在机构、行业自律协会、国际金融机构 正确答案: A 6. 被视为民法中的“帝王原则”,对银行从业人员提出较高要求的是:√ A价值最大原则 B客户至上原则 C爱岗敬业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 D 7. 银行从业人员应当守法合规,以下选项中不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需要遵守的范围的是:√ A法律法规 B国际惯例 C行业自律法规 D所在机构规章制度 正确答案: B 8. 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是:√ A违规风险 B法律风险 C合规风险 D经济风险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doc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121 关键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达到施工全过程得到控制,规定对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有效的培训,以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工区制定并实施全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各部门予以配合。 三、工作流程 1、培训对象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为登高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电工作业、电焊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混凝土施工、防水工程施工、预应力张拉施工的作业,工程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 执行和管理人员:包括梁场领导、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技术和业务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物资采购、过程和产品控制人员。 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工班长和操作人员。 验证人员:包括质检员、试验员、计量员。 2、培训方式:培训分为场内培训,计划内培训和计划外培训。 3、培训计划

(1)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每年培训计划的时间。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关键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发证机关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并报经理批准。 (3)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名称、参加培训单位或部门、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培训方式、主办部门。 4、计划依据 (1)生产活动及产品质量实际存在的问题; (2)设计图纸、规范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 (3)本工程的实际需求。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各工区实际工作的不同需要,确定具体人员的培训需求。 (1)梁场管理人员应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法律法规和认证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2)工班长和操作人员应参加质量法律法规和技能培训、考核。 (3)从事质检、试验、计量的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理论、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持证上岗; (4)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桥面防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银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增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从业人员受处罚(处分)信息(简称处罚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受处罚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包括邮政代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处罚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处分、内部处分及其他处罚等惩戒措施的信息。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处罚信息报送、申请查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银监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

信息管理系统,收集、管理处罚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章信息报送 第七条处罚信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为主,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事先以聘用合同、员工守则等形式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其处罚信息将报送监管部门,并用于行业内共享。 (二)处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做出的,处罚信息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构报送;处罚由机构外部做出的,由受处罚人员被处罚行为发生时所在机构报送。 人事关系隶属总(分)行,但在下一级分支机构工作以及人事关系在分(支)行,但在总行或上一级机构工作的人员信息,均由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机构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 (三)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总部人员处罚信息向银监会报送;其余机构及分支机构人员处罚信息,均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四)对于所在地无银监会派出机构的,应通过上级机构转报相应银行业监管机构。 (五)已离职从业人员的责任认定结果,由该人员离职前的任职机构向银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 第八条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被处罚人姓名、证件号码、处罚机构名称、被处罚行为发生时所在机构名称、被处罚行为发生时岗位、职务、违法违规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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