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外廓尺寸测量检测系统操作规程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检测系统操作规程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检测系统操作规程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检测系统操作规程

1 被检测车辆未驶入检测系统时,应先通过软件信号检测界面,观察信号是否正常。

2 当车辆需要检测时,首先应注册登录,在注册登录界面下,输入车辆基本信息。

3 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灯屏提示被检测车辆车牌号;灯屏提示被检车辆车牌号,准备测试。

4 车辆缓慢行驶到车头拍摄位置,系统依据光电传感器判断其位置,自动拍摄车头图像。

5 车辆以不高于5KM/h速度,平直低速行驶,通过测试区域。前轮触碰第一对轮位光电传感器,系统自动开始车辆外廓尺寸数据测量。

6 当被检测车辆尾部(最末端)离开龙门架7M左右的车尾拍摄位置时系统自动拍摄车辆图像。灯屏显示测量结果,车辆按灯屏提示进行操作。

7 点击“数据查询”菜单,选择正确车辆的“检测报告”,点击打印。

8 若与检测线联网,在检测线注册的车辆信息,可直接调用。如,已注册的车辆信息在进行外廓尺寸的检测时,输入车牌号,自动载入车辆信息。

9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检测注意事项:

10 通过软件信号检测界面观察信号异常时(有遮挡或无通讯),禁止检测。

11 被检车辆越过停车线,禁止检测。尚未注册车辆或开始测试时,可倒回停车线,进行注册、测试。

12 检测时,检测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及物体进入。

13 车辆尽量以不高于5KM/h速度低速通过,否则可能会增大测试误差。

14 前一辆车未检测完毕前,后面车辆禁止前行,停在检测区域外。

15被检测车辆应首先去除多于挂件(不能露在外侧、顶端),如苫布、铁钎、布条等。

16 检测车辆车速过快、加减速或检测区域内行进方向偏离过大的,会引起测试误差。

车辆外廓尺寸检测公差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经贸产业[2002]7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公安厅(局):为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生产准入”和“行驶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和机动车注册登记管理,深化车辆产品管理体制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告》管理的范围 国家经贸委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并在道路上行驶的民用汽车产品及相应底盘、农用运输车、半挂车和摩托车产品。无轨电车、轮式工程机械车(含装载机、挖掘机等)、拖拉机、全挂车等不实行《公告》管理。 《公告》包括文本和光盘两部分,文本主要表述新产品批准(含产品扩展)、勘误更改和撤销等内容;光盘由本批新增产品数据库和历批汇总产品数据库两部分构成,记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产品照片等内容。文本和光盘配合使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据最新一批《公告》文本和配套光盘的汇总产品数据库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在用车辆在办理过户、转出和转入登记时,要依据车辆在注册登记时发布的《公告》文本和配套光盘中的汇总产品数据库办理有关手续。未登《公告》的车辆产品或与《公告》公布的参数不符的车辆产品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不实行《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生产企业提供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办理注册登记。 二、增加和调整强制性检验项目 (一)自2002年11月1日起,汽车生产企业申报《公告》的车型(包括改进型、扩展等,下同)必须符合《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11567.1-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11567.2-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8296-200 1)等3项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国家经贸委授权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产品已列入《公告》的企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要尽快使出厂产品符合上述3项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向国家经贸委报送由授权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产品外型发生明显变化时,需提供有关照片。自2003年3月1日起,已列入《公告》的产品仍未安装符合上述标准的防护装置和燃油箱的,国家经贸委将在《公告》中予以撤销。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装备驻车灯的车型申报《公告》时必须符合《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GB18409-2001)要求,并提供由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三)自2003年3月1日起,汽车企业申报《公告》的车型必须符合《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655-2002)要求,并提供由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四)自2003年1月1日起,汽车企业停止生产不符合《关于正面碰撞乘员保护的设计规则》(CMVDR 294)要求的微型客车产品,其库存产品最多允许继续销售6个月。自

车辆外廓尺寸国内外检测技术

车辆外廓尺寸国内外检测技术 1、三坐标测量 国际上对于大型物体三维尺寸的测量,广泛采用的仍是三坐标测量机,三坐标测量机的测量原理是将被测件放入其容许的测量空间以获得被测件几何型面上测量点的坐标尺寸。根据这些点的空间坐标值计算出被测件的几何形状位置尺寸及其不确定度。 三坐标测量时,不可避免地出现被测物体变形、蠕变、动作响应慢、需补偿测量头直径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测量效率和测量精度。另外测量所需条件苛刻又限制了它在“在线测量”中的应用。尽管世界各国生产厂家试图用各种高新技术来改变这一状态,但至今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坐标测量机价格昂贵以及原理上所带来的结构庞大、复杂的不足,难以满足当今高效率、高精度测量的需要。 2、室内GPS 测量系统 测量时,空间中事先布置好的激光发射器不断向四周发射红外光线信号,传感器检测到红外线信号并由接收器将信号转化成为角度数据,通过软件处理最终将数据转化为位置与方位信息。iGPS测量法虽然能实现动态实时、自动测量,但该方法价格昂贵,而且测量精度较低,一般只能达到厘米级。由于其测量点数较少,在工业环境中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大,因此,不能满足对于车体车厢轮廓测量的要求。 3、激光跟踪仪测量系统 用激光跟踪仪进行测量,是国内进行飞机尺寸检测的主要途径之一。它通过测量待测点的角度和距离信息来获得待测点的空间坐标。由于激光需要通过跟踪靶球的反射进行逐点测量,而且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跟踪仪只能做到单点或者双点追踪。对于汽车车体而言,激光跟踪仪是单点测量,测量效率无从谈起,所以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4、经纬仪测量系统 经纬仪测量系统起源于大地测量仪器,至少需要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高精度光学经纬仪组合在一起,才能构成测量系统来获取目标点的空间三维坐标。经纬仪利用数据库来管理测量数据,并对测量数据进行初步的几何分析。与形状误差的检测。这种通过软硬件数据相结合的测量方法对于本方案的设计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是经纬仪坐标需要多台仪器同时人工瞄准,效率低,人为误差明显。

GB《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04 Limits of dimensions , axle load and masses for road vehicles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及消防车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注:汽车起重机、混凝土泵车及消防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最大限值为55000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作业指导书

外廓尺寸检验标准 一、 机动 车辆外廓尺 寸不得超出 GA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GA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限值。 二、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 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 ,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 。 三、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 误差不超过±2%或100mm 。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1.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图1规定的最大限值 2. 车辆外廓尺寸的其他要求 1) 当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满载状态、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小于1800mm 时,其单侧外伸 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表最大宽度处200mm 。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大于或等于1800mm 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宽度处250mm 。 2) 汽车的顶窗、换气装置等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得超出车高300mm 。 外廓尺寸测量方法 检测方法: 1) 车辆测量过程中,测量区域严禁有人员和其它固定或移动物体。 2) 测量车辆至少离检测线2米距离开始向前行驶。 3) 测量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在3―5公里/时。 4) 测量车辆中心位置行驶在中心线上。 5) 测量车辆尾部必须驶离检测线1.5米以上。 6) 测量车辆在未驶离检测线前,中途可允许停车,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60s ,否则重新检测。 外廓尺寸测量过程及记录由仪器设备自行操作。 汽 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的最大限 值 单位为毫米

JJF(赣)013-2015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

江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赣)013-2015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TireTreadDepthGauges 2015-05-11发布2015-06-1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 TireTreadDepthGauges 归口单位: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管锐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刘焜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黄捷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戴映云

4概述 (4)

本规范以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为基础性规范进行制定。 本规范技术内容主要参考了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3730.3-1992《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和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机构对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的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3730.3-1992《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GB/T3730.3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车辆支承平面(简称X 平面)vehiclesupportingplane 测量车辆尺寸参数时,用于支承车轮的平坦、坚实的水平面。 [GB/T3730.3-19922.1] 3.2车轮中心平面planeofwheelcenter 对于单式车轮,车轮中心平面为与车轮轮辋的两侧内边缘等距的平面。 对于双式车轮,车轮中心平面为与外车轮轮辋内缘和内车轮轮辋外缘等距的平面。 [GB/T3730.3-19922.2] 3.3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简称Y 平面)vehiclelongitudinalsymmetryplane(Y) 线段AB 的垂直平分平面。A 和B 两点为通过同一轴上两端车轮轴线的X 平面的垂面同车轮中心平面的交线⊿与X 平面的交点(见图1)。[GB/T3730.3-19922.4] 图1Y 平面 3.4车长Motorvehiclelength 车长,是分别过汽车前后最外端点且垂直于Y 和X 平面的两平面间的距离,即垂直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并分别抵靠在汽车前,后最外端突出部位的两垂直面之间(车长度方向两极端点间)的距离C 。单位为mm 。见图2。[GB/T3730.3-19923.3.1] 图2车长 X Y Y C

如何正确选用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a6839726.html, 如何正确选用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 作者:黄和跃 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年第15期 摘要:依据国家标准GB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第5.2条关于“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应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的要求(两年过渡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先上)。外廓尺寸测量仪是一种新兴的检测设备,多数检测站还是缺少了解的。在这主要从各种外廓尺寸检测设备采用的技术原理和方法;以及法规、技术标准和实际使用对设备的要求,对外廓尺寸测量仪的选型作了初步探讨,以供大家设备选型参考。 关键词:外廓尺寸测量仪;技术原理和方法;法规、技术标准和实际使用;选用 中图分类号:U495 文献标识码:A 近几年国内外对于车辆外廓尺寸检测技术的研究有多种多样,国内的设备厂商也有过不同的研究。目前国内生产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的厂家很多,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设备产品按技术原理和方法总体说来有以下几种。 1 CCD测量原理 机动车外廓尺寸采用CCD的测量方法。是在测量区域的顶部、侧面安装多个摄像机,采用接力棒的方法,对检测车辆在运动过程中,采用取景框的方法从长、宽、高不同的位置同时对被测车辆进行局部摄像,通过计算机图像处理算法将被测车辆的长、宽、高进行拼接,整合出被测车辆长、宽、高三方面的数据,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安装比较方便,结构简单,成本低廉。 采用CCD摄像机的测量方式,还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1)CCD摄像机易受外界光的 干扰,对检测环境和检测对象(车型)有要求。在一些光线特别强摄像机容易饱和,在比较弱的情况下,车辆轮廓曲线不清晰,物体表面曲率受光线变化等诸多因素,会影响特征点提取的准确性、对应点的精确匹配等问题,这些都最终会影响测量数据的准确度。(2)相机标定问题。视觉检测系统要达到较高的测量精度,必须要对摄像系统进行高精度的标定,但是实际摄像系统总是存在着各种误差,特别是镜头畸变误差、目标图像提取误差、摄像系统参数求解舍入误差等,使得物点、光心和像点很难严格满足共线条件,因此其测量精度只能在±1%左右。 2 激光扫描式测量原理 采用激光扫描测量的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由3个激光扫描仪组成,测量车辆宽度和高度的方法是在测量区安装在左右两侧上方的两个激光扫描仪,测量车辆长度的扫描仪,安装在车辆行驶方向的正前方的上方,并与安装在左右二侧的激光扫描仪互为90°垂直,测量车辆高度与宽度的方法是对按一定匀速运动中车辆进行扫描,对车辆顶面和两侧的表面进行扇面扫描,

JJF赣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精编

江西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 (赣)013- 2015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Calibrati on Specificatio nforTireTreadDepthGauges 2015-05-11 发布2015-06-1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规范 JJF (赣)013-2015 Calibrati on Specificati onfor TireTreadDepthGauges 归口单位: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管锐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刘焜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黄捷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戴映云

目录 1范围 (2) 2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计量单位 (2) 3.1车辆支承平面(简称X平面) (2) 3.2车轮中心平面 (2) 3.3车辆纵向对称平面(简称丫平面) (2) 3.4车长 (3) 3.5车宽 (3) 3.6车高 (4) 3.7检测盲区 (4) 4概述 (4) 5计量特性 (4) 5.1分度值 (4) 5.2示值误差 (4) 5.3重复性 (4) 5.4静态与动态一致性 (5) 5.5检测盲区 (5) 6校准条件 (5) 6.1环境条件 (5) 6.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5) 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 7.1校准项目 (5) 7.2校准方法 (6) 8校准结果..................................... 8.1校准数据处理................................. 8.2校准证书................................... 8.3校准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9复校时间间隔................................... 附录 A 校准记录(样式)............................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04 Limits of dimensions , axle load and masses for road vehicles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 ISO 1176:1990) GB/T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neq ISO 612:1978) 3 术语和定义 GB/T ,GB/,GB/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车辆应满足、、、的相应要求。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表1规定最大限值。 车辆外廓尺寸的其他要求

浅析机动车外廓尺寸动态自动测量装置的应用_程炎星

浅析机动车外廓尺寸动态自动测量装置的应用 程炎星,杜颖,杨华西,麻伟明 (丽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测站,浙江丽水323000) 摘要:目前,国内各公安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等机构在对车辆的外廓尺寸进行检验时,基本上采用人工手持钢卷尺检验方法。人工检验误差大、费时费力和不安全。为改善这种状况,迫切需要一种测量仪器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进行动态自动测量和把关,以减少检验人员工作强度和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源头上禁止超限车辆。 关键词:机动车外廓尺寸;动态;自动;测量装置 doi:10.3969/j.issn.1006-8554.2013.03.018 1技术背景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21861-2008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项目和方法6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等技术参数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年下半年至今,公安部交管局连续发文:5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6公交管[2010]312号、5关于印发2011年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6公交管[2011]41号、5关于进一步落实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措施的意见6公交管[2011]63号,明确要求严格检验和查验机动车外廓尺寸。目前,国内公安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检测站等对车辆外廓尺寸检验基本上延用过去用钢卷尺等人工检验方法,检验一辆汽车至少花费数分钟,而且人为因数干扰多,一直没有较好的智能化测量方法。本文提出一种利用红外光和激光的组合装置,对行进中的车辆外廓进行扫描,并由PC计算机控制和管理,得出车辆的外廓三维图像及长度、宽度、高度、货箱栏板高度综合检测数据,并且将检测数据与车辆原始数据进行比对(或与车管所数据库中该车辆外廓尺寸原始数据自动进行比对和判定),便于车辆管理部门或车辆检测机构对车辆的监督管理。 当然,对机动车外廓尺寸自动测量系统,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公司有过不同的研究,总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方法: 1)基于对射式光电开关和ccd传感器的测量方式:该方法采用对射式光电开关测量车辆长度和高度,用装于车辆顶部的ccd成像测量车辆的宽度。 2)基于全ccd的传感器的测量方式:该方法采用分立检测车道两侧的ccd传感器测取车辆的高度,采用安装于车辆顶部的ccd测取车辆的长度和宽度。 比较以上几种测量方法,我们发现如下几个问题:1利用ccd传感器测量车辆宽度误差大。由于ccd传感器放置于车道顶部,对车辆宽度的测量须依靠车辆成像的大小和车辆高度综合判定。而汽车的宽度最宽处往往不在车辆顶部,因此即使知道车辆的高度,也无法准确计算出车辆的宽度。o车辆测量范围的限制。采用全ccd传感器测量车辆外廓尺寸时,由于ccd传感器的分辨率有限,为保证传感器的采样精度,只能牺牲测量的范围,因此无法测量大型车辆的长度。?无法模拟车辆的3d图形。对于车辆的后视镜等的尺寸数据无法判断和自动删除,从而影响了车辆外廓尺寸数据的准确性。 2技术方案 1)采用红外光幕和一线红外对射式光电开关对车辆长度方向定位和车辆长度进行测量。 2)利用分立车道两侧上方的激光测距扫描仪对车辆表面进行线扫描,以获取车辆的宽度和高度测量数据。 3)对以上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软件处理,并绘制车辆的3d 图形。对影响车辆外廓尺寸的后视镜等数据进行智能剔除,并对检测结果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 检测时,车辆以3~5k m/h的速度驶进检测车道,当车头部分进入红外光幕区域时,软件判断一线红外定位开关状态,当一线红外定位光电开关被车辆尾部遮挡后的电平发生跳变,记录该一线红外定位光电序号和红外光幕的光电开关状态。红外光幕被遮挡的光电开关与发生跳变的一线红外光电开关之间的距离就是车辆长度。在车辆行走过程中,两侧的激光测距扫描仪对车辆表面进行线扫描,结合车辆的行走,可以获取车辆周身包络面的空间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模拟获取车辆的3D图像,并去除后视镜等因素,最终得到车辆的长度、 宽度和高度数据。 技术与市场技术研发第20卷第3期2013年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系统介绍

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JW-1型机动车外廓尺寸检测系统 产品介绍 1.前言 JW-1型机动车外廓尺寸检测系统,采用高速动态激光扫描传感器,非接触的自动扫描机动车外廓形状,利用算法处理实时得到高精度的机动车外形尺寸(如机动车的长、宽、高及轴距等)。本系统完全满足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要求,广泛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汽车制造厂等单位。 2.技术特点 2.1 本系统采用三部高速动态激光扫描传感器,其中两部安装在机动车外廓尺寸测量车道左右两侧,其中一部传感器安装在机动车外廓尺寸测量车道后方。本系统自动对在车道上行驶的车辆进行扫描。 2.2在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中,激光扫描传感器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传感器(图像、光幕和超声等方式)具有独到的应用优势和数据特征。 1)测量距离远,测量距离高达50m; 2)测量精度高,对于大型车辆的长、宽、高,测量误差不超过0.8%(95%的置信区),测量分辨率为1mm; 3)测量速度快,整车通过测量后8秒内可得到测量结果。 4)环境适应强,不受环境光的影响,即使在夜间和室外的工作环境也能正常工作。 2.3 本系统采用网络化接口,系统软件与与汽车安全性能检测线无缝连接,并集成了车辆拍照模块,实现实时数据交换及检测调度。完全满足国家标准 GB21861-2014、GB/T 26765-2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行业标准GA1186-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本系统留有与各级管理部门的联网接口,可根据用户及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编程。 2.4 系统软件为WINDOWS 操作系统,采用可视化编程工具、SQL 数据库,人机界面合理,检测功能强大,检测效率高,操作简便、易维护,可扩展性强、联网兼容性高。 2.5 本系统可以安装在检测线的外检和检测车间内,安装位置可以选择工位之间20-22米处(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2.6 检测场地:长×宽:5×22米,采用通道式过车,特殊要求另行协商。 3.技术参数

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整车分技术委员会启动了标准的修订计划,标准项目计划编号: 20120011-Q-339,标准项目名称:《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二)制定过程 2012年初,工信部经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等单位讨论协商后,启动了GB 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修订工作,委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牵头,研究标准具体如何修改、分析后续影响,尽快拿出修订方案。 1、汽标委提出修订方案 中汽中心对一汽、东风、重汽等多个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初步征求了汽车行业对三个标准的修订意见, 2012年10月16日,汽标委在杭州召开了GB 1589及相关标准修订行业研讨会。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通报,针对各企业代表对GB 1589—2004标准在实施及企业新产品开发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会议研究成立了车辆运输车专项验证项目组,开展半挂车辆运输列车和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的试验验证工作。 杭州会议后,车辆运输车专项验证项目组召开会议,研究了车辆运输车的半挂车、中置轴挂车、铰接列车、中置轴列车的长度调整问题,以及通道圆及外摆值等指标的论证方案,并制定了工作计划。会后该工作组完成了半挂车辆运输列车及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的计算机模拟及实车验证试验。 2013年1月25日,汽标委在深圳召开GB1589标准修订会议。集中研究了牵引销和牵引鞍座的技术尺寸、车辆运输车(半挂列车、中置轴列车)、侧帘车等的问题,形成了统一意见。

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强制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整车分技术委员会启动了标准的修订计划,标准项目计划编号: 20120011-Q-339,标准项目名称:《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二)制定过程 2012年初,工信部经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等单位讨论协商后,启动了GB 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修订工作,委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牵头,研究标准具体如何修改、分析后续影响,尽快拿出修订方案。 1、汽标委提出修订方案

中汽中心对一汽、东风、重汽等多个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初步征求了汽车行业对三个标准的修订意见, 2012年10月16日,汽标委在杭州召开了GB 1589及相关标准修订行业研讨会。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了通报,针对各企业代表对GB 1589—2004标准在实施及企业新产品开发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会议研究成立了车辆运输车专项验证项目组,开展半挂车辆运输列车和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的试验验证工作。 杭州会议后,车辆运输车专项验证项目组召开会议,研究了车辆运输车的半挂车、中置轴挂车、铰接列车、中置轴列车的长度调整问题,以及通道圆及外摆值等指标的论证方案,并制定了工作计划。会后该工作组完成了半挂车辆运输列车及中置轴车辆运输列车的计算机模拟及实车验证试验。 2013年1月25日,汽标委在深圳召开GB1589标准修订会议。集中研究了牵引销和牵引鞍座的技术尺寸、车辆运输车(半挂列车、中置轴列车)、侧帘车等的问题,形成了统一意见。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作业指导书审批稿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作 业指导书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外廓尺 寸检验标准 一、 机动 车辆外廓 尺寸不得超出GA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及方法》、GA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限值。 二、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 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 ,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 。 三、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 误差不超过±2%或100mm 。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1.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图1规定的最大限值 2. 车辆外廓尺寸的其他要求 1) 当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满载状态、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小于1800mm 时,其单侧外伸 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表最大宽度处200mm 。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大于或等于1800mm 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宽度处250mm 。 2) 汽车的顶窗、换气装置等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得超出车高300mm 。 外廓尺寸测量方法 检测方法: 1) 车辆测量过程中,测量区域严禁有人员和其它固定或移动物体。 2) 测量车辆至少离检测线2米距离开始向前行驶。 3) 测量车辆行驶速度控制在3―5公里/时。 4) 测量车辆中心位置行驶在中心线上。 5) 测量车辆尾部必须驶离检测线米以上。 6) 测量车辆在未驶离检测线前,中途可允许停车,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60s ,否则重新检测。 外廓尺寸测量过程及记录由仪器设备自行操作。 汽 车、挂车及汽车列 车的外廓尺寸的最 大限值 单位 为毫米

1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 ISO 1176:1990)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neq ISO 612:1978)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3730.2,GB/T373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车辆应满足4.1、4.2、4.3、4.4的相应要求。 4.1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4.1.1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表1规定最大限值。 4.1.2 车辆外廓尺寸的其他要求 4.1.2.1 当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满载状态、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小于1800 mm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宽度处200 mm。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大于或等于1800 mm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宽度处250 mm。 4.1.2.2 汽车的顶窗、换气装置等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得超出车高300 mm。

LWH-25B汽车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说明书2016

LWH-25B型 汽车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随机技术文件 使用说明书 上海士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目次使用说明书

一、用途及适用范围 LWH-25B型汽车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以下简称测量仪)用于自动测量汽车长宽高外廓尺寸、货车栏板高度。 二、主要技术参数 三、测量仪组成和测量原理 (一)测量仪组成 测量仪由计算机(工控机)、激光雷达、测控软件、高速光电(轴距测量仪需要)、高速信号采集卡(轴距测量仪需要)等安装附件等组成。

1、计算机(工控机) 工控机硬件配置: Intel新一代酷睿I7处理器,DDR3 2G内存,32G固态硬盘,2个千兆以太网口等。 2、激光雷达 德国原装进口,检测距离50米,扫描频率50HZ,支持270度扫描。 3、测控软件 自主研发的测控软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实时性、可视化。 4、高速信息采集卡 自主研发的高速采集卡,配备16通道的模数转换器、8通道光电等,配置两个串口,波特率高达38400bit/s。 (二)测量原理 由左,右两个扫描仪把车辆切割成许多切片,由前扫描仪确定切片的厚度,通过软件系统中的算法,对切片数据进行合成,运算,得到车辆轮廓的长,宽,高数据、并结合高速信号采集卡对高速光电信号的分析计算出所有轴距数据

图1 测试过程示意图 四、测量仪特点 (一)满足新修订的国标GB21861的要求; (二)结构简单。可以迅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除开始检测和检测结束时由操作员电脑操作外,实现了无人参与自动测量,汽车不停车,低速通过(0~5 km/h); (三)全自动测量车辆外廓长、宽、高尺寸,包括普通客货车辆以及目前公安交管部门重点监察的危化品运输车,各种特种工程车辆、挂车货箱长度栏板高度,测量过程无需人工干预; (四)测量过程耗时短,在车辆通过15秒内输出测量结果; (五)电脑屏幕上动态显示出车辆的三维外廓图形及尺寸数据; (六)采用SQL 对测试结果进行保存,方便查阅和审核; (七)车辆外廓尺寸检测后,依据国家标准GB1589-2004《道路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来源:中国汽车网时间:2008-10-21 11:25:07 浏览次数:15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Limits of dimensions , axle load and masses for road vehicles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精心整理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1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 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3730.2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ISO1176:1990) GB/T3730.3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neqISO612:1978) 3术语和定义 GB/T3730.1,GB/T3730.2,GB/T373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2.2并装轴 汽车及挂车并装轴的最大允许轴荷不得超过表3规定的最大限值。 表3汽车及挂车并装轴的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单位为千克

A.2.1汽车或汽车列车以直线行驶状态停于平整地面上。 A.2.2沿车辆最外侧部位向地面做投影,并做与车辆纵向中心线平行的投影线。 A.2.3汽车或汽车列车起步,由直线行驶过渡到直径D1(按照车辆最外侧部位计算,但是不计具有作业功能的专用装置的突出部分)为25m的圆周内行驶,至少在圆周内行驶1/2圈(半个圆周),在此过程中车速控制在5km/h至10km/h之间。 A.2.4上述过程中车辆外侧任何部位在地面上的投影形成外摆轨迹,该轨迹与车辆静止时车辆最外侧部位形成的投影线的最大距离即为车辆外摆值T。 A.2.5上述过程左右各进行一次。 图A.1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示意图(汽车) 图A.2车辆通道圆与外摆值示意图(汽车列车)

机动车外廓尺寸测量作业指导书

机动车外廓尺寸测量作业指导书 (一)检测目的 机动车外廓尺寸不得超出GB7258-2017 GB21861-2014 GB1589-2016规定的限值。 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 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100mm。(二)检测依据 GB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 GB1589-2016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三)检测工具 1、检验设备、工具要求 2、人工检验标准器 a) 钢卷尺:不确定度:1级; b) 标尺、铅垂、水平尺。 3、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

测量仪应符合计量法规,测量仪最大允许误差:±1%或±20mm。 (四)检验方法 1、人工检验方法 1.1车辆长度、宽度的测量 将车辆停放在平整、硬实的地面上,在车辆前后和两侧突出位置,使用线锤在地面画出“十”字标记。如图A.1所示。 图A.1 车辆前后突出位置标注示意 为防止车辆前后突出位置不在同一中心线上,影响测试准确度,可将车辆移走,在地面的长宽标记点上分别画出平行线,在地面形成一个长方形框架(可用对角线进行校正)找出车辆中心位置,用钢卷尺分别测出长和宽的直线距离,作为整车的车长和车宽,但GB/T 3730.3规定的后视镜、侧面标志灯、示位灯、转向指示灯、挠性挡泥板、折叠式踏板、防滑链以及轮胎与地面接触部分变形,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加装的其他部件不计入,如图A.2所示。 1.2车辆高度的测量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2004-05-14 中国公路网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是对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与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增加三轮汽车、三轴客车、挂车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增加车辆通道圆和外摆值的测量方法及要求; --增加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轴荷及总质量的限值要求; --增加对汽车、挂车和汽车列车的“其他要求” --修改客车、货车等车辆的外廓尺寸限值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代替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本标准对新定型产品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在生产产品自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公安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589-198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6000kg的汽车起重机除外)、挂车及汽车列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军队装备的专用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 GB/T 3730.2 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 ISO 1176:1990)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neq ISO 612:1978)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3730.2,GB/T373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车辆应满足4.1、4.2、4.3、4.4的相应要求。 4.1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4.1.1 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应不超过表1规定最大限值。 4.1.2 车辆外廓尺寸的其他要求 4.1.2.1 当汽车或汽车列车处于满载状态、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小于1800 mm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宽度处200 mm。外后视镜底边离地高度大于或等于1800 mm时,其单侧外伸量不得超出汽车或汽车列车最大宽度处250 mm。 4.1.2.2 汽车的顶窗、换气装置等处于开启状态时不得超出车高300 mm。 4.1.2.3 汽车的后轴与挂车的前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3.00 m(牵引中置轴挂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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