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法规课件(文档可编辑修改)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文版) 中国篇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11551-2003)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20071-2006)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GB 20072-2006)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GB 11557-1998)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083-2006)汽车安全带固定点(GB 14167-2006)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GB 17354-1998) C-NCAP 前部正面刚性壁障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前部偏置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侧面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评分方法 欧洲篇 防止汽车碰撞时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2) 关于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4) 关于车辆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7) 关于车辆内部安装件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21) 关于后面碰撞汽车结构特性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2) 关于正面碰撞汽车结构特性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3) 关于车辆火险预防措施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4) 关于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保险杠等)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42) 关于车辆正面碰撞乘员保护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94)

关于车辆侧面碰撞乘员保护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95)EuroNCAP 前部碰撞试验方法 EuroNCAP 侧面碰撞试验方法 EuroNCAP 侧面撞柱评估标准 EuroNCAP 车辆对乘员颈部保护的动态评估试验方法EuroNCAP 行人保护试验方法 EuroNCAP 儿童保护评估方法 EuroNCAP 评估方法与生物力学极限 GTR 行人保护法规 EC 行人保护法规 北美篇 内饰件碰撞特性要求及试验方法(FMVSS 201) 头枕的碰撞保护(FMVSS 202a) 转向机构对驾驶员的碰撞保护(FMVSS 203) 对方向盘后移量的要求(FMVSS 204) 座椅系统(FMVSS 207) 乘员碰撞保护(FMVSS 208) 乘员离位(OOP)保护(FMVSS 208) 儿童约束系统要求(FMVSS 208) 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FMVSS 210) 儿童约束系统(FMVSS 213) 侧面碰撞保护(FMVSS 214)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文版)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文版)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文版) 中国篇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11551-2003)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20071-2006)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GB 20072-2006)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GB 11557-1998)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083-2006) 汽车安全带固定点(GB 14167-2006)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GB 17354-1998) C-NCAP 前部正面刚性壁障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前部偏置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侧面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评分方法 欧洲篇 防止汽车碰撞时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2)关于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4) 关于车辆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7)关于车辆内部安装件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21) 关于后面碰撞汽车结构特性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2) 关于正面碰撞汽车结构特性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3) 关于车辆火险预防措施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4) 关于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保险杠等)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42)

关于车辆正面碰撞乘员保护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94)关于车辆侧面碰撞乘员保护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95)EuroNCAP 前部碰撞试验方法 EuroNCAP 侧面碰撞试验方法 EuroNCAP 侧面撞柱评估标准 EuroNCAP 车辆对乘员颈部保护的动态评估试验方法EuroNCAP 行人保护试验方法 EuroNCAP 儿童保护评估方法 EuroNCAP 评估方法与生物力学极限 GTR 行人保护法规 EC 行人保护法规 北美篇 内饰件碰撞特性要求及试验方法(FMVSS 201) 头枕的碰撞保护(FMVSS 202a) 转向机构对驾驶员的碰撞保护(FMVSS 203) 对方向盘后移量的要求(FMVSS 204) 座椅系统(FMVSS 207) 乘员碰撞保护(FMVSS 208) 乘员离位(OOP)保护(FMVSS 208) 儿童约束系统要求(FMVSS 208) 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FMVSS 210) 儿童约束系统(FMVSS 213)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 第41号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 2016年9月27日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旅游法规

旅游法知识竞赛题库部分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A)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A.法律、法规B.规章制度C.地方性法规D.部门规章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B )应对机制。 A.旅游风险B.旅游突发事件C.旅游投诉处理D.旅游抱怨 3.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B)承担的费用。 A.旅游经营者B.个人C.导游D.领队 4.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并(B),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A.责令限期改正B.责令停业整顿C.责令恢复原状D.责令赔偿损失 5.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可以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D)。 A.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B.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C.一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D.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6.导游、领队违反《旅游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D),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A.责令道歉B.责令改正C.责令赔偿D.责令退还 7.旅游经营者违反《旅游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B)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A.旅游主管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地方人民政府D.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 8.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B)、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A.住宿服务B.游览服务C.文化服务D.会议服务 9.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B)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A.一项以上B.两项以上C.三项以上D.四项以上 10.组团社,是指与旅游者订立(C)的旅行社。 A.团体包价旅游合同B.半包价旅游合同C.包价旅游合同D.零包价旅游合同 11.地接社,是指接受(B)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 A.出境社B.组团社C.入境社D.旅行社 12.甲旅行社按照乙旅行社的委托接待旅游者,如果引起游客利益损失,应承担责任的是(C )。 A、甲旅行社 B、乙旅行社 C、甲和乙旅行社 D、甲或乙旅行社 13.王小姐报名参加某旅行团,出发的前一天,接到加班通知故不能参加旅游团,王小姐想找人替她参加旅游团,请问是否可以( C )。 A.不可以C.可以,但需事先通知旅行社,并支付增加的费用 D.可以,但需事先通知旅行社,而不必支付增加的费用B.可以,但需支付增加的费用14.残疾人、老年人、( D )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A.老干部B.入境旅游者C.退伍军人D.未成年人 15.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 C )、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 A.旅游满意度提升B.旅游环境保护C.旅游服务质量提升D.旅游市场维护16.旅游发展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 )、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全 1.第一部分国家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2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0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9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0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9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7 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8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7 1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39 18.工伤保险条例142 1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1 20.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53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56

2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62 2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65 2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68 2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73 26.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76 2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79 28.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83 29.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85 3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0 3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93 32.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33.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197 34.第二部分地方法规、规章第三部分规范性文件 35.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263 36.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号274 3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277 38.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281 39.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全版

二〇一七年五月修订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TA-01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 TA-0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4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6) 4.1 董事长安全职责 (6) 4.2 总经理安全职责 (6) 4.3 安环部经理安全职责 (7) 4.4 综合管理部经理安全职责 (8) 5.5 研发中心部门安全职责 (16) 5.6 财务部部门安全职责 (16) 5.7 购销部部门安全职责 (16) 5.8 计划调度室部门安全职责 (17) TA-0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8) TA-04安全生产承诺书 (19) TA-05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1) TA-06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24) TA-07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26)

TA-08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29) TA-09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31) TA-10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规定 (35) TA-1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7) TA-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42) TA-13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43) TA-14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7) TA-15变更管理制度 (49) TA-16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53) TA-2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4) 4 职责 (84) 4.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84) 4.2 监护人员的职责 (84) 4.3 作业人员的职责 (84) 4.4 审批人员的职责 (85) 4.5 生产部职责 (85) 4.6 分析人员职责 (85)

5 程序与要求 (85) 5.1 工作准备 (85) 5.2 安全测试 (86) 5.3 许可证审批管理 (87) 5.4 安全工作要求 (87) 5.5 应急要点 (88) TA-26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89) TA-2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4) TA-28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98)

如何注意旅游安全

如何注意旅游安全 为使广大市民的出游真正成为快乐之游、难忘之游、收获之游,提醒旅游者,特别是 自助旅游者,出游一定要重视旅游安全。 首先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近来发生的游客意外事件及遇险事件,都直接跟游客个人 行为上的“大意”或“盲目”密切相关。游客的旅游安全很大程度上需要游客自身多加防范,要意识到户外旅游活动存在着不可预知的困难和突变,行前要掌握相关的应急常识, 特种旅游和户外活动要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同时要遵守旅游景区的警示通告和安全要求,这样有些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出游计划要周密。旅游难免会碰上一些意外情况,要把事情想得复杂些、周全些。事先要制定时间、路线、膳宿的具体计划并带好导游图及车、船时间表和必需的装备,包 括常用药品,做到有备无患。诸如攀岩、潜水、穿越沙漠及森林等非常规活动,本身带有 探险性,不确定因素较多,无论是哪一个环节疏忽大意,都有可能导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还有就是进入未开放景区当慎重。建议一般不要进入未开放景区,倘若进入时一定要 慎之又慎,且做好充足的物资、心理、救助准备,防患于未然。特别是通过网上结对和俱 乐部的方式出游,一定要选择好合适的同行者,制定出翔实的计划和紧急预案,不要擅自 或盲目行动。 另外勿忘购买旅游保险。目前除旅行社组团统一购买保险外,游客主动购买旅游保险 的尚不足1%,绝大部分出游者处于“无险”状态。旅游者在尽情游山玩水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其中存在的许多不确定因素,出门旅游前不妨购买一份旅游保险,当旅游者行程遭遇 特定事故带来意外伤害和损失时,能获得及时的救助和相应的经济补偿,使意外事故带来 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最后要注意食品卫生和安全。旅游在外,品尝当地名菜佳肴和风味小吃,无疑是一种“饮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饮食饮水的卫生和安全,切忌暴饮暴食和食用无卫生 安全保障的食品。 当然,最安全的出游方式还是选择正规旅行社,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出游,都应当建立 在安全基础之上。愿广大市民快乐出行、安全出行,使每次的旅游都成为人生难忘之旅。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课件

AN C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 魏铁山 2016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名词解释 1、生产:将分散的生产元素转换成产品的过程。 2、安全: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社会活动中没有因客观环境不良而引起的心理恐慌和体位不适,处于自由放松的状态。 3、事故: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社会活动时突发某种事件,致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地中止下来;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称为已遂事故,反之称为未遂事故。 4、意外事故:事故类别属于外来的、非本意的、不可预见且人力无法抗拒的。 5、责任事故:除意外事故定性以外的一切事故。 6、过失犯罪: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对危险状况估计不足或轻信能够避免。 安全生产的由来与发展 1、早期人类对自然现象以及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可能对劳动者造成身体伤害并采取的相应措施(篼蓑、石、幕)。 2、对人的生命价值观的改变、对生存权的尊重、关注安全生产、关爱员工健康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程度标志和政府形象的金字招牌。 3、国际劳工局设置了四个部门。这些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涉及:劳工标准、就业与培训、企业发展、产业关系、社会保障、工作条件与环境、技术合作、 ...。 4、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成为我国安全生产的重要里程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安全生产完成了归口管理。 5、安全生产指标已经成为衡量考核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颠覆性指标。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1、事故指标: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目前全世界就业总人数为27亿人,每年因职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21万人,呈逐年下降趋势。 2、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266起,死亡2702人,发生较大事故103起,死亡391人,同比增加7起,增加34人,分别上升7.3%和9.5%;发生重大事故5起,死亡72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17人,上升30.9%。 结论 全世界范围内(十万人)事故率都在下降(平均值10以下,发达国家4以下,我国高于 10)(哥)。 我国事故率起点高,下降幅度慢,个别领域、行业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中国的安全生产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并成为敌对势力借机攻击我们党和政府的口柄(人权白、澳、赞比亚铜矿、欧抵)。 政府采取非常规手段抓安全生产,企业面临巨大压力(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媒体曝光)。 政府重拳(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宪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警车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 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最高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文版)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 文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大全(中文版) 中国篇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11551-2003)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GB 20071-2006)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GB 20072-2006)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GB 11557-1998)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083-2006) 汽车安全带固定点(GB 14167-2006)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GB 17354-1998) C-NCAP 前部正面刚性壁障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前部偏置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侧面碰撞试验方法 C-NCAP 评分方法 欧洲篇 防止汽车碰撞时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2)关于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4) 关于车辆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17)关于车辆内部安装件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21) 关于后面碰撞汽车结构特性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2) 关于正面碰撞汽车结构特性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3) 关于车辆火险预防措施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34) 关于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保险杠等)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42)

关于车辆正面碰撞乘员保护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94)关于车辆侧面碰撞乘员保护认证的统一规定(ECE R95)EuroNCAP 前部碰撞试验方法 EuroNCAP 侧面碰撞试验方法 EuroNCAP 侧面撞柱评估标准 EuroNCAP 车辆对乘员颈部保护的动态评估试验方法EuroNCAP 行人保护试验方法 EuroNCAP 儿童保护评估方法 EuroNCAP 评估方法与生物力学极限 GTR 行人保护法规 EC 行人保护法规 北美篇 内饰件碰撞特性要求及试验方法(FMVSS 201) 头枕的碰撞保护(FMVSS 202a) 转向机构对驾驶员的碰撞保护(FMVSS 203) 对方向盘后移量的要求(FMVSS 204) 座椅系统(FMVSS 207) 乘员碰撞保护(FMVSS 208) 乘员离位(OOP)保护(FMVSS 208) 儿童约束系统要求(FMVSS 208) 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FMVSS 210) 儿童约束系统(FMVSS 213)

生产车间消防安全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生产车间消防安全制度正 式版

生产车间消防安全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本厂为纺织类生产机构,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安全生产规定,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为贯彻本厂《消防安全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使生产顺利进行,针对生产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质。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

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厂部批准,由厂长负责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七条:车间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要须征得保安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八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

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二零二零年十月更新

安全法规标准清单 1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修订)》(国家主席令[2017]第8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订)》(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2012]第7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国家主席令[2019]第29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3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47号)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订)》(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国家主席令[1997]第88号)(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国家主席令[1999]第23号) 2 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91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7)《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8)《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9)《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 (1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 (1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1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17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 (14)《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3 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号) (2)《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 (3)《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6)《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 (7)《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8)《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车间消防安全培训

车间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3、消防安全检查日常化,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车间人员应做到: 二、四懂四会 一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a.电器老化、短路、超负荷易发生电器火灾;b、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c、使用可燃物【纸箱、塑料、泡沫等】遇有明火易发生火灾;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易发生火灾)二懂: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a、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防御、扑救火灾的本领不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不得将火种带入生产工作场所;b、认真遵守 执行《消防法》及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c、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陈旧设备,及时关好水电器;d、加强消防安全岗位自查、及时整改火线隐患) 三懂:懂得灭火方法(a、隔离法:将正在发生燃烧的物质与其周围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如将靠近火源处的可燃物品搬走,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等等。b、窒息法:阻止空 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如用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黄沙等不燃物或难燃物覆盖在燃烧物上,封闭起火的建筑或设备的门窗、孔洞等等。c、冷却法:将灭火剂(水、二氧化碳等)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把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可燃点以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着火点。此法为灭火的主要方法。d、抑制法(化学法):将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并参加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终止。目前使用的干粉灭火剂、1211等均属 此类灭火剂) 四懂: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2、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3、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 4、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 婪财物; 5、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方针,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红光新村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1、旅游安全工作方针:旅游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村的旅游安全各项任务。对村内各旅游景点及农家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1、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2、事故处理程序 (一)由村旅游安全员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救护任务。 (二)由村安全员与陪同人员立即将事故上报主管部门。 (三)由村治保队严格保护现场。 (四)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察。

(五)村委会班子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六)对特别重大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七)督促责任方认真做好伤亡的赔偿工作。 三、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一)对单位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对个人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惩罚 (一)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由村委会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 3.限期整改; 4.停业整顿; 5.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村委会配合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车间消防安全培训教学提纲

车间消防安全培训

车间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原则: 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3、消防安全检查日常化,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车间人员应做到: 二、四懂四会 一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a.电器老化、短路、超负荷易发生电器火灾;b、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c、使用可燃物【纸箱、塑料、泡沫等】遇有明火易发生火灾;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易发生火灾)二懂: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a、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防御、扑救火灾的本领不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不得将火种带入生产工作场所;b、认真遵守执行《消防法》及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c、加强对电器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陈旧设备,及时关好水电器;d、加强消防安全岗位自查、及时整改火线隐患) 三懂:懂得灭火方法(a、隔离法:将正在发生燃烧的物质与其周围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如将靠近火源处的可燃物品搬走,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减少和阻止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等等。b、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或用不燃烧的惰性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如用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黄沙等不燃物或难燃物覆盖在燃烧物上,封闭起火的建筑或设备的门窗、孔洞等等。c、冷却法:将灭火剂(水、二氧化碳等)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把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可燃点以下,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不受火焰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着火点。此法为灭火的主要方法。d、抑制法(化学法):将有抑制作用的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并参加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终止。目前使用的干粉灭火剂、1211等均属此类灭火剂) 四懂: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1、自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 场; 2、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3、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 4、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5、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使旅行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 (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技能;

(六)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 (七)履行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职责;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第五条建立每月安全例会制度,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措施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义务;

(五)选择的交通、游览、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 (六)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七)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第七条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大政治节庆活动期间,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第八条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损失: (一)制定完善配套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部门工作职责、救援组织、救援方式、救援启动程序、救援处置程序、善后处理、定期保障演练、新闻处理等;(二)相关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程序及援救技能,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救援机制;(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大全 1. 第一部分国家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2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3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0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9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0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57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5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9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9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0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7 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18 1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7 1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39 18. 工伤保险条例142 19.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1 20.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53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56

2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62 2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65 2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68 25.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73 26.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76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79 28.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83 29.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85 3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0 3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93 32.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33.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197 34. 第二部分地方法规、规章第三部分规范性文件 35. 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 号263 36.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 号274 37.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 号277 38. 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 号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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