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年产10万吨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工业试验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工业试验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评价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加快经济发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拟利用自身雄厚的科研力量、生产队伍和原材料优势,于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内(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北侧)新建一条“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生产线”。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受长岭分公司委托实施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环保规定,编制本项目简本,具体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随着环氧丙烷市场需求的增长,为了更快更好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拟在岳阳市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内(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现有炼油装置北侧,见附图1)新建一条“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工业试验装置”,工程选择中国石化自主开发的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的工艺技术包,该技术从2005年至2012年先后经过小试、中试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10万吨/年工业试验装置工艺包的开发,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技术条件。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1)本工程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一套10万吨/年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一套15万吨/年50%双氧水生产装置(其中13.2万吨用于环氧丙烷的生产),配套建设一座地面火炬、一座污水预处理站、一座循环水场、储罐区、综合楼等相应的公辅设施;

(2)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双氧水生产装置采用中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蒽醌法制双氧水工艺包技术,生产规模为50%的双氧水15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采用中国石化开发的“10万吨/年HPPO法制环氧丙烷工艺包”,生产规模为10万吨环氧丙烷;占地80000m2;

(3)建设周期:本工程的建设周期为18个月;

(4)生产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为1259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547万元,环保投资为78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2%。

3.建设项目与相关法律、规划等的相符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规定: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为鼓励类石化化工产业;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化工产业。本项目为10万吨/年双氧水直接氧化法制环氧丙烷实验生产装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限

制类和淘汰类装置。项目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不冲突。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内,占地属于城市规划中“岳阳纸业——华能电厂——巴陵石化、松阳湖临港产业区及云溪精细化工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长岭炼化——临湘生化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的沿江工业带”三类工业用地,为城市规划中重点发展产业中的化工项目。项目的建设满足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工业试验装置,装置充分利用了与长岭分公司现有装置的依托关系,符合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特色化工产业,充分利用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技改扩能后形成的资源作为其原料支撑”的产业定位要求,符合《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长炼分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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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本次环评引用了2010年的监测数据并实施了一期现状监测:

(1)大气环境

《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环评期间的历史监测数据以及本次现状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大气环境中苯、二甲苯质量浓度均满足TJ36-79一次标准要求;二氧化硫、PM10、二氧化氮等监测值满足环境大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的2mg/m3标准要求;氨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值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

《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环评期间的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撇洪渠外排洪口上、下游、雨水渠、白泥湖、肖家湖、洋溪湖水体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长江干流监测断面(总排口上游500m、下游1000m和下游5000m)水质除总磷有一定超标外,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总磷最大超标倍数为0.4倍,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受到当地农业废水的面源排放及附近居民的直排影响。

本次现状监测资料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总磷、氮、溶解氧等因子浓度较2010年《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环评期间的监测数据小,地表水环境有所改善,水质改善的原因为长岭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对原有的污水处理场进行了改造,各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外排浓度有较大程度的降低。

(3)地下水环境

《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环评期间的历史监测数据及本次现状监测资料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各监测因子均满足GB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4)土壤环境

《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扩建项目》环评期间的历史监测数据及本次现状监测资料表明:评价区域各土壤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5)声环境

本次现状监测数据标明,区域声环境较好,各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其中南厂界受交通的影响,噪声值稍高。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为:

大气环境:距离项目装置区2.5km的范围内;

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南面的小沟渠(长岭分公司现有大排撇洪渠)及长岭分公司“二污”在长江上的总排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0m江段;

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地周边5km2的范围;

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周边200m 范围;

风险环境:周边5km2的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三废产生及外排情况如下:

表1 “三废”污染源汇总表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如下(见附图2);

表2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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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Ⅰ、水环境

(1)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装置及长岭分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外排,CODcr、总磷和石油类对评价江段长江枯水期水质的影响甚微,叠加背景值后各预测因子的浓度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水标准。

(2)事故情况下,当项目自建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装置完全失效,高浓度有机废水未经处理完全外排对长江评价江段的贡献值将会成倍增长,影响下游水质及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Ⅱ、环境空气

(1)小时浓度

本项目火炬系统使用脱硫后的燃料气作为助燃气,氧化废气经处理后经氧化塔塔顶排气筒外排(排放高度距离地面为40m),根据估算模式预测得到的结果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的贡献值较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工程分析,装置区内产生的含污无组织排放气均采用密闭收集的方式纳入火炬系统燃烧处理,装置区无含污无组织排放气外排;本项目罐区和装置产生的无组织气体均经密度收集后排往火炬,污水处理场采取半封闭式,对其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后处理,无组织排放点主要位于火炬系统。丙烯和环氧丙烷暂无环境质量标准,本处参考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标准进行预测,根据导则推荐的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不会造成厂界外污染物浓度超标,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厂界外控制距离。

Ⅲ、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设备昼间和夜间对厂界的影响不大,厂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Ⅳ、固废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在建设单位采取妥善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确保无固体废物外排的情况下,固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分析;

表4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地表水、生态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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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风险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主要的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的风险源有:危险化学品储罐的泄漏,燃烧爆炸、环保设施失效以及运输事故等。

(二)、风险防范措施

⑴本项目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对生产车间和仓库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等依托厂区已有设施。

⑵生产车间和贮罐区的地面应为防渗漏水泥地坪,四周建围堤,围堰高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设置,贮槽应配备呼吸阀和正、负压水封,按照初步可研内容,项目对储罐的呼吸气体进行密闭收集后纳入火炬系统燃烧处理。由于产品罐区的双氧水极不稳定,见光易分解、环氧丙烷等遇热将发生燃烧爆炸,均属于不稳定物质;因此,工程应针对不同的储存物质采取不同的储存方式;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原料物品应分类贮存;罐区应配备必需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防地震及避雷等安全装置;

⑶属危险品的原料及产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执行,搬运时应轻装轻卸,运输和贮存过程防止暴晒、防撞击;

⑷外购的危险化学品依托社会运输队伍进行运输,外购的化学品运输线路上敏感点分布较多,虽然运输风险由运输队伍承担,为减少社会影响并保障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安全,公司应选择有专业运输队伍、运输资质及运输经验的单位或厂家,并要求对方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以保障一旦发生风险事故能及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⑸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实施安全预评价,并严格按照安全预评价的要求设置储罐区与装置区各储运设施,最大程度的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危害。

(三)应急预案

长岭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以应对厂区内各风险事故,包括应急启动条件、应急终止、应急保障等,本项目位于长岭分公司炼油装置的北面,管理机制可依托公司现有的,风险应急措施主要依托公司内现

有的应急系统,同时完善本项目自有的应急预案。

(1)风险事故处理措施

为了有效地处理风险事故,应有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项目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包括设备器材、事故现场指挥、救护、通讯等系统的建立、现场应急措施方案、事故危害监测队伍、现场撤离和善后措施方案等。

●设立报警、通讯系统以及事故处置领导体系;

●制定有效处理事故的应急行动方案,并得到公司内外有关部门的认可,能与有关部门有效配合;

●明确职责,并落实到单位和有关人员;

●制定控制和减少事故影响范围以及补救行动的实施计划;

●对事故现场管理以及事故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应由富有事故处置经验的人员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承担;

●为提高事故处置队伍的协同救援水平和实战能力,检验救援体系的应急综合运作状态,提高其实战水平,应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2)风险事故应急计划

必须拟定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应急危害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即可在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积极处理。

风险事故的应急计划包括应急状态分类、应急计划区和事故等级水平、应急防护、应急医学处理等。因此,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以及产生的有毒化学品、危险源的概况;

●应急计划实施区域;

●应急和事故灾害控制的组织、责任、授权人;

●应急状态分类以及应急状态响应程序;

●应急设备、设施、材料和人员调动系统和程序;

●应急通知和与授权人、有关人员、相关方面的通讯系统和程序;

●应急环境监测和事故环境影响评价;

●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物的措施、方法和使用器材;

●应急人员接触计量控制、人员撤离、医疗救助与公众健康保证的系统和程序;

●应急状态终止与事故影响的恢复措施;

●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试验应急系统的程序;

●应急事故的公众教育以及事故信息公布程序;

●调动第三方资源进行应急支持的安排和程序;

●事故的记录和报告程序;

(3)一旦发生风险事故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在应急工作中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公司内应急部门取得联系并启动应急系统,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疏散下风向的人群。各储罐周边设置有围堰,围堰需保证接纳容量,一旦发生泄漏能将事故液阻隔在围堰内,双氧水储罐发生泄漏后应立即冲水稀释后纳入污水处理场用于废水预处理;环氧丙烷、液氨、甲醇等易燃物质的泄漏应立即采取水喷稀释并杜绝一切热源、火种,并启动输送泵将事故液送至装置区的备用罐,消防液收集后纳入自建事故池内暂存,待污水处理站负荷降低时,送自建污水处理站有效处理。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在采取可研及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能满足污染物达标外排的要求;废水采取“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并将部分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装置的油污综合利用于公司现有炼油装置;“变废为宝”;经有效论证,本项目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且经济合理。

7.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可新增年均销售收入116675万元,年均净利润为1380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29%,投资回收期(税后)约7.35年(含建设期1.5年),项目在产生客观的经济效益的同时,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各类污染物较大程度的得以综合利用,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8.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经环评核算,本项目厂界外无控制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位于项目西边200m 处的文桥镇散户,属于工业园拆迁范围,拆迁到位前,本项目需加强对其的保护,施工期控制对其的噪声影响,营运期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集中于厂中心位置,场周边设置绿化带进行有效地隔离。

9.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针对本项目,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5。本项目监测及结果的

公开等均纳入长岭分公司现有工程实施统一管理,根据现有监测管理制度:本项目监测结果应按项目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抄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常规监测数据应该进行公开,特别是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进行公开,满足法律中关于知情权的要求。发现污染和水质恶化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开展系统调查,并上报有关部门。

表5 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四)公众参与

1.公开环境信息的次数、内容、方式等;

本次项目进行了两次环境信息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和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12年6月12日联合向公众就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告的具体形式为在项目周边各村镇发布了该项目环境影响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主要的内容有项目概况、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2)第二次公示

第二期公众参与调查是在环评报告的初稿完成后,环评组编写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58055829.html,)上发布了第二次环境信息公

告,时间从2012年6月24日~7月4日,主要内容有①拟建工程概况,②拟建工程的排污情况,③主要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④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⑤总体评价结论。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为有效了解周边群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调查走访了本项目区域内的部分基层单位及村民,认真听取了调查对象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由建设单位向周边有关群众发放了问卷调查表。本次发放个人调查表41份,团体调查表5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6份。

参与本次调查的工种共有41人,其中30~50岁的有24人占58.5%,30岁以下和50岁以上的对象分别为12人(29.36%)和6人(12.2%);职业方面:工人有20人占48.8%,农民有11人占26.8%,干部和其他人员分别为4人(9.8%)和6人(14.6%);此次调查对象考虑了不同学历人群:专科文化程度有15人占36.6%,中学文化程度和大学文化程度分别有14人(34.1%)和12人(29.3%)。

3.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个人意见:

①调查对象中只有9.8%很清楚本项目,有75.6%的人表示对本工程了解一些,还有6%的人表示该项目建设不了解;说明本项目的力度和覆盖度还需加强。通过实际调查情况,公众对公参表上有关环评概况的内容进行了仔细的阅读,业主单位配合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补充,公众在了解情况后继续填写表格的其他内容;

②90.2%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工程废气对个人影响最大,31.7%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工程废水的影响最大,17.1%的人认为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改变影响最大,认为固废的影响最大的人占2.4%,认为无影响的人占2.4%。

③58.5%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区域主要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31.7%的调查对象认为是水污染,24.4%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生态破坏,有9.8%人认为是噪声污染、

4.9%的人认为是废渣污染。

④ 41名调查对象中7人属于云溪工业园云溪工业园长炼分园区长炼分园拆迁户占总人数的17.1%。其中拆迁户中6人(85.7%)同意拆迁,1人(14.3%)有条件同意拆迁。

⑤被调查者最为关心的为本项目的污染治理,占总人数的80.5%,其次为经济发展,占22.0%,还有1人(2.4%)表示关心就业机会。

⑥ 100%的调查对象赞成该工程的建设。

团体意见:

本次公众参与收集了云溪区路口镇人民政府、云溪区文桥镇人民政府、文桥镇臣山村村委会、文桥镇小桥村村委会、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的意见。被调查单位认为本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呈有利影响,均赞成本工程的建设,考虑到本工程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被调查单位均表示希望建设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加强“三废”处理。

针对公众担心的环境污染问题,环评单位和设计部门已考虑到了本项目对于各种环境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因此,只要在建设与投入使用中予以落实,加强管理,一定会妥善解决好本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4.公众参与总结。

通过公众意愿的调查和分析,环评认为地方政府及项目周边地区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是支持的,绝大部分居民、村民能正确理解本项目的意义和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能认识到本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在表示赞成的同时希望建设方重视环境保护,减少项目“三废”污染。因此,建设方应严格落实拟建工程的环境管理和治理措施,遵循“清洁生产”的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万吨/年双氧水法制环氧丙烷工业试验装置选址工业园长炼分园内,占地属于三类工业用地,主要内容包括一条15万吨/年的双氧水生产线、一条10万吨/年的环氧丙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双氧水生产采用“中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自主开发的双氧水成套技术”,环氧丙烷生产选用中国石化开发的“10万吨/年HPPO法制环氧丙烷工艺包”,工程合理的利用与长岭分公司现有炼油装置的链条关系综合处理部分污染物,在采取了清洁生产工艺及一系列的“三废”措施后,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关功能区划的要求。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联系人:徐杰锋联系电话0730-*******

评价机构:湖南省环科院联系人:杨丹电话:0731-******** 传真:0731-******** 邮箱:yd20030310224@https://www.360docs.net/doc/f58055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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