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201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招考】201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9

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在京事业单位招聘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北戴河、大连、昆明煤矿工人疗养院(职业病防治院)和华北科技学院招聘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安全生产事业;

(五)达到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学位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和《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8日—5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点击网页右方的链接按招聘类别进入报名系统自愿报名。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集中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时可组织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该岗位取消公开招聘。

(三)笔试

初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报名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分职位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公告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可以根据面试结果进行岗位调剂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六)考察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补录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七)公示结果

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录取,我局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请应聘人员慎重报考,招聘信息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4463266、64463351。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点击下载>>>

1: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

表.xls

2: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