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泔水处理协议书

学校食堂“泔水”处理协议书

甲方:坎北初级中学乙方:

甲方为了便于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泔水进行集中处置,经过自愿报名,甲方通过考察论证比对服务程序后,确定乙方为食堂泔水处置人。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始至2016年春学期结束。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管理制度及饮食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必须佩带甲方印制的工作证方可进出学校,不能用学校器具外运泔水。

三、乙方必须承诺所回收泔水只限高温加热后养殖牲畜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用途或私售他人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四、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早、中、晚三餐派人来现场管理、清理并清运泔水。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卫生,保持经过路面不受泔水污染,且不得随处乱倒泔水,在清理教师食堂桌面时要注意卫生,并定期清洗教师食堂的凳椅。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材质、容积、颜色购买泔水桶并做好标识编号后放置在规定位置。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六、遇上级部门规定而不得已终止合同时,甲方不负责对乙方的赔偿,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承包金。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对不按协议规定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退还承包金,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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