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关于流动摊贩的政策引起省内各界热议

本报记者马立明摄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关于流动摊贩的政策引起省内各界热议

新闻前缀

7月21日,《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截至8月3日17时,已有2790多人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表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中,“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流动商贩生存状况如何?《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流动摊贩的政策能给流动摊贩带来多少利好?流动摊贩新政推出后能给市民带来哪些便利?

从7月27日开始,本报记者兵分多路,深入省城大街小巷对人们为此喜、为此忧的 “多样表情”进行了真实调查和记录。

A生存现状

提心吊胆摆摊看见城管就跑

躲城管,菜钱都没来得及收

7月29日上午11时,在省城长治路王村南街交叉口,于常贵推着一辆旧三轮车站在路边,车上摆放着许多纸箱,里面放着西红柿、黄瓜等新鲜蔬菜。

“在街上卖菜也是迫于无奈啊。”于常贵介绍,自己全家从吕梁临县雷家碛乡来太原已经半年多,自己每天凌晨4时30分就起来去河西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蔬菜,然后在十字路口和小区门口销售。每月收入最多也就900元左右。

“为了躲城管,每天提心吊胆。”于常贵说,有时自己也想去市场里卖蔬菜,可干这小本生意哪儿租得起店铺,挣下的钱还不够交。去年夏天,有人买菜后还未付钱,就突然听到有人喊:“城管来了”,他来不及收菜款,骑上三轮就跑,一口气跑到南内环街,见没有城管人员追来,才算松了口气。

“东西全被没收了”

“每天做生意就和做贼差不多。”7月28日中午,在省城坝陵桥城坊东街口,李师傅熟练地制作着碗托,脑袋却不时地从小三轮里伸出来,机警地看着巷子的两头。“卖这东西也是没有办法,家里负担重。真的,我们活得特别难,可执法人员不管这些,经常突击检查。”说到这儿,李师傅明显有些激动。“上次我被抓住,东西全被没收了,交了200元罚款才拿出来。”说着他指了指他的三轮车。

下午3时了,天气热得让人难受,李师傅表示自己不会回家休息,说不定下午还能卖出几碗呢。

“检查的人来了,快!”

“妈妈,检查的人来了,快!”7月28日下午,在省城晋阳街口,一个小女孩吃力地提着5升装的油桶,一边用稚气的声音焦急地报着信儿,一边朝东边小巷跑去。

这一家三口从邯郸来太原卖饼子已经三年。得知记者来意,孩子的母亲说:“第一次被管理

人员查,什么也不知道,当时,我们还在做饼子,一抬头,旁边做生意的人都不见了。”她说:“东西被没收后,每天一出摊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为了防备执法人员检查,我就让孩子在摊点前玩,看到检查人员,我们什么都不要,撒腿就跑。”

许多街道上都有流动商贩

“省城许多街道上都有流动商贩的身影。”太原市执法局一位从事执法工作十几年的执法人员介绍,街道上流动商贩反复性太强,如府东街从五一路到建设路段约有15个流动商贩出没;体育路从南内环至亲贤北街路段约有30个流动商贩出没……

该执法人员表示,在省城街头,之前大致有两类流动商贩,一类是安徽、河南等外地的来并人员,由于流动摊点投入成本相对小,技术要求不高,这些人员就选择在省城街道上摆摊卖蔬菜、水果等;另一类是本地人,如一些妇女将自己织的毛织品以及做的鞋垫等在街上出售等。今年,又多了一支有正式工作的兼职练摊队伍,人数不少。他们利用下班时间,选择在学校、小区门口卖小饰品、衣服等,有的更是开车来练摊,主要为了补贴家用。

目前,太原的流动摊贩数量没有统计。但据8月1日《解放日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无固定场所的摊贩不少于3000万人。

B各方反应

编入“正规军”于己于人都有利

流动摊贩:希望能办照,收费别太高

“以后每天不用东躲西藏了。”得知无固定场所的流动摊贩也可以登记为个体户的消息后,多数流动摊贩为此感到惊喜万分。“如果可以办证那就好了,以后我们就不用再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孩子也不用担惊受怕了。”在省城云路街,一位卖水果的摊贩这样说。“没有执照,自己每天好像不是在做生意,而是出来玩捉迷藏。卖东西时还得眼观六路,《条例》规定,没有固定场所也能当个体,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做生意了。”在省城建设南路,经营皮鞋生意的韩先生这样说道。

但有也人对此有不同看法。“办执照如果收费高,我肯定不会去办。”在省城坞城路,一听说游商也要办执照,一姓张的摊贩说,自己卖鸡蛋也赚不了多少钱,办照就是意味着交税,成本高了,还能挣钱吗?“游商办执照后,如果不用交管理费就能经营,那我们怎么跟他们竞争?”在省城新建南路一服装经营店,店老板介绍:“流动摊贩如果能享受诸多优惠政策,我们有固定营业场所的经营户也应该享受。如果我们经营不下去,关了门,也要去街上卖货了。”

个协:办照后可加入协会,享受维权服务

按照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

条例》,个人或家庭要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经营场所、字号名称,否则不予核准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流动摊贩为了经营每天东躲西藏。《条例》通过后,游商办理工商执照后,就可申请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入会后,他们便有了“家”。太原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薛凤香秘书长介绍,作为社会组织,个协除为个体劳动者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建议、送温暖”服务活动外,每年还要开展“诚信个体户”、“模范个体户”的评比,通过这些,可以引导、规范个体户诚信经营。

更为重要的是,流动摊贩办执照成为个体户后,个协还要不定时开展“送法律”活动。如果个体户在经营中,受了执法部门的气,个协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维权服务。个体户如果碰到有执法部门乱罚款或吃拿卡要的,都可以找个协“撑腰”。

工商: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副处长邢朝义表示,从工商层面来说,个体户注册登记,在基层工商所就能办理。过去之所以不能给游商办理,是因为没有政策依据。《条例》提到“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就是说,流动摊贩在有关部门划定的区域经营,工商将予以行政许可,为其办理营业执照。“游商办理营业执照,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邢朝义解释,个体工商户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而目前对其登记管理一直依据的是,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现实中,有些人由于企业效益不好,便到街上摆摊,以补贴家用。也有些人从农村来到城市,靠在街上摆摊养家。过去,由于个体户的门槛相对游商较高,导致一些想做生意而不具备条件的人无法经营,现在他们就可以通过登记为个体户进行合法经营,也更方便于有关部门对经营的管理。

从另一个层面说,游商成为个体户后,有更多的人参与经营,可以进一步活跃市场。

另外,就是方便城市管理。尽管将流动摊贩登记为个体户可能会有较大的工作量或者一些麻烦,但是目前《个体工商户条例》还只是在征求意见,没有具体实施,相信实施时会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对一些问题进行明确,解决登记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条例对工商管理提出新要求,省工商局对这一条例进展十分关注,一旦条例获得通过,省工商局会及时出台系列相关措施,保证把条例落实。”邢朝义说。

行政执法:疏堵结合才能有效治理流动摊贩

“疏堵结合才能有效治理流动摊贩。”从事城市管理工作23年的太原市杏花岭区执法分局副局

长郎东胜表示,如果给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流动摊贩办照,能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会更有利于执法部门对占道经营的管理,同时也能满足部分城市居民的需求。

郎东胜介绍,为了维护市容环境,查处占道经营的商贩一直是执法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部门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对占道经营进行长期查处,一些冲突时常发生,前段时间,杏花岭区执法分局两名执法人员还在取缔占道摊点时被打伤住院。

而占道经营流动性强,商贩与执法部门打游击,一些商贩一看到执法人员来了就溜,执法人员一走就照摆不误。占道经营摊点有时的确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比如太原市半坡东街的摊点,有一百多个摊位,出售水果、蔬菜一类的日常用品,由于周边没有其他市场,一旦取缔这些摊点,周边居民生活会受到影响。今年执法部门尝试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规范摊点,目前看来,效果不错。

据了解,占道经营一直是市民向12319投诉的首选热点,一直排在首位。但是在执法部门查处占道摊点时,市民又提出了不同看法。

郎东胜介绍,太原市城坊西街形成的马路市场有二十多年了,部分市民经常反映摊点影响了人们出行,要求执法部门取缔,但是执法部门取缔后,一些市民买菜等不方便,认为执法部门不该取缔。

这些实事证明,疏堵结合才能有效治理流动摊贩。经过多部门协商和合理规划后,为流动商贩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会帮助执法部门管理。

市民:是件好事,能方便生活

王祥(家住省城亲贤街水总社区):流动摊贩为人们提供便利,却以逃生的姿态谋生,可以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有时看到城管驱赶、没收其货物,心里觉得这些人很可怜。为流动摊贩办理营业执照,是件好事。

于小玲(家住省城太化四宿舍):我对流动摊贩很同情。小摊贩多半是下岗人员,做的是街坊生意,他们多半负担不起到市场里面经营的摊租,应该给这些小本经营的摊贩办执照。

高亮(家住省城水产公司单元楼):占道经营本就是违规,不仅影响市容,而且影响交通,还会形成噪声,居民出行也不方便。有时,今天买个香菜,明天再想买,摊贩不知道去哪儿了。遇到下雨天,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办照后,这些流动摊贩集中在指定的区域里,摊贩可以正常经营,居民也方便。

郭大夫(在省城晋阳街开诊所):门口有个卖早点的小摊点很方便,而且价格也不贵。给“游商”办执照,不仅可以提高这些人的收入,而且市民的生活也更方便了。

申先生(家住省城和平南路纺织苑社区

):流动摊贩多是小本生意,价格便宜,如果办手续成本增加,商品价格恐怕又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发执照是否可以免费或只收工本费,发证后,加强监管。

郑女士(家住省城小东门新开南巷):流动小摊贩给附近的居民提供了不少便利,如果去市场买菜,要走十几分钟,但有了这些商贩之后我一下楼就可以买到菜,又省时间又省力。给流动商贩办执照,我赞成。

C疑问

怎么解决占道经营问题

“游商”能否跨区域经营

《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在指定或允许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对这一规定,太原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处处长张宁表示,对流动商贩的登记注册,是将其限定在某一个被允许摆摊的区域内,还是可以在各个被允许经营的区域内流动呢?如果将商贩只限定在一个被允许的市场内销售的话,商贩可能会不同意,但允许其在各个区域内流动的话,又由谁来监管其经营呢?

按照目前划定的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的区域,很难容纳所有的商贩,未来是否还需要划出更多的允许经营的地点呢?这些都是需要落到实处的关键细节。

一旦售假,怎么追溯

《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街头流动摊贩监管困难,他们游击兜售的许多产品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尤其是没有经过卫生部门检疫的小食品,更是问题多多。

采访中,多位省城市民及相关人士均谈到,流动摊贩真的办理了营业执照,在城市的流动量会增加,一旦售假,怎么追溯?

另外,按照相关规定,道路两边严禁摆摊设点。可商贩们还是愿意去繁华的地方,他们宁肯无证也愿意去繁华的地方多挣点钱。如果发照后出现占道经营,具体由哪个部门去管理?从目前看,《条例》没有明确。张宁处长表示,如果商贩占道问题得不到解决,对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户也不公平。

会影响市容市貌吗

《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给游商发照后,每天经营遗留的垃圾,由谁清理?会不会因此影响市容?

在省城纺织苑社区附近,一位姓于的清洁工对记者说,每天“游商”散了之后,留下满地的黄菜叶、烂豆角、臭鸡蛋,还有在这些垃圾上“盘旋起降”的大群苍蝇,进进出出的人不仅要捂着鼻子,一不小心就踩上一脚的臭水。“《条例》通过时,最好对垃圾清运的部门、监管单位、费用支出等进行明确。”该清洁工建议道。

D

建议

避免增加商贩经营成本

分级管理 不良记录上网

“对取得营业执照的摊贩,可采取分级管理的方法。”薛凤香秘书长介绍,目前,工商系统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如果流动摊贩办理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可借鉴该系统进行管理。如果摊贩守法经营,有关部门可以扩大其流动范围。相反,对一些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摊贩,有关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可对其流动范围进行约束。为了防止其经常“打游击”,可采取不良记录上网的方法,如果摊贩在某一地区出现不良记录后,到其他地区再经营时也要背着这种记录。

指定区域时应充分征求意见

太原市杏花岭区执法分局副局长郎东胜建议,为了让规定能更好地落实,在办照的过程中,应该避免增加流动商贩的经营成本。同时,在选择指定经营区域时,应该大量征求市民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建议,“如果选择偏远的区域,没钱赚,那流动商贩肯定不会去!”

条例落实需政策跟进

“游商”变个体户,涉及工商、行政执法、税务、环卫、城市规划等多个部门,要想把《条例》真正落实,需要相关政策跟进才行。张宁处长建议,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转变观念,要从生存、就业和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把流动摊贩作为城市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给予规范、支持和引导;税务等部门,对流动摊贩经营活动,是否可采取减收或免收相关税费的政策。规划部门,小贩能在什么区域经营,规划时,是否可以经过论证或专家组讨论,最重要是多听取市民、商贩的建议。

链接·相关条例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流动摊贩相关条例: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

第十条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前款规定的区域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告知个体工商户,并另行指定经营区域。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请。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向住所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6、17版采写:本报记者 郑书成 梁建东 实习生 王宇 余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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