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用于水泥制备对水泥性能的影响

黄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用于水泥制备对水泥性能的影响
黄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用于水泥制备对水泥性能的影响

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技术及管理现状

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技术及管理现状 摘要:炉渣规范化综合利用是建设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必然要求。通过对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调研分析得出:在应用技术方面,湿法预处理-替代集料/制砖是当前我国炉渣综合利用主流技术路线,具体工艺流程取决于综合利用产品市场需求,并受产品质量要求、设备效率以及运行管理水平的影响;在管理方面,目前炉渣项目总体呈现建设水平不高、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通过制定炉渣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健全相关政府监管考核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国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运行管理水平。 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副产物,具有产生量大、资源化潜力高的特性。随着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炉渣规范化综合利用已经成为焚烧厂管理的重点关注问题。为此有必要对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调研分析,总结适用的综合利用技术路线与运行管理建议,从而为进一步规范与提高我国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1焚烧炉渣综合利用总体情况 1.1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特性分析 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伴生副产物,其产生量约为进厂垃圾量的20%,按2017年全国生活垃圾焚烧量9.321 5×107t,则焚烧炉渣年产生量约为1.8×107 t。炉渣主要由陶瓷和砖石碎片、石头、玻璃、熔渣、铁和其他废旧金属及未燃尽可燃物组成?。炉渣的化学成分与水泥混凝土工业中的硅质混和材料相似,矿物组成主要与建筑天然集料相似,因此具有良好的资源化潜力。 1.2焚烧炉渣综合利用设施总体情况 由于焚烧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在生活垃圾管理及技术研究中其重视度远低于飞灰、渗沥液、烟气等;同时,我国垃圾焚烧厂基本上采用委托第三方处理的方式,政府监管较为薄弱,由此造成目前我国焚烧炉渣项目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较少,管理数据信息缺失。本课题组结合2017—2018年住建部组织开展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国125家焚烧厂炉渣处理情况进行资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处置技术

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 (1)炉渣的物理性能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呈黑褐色,原炉渣有刺激性气味,经过处理后气味减弱。未经处理的焚烧炉渣主要由灰渣、碎玻璃和砖块、陶瓷碎片、木屑,以及少量碎布条、塑料、金属制品等物质组成。碎玻璃、陶瓷碎片等主要来自于工程中的建筑垃圾,但只要其粒径大小不超过5mm,就不会影响炉渣多孔砖的整体性能。金属制品主要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用品,如易拉罐、钉子、铁罐等,并且其中的单质铁会氧化,产生锈蚀,影响砖的性能。布条、塑料等物质是由于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够充分而未能去除。 炉渣中还含有极少量的有色金属,在公路基层应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和碱反应产生H2而破坏路面,大颗粒金属可能会损坏施工设备,对施工的危害较大,应尽可能地除去;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较低,5mm以上颗粒中的可燃物含量在0.06~1.34%。可燃物的存在不利于资源化利用,如影响应用时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影响无机结合料与炉渣的结合,而降低材料强度。因此,该将这些物质尽量去除。经过预处理的炉渣只含有少量的碎玻璃、砖块和陶瓷碎片,布条、塑料等有机物几乎全部去除。由于炉渣主要物理组分质地坚硬,因而作为集料使用时能保证一定的强度。 (2)炉渣的含水率、热灼减率、堆积密度、吸水率 由于水淬降温排渣作用,炉渣的含水率约为12.0%~18.9%,随着堆积时间、天气等因素上下波动;炉渣热灼减率反映垃圾的焚烧效果,一般较低,为1.57%~3.16%;炉渣堆积密度在1150kg/m3~1350kg/m3之间,吸水率为37%左右。说明炉渣是一种多孔的轻质材料,强度不高。 (3)炉渣的粒径分布 炉渣粒径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2~50mm的范围内(占60.8%~7.68%),小于0.074mm的颗粒含量在0.06%~1.36%。基本符合道路建材中集料的级配要求。

水泥基本性质实验报告

水泥基本性质实验报告 篇一:建筑材料水泥试验报告 建筑材料水泥试验报告 1. 实验目的 1.1.掌握水泥各种技术性质定义 .通过试验进一理解水灰比、掺和料对水泥强度的影响。 1. 2.学会操作水泥强度和与外加剂相容性的实验方法。 1. 3.了解水泥安定性、凝结时间的测试方法。 2. 实验内容 2.1.水泥与外加剂相容性实验 1.实验原理相容性的概念: 对于混凝土外加剂与水泥适应性的定义,普遍认为:依据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将经过检验符合标准的某种外加剂掺入按规定可以使用该品种外加剂的水泥中,用该水泥所配制的混凝土或砂浆若能够产生应有的效果,就认为该水泥与这种外加剂是适应的;相反,如果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则该水泥与这种外加剂不适应。 选用PO42.5水泥300g,水87g(水灰比相同),减水剂掺量不同,分别测定水泥净浆流动度(mm)。画出减水剂掺量与净浆流动度之间的关系曲线并进行分析。 2.主要设备水泥净浆搅拌机、水平玻璃板、湿布、截锥圆模、电子称、钢尺等。 3.实验步骤

我们组负责的是减水剂掺量1.8%的水泥的净浆流动度: (1)将截锥圆模置于水平玻璃板上,先用湿布擦拭截锥圆模内壁和玻璃板,然后将湿布覆盖它们的上方。 (2)称量300g水泥,倒入用湿布擦拭过的搅拌锅内。 (3) 称量5.4g减水剂,加入搅拌锅。然后称量87g水,加入搅拌锅,搅拌3min。 (4)将拌好的净浆迅速诸如截锥圆模内,刮平,将截锥圆模按垂直方向迅速提起,30s以后量取相互垂直的两直径,并去它们的平均值作为次胶凝材料净浆的流动度。 其它减水剂掺量的实验步骤类似。 2.2.水泥胶砂强度实验 1.实验原理 选用PO42.5水泥,改变水灰比和粉煤灰的掺量。测定不同龄期的抗压、抗折强度,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其重量比为:水泥:标准砂=1:3。水灰比分别为:0.45、0.50、0.55。粉煤灰掺量(内掺):10%、20%。水泥用量450g,标准砂用量1350g。 2.实验仪器 电子称、搅拌机、伸臂式胶砂振动台、可拆卸的三联模、水泥电动抗折实验机、压力实验机和抗压夹具等。 3.实验步骤 我们组负责的是10%、28天水泥胶砂强度的测量。胶砂的制备: (1)分别称量粉煤灰45g,水泥405g,标准砂1350g,水

《精品》土木工程材料-课程实验报告--水泥实验.docx

土木工程材料课程实验报告2017 年5 月 实验名称水泥实验 一、实验目的 测定水泥技术指标,评定其质量是否合格 二、实验设备、仪器、用具以及规范 负压筛、天平、标准稠度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量水器,胶砂搅拌机、胶砂振实台、试模、抗折强度试验机、抗压 试验机、抗压夹具、等 三、实验测定方法 1.细度实验 (1)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节负压至4000~6000pa范围内。 (2)称取试样25g,置于洁净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仪析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地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物。 (3)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2.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 (1)称水泥试样500g,水142.5ml(精确至0.5ml)。

(2)水泥净浆用搅拌机,搅拌用具先用湿布擦抹。将水泥试样倒入搅拌锅内并将锅锁紧在固定架座上。 (3)拌和时,搬动手柄,在将有试样的锅开至搅拌位置,拧紧定位螺丝。开关置于自动档,其他开关置于停。 (4)接通电源,启动数控器自动档,机器开动,同时徐徐加入拌和水。机器自动完成慢搅120秒,停10秒后报警5秒,快搅120秒程序动作后自动停止。 (5)断开电源,松开定位螺钉,搬动手柄下降搅拌锅,拌和结束。 (6)用小刀刮下搅拌叶上净浆,转动卸下拌锅,一次性将净浆装入锥模中。用小刀插捣,振动多次,刮去多余净浆,抹平后迅速倒入试锥下面固定位置上,将试锥降至净桨表面拧紧螺丝,然后突然放开,让试锥自由沉入净浆中,到试锥下沉时记录试锥下沉的深度 3.水泥胶砂强度试验 (1)称取水泥试样4502g,砂13505g,量水器取水2251ml。 (2)拌和开始,将水加入搅拌锅内并将锅锁紧在固定架架座上,搬动手柄,将锅上升至固定位置。 (3)拌和时,将开关置于自动,其它开关置于停止,加砂开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 安定性的测定 实验报告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的测定 一、实验目的 1.熟悉并掌握各种测试仪器的构造和使用方法。 2.掌握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测定方法和影响因 素的关系。 二、实验设备 实验设备主要包括:水泥净浆搅拌机、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沸煮箱、雷氏夹。水泥净浆搅拌机的主要由搅拌锅、搅拌叶、传动机构和控制系统组成。水泥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构造如图1所示。它由铁座1与可以自由滑动的金属圆棒2构成。松紧螺丝3可以调节金属棒的高低。金属棒上附有指针4,利用量程0~75mm的标尺5指示金属棒下降距离。沸煮箱要求能在30min±5min内将箱内的试验用水由室温升至沸腾并可保持沸腾状态3h以上,整个实验过程中不需补充水量。雷氏夹由铜质材料构成,其结构如图2所示。当一根指针的根部先悬挂在一根金属丝或尼龙丝上,另一根指针的根部再挂上300g 质量的砝码时,两根指针的针尖距离增加应在17.5mm±2.5mm范围以内,计2x=17.5±2.5mm,当去掉砝码后针尖的距离能恢复至挂砝码前的状态。 图1 标准稠度与时间测定仪图2 雷氏夹 三、实验方法 实验前必须保证以下条件:水泥试样应充分拌匀,通过0.9mm 方孔筛并记录筛余物情况,但要防止过筛时混进其他水泥。试验用水必须是洁净的淡水,有争议时可采用蒸馏水。试验时温度应在17~25℃,相对湿度大于50%。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

一致。 各项实验的测量方法及步骤如下: (一)、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 1)标准稠度用水量可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两种方法中的任意一种测定,如发生争议时以调整水量方法为准。 2)试验前须对仪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仪器金属棒应能自由滑动;试锥降至锥模顶面位置时,指针应对准标尺的零点;搅拌机运转正常等。 3)水泥净浆的拌制:水泥净浆用净浆搅拌机搅拌,搅拌锅和搅拌叶片先用湿棉布擦过,将称好的500g水泥试样倒入搅拌锅内。拌和时,先将锅放到搅拌机锅座上,升至搅拌位置,开动机器,同时徐徐加入拌和水,慢速搅拌120s后停拌15s,接着快速搅拌120s后停机。采用调整水量方法时拌和水量按经验找水,采用不变水量方法时拌和水量用142.5mL水,水量准确至0.5mL。 4)标准稠度的测定: (1)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好的净浆装入锥模内,用小刀插捣、振动数次,刮去多余净浆,抹平后迅速放到试锥下面固定位置上,将试锥降至净浆表面拧紧螺丝,然后突然放松,让试锥自由沉入净浆中,到试锥停止下沉时记录试锥下沉深度。整个操作应在搅拌后 1.5min内完成。 (2)用调整水量方法测定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mm±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服务方案及安全管理方案

一 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服务方案 我公司在致力发展生产、服务社会的同时,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遵守法律法规。 我公司郑重承诺: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环保意识,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升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稳定。若出现污染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愿主动接受处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建立长效机制,对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得起各级环保部门任何形式的检查。 我公司在运行中产的废水、废气及噪音、扬尘等污染物未达标排放,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由我公司承担全部环境责任,与甲方无关。 具体服务方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 节能减排方案 1.1 节能措施 节能减排一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管理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 本项目在节能减排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加强清污分流措施,尽可能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量; 第二要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采用节能环保的设备配置; 第三是尽量利用地表水资源作为绿化、洒水降尘等生产用水,加强水资源的回收利用。 1.2 节能降耗 (1)本工程在工艺方案选择、设备选型和操作管理方面都考虑节省能源,降低运行成本。设备选型选用新型、高效、低耗的产品。 (2)合理设置各个功能分区,衔接紧凑,以减少车辆的运输距离; (3)工程节能:本工程在工程建设方面也都考虑了节约与降耗措施,降低

工程建设成本。 ①.在建筑物设计方面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来降温,如利用穿堂风等; ②.注意建筑的朝向,布置基本采用南北朝向; ③.选择合理的建筑体形和平面形式,与建筑造型、采光通风等紧密相连。 (4)供配电系统节能: ①.合理布置变配电所及合理选择变压器; ②.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减少用电设备无功损耗,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 ③.选用高效率的电动机以提高电动机轻载时的效率从而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 ④.减少照明系统中光能的损失,最大限度的利用光能。 2 环保管理方案 为保证施工及生产运营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到位,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炉渣资源化再生项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施工中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省、市地方上有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国际先进的环保生产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特制定本应方案。 2.1 施工期污染防治 由于本项目工程规模大施工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给这些地区群众的生活、工作、交通造成暂时不便,同时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扬尘等污染也会影响当地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间及投产使用对环境进行保护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要求,也是我司的自身职责。我公司根据企业管理标推、国家省市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程《环境保护实施细则》,以细则的各项具体规定作为统一和规范全体施工人员的行为准则。 本着“保护环境,营造绿色建筑;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健康;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实现个人、企业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一环境理念,使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更有序,有效进行,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把

水泥试验报告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数量 _____________ t 出厂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部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单位 水泥试验报告 □□□□□□□□□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 ___________ 报告编号 出厂日期 委托日期 试 验日期 取样人及证号 见证人及证号 (章)

水泥试验报告 填表说明: 1.水泥试验报告是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中的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 时间等指标进行测试后由试验单位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2.所有进场水泥必须进行复验,结构中用的水泥必须复验抗压强度、安定性等项目, 其他用水泥(如抹灰)必须复验安定性指标,进口水泥还应对其水泥的有害成分含量进行试验,能否使用以复验报告为准。 3.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 验,由试验报告。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水泥复验应出具 3 天强度报告以适应施工需要,但必须出具 28 天强度报告。

炉渣处置与应用

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与应用 ●垃圾焚烧灰渣的现状 目前,随着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加强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已经成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国情和相关技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无疑成为目前最好的垃圾处理方式。焚烧灰渣是城市垃圾焚烧过程中一种必然的副产物,如何处理好灰渣,是当前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一大问题。 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包括从焚烧炉的底灰(Bottom Ash,BA),由烟气净化产生的空气污染控制残渣(Air Pollution Control Residues,APCR)两种。主要是不可燃的无机物以及部分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根据垃圾组成的不同,灰渣的数量一般为垃圾焚烧前总重量的5%-20%。灰渣特别是飞灰中含有一定量的有害物质,若重金属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环境造成危害。另一方面,由于灰渣中含有一定数量的铁、铜、锌、铬等重金属物质,有回收利用价值,故又可作为一种资源开发利用。因此,焚烧灰渣既有它的污染性,又有其资源特性。焚烧灰渣的处理是城市垃圾焚烧工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炉渣 1.炉渣的组成 底灰(即炉渣)是灰渣的主要部分,呈黑褐色,大约占灰渣总质量的80%-90%。炉渣含水率10.5%~19.0%,热灼减率1.4%~3.5%,低热灼减率反映出其良好的焚烧效果。底灰是由熔渣、玻璃、陶瓷类物

质碎片、铁和其他金属、及其他一些不可燃物质,以及没有燃烧完全的有机物所组成的不均匀混合物。大颗粒炉渣(>20mm)以陶瓷/砖块和铁为主,两种物质的质量百分比随着粒径的减小而减小;小颗粒炉渣(<20mm)则主要为熔渣和玻璃其含量随着粒径的减小而增多,这主要是由于这些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在炉排中移动时所受的撞击力不同而造成的。 因焚烧 1t生活垃圾约产生 200~250kg 炉渣,以日处理量为1200t的重庆同兴垃圾焚烧发电2厂为例,1年约产生8~11万t 左右的炉渣。 2.炉渣的分拣工艺 炉渣中铁的总含量在5%~8%,目前国内的炉渣分拣主要是分拣炉渣中的铁。 炉排中燃尽的炉渣掉落到除渣机中,通过水的降温,液压式除渣机将冷却后的炉渣沥干后送入皮带输送机,在皮带输送机的转换端头加装多级除铁器,利用磁铁将金属铁分拣出来,为进一步提高分拣效果,工厂中一般在炉渣输送过程中配置振动装置和破碎装置,加大分拣力度。 3.炉渣的资源化利用 3.1炉渣的性质 炉渣粒径分布主要集中在 2~ 50mm的范围内(占61.1%~77.2%),基本符合道路建材(骨料、级配碎石或级配砾石等)的级配要求。炉渣溶解盐量较低,仅为 0.8%~1.0%,因此炉渣处理处置时因溶解盐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炉渣pH 缓冲能力较强,初始 pH 值(蒸馏水浸出,液固比为5:1)在11.5以上,能有效抑制重金属的浸出[2]。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在公路工程中应用施工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在公路工程中应用施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在公路工程中应用施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总则、在公路路基、基层、面层中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公路的路基、基层及面层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556 机械密封的型式、主要尺寸、材料和识别标志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25032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 JTG D3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JTG D5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E20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 E30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E4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2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 JTG E51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 E6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F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T F20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施工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bottom ash aggregate 生活垃圾经焚烧、破碎、筛分、磁选、跳汰、沉淀等一系列工艺之后所得到的集料,具有一定的颗粒级配,简称“炉渣集料”。 3. 2 炉渣稳定土bottom ash aggregate stabilized soil 一定数量的炉渣集料和土加入适量的水,经拌和得到的混合料,再经压实、养生,当其性能指标满足规定要求时,称为炉渣稳定土。

(完整word版)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及处置技术

1、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性质 (1) 炉渣的物理性能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的副产物,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呈黑褐色,原炉渣有刺激性气味,经过处理后气味减弱。未经处理的焚烧炉渣主要由灰渣、碎玻璃和砖块、陶瓷碎片、木屑,以及少量碎布条、塑料、金属制品等物质组成。碎玻璃、陶瓷碎片等主要来自于工程中的建筑垃圾,但只要其粒径大小不超过5mm,就不会影响炉渣多孔砖的整体性能。金属制品主要来自于人们的生活用品,如易拉罐、钉子、铁罐等,并且其中的单质铁会氧化,产生锈蚀,影响砖的性能。布条、塑料等物质是由于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燃烧不够充分而未能去除。 炉渣中还含有极少量的有色金属,在公路基层应用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和碱反应产生H2 而破坏路面,大颗粒金属可能会损坏施工设备,对施工的危害较大,应尽可能地除去;炉渣中的可燃物含量较低,5mm 以上颗粒中的可燃物含量在 0.06~1.34%。可燃物的存在不利于资源化利用,如影响应用时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影响无机结合料与炉渣的结合,而降低材料强度。因此,该将这些物质尽量去除。经过预处理的炉渣只含有少量的碎玻璃、砖块和陶瓷碎片,布条、塑料等有机物 几乎全部去除。由于炉渣主要物理组分质地坚硬,因而作为集料使用时能保证一 定的强度。 (2) 炉渣的含水率、热灼减率、堆积密度、吸水率 由于水淬降温排渣作用,炉渣的含水率约为12.0%~18.9%,随着堆积时间、 天气等因素上下波动;炉渣热灼减率反映垃圾的焚烧效果,一般较低,为 1.57%~3.16%;炉渣堆积密度在1150kg/m3~1350kg/m3 之间,吸水率为37%左右。说明炉渣是一种多孔的轻质材料,强度不高。 (3) 炉渣的粒径分布 炉渣粒径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2~50mm 的范围内(占60.8%~7.68%),小于0.074mm 的颗粒含量在0.06%~1.36%。基本符合道路建材中集料的级配要求。

水泥技术性能实验总结

水泥技术性能实验总结 实验2 水泥技术性能实验报告 (1)实验目的 (2)水泥试验的一般规定 ①同一试验用的水泥应在同一水泥厂出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的水泥中取样。 ②当试验水泥从取样至试验要保持24h以上时,应把它贮存在基本装满和气密的容器里,这个容器应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③水泥试样应充分拌匀,且用0.9mm方孔筛过筛。④实验时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养护箱温度为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试体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1℃范围内。 ⑤试验用水必须是洁净的淡水。水泥试样、标准砂、拌合用水及试模等的温度应与试验室温度相同。 (3)水泥细度检验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试验步骤 ③试验结果计算计算依据: 结果分析: (4)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试验步骤 实验结果见下表

(6)安定性试验(试饼法) 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试验步骤 安定性结果判别 (7)水泥胶砂强度试验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水泥胶砂的制备 ③试件的制备 ④试件养护 ⑤实验数据记录 试体龄期是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时间应符合表10-1r 规定。 实验结果分析: 问题讨论 ①水泥技术指标中并没有标准稠度用水量,为什么在水泥性能试验中要求测其标准稠度用水量? ②进行凝结时间测定时,制备好的试件没有放入湿气养护箱中养护,而是暴露在相对湿度为50%的室内,试分析其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③某工程所用水泥经上述安定性检验(雷氏法)合格,但一年后构件出现开裂,试分析是否可能是水泥安定性不良引起的? ④判定水泥强度等级时,为何用水泥胶砂强度,而不用水泥净浆强度?

炉渣废物处理与应用

炉渣废物处理与应用 关键词: 炉渣xx生活垃圾炉渣的处理与综合利用 摘要: 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是减量化效果显著,体积可减少90%,但仍有20%~30%的质量留在了焚烧灰渣中。焚烧灰渣主要包括飞灰和炉渣,飞灰因其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高,且含有二噁英等有机污染物,属于危险废物。炉渣是灰渣的主要部分,占80%左右,在我国是属于没有毒性的一般废物,可直接进行填埋或作建筑材料加以利用。随着垃圾焚烧工艺在我国应用越来越广泛和对污染控制的愈加严格,焚烧炉渣内重金属的活性及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性应引起足够重视。近年来,我国在垃圾焚烧处理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焚烧工艺和焚烧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正文: 炉渣与飞灰这两种焚烧灰渣,不仅在数量上差别很大,而且性质也有显著差异,炉渣中可浸出的重金属的量明显低于飞灰,且在标准范围之内。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在欧盟委员会规定的有害废物之列,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被欧盟委员会列为 19.01.03号和 19.01.07号废物(R.bI么efizetal.,2000)。日本1992年修订《废物处置和公共清扫法》规定新建的垃圾焚烧炉须分别收集飞灰和炉渣(KyUng一JinHong,加oo)。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比利时也被认为是有害物质(.P、傲nHeerk,2000)。因此,应该将炉渣从飞灰中分离出来以便于利用炉渣和处理飞灰;将余热回收灰和控制空气污染残余物一起来管理。目前,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丹麦、加拿大以及日本等国大部分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其炉渣和飞灰都是分别收集、处理和处置的: 而在美国,炉渣和飞灰是混合收集、处理和处置的,因此被称作混合灰渣。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一2001)明确规定“焚烧炉渣

炉渣废物处理与应用

炉渣废物处理与应用 关键词:炉渣城市生活垃圾炉渣的处理与综合利用 摘要: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是减量化效果显著,体积可减少90%,但仍有20%~30%的质量留在了焚烧灰渣中。焚烧灰渣主要包括飞灰和炉渣,飞灰因其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高,且含有二噁英等有机污染物,属于危险废物。炉渣是灰渣的主要部分,占80%左右,在我国是属于没有毒性的一般废物,可直接进行填埋或作建筑材料加以利用。随着垃圾焚烧工艺在我国应用越来越广泛和对污染控制的愈加严格,焚烧炉渣内重金属的活性及在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性应引起足够重视。近年来,我国在垃圾焚烧处理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焚烧工艺和焚烧过程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正文:炉渣与飞灰这两种焚烧灰渣,不仅在数量上差别很大,而且性质也有显著差异,炉渣中可浸出的重金属的量明显低于飞灰,且在标准范围之内。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在欧盟委员会规定的有害废物之列,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被欧盟委员会列为19.01.03号和19.01.07号废物(R.bI么efizetal.,2000)。日本1992年修订《废物处置和公共清扫法》规定新建的垃圾焚烧炉须分别收集飞灰和炉渣(KyUng一JinHong,加oo)。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比利时也被认为是有害物质(.P、傲nHeerk,2000)。因此,应该将炉渣从飞灰中分离出来以便于利用炉渣和处理飞灰;将余热回收灰和控制空气污染残余物一起来管理。目前,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丹麦、

加拿大以及日本等国大部分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其炉渣和飞灰都是分别收集、处理和处置的:而在美国,炉渣和飞灰是混合收集、处理和处置的,因此被称作混合灰渣。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一2001)明确规定“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物处理,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境生态问题。我国,炉渣属于一般废物,可直接填埋或作建材利用。但是,由于焚烧的垃圾组成复杂,炉渣中可能含有多种重金属、无机盐类物质,如铅、锡、铬、锌、铜、汞、镍、硒、砷等,在炉渣填埋或利用过程中有害成分会浸出而污染环境(0.Hjelm,ar1996)。因为包括土壤酸性、酸雨、充满COZ的水等都会把不可溶的重金属氢氧化物转化成为易溶的碳酸盐,甚至是含水碳酸盐。Dugenest等人(1999)的研究发现焚烧炉渣的TCLP浸出毒性测试中Pb、Cd超出有害废弃物限定标准。Pb、Zn、Cu的浸出成为炉渣资源化利用的潜在威胁(J.M.Chimenosetal,2000)。欧盟标准委员会第12920条法规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如果不进行前处理,将不能填埋或资源化利用(H.A.确nderSlootetal.,2001)。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己开始采用卫生填埋方式来处理焚烧炉渣,以避免其中含有的可溶有害成分进入土壤。然而,由于卫生填埋的维护费用极高,这样进而增加了整个焚烧过程的费用,因此这种方法在我国现阶段是不可行的。炉渣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其不能直接填埋的主要原因。另外,填埋场地急剧减少的客观现实也限制了焚烧炉渣的填埋处理。焚烧炉渣成分复杂,且含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灰渣的分析及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高效的焚烧技术有利于缓解由城市垃圾造成的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垃圾焚烧技术处理量大,使得垃圾的最终处置量降到最低,减少了垃圾填埋量,延长了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高温焚烧起到了固化有害成分和杀毒灭菌的作用,焚烧设备产生的热能可充分回收,用于供热和发电,因此垃圾焚烧技术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 然而,垃圾焚烧不仅排放大量烟气,还产生大量炉渣及飞灰。以一中等规模、日处理量在500T 的垃圾焚烧厂为例,按70%的质量减少率算,每天将排150T 炉渣及飞灰,一年按300个运行日计算,将排出45000T 。随着空气污染控制(APC)技术的发展,现代垃圾焚烧电厂已能实现无害排放。世界卫生组织已经申明,现代稳定运行的垃圾焚烧电厂的排放烟气不再被视为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险物。然而,在垃圾焚烧炉渣及飞灰中富集了较高浓度的Hg 、As 、Cd 、Ni 、Cu 、Cr 、Pb 、Zn 、Mn 、Co 等危险性重金属,若直接排放或处理不当,将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对垃圾焚烧炉渣及飞灰的放射性状况也需进一步了解,以确定其放射性污染的严重程度。因此,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飞灰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在炉渣及飞灰的处置技术中,不管是简单的填埋还是综合利用,都需要对垃圾焚烧炉渣及飞灰进行安全性评价,根据结果确定其最终的排放和利用。 1.焚烧灰渣的含量分析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MWC)灰渣是从垃圾焚烧炉的炉排下和烟气除尘器、余热锅炉等收集下来的排出物,主要是不可燃的无机物以及部分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灰渣的主要成分是金属或非金属的氧化物,即俗称的矿物质,约为SiO 2;35%~40%,Al 2O 3;10%~20%,Fe 2O 3;5%~10%,CaO ;10%~20%,MgO 、Na 2O 、K 2O 各占1%~5%以及少量的Zn ,Cu ,Pb ,Cr 等金属及盐类。焚烧产生灰渣的简易示图如图1。 图1垃圾焚烧产生灰渣的简易示图 根据其收集位置的不同,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主要可分为底灰和飞灰。 1.1底灰(Bottom Ash 或Slag) 底灰一般包括炉排渣(grate ash)和炉排间掉落灰(grate siftings ),有些焚烧厂也将锅炉灰与炉排渣混合收集合并处理处置。底灰占了灰渣总量的80%左右(重量计),主要由熔渣、黑色及有色金属、陶瓷碎片、玻璃和其它一些不可燃物质及未燃有机物组成。炉排渣的可浸出重金属(如Pb ,Cd ,和Hg 等)和溶解盐的浓度在各种灰渣中基本上是最低的,其物理化学和工程性质与轻质的天然骨料相似;炉排间掉落灰的细颗粒含量高,因而元素Pb 和A1的含量较高;锅炉灰的易挥发金属(如Cd ,Zn)的含量有时会比较高。 1.2飞灰(Fly Ash) 飞灰是指在烟气净化系统(APC)和热回收利用系统(如节热器、锅炉等)中收集而得的残余物,约占灰渣总量的20%左右,一般经旋风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所收集的中和反应物(如CaC12,CaSO 4等)及未完全反应的碱剂(如Ca(OH)2)。其中烟气净化系统的飞灰包括烟灰(在焚烧室内产生并排出,在加入化学药剂前被去除的颗粒物,如布袋除尘室飞灰)、加入的化学药剂及化学反应产物,其物理和化学性质随焚烧厂烟气净化系统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烟气净化系统飞灰的溶解盐含量很高(40%~60%,重量计),可浸出重金属(Cd ,Pb ,Zn 和Hg 等)的浓度也比底灰要高,并且含有微量有机污染物(dioxin ,呋喃等),因其所含的细颗粒较多,使之持水量高,易冻胀又难压实。 一般而言,生活垃圾焚烧灰渣(MWC)是由底灰(Bottom Ash 或Slag)及飞灰(Fly Ash 共同组成,是城市垃圾焚烧过程中一种必然的副产物。根据垃圾组成及焚烧工艺的不同,灰渣的数量一般为垃圾焚烧前总重量的5~30%。 2.影响垃圾焚烧灰渣成分及含量的因素垃圾焚烧灰渣成分及产量与垃圾种类、焚烧炉型式、焚烧条件有关。垃圾的种类随区域和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南北方的垃圾是有些差别的,它主要取决于城市的经济和生活水平;同一城市不同地点的垃圾成分有些差异,甚至可能大于不同城市的同类区域的垃圾,如北京的中心商业区的垃圾与城乡结合部的垃圾的差异,往往大于北京中心商业区与深圳中心商业区的垃圾成分的差异;不同季节垃圾成分也有差异,其主要是水分和不可燃质的变化,其他以干燥可燃质为基准的成分差异较小。 焚烧炉型的不同,灰渣的成分和产量也有差别。一般而言,飞灰中低熔点的成分略多,其高熔点成分(SiO 2等)略低于底灰,但流化床的烟气流速明显高于炉排炉等固定床焚烧炉,致使一些原本应留在底灰中的灰分转移到飞灰中,宏观表现就是流化床焚烧炉飞灰高于炉排炉飞灰量,流化床焚烧炉飞灰可达原垃圾质量的15%~20%,而炉排炉飞灰量通常为3%~5%,微观表现即为流化床焚烧炉飞灰中SiO 2等高熔点的成分比炉排炉中多。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飞灰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及有机类污染物,一般这些危险废物需进行固化处理后填埋;流化床焚烧炉飞灰量大,但单位质量飞灰中重金属及有机类污染量非常低,便于飞灰的综合利用。 严格控制一下焚烧条件可以控制二噁英的产生,具体的方式有:(1)为使垃圾中原有的得以分解,需提高炉内燃烧温度,并延长烟气在燃烧高温区的停留时间。当垃圾热值很低时,可采用投助燃油等方法,使炉内燃烧区温度高于900℃;烟气在高温区停留至少2s 以上。 (2)使燃烧烟气尽快排出炉膛,这样可以缩短烟气在低温区(300~400℃)的停留时间,避免重新生成二噁英。 (3)焚烧炉应连续稳定运行,不要经常停炉,可大大降低二噁英的排放量。 清除飞灰颗粒物的常用设备有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等。其中电除尘器具有除尘效率高(可达99.5%以上)、脱除重金属效果好等优点,但对粒径1μm 以下的颗粒物吸收效果不如布袋除尘器好。布袋除尘器中布置有竖直挂在管板上的管状布袋,积灰在布袋外侧积累,需定期从布袋外侧用脉冲压缩空气喷射来清洁布袋。布袋除尘器对微小粒径烟尘、重金属(汞除外),特别是二噁英及呋喃类物质具有较好的去除效果。 3.灰渣的处理技术探讨 各种灰渣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在飞灰中,其重金属含量特别高。《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M3—2000)中规定:“垃圾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垃圾焚烧炉渣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焚烧飞灰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其他尾气净化装置排放的团体废物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在我国现行标准下,炉渣属于无毒无害的废物,可以铺路、填坑、堆放等。然而必须引起重视的是,一些小型垃圾焚烧炉由于焚烧温度偏低,或垃圾热值偏低,使底灰含有一定量的未燃尽有机废物。另外,随着生活垃圾中重金属含量的增加,底灰中的重金属含量有可能相应增加,致使底灰有可能成为危险废物。 针对底灰物质组成多样复杂、毒性小的特点,为了达到各得其所、物尽其用的目的,同济大学赵由才等人建议选定这样一条处理工艺:首先采用人工分选方法选出底灰中一些比较大的石头、砖块、陶瓷碎片和玻璃碎片等物,这些物质没有什么毒性,可直接丢弃或用作路基;然后用磁选分选出底灰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铁质金属;接着灰渣通过锤式破碎机,在此过程中,一些大的熔融块被破碎成小粒度熔渣;最后,底灰通过一滚筒筛,可得到三个粒度范围的组分,一是粒度比较大的塑料、木头、布等物,可再被送入垃圾焚烧炉燃烧,一是粒度最小的灰分,由于其P 、K 含量较高,可用作农肥,剩下的就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熔渣,可直接送入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用作路基、建筑材料。具体的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 处理灰渣规模为工作:设备分选后,分类收集处理技术。[关键词]飞灰底灰重金属二噁英熔融固化

工程材料实验报告

工程材料实验报告(红色字体,在提交报告时全部需要删除) 专业统统用小四号宋体 班级 姓名 学号 组员由于组员较多,字体可以小一点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管理工程系 年月日 1

目录 (目录页码需要标上,包括每一页下面都需要添加页码,封面和目录无页码) 一、水泥技术性能实验······································································ 二、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 四、混凝土强度实验········································································· 五、骨料实验·················································································· 六、钢筋实验·················································································· 七、实验心得 ····················································································

CJJ 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 Waste Incineration CJJ90—200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7]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在下列方面对上一版(CJJ90-2002, J184-2002)进行了较大修订: 1 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2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要求; 3 在垃圾焚烧系统章节中,修改了一些不确切条款,增加了一些适应节能减排新形势要求的条款; 4 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 5根据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 6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对电气和仪表控制章节进行了一些修改; 7 为了节约用水,对给排水和消防章节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 8 与修改条文相适应,对相应的条文说明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徐文龙孙振安郭祥信陈海英白良成梁立军杨宏毅云松陈恩富朱先年滕清张益王敬民龙吉生金福青吕德彬陈峰蒋旭东卜亚明闫磊张小慧龚柏勋蔡辉张国辉翟力新李万修徐海云孙彦曹学义岳优敏姜宗顺程义军骞瑞欢康振同安淼

优秀工作总结范文:水泥技术性能实验总结

水泥技术性能实验总结 (1)实验目的 (2)水泥试验的一般规定 ①同一试验用的水泥应在同一水泥厂出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的水泥中取样。 ②当试验水泥从取样至试验要保持24h以上时,应把它贮存在基本装满和气密的容器里,这个容器应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③水泥试样应充分拌匀,且用0.9mm方孔筛过筛。④实验时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养护箱温度为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试体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1℃范围内。 ⑤试验用水必须是洁净的淡水。水泥试样、标准砂、拌合用水及试模等的温度应与试验室温度相同。 (3)水泥细度检验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试验步骤 ③试验结果计算计算依据: 结果分析: (4)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试验步骤 实验结果见下表 (6)安定性试验(试饼法) ①主要仪器设备 ②试验步骤

安定性结果判别 (7)水泥胶砂强度试验①主要仪器设备 范文写作②水泥胶砂的制备 ③试件的制备 ④试件养护 ⑤实验数据记录 试体龄期是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时间应符合表10-1r 规定。 实验结果分析: 问题讨论 ①水泥技术指标中并没有标准稠度用水量,为什么在水泥性能试验中要求测其标准稠度用水量? ②进行凝结时间测定时,制备好的试件没有放入湿气养护箱中养护,而是暴露在相对湿度为50%的室内,试分析其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③某工程所用水泥经上述安定性检验(雷氏法)合格,但一年后构件出现开裂,试分析是否可能是水泥安定性不良引起的? ④判定水泥强度等级时,为何用水泥胶砂强度,而不用水泥净浆强度? ⑤测定水泥胶砂强度时,为何不用普通砂,而用标准砂?所用标准砂必须有一定的级配要求,为什么? 篇二:硅酸盐水泥实验报告

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处理监管规定_最新修正版

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焚烧处理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制定本检验规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全过 程。 第三条晨茂垃圾焚烧车间作为运营方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及烟气排放等过程完全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 CJJ90-2009 ) 和国家《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 (2010 )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保证处理结果能够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GB18485-20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的要求。负责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的自我监测或委托监测,并对结果进行记录、存档。 第四条科技科负责与济阳县环保局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进行垃圾焚烧处理过程的监督性监测,并对结果进行记录、存档。负责处理中心交办的其他监督、监管事项。 第五条办公室与科技科共同负责对垃圾焚烧处理监测的结果进行检验、评价并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运行维护监管 第六条运营方应保持卸料大厅地面干净、整洁,垃圾池卸料口处必须设置车档和事故报警设施。第七条运营方应保持垃圾料坑处于负压状态,并应设有

照明、消防、事故排烟及通风除臭装置。 第八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焚烧炉应处于负压燃烧状态,炉膛内烟气在不低于850 度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少于 2 秒,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 以内,石灰、活性炭、反应助剂等耗材须按规定添加。 第九条运营方应在每年12 月20 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垃圾焚烧设施、 设备检修计划》报送监管方备案,并按照已备案的检修计划实施检修。因突发事故导致设施、设备检修计划确需变更的,须报监管方批准。 第十条运营方应建立完善的《垃圾焚烧重大事帮应急预案》体系,并报监管方备案。遇有危及生命安全或重大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运营方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视实际情况关闭部分或整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须在半小时内向监管方电话报告、12 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第十一条运营方应制定出严格、科学的《垃圾焚烧作业指导书》,并制定出《员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系统的培训。 第十二条运营方应向监管方提供详细的《垃圾焚烧日常运行记录》,记录烟气排放、污水排放、炉温日变化曲线、垃圾焚烧量、主要耗材(石灰、活性炭等)消耗量、炉渣和飞灰外运量、炉渣热灼减率等相关数据。以周报的形式及时报监管方,以备核对。 第三章环境保护监管 第十三条运营方必须对烟气、渗沥液、恶臭污染物、噪声等进行处理或控制,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20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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