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情况的处理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情况的处理

2010-04-03 20:21:15 来源: 录入: 【大中小】浏览:391次评论:0条

法条内容:

第九十一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本条是关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情况的处理的规定。

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由他们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书不同,一审审判程序中,人民法院宣判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过了上诉期都不上诉,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宣判后,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协议虽然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但有的当事人对已经达成的协议事后又反悔,包括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和签收后反悔两种情况。在调解书签收前,双方当事人有权反悔,如果调解书签收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签收后当事人反悔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因为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时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调解书生效后,就确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了诉讼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但是法律允许再起诉的除外。例如,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不得起诉,但过了六个月就可以再起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得上诉,调解书生效之后,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没有错误的,当事人依照调解书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七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doc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1957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1988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提供!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1996)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1995年10月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

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1996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8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云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提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平 审判员:李峰亚 审判员:陈通 一九九×年七月八日

劳动争议调解书

劳动争议调解书 NO: 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部门与工种: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被诉人姓名:性别:工作部门与工种: 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关系: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于年月日就其申请事项向我委提出调解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调解。我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经调解,本单位与申请人达成一致协议。本起劳动纠纷调解结束。 申请事由及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调解书一经签字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本调解书一式三份,申请人、本单位和我委各持一份。 申请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 _年____月___ _日 被诉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 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员:_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 - 法律文书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法律文书 仲裁字()第___号 申诉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 民族:________ 籍贯: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职业: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申诉方系企业时,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姓名:________(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职业: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职业: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是申诉人近亲属的,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姓名并写明某某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诉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籍贯: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被诉方系企业时,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 (被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填写项目与申诉人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相同)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第85条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经济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实体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民事调解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文书之一种,其法律效力与民事判决书是相同的。” 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诉讼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一种重要方法。它体现了我国特有的调解和审判相结合的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方式有利于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讼纠纷。根据我国民事审判实践证明:多数民事纠纷案件都是采用调解的方式结案的,这是因为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论当事人双方争议的问题多大,都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纠纷,只要弄清是非,辨明曲直,晓之以理,大多数纠纷是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因此,搞好调解工作和制作好调解书是民事审判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友爱关系,促进安定团结,搞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预防和减少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 2.编号 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情况 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 4.案由 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一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如系二审或再审调解书,在其之前还应写上诉人提起上诉的情况和再审的提起情况。案件的事实可写法院确认的事实。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情况下,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和事实清楚,并经双方同意而调解达成协议

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经典案例

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经典案例 一、劳动合同的争议调解案例 ??案例一 【案情简介】应届毕业生李某,2008年4月8日到A企业实习,A企业与李某签订了实习协议,说明实习期结束后,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6月底,李某正式从学校毕业,并口头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A企业一直未回应。2008年10月13日,李某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离开A企业,之后一直没有回用人单位上班。11月5日,A企业做出了关于解除李某的劳动关系的决定。与此同时,李某一直未领取9月、10月的工资。12月13日,李某以劳动合同纠纷争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 1、A企业向李某支付2008年7月到2008年11月的双倍工资; 2、因A企业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A企业支付本人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A企业支付本人9月、10月的工资。 案例分析要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确立,但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劳动合同未能签订,而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作出了关于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决定,意味着用人单位承认与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外的双倍工资,以及9月、10月的工资。 ??调解经过与技巧: 1、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立即着手成立协商调解小组,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为宜。(协商调解小组的组成,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自己企业内部组建,成员包括工会、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或单位,由企业内部组建的条件,必须要具有熟悉劳动法律的专业人士;另一种就是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法律顾问,与企业共同组建协商调解小组。从实践来看,后一种模式协商调解成功率比较高,其原因可使员工感觉具有公平性,增强信任感,容易平息和稳定员工激烈的冲动情绪。下文不再作详细解释。)在此案例中,立即着手成立调解小组:用人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法律顾问为调解员,人力资源部主管配合,组成调解小组,负责本次纠纷的协商调解。 2、调解小组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争议产生的原因,真实的情况以及事情的进展。首先,针对员工提出的仲裁要求,了解用人单位当初与员工签订的实习协议和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其次,了解员工离开公司有无办理请假手

民事调解书范文

【范文】二审民事调解书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1957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1988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

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1996)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1995年10月12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1996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 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 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8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

劳动仲裁调解后反悔

劳动仲裁调解后反悔 劳动仲裁调解后反悔【1】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在向法院起诉前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所说的仲裁裁决不包括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依法对双方的劳动争议进行的裁决,此外,在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主持双方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不同的,双方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该裁决书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应对双方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即对仲裁裁决书, 双方均有十五天的起诉期限,过了十五天双方均未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不同,仲裁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没有十五天的起诉期限。 因此,劳动争议双方在进行仲裁调解应当注意这两者的区别,以避

免如王某这样在签收后才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反悔起诉法院不予受理【2】 吴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以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起诉状》,称其在某煤矿有限公司的井下作业时身体受到伤害,经镇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兑现,认为赔偿数额较低,诉求另行增加赔偿。 一审法院审查认为,吴某某在某煤矿有限公司的井下作业时身体受到伤害,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工伤赔偿法律关系,而此工伤赔偿法律关系已经镇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吴某某又以健康权纠纷提起诉讼,是以同一事实再次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诉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吴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不服一审裁定上诉,以原审法院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起诉人不是以同一事实再次提起诉讼,不属重复起诉;其与煤矿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在不知道自己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经仲裁委调解达成,属于可撤销的协议为由,请求二审撤销原裁定,指定一审法院受理立案。

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文(标准版)2篇

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文(标准版)2 篇 Model text of economic dispute settlement agreement (Standar d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范文(标准版)2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2、篇章2:和解协议书范文通用版 篇章1: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立协议人: xxxx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xxxx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xxxx建筑工程公司诉xxxx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1999年10月16日送达。 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26元,于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

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 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xx区人民法院(1999)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1999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26 iG;于20xx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 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乙方:X X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法定代表人:X X X(章)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处理流程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处理流程 在我们国家,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等原因产生纠纷时,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处理流程是什么?什么是劳动仲裁调解?劳动仲裁调解书法律效力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处理流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由此

可见,你如果仅对程序置疑,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实孙某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从而主张撤销该裁决。 1、起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法律对起诉条件的基本要求,主要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辖的范围。此外,还必须符合起诉时效的规定,也就是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因此当事人起诉时应同时提交仲裁裁决书,一方面说明劳动争议已经过了仲裁程序,另一方面也能证明是否符合起诉时效的规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不能把仲裁委员会做为被告,因仲裁委员会不是民事主体,而是公断机构。劳动争议案件诉至法院后,诉讼当事人仍是劳动争议原来的当事人。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效副本。书写起诉状确在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导读:本文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1957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1988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1996)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1995年10月12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其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

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1996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8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云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平 审判员:李峰亚 审判员:陈通 一九九×年七月八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高峰

【法律常识】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 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如果对方在法定期限里没有履行支付义务,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吗 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申请就可以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同时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如果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属于一裁终局,劳动者决定不起诉的,或者劳资双方都在领取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便可依据生效的裁决结果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调解书范本

劳动仲裁调解书范本 劳动仲裁调解书应该怎么写?大家有了解过相关格式吗?如果需要学习怎么书写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阅读以下这篇:劳动仲裁调解书范本! 劳动仲裁调解书模板【1】 申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被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调解书的性质以及书写格式是怎样的

调解书的性质以及书写格式是怎样 的 民事调解书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民事调解书,写法除个别项目略有不同外,其余大致相同。其结构可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1、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2、编号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3、当事人情况4、案由(二)正文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2、写明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三)尾部。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司法生活中调解的应用都越来 越广泛。调解有时候能高效地解决事情。调解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那么到底调解是什么东西?调解书该怎么写?调解书的性质又是什么?接下来365律师小编将为大家解答相关的问题。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调解。 一、调解的定义: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

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调解的类型: (1)法院调解,即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2)行政调解,即在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3)仲裁庭调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4)群众调解,即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不同于和解。) 二、调解书的定义: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种之一。裁决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该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三、调解书的性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 四、调解书的书写格式:、 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民事调解书(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用)

民事调解书(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用) ×××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主持调解用)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信息)。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信息)。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信息)。 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本

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公开(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开庭前调解的,不写开庭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写明对部分诉讼请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对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处理结果): ......(写明协议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使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不写此句话)。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三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为您推荐】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合同之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了解了劳动争议案情之后会依法作出处理。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篇▲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供大家了解。 ▲一、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穗中法民终字第4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区。 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律师,××江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 委托代理人: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穗天民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诉求,并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承担诉讼费。 案由:劳动争议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周女支付×× ××元(双方已支付完毕) ; 2、周女放弃其它主张; 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元,均由广州××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4、调解后,双方不再相互追究责任; 5、本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20××年××月××日) 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 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可由法院进行调

____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____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 主持调解的) ( )___民___字第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

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写明协议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院印)_______________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仲裁调解书(范例)

仲裁调解书(范例) “康卡·雷索卢特”轮空舱费仲裁案调解书 申请人:船舶所有人________的代理_______(以下简称船方),就船方与被诉人租船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租方)因“康卡·雷索卢特”轮在阿根廷布兰卡港装载小麦所产生的空舱费发生争议,根据双方于200x年x月x日在美国新泽西州利保签订的“康卡·雷索卢特”轮船合同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租方赔偿2555公吨的空舱费美元,并加计利息。 根据仲裁程序暂行规则的规定,本会主席受船方和租方的委托,分别指定邵______和高_______为仲裁员。两位仲裁员共同推选____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一、案情—“康”轮按租船公司规定起租后,根据租方的安排于200___年1月12日抵达第一装货港阿根廷的比利亚孔新蒂图西翁港,船长书面提出要求装载33750长吨,伸缩300长吨,使船舶的海水吃水达到34英尺6英寸。 “康”轮在该港装载20XX5公吨后,于200___年___月___日抵达第二个装货港布兰卡港。___月___日租方代理书面通知船长;根据布兰卡港务当局的通知,布兰卡5/6号泊位水深不超过33英尺。同日,“康”轮船长答复租方代理,仍然要求装载33750长吨,装足吃水34英尺6英寸,即在布兰卡港再装14145公吨。

根据装货记录,“康”轮在布兰卡港实际装载11575公吨。根据船舶吃水检验报告,“康”轮装货完毕后的平均吃水为32英尺英寸,如装足吃水34英尺6英寸,尚应加装35巧长吨,即2555公吨。船方根据该报告向租方索赔2555公吨的空舱费。 船方认为,布兰卡港水深下降并非涉及所有泊位,根据租船合同第9条规定,租方有权选择布兰卡港的第二或第三个泊位,也可以在开敞码头或在锚地用驳船装货,但租方并未这样做,也没有采取其他方法装足租船合同规定的34英尺6英寸的吃水或船长,根据租船合同要求的数量,因此租方违背租船合同的规定,应当支付空舱费。船方应当保证所指定的装卸泊位具备适当的条件。 租方提出,布兰卡港装粮泊位只有5/6号和7/8号。5/6号因挖泥,最大吃水为33英尺,不能满足“康”轮吃水的要求,7/8号泊位水深超过34英尺6英寸,但仅限于船长200米以内的船舶可以靠泊,而“康”轮全长203米,不可能靠7/8泊位。再说当时在布兰卡港还没有加载装置,不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装足货物。因此租方认为产生空舱的原因纯属港口水深临时下降造成,是人力不可抗拒的,租方不应负责。 二、仲裁庭的初步意见 租船合同第二条规定:船舶在到达蒙特维的亚或阿根廷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什么是仲裁调解书,什么又是仲裁裁决书,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相同之处。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仲裁调解书 仲裁调解书是仲裁庭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仲裁调解书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仲裁庭认可调解协议的证明。 我国《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这是作仲裁调解书的法律依据。 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仲裁庭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及时、公正地调解,并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自争议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效力: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调解书的生效表明当事人已接受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依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4)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这也是一裁终局原则的要求。 (5)其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 信函范例)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7413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Model civil mediation document of the people's court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 (199×)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云,男,1957年生,汉族,农民,住江浦县刘新镇孔湾村三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征,男,1988年出生,汉族,学生,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李云(李征之父)。 上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李强,南京正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两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袁尚,男,教师,住江浦县新城中学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浦县刘新镇集体商业总店(下称商业总店),住所地江浦县刘新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朱平,商业总店经理。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提供! 委托代理人陈康,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祝庆,男,江浦县供销合作社科长,住江浦县供销合作社宿舍。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上诉人李云、李征不服江浦县人民法院(1996)江民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撤销原判,判令被上诉人商业总店赔偿经济损失。 1995年10月12日李云从商业总店购买煤油1公斤,次日晚17时许将其

用于照明发生爆炸,致李云、李征父子被烧伤。经医院诊断:李云为左上肢、右下肢10%面积Ⅱ°烧伤;李征头、颈、胸、双上肢13%面积Ⅱ°~Ш°烧伤伴感染。本院法医景德鉴定李征面部损伤属五级伤残。李云父子住院治疗期间,商业总店支付了医疗费1万元。尔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云、李征于1996年5月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商业总店赔偿14万元。原审法院判决李云、李征的诉讼请求后,李云、李征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业总店赔偿李云、李征经济损失4?2万元。扣除已付1万元,余款3?2万元,本调解书送达之日给付5000元,今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8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5000元,1999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元,12月31日前给付7000元。 二、一审诉讼费250元,二审诉讼费50元,合计300元,商业总店负担250元,李云负担5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范本由提供!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沈平 审判员:李峰亚 审判员:陈通 一九九×年七月八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高峰

民事调解书(公益诉讼用)

民事调解书(公益诉讼用)模板: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民初……号原告:×××,……。 …… 被告:×××,……。 …… 第三人:×××,……。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公益诉讼(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第三人陈述意见)。

经审理,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写明法院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一、……; 二、……。 (分项写明调解协议内容) 本院于××××年××月××日将民事起诉状、和解/调解协议、整改/技术处理方案在本院公告栏、人民法院报和……(当地媒体)上进行了为期××日(不少于三十日)的公告。(无异议的,写明:)公告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写明:)公告期满后收到×××(写明异议人)提出的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 本院认为,×××提出的异议,……(概述异议不成立的理由),本院不予采纳(没有异议的,不写)。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九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进行公告期满后,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制作民事调解书用。2.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 3.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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