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

顾问服务合同

签约单位: X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XX省XX市

签约时间:年月

合同编号:

第一章总则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为甲方):XXXX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为乙方):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立约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并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与合理需求,本着平等友好、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旗下开发的XX省XX市XX国际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特订立本顾问合同。

(一)甲方基本情况(略)

(二)乙方基本情况(略)

(三)甲方根据以下条款,聘用并委托乙方作为其物业管理顾问,协助指导甲方物业管理的全面运作和科学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根据以下条款,接受甲方的有偿聘用,推动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提高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并对该项工作效果负责。

第二章物业管理顾问委托合同期限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合同期限为年,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选聘乙方为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且甲乙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章甲、乙双方的职责

(六)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物业管理顾问并协助甲方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在履行合同期内,为保障乙方能有效地协助甲方推动物业管理工作,甲方同意履行下列职责:

(1)在顾问服务合同期内,监督和考核乙方的工作表现,有权根据项目情况指名要求顾问团人员到场指导,同时对乙方不称职的顾问人员有权要求调换;

(2)尊重并配合乙方物业顾问人员的工作,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积极给予接受或采纳;

(3)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

(4)对乙方派驻人员无偿提供办公住宿场地、办公住宿设施;

(5)遇到新闻媒体采访时,甲方应正面宣传介绍乙方形象,不得诋毁乙方名誉;

(6)对乙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由乙方提供的或由双方共同编订的各类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策划文本或电脑软件,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7)尽可能完善各类物业配套设施,从硬件上给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档次和水平提供足够条件;

(8)甲方为了其合理利益的需要,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品牌--香港XX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甲方创造效益;

(9)其它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或条例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职责和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职责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负责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履行以下的职责和义务,并在甲方授权范

围内行使如下的相关权利:

(1)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顾问服务;

(2)从物业管理和企业管理的专业角度,对项目提供全程、全面、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并提交相关的《物业管理顾问建议书》供做参考的依据;

(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认真负责地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对甲方提出的不足之处积极加以改进;

(4)乙方必须对甲方不便公开的商业内容保密;

(5)乙方在顾问服务期间,对甲方所提出的物业管理问题做出及时回应;

第四章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八)乙方将采取如下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顾问服务:

在顾问期间内,甲方应根据项目进度通知乙方派顾问专案小组成员前往楼盘现场,且每次不超过4个工作日,累计36个工作日/人次,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前往楼盘现场实施顾问工作满36个工作日/人次的,甲方应按每次乙方顾问团总监级别人员的补助标准核算剩余工作日产生的费用,并补偿给乙方。

顾问专案小组成员将会与甲方进行专题顾问会议,或视楼盘工作需要,到现场进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服务均达致最高之水平。

第五章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及其他

(九)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价格包含如下要素:

(1)企业的品牌使用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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